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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汇编篇一
一、学校重大基建、维修、装璜工程等,应进行事前论证,编制项目预算,经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镇政府批准。
二、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按规定立项,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由市发展计划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项目由教育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下项目,由学校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通过。
三、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按规定进行招标,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工程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0-50万元的工程项目在市教育采购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10万元的零星维修项目,由学校按规定进行组织招标。
四、鉴于实行收支两条线后,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由镇政府扎口管理,由镇财政按结付工程款的现状,学校配合镇政府建管科进行竣工决算并审计。
五、学校派指定人员负责工程的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督。
六、由学校直接负责的零星维修项目,其立项批复、工程预算、招投标手续、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决算并审计、工程款支付等情况,要向教代会或校长办公会进行公开通报。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汇编篇二
一、小型基本建设及计划外基建维修管理办法
(试行)
1.1小型基建指我院单项工程投资额小子30万元或一次性投资成批量维修的基建工程项 目。
2.1小型基建
2.1.1计划及立项
每年年末,由后勤管理处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编制下一我院小型基建建设计划,包括项目建设理由、实施方案、建设期限及建设地点等,并编制工程概算,报 院领导审批。
投标,并参与有关工程的监理。后勤管理处基建科组织人员进行工程的质量 控制、费用控制、工期控制,合同管理及负责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协调、现场管理等。
2.2计划外基建维修
2.2.1申报及立项单件性维修项目由使用部门通过建、修申报单的形式报后勤管理处,并 说明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制订实施方案,维修时间,编制预算,报院领导审批。
4.1竣工验收 小型基建及计划外基建维修任务完成后,由后勤管理处组织工程的竣工验 收,验收工作应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由后勤管理处组织竣工结算。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应由施工单位重新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要求。
4.2奖罚
5.1审计工程竣工后,后勤管理处应及时将竣工资料一并交学院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经审 计的决算书及时报资产管理科加记。
5.2资料归档竣工工程应严格按资料归档制度收集、整理、归档,后勤管理处基建科应有专人负责。
二、小型基本建设及计划外基建维修招标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小型基本建设及计划外基建维修的招标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招标范围
1、小型基建指我院单项工程技资额小子30万元的基建工程项目
2、计划外基建维修指我院未列入后勤服务总公司年计划内基建维修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维修项目,及未列入小型基建项目中的偶然性新建、改造及维修,投资额在1.5万元以上的工 程项目。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黄河水院小型基建及计划外基建维修管理办法
4、黄河水院建筑安装及装饰内部定额
(三)、招标机构及人员组成 l、招标机构
招标机构设置由四部分组成:招标组织机构,招标监督机构,评标机构及决策机构。
招标组织机构由学院后勤管理处牵头组织,负责工程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及概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协作单位包括院财务处、使用部门及院后勤服务总公司等。
招标监督机构由院纪委、审计等部门组成,负责招标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等监督,并负责接收招标文件,查验投标文件及评标、定标活动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评标机构应具有相对独立性及权威性,一般由学院内各系、部具有相应专业的中、高级专业人员组成专家库,人数不应少于20人。评标专家组成员应从院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机构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单位按照评标细则评分并排序。
决策机构应对评标机构所作结论及排序情况,结合企业信誉最后确定中标单位,决策机构由学院领导组成。
2、参加招标的成员应政治思想水平高,责任心强,业务熟悉,严禁漏标,严肃纪律,与投 标单位有亲属关系的应主动避嫌。
(四)、招标工作实施方法步骤
1、招标方法小型基本建设及计划外基建维修工页目原则上采用邀请招标。
2、对投标人的要求所有投标企业应具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企业信誉好,己建工程 项目优良率高。项目经理应具有与工程相应的资质证书,近年来业绩优良。
3、招标实施步骤
(l)基建科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及评标细则。
(2)邀请投标单位并发放标书。
(3)由招标监督机构抽取评标专家。
(4)由招标监督机构接受投标书。(5)开标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由招标监督机构及投标人共同验标、开标。投标人应展示企业资质、法人委托书并宣读标书。
(6)评标由评标机构按招标文件要求及评标细则对各投标文件评标、打分、排队并推荐中标侯选人。
(7)定标 由招标决策机构对中标侯选人进行最后评议,确定中标人。
(五)、其他
1、招标活动内容应保密,严格纪律,且有专人负责工作记录。
2、基建科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督促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及时组织开工。
三、小型基本建设及计划外基建维修评标办法
评标机构:
评标委员会成员包括招标人代表及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
人数为7人。
评标内容:
1、技标报价
2、施工单位业绩
评标步骤:
作。
2、计算各投标单位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修正标底=(标底*w1+报价算术平均值*w2)/(w1+w2)
注:w1 w2一分别为标底及报价算术平均值的权重,其大小在开标前20分钟 由招标决策机构或招标组织机构及监督机构确定。
4、合理报价范围:修正标底+x%~修正标底-y% 注:(x,y)一可取(3,5)、(4,6)、(5,7),其大小在开标前20分钟由 招标决策机构或招标组织机构及监督机构确定。报价超出合理报价范围者为废标。
5、评分
(1)基本分为100分。
(2)报价加分及减分计算方法:与修正标底比较,若超出1%,减1分:若低于1%,加1分。
(3)业绩加分与减分计算方法:业绩好,加5分:较好,加3分:一般,1分。
四、关于建立基建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规定
(一)、基建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坚决杜绝“三边”工程。
(二)、基建工程资金属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保证工程项目资金的足额到位。
(三)、基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我院制订的岗位责任制,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四)、学院基建项目实行项目管理,每项工程设专职项目责任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质量、进度及费用控制和合同、安全、信息及资料管理,协调各方关系。其他专职人员应积极 支持配合。
(五)、基建项目实行质量追究责任制,项目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在工程实施中,项目责任人有 权拒绝不合理的各种指令,有权拒绝不合规定的各种票据。真正做到责权统一。
五、立项制度
(一)、学院基建工程项目,按照管理制度,必须实行先立项后实施的工作程序,杜绝先实施后 立工页。
(二)、对于紧急工程项目,经管理处同意,可以先实施,但必须补办立项手续。
(三)、程立项步骤项目申请单位到后勤管理处基建科填写立项书→基建科进行方案设计并做出概算→报后勤管理处批复→主管院领导批复→院财务处批复。
(四)、若项目不能实施或申请项目有变动,基建科应及时反馈到申请单位。
六、工程变更制度
1、按图纸施工,在确保工期、造价及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变更。
2、工程确需变更时,应按本制度执行。
3、变更审批程序权限
(1)一次性变更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院长审批。
(2)一次性变更在1一5万元的项目由主管院领导审批。
(3)一次性变更在1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基建科审批,同时报后勤管理处审查。
4、变更手续
(1)变更提出方提出变更申请单。
(2)由设计方进行设计变更,出具设计变更单。
(3)由提出方编制变更预算,按规定权限进行申报审批。
(4)变更申报过程中,由项目负责人预测由此引起的对工程总价、工期的影响及采取 的相应措施。
5、除政策性原因引起的变更外,其它原因引起的变更应在原预算价及工期范围内进行调 整,以保证决算不超过预算,工期按期交付使用。
七、质量、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1、建设平程实行项目管理,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的质量、安全第一负责人,全权负责该项 目的质量及安全问题,有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本人无法解决时及时向科长请示。
2、项目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项目负责人所管工程出现安全事故,事前没能及时发现,事 中又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也没能及时请示汇报,不得参与年终晋级评先,并根据事故 性质追究一定的责任。
3、项目负责人应严格监控项目的设计及施工质量,及时提出自己的观点,或请示组织专门 会议研究解决质量问题。
4、工程质量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性验收、竣工验收及最终验收应有文字资料并及时归档。
5、工程进展到规定的验收阶段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出验收请示,由后勤管理处安排组织有关部门参加验收。
工验收及最终验收由后勤管理处组织。
7、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具有签字权。
8、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科长作为直接行政领导,对项目负有终身责任,与年终考评、晋级、评先挂钩。
八、工程预决算制度
1、工程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依据程序进行审批
大型项目开工前做出项目概算,包括前期工程费、主体工程费、配套工程费等,上报后 勤管理处及院领导审批。小型工程项目也要进行设计、预算,上报后勤管理处及院领导进行审批。
2、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实施。
3、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进行费用控制,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4、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变更制度执行,确保决算不超过预算。
5、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达到设计要求后,应进行两级决算、审核、审计,基建科进行工程决算审核,报院(市)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6、工程经过基建部门决算审核后,由该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助财务人员及时完成财务决算。
7、财务决算完成后,由该项目负责人做出该工程预算与决算对照表,并写出总结。
九、文件、资料收集及保管制度
1、建设项目实行项目管理,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文件、资料 的收集、保管、整理及归档工作。
2、信息、文件及资料包括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所有上级文件、工程前期各种手续、招投标资 料、承包合同、设计文件、设计变更、预决算书、竣工验收资料及施工日志、会议纪要 等。
3、上级有关该项目的文件及工程承包合同除送交有关部门及领导外,基建科对该项目必须 有一份原件留存。
4、每一项目从立项至竣工交付使用的所有文件、资料、建立专门档案,由项目经理负责保 管,工程交付使用后,由基建专门资料保管人员配合,负责交至院档案室保存。
5、所有文件、资料的借阅需办理借阅手续,注明借阅时间、用途,由项目经理负责追回。
工作。
7、每项工程文件、资料归档齐全与否作为该项目经理年终考评、晋级评先的主要依据之一。
1、基建工程项目经费支出应严格按基建工程经费开支审批制度进行审批。
2、基建工程项目的经费支出依工程承包合同中经费支出的条款相应支出。
3、经项目负责人按“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认可后,根据合同进度确认应付工程款的数额。
4、发票签字程序:
(l)工程项目一次性支出在1万元以下者(含1万元)项目负责人一基建分管科长一主管基建处长一主管基建副院长。
5、主管财务人员严格按财务制度、工程承包合同、基建工程经费开支审批制度规定,保证 工程项目的经费支出。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汇编篇三
一、学校重基建、维修、装璜工程等,应进行事前论证,编制项目预算,经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镇政府批准。
二、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按规定立项,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由市发展计划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项目由教育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下项目,由学校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通过。
三、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炒规定进行招标,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工程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0-50万元的`工程项目在市教育采购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10万元的零星维修项目,由学校按规定进行组织招标。
四、鉴于实行收支两条线后,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由镇政府扎口管理,由镇财政按结付工程款的现状,学校配合镇政府建管科进行竣工决算并审计。
五、学校派指定人员负责工程的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督。
六、由学校直接负责的零星维修项目,其立项批复、工程预算、招投标手续、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决算并审计、工程款支付等情况,要向教代会或校长办公会进行公开通报。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汇编篇四
一、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兼顾美观,确保经费的原则和先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的程序。
二、根据学校年度维修预算或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的紧急需要,总务处相关人员及时拟定基建维修项目、计划,做好工程预算,预算应详细、清楚,明确工料及施工方式,报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项目,经学校研究决定后按相关规定办理。一般采用招标的办法,参与招标的单位可以由校内教职工推荐,但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中标单位应与学校签订施工合同。
三、1000元以上的项目由总务处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四、总务处应加强施工项目质量、进度等的监督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督工记录,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如因故变动施工方案(包括更换材料、改变设计方案等)应与校方协商,并有书面同意意见,否则视作违约,应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总务处相关人员应会同校保卫干部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纪守法。
六、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总务处安排2人以上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总务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
七、施工项目完成后,总务处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帐簿增减处理工作。
八、学校高档仪器设备的维修参照本制度执行。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汇编篇五
1、学校基建工程的立项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2、零星维修项目(1000元以内),由后勤中心提出报告,填写维修项目单,写清项目内容、施工时间、施工人员、施工地点,所需材料、施工费用等,报请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3、一般基建维修工程(1000元—5000元)由后勤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报告和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核价小组(维修监督小组成员)审核,并报校长批准后,由后勤中心与施工方签订协议后再行施工。
4、较大基建维修工程(5000元—10000元)由后勤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告,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同意,经校长批准后,分管领导和后勤中心主任审核工程预算,由学校议标小组(学校全体校领导、维修监督小组成员、后勤中心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实行投标议标,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签订合同,组织实施。
5、10000元以上的基建维修工程由上级相关部门负责。
1、学校一般基建工程原则上在施工前不预付工程款,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付80%;余款保质期满付清。
2、大工程的工程款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条款支付。
3、大工程决算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由上级的相关部门和机构审计确定。
后勤中心是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部门,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确保万无一失,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资金的利用率。
1、基建项目一律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和责任,严格履行合同。合同要明确、具体,对工程的规格、材料、工期、质量、付款方式等等都必须作出明确规定。工程完工验收后合同存入基建档案。
2、实行工程监管制。后勤中心要派人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监管人员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要严格履行职责,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3、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后勤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后勤中心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
4、施工项目验收完后,后勤中心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帐簿增减处理工作
1、大的维修一般放在寒、暑假进行,大的维修工程先书面报告校长室,并做好预算,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由学校议标小组实行投标议标,确定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后勤中心对维修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2、小修小补,经学校领导审批,后勤部门严格把关,做到用一分钱办一分事、办好事,保质保量,并认真填写好维修表格。
3、各部门财产责任到人,层层把关,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后勤部门,后勤部门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校长,协商后进行维修,并做好登记手续。
4、各班级公物损坏要照价赔偿,并做好记录。如要维修费用由各班级自理。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汇编篇六
一、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兼顾美观,确保经费的原则和先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的程序。
二、根据学校年度维修预算或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的紧急需要,总务处相关人员及时拟定基建维修项目、计划,做好工程预算,预算应详细、清楚,明确工料及施工方式,报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项目,经学校研究决定后按相关规定办理。一般采用招标的办法,参与招标的单位可以由校内教职工推荐,但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中标单位应与学校签订施工合同。
三、1000元以上的项目由总务处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四、总务处应加强施工项目质量、进度等的监督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督工记录,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如因故变动施工方案(包括更换材料、改变设计方案等)应与校方协商,并有书面同意意见,否则视作违约,应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总务处相关人员应会同校保卫干部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纪守法。
六、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总务处安排2人以上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总务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
七、施工项目完成后,总务处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帐簿增减处理工作。
八、学校高档仪器设备的维修参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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