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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细则篇一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事假:×
病假:○旷工:◎
婚假:+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
一、凡在大厦内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属人员均实行考勤刷卡。
下午4∶20~6∶00
(一)考勤刷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月底统计考勤刷卡情况。
(二)几不能按要求刷卡时,必须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处(室)领导签字批准。各单位于月底前将假条统一交办公室。
(三)凡无假条,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四)刷卡的结果同餐补和四项补贴挂钩:
1.凡无刷卡记录的工作日,一律扣除当日的餐补和四项补贴;
2.遇有上午公出12点前回公司上班,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五)发现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
(六)刷卡的结果与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结合,每月由办公室统计结果,按缺勤情况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或四项补贴。全年统计资料,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细则篇二
瑞安市民公学校校务成员和后勤工作人员签到考勤制度
为了推进学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项目
对到校、办公、上课、值日和例会,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集会或活动均作考勤的校务成员和后勤工作人员实行签到制度。
二、考勤时间
1、上午8:00前到校,中午11:30后离校,下午1:30前到校,下午4:30后方可离校(图书管理人员下午2:00前到校,4:50后方可离校;校务值日人员和值日教师下午待学生全部清校后方可离校。)
2、会议(含活动、集会):各种会议的开始到结束。
三、考勤办法
1、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负责每个月考勤统计工作,并列入绩效考核。
2、全体校务成员和后勤工作人员每天实行四次签到制度(用指纹考勤),每周允许有二个半天机动。
3、原则上不准在工作时间外出,因私事请假外出必须经校长室批准。
4、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批准而擅离职守,不参加有关活动而无正常理由,均视为旷缺。
5、校务成员和后勤工作人员因公事(开会、听课、开课、采购等)应事先填好公事登记表,有特殊原因忘记登记的,务必回来后补填公事登记表。
四、考核奖惩
校务成员和后勤工作人员每天考勤四次为准,按规定考勤次数之外,缺一次扣1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
1、制定目的:为进一步规范考勤管理工作,加强工作纪律,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部室、车间员工考勤管理(外勤人员考勤办法另行规定)。
3、 考勤:
3.1 考勤内容:
3.1.1工作时间开始后签到者为迟到。
3.1.2工作时间结束前离岗者为早退。
3.1.3事假和病假。
3.1.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1)员工未经请假、请假未获准或假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者;
(2)不服从工作调动不到岗者;
(3)打架、斗殴致伤未请假者;
(4)工作期间擅离职守者;
(5)因接-班人员未准时接-班即不予报告自行离岗者。
3.2考勤方式:
3.2.1员工考勤实行定点签到制和交接-班制。
3.2.2实行定点签到制的员工中,一般情况下行政管理人员、生产辅助人员到调度室,生产工人到所属车间;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3.2.3实行交接-班制的员工以《班报表》交接-班记录为准。
3.3考勤说明:
3.3.1公司员工依计薪方式不同分为年薪制、月薪制和日薪月结制:年薪制员工逐年计勤,月薪制员工按26日/月计勤,日薪月结制员工按日计勤。
3.3.2除特殊岗位外,员工每日工作时间实行8小时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依季节变化或基于生产业务的需要适当调整时以总经理办公室或调度室通知为准)。
3.3.3考勤期限:工作时间开始前10分钟内为考勤签到时间。
3.3.4新进人员报到后需持人力资源部填制的《员工试用表》,
经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通知考勤员后计勤起薪。
3.3.5迟到未超过30分钟者可到所属考勤点办理补签手续(须注明时间);迟到时间超过30分钟者必须由所属主管出具证明作为考勤依据。
3.3.6如因工作之需迟到或早退者可经所属主管出具证明或在统计表上予以签注,月终计算考勤时不作迟到或早退处理。
3.3.7早退由有关部门和员工监督管理,凡经检查或员工举报早退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向其本人核实后,开据《违纪通知单》予以处理。
3.3.8月末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开启考勤箱,对考勤凭证进行归类、整理、存档,以咨查询;其它出勤凭证在由考勤员统计完毕后,和出勤统计表一并报送人力资源部;《班报表》留存调度室。
3.4职责权限:
3.4.1考勤员:
(1)在工作时间开始前10—15分钟内取出《签到表》开始考勤;工作时间一到,将《签到卡》投入考勤箱;30分钟时,将《补签卡》投入考勤箱。
(2)严格把握好以原始记录(即本人签字或出勤证明)为依据的考勤原则,若无原始记录,擅作统计按弄虚作假处理。
(3)做好当日(月)的考勤统计工作,指导、监督签到员工按章考勤。(4)如实反映本考勤区域内出现的问题,妥善管理各种考勤凭证。
(5)车间考勤员随时将所辖考勤区域内的'相关考勤资料送交调度室考勤员;调度室考勤员每月5日前负责汇总上月各区考勤情况并张榜公布,经当事人核对无误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6)考勤员因事离岗前要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由其另行指定职务代理人代办考勤事宜,并负责办理相应交接手续。
3.4.2考勤员工:
(1)按照“亲自签到 不签不到”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准时签到,严禁早签、晚签、代签。
(2)配合考勤员做好考勤工作,有问题应依据考勤原则及时核实,严禁刁难考勤员。
(3)对考勤员及其他员工的违规签到行为及时向人力资源部举报。
(4)因公外出时必须在外出前持《外出派遣单》通知考勤员,做好外出记录。
3.4.3人事主管:
(1)负责考勤管理工作程序、制度的制定和调整,并监督实施。
(2)处理相关违规行为。
3.5 处罚细则:
3.5.1每出现一次早签、晚签、代签现象,扣罚当事人50元,考勤员100元。
3.5.2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5元;每足30分钟加罚5元。
3.5.3无故旷工每次罚款50元,并载入人事档案。当月旷工时间累计超过7日(含)者除名;全年旷工累计时间超过15日者除罚款外予以除名。
3.5.4司机和厨师如因主观原因导致其他员工出现迟到现象,每次扣罚20元,并承担迟到员工的相应罚款。
4、 请假
4.1员工有事必须亲自填写《请假条》请假,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带口信等方式请假,但必须在事后补办假条;假满要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4.2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需找好职务代理人或由相关领导确认不致延误工作时才予准假。并按权限逐级审批:请假2天(含2天)以内的,由直属主管批准;请假3—7天由上一级领导批准;请假8天(含8天)以上的,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后副总经理批准。
(2)请假获准后,请假条一律送交所属考勤区域的考勤员留存办理。
5、 加班:
5.1各部室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加班后应尽可能安排补休。
确因生产或工作需要,应于加班前填写《加班通知单》或《加班申请单》,并经部室领导核准有效。
部门负责人加班需由副总经理批准有效。
5.2加班时间以小时计勤和加发工资。延时工作时间不足30分钟的不计
加班;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以1小时计勤。
5.3公休日按加班计勤。
5.4领导夜间值班不计加班。
5.5法定节假日公司在岗员工计发加班工资,其出勤按照《人事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6、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修改时亦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细则篇三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事假:×
病假:○旷工:◎
婚假:+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
一、凡在大厦内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属人员均实行考勤刷卡。
下午4∶20~6∶00
(一)考勤刷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月底统计考勤刷卡情况。
(二)几不能按要求刷卡时,必须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处(室)领导签字批准。各单位于月底前将假条统一交办公室。
(三)凡无假条,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四)刷卡的结果同餐补和四项补贴挂钩:
1.凡无刷卡记录的工作日,一律扣除当日的餐补和四项补贴;
2.遇有上午公出12点前回公司上班,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五)发现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
(六)刷卡的结果与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结合,每月由办公室统计结果,按缺勤情况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或四项补贴。全年统计资料,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细则篇四
1、目的:为提高工作效率,以确保餐厅经营目标的有效达成,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西番红全体员工。
3、术语或缩略语:无
1 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考勤制度各种假期的申请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凡未经批准的,缺勤,迟到,早退等都将受到公司的处分。
2 打卡或签到,本店所有员工上下班应打卡或签到。
3 主管以下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和签到,未按规定时间提前离岗的视为早退。
4 当月上班迟到10分钟(含10分钟)之内不予处罚,超出10分钟(无全勤奖)
5 迟到30分钟以下按每分钟一元计算、迟到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处罚60元,迟到超过1小时不足4小时的扣发当日工资(除每次的罚款外、还扣当日工资)。
6 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罚工资10元,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按60元处理,早退超过30分钟的扣发当日工资(除每次的罚款外、还扣当日工资)。
7 病假必须出示假条最多请假两天,医院证明方可生效(病假含全勤奖)否则按事假处理,(事假无全勤奖)。
8 一个月内三次忘记打卡必须由领班签名方可生效,领班卡必须由主管签名方可生效(三次以内有全勤奖,三次以上无全勤奖)。
10 不得伪造指纹打卡,如非本人指纹打卡违者:罚300元。
11 公休:每月公休三天,由部门领导统一安排,不得私自排休;原则上不予连休,需部门 领导签字同意,店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12 请假权限:每月请假超过两天者,需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店长审批后方可生效。
13 事假:原则上先排公休后请事假,当月不在岗10天以上(含10天)取消当月公休。
14 旷工:员工无故旷工不上班或迟到,旷工超过四小时按旷工一天计算,旷工一日按平均 工资三倍扣发,(当月无全勤奖)
15 当月连续旷工三天者或月累计旷工三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工作天数清零)。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细则篇五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2.3 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经济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1 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 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 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 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 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4.6 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4.7 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10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5.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5.2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3 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4 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5.5 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细则篇六
1 .总则
1 . 1 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 . 2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 . 3 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 .考勤员职责
2 . 1 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 . 2 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 . 3 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 . 4 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 .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 + 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 .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 5 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 .事假
5 . 1 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 . 2 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 . 3 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 11 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 11 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 .病假
6 . 1 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 . 2 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 % 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 % 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 % 计发工资。
6 . 3 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 .工伤
7 . 1 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7 . 2 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 .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 .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 .产假、计划生育假
10 . 1 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 . 2 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 . 3 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 . 4 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 . 5 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 3 日的计划生育假。
10 . 6 员工如果 1 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 .探亲假
11 . 1 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 . 1 . 5 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 3 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 . 2 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 . 2 . 1 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 . 2 . 2 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 . 2 . 3 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 . 2 . 4 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 . 2 . 5 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 1 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 20 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 . 3 员工探亲假期
11 . 3 . 1 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 1 个月。
11 . 3 . 2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 . 3 . 4 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 . 3 . 5 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 . 3 . 6 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 . 4 探亲假管理
11 . 4 . 2 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 .加班倒休
12 . 1 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 . 2 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 . 3 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 150%计发加班工资。
12 . 4 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 200% 计发加班工资。
12 . 5 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 .旷工
13 . 1 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 . 1 . 1 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 . 1 . 2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 . 1 . 3 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 . 1 . 4 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 . 1 . 5 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 . 2 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员工考勤刷卡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
一、凡在大厦内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属人员均实行考勤刷卡。
下午 4 ∶ 20 ~ 6 ∶ 00
(一)考勤刷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月底统计考勤刷卡情况。
(二)几不能按要求刷卡时,必须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处(室)领导签字批准。各单位于月底前将假条统一交办公室。
(三)凡无假条,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四)刷卡的结果同餐补和四项补贴挂钩:
1 .凡无刷卡记录的`工作日,一律扣除当日的餐补和四项补贴;
2 .遇有上午公出12点前回公司上班,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3 .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五)发现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
(六)刷卡的结果与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结合,每月由办公室统计结果,按缺勤情况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或四项补贴。全年统计资料,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附件二
员工上下班遵守规则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 3 分钟后 15 分钟内为迟到, 15 分钟后列为旷工,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一)迟到次数之计算,以当月为限;
(二)迟到折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四) 15 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
五、旷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旷工不发当日薪资;
(二)连续旷工 3 日或 1 个月内累计 6 日,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二)下班者应先行打卡后外出;
(四)下班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按旷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工卡上签证。
十二、本规则由经理级会议讨论通过,由总经理颁布施行。
十三、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是对员工日常出勤状况进行考察,作为对员工劳动纪律进行考核依据的规章。考勤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业通过对员工实行考勤管理制度,促使员工遵守工作出勤纪律,从而促使员工树立良好的纪律意识,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该规章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勤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考勤人员、考勤方式、对违反考勤制度的人员的处理等。
1 .总述考勤考核的重要地位及考勤管理;
2 .分述考勤的具体操作事项及规定;
3 .标明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的惩制办法。
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严禁代人打卡。每个月推荐全勤员工,进行公布表扬和奖励100元,所谓全勤是全月没有迟到,早退,请假。延迟半小时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半小时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上班时间:
一. 迟到、早退、旷工。
具体规定:
1. 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迟到,而累计迟到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迟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过30分钟,当旷工1小时处理。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
2. 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提前下班的按旷工处理。
3. 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应找主管签卡处理,发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况虽有经过部门主管核准的上班证明,但仍应处罚,超出此数员工按10元/次处理。
4. 员工漏打卡需填写《员工漏打卡情况说明》,部门主管确认工时后,由行政部作相应处理。
5. 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在全公司贯彻,各部门主管应督导员工按规定时间出勤。主管违规核准缺勤,隐瞒员工缺勤情况等,按违规员工应扣金额双倍处罚。
6. 保安人员认真执行并监督公司规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许代打、不允许手写、涂改,打完卡应按编号放在相应位置。对代打卡的员工一经发现,给予30元/人次经济处罚(罚款对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员带打卡,则给予50元罚款并停岗处理。
7. 上班时间内因有事外出的,要按规定凭放行条交到保安室才能离厂(各部门员工向部门主管请示批准,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向总经理请示批准,)。放行条应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和行政签名确认方可生效。否则当旷工半天处理。
8. 若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外出无法报告,应向行政人员请假备案
二. 请假
1. 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主管事前批准,并到行政部登记
2.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主管和行政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3. 当月请假1天(或1次)扣除3/5全勤
4. 当月请假2天以上没有全勤。
5. 员工身体不适请病假,须告知主管,填写[请假条]交给主管签名同意,遇紧急情况先电话通知主管同意批准,病后上班应补回[请假条]。否则当旷工处理。
6. 病假的请假条应附带医生证明,医院病历表正本,医院发票。(经审核无误后退还)
三. 旷工
1. 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2. 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3天(24小时)者被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罚。
第一条 为了避免公司员工发生早退、迟到、旷工等违纪行为,以使其认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规定。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 至 5时30 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 10分钟至 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
第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七条 公司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及核发全勤奖。
第八条 员工办理外出业务时,必须先办理打卡手续。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签卡批准,违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 (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 1/2,达五次者扣发全部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当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情况紧急不能向总经理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因各种情况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第十五条 本制度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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