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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件答辩状商标侵权答辩状格式篇一
答辩人:王_______________,男,汉族。
章_______________,女,汉族。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答辩人王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__因原告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诉答辩人商标侵权纠纷一案,现针对其《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及所叙述的事实和理由作如下答辩:_________________。
郑州市________________配件商行的业主和实际经营者均为章_______________,王_______________只是个业务员。故,原告起诉王_______________没有明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答辩人章_______________不知道所销售的产品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权。
答辩人尊重原告的知识产权,但是答辩人销售涉案产品的行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的,主观上并无过错。
三、答辩人章_______________所销售的涉案侵权产品是有合法的来源渠道,答辩人没有侵权故意,无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答辩人所销售的涉案侵权产品是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由________________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目前已经到庭,可以出庭作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64条之规定,答辩人没有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故意,无需承担任何侵权赔偿责任。民事商标侵权则需要有当事人的主观故意为前提,故,原告提交的证据,并不能当然作为认定答辩人商标侵权的依据。
四、不能证明涉案商标的产品构成侵权,涉案商标的产品是否为假冒产品,没有权威机构予以认定。
至于涉案商标的产品是否为假冒产品,原告只有自己单方证明于法无据。因此不能证明涉案商标构成侵权。
五、原告诉请答辩人承担损失赔偿四万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涉案产品的销售价格仅为人民币290元,原告却诉答辩人承担四万元的经济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答辩人只是一个小个体工商户,现在生意已非常惨淡,几乎面临关闭状态,根本就再经不起任何轻微的经济冲击。答辩人没有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故意,并且涉案产品有正规合法的来源渠道,不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请求贵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标侵权案件答辩状商标侵权答辩状格式篇二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答辩事项:
答辩人不同意被答辩人的所有诉讼请求,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任何依据,请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所有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被起诉的涉案产品有合法来源,答辩人是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从________购进。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可知,答辩人没有侵犯被答辩人_________商标专用权的故意,无需承担任何侵权责任。至于被答辩人提交的证据,其并不能当然作为认定答辩人商标侵权故意的依据。民事商标侵权则需要有当事人的主观故意为前提。因答辩人的涉案______有合法来源,答辩人没有商标侵权故意,因此无需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二、被答辩人诉请答辩人赔偿人民币__________元损失没有任何依据,依法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被答辩人开口即要求答辩人赔偿__________元侵权损失费用,但并未提供任何依据说明其损失赔偿额是如何计算而来,因此,其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__________元的损失赔偿费用因没有任何依据而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另一方面,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答辩人不能证明其自称的因答辩人商标侵权所遭受到的损失,那么,商标侵权赔偿数额就应带按照被答辩人所认为的因答辩人侵权所得利益进行赔偿。即使答辩人真若构成被答辩人认为的销售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______,答辩人的侵权所得利益只有__________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答辩人的侵权赔偿数额也只有__________元。但被答辩人却没有任何根据的漫天要价__________元的侵权赔偿额。所以,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无理要求。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任何依据,请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所有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商标侵权案件答辩状商标侵权答辩状格式篇三
;【摘要】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电商网络渐渐渗入普罗大众的日常生活,大众越来越习惯在各大电商网站选购商品,随之商标侵权案件也与日俱增。我国的电子商务起步较晚,因此相关的法律还不完善,因此本文开篇就详细论述我国网络商标侵权“知假买假”行为的法律定性,从而来认定我国网络平台提供商在侵权商品网络交易中的作用及侵权可能性出发,并提出网络平台提供商的侵权责任类型及免责事由,即是网络平台提供商否适用著作权法的避风港原则,以及避风港原则在适用过程中的完善。
【关键词】商标侵权;
售后混淆;
避风港
一、网络平台售假之混淆性判定
新《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新商标法第一次引入了“混淆”的概念,即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需要存在混淆可能性,才能认定为商标侵权。但是,简单的六个字“容易导致混淆”,就给实务界应用该理论带来了困难。针对网络平台“知假买假”,在销售行为发生的时间点上,消费者并未对产品来源产生混淆,而是明知是淘宝买家销售假货而购买。这种情况是否就不构成商标侵权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要解决这个难题必须要对“容易导致混淆”进行一定的扩张解释。“容易混淆”的时间点除了购买时,还应该增加购买以后,即购买后一般消费者或者潜在消费者在购买者购买以后对于商品来源产生售后混淆。
售后混淆是从美国法院发展出来的商标混淆理论。从售后混淆在美国发展历史看,在售后混淆原则确立之前,商标法上的几个焦点问题必须先行解决。第一个问题涉及混淆能否扩大或者限缩性地被定义。商标法的立法政策曾经是并且仍然是制止购买者对于产品来源混淆的可能性。从1950年代开始,法院认为在非购买者之中产生的其他类型混淆也应当制止。另一个问题则涉及产品特征的商标法保护问题。到1980年代,一系列判例都认为,一定注册或非注册的产品构造上的特征,包括其外观形象,应当受到保护。美国联邦第六巡回法院在mastercrafters clock & radio co. v. vacheron &constantin lecoultre watches案件中首次适用了售后混淆理论,kyan法官认为商标法除了保护消费者利益之外同样需要保护正品生产商,因此扩大容易导致混淆的时间点到销售以后。
淘宝“知假买假”行为,购买者对于标有侵权商标的产品并未产生混淆,但是一般公众或者品牌的潜在消费者会对于产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为假冒产品是品牌促销,这显然属于售后混淆的范围。如果不将我国混淆可能性理論的外延扩张至售后混淆,那么就很难规制淘宝知假买假的行为。因此,淘宝网站上知假买假的行为亦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容易导致混淆”。
二、我国网络平台提供商的商标侵权责任
(一)网络平台提供商的直接侵权责任
网络平台知假买假容易导致消费者的售后混淆,可以构成商标侵权。接着,我们就要判断网络平台提供商是否存在直接侵权行为,要判断网络平台是否存在使用商标的行为,我们首先要对网络平台销售的行为定性。网络平台提供商本身即为商标使用行为人,例如,网络服务提供者为销售侵害商标的假冒伪劣产品或者在其网站上使用他人商标,那么商标权人当然可以向其主张商标直接侵权责任。但是,如淘宝、ebay此类互联网交易平台,第三人在其平台上销售标有注册商标的仿货,那么网络平台提供商明显不存在上述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因此不构成商标直接侵权。
(二)网络平台提供商的间接侵权责任
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对商标“间接侵权”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即“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构成商标间接侵权,对侵权后果承担责任”。商标“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行为之间的界限在于行为是否直接侵入权利人“权利版图”之内并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当一项行为直接对商标权人的专有权利进行侵犯时则构成“直接侵权”,而非“间接侵权”。其次,间接侵权行为成立以直接侵权行为实施或即将实施为前提。“间接侵权”的行为目的为辅助并促进“直接侵权”行为的实施。当前网购时代,侵权成本的降低导致网络交易平台上销售假冒或未授权商品的行为层出不穷,权利人自然可以向销售者追究“直接侵权”责任,但由于交易是通过网络虚拟进行的,权利人往往无法得知销售方的身份资料,维权过程中无疑需要借助交易平台提供者的协助,若提供者故意包庇或消极对待导致权利人权益受损,则可追究提供者侵权责任。由此可知在正常交易过程中,平台提供者与权利人并无直接接触,只有在出现销售者“直接侵权”行为的情况下,平台提供者才有可能承担侵权责任,其侵权责任的承担是对直接侵权责任的补充与保障,因此对“间接侵权”行为追究责任不可越俎代庖,需以“直接侵权”责任的存在为前提。③最后,间接侵权行为成立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过错的存在。因此在商标领域,欲追究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侵权责任必须考虑到其行为的可责备性,即以行为人具备主观过错为前提。
三、避风港原则的适用问题
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内容提供商在网络上直接提供、发布内容的人,其应当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够适用避风港规则进行抗辩。而技术提供商主要是为信息在网络上的传播而提供技术、设备等中介服务的人。进一步说,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针对网络平台提供商,避风港作为一个侵权抗辩事由,其成立的主要条件在于:1.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是善意的,其不知道,也没有理由知道的侵权行为的发生;
2.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收到权利人发出的通知后,必须立即删除被控侵权内容或者断开被控侵权内容的链接,即“通知+移除”规则。同时将通知转送或公告给网络用户。上述两个条件是并列的关系,即只有网络平台提供商的行为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时,才有可能享有“避风港”原则的抗辩。
我国商标法领域,虽然法律法规未对商标领域避风港原则的适用做出明确规定,然而近年审理的案件中有所涉及。虽然“依念公司诉淘宝”侵犯商标权案中法院认可了避风港原则在商标侵权领域的适用性,但是并没有对具体的原则使用做出进一步诠释,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可以参考美国以及欧盟的判断标准,确立明确的适用条件。
商标法可以在建立通知加移除的原则外,增加“回复通知”的程序,透过赋予使用者回复通知的程序,避免非商标权利人滥用移除机制。网络平台提供商可以通过本身的系统,搜索可能存在商标侵权行为的商铺,给与其10天的答复期,如果10天内商铺未提供相关的权利人证明,那么网络平台提供商就有权移除该潜在侵权产品。这样既能提高网络服务商的注意义务,同时也平衡了网络销售平台维权困难的窘境。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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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答辩人被起诉的涉案产品有合法来源,答辩人是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从________购进。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可知,答辩人没有侵犯被答辩人_________商标专用权的故意,无需承担任何侵权责任。至于被答辩人提交的证据,其并不能当然作为认定答辩人商标侵权故意的依据。民事商标侵权则需要有当事人的主观故意为前提。因答辩人的涉案______有合法来源,答辩人没有商标侵权故意,因此无需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二、被答辩人诉请答辩人赔偿人民币__________元损失没有任何依据,依法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一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被答辩人开口即要求答辩人赔偿__________元侵权损失费用,但并未提供任何依据说明其损失赔偿额是如何计算而来,因此,其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__________元的损失赔偿费用因没有任何依据而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另一方面,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答辩人不能证明其自称的因答辩人商标侵权所遭受到的损失,那么,商标侵权赔偿数额就应带按照被答辩人所认为的因答辩人侵权所得利益进行赔偿。即使答辩人真若构成被答辩人认为的销售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______,答辩人的侵权所得利益只有__________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答辩人的侵权赔偿数额也只有__________元。但被答辩人却没有任何根据的漫天要价__________元的侵权赔偿额。所以,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无理要求。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任何依据,请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所有诉讼请求。
此致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证据材料______份
商标侵权案件答辩状商标侵权答辩状格式篇五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本局根据________有限公司(美国)举报,对当事人位于__________开发区的生产车间及仓库依法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仓库内堆放印有“________”商标标识的篮球中胎______只,生产车间装配刻有“________”商标标识的篮球中胎生产模具15套,涉嫌商标侵权,为查清事实,于当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当事人使用________(另案处理)提供的模具,并按照张__________要求擅自生产印有“________”商标标识的篮球中胎________只,生产成本_____元/只,销售标价_______元/只,非法经营额________元,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尚未对外销售。
另查明,“________”商标系________有限公司(美国)注册在15类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当事人使用该商标并未取得“________”商标所有人a有限公司(美国)授权许可。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________工商公听字(________)第________号《听证告知书》。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当事人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本局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举行了听证会。当事人辩称认为其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理由有两点:一是企业生产的篮球中胎是半成品,而商标所有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标是篮球,因此在半成品上打上“________”商标不构成侵权。二是企业生产的篮球中胎销售对象是篮球成品生产厂,而不是直接面对消费者,并未侵害消费者的权利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导。
本局认为:
一、“________”商标所有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中所指篮球虽然是成品篮球,但成品篮球包含了内胎和外胎,当事人生产的篮球中胎(内胎)与成品篮球属类似商品,在篮球中胎(内胎)上使用“________”商标,同样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所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当事人关于不构成商标侵权的理由不能成立。
二、当事人销售对象虽然是篮球成品生产厂,但其生产带有“________”商标字样的篮球中胎制成成品,“________”商标字样完全暴露在外,其目的是为了帮助成品厂家生产的假冒“________”篮球,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更加隐蔽,更具欺骗性。当事人关于其行为并未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理由同样不能成立。
1、责令立即停止上述侵权行为;
3、罚款人民币________元。
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到________银行__________县支行营业室(县城新建路________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将依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县人民政府或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十五日内直接向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起诉。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标侵权案件答辩状商标侵权答辩状格式篇六
当事人:___________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杨__________
20__年7月21日,本局根据a有限公司(美国)举报,对当事人位于__________开发区的生产车间及仓库依法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仓库内堆放印有“spalding”商标标识的篮球中胎3650只,生产车间装配刻有“spalding”商标标识的篮球中胎生产模具15套,涉嫌商标侵权,为查清事实,于当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20__年6月10日至7月25日,当事人使用张(另案处理)提供的模具,并按照张__________要求擅自生产印有“spalding”商标标识的篮球中胎3650只,生产成本7.08元/只,销售标价7.13元/只,非法经营额26024.5元,至20__年7月25日尚未对外销售。
另查明,“spalding”商标系a有限公司(美国)注册在15类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当事人使用该商标并未取得“spalding”商标所有人a有限公司(美国)授权许可。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20__年8月5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工商公听字(20__)第32号《听证告知书》。20__年8月8日,当事人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本局于20__年8月17日举行了听证会。当事人辩称认为其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理由有两点:______________一是企业生产的篮球中胎是半成品,而商标所有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标是篮球,因此在半成品上打上“spalding”商标不构成侵权。二是企业生产的篮球中胎销售对象是篮球成品生产厂,而不是直接面对消费者,并未侵害消费者的权利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导。
产的篮球中胎(内胎)与成品篮球属类似商品,在篮球中胎(内胎)上使用“spalding”商标,同样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所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当事人关于不构成商标侵权的理由不能成立。二、当事人销售对象虽然是篮球成品生产厂,但其生产带有“spalding”商标字样的篮球中胎制成成品,“spalding”商标字样完全暴露在外,其目的是为了帮助成品厂家生产的假冒“spalding”篮球,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更加隐蔽,更具欺骗性。当事人关于其行为并未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理由同样不能成立。
1、责令立即停止上述侵权行为;
3、罚款人民币60000元。
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到建设银行__________县支行营业室(县城新建路79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将依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县人民政府或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十五日内直接向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起诉。
________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章这就是商标侵权案件处罚决定书。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商标侵权案件答辩状商标侵权答辩状格式篇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事项:
答辩人不同意被答辩人的所有诉讼请求,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任何依据,请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所有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1、答辩人被起诉的涉案产品有合法来源,答辩人是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从_____________购进。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可知,答辩人没有侵犯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商标专用权的故意,无需承担任何侵权责任。至于被答辩人提交的证据,其并不能当然作为认定答辩人商标侵权故意的依据。民事商标侵权则需要有当事人的主观故意为前提。因答辩人的涉案_______________有合法来源,答辩人没有商标侵权故意,因此无需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2、被答辩人诉请答辩人赔偿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损失没有任何依据,依法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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