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食品抽样工作方案食品抽样工作总结篇一
20xx年度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县级监督抽查计划业经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为了切实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33号)的规定,制定了《县20xx年度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验计划》。
1、对全县87家建立食品检验室,具备一定质量保证能力的领证企业,按照每一种产品每年2次进行抽查;对没有建立食品检验室且不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的64家食品加工小作坊,按照每一种产品每年3次进行抽查。
2、原则上每次抽样每个单元抽取1个批次产品,对于同一获证单元产品品种较多的企业,每次抽样覆盖所有品种。
3、县市场监督检验所对抽查中新发现的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要及时上报食品安全股。
《计划》覆盖了全县87家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和64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的11类产品,共计640组(见附件),其中食用油221组、大米33组、糕点237组、纯净水8组、卤制品12组、茶叶16组、调味品37组、酒类18组、禽蛋类10组、豆制品6组、其他类42组。
县市场监督检验所负责按《计划》组织抽样、检验,并及时将检验报告(2份)和每季度检验结果汇总(含结果分析)报送食品安全股,由食品安全股送达检验报告并按程序发布抽查结果公告,对于抽检不合格的由食品生产安全股上报分管副局长,分管副局长统筹安排,并督促整改。
食品抽样工作方案食品抽样工作总结篇二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责,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在校内的存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常山县教育局出台了xx年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与计划。
一、县教育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在教育科设立工作办公室。各校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职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职责;指定专人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资料实施奖惩制度。
二、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职责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校对制度的执行情景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制定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四、加强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承包者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职责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五、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到达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六、配有校医的学校,要开展规范药房创立活动,做到药品管理规范化,确保年内经过“规范药房”的达标验收。
七、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根据《常山县重大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学校一旦出现食品药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及时向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送情景,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否则将严惩职责人。有关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信息每学期上报办公室不少于2条。
食品抽样工作方案食品抽样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紧紧围绕推动“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抽检高质量发展双轨并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抽检质量为重点,以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为目标,更好地发挥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根据省局要求,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要遵循“六个坚持”工作原则:坚持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目的,增强抽检工作靶向性和针对性;坚持常规任务和专项任务并行,从时间、区域、品种上均衡推进抽检工作;坚持国、省、市、县四级分工,各有侧重,不重不漏;坚持“检、管、罚”相结合,充分发挥抽检在排查和化解食品风险隐患中的作用;坚持抽检数据高质量提升和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评价,突出食品安全监管权威性,彰显“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成效。
20xx年,我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计划总量86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300批次,食品抽检任务560批次。
(一)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
1.抽检对象和场所。围绕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地区,重点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小摊贩等经营单位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经营者尽可能全覆盖抽检。
2.抽检品种和项目。在抽检品种上,要覆盖本行政区域内市场销售的畜禽肉及副产品(猪牛羊肉、鸡肉、猪肝)、蔬菜(豇豆、食荚豌豆、豆芽、姜、苦瓜、韭菜、葱、辣椒、茄子、菠菜、普通白菜、芹菜、油麦菜)、水产品(贝类、淡水鱼、海水虾、海水蟹、海水鱼、牛蛙)、水果(橙、柑、橘、草莓、猕猴桃、香蕉)、鲜蛋(鸡蛋)、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芝麻)等重点食用农产品品种及细类。在抽检项目上,对每类重点品种的每批次样品均要按照总局明确的全部必检项目和不少于2个自选项目要求开展检验;对可选项目,要坚持问题导向并结合当地监管实际予以确定。
(二)食品抽检任务
1.抽检对象和场所。结合我市食品生产经营实际,将不少于70%的抽检比例安排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地区,重点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和周边、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夜市、小摊贩等经营单位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当地特色食品、“三小”食品进行抽检。
2.抽检品种和项目。对风险较高的食品进行抽检,抽检重点是本地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地方特色食品,以及“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食品;根据监管需要,可适当对本地获证企业生产的预包装食品进行抽检,除了校园周边“五毛”食品外,尽量少抽检非本地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以免造成重复抽检。检验项目可参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xx版)》制定。
3.抽检时间和频次。全年抽检任务原则上按月均衡推进,根据当地食用农产品交易场所、“三小”和餐饮单位数量、消费量和产销季节特点等因素确定抽检频次和批次。对食用农产品,从第二季度开始至少每季进行抽检;对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抽样量;对节令食品在节前15天完成抽检工作。
部分食品种类因企业停产、订单生产等导致抽不到样品的,或者因食品安全监管、投诉举报、稽查办案实际等食品安全状况和特色食品抽检需要的,市局可对相关抽检食品品种、检验项目、任务批次进行适当调整。
(一)确定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
(二)抽样检验要求。抽检监测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执行。抽样过程应严格按照抽检监测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检验人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承检机构对于不合格样品必须进行复核,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各所要安排人员配合抽检机构在本辖区内进行抽样,确保抽检工作顺利进行。
(三)抽检监测结果报送。对所有检验不合格及问题样品,承检机构应第一时间编制检验报告,并在报告正式签发后2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检验报告(一式四份,随附抽样单)送达组织实施抽检监测任务的食品监管部门。检验过程发现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在确认检验结果后先电话告知,并于24小时之内书面报告组织实施抽检监测的食品监管部门。
(四)异议处理。执法大队或市场监管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企业进行确认。企业对样品真实性或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向组织实施抽检监测的食品监管部门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异议申请人在收到检验结果7个工作日内所提出的任何书面异议,处理异议的部门都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回复。
(五)核查处置。对样品真实性、检验结果无异议或经复检维持不合格结论的',执法大队负责统一组织并协调各所及时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并将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填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对检出高风险项目以及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问题的,应在收到不合格报告的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及时开展执法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龙岩市局。
(六)信息公布。按“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应当及时利用公示栏、媒体或网络等载体向社会公布抽检信息,信息内容应当包括被抽样单位名称(如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等)及所在地址,产品名称、检验项目和检验数值、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等,并根据需要进行风险解读。
(七)结果统计。大队指定专人负责核查处置信息录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负责收集并汇总检测结果,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及总结,并确保数据报送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一)监管人员陪同抽样
1.食用农产品抽样时,应由被抽样单位辖区市场监管所派2名监管人员,与承检机构2名抽样人员共同抽样。食品安全协调股应及时协调并安排监管人员陪同抽样。
2.抽样人员选定样品后,监管人员应对被抽样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营、索证索票等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记录和取证并依法处罚。对符合抽检要求的,抽样人员和现场监管人员应共同在抽样单上签字,并在国抽系统中录入抽样人员和监管人员姓名。
(二)食用农产品溯源信息填报
食用农产品抽样应填写产地溯源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食用农产品抽样溯源信息,包括抽检样品的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或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主要从样品标签、被抽样单位提供样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验讫二维码、承诺达标合格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货票据等凭证获取。
2.抽样人员应严格按现场提供或确认的信息填写抽样单,有关溯源信息凭证应拍照并上传国抽系统。当溯源信息仅有生产者、供应商名称或证照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时,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平台查询缺失信息,并按实际情形备注说明。溯源信息不全时,被抽样单位至少要提供供应商姓名和联系电话。
3.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或在抽样现场发现有明显问题的食用农产品,可不受抽样数量、抽样地点、被抽样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销售产品是否提供溯源信息等限制;对需要开展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跟踪抽检的,在抽样单的抽样编号末加注“gz”,备注栏填写“此样品为跟踪抽检”。
4.对食用农产品和重点进口冷链食品的抽样检验、信息溯源和核查处置,应当按照省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的通知》(闽市监食检〔20xx〕5号)、《关于加强经营环节监管推动食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闽市监食流〔20xx〕142号)工作要求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均衡推进抽检
严格按照省、市局抽检计划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抽检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制定周密细致的抽检工作计划,按照总局年度抽检监测上半年40%、第三季度75%、年底前100%的进度要求,均衡部署和推进年度、季度、月度抽检任务,合理分配城区、乡镇、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抽检比例,突出重点抽检品种,确保抽检计划从时间、区域、品种上均衡有序推进,年度抽检任务高质量按时完成。
(二)突出问题导向,厘清分工原则,力避重复抽检
要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投诉举报、食品安全舆情及卫健等部门通报反映的问题纳入食品抽检计划。加强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专项抽检,对连续两年以及去年多次检出不合格的食品企业及产品进行跟踪抽检。强化抽检工作配合协同与联动,避免重复抽检。原则上对本地区校园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场所、食品生产企业及产品实施全覆盖抽检;原则上不将标签、感官等无需实验室检验的指标列为抽检项目。
(三)加强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确保规范抽检
严格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政策规定,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抽检实力强的承检机构承担本级抽检任务,督促承检机构严格履行抽样检验法定程序,确保抽样全过程规范、无瑕疵,检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要按照“时、度、效”原则和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向社会公布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对涉及重大敏感信息要加强审核把关,按照规定要求履行报批程序,严禁擅自发布。把“你点我检”“你送我检”纳入年度抽检计划。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建立相关制度机制,推进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工作。探索建立食品抽检发现高风险及时通报和快速应对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对承检机构的考核管理,督促承检机构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四)推进检管结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抽检效能
严格落实总局《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等有关要求,积极支持配合承检机构按法定程序开展抽样工作;建立食用农产品和进口重点冷链食品抽样联络员制度,在承检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进口重点冷链食品抽样时,属地市场监管所要派人陪同抽样,并依法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取证,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产品真实合法来源、储存条件等,同时做好产品溯源信息记录;严格落实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开和后续监管制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食品抽检有效性。
(五)严格核查处置,强化数据运用,有效防控风险
严格按照“五个到位”要求,进一步规范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建立健全核查处置部门间协同配合机制,督促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下架封存、召回公告等风险控制措施,按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检验结论表明存在高风险或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当快速报告并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及时稳妥公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发布抽检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信息时,不得公开有关抽样和检验信息。建立部门通报制定,强化对多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以及核查处置工作监督。对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移送公安及相关部门,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六)准确数据录入,推进预警交流,提升抽检质量
督促承检机构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按照规定时限和规范要求,及时把抽检有关数据信息录入上传“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抽系统),未录入国抽系统的抽检视为无效抽检;对拟撤销已录入国抽系统的抽检数据,须报请省局审核同意。要加强对国抽系统本级抽检数据质量审核把关。要加强食品抽检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撰写本局半年、年度抽检结果分析报告。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会商机制,及时向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食品抽检情况,运用“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手段,进一步拓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的深度和广度。
食品抽样工作方案食品抽样工作总结篇四
坚持“学习食品安全教育法规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自护本事,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深化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制,落实“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工作措施,创立“平安和谐学校”,办人民满意教育。
1、参与并力争经过食品分级量化考核,争取食品达标。
2、全面落实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和学校放心店建设工作。
3、推行“五常法”食品管理模式,完成饮食放心工程示范学校创立任务。
4、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5、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景。
2、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制、职责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学校内构成全员重视、人人讲的良好氛围。
3、配合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量化分级考核。
4、实施“食品配送制度”。
5、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6、开展学校食品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职责,层层抓落实,构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要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迅速处理,把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食品抽样工作方案食品抽样工作总结篇五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我乡食品安全工作,以食品市场准入为载体,明确分工、广泛宣传、严格管理、加强巡查、落实目标责任,打造我乡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进一步提升我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市食安办的具体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我乡政府成立由乡长xx为组长,乡分管领导吴建国、派出所所长王军为副组长,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综治办、安监办、工商所、卫生院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市食安办报告。
(三)食安所、卫生院将定期组织流动厨师进行群宴知识学习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切实抓好工作检查落实,为深入做好我乡“食品放心工程”,实现本系统食品安全目标监管工作,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性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主要是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我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要求各村(社区)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的综合监管职能,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责,在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治上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20xx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将食品安全工作提升一个新台阶。
食品抽样工作方案食品抽样工作总结篇六
为营造学校良好教学环境,稳定学校教学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拟定xx年xx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紧紧抓住关系教职员工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学校传染预防工作,为促进学校教学稳定工作提供有利保障。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各教育部门和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细化,层层抓落实,有关部门参与,聚为合力,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把危害后果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街头食品管理办法》和《全市学校内外饮食商品摊点专项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使学生学会识别并自觉抵制不和格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今年,我局将坚持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很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
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控制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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