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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招聘方案计划书教师招聘方案设计篇一
1、招聘目的及原则
1)目的
①为新成立的组织各岗位输送所需要的人才;
②为组织填补现有的岗位空缺;
③撤换现有岗位上的不称职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④填补由于原有岗位人员晋升而形成的空缺;
⑤适应机构调整时的人员流动的需要;
⑥以新招聘人员促使企业管理风格、经营理念更加具有活力,形成组织的文化特色。
2)招聘原则
公司招聘员工应以用人所长、容人之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
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相关专业优先为原则;
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确保为企业吸引到合适的人才。
2、上年度招聘回顾和总结
主要是针对上年度的招聘工作做一个总结。
3、招聘需求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战略发展目标,以及各部门提报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得出20招聘岗位信息。
4、制定人员招聘策略
5、费用预算
根据招聘渠道制定费用预算表
6、招聘部架构及成员
7、招聘的流程与实施
具体的实施步骤等等
8、简历的筛选及面试
9、录用决策
10、入职培训
学校教师招聘方案计划书教师招聘方案设计篇二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23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中专学历教育、非学历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相关社会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专业课教师7人,其中:会计教师3人,物流、计算机、德育及职业技术教育教师各1人。
(二)基础课教师2人,其中:外语教师1人、语文教师1人。
(三)实习指导教师3人,其中:物流、电类、食品各1人。
共计12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专业课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
1、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2、实习指导教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职业教育,敬业爱岗,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普通话等级证书
5、年龄在30岁以下。
(二)基础课教师
1、全体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获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职业教育,敬业爱岗,身心健康。
4、年龄在30岁以下。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信息于20xx年11月21日至11月29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下载报名表格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xx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下午2:00至4:00由考生本人到天津经济贸易学校现场报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23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资格预审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文件:
1、《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
2、《个人简历》一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复印件;
6、免冠照2张。
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同志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经学校招聘小组审核后,于报名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
1、考试方式:分笔试、面试及试讲、实操。
(1)笔试
采取书面答卷的形式。笔试内容:本学科专业知识及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时间拟定12月中旬。
(2)面试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比例不足1:3,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学校组成专家组,设主考官1人,考官6人对参加面试人采取逐个提问,根据其回答情况分别打分。
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试讲、实操
根据招聘职位数,以各专业职位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实操人数。
试讲、实操内容:应聘人员按学校指定专业学科的内容进行试讲(授课45分钟)、实际操作,并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评价方式:学校公开招聘小组成员、学科教师代表集体听课,并根据试讲、实操情况和回答问题的情况打出分数。
2、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30%+试讲(实操)成绩x40%=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二)考察
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背景核查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验、考察结果,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
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举报或投诉电话
xxxx人力资源部xxx
学校教师招聘方案计划书教师招聘方案设计篇三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xx年5月10日(笔试)
20xx年5月11日(面试)
考试地点:z市第一中学学术报告厅、德政楼二楼会议室(笔试)
z市第一中学1号教学楼(面试)
二、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xx年5月9日(周五)
报到地点:学校招生办(z市体育中心一楼)
报到需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和三张一寸免冠彩色相片办理准考证
三、考试对象
4月30日前报名的教师(含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
z市在职在编公办教师、通用技术、计算机、体育、美术、音舞类教师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四、考试方式
(一)笔试
应聘教师均需参加我校招聘岗位学科的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5月11日的面试考核名单。
(二)面试
1、面试以分学科说课的形式进行;
3、面试说课时间为15分钟。
五、考试科目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
六、考试注意事项
2、应聘人员须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场;
3、应聘人员进入试室须出示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七、试室安排
笔试、面试试室安排表在5月9日应聘教师报到时发放。
八、确定签约人员
我校董事会根据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签约对象。签约人员须于十天内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第一人民医院体检证明(可邮寄,统一顺丰快递,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当自行放弃录用处理)。
九、组织机构及分工(略)
十、具体日程工作安排(略)
学校教师招聘方案计划书教师招聘方案设计篇四
(一)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学校、工读学校以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统称中小学,下同)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上述学校机构中在编在职在岗,且从事中小学教学教研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教师岗位设置聘用管理。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按岗聘用、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调整、合理优化的原则。
(四)坚持科学规范、动态管理的原则。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教师岗位类别与等级
(一)根据中小学的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中小学专业技术主体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教研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4个等级,即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三)中小学教师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为:正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正高级教师,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教师名称为高级教师,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一级教师,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二级教师,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三级教师,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四、教师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中小学教师岗位总量应根据编制部门核定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确定。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学工作需要,并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
(二)岗位等级结构比例
1、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中小学的功能、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高、中级教师岗位的设置要根据学校实际,兼顾不同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实施。
全省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如下:
2、正高级教师数量国家实行总量控制,人数较少,考虑我省高层次人才总量不足的现状,我省正高级教师岗位聘任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
3、特殊学校、工读学校、教研室及校外教育机构比照同级中小学学校进行设置。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中小学事业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教育部门,按照控制标准,研究制定此类中小学岗位设置(调整)方案。
4、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应在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合理设置,既要考虑现实矛盾,又要保障事业发展,采取分段核岗、逐步到位的方式,根据不同学校单位的实际,动态调整设置各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
5、高、中级之间的岗位原则上不互相借用,但在专业技术5级~7级、8级~10级之间可高借低用,不能低借高用。中级岗位数已被占满,或已超岗聘用的中小学事业单位,经单位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主管部门同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在其高级空岗数60%的比例范围内给予借岗。
6、各中小学在同级教育部门的指导下,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省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根据各教师岗位等级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要求等综合因素,可自行确定本单位各岗位等级具体竞聘细则。竞聘细则应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特设岗位。特设岗位是根据中小学的特点和发展规律,为适应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中小学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规定程序确定。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获贵州省特级教师、教学名师、乡村教育家称号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其余中小学特设岗位政策继续执行黔人社厅通﹝20xx﹞86号文件有关规定。
五、按岗推荐评聘程序
考核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岗位聘用工作要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探索和完善各中小学自主选人用人机制。考核推荐评聘工作应至少包括核定推荐空岗数、个人申报、考核推荐、公示、评审、聘用等环节。
(一)核定推荐空岗数。各中小学要在当年6月份前,按规定程序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核定当年拟推荐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空岗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各中小学上年末高、中级岗位空岗数,按40%的比例(四舍五入)核定当年该中小学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空岗数。对于上年末高、中级岗位空岗数只有1个,或已没有空岗的中小学,当年核定该级别岗位推荐数不多于1名。各单位的核定推荐空岗数应及时在本单位进行公布。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且符合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规定程序的,申报评聘时,可不占当年单位的核定推荐空岗数。
(二)个人申报。各中小学在编在职在岗教师,根据本单位当年核定的推荐空岗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标准,在各地规定的时间程序范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报。
(三)考核推荐。各中小学要在同级教育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策、优中选优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考核推荐实施细则。考核推荐实施细则须经本单位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2/3以上人员同意审定通过。审定通过的考核推荐实施细则应向全校教职工公开,并报同级教育部门备案。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本单位考核推荐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程序,在本单位当年核定推荐岗位数范围内确定推荐人选。
(四)公示。各中小学考核推荐的人选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评审。由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按照评价标准和办法,对学校推荐的拟聘人选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评价。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六)聘用。各中小学应根据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将通过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及时办结相关聘用手续。
六、鼓励和引导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
(一)提高乡村薄弱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对村级学校(含教学点)、边远少数民族乡镇和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镇中小学的结构比例,各地区可根据需要,在同级中小学结构比例的基础上,高级岗位上浮两个百分点,中级岗位上浮三个百分点。
(二)鼓励各级各类优秀教师向基层一线流动。对于县级及以上中小学在编在职在岗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调动交流到乡村中小学;或是乡村中小学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三)向优秀乡村教师倾斜。对在村级学校(含教学点)、或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和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镇薄弱学校(由同级教育部门给予认定公示)连续任教三年及以上,经任教学校考核表现突出(近3年连续单位综合考核排名均位列前30%),并报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且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在评聘教师岗位时,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四)引导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城镇中小学教师由单位选派到农村学校全职支教三年及以上,经支教学校考核表现突出(连续3年单位综合考核排名均位列支教学校的前40%),并报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且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由所在单位给予适当加分)。
(五)推行“跨校评聘”。各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本地区跨校评聘工作方案。“跨校评聘”须先征得相关学校同意,遵循自愿原则,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教师有序参与。重点鼓励空岗数额少且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多的学校中的教师到空岗数较多且符合竞聘资格条件教师少的学校参加竞聘。对于参加“跨校评聘”的教师,各相关部门应简化程序,为其办理调动交流手续。此类教师在申报评聘高(中)级职称时,可不占调入学校当年的核定推荐空岗数。
(六)探索特设岗位教师校际交流工作。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优秀教师校际交流,按照岗位专设,职务特聘、待遇先兑、关系不动的原则,探索专业技术特设岗位教师校际交流工作新机制。各地区开展特设岗位教师校际交流评聘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联合组织实施。各市(州)每年须提前制定特设教师评聘工作方案和岗位计划,认真开展调研,选择确定好受助学校和所需学科,科学设定高级岗位指标,从县及以上重点学校选派优秀教师到乡村中小学从事3年以上教育教学服务。每年开展特设岗位教师校际交流工作情况,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教育厅。
七、健全完善评聘监督制度
(一)实行岗位设置核准制度。中小学岗位设置工作按国家和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程序相关规定执行。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和兑现岗位工资的依据。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应保持相对稳定,学校(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调整岗位设置方案的,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变更核准。
(二)强化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和纪检_门及广大教师的监督,确保各环节程序公正规范,推荐评审聘用公开透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要强化工作职责,加强监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聘用管理政策规定的个人和单位,严肃追究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严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对各学校(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调整,要按照统筹兼顾、资源均衡、保证重点、有保有压、循序渐进、强化监管的原则,不搞“一刀切”,加强动态管理和宏观调控。严禁擅自突破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也禁止采取“一步到位”的简单方式将结构比例调整设置到最高控制线。
(四)严肃按岗推荐聘用工作纪律。自20xx年我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后,全省各中小学一律不允许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制度相脱离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审和聘用。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防止在改革后有评审通过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
(五)坚持“空岗补缺”。各学校(单位)补充教师、进行教师岗位等级变动(晋升)需在有空岗的前提下进行。岗位无空缺时(有相关政策规定的除外),不得任命、聘用和公开招聘相应岗位类别或岗位等级的工作人员,严禁无岗进人和超岗聘用(任)。对已获得高、中级教师职称,在调入(学校)单位无对应空岗的前提下,降低岗位等级进行交流的教师,即便三年内(学校)单位出现空岗,也须维持降低后的岗位等级三年不变;三年后,可参加本单位当年的“按岗竞聘推荐”,竞聘成功的,聘任到相应岗位,兑现相应待遇。
八、强化聘后管理
教育部门要根据教师特点,加强对本地区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要建立健全岗位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调整岗位、晋升职务和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各中小学要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教师岗位特点和聘任期限,结合教师各等级岗位职责要求和条件,制定可操作量化的考核标准,确定每一个具体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作为聘期考核的主要依据,定期对聘用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或低聘,做到能上能下,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终身制,做好受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学校教师招聘方案计划书教师招聘方案设计篇五
根据市直属学校中小学教师缺编状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打造品牌学校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以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为考察重点,通过考试和考核,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市直属学校教师队伍中,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稳步发展夯实基础。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359名教职工:一中71名(含教辅人员6名),三中54名,xx市第一实验中学65名,xx市第一小学39名,xx市第二小学38名,xx市第三小学47名,xx市第四小学5名,xx市第五小学17名,xx市特殊教育学校23名(含教辅人员5名)。(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
一中、三中、xx市第一实验中学招聘范围:全国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具有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且具有中学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学人员(本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除外)、现在省、市直属学校代教已经一年以上的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xx市第一小学、xx市第二小学、xx市第三小学、xx市第四小学、xx市第五小学、xx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范围:全省应往届大学、中师毕业生、具有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教学人员(本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除外)、现在省、市直属学校代教已经一年以上的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_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须具有一定手语表达能力;应聘高中通用技术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注明的任教学科为理工类),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实际工作能力。
3、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科要求(教师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相符,部分岗位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和其他条件。
4、符合《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规定的身体条件(附后)。
5、年龄35周岁以下;外地市在职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本市公办学校非正式在编教师和本市民办学校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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