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中石化安全制度中石化集团安全生产方针篇一
大家好,我是来自加油站的,我演讲的题目是“我要安全—安全在我身上,安全伴我成长”。
我要安全—安全在我身上,安全伴我成长
一个国家,如果没了安全,就会国土沦丧、民不聊生;一个民族,如果没了安全,就会遭人白眼。同样,一个企业,如果没了安全,就不能正常生产,就不能走向辉煌,就会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落伍,甚至走向灭亡。我们深知安全是存亡之本,所以我们要讲安全、重安全、要安全,把安全放在身上,让他伴我们成长。
一个企业的安全不只是靠企业的领导就能保证的,他的关键在于我们每位一线员工,只有一线员工安全了,这个企业才算安全。中国石化深知这个道理,于是在广大员工中掀起了“我要安全”学习的浪潮,在这个学习浪潮中,我对“安全”有了更深一层次的理解。
记得读小学的时候,老师常说:下雨水大,注意安全,不要走河边,尽量走山上。读初高中的时候,在每次放假前老师总要叮嘱:乘车的时候注意安全,回家的时候注意安全。就这样,我在安全的叮嘱声中逐渐长大,也把安全放在了心中,以便时刻提醒自己注意安全。
来到中石化以后,在公司开展的“我要安全”学习浪潮的推
动下,我改变了以前的观点。以前认为,安全是在我心中的,只要我心中觉得安全,也就安全了,但是现在看来,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表现,安全不应该只在我心中,还应该在我身上。安全在我心中是一种感性的认识,而安全在我身上则是一种理性的认识,感性的认识永远是肤浅的,理性的认识才能看到事物的本质。
众所周知,加油站是一个高危工作环境,特别是是在高速公路边,更是双重高危,要防火防盗防电,什么都要防,而我们加油站的员工,就像是坐在一颗炸药上一样,不知道这颗炸药什么时侯爆炸,如果你不防备的话,也许就在今天,如果防备的话,可能永远都不会。在站上,我们每个员工心里都在呼唤安全,而他们身上看到的却不是安全而是安全隐患,加油站的各种禁令被对他们来说都是一纸空文。
我们每个员工都知道,加油站内不得打手机,看到司乘人员打手机都会去阻止,但是自己却做不到,在站内接电话、打电话还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明知要熄火才能加油,可是谁又会去理会,规定塑料桶不能加油,自己的熟人来了却照加不误,站内不能吸烟,但还是纵容了自己的朋友,不出意外不足为奇,出了意外推卸责任,这些规则可谓在每个人的心中,但是却不在他们身上,实在令人叹息。
叹息归叹息,我们必须对症下药,不要只把安全放在我们心中,而是应该把它放到我们身上来,安全生产,安全经营,从我做起,从我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在要求别人的时候,先要求自己,看自己的一举一动是不是已经安全了,先把安全带到自己身上来,让安全在自己身上,和自己融为一体。
安全在我心中只是一种意识,安全在我身上却是一种实践,安全是需要放到现实中来的,不能成为纸上谈兵。把安全放到自己身上,让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安全,需要对自己有一个严格的要求,做起来会比较困难,但是当你把安全放到自己的身上,你就会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感受,就会感受到不一样的生活。
亲爱的同事们,安全就是幸福,别把你的幸福装在心中,把他放到你的身上吧!让他一起伴你成长!
中石化安全制度中石化集团安全生产方针篇二
前 言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与生产密切相关的安全、环境与健康问题受到人们普遍关注,世界上各种类型的组织都越来越重视自己在安全、环境与健康方面的表现和形象,并期望以一套系统化的方法来推行其管理活动,以满足法律和自身方针的要求,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9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的石油公司率先开展了实施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的活动。
为消除和减轻石油石化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危害,保护员工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使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与国际接轨,并在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上创国际一流的业绩,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表述了建立、实施和保持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必需的要素。
本标准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为保证自身和相关方(客户、承包商、合作者等)实现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目标而制定。本标准是支持而不是取代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现存的健全、可行和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体系。
本标准提出了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各直属企业及托管企业的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的运行应以此为准则,结合自身特点实施。
本标准起苹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
china petrochemical corp。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工作。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要素
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中的关键因素。
2.2事故
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事件。
2.3危害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2.4风险
发生特定危害事件的可能性以及发生事件结果的严重性。
2.5风险评价
依照现有的专业经验、、评价标准和准则,对危害分析结果做出判断的过程。
2.6审核
判别管理活动和有关过程是否符合计划安排,以及这些安排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并系统地验证企业实施安全、环境与健康方针和战略目标的过程。
2.7评审
高层管理者对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的适应性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正式评审。评审包括有关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方针、法规以及因外部条件改变而提出的新目标。
2.8资源
实施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设备、技术和方法等。
2.9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
指实施安全、环境与健康(以下简称hse)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做法、程序、过程和资源等而构成的整体。
2.10不符合
任何能够直接或间接造成伤亡、职业病、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的事件;违背作业标准、规程、规章的行为;与管理体系要求产生的偏差。
2.11管理者代表
由公司或直属企业最高管理者任命,在公司或直属企业内代表最高管理者履行hse管理职能的人员。
3.hse管理体系要素
hse管理体系由十项要素构成:
1.领导承诺、方针目标和责任
2.组织机构、职责、资源和文件控制
3.风险评价和隐患治理
4.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
5.装置(设施)设计和建设
6.运行和维修
7.变更管理和应急管理
8.检查和监督
9.事故处理和预防
10.审核、评审和持续改进
这十项要素之间紧密相关,相互渗透,以确保体系的系统性、统一性和规范性。
公司应建立遵守国家有关hse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程序。
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应是现行有效的版本,应将其具体要求传达给公司全体员工和相关方。
企业是公司hse管理体系实施的主体,经理(局长、厂长)是hse的最高管理者,按照本标准要求,应设立管理者代表和hse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组建hsk管理委员会及hse管理部门,明确责任并落实hse责任。在开展hse现状调查分析基础上编制出简捷明确、通俗适用的hse管理体系实施程序,重点制定hse目标、hse职责、hse表现、hse业绩考核和奖惩制度,认真开展各层次的hse培训。该程序应及时经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发布并正式投入运行,实行年度hse业绩报告制度,通过审核、评审、实现持续改进,不断提高hse管理水平。
3.1领导承诺、方针目标和责任
3.1.1总则
公司在hse管理上应有明确的承诺和形成文件的方针目标,高层管理者通过提供资源,通过考核和审核,不断改善公司的hse业绩。
3.1.2领导承诺
公司高层管理者应提供强有力的领导和自上而下的承诺,并建立hse保障体系。公司承诺应以实际行动表明对hse的重视。
a)各级企业的最高管理者是hse的第一责任人,对hse应有形成文件的承诺,并确保承诺转变为人、财、物的支持。
b)直属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应向公司、本企业员工和社会做出保证,本单位建立的hse管理程序行之有效。
c)各级管理者应及时收集全体员工、承包商、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人员的信息反馈,使其积极参与到hse不断改进的过程中。
3.1.3方针目标
方针目标是公司在hse管理方面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实现良好的hse业绩的保证。公司的hse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改善环境,保护健康;科学管理,持续发展”。hse目标是“追求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创国际一流的hse业绩”。
a)公司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应满足hse管理的各项要求;
b)与公司其他方针保持一致,并具有同等重要性;
c)能够得到各级组织的贯彻和实施;
d)公众易于获得;
e)符合或高于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f)当法律和法规没有相关规定时,可选用公司内部合适的企业标准;
g)尽可能有效地减少公司的业务活动对hse带来的风险和危害;
h)通过定期审核和评审,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1.4责任
公司和直属企业应建立hse管理体系,组织落实,实现安全、环境、健康一体化管理。
d)直属企业最高管理者对hse管理应从设计抓起,认真落实并考核设计部门高层管理者hse责任。
3.2组织机构、职责、资源和文件控制
3.2.1总则
公司和直属企业应建立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合理配置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广泛开展培训。以提高全体员工的hse意识和专业技能。
建立培训记录,按要求不断完善培训计划,制定严格的培训考核制度。
应有效地控制hse管理文件,为实施hse管理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
3.2.2组织机构
公司设立hse管理委员会。公司和直属企业应建立相应的hse管理机构,并对其职责和权限做出明确规定。
3.2.3职责
a)公司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hse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及hse管理部门的职责,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hse管理委员会是公司hse事务的决策机构,hse管理部门负责hse事务的组织与监督。
b)公司和直属企业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科研、设计、生产计划、企业管理、生产技术、生产调度、公安消防、设备动力、质量管理、工程建设、供应、销售、财务、人事劳资教育、行政管理、医疗卫生、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hse职责,配置必要的资源。各职能部门应按规定编制hse实施计划书。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公司hse管理体系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与hse相关的工作,确保hse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c)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提出制定企业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最高管理层其他成员、职能部门、各级管理者直至车间(装置、基层队、站库)负责人、班(组)长、员工等各级人员hse职责要求。
d)公司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员工应落实hse职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负有hse责任,无论身处何地,都应把hse事务做好。通过审查考核,不断提高公司的hse业绩。
1)定期检查,确保各项职责全面落实。以此为依据,确定部门、个人业绩目标。部门、个人业绩的实现情况应记录存档并反馈。
2)公司及直属企业应建立hse业绩考核程序,各级管理层在同级部门和下属单位意见反馈的基础上,对照本年度的hse目标对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管理层其他成员的hse业绩进行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
3.2.4培训
公司对岗位人员应认真选拔,确认其称职程度,进行系统培训,并建立对其技能和能力进行评估的程序。
3.2.5资金
公司应优先安排用于hse管理方面的资金,确保hse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3.2.6物力
公司和直属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应为hse管理部门提供必要的检测仪器、防护用品、应急医疗用品、通信器材和交通工具等。
3.2.7文件控制
3.2。7.1范围
——公司概况;
——组织机构与职责;
——hse方针、目标;
——hse风险评价记录;
——年度hse工作计划与年度报告;
——hse工作考核与奖惩实施办法和考核记录;
——作业实体的hse实施程序;
——hse管理体系的审核和评审报告;
——应急预案;
——变更审批实施文件;
——政府法律、法规;
——与公司有关的标准、规范;
——培训考核记录;
——新装置开车前审核记录;
——装置停产检修、改造投产前检查记录;
——所有经过批准实施的作业许可证档案材料;
——检查监督报告;。
——关键装置监控要求与检查报告;
——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报告;
——对承包商、供应商的评估材料;
——各类报表等。
3.2.7.2控制
公司应控制hse管理文件,以确保:
a)与公司的活动相适应;
b)定期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发布前经授权人批准;
c)需要时现行版本随时可得;
d)失效时能及时从颁发处和使用处收回。
3.2.7.3修订
建立文件修订制度,使公司员工、承包商、政府机构等随时获得文件的现行有效版本。
3.3风险评价和隐患治理 。
3.3.1总则
风险评价是一个不问断的过程,是所有hse要素的基础。直属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应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业务活动有关的危害、影响和隐患,并对它们进行科学的评价分析,确定最大危害程度和可能影响的最大范围,以便采取有效或适当的控制措施,从而把风险降到最低或控制在可以承受的程度。
3.3.2风险评价
主管领导应直接负责并制定风险评价管理程序,每隔一定时间或发生重大变更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程序见图2。
3.3.2.1明确评价对象、选择科学的风险评价方法和程序
评价对象确定后,直属企业应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定科学的评价方法和程序,进行风险预评价和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
3.3.2.2危害和影响的确定
a)直属企业应系统地确定生产经营活动、产品运输及售后服务中危害和影响的全过程。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的工作环境及操作条件。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包括来自:
——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缺陷;
——设备失效;
——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违反生产操作规程;
——违反安全规程;
——人为因素,包括违反hse管理体系要求。
4)在敏感地区水域活动作业因物料泄漏导致重大污染的事故。
5)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
6)以往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图2风险评价程序
b)公司应鼓励全员参与危害和影响的确定。
c)进行评价和风险管理时,应考虑所评价项目的顺序。
3.3.2.3选择相应的判别准则
a)判别准则表述了与公司或设施有关的目标,对危害及其影响的判断可以依据该准则。判别准则来自法律、法规要求、合同规定、公司方针或标准等。
b)在新装置设计或运行期间,直属企业应确定相关活动的判别准则并评价是否符合标准。若达不到运行判别准则要求,则应强化风险削减措施。任何关于修订判别准则的提议或放宽准则要求的建议,都应得到公司高层管理者的批准。
3.3.2.4评价危害和影响
a)在进行风险评价时,考虑对下列因素影响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1)人;
2)环境;
3)财产。
b)风险评价:
1)包括活动、产品和服务的影响;
2)强调人与物两方面因素导致的影响和风险;
3)考虑来自与风险区直接有关的人员的意见;
4)由具有资格的、有能力的人员来实施;
5)定期进行。
c)健康与安全的风险和影响评价应考虑到:
1)火灾和爆炸;
2)冲击与撞击;
3)溺水、窒息与触电;
4)暴露于粉尘、化学品、物理因素和生物药剂的环境中;
5)人机工程因素;
6)有害物料的泄漏。
3.3.2.5记录重要危害和影响
a)直属企业应将已确定的hse的显著危害和影响形成文件,说明削减措施。
b)直属企业应记录适用于其活动、产品、服务的hse方面的法规、要求和规定,以确保与这些要求和规定相符。
3.3.2.6建立详细目标和量化指标
a)直属企业应建立适当、具体的风险评价目标和量化指标。这些目标与量化指标应根据公司的方针目标、风险管理要求、生产及商业的需要而制定。并且是可验证的、现实的和可实现的。
b)作为风险评价的后续工作,直属企业应制定有关hse关键性的管理活动和任务的量化指标,这些指标在生产活动中应是具体可行的。公司还应定期评审这些指标的连续性和适用性。
3.3.2.7确定和评价风险控制措施
直属企业应采取措施来削减风险及其影响。风险削减措施应包括预防事故、控制事故、预防急慢性职业病、降低事故长期的和短期的影响等部分。
3.3.2.8风险评价报告
直属企业应定期根据风险评价情况编制出风险评价报告。
3.3.2.9实施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a)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随后的工作要求有可行的管理和现场监督规定,并要求操作人员对其理解和掌握。
b)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根据当地的环境和条件、投资和效益分析、当前的科学技术水平,采取必要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3.3.3环境因素评价
直属企业应建立并保持环境因素评价程序,用来确定其活动、产品、服务中能够控制的环境因素,从中判定对环境具有重大影响的环境因素。企业在制定环境目标时,应对重要环境因素加以考虑。
3.3.3.1环境因素的确定范围
a)生产工艺;
b)维修保养
c)检验、分析、检测设施;
d)原材料、半成品的采购;
e)设备更新;
f)产品运输、贮存、使用和服务等;
g)废弃物的处理、贮存、处置和利用。
3.3.3.2环境因素的变更
在下列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确定和评价环境因素:
a)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更;
b)生产工艺发生变更;
c)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a)有关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b)环境影响的范围;
c)环境影响的程度大小;
d)环境影响的持续时间;
e)社会和公众的关注程度和环境敏感点。
3.3.3.4环境目标、指标的制定
直属企业应建立环境目标和指标。企业在建立环境目标和指标时,应考虑重要环境因素、可选技术方案、资金、运行和经营要求,同时要符合公司的hse管理方针与目标。
3.3.3.5环境目标、指标的实施方案
直属企业应制定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有关职能部门在实施环境目标、指标时的职责,实现环境目标、指标的实施方法和时间表。
3.3.4隐患治理
3.3.4.1隐患评估
1)评估报告;
2)评审意见;
3)技术结论;
4)隐患治理方案;
5)整改进度和责任人;
6)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b)复查:直属企业hse管理部门应根据自评结果进行复查,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后,编制出年度隐患项目治理计划表并列入年度综合计划。其中重大隐患治理项目需经hse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报公司的hse管理部门审查并组织实施。
c)公司的hse管理部门对上报的隐患治理计划进行初步审查,根据隐患治理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对隐患治理计划进行评估,编制出评估报告,提出评估结论。
3.3.4.2隐患治理
直属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对事故隐患应做到心中有数,并亲自组织隐患治理工作。
3,4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
3.4. l总则
承包商和供应商及相关方对公司的hse业绩十分重要,应评估他们的hse表现,对供应商的产品和售后服务应进行验证,确保其符合公司的hse管理规定和要求。
3.4.2承包商管理
3.4.2.1资格预审(预认证)
a)制定预认证计划;
b)建立公司认可的承包商名册;
c)保存所有的承包商的资料和文件;
d)检查承包商预认证表格,确认其是否满足公司的hse验收指标。
3.4.2.2选择承包商
b)检查承包商是否具有与业主相符合的hse管理准则及标准;
c)检查所有的合同是否满足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的hse要求;
d)参加预投标会议和合同签定前的会议;
e)签定合同。
3.4.2.3开工前的准备
b)开工前应召开hse会议;
c)参加审查开工前有关hse活动的计划;
d)依据公司的hse管理要求及标准监督承包商的hse管理;
e)参加开工前工作会议和审查承包商作业计划。
3.4.2.4作业过程监督
a)审查、记录承包商hse表现,并将意见反馈给承包商;
b)协调承包商之间的工作;
c)协助承包商进行事故调查或事件调查;
d)保存所有承包商员工的伤病记录;
e)作业全过程检查承包商hse计划的执行情况;
f)检查承包商对应急预案的理解及执行情况:
3.4.2.5承包商hse表现评价
a)审查、记录承包商hse表现并将意见反馈给承包商;
b)督促和鼓励承包商制定自己的hse改进计划;
c)组织对承包商的hse体系的审核。
3.4.3供应商管理
a)对为公司和直属企业提供产品和售后服务的供应商,应制定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标准。
b)要经常识别、管理与采购有关的危害和风险。
3.5装置(设施)设计和建设
3.5、1总则
新建、改建、扩建装置(设施)时,应按照“三同时”即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原则,采用国际或国家标准,石油、石化行业标准进行设计、采购、安装和试车,确保装置(设施)在运行寿命期间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5.2安全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
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安全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正式进入可行性研究的批复。
3.5.3资质和审核
所有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与控制管理机制及程序应形成文件。项目设计、施工管理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由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劳动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人员应参与项目的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初步设计的安全卫生环保篇应由hse相关部门会签批复。设计施工图纸应由hse相关部门审查批准签章,设计人员要具备相应资质。
3.5.4装置(设施)采购与安装
装置(设施)建设中的采购和安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建立文件并保存。
3.5.5阶段风险评估
从装置(设施)设计到试运行的各个阶段,都应进行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及对环境的影响。
3.5.6试运行
应制定新建、改建或扩建装置(设施)的试运行审查程序,并形成文件。审查内容包括验证装置(设施)与设计要求是否一致;hse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员工培训是否已完毕;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等,审查过后应形成记录文件。
3.5.7实际偏差
建设(施工)与设计标准发生的偏差必须得到国家主管部门、公司的审核和认可,并建立文件予以保存。
3.6运行和维修
3.6.1总则
公司应建立运行和维修管理程序,以确保hse方针、目标的实现。
3.6.2基本要求
a)对所有新安装和改造的设备,应进行开车前、开车后审查,审查情况应记录存档,确认建设(建造)与设计相符,所需的验证试验全部完成并被接受,所有建议(偏差)已有结论并得到指定技术管理部门的批准。
b)满足或优于适用的法规要求。运用明确的操作、维修检验或腐蚀控制体系,保持运行正常和机械完好。
c)设置关键运行参数并定期监测。为保持装置在这些参数范围内运行,员工应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d)编制明确的开车、操作、维修和停车规程,并指定专门的审查批准人员。
e)停车维修和改造的设备再次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并应记录检查结论和实验结果。
f)制定保护系统试验和维修计划,包括临时解除的管理办法,以保持可靠性和可用性。
g)评估、控制因在运行装置上或其附近同时施工、作业所带来的风险。
h)公司应建立关键生产装置监控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
i)对重要环境因素应建立并保持控制程序,以确保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和活动在程序规定的条件下运行。
程序的建立应符合下列要求:
——不偏离hse方针和已制定的`环境目标、指标;
——程序要文件化。
j)对于使用达到报废期的设备或装置,应在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制定废弃、修补或恢复再用的计划。
k)要有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更换或改造的设备保持完好运行。
3.7变更管理和应急管理
3.7.1总则
变更管理失控往往会引发事故,应实施严格的变更管理。一旦发生事故时,为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不破坏环境,不损害公司的声誉,应实施应急管理。
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
应急管理是指对生产、储运和服务进行全面、系统、细致地分析和调查研究,识别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3.7.2变更管理
3.7.2.1变更类型
a)工艺、技术变更:如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原料及介质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等重大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操作规程的变更等。
b)机械设备及设施变更:及设施变更:如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用变更,临时性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c)管理变更:如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变更,人员和机构的变更,hse管理体系的变更等。
3.7.2.2变更申请
变更的申请按统一的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由专人进行管理。
3.7.2.3变更审批
《变更申请表》填好后,应逐级上报主管部门,由其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需要变更。任何变更都需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领导审批。
3.7.2.4变更实施 。
变更批准后,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并形成文件。不经过审查和批准,任何临时性的变更都不的超过原批准范围和期限。
3.7.2.5变更验收
变更实施结束后,应由变更主管部门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形成文件,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3.7.3应急管理
b)应急预案的制定:
4)在制定过程中,应听取来自基层自勺意见。
c)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1)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2)参与事故处置的部门和人员;
3)紧急服务信息,如报警和内外部联络方式等;
4)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工艺处理措施;
5)应急救援及控制措施,包括抢险和救护等;
6)有害物料的潜在危险及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7)人员的撤离及危险区隔离计划;
8)应急培训计划和演练要求等?
d)直属企业及生产厂应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并做如下准备:
1)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周围地区图;
2)工艺流程图,包括消防系统等;
3)应急照明;
4)应急通信系统;
6)应急所使用的设备、物资及互救信息等。
e)应急预案的审批和检查。
应急预案制定后,应经hse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并报上级应急指挥中心备案。
l)应急预案一经批准,应急管理部门应确保每一个职工和外部应急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熟悉和了解。
2)应急管理部门应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的检查,其内容有:在事故期间通信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各种救护设施(用品)是否齐备、有效,撤离步骤是否适宜,事故处置人员能否及时到位等。
f)应急预案的演练、评估与修订:
1)应急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2)应急管理部门应在演练后,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找出存在的不足并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应急预案应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3.8检查和监督
3.8.1总则
公司和直属企业应定期对已建立的hse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建立定期检查和监督制度,形成文件,以保证方针目标的实现和hse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3.8.2检查和监督依据
a)国家和公司的通知;
b)公司的文件规定。
3.8.3检查的分类和频次
3.8.3.1检查的分类
a)国家、公司安排及要求进行的指令性检查;
b)常规检查。
常规检查分为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方式。
3.8.3.2检查的频次
a)国家和公司的指令性检查,应按要求立即进行;
b)公司对直属企业组织的检查,直属企业、生产厂、车间(基层队)的检查按公司的规定进行。
3.8.4不符合纠正
a)当发现不符合时,应按规定进行调查,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b)对不符合情况可以通过检查监督、与员工(承包商及相关方)的交流或事故调查来确定。
c)不符合情况发生后,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
1)通知责任单位和相关方;
2)确定导致不符合的原因及可能的结果;
3)制定整改计划和改进方案;
4)根据不符合情况,制定并采取纠正措施,以确保预防活动的有效性;
6)对于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应及时予以纠正,对严重违章部门和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d)对检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公司和直属企业实施《整改通知书》管理。《整改通知书》的内容有:项目、整改要求、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到《整改通知书》签发单位。
3.9事故处理和预防
3.9.1总则
公司应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程序,所制定的管理程序应保证能及时地调查、确认事故(未遂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根据事故的原因,制定出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9.2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事故的分类,事故的等级和损失计算,事故的报告、调查、责任划分、处理等程序应按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a)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等级和分类逐级上报,环境污染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上报。
b)对发生的任何事故都应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应尊重客观事实,听取相关方的意见,确保调查结果准确无误。事故结案时,应将事故调查处理的过程及结论报上级部门。
c)事故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9.3事故预防
3.9.3.1制定事故预防措施
根据事故调查所分析的事故原因和责任,应采取如下预防措施:
a)工程技术措施:对设备、设施、工艺、操作等从hse管理的角度考虑设计、检查和保养等措施,减少和消除不安全因素。
b)教育措施:通过不同形式和途径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预防事故的意识和技能,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
c)管理措施:进一步贯彻实施有关法令、标准、规范,制定或修订、完善操作规程。
3.9.3.2事故信息传递
3.10审核、评审和持续改进
3.10.1总则
公司应按适当的时间间隔对hse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3.10.2审核
3.10.2.1审核的内容
c)hse管理体系与有关法规的符合性。
3.10.2.2审核的程序
a)进行审核前的准备;
b)建立审核准则;
c)明确审核重点;
d)确定审核组织和参加审核人员的要求;
e)制定审核方法和步骤;
f)审核记录的管理;
g)审核结果的通报;
h)不符合情况及纠正措施。
3.10.2.3审核的实施
公司hse管理体系的审核分为:
a)内部审核由直属企业自主组织进行;
b)第三方审核直属企业作为受审方,由取得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hse体系审核。
直属企业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核,每三年进行一次第三方审核,必要时可适当增加审核次数。
3.10.3评审
3.10.3.1评审的内容
评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a)hse承诺的实现程度;
b)hse管理体系文件与实际活动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c)方针和目标及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有无改进的必要;
d)针对事故、重复事故和其他单位事故的分析,来改进hse管理体系;
e)对hse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高层管理者是否大力支持和提供;
f)关键过程或装置的风险控制情况;
g)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3.10.3.2评审程序
hse评审的程序主要有:
a)评审的准备,如制定评审计划、收集有关文件资料等;
b)评审的实施,由最高管理者主持召开评审会议和现场评审两种方式;
d)评审报告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印发给有关单位和人员。
3.10.4持续改进
根据审核和评审的结论和建议,本着持续改进的原则,不断完善hse管理体系,实现动态循环,提高公司的hse管理水平。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石化工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具有易燃易爆的生产特点。为了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减少和避免事故发生,并对企业在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时能够及时得到经济补偿,迅速恢复生产,经国务院批准,石化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保证基金(以下简称安保基金),实行行业内部财产保险。
第二条安保基金是由总公司向所属企事业单位从生产成本中集中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险基金,应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第三条总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包括控股、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及其组建的集体、“三产”和分离企事业单位的财产,必须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总公司计缴安保基金。
第四条安保基金的收缴、管理、使用和开展相关业务由总公司安全监督局(以下简称安监局)负责。
第二章安保基金的收缴
第五条安保基金计提的依据是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原值和存货。
第六条属于缴纳安保基金的范围
一、固定资产和存货。
二、基本建设项目中引进的成套设备。
三、新装置建成投料试车,但尚未报转的固定资产。
第七条不属于缴纳安保基金的范围
一、土地、公路(不包括厂内公路)、运输车辆(不包括施工机具)、船舶(不包括趸船)。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铁路、道路、涵洞、水闸、堤堰、桥梁及护坡。
四、林木、花草、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五、违章建筑、危险建筑和临时暂设工程。
已向社会保险的资产不得再计缴安保基金。
第八条安保基金的提取标准及操作办法。安保基金缴纳单位按照期末固定资产原值和存货帐面平均余额的4‰提取。
一、所属企业,包括控股、参股、股份制企业和合资企业以期末固定资产原值和存货最近 6个月帐面平均余额(扣除第七条各款规定的扣除额)为基数,每年分两次提取:第一次,按上一年12月底固定资产原值帐面数和上年 7—12月第个月存货期末余额平均值的2‰提取;第二次,按本年6月底固定资产原值帐面数和本年1—6月存货期末余额平均值的2‰提取。
二、设计施工单位、集体、“三产”、分离企业和事业单位参照第一款规定提取。
三、新装置建成投料试车,在尚未正式投产、国家验收(即固定资产未转帐)之前,应以调整概算投资扣除已投保资产和待转出、待摊销的费用之后的85%作为基数,按照其数的4‰提取,参照第一款规定操作。
四、基本建设项目中引进的成套设备按设备到岸价的 2‰提取,列入基建费用,并参照第一款规定操作。
第九条安保基金缴纳期限
每年3月1日和8月15日前分两次缴纳。
第十条安保基金收缴
缴纳单位按规定计提的安保基金,按时汇至总公司安监局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安保基金帐户。收款单位: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北京工商银行和平里分理处,收款帐号:273001-22。
第十一条当年安保基金利息和总准备金利息作为当年安保基金收入,计入安保基金总准备金。
第三章安保基金使用
第十二条总公司集中的安保基金分企业与总公司两级使用,即小部分由总公司返回企业使用,大部分由总公司统筹使用。
第十三条总公司对企业返回安保基金的比例根据企业缴纳的情况定为安保基金实际上缴额的20%和17%。按期足额缴纳安保基金的企业,返回比例为20%;未按期足额缴纳的企业,返回比例为17%。
返回安保基金由企业按规定开支范围和比例使用:60%用于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20%用于安全教育培训;20%用于防止重大事故、消除重大隐患和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未完成总公司安全考核指标的单位不得提取20%的奖励,并将这部分奖励全部用于增补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支出。
企业年末安保基金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十四条总公司统筹使用的安保基金的开支范围和比例:
一、自然灾害及事故损失赔偿费。用于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由安监局按照总公司安保基金《赔偿细则》理赔。
二、隐患治理补助费。用于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治理项目由安监局审批并核定补助费。
1.安全技术装备补助费。用于企业配置安全装备。装备的配置及补助标准由安监局核定。
2.安全技术产品开发补助费。用于安全技术产品项目开发。新的安全技术产品开发项目要面向石化安全生产,按科技开发项目程序审批并由安监局核定补助费。
四、安全科研补助费。用于石化安全生产重大科研项目。由安监局按规定核定补助费。
五、安全教育培训费。用于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六、安全先进奖励费。用于总公司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七、工作经费。用于安保基金收缴、财产损失理赔、安全隐患评估、安全评价和相关业务的开展。
以上支出项目,每年前三项支出合计不低于当年支出总额的90%;每年工作经费支出不超过当年安保基金收缴额的 5‰;其余各项支出在保证以上比例的前提下统筹安排。
第十五条深圳安惠实业公司是用安保基金投入成立的,作为安全技术产品开发的经济实体,必须按总公司规定的经营方向、经营规模运行。由总公司拨付的安全技术产品开发补助费要专款专用,按期上报。安惠实业公司的经营净收益必须纳入安保基金核算。以前年度的所有者权益及以后年度的净收益均应纳入安保基金总准备金核算。
第十六条年末总公司安保基金结余作为安保基金总准备金,转入安保基金专户。
第四章安保基金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总公司安保基金政策、管理办法的制定及变更必须报经财政部同意。
第十八条安保基金实行分级管理。总公司安监局负责安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财务部和财务公司负责安保基金财务监督和银行结算。企事业单位的安监部门负责本单位安保基金管理和使用,财务部门负责安保基金的财务监督和银行结算。
第十九条为了管好、用好安保基金,缴纳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安保基金管理。建立安保基金分类使用台帐、详细的固定资产缴纳台帐和管理制度。及时统计、上报有关安保基金资料和报表。缴纳单位每次缴纳安保基金时,均应填制一份安保基金缴纳情况表和一份固定资产缴纳台帐,连同汇款凭证寄往总公司安监局。安监局审核确认后,及时返回安保基金,并开具收据作为缴纳安保基金的正式凭证。
第二十条安保基金支付业务,由总公司安监局开具拨款通知单,财务公司负责拨款。
第二十一条年初,总公司安监局根据安保基金使用规定,编制年度安保基金使用计划,经总公司安监委审批报财政部备案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年终,总公司安监局编制安保基金收支年度报表报总公司和财政部审查。
第二十三条安保基金要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审查。总公司内部要定期组织审计。
第五章安保基金财务会计处理
第二十四条安保基金每年1月、7月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提取,按月分摊进成本。
第二十五条会计处理。
一、缴纳单位提取安保基金时,借:待摊费用,贷:其他应交款;上缴总公司时,借:其他应交款,贷:银行存款;按月分摊进成本时,借:管理费用或基建费用,贷:待摊费用。
收到安监局返回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安保金;支出返回款时,借:其他应付款—安保金,贷:银行存款或现金。企业使用安保基金(包括总公司返回的和总公司补助的)形成固定资产的,借:固定资产,贷:资本公积。
二、总公司安监局
收到安保基金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安保金;返回企业时,借:其他应付款—安保金,贷:银行存款;办理事故损失赔偿等业务时,借:其他应付款—安保金,贷:银行存款。年终将本年安保基金结余额划转财务部安保基金专户,作为安保基金准备金,借:其他应付款—安保金,贷:银行存款。
三、总公司财务部
收到安监局划转的安保基金时,借:银行存款—安保金存款户,贷:其他应付款—安保金。确认当年安保基金利息及安保基金准备金利息收入,借:银行存款—安保金存款户,贷:其他应付款—安保金。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企业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公司备案,总公司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财政部反映。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总公司商财政部解释。
中石化安全制度中石化集团安全生产方针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 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 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 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 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 办公室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一、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早上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1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5、午间有午自习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自习,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回宿舍。
6、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7、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8、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9、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二、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mp3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6、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内的卫生间只限晚间使用。
第一条 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和工人。
术 语
第三条 公司宿舍包括公司在a地的宿舍和在各工厂的宿舍,分为员工宿舍和工人宿舍。
第四条 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提供的宿舍,包括总部员工宿舍和工厂员工宿舍。
第五条 总部员工宿舍指公司为所有在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自人职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员工及工作满6个月以上外派到××市以外地区长期工作的员工所提供的宿舍。
第六条 工厂员工宿舍指公司在各工厂为驻厂工作员工提供的宿舍。
第七条 工人宿舍指公司为在公司各工厂工作的工人提供的宿舍。
工作职责
第八条 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宿舍的安排、管理、协调和控制。
第九条 各工厂办公室负责对所在工厂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十条 各宿舍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十一条 行政部负责解释此制度。
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的员工可人住公司宿舍。
2.在公司工作在6个月以上但外派到××市以外地区长期工作的员工可人住公司宿舍。
3.在各工厂工作的工人可人住公司在工厂安排的宿舍。
4.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5.所有人员在人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十三条 宿舍管理。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登记表》,由公司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统一整理备案。
2.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工厂自建宿舍由工厂统一支付水电费),住总部员工宿舍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有关制度中规定的相应的住房补贴。
3.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4.严格宿舍分类,员工和工人不得混住。
5.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的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登记表》。
7.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
9.每间宿舍设舍长一名,其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
(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
(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宿舍长应当及时通知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必须放人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十六条 住宿人员发生一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其部门经理和总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为了使住宿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特制订以下宿舍规章制度,请各位住宿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1、 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2、 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3、 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4、 住宿员工必须要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20-1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5、 住宿员工要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8、 住宿员工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公司综合部。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造成一定后果的除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外还给予一定的罚款,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9、 公司将安排人员不定期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并给予打分。 根据每月评分总和评选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两名,被评为最佳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200元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如被评为最差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100元的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奖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10、 住宿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石化安全制度中石化集团安全生产方针篇四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组建于1985年,1987年中国石化在北京燕山石化职业病防治所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以下简称“防治中心”)。防治中心设有办公室、健康监护部、职业卫生检测部、职业卫生评价部、环境影响评价部、环保检测部、科研开发部、监察大队8个部室。
防治中心是如何在石油化工系统内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哪些科研成果,在系统内发挥了何种作用,2010年又将开展哪些工作?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防治中心主任周学勤。
周学勤(以下简称“周”):石化工业是高危行业,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点多、面广、连续作业等特点。多年来,在中国石化总公司的领导下和各地企业的支持下,通过我们的努力,防治中心为中石化职业健康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以国家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为指导,制定了一系列适合石化行业的职业健康规章制度。防治中心组织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以及《高毒物品管理规定》《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职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放射防护管理规定》《高温作业管理规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考核规定》《中国石化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管理规定》(试行)等多个职业健康专项管理规定,经中石化颁布实施后,促进了各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的规范性。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尚未健全的情况下,我们就有前瞻性地结合石油石化行业职业卫生工作特点,研究制定了《石油化工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并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过程中,不断完善中石化《职业卫生技术规范》,从技术层面保证《职业病防治法》在中国石化系统内全面得以贯彻和落实。
多年来,防治中心积极进行职业健康工作重心转移,除为燕化公司所属的企业进行日常工作场所检测外,还为公司外多家企业进行工作场所检测。我们的检测人员深入到车间、装置各岗位,调查有害因素分布情况,建立了监测档案,对新建装置及时设点,进行定期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到厂、车间,对超标点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将整改情况予以考核,实行闭环管理。在为企业做好技术服务的同时,防治中心的检测能力也从过去只能检测十余种工作场所有毒有害因素,发展成目前已能进行百余种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和分析。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隐患的治理,关口前移,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由以治疗为主转移到以预防为主,提高工作场所隐患排查能力,我们深入现场,协助企业查找职业卫生隐患,如循环水处理过程中重大危险源液氯的消除、苯酚丙酮密闭罐装问题的解决等。
防治中心以各种方式开展职业健康教育,积极开展“我要安全”等主题活动,在广大职工中普及职业健康防护知识,增强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并督促中石化各分公司不断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以及数据的上报,为中石化安全环保局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提供依据。
为了提升对有毒有害岗位职工的保护力度,我们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查人数达30余万人次;协助企业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妥善处理职业禁忌症和职业病人。在企业改制过程中,防治中心本着对离岗职工健康负责的精神,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人员进行离岗前职业性体检,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协助企业从技术层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
周:多年来,我们坚持“科研为安全生产服务”的原则,立足石化,从工作场所职业危害治理、健康影响、职业应急、标准的研制等方面,进行应用性研究,先后开展科研课题达50余项,组织指导的课题60余项。如《炼油污水对人体健康影响及其防护研究》《金属球罐焊接对人体健康影响及预防措施研究》《射线对作业人员健康敏感因素研究》《化验分析防护措施的研究》《h2s防护措施的研究》《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及设置标准》等,《车间空气中环氧乙烷卫生标准的研究》等成果还被列为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这些研究成果在系统内的应用和推广,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了技术支持,有力地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硫化氢中毒事故明显减少,有效地杜绝了放射事故的发生,慢性职业病发病情况明显减少,职业病发病率控制在0.1%以下。
周:2009年12月,中国石化召开了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对今后2年的有关工作进行了布置。为进一步落实中石化党组的指示和“中国石化2010年hse工作会议”会议精神,2010年中石化将开展抓源头、抓心理健康、抓治理和抓规范4项重点工作。
所谓抓源头,即发挥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方面“有经验、有业绩、有资质、熟悉石油石化特点”的评价单位优势,确保建设项目在职业卫生方面不留隐患。抓住建设项目科研、设计以及竣工验收3个阶段的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3个环节,从源头控制职业危害。使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抓心理健康,即从“生理、心理和社会”三维健康观来关爱职工健康,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研究,提高健康水平。2010年将展开对野外、海上、海外作业的员工心理健康调查研究和身体健康状况调查,全面了解掌握影响石化职工健康的因素,有的放矢地提出相应的健康干预措施;加大考核力度,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职业健康体检率要达到100%;妥善安置职业禁忌证和职业病患者,逐步实行职业健康体检和预防性健康体检一体化管理。
抓治理,即抓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加大职业卫生隐患治理力度,开展苯、液氨、液氯、放射源以及化验分析、密闭灌装等作业过程中职业卫生隐患排查,解决一批职业卫生隐患。
抓规范,即充分发挥企业内专业机构的管理与技术支撑作用。2010年,防治中心要完成《硫化氢防护导则》《石油石化职业危害控制规范》等国家立项的标准研制,同时要组织力量制定中国石化所属企业职防机构技术服务规范,提高体检、检测、职业病诊断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质量;制定《中国石化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规范》,统一企业检测标准、统一报表,作业场所检测覆盖率要达到100%;开展硫化氢、苯、丙烯腈、氯乙烯、汽油、一氧化碳以及噪声等典型职业危害专项调研,编制《中国石化职业危害控制规范》,解决部分职业危害超标问题。加强不同层次人员(管理层、技术层)的职业卫生培训,充分履行企业在职业健康方面的主体责任,使职工“安全体面地工作,健康舒适地生活”。
编辑 韩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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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有与施工项目有关的资质证明,特种作业人员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
五、施工期间,我方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严格遵守发包方的各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并保证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
六、我方为所管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合乎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具。开工作业前将安全防护器材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七、施工作业涉及动火、临时用电、破土动工、进入受限空间、高空作业时,严格按照发包方的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
八、合理布置现场各类临时设施和物资,并负责保管发包方提供的材料。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及安全防护等设施,施工废料应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仍乱堆。
九、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随意堆放在发包方管理的场地内。
十、我方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人身伤害、环境污染等事故均承担责任。
承诺方(签字):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被承诺方(签字):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4225386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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