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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防诈骗宣传活动老年人防诈骗活动新闻稿篇一
根据中共柳林县委平安柳林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柳林县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行动方案》和《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柳林县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防范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精神,由乡人民政府牵头督促指导,各村委、各部门具体落实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监测研判、预警提示和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相结合,通过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针对性地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我乡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1.重点排查化解因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互联网金融业、投资理财、非融资担保、民间借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针对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企业债务违约、债券市场违约、互联网平台公司无序扩张、网贷平台过度授信等问题引发的涉稳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底、化解处置。
2.以投资养老项目、发展养老事业为名,通过诱骗老年人群体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问题隐患。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村委、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的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以及处理、反馈等规章制度,加强与县人行、银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
(二)整治虚假宣传,遏制养老诈骗
要坚决整治以投资养老项目、发展养老事业为名,通过诱骗老年人群体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问题隐患;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曝光一批涉嫌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舆论
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各村委、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活动。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养老诈骗的重要举措,通过政府视频号、悬挂横幅和街头宣传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走进社区、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精准宣传;要坚持宣传养老金是用来养老的,不是用来炒的;多方合力、多个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防范养老诈骗舆论声势。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31日)
各村委、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职责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具体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落实措施,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打击整治阶段(6月1日--10月15日)
各村委、各部门要集中各方面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投资项目、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涉诈问题风险隐患进行有效的整治和规范。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各村委、各部门要形成工作总结报送乡政府,全面总结防范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一套长效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体系,为持久深入有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喜迎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保驾护航。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村委、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防范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此项工作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是保持社会环境国泰民安的实际举措。要按照工作职责,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让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让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村委、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在县专办的领导下,形成上下联动不留死角的工作意识,切实整治养老诈骗违法行为,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做好防范养老诈骗专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细化方案,优化服务
各村委、各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对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及工作安排所涉及的具体工作,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分方案,以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目标化考核为手段,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展开。同时,要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理解、尊重老年人需求,引导老年人认清“养老骗局”,强化社会尊老敬老,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营造良好的敬老社会氛围。
老人防诈骗宣传活动老年人防诈骗活动新闻稿篇二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全县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县处非办主任高丽敏同志兼任专项整治办主任,县金服中心、县民政局、县银监组、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网信办及其他有关单位为成员,在县处非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下发了《德安县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德安县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关于组织开展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整治工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处非领导小组组长周纬华同志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多次主持召开会议,要求各单位增强责任感,积极做好金融放贷、电信网络诈骗、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防范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深挖细查摸线索。县处非办一方面加强与市金融办的联系汇报,接受业务指导,一方面组织各处非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各辖区、各行业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并及时公布了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举报电话。县公安局对重点机构、重点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存量案件和线索进行深挖排查,未发现非法集资风险;县民政局对全县民政备案的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摸排,未发现非法集资风险;县网信办安排专人7x24小时值守网络舆情系统,对网络关键词进行动态监测,5月份突击检查9家互联网企业及重点场所,未发现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非问题;县市监局对全县24家相关的经营户摸排,未发现商家有吸收老年人资金行为;县住建局对全县30个项目工地、23个房产楼盘及56家物业小区下发自查整改通知,要求各企业自查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行为,5月初,对各企业开展了养老诈骗自查情况的抽查,抽查比例20%,未发现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与能力。在今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宣教工作基础上,县处非办又制定下发养老领域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和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高频度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网络宣传。在县政府网发布“养老”风险预警提示,在德安县政务公众号推送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制作的“防诈宝典”短视频,组织各乡镇观看省金融监管局联合北京金信网银公司举办的“关爱养老防诈骗”公益宣传直播,多方引导干群识骗防骗,增强“防诈免疫力”。
2、开展集中宣传。5月13日在义峰山公园参加县公安局组织的“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月15日,在义峰山公园组织20余家单位举办“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日活动,向群众宣传防范“养老”诈骗知识,派发防范非法集资、防范养老诈骗等宣传资料20xx余份,视频播放防范知识30余次,赠送环保袋、扇子等宣传品20xx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9人次。集中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分别获学习强国、新华网总网、凤凰网、江西卫视2套报道。
3、开展流动宣传。5月22至24日,在九江市处非办的指导下,县处非办联合辖内7个乡镇开展了9场次“投教防骗进社区”蓝马甲公益宣传活动,该活动主要通过“五个一”宣传模式(一台大篷车、一个微型展览、一个防非反诈集市、一个“小课堂”、一支“蓝马甲”志愿宣传队)向群众宣讲防骗防诈知识。6月20日,中央二套经济半小时栏目,7分钟介绍我县蓝马甲公益活动开展情况。
(一)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还不足,适合老年人的,喜闻乐见的宣传不多,提升老人识骗防骗的能力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二)部门间协调配合还要加强,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利于快速识别风险和预警。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深入推进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重点机构、重点行为的排查。依托“赣金鹰眼”“金融机构大额资金异动平台”、各处非单位的排查以及群众举报,收集问题线索,制定工作台账,进行销号整治。
二是加强协同处置。强化与公安、人行、银监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把老年人作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要对养老机构和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
老人防诈骗宣传活动老年人防诈骗活动新闻稿篇三
增强安全意识,防范。
10月12日—10月30日
1、校园网转发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防范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学校在校园宣传栏内张贴有关的宣传资料。
3、学校将利用教师集会时间向广大教职工解读通知的有关精神,切实提高了学校教职工对的警惕性。
4、学校利用小百灵广播对全体学生进行防范的宣传教育。
5、在《百灵之声家校报上》开设专栏。
6、各班开展防范短信诈骗的主题活动:
(1)带领学生观看学校宣传橱窗里的资料。
(2)出刊专题板报。
(3)利用夕会课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了解的形式、手段、特点和危害,掌握必要的防范技能,构筑坚实的思想防线。
7、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印发《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由学生向家长宣传防范常识,发挥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影响周围一群人的宣传辐射作用,增强了广大市民的防范意识。
老人防诈骗宣传活动老年人防诈骗活动新闻稿篇四
按照全国部署会议和全省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同步推进,认真贯彻省市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通过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诈骗、电信诈骗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电信诈骗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电信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识别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了进一步推进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陈祥耀局长。
副组长:苏孙源副局长,施明金主任。
成员:办公室主任:郑友、市场规范管理股股长:于荣钱、登记审批股股长:郑玉婷、药品化妆品监管股股长:苏晓群、政策法规股长:吴光铮、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场规范管理股,办公室主任:于荣钱。
打击养老诈骗方面
(一)加强隐患排查。结合本部门实际,依照职责主动开展摸排,梳理养老诈骗领域发案情况及存在问题,切实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多维度对全县养老诈骗现状进行风险画像,找准问题,综合评估,把准方向,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
(二)明确整治重点。依法查处以“养老”名义进行的养老产品的广告宣传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加强违法广告的巡查监管,重点整治“商品住房销售”、“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领域中的广告宣传;加强对“养老”名义进行的各种虚假广告和商业行为。加强监管巡查力度,把养老诈骗违法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还老年人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三)提高防范意识。打击养老诈骗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法制观念,提升反诈反骗防范意识,增强明辨是非能力。
打击电信诈骗方面
(一)加强市场主体监管。一是规范管理网络交易经营行为,提高网络经营主体的“亮标亮照”率。二是加强违法广告的巡查监控。坚持传统监管方式与信息化监管手段相结合,线上线下落实广告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网络违法广告。三是严查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对辖区内互联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平台、网络工作室等的摸底排查,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四是对辖区内的互联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平台、网络工作室等进行全面摸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至公安机关,并配合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打击取缔非法活动。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经营方式、经营形式等入手,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市场主体,及时进行清理,确保市场主体资格合法化。同时,要对新增互联网、投资理财平台(含投资、理财、投资管理、咨询等)、网络工作室等类型市场主体,加强后续监管。
(二)加强敏感领域监管。加大对手机、电脑、印刷、快递等市场敏感领域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及违法违规经营场所,特别是对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黑卡”、“伪基站”、无线电通讯设备等作案工具的,对经营者予以重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加强反诈知识宣传。鼓励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同参与、抵制各类网络电信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反诈防骗宣传,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搜索并点击关注“国家反诈中心”,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多渠道开展防范宣传。提醒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在思想上戒除贪念,不随意相信陌生人“忽悠”,避免掉入诈骗陷阱。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通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提升工作实效;要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对可疑公司、工作室开展定期现场检查,检查其工作平台及业务开展情况,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要配合公安机关保存相关证据,并支持公安机关做好后续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履职,优化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监管频次,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开展打击治理工作。
老人防诈骗宣传活动老年人防诈骗活动新闻稿篇五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工作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按照“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原则,深入摸底排查,科学分类处置,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在确保排查问题全部化解的同时,加快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净化养老服务领域生态环境,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即日起至2月10):各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
(二)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2月10日至2月底):形成摸排名单,对照指标逐个排查,定期汇总摸排进展情况,对照排查问题清单,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隐患风险管控名单。
(三)分类整治阶段(20xx年3月至5月底):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站所开展分类整治,精准施策,确保风险软着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6月底前):对风险摸底排查与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分析不足,研究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养老领域诈骗问题的政策措施。
(一)全面摸底排查
1.明确摸排对象。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摸排,并将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2.明确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负责摸排。县民政部局在摸排中,要充分依托熟悉情况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上门调查等工作。
3.把握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4.掌握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全覆盖逐一上门排查,个别地区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在摸排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
5.明确工作要求。各地要在20xx年2月底前,扎实完成本轮摸底排查。市、县民政局将对各地的排查工作进行调度和跟踪检查。
(二)推进分类处置
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4类风险管控名单。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情况,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要提示其经营风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3.橙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纳入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4.红色名单。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在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妥善安置老年人、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涉嫌犯罪的,要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要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综合研判风险,按照“一院一策”原则进行规范整治,确保精准“拆弹”,实现风险软着陆。对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县民政局。
(三)强化综合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xx〕91号)要求,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相结合,共同推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营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公安、工信、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规避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监测预警报告机制,根据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的,要报告同级行业监管部门;情节较重的,要报告党委和政府,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提高政治意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积极推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确保全县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得到有效化解。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和20xx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要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乡镇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要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民政系统内部,养老服务部门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之间要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各乡镇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
各乡镇要梳理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要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参与到行动中来,举报相关线索。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引导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
老人防诈骗宣传活动老年人防诈骗活动新闻稿篇六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淮安市以扎实的作风、得力的举措,高站位组织领导、高标准安排部署、高质量推动落实,专项行动整体呈现推进有力度、宣传有声势、打击有成效的良好态势,以实际行动守护老百姓的“养老钱”。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淮安市深入开展调研,倾听基层声音,针对行骗手段、惯用套路有的放矢地开展宣传,进公园、进超市、进家门,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养老诈骗手法。
“天上不会掉馅饼,小恩小惠是陷阱。中奖信息不要听,注意全是鬼把戏。”在洪泽区曹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全省“普法达人”袁志西通过“说唱”形式开展整治养老诈骗普法宣传。
淮安市坚持将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开展反诈宣传,累计组织宣传活动391场次、印发宣传品143万份、发送防诈宣传短信110万条、发布网络宣传作品688件,切实提升全社会防范养老诈骗意识和能力。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王某等诈骗案中,发现不法分子在农贸市场摆摊设点,虚构“蜂蜜膏”具有治疗哮喘、关节炎等功效,诱骗老年人以高价购买,侵害老年人权益。为防止老年人上当受骗,经开区法院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并提出司法建议。
全市政法机关延伸审判职能,结合案件审判,深入分析养老诈骗的犯罪成因,针对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专项行动期间,全市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8份,为推动行业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贡献司法智慧。
全方位挖掘线索。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淮安深挖案件线索,以城乡基层为重点,以镇(街道)为单位,深入村(社区),开展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大核查,本地自排线索53条、核查有效线索19条。
全链条源头治理。淮安紧盯养老服务机构注册、项目审核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压实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在市场准入、广告管理、资金监管和动态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源头治理体系。
全领域净化生态。加快分类处置,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与企业,对涉嫌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深化“三书一函”在行业乱象整治中的重要作用,对涉及多部门监管领域的问题隐患,组织开展联合摸排、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行动,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谢谢警察同志,帮我们把钱追回来,你们真是好样的。”日前,涟水县市民孙先生和4名老年人专程到涟水县公安局,向为其追回被骗财物的办案民警表示感谢。几天前,孙先生被两名男子以倒卖“玉蟾蜍”可以获利为名骗取1500元。涟水县公安局紧抓线索不放,梳理发现类似案件数十起。通过研判侦查,成功捣毁一个专门针对老人诈骗的流窜作案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带破诈骗留守老人案件30余起,追缴涉案赃款3万余元。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们始终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坚持以打开路,强化侦查攻坚,聚力打团伙、追逃犯,实现全链条打击,确保快侦快破、打深打透,进一步压降犯罪案件总量、提升破案打处质效,全力加强追赃挽损,牢牢守住老年人的‘钱袋子’。”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刘军华介绍,今年以来,淮安公安已破获涉养老诈骗案件102起、抓获298人、追赃挽损1.74亿元。
案件办理从严从快,追赃挽损从全从紧。专项行动期间,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养老诈骗案件3件7人,涉及被害老年人212人,涉案金额69.57万元。案件审理中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并于9月20日前全部宣判。案件审理注重对涉案财物的审查和甄别,做到应退尽退、应追尽追、应赔尽赔,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损失。截至目前,追赃60余万元,追赃挽损率为86.7%,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老人防诈骗宣传活动老年人防诈骗活动新闻稿篇七
一是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对各级卫健部门专项行动重点宣传内容、活动时间节点提出明确要求。收集整理20条专项行动宣传标语,统一制作专项行动主题海报、折页、宣传品等,丰富各类宣传资料。二是通过“健康晋城”官微公示举报电话、邮箱,发布各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信息和帮助老年人识骗防骗小知识。利用“市卫健系统专项整治群”“创文志愿服务群”“团组织工作群”等各类工作群,及时推送相关信息、电子宣传图片、资料近百份,积极转发,营造氛围,有效提高群众知晓率。三是本系统90余家机构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标语、张贴海等方式宣传老年人防诈骗有关法律法规、诈骗行为识别方法,增强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四是走进联点共建社区,组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向社区过往群众发放防诈骗相关宣传海报、手册、折页等宣传资料累计发放4500余份,向各社区老年居民详细讲解养老机构违法办医、无行医资质擅自开展诊疗的危害性知识。五是结合联点共建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各部门、机构创文志愿者和青年志愿团干50多人深入社区居民家中,零距离面对面进行宣传,打通防养老诈骗宣传最后一公里。
一是针对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老年群体因防诈识骗意识薄弱,对新生诈骗手法了解不够而遭受诈骗侵害的现状,6月24日,深入驻点帮扶乡镇——陵川县杨村镇,邀请专业律师为乡镇60余名老年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知识讲座,以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为线索,为老年人讲解如何懂法用法,老人们受益匪浅。二是各级卫健部门借助医疗资源优势,先后组织医务人员深入社区、公园、养老院为老人进行免费义诊活动,并提醒老人,要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从正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常识,切勿相信所谓的“神医”“江湖郎中”等。三是结合老年健康宣传周进行防范养老诈骗宣传,7月各级卫健部门集中向全市广大老年群众宣传老年健康相关政策、普及老年健康知识、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宣传效果。
一是晋城市卫健委对各级卫健系统宣传发动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综述报道,总结反映各级、各部门动员部署、宣传发动、摸排线索以及取得初步成效的情况。二是根据宣传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卫体局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相关宣传活动和至少报送一篇在当地主流媒体刊登的.新闻原发稿件,并形成“周总结、周反馈”的工作机制,做到同步抓,同推进。三是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老年人的防养老诈骗意识和能力,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老年群众对养老诈骗的认识度和警惕性,各项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经统计,各级卫健部门累计开展集中宣传和开设专题知识讲座等现场活动达21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品65000余份,依托主流媒体及卫生健康官网、健康晋城官微等平台发布各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信息和帮助老年人识骗防骗小知识31条,其中在太行日报、山西老龄等媒体刊登新闻稿件5条,宣传覆盖率约4.5%,受益老年家庭约10%。
晋城市卫健委将进一步加大专项宣传工作力度。一是持续开展常态化宣传。充分调动系统全部力量,借助医疗、养老等机构阵地充分发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引导作用,继续深入公共场所持续开展常态化防养老诈骗宣传工作。二是针对性开展特色宣传。通过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和社会面宣传,让群众了解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加大社会参与。结合20xx年全市“敬老月”活动,向本系统服务老年群体进行节日慰问宣传,举办“防范养老诈骗”相关主题文艺活动。三是巩固宣传成果。组织各县(市、区)卫体局和各级各成员单位,围绕医疗、养老领域开展专项行动长效性、制度化成果,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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