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点滴细节,反映了我们的成长和变化。按时间、地点等要素进行归类,提高逻辑性;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了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启发和参考。
乡土类散文篇一
夏末了,风还挺轻柔的,把我抱住。但我总觉得它变了,想追究一下……无从下手。又或许……是人变了,我们看着自已长大,也日睹另一些人的老去,有些并无感觉,有些是力不从心,剩下的是泪流满面的。
我知道了人生的百态,体验了久病无孝子,所谓的人情,都是在钱与权的基础上。在乡村的风中才带着泥土般的清纯气息,我如朝圣者般对它有着爱怜之情,生怕一不小心这气息也没有了,那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我的梦还萦绕在这个地方,我的情还飘着,曾经认为那12年辛苦的时光匆匆忙忙地走了,梦想也在红砖瓦房之间飞翔了。
故乡的泥土是带着希望的,平凡而朴实,博大而厚重。他的气息让我安静,让我回味。
我望着远方的天空,我知道天的一方你也在看着我,我读懂你的伤心,你的每一滴泪水我也明白,是你让我有了生命,有你才能有家的味道——故乡的泥土。
我带着你的香,来到远方。这样我才能安心,心灵才能有依靠而不是不知所向 。我也怕有一天我已经记不起你了,你的渺小让所有人都能忘了你。但我知道的我的骨头也带了你的香。
不知道何时再回去一睹你的芳容,你的草你的树你的每一次流水的声音,都是迷人的音符,那么动听,那么悠远,不绝如缕。
如今,几个人,一生情,几度回首,一缕乡土......
乡土类散文篇二
乡土,是那么亲切;乡土情,是那么难以割舍。丝丝缕缕,一景一物,深深刻在心里。
乡下老宅门前的木槿篱笆,郁郁葱葱,密密匝匝。篱内圈着新绿的蔬菜,有叶菜和果菜。一年四季,蔬菜品种换了一茬又一茬,天天吃新鲜,那是名副其实的农家乐。这木槿篱笆,还是数十年前母亲在世时栽培起来的,看到那篱笆,就会情不自禁地思念起九泉之下的老母。母亲走的那年,她老人家盼着远方的我,念叨着她有话要对我说。等我千里迢迢赶回家,她已赫然长逝,我泪如雨下。遗憾,痛楚,心如刀绞,一切都晚了,母亲想最后看我一眼,但未能如愿。看到母亲种的木槿篱笆,心中稍有一丝安慰,特别感觉亲切。
木槿像杨柳,插到哪里都能活,乡人离不开木槿。田边地头,栽上木槿作界桩;房前屋后,栽上木槿观绿和利用。但大都栽作篱笆,防禽畜践踏蔬菜和作物,秋天将修剪下来的枝条晒干当烧柴。春天,木槿伸枝展叶,蓬蓬勃勃,人们采来鲜嫩的木槿叶,用开水冲泡后洗头,有粘性带泡沫,不仅能洗去头发的油腻,而且还有药效,可以去头屑止痒。入夏,木槿花缀满枝头,有粉色、紫色、白色等,像无数的`彩蝶在绿叶丛中翻飞。木槿花开时,布谷鸟来了,农人开始收麦插秧了。木槿花虽不雍荣华丽,但它在农人的眼里却是那么纯朴和可爱,木槿和农人心心相印,世代相伴。
“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乡村的竹园盘踞在农舍周围,青青翠翠,婆婆娑娑。竹林是鸟儿的乐园,从早到晚,鸟儿在竹林中欢唱,叽叽喳喳,叽叽啾啾,竹林为夜宿的鸟儿遮风挡雨,为鸟儿繁衍生息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场春雨过后,春笋渐露尖尖角,只三两天,破土的春笋一窜老高。竹笋是蔬中美食,农人喜滋滋地拔下竹笋,精心烹煮,便是上等佳肴。夏日在竹林边上放上板凳、桌椅、竹床等,是午间休息的绝佳场所。妇人们喜欢坐在竹林下做杂活,她们纳鞋底,打毛衣,讲老空,嘻嘻哈哈,快快乐乐。竹的用处可大了,可以编各种竹器,农业和渔业生产都离不开竹子,搬家或娶亲,人们都得用几株带根的翠竹,贴上红纸,以示节节高。
农家在天井院落打口土井,这是农人的一大嗜好。洗菜淘米,洗澡洗衣,自由自便。请人挖井,一天就成,挖2米多深,井壁用青砖或青瓦垒筑,再浇个水泥井台修个井栏,做个井盖,水便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用水不花钱,何乐而不为。
井水冬暖夏凉,冬天用温乎乎的井水洗物不冻手,惬意舒服。夏天用井水清凉去燥。在没有冰箱的年月里,夏日农人大都将剩饭剩菜置篮中,篮上栓根绳子荡入井里贴近水面,一夜过后,饭菜还是原汁原味。炎夏啖西瓜时,人们将瓜装在网兜里沉入井中,待西瓜冰凉后食用,美哉。土井,农家的自来水,相传了千百年,还是那么土里土气,古色古香。
自古以来,农人养狗看家,养猫捉鼠。这和城里人不一样,城里人狗养“西施”,猫养“波斯”,当宠物。狗儿对主人忠心耿耿,打死它也不肯离开主人。猫可就不一样了,它嫌贫爱富,穷人家没有好东西喂它,肯定养不住,它会趁人不备,逃到富人家去过好日子。农人一如既往,不管白猫黑猫,能捉老鼠就是好猫;不管黄狗花狗,能看家就是好狗。乡间老鼠比城里多,它们无孔不入,人们防不胜防。乡间的贼也很多,农家的房子也很大,农人的防贼意识和防盗措施不如城里人,因此农人谈贼色变,家养一只或数只狗和猫,当在情理之中。
木槿篱笆,竹园,土井,狗和猫,这盛传千古的江南乡土脉络,还将世世代代延续下去。
乡土类散文篇三
看来,我是非得去趟花儿山不可了。这个念想一直以来始终在我的脑子里来回地奔窜着,搅得我身心俱疲,像是得了自虐强迫症。眼下,这种念想愈发的难以抑制,这也是时隔三十七年来最为强烈的一次。
回花儿山采风的念想大约与最近构思了几篇所谓的乡土作品有关。虽然文章的架构尚未作最后具体的规划,心却早已插上了翅膀飞到花儿山了。
其实,在周三的晚上就联系了昔日乡下的同窗好友郗平(如烟往事之逃学风波中主角之一),可这厮却嗫嚅说前几日才去过普兰店那边,就是想去,也得隔一段时间再说。看来,想要蹭他的车与他同行是不可能的了。
不管怎么说,我是决计要去的。
六十年代末那会儿,想要从花儿山回到大连,可真算得上是件非常困难的事,因为当时的交通尚不发达,就算运气好能够碰到一辆直接驶向大连的汽车,那也得花上四个多小时的时间才行,而且,一路上还要享受着无法忍受的没完没了的颠簸。然而,就是这样一种可能性在当时也是很难遇见到的。因此,想要回大连,那是必须乘坐火车才行。不过,问题是从花儿山至普兰店县城之间二十几里的乡间土路上,也就那么几辆破旧的长途客车像牛一样喘着粗气慢慢爬行,而且,三不动就会趴窝坏在路边,让乘客叫苦不迭。另外,出站或到站时间多半又是极不确定的。无奈之下,要么是朋友或是家人用自行车驮着你到县城赶火车,要么只能等到生产队的牛车或是马车去县城拉货,搭个顺风车。
现在好了,交通发达了。驱车沿沈大高速疾驶,四十分钟左右便可抵达普兰店,然后,再换乘区间车,前后大约用不上两个小时。
七点三十分左右,给乡下的老班长春林打了一个电话。春林在电话那头也是激动的大声嚷嚷:你小子还没忘了我们啊!
毕竟快有四十年没有回过花儿山了。
二、
事实上,我只是不想再倒一遍车而已。既然上来了,也只好如此。
还好,一路畅通无阻。司机将车开得风驰电掣,不到四十分钟,车便在二站停了下来。
也许是天随人愿,刚下车,就有一辆去往普兰店的车正准备启动,于是,箭步跃上,车便加速上了哈大公路。
大约十点二十左右,汽车抵达普兰店。
给春林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我已到普兰店了。春林在电话那头嚷嚷道:眼瞅着天晌了,就别坐区间车了,那车慢的很,而且还得等,干脆打辆出租车过来算啦!我说行,那你赶紧先把酒菜准备好。
原本打算在普兰店拍几张照片带回去,可转了几圈后发现往昔那个小县城早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崭新又陌生的城市。于是,陡然生出莫名的失落感来。于是,放弃了拍照的念想,敦促司机直奔花儿山。
出市口呈v字型,往东是通向皮口方面,往西则是通往花儿山的。
一路上,久违了的乡村景色和泥土气息令我激动不已。
车子开始从国道快马张路口拐下,向西而去。乡级公路的两侧多半是茂密的青纱帐。我问司机,是不是快到南王了?司机点了点头。
南王是大队部。春林家就住在南王。春林前些年在大队当书记,如今辞官回家当了养鸡专业户。
三、
司机只认得南王,却不知道丁屯。我告诉司机说:要去南王的话,丁屯则是必经之路。司机抬腕看了一下表说:按说现在已经差不多快到了。我让司机放慢车速,努力寻找记忆中那个叫做丁屯的村落。时光荏苒,当封存了三十七年的记忆渐渐开始变得清晰起来时,一路的景象却又让我感到如此陌生。昔日的土路眼下早已换成了柏油路面;广袤的田野几乎完全被绿油油的青纱帐所笼罩,只有远处连绵起伏的山峦让我多少找回一点往昔的感觉。往昔凹凸不平的乡村土路如今已被宽阔笔直的柏油路所取代。在这条路的前端,有条大沙河,尽管河床挺宽,(大约二十余米)但除了每年夏季汛期到来或是上流水库泄洪之外,平日河里的水却极浅,刚刚没过脚踝,最深的地方也不及小腿肚子。过了大沙河,不远处绿色掩映下的村落便是我的第二故乡——丁屯。放眼望去,远处起伏的山峦,树木葱郁,沿着眼前这条蜿蜒不平的小路逶迤而行,约半个时辰左右便可抵达西山脚下。
四、
很快,车子便驶入丁屯。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幅陌生的景象,我几乎完全找不回过去的影子。村头的土地庙早已不知去向,记忆中的那一间间极其简陋的农舍也已不复存在。不过还好,村里的地貌未曾改变,树木依然茂盛,小溪中依然流淌着自山涧而来的永不干涸的泉水。
为了印证我的判断,我让司机将车停在一位推着自行车赤裸上身的村民身旁,探头问道:这是丁屯么?那人“嗯哪”了一句,正欲转身离去,我猛然记起这汉子不会是张三吧?便随口喊道:是不是张三兄弟?那人回过头仔细端量我。沉思良久,仍旧记不起我是谁。我笑道:那你肯定是张三了!见张三实在是记不起我来了,便指着眼前这趟房子说:三十七年前,俺曾在这里住过呢!听我这么一说,张三一下子便乐了。又仔细端量了我,良久,拍了脑门子大声道:看俺这猪脑子,差点儿把好哥们都给忘记啦!接着,又扯了我的手用力握着。待会儿去我家喝两杯,咱哥俩好好唠扯唠扯,都快四十年了,时间过得真快啊!我说:下次吧,今天怕是不行了,我得先去趟南王,春林还在家里等我呢!张三顿时有些失望,嗫嚅道:下次还不一定是哪年啊!我安抚张三说:放心,过段时间我肯定会再来的。
寒暄了一阵子后,我问张三:八末叔还住这么?(《立春》中所提及)张三道:早就搬走了,听说是搬到辽阳那边去了。顿时,一种前所未有过的失落在心底泛起涟漪。
早年,这院落里共有六间正房,八末叔一家住东面的三间,我家住西面的三间,而房子也不像现在这样,砌了瓦,罩了面的;屋子前面也没有台阶,甚至窗户上连一块玻璃都没有,样子跟古时候的窗子一般无二,只是糊了一层很薄的纸。面对院门还有两间厢房,一间是磨坊,一间是用来置放农具及杂物的。那时,村里还没有通电,因此,除了生产队院里的那盘公用碾盘外,差不多三分之一的村民家里都有这样的磨坊。
张三告诉我说:眼下住在这里的人家是从黑龙江那边过来的,房子也是这户人家后来重新翻修过的。
说话的当儿,春林打电话过来,问我是否找不到路了,我说:我在丁屯呢,这就过去。
松开手,指尖已有了麻木的感觉。
五、
松开被张三握得已经发麻的手,又端量了一番张三那张黧黑的脸膛,竟有些不忍就这样匆忙离去。于是,取了相机,把堆积了灿烂笑容的我的农民朋友的沧桑形象纳入相机中。
临上车前,我对张三说:我先去趟南王,下午再过来。张三乐得连说好好好,那俺等你啊!
丁福良现在还好吧?我问张三。(原丁屯生产队长,《立春》中于震良原型)
刚才看他骑车去了南边,大概是去鸡场了。张三一边说着一边用满是老茧的大手在身上来回搓着。
我说:那行,你先忙着,下午见面时咱再唠扯。
出了丁屯,车子一溜烟儿地驶向南王。大约不到一袋烟的工夫便抵达早年被称作大队的所在地。
先前春林在电话里告诉我,他的养鸡场就在过去的南王小学东面,很好找的,可眼下我竟然连曾经读过书的地方都找不到了。记忆中的南王似乎在这一刻化作云烟,消失得无影无踪。于是,心中不免又平添了一份惆怅。
这时,有村民吆喝着牲口从车旁经过,便赶紧下车打听。那人用鞭子向前一指道:看见前面的小桥没有?过了桥向右一拐就到了。
果然,车刚行驶不远,就闻到了一阵阵鸡粪的味道。眼下,南王小学的旧址,如今已改成了饲料加工厂。下了车,还未等喊春林的名字,院子里的狗便开始狂吠起来。紧接着,春林从屋子里走了来出,边走边往身上套衣服。
尽管三十七年没跟春林见过面,但电话偶尔还是打的。不过,这家伙几乎还是老样子,一眼便能认得出。
接下来,握手,热烈拥抱。望着春林的养鸡场,心里突然萌生了异样的感觉,而这样的一种感觉却是连问自己都无法说清楚。总之,大队书记辞官回家养鸡,这让我很是不理解。见春林笑着不语,我也不便多问了。春林问我今天是否还要赶回去,我坚定地点了点头。那好,我今天啥也不干,陪你到各处转一转。
六、
尽管离开花儿山已经快有四十年的光景,但此时此刻的我,心情已不像先前那样的激动,尤其是跟春林这家伙热烈拥抱并各自吸过一支烟之后,感觉我压根就没有离开过这里;我的身体,包括思想与灵魂依旧还是三十七年前的老样子,依稀是穿过了时光隧道。
闲扯了一阵子后,春林忽然问我:打算在这住几天呢?我说:还住几天?今天便回呢。
于是,春林赶紧吩咐他老婆道:我领老同学四下里转一转,中午你就别管啦,我们在外面吃。鸡场你就多费点心,别忘了下午两点钟左右除一遍鸡粪哦!
春林的老婆言语少,面上却始终挂着微笑。
院子里的狗又开始狂吠起来。
春林从仓房里推出一辆连贼们都不会惦记的摩托车,笑着对我说:千万别笑话俺这宝马啊,灵活着呢!俺今天一切听你指挥,你想去哪,俺就带你去哪!我说:行,那就先去丁福良那里。
那可是个好人啊!春林说,可偏偏好人却又得不到好报。
我问春林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春林叹了一口气说:前些年有个曾在丁屯插过队的女青年找到丁福良,言之凿凿说是有个很赚钱的项目,由于缺乏资金而无法启动。她想让丁福良在村里面搞个集资,合伙大干一场。丁福良也就听信了那女青年的花言巧语,结果,集资来的十几万元打了水漂,那个女青年也随之消失得无影无踪。为这事,丁福良大病一场,又患了喉疾,切了喉管。如此看来,人这东西有时候是不可轻易相信的。
现在他还好吗?我问春林。
还算不错,春林说。在家帮儿子儿媳料理鸡场,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说话间,不知不觉到了丁福良家的养鸡场。在丁福良家的养鸡场门前,春林指着我对丁福良说:还认得他吗?丁福良寻思了半天也没能想起我是谁。当我握住他的手告诉他我是谁时,眼泪顿时盈满了他的眼窝。他指着自己的喉咙,意思是告诉我他已无法将话说得很清楚了。
七、
因无法与丁福良进行语言上的沟通,所以,只能做一些象征性的肢体语言加以安慰与交流。那会儿,看着他艰难地从喉管里发出“嘶嘶”的声音而又无法表达时所显现出的痛苦模样,我的心在隐隐的作痛,甚至不敢直面他的`脸。那个曾经年富力强,深得民心的生产队长竟被一场骗局击倒了,从此一蹶不振,整个人又一下子变得如此苍老,真的令人为之扼腕叹息。
在鸡场逗留了一阵子后,丁福良硬是要拽着我和春林去他家里吃饭。我跟春林使了个眼色,而春林一下子便心领神会。春林告诉丁福良说:俺们马上得去一趟圈龙山呢,约会了几个老同学聚一聚。我也随声附和道:是啊是啊,早就约会好了的,下次吧,下次一定去你家吃顿饭,俺可是有年头没有端你家的饭碗了。
跟丁福良握别后,春林说:我带你到乡里转悠转悠,那里有好几家不错饭店呢。
坐在春林的摩托车后面一路颠簸,感觉是行驶在一个我从未到过的地方。尽管我曾在此虚度过三年多的时光,但眼下映入眼帘的却是如此的陌生,不禁令我心生酸楚。往昔热闹非常一片繁荣景象的供销社依旧还是老样子,如今的场景已然是萧条衰败门可罗雀。而早年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情形已成为云烟往事。也许过不了多久,这个曾令花儿山乡民们引以为豪的购物场所将会在萧条凄惶中退出历史舞台。曾经的花儿山中学校址,现已改为饲料加工厂。昔日引以为荣的花儿山中学,已改称为普兰店市第十六中学。
八、
在乡里淘宝似的转悠了好一阵子,竟然感觉有些兴味索然。曾经的人声鼎沸与繁荣似锦的景象,如今却无一存在,像是陡然间神秘消失了的楼兰古国。整个街面上几乎见不到几个闲人,更别说是熟人了。
春林告诉我说:现在乡里的青壮劳力几乎都到城里打工去了,除了逢年过节外,平时是很难见上一面的。也只有到了春节,外出打工的青年男女们才会陆续回到乡里,这时,整个乡里才开始活泛起来,才开始有了生机勃勃的样子。
春林大约读出了我的心思,便说算啦算啦,其实这乡里也没啥好看的,差不多还是老样子。再说,咱们那帮老同学现在连我也难得见到他们,甭说是你了。想看的话还是回丁屯去,那里才是你最应该也是最值得看的地方啊。只不过时间太紧,晚上你又要猴急着赶回去,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家里有个等着喂奶的孩子呢。依我看,干脆你还是在这里住上几天算啦,再者说,你不是口口声声跟俺吹牛说是回花儿山来采啥风的么?我说这次肯定不行,因为当时我是突发奇想来花儿山的,家里的人还不知道这档子事。这样吧,下回说啥也要多住上几天。不过,待会吃完饭后,你得跟我再回一趟丁屯哦!春林笑道:随你心情,眼下,咱们最主要的还是应该赶紧解决喝酒的问题。
春林又开始反复启动他的那辆二里地都能听到发动机声音的破摩托车。折腾了好一阵子后,那辆被春林称作宝马的摩托车终于在如同老人一般的剧烈咳嗽声中启动了。
享受着“宝马”几分钟的颠簸之后,春林将车停在一个叫做“十里香”的饭店门前。人还未等下车,屋里的老板娘便迎了出来,满脸堆着灿烂的笑容。哎呦——这不是冯书记么?哪股风把您给吹来了。春林打诨道:啥风?哪股风都不是。俺是昨个夜里梦见你了,想的怪难受,今儿便来了。把个老板娘乐得腰都弯下了,然后,直起身子在春林的后背轻轻锤了几下。又说:冯书记的嘴就像是抹了蜜一样,俺就冲着您这几句话,今儿的单子全免啦!春林赶紧接了话茬儿说:别介,俺可是消受不起的哦!
调侃了一阵子后,便随老板娘进了饭店。
春林点了四个菜,很快便上来了。除了一盘杂拌鱼外,其它三个都是与肉有关的农家菜,尽管菜的颜色有些偏重外,味道还是蛮不错的。
九、
几乎整整一个冬日,我就像是一只进入冬眠期的动物一样,疏远了我的博园。直至惊蛰之后的某一天,温暖和煦的阳光开始日益充沛,将广袤大地上所有的生灵紧紧地拥在怀里。在大自然无比神奇的转换之间,我也随之涅槃般如梦初醒。
多半是因为各种冗繁琐事的叨扰,我在很长一段日子里未能有更多闲暇的时光和心情来侍弄属于我自己的那块儿博园了。这期间,偶尔有过几次极短暂的偷闲时光,心里便惦念着几位十分要好的博友。于是,匆匆上网,赖皮赖脸虚与委蛇地问候一下好友。看看自己原本就贫瘠的博园里杂草丛生,日渐荒芜,心中顿生郁闷与羞惭。好在平素得以几位好友鼎力支持,时常前来探访,才使得半亩博园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了。之后,在赚取些许的满足之后便又匆匆下线。接下来的日子里,键盘上重新又会落上一层细微的尘埃。
在我看来,写博似乎与种地没啥区别,只不过形式上有所不同而已。产生了这种荒谬的想法,自然便想到了关乎种地的一系列往事;想到了去年尚未写完的《梦萦魂牵的花儿山》的博文(其实,在我的博客里,多半文章都是属于半成品的,三分钟热血的畸形产物)于是,趁着心里瞬间陡生的三分热情,强迫大脑和肢体积极投身于我的二亩薄田之中。与此同时,几乎梗阻的脑海中,竟嗡嗡蹿出几句昔日房东八末叔曾传授与我的农谚来:惊蛰不耙地,好比蒸馍走了气。过了惊蛰节,春耕不能歇。九尽杨花开,农活一起来,诸如此类等等。也许,这跟写博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呢!
五年前的这个时候,我决绝地完成了我滞留心中多年的夙愿,兴致勃勃地回到阔别三十七年之久的故地花儿山,跟我的老班长春林在乡里的一家小酒馆里畅饮。回首往事,几番感慨,几番唏嘘。后来,醉意朦胧的春林向我透露了一个隐藏在他心底三十七年的秘密;他说他当时很喜欢我们班里的一名女同学,跟我一样,也是一名“五七战士”子女。尽管当时受荷尔蒙的影响,并且,无端产生了类似于少年维特之烦恼的死去活来之感觉,直到你们一个个都回到了城里,我才如梦初醒。那段时间里,感觉自己的魂魄也都离我而去,剩下的只是一具皮囊而已。如今,再去想起那段难以启齿的过往,还真是觉得十分好笑,毕竟那只是一场滑稽可笑的单相思游戏。他的辩解似乎很有道理,人家某某是城里高干的金枝玉叶,而自己则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乡下土疙瘩,无论如何也攀不上也扭不到一块去。于是,一咬牙便硬生生把这样的暗恋深深埋在心底兀自折磨。听过之后,我禁不住“噗嗤”笑出了声,原以为像这样一种罗曼蒂克式的纠结只会发生在我们这些所谓的城里人的身上。
下午四点左右,我又骑在春林那辆破旧的“宝马”后座上,在酒馆老板娘极其热情的挥手目送下,晃晃悠悠直奔丁屯而去。
我要去拜谒一下曾经属于我家的那块儿自留地。
眼下,在曾经消磨了我三年多时光的家门口,我取出相机,将一幅幅记忆中的画面纳入其中。我痴痴地望着眼前这条曾经小鱼小虾成群游弋的清澈河流,不禁怅然。昔日清澈见底的小河如今竟变成了如此不堪的模样;而河堤之上的村民自留地依然还在,但令我深感遗憾的是:马老蔫跟德洪共同修葺过的石板阶梯已不复存在。而那口充满了传奇色彩的老井已然被村民们弃用了,井上的辘轳也荡然无存。援引小说【遥远的村落】中的人物。
也许再过几年,这条源于西山脚下不老泉的小河就会干涸,最后,也只能留存于人们的记忆中了。我为我的美好印记感到悲哀!
当我踱步走近曾经属于我家的那三分自留地时,房东八末叔的形象陡然之间在我的面前隐约显现。我依稀记得当年跟在八末叔身后学种地的那番场景,至今依旧是历历在目,恍如昨日,而眼下却已然物是人非了。
记忆中的花儿山,我还会再来吗?
乡土类散文篇四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似乎,乡土人情一词,在当代社会就显得格外生分了,不知是我们彼此的距离的疏远,还是乡村文明的消逝,导致了这令人叹息的局面。
由于要去远方看望一个朋友,我早早的从温暖的被窝里爬了出来,而此次的看望之行,颇有一番乡土人情的韵味。
我很早就到了目的地,由于到等待朋友的到了,我到那个地方闲逛了一下,倒是并没有给我太大的惊喜,深处在这个“不伦不类”的环境里面,有着城市里略带几分乡土气息的感觉,总会让人感觉到“恶心”之感。城市里的建筑,看似有那么一点美学设计原理,实则就是不伦不类,马路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却好像处在乡土与现代之间的节点上,没有形成完整的过渡,这样的环境,我也许,真的是对它有着过高的期望,暗自在想,中国,哪能见到真正的乡土文明啊,这也许,是我感觉在骨子里有一种文化的缺憾吧。
坐上开往我同学家的大巴上,看见车窗外最原始的乡村之景,不禁给我这早已黯淡了的心灵增添了几分色彩,我在期待我即将要见到的的乡村,在车上,我的朋友就跟我提起“你一个城市孩子,肯定会不习惯我们这里的环境,希望你多担待”当然,我是一种调侃的话语,更是一种对城市特有的“歧视”我想,城市化的发展,也给我们当代社会留下了一道深深的鸿沟。
我们也许,真的难以知道,这道鸿沟的背后,蕴藏了多少的社会变迁和文化底蕴,这是经济发展的最好体现,却是一个中国当代社会,深深的伤疤。
随着大巴车的停下,我看到却是另一番大好山河,正所谓“柳暗花明又一村”这样景色,深深的把我迷住了,他的每一寸土地,每一缕阳光,都在诉说着一个古老的故事,承载着一个时代的乡村文明,我喜欢这样让人如痴如醉的一派风光,我甚至愿意,在这里呆上一个下午,喝上一杯清茶,静静地享受那冬日特有的暖阳。
夕阳西下,远见天边,袅袅炊烟的升起,这炊烟之中,还带着乡村所特有的“胡锅巴”的香气,弥漫在整个村落当中,孩子们的嬉闹,大人们的叫骂声,督促这这些顽皮的孩子,回到自己的家,这些叫骂声所散发出来的却是淳朴的气息,温情的情愫,这一幕幕的乡村生活之景,都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在踏上离开大巴车的那一刻,看到那袅袅炊烟,孩子的嬉闹,村民们的寒暄,朋友的热情款待,淳朴的乡民,不禁心中有些不舍,感叹道,这样的大好河山,不知又何时才能见到啊,这对于我们这些“城市人”来说,又算不算是一种奢侈呢。
不愿多想,只想把这美好的祝愿,献给这里,愿在这个现代文明的社会,我们还能真正的回归本土,返璞归真,拷问自己,在这样一个时代我们真正的需要的幸福,我们是否应该去填满那道鸿沟,真正的去保持一个时代真正的乡土文化。
也许,城市化的进步,乡土文明的保持与继承,这才是我真正该做的,这才是一个炎黄子孙该真正值得去骄傲的。
乡土类散文篇五
南漳,这个美丽、富饶的地方,是生我养我的地方,也将是我终老的地方。这里有我人生的起点、前行的动力、成长的足迹、和无限的期翼。
南漳,是三国时代的名人司马微、徐庶的故里。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我的血液里流淌着家乡热土的基因、地域特征的印记,和传统文化的元素。厚重的恋乡情结,让我感怀、眷恋、仰望和追寻。
南漳,我的家乡,他们一代一代,没有高深玄妙和严格响亮的家训,但他们用自己的举止言行,耳濡目染地浸润着儿女的道德情操,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行为规范,不断地传播和延续着良好的家风和社会风气;祖祖辈辈都是靠勤劳俭朴、厚德包容、实干直行的品行,涵养着我们民族的优秀文化,弘扬着我们民族的美德。
六十年代,是一个不幸的年代,全国都在闹饥荒没粮食吃,而我却在这个时候,出生在南漳的一个偏远山区的农户里。在娘胎里我得不到营养,先天不足,出生后体弱多病;没奶水吃,是我奶奶用苞谷面糊糊拌上糖,把我喂养大的。
我的童年是从饥饿和寒冷中度过来的。我读书的时候,正赶上全国反潮流、开门办学、贫下中农推荐上学校。我的九年求学生涯都是在田间地头完成的。两年的初中学习,一直在黄龙大队开门办学,只搞劳动、搞政治运动,很少学习,很少上课,上课都只讲一些粗线条的东西,或者分组讨论,或自习;自习的时间,绝大多数同学都溜了号,或者在玩耍,而我总是趁着这点时间看一些故事书或小说,我的班主任边忠武老师多次在班上表扬我,给了我很大信心。要知道在那个时期,老师表扬一个学生爱学习是要冒很大风险的。直到现在,我才明白,老师给予我们的是无价师德和师爱,是通往知识殿堂的基础和桥梁,是认知世界的好奇和兴趣,是美好人生的憧憬和向往。
初中毕业后,我被大队贫协代表推荐到社办高中读书,在当时,那是我们公社最高级的学府。到了高中后,国家恢复了高考,学校开始慢慢地抓学习了。由于以前的耽误,我们的基础薄弱,整个初中课本知识全部断档,无法与高中课衔接。那时的高考是分两个考卷,一个是考大专,一个是考中专。出于学校、家长、学生的共同心愿,学校决定我们全部改上初中课,准备考中专,因为中专考的是小学、初中内容,简单些,也能早毕业早参加工作;只留了一个基础稍好一点的班,上高中课考大专,保留了高中学校的校牌。
虽然我的学习成绩毎次都考的很好,被树为学习标兵,但我知道自己的精力和潜力都已全部内耗尽了。由于生活太苦,毎天只吃八两米的籿籽糊糊,和一点腌菜或酸菜什么的,带的几个苞谷面馍馍,都是父母大人勒紧裤带从口中抠出来的,还等不到星期三就都被消灭光了。毎天早晨八九点钟上课时,我的头脑都昏昏沉沉的一整天,好像被锅罩住一样,处于一种迷糊状态,而这种病是我在小学五年级毕业后,升初中时就得了的,以后的二十多年的时间都一直是这样,直到现在,我才知道这是饿出来的病。那时,我硬挺着、苦熬着,坚持学习、生活,可是命运还是跟我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临到我们高考时,高考制度又变了,中专、大中都是统一考一个卷子,里面都是高中课的内容,我只能望洋兴叹,名落孙山了。
“农村是个广阔天地,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我背负着时代的召唤,盲目地在农村混了几年后,便随着下海外流的人员,在外打工漂流了两年。漂流的生活使我认识到,没有固定的工作,是难以生存的,于是我回家在供销社参加了工作。到了二十年代初供销社解体时,我的两个孩子都到了读书年龄,我放弃了创业的念想,带着两个孩子来到县城,我的二舅舅主动把房子借给我们住,并为我们申请到了城镇低保。安顿下来后,我边蹬三轮,边照管两个孩子读书。到了我大女儿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日子似乎向缓了些,可残酷的病魔却又无情地肆虐了我一场。
回忆那些林林总总的往事,虽然有酸楚和惆怅,但更多的是甘甜和美好。在我成长的阶段,父母亲给予的是要求和愿望,老师给予的是知识和方向。是家乡用乳汁喂养了我的生命和成长的身躯,用教育开启了我知识和智慧的大门,用双肩托起了我生存和发展的起点。父母的养育之恩,老师的教育之恩,乡亲的教诲之恩,政府的沐浴之恩,亲朋的帮扶之恩,我都铭刻在心,没齿不忘,越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和年龄的增长,我越能读懂家乡的恩情。
家乡的恩泽,是我永远不能淡漠的感怀;家乡的风光,是我心中永远抹不去的那片彩云;家乡的发展是我永远不能满足的期待。
乡土类散文篇六
有人说,白茅为旱地恶性杂草。听到这句话,我很为白茅打抱不平。记得小时候,在路边、坡地、沟旁随处可见大片的白茅,它离庄稼这么近,我也不曾见它去祸害过庄稼。
白茅是多年生草本植物。三四月开白花成穗状,叶长如矛,这大概就是它名字的由来吧。每到春天,白茅发芽的时候,沟沟坡坡犹如绿波上漂浮着点点白花,这是茅草处于花苞时期萌出的花穗,也叫谷荻。刚刚长出的谷荻又白又鲜嫩,吃起来甜丝丝的。提谷荻就成了我们儿时的乐趣。我们常常在长满白茅的坡地里奔跑嬉戏,有时在一起比赛看谁提得谷荻多。我们一边提一边唱“提谷荻提谷荻,你不出来,我扒你皮”。提着满满的一把,就坐在沟旁分着吃,吃完了再提。过些日子,谷荻长大了,变得毛茸茸的,就不能吃了。一束一束地扎起来,拿回家插进空瓶子里,也很好看。
谷荻不能吃的时候,我们就挖白茅的根。白茅的根上有长短不一的节,用水洗洗,除去最外面的一层白色的皮,放进嘴里咀嚼,也是甘甜可口。常有大人挖茅根回家用水煎熬,说是清热解毒,能治感冒咳嗽。
古人对白茅情有独钟。时珍曰:“白茅短小,三四月开白花成穗,结细实。其根甚长,白软如筋而有节,味甘,俗呼丝茅,可以苫盖,及供祭祀苞苴之用,本经所用茅根是也。其根干之,夜视有光,故腐则变为萤火”。
在古代,白茅不仅可以治病,用来祭祀,编制蓑衣,搭建茅屋,还有象征纯洁与和谐的爱情意义。《诗经》《小雅·白华》的第一句写到“白华菅兮,白茅束兮”,以菅草与白茅相束,来表示夫妻之间相亲相爱。《召南·野有死麕》中的“白茅包之”“白茅纯束”,是男子用白茅包裹野鹿作为爱情的礼物,送给心中的恋人。
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今,再也没有谁会用白茅包裹礼物送给所爱的人。取而代之的是鲜花、巧克力,名牌服饰。随着白茅的消失,我们也只能去《诗经》里感受那份自然,纯朴的感情了。
乡土类散文篇七
就这样,我们后知后觉的来到了高三,高二高三不分班。于是同一波同学就一同走过了夏秋冬又迎来了夏,然而熟络的朋友并没有多少。
高二下学期,一次调座位我认识了后来想到都会开心的同桌。卷卷的丸子头,架一副大大的眼镜,善于交际而又有趣,她的出现又一次颠覆了我白开水般单调枯燥的`日子。她充满幻想,永远热情,大大咧咧看似毫不在乎一切的外表下又隐藏一颗细腻又诗意的心。她的能言善谈似乎与生俱来,与全班同学都保持很好的关系,大家都喜欢这个有趣的灵魂。在她的感染下,我再次敞开心扉同样也跟她一起追起星来,那时候每周仅有半天的小休成了我们一起花痴爱豆又出新歌或开演唱会又变帅的开心时刻了。那时候可真容易满足啊,也许只是爱豆发了一条动态就足以满足我们的幸福感,并且,由于有了正能量爱豆的指引,我们也暗暗在心底立志努力学习,以后存钱一起去看他。
从此,迷茫的小透明开始在黑暗中发现了星光,尽管那星光遥远又模糊,不过没关系啊,有这样优秀的人在前方照耀着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转眼我们终究还是迎来了毕业季。高考在即,大家都心无旁骛全力准备最后一战,我却可能是过度焦灼反而心情走向反端看淡了高考。在高三党整日疯狂复习考试的氛围中成为一股清流,丝毫紧张不起来,生活学习都相当放松,习惯着年级的月考周练。
终于,6月7号到来了。我和所有考生一样激动忐忑又强作镇定般走进高考考场。
响铃。落笔。
一切的紧张,全部放下,舒一口气,走出考场,高中三年全部结束。所有熬过的夜,做过的试卷,委屈的眼泪化为释然与接下来的狂欢。
老爸没有多说,带我重新来到学校复读。
我没有反抗。没有理由没有资格。
承载着希望的自己除了硬着头皮迈进那栋黑暗阴森的独楼外别无选择。
自己搞砸的高考,哭着也只能重来……。
乡土类散文篇八
小时候的月,像一个老婆婆,温柔又慈祥,照在身上的时候总是暖暖的。
那时候的小村庄,生我的故乡,还是青色的瓦,白色的房。忙碌的村民结束了一天的劳作,三三两两踏着等不及天黑才出现的月光,家中的女人早已备好了饭,几家人笑着聚在一起,看着自家的汉子像孩子一样把饭吃完。不用他们来夸饭菜做的好吃,从他们舒服地打个饱嗝中所传达的,已不必多言。
夕阳终于撑不住自己的睡眼,红着脸昏昏沉沉地在西边睡去,夜温柔的为他披上一成薄被。远处传来的几声犬吠唤来了早已偷偷溜出来的月,平时最沉默寡言的汉子也打开了话匣子,在一起谈天说地,畅谈古今。谈的是不变的话题,西游水浒,三国红楼,却每每被他们讲出新的趣味。小孩子是最耐不住寂寞的,叫上三两玩伴,在街上大闹嬉戏。街上没有路灯,确是没有人担心的,月儿早已延续光芒,像个老婆婆一样,轻轻用手将孩子们捧在怀中,任凭孩子们顽皮打闹。不要怕黑,婆婆给你们点灯。
小孩子的心里,月可是个孩子王呢,不然,为什么身边总围着一圈眨着眼的小可爱。月啊月,只怕你也是想和我们一起玩的吧。
后来我们长大了,可月却似乎变的年轻了许多,再也没有婆婆般的慈祥,更像是一个美艳的贵妇,不惹俗尘,拒人千里之外。
长大的孩子总是要告别故乡,去天南海北的流浪。刚开始闯荡的时候,看着都市霓虹灯闪烁,一点点光从比小村庄里最高的树还要高的楼房里透出来,五颜六色的,像极了童话里的城堡。原来外面的世界这么美,原来在夜晚会发光的不只是月呢。新鲜的事物总是要把少年的.心勾走的,少年迷恋在这么五彩的夜晚里,一天,两天,三天……突然在某个夜晚想到,是忘了点儿什么吧,这里没有淳朴的村民,没有嬉闹的玩伴,没有暖暖的月儿,没有故乡的爸爸妈妈在身边啊。
渐渐地喜欢夜晚找一条没有灯火辉煌的路,不与好友相伴,只是默默地走完一条街,我却不是孤独的,我知道只有在这样的街上,月儿会带着他的玩伴,还是像个孩子王一样跟在我的身后。这个时候,故乡妈妈,月儿也在伴着你吧。
老前辈们,我渐渐懂得你们为什么喜欢漂泊,却总在深夜借月儿述说着离殇,不论是你九龄的“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还是你东坡的“千里共婵娟”。晚辈没有你们的才华和文笔,只是一个深夜未眠,伴着月儿写下一篇文章的游子,月啊月,请你继续照亮那片热土,让我知道回家的路。
那时,我还是个孩子,脚踩在一片热土上,伴着你的温暖,痴痴地笑……
乡土类散文篇九
它似乎生来就注定要孤独一生。没有人喜欢它,尽管它也是一年生草本植物。作为一种杂草,猪不愿理它,牛不愿理它,羊有时把鼻子凑近它,也只是闻了闻,就转身走开了。孩子们也不愿意接近它。它长相丑陋,叶子很大,有点像猪耳朵,却呈三角状,所以又不像猪耳朵。开的花也不好看,结的果也不能吃,果实还带着刺。和它一起生活在路边,沟旁,荒野的狗尾草、牛筋草、黄蒿、刺儿菜、小蓬草,也不爱搭理它。
每到夏秋时节,从田地回到家里,裤脚上,鞋子上常常沾着几棵苍耳子,像一个个缩成一团的绿色的小刺猬。有时,不知去哪儿跑了一圈的狗的耳朵上也会带着几棵苍耳子回家。有时,羊的身上也有,牛的身上也有。苍耳子全身长着钩状的刺,要很小心地一个一个揪下来扔掉。苍耳子为什么要跟回家呢?没有谁去问它,问了它也不说。
有一天,我把苍耳子轻轻拿在手里,它并不用满身的刺来扎我,我看它的时候,它也看着我。那时我只是个孩子,看不懂它,就把它扔得远远的,也不在乎它如何看我。割草的时候遇见它,我偶尔也用手去摸摸它的叶子,叶子便很听话地柔软着。
直到有一天,有人到乡下来收购苍耳草,村子里的人才对它另眼相看,才知道苍耳草的茎、叶、种子和根都可以入药。不仅解毒止痛,还能治疗好多病。苍耳草全身都有毒,尤其是它的嫩叶和苍耳子毒性最大。若是食用过量,会引起中毒,严重的会导致肝细胞坏死,肾功能衰竭而死亡。然而,随处可见的苍耳草,和村子里的人、畜共同生活了一代又一代,并不曾听说它害过谁。
每一个来到世上的生物,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和价值。我是这么想的。苍耳草大概也是这样想的吧。
菟丝子。
“君为女萝草,妾作菟丝花”,这是李白诗中的一句。小时候我不懂它的意思,也没见过女萝草,倒是菟丝花,我是熟的不能再熟了。
顾名思义,菟丝花是一种名叫菟丝子的植物开出的花。菟丝子是一种很特别的植物,它的细胞中没有叶绿素,也不长叶子。黄色的茎纤细而柔软,能在茎上开花结果。花开白色,簇生。蒴果扁球形,黄褐色。每到秋季,田里的大豆开花的`时候,它就成片的寄生在那里,从大豆身上吸取营养。被它缠住的大豆,常常结不出果实。所以,它还有个不大好听的名字叫豆寄生。
每到这个时节,母亲就会给我个大口袋,让我去豆地里解那菟丝子。这可是一件细活儿。菟丝子把大豆的茎叶缠得那么紧,要给五花大绑的大豆解开绳索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真是想不通,豆秧这么多,长得又粗壮高大,怎么就斗不过那么小那么少又那么细的菟丝子,还要人来帮它的忙。
菟丝子黄亮亮的,摸在手里很柔软,像一根根黄丝线。我把长一些的菟丝子挽上结,松松地套在手腕上,像手镯一样。白色的小花和圆形的蒴果就像手镯上的小铃铛,我觉得那些有钱人家的女孩子戴的真手镯也比不上它漂亮。就这样,爱臭美的我把母亲的话,大豆的痛苦忘得一干二净。菟丝子大概知道我很喜欢它,不管戴多久,它也从不像缠住大豆那样把我的手腕勒得紧紧的。
大人们对寄生在豆地里的菟丝子,跟豆秧对菟丝子的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常常是,把一片菟丝子清理干净之后,过不了几天,它又长出好多来,又像往常那样缠住豆秧。菟丝多的时候,也只好忍痛割爱,连同菟丝带着豆秧一起割回家喂羊。母亲说,解菟丝的时候,地上掉的也要拾干净,哪怕是掉一点点,它也能长出一大片来。我不信,就背着母亲试了试,故意扔一丁点儿在别处,没想到结果真是这样。不过,我可没敢告诉母亲。有时,扔些在路边的草丛里,没过几天,菟丝子就在那草丛里织出一片金黄色的大网来。那些草就像被网住的鱼。
如今的豆地里,再也看不到菟丝子了。它好像从人间消失了一样。现在的女人,都学会了独立,也没有谁愿意像从前那样把自己比作菟丝花,有意要依附女萝草,去做那样的寄生物。
白茅。
有人说,白茅为旱地恶性杂草。听到这句话,我很为白茅打抱不平。记得小时候,在路边、坡地、沟旁随处可见大片的白茅,它离庄稼这么近,我也不曾见它去祸害过庄稼。
白茅是多年生草本植物。三四月开白花成穗状,叶长如矛,这大概就是它名字的由来吧。每到春天,白茅发芽的时候,沟沟坡坡犹如绿波上漂浮着点点白花,这是茅草处于花苞时期萌出的花穗,也叫谷荻。刚刚长出的谷荻又白又鲜嫩,吃起来甜丝丝的。提谷荻就成了我们儿时的乐趣。我们常常在长满白茅的坡地里奔跑嬉戏,有时在一起比赛看谁提得谷荻多。我们一边提一边唱“提谷荻提谷荻,你不出来,我扒你皮”。提着满满的一把,就坐在沟旁分着吃,吃完了再提。过些日子,谷荻长大了,变得毛茸茸的,就不能吃了。一束一束地扎起来,拿回家插进空瓶子里,也很好看。
谷荻不能吃的时候,我们就挖白茅的根。白茅的根上有长短不一的节,用水洗洗,除去最外面的一层白色的皮,放进嘴里咀嚼,也是甘甜可口。常有大人挖茅根回家用水煎熬,说是清热解毒,能治感冒咳嗽。
古人对白茅情有独钟。时珍曰:“白茅短小,三四月开白花成穗,结细实。其根甚长,白软如筋而有节,味甘,俗呼丝茅,可以苫盖,及供祭祀苞苴之用,本经所用茅根是也。其根干之,夜视有光,故腐则变为萤火”。
在古代,白茅不仅可以治病,用来祭祀,编制蓑衣,搭建茅屋,还有象征纯洁与和谐的爱情意义。《诗经》《小雅·白华》的第一句写到“白华菅兮,白茅束兮”,以菅草与白茅相束,来表示夫妻之间相亲相爱。《召南·野有死麕》中的“白茅包之”“白茅纯束”,是男子用白茅包裹野鹿作为爱情的礼物,送给心中的恋人。
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今,再也没有谁会用白茅包裹礼物送给所爱的人。取而代之的是鲜花、巧克力,名牌服饰。随着白茅的消失,我们也只能去《诗经》里感受那份自然,纯朴的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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