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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篇一
事故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事故地点:
诊断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受伤害部位/职业病名称:
受伤害经过、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受理________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____条第____款第____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本通知一式四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编号:________________。
工伤认定篇二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联系电话:××××××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被招入公司,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据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申请人:王××,男,××年×月×日生,汉族,住××市××路358号,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对申请人因工伤事故导致的残疾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05年2月9日下午3时左右,申请人受单位指派外出购料返回途中,在××施工现场被在同一现场施工的另一公司的装载机砸伤,经兰州市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申请人当即被送往××人民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骨盆骨折(粉碎)、尿道断裂、颅底骨折、失血性休克、胸部积压综合症等。在××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57天,于2005年10月30日出院并转往××附属医院继续接受治疗,直至2006年6月3日好转出院,出院诊断为:尿道断裂术后、骨盆骨折、等。申请人由于身体多处遭受创伤,已经失去了劳动能力,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且造成了申请人心理障碍。为此,特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求对申请人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作出鉴定,望予支持。
此致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人:王××。
2006年8月20日。
工伤认定篇三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x月xx日受伤为工伤,并报销相关费用。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xx小学教师,1983年8月进入学校就职,担任教师工作至今。在20x月xx日上午x点上班路上,申请人骑电瓶车飘过青山高速公路颜岗立交桥,在下坡时,因路面潮湿,导致申请人摔倒,致使申请人左腿膝盖受伤。申请人受伤后,在xx乡卫生院治疗,现已治疗近2个月,花费医药费1300多元。
此致
申请人(签字):
二xxx年x月xx日。
工伤认定篇四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风险提示: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
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贵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发的______工伤举字(______)第______号《举证告知书》收悉,现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就与______工伤认定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公司认为,______与公司之间是承揽法律关系,而不是劳动法律关系,其所受到的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
其理由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的规定,______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故______申请工伤认定的对象主体应当是与其具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安装价为______元;。
施工过程中发生伤害和伤亡等一切事故,其费用由______承担。
由此可见,______自备劳动工具,自行聘请工作人员,自行安排劳动时间,从事上述承揽合同项下的承揽工作,并没有受到公司的管理和任何约束,其与公司之间是地位平等的承揽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因此,______不应认定为工伤。
______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劳动关系,公司被作为工伤认定对象主体不适格。
此外,______发生事故受伤,虽然按双方合同约定公司不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公司仍基于人道主义,借款____________元给______用于支付医药费,以便其可以及时得到治疗。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______与公司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也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______市人民政府《______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______条的规定,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此致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伤认定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益阳)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女,汉族,住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村民组,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发生工伤伤害事故,经治疗后仍将构成九级或以上伤残,为妥善解决乙方工伤致残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确认,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由于甲方未为乙方购买工伤保险,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续治疗费、医疗期工资、医疗期护理费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万元整)。
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且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款项后,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工伤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不包括要求支付乙方上班期间未结算工资)。
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款项的,除按约定金额履行支付义务外,另按协议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已充分理解本协议条款,均认可本协议的公平性、合理性。
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均应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双方再无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乙方特别授权代理人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乙方可由特别授权代理人代为签署)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工伤认定篇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被申报人:______________公司(破产企业)。
申报债权数额: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申报的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申报人与被申报人签订_____________合同。申报人依约完全履行了合同,但被申报人严重违约,至今只履行一部分,绝大部分没有履行。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欠申报人人民币本金__________万元,利息__________万元,共计__________万元。其中,被申报人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还款已经扣除。
申报人计息依据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申报人计息公式是:________________.如果被申报人破产,申报人将追加申报日至破产宣告日期间的利息。
特此申报。
此致
工伤认定篇七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被招入公司,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据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工伤认定篇八
x市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原告侵权一案,你院正在审理中,因被告对结论有异议,依法对原告的伤残要求重新,重新鉴定的依据是:1x2x3。
在此,被告请求法院委托法医鉴定所对张建民伤残进行重新鉴定,望准许。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工伤认定篇九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
职业/工种/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
事故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事故地点:_______________。
诊断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受伤害部位/职业病名称:_______________。
受伤害经过、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受理_____________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__________条第_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注:本通知一式四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工伤认定篇十
人民法院在审查行政处罚行为时,毫无疑问是全面审查。既可以审查。
该处罚行为有无法律根据或法律根据适当与否,也可以审查该处罚行。
为有无事实依据。对作为证据使用的消防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法院当。
然有权审查并决定是否采信。
该案中消防部门的意见是,法院无权审查其作出的责任认定书。
如果单就消防责任认定书提起诉讼,似乎才有可能产生消防部门这样。
的疑义。而像本案这样,原告对消防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诉诸法院,
法院对证据有权审查,是不应当有任何争论的。对此,我们可以比照。
一下与消防部门的责任认定十分相像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1992年。
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联合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
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
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
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
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法院审理交通肇事。
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
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
案的依据。”可见,如果就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提起。
民事诉讼,或者在有关的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是有权审查作为证据。
使用的“责任认定书”的。对此,即使按照上述联合通知,也是没有。
问题的。有问题的在于这一规定的第一句话:“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
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意味着,单独就责任认定。
提起诉讼,按照这一规定是不可以的。
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与消防部门的消防事故的责任认定,无论从行。
为性质上还是从作出认定的两个部门法律地位上都极其近似,因此在。
可诉与否的问题上,具有可比性。
虽然人民法院可以审查认定责任的行政确认行为,但是为了使这。
种审查更经济、有效,审查应当是有节制的。从国外的普遍做法来看,
法院虽然可以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司法审查,但这种审查一般是在。
尊重行政机关对事实的判断的基础上进行的。为什么法院要尊重行政。
机关对事实的判断?因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某一领域的专家,法院。
的法官只是法律专家,从这个角度而言,尊重行政机关对事实的判断,
就是尊重专长和知识。而且这样做,避免无谓的重复,有利于节约时。
间、金钱。但是话又说回来,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为了防止行政机。
关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以致不实事求是地作出这类认定,人民法院在一。
定条件下是应当也是有权进行审查的。在针对行政处罚行为或针对赔。
偿事项等提起的诉讼中,如果不是必要,不一定重新审查这种认定。
但是法院如果相信行政机关的这一确认行为是违法的,可以对该认定。
不予采信。这一点,如上所述,即使是按照已经不适用的1992年联合。
通知的第四条第一句话的规定,也是没有丝毫问题的。那么,单独就。
这种认定提起行政诉讼,是否可以?我们认为也是可以的。这一方面。
由于新司法解释的规定,因而不能将这种行政确认行为排除在行政诉。
讼的受案范围之外;另一方面,是由于客观上存在着行政机关作出违。
法认定的可能性。虽然这种审查在程度上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按照行。
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无法将这种确认行政行为排除在行。
政诉讼的范围之外的。当然,人民法院对单独就认定提起行政诉讼的。
案件,与上述行政处罚等案件,在审查的对象上是有区别的。上述案。
件审查对象是行政处罚行为,而这类案件审查对象是行政确认行为。
行政处罚行为是在认定相对人违法事实前提下,对其适用行政处罚。
而行政确认是。
[1][2]。
工伤认定篇十一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籍贯,住×××市×××街,是××公司职工。
被告:××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年××月被招入公司,担任××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市)劳动保险部门。
申请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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