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建材合同篇一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 装运期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 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 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 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买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建材合同篇二
地址:电话:
传真:
供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经协商同意,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建材,双方达成一致条款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等(详见合同附件一)。
合同附件一中的单价为固定单价,不调价,对此双方确认。如因数量变化则总价按单价予以相应调整。
第二条 质量
1、乙方须保证标的物是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标的物应通过生产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应检测报告等。
3、乙方保证提供的标的物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且该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第三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1、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同时须有利于产品使用、仓储、物流。
2、凡因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或因乙方其它原因,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交货不能之违约责任。
3、包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不另计付。
第四条 验收
1、验收方法:甲方在标的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组织验收,基于对乙方质量承诺、实力、规模等的信赖,验收方法仅限于数量、规格、表面及包装是否瑕疵及接收相关证书(如合格证书、说明书等),该验收不免除乙方产品质量责任。
2、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包括使用)乙方应退还货款,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验收、使用中发现已收产品不符合要求,则甲方有权取消未交付部分产品的合同履行。
第五条 结算付款
1、结算数量按甲方收料单统计,以甲方实际收到的乙方合格产品数量为最终结算数量。
2、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元。金额小写:74062.61元
3、结算方式:首付
4、付款形式:现金、汇款、支票及承兑;
第六条 交货规定1、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2、交货地点:桂林市临桂县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旁标准三号厂房三楼
3、交货日期:
4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不另计付。
第七条 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甲方如因工程需要,须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数量或包装规格等,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工作,否则甲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方变更通知有利于乙方的除外)。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通知乙方进行协商,乙方同意退货或在获知退货通知内容后7天内不予有效答复的,合同解除,双方就此互不担责;乙方有异义的,甲方须承担退货部分 3% 的违约金,合同解除。若退货是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数量、交付日期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有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停工等)、政府行为、不可抗力及其他法定原因造成,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双方按第二条第一款供货,则甲方停止要求供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属甲方自提的货物,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乙方送货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如甲方无合理理由拒绝接货的,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二)乙方权责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包装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及重新包装发货。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应按上款标准承担逾期交货违约金。甲方如果同意,可以退货,但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3 %的违约金。
3、乙方在逾期7天后仍不能送交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的,视为重大违约,构成交货不能。
第八条 索赔
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a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b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c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第九条 其他违约条款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延期交货,则乙方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付给甲方违约金。
2、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应取得对方认可,否则应承担解除部分总值5%的违约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遵照该约定执行。若双方按第二条第一款供货,则甲方停止要求供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双方确因不可抗力、工程停工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理由,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乙方交货不能之违约:乙方应按乙方权责第1款承担相应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交货不能部分货物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包括甲方另行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应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签署后,如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承担交货不能之违约责任,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a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利益。
2、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合同载明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的有效地址,通知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
3、本合同任意条款修改或另行达成补充协议均须在修改处或协议上加盖双方公章方有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一式 贰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建材合同篇三
1.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产品名称)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国_________。
1.3商标:本协议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_________。
第2条委任及法律关系
2.1委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地区”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2法律关系: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它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2.3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保护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3条甲方的责任
3.1广告资料:中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3.2支付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3转介客户: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3.4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3.5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区”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3.6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协议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免费修复或调换。但此项免费修复或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未经不正确地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证。
建材合同篇四
地址: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同意,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建材,双方达成一致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上表单价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价格(包括料费、运费及一切不可预见费用),此单价为固定单价,不调价,对此双方确认。如因数量变化则总价按单价予以相应调整。
第三条质量:
1、乙方须保证标的物是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且所有货物质量与颜色与封样的保持一致。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标的物应通过生产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应检测报告等。
4、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第四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1、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同时须有利于产品使用、仓储、物流。
2、凡因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或因乙方其它原因,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交货不能之违约责任。
3、包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不另计付。
第五条验收
2、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包括使用中发现的、工程质保期内出现系因本合同产品质量缺陷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退还货款,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验收、使用中发现已收产品不符合要求,则甲方有权取消未交付部分产品的合同履行。
4、即使验收期满或合同履行完毕,产品质量责任亦不能免除。
第六条结算付款
1、结算数量按甲方收料单统计,以甲方实际收到的乙方合格产品数量为最终结算数量。
第七条交货规定
第八条索赔
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内样砖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向乙方提出索赔。
2、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a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_____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1、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应取得对方认可,否则应承担解除部分总值5%的违约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遵照该约定执行。若双方按第二条第一款供货,则甲方停止要求供货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确因不可抗力、工程停工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理由,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_____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_____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乙方交货不能之违约:乙方应按乙方权责第1款承担相应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交货不能部分货物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包括甲方另行采购须发生的费用特别是差价损失,如高于违约金的,乙方仍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乙方在逾期7天后仍不能送交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的,视为重大违约,构成交货不能。
8、返货甲方工程结束剩余无破损瓷砖全部退回乙方。
9、超过所需数量的20%如乙方不能保证及时供货,乙方应赔偿甲方施工所有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应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签署后,如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承担交货不能之违约责任,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a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或实施中有_____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_____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利益。
2、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合同载明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的有效地址,通知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建材合同篇五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国家现行标准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程建筑砌体用砖、砂石料供应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建材供应概况
1、黄沙、水泥
2、石子、砖块
注、1、以上价格以票据为依据,含运费、装卸费等。
2、以上材料单价为合同签订月份材料价格,如合同期内材料价格波动超过5%,则相应进行价格调整(按合同签订月份信息价作为基础参数同比调整。)
3、送货地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卸货,包卸车,空心砖堆放整齐。
二、供货时间
甲方需提前5天时间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告知乙方每批次所需品种及数量,以便乙方调度安排,在确认时间前,提前2小时告知甲方,以便乙方及时供货直至本工程完工为止。
三、本合同商品的质量规定及验收标准
1、乙方根据合同要求,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有关技
2、本合同商品质量以交货地取样送检测部门检验为准。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乙方负责;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监理见证下取样送检,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检测不合格则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标准以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为准。
3、验收方法:货到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卸货后,山甲方收货代表当面点清验收数量与质量,验收后以甲方收货代表签收的回单为准。运输途中产生的破损率山乙方负责。
4、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产产标识和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三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5、如发现产品有较大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绝签收。
1、甲方如本合同商品供应规格、数量等提出变更要求,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五、本合同商品计量方式
本合同商品数量验收:甲方派人在工地进行收料,本合同商品数量以甲方在工地收料员验收数量为准。在本合同商品供应中,乙方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有甲方人员在施工现场签字验收并作为结算凭据,结算时以本合同实际签收量为准。
六、材料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每月底结算当月工程款,下月l0日前支付上月贷款的80%,剩余20%工程款累计到下月工程款里结算。
2、乙方所供应本合同商品30天内,甲方没有继续要求供货,或工程已经竣工都视为本合同供货结束,剩余工程款1个月内全部结消。
七、其他要求
1、甲方应做好本合同材料供应前的准备工作,以及供货期间的现场调度机安全工作,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材料供应提供便利条件。运输车辆到现场等待时间不超过2小时,以免影响供货期间的调度。
2、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需求配置足够人员和设备,保证材料的供应。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保证工地内道路的畅通,并对地下埋设的公共设施的安全负责。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合同期间,乙方能够保证材料供应无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选择其他供应商,甲方供货能力不足以及材料质量满足不了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选其他供货方。
3、因甲方延迟付款,乙方有权暂停供货。
4、因甲方为按时提供有关材料计划造成的供货延迟,由甲方承担责任。
5、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约或过失,致使合同不能不能正常履行时,非责任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可随机抽查乙方材料质量,如抽查中发现乙方提供的发货单数量少于实际数量的,乙方按照当日所缺数量的5倍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处不少于壹万元的罚款,在货款中直接扣除。
九、解决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调节,或者直接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所有货款均汇入乙方指定账号,如账号有变动须有授权委托书,否则不得与甲方办理结算。
甲方:乙方:年月日:
建材合同篇六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第四条交货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交货方式: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收确认。(签收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10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验收方法: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4%,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八条损耗责任: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九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交付首付款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余款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 10 %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10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十一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30 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建材合同篇七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交货地点:永宁县望洪镇安居工程
二、运输方式及到达站费用负担:由供方负责运送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供货20万元,超过20万元,每个月26日前付款50%,剩余总款在10月20日前付80%,剩余款项在两个月以内付清。供货数量由需方实收入库为准(需方签字 。
四、如果在两个月后不能付清所欠款项,每块好竹架板回收按8元计算,需方不能有任何理由拒绝供方收回竹架板。
五、在供货期间,需方不得向另一家公司进竹架板使用,否则供方停止供货并要求需方支付所欠所有款项。
六、违约责任:需方逾期支付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直到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或按合同价款总额每日3%计收违约金。
七、在合同发生争议且双方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供方、需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年月日:
建材合同篇八
法定代表人:
甲方公司地址:
甲方施工地址: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
编号 产品或
原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
(张/元) 需量 备注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模板按样品收货,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注:参照所提供的模板使用说明资料使用,产品合格率为95%)若出现质量问题如大面积开胶起层包调包换,有一张换一张。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四川省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 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一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材合同篇九
地址:
卖方(乙方):
地址
经协商同意,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建材,双方达成一致条款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上表单价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价格(包括料费、运费及一切不可预见费用),此单价为固定单价,不调价,对此双方确认。如因数量变化则总价按单价予以相应调整。
第三条 质量:
1、乙方须保证标的物是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且所有货物质量与颜色与封样的保持一致。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标的物应通过生产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应检测报告等。
3、乙方保证提供的标的物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且该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第四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1、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同时须有利于产品使用、仓储、物流。
2、凡因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或因乙方其它原因,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交货不能之违约责任。
3、包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不另计付。
第五条 验收
2、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包括使用中发现的、工程质保期内出现系因本合同产品质量缺陷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退还货款,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验收、使用中发现已收产品不符合要求,则甲方有权取消未交付部分产品的合同履行。
4、即使验收期满或合同履行完毕,产品质量责任亦不能免除。
第六条 结算付款
1、结算数量按甲方收料单统计,以甲方实际收到的乙方合格产品数量为最终结算数量。
第七条 交货规定
第八条 索赔
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内样砖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向乙方提出索赔。
2、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1、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应取得对方认可,否则应承担解除部分总值5%的违约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遵照该约定执行。若双方按第二条第一款供货,则甲方停止要求供货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确因不可抗力、工程停工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理由,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乙方交货不能之违约:乙方应按乙方权责第1款承担相应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交货不能部分货物价款20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包括甲方另行采购须发生的费用特别是差价损失,如高于违约金的,乙方仍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乙方在逾期7天后仍不能送交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的,视为重大违约,构成交货不能。
8、返货甲方工程结束剩余无破损瓷砖全部退回乙方。
9、超过所需数量的20%如乙方不能保证及时供货,乙方应赔偿甲方施工所有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应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签署后,如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承担交货不能之违约责任,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a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利益。
2、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合同载明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的有效地址,通知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建材合同篇十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柒拾万零伍佰元整(700500元)。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第三条交货地点:山西省阳曲县城内(具体地址甲方指定)。 第四条交货时间:20xx年9月15日-20xx年10月20日。
第五条交货方式: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收确认。(签收人:郭爱萍 联系电话:)。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10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验收方法: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4%,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八条损耗责任: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九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交付首付款 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余款在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 10 %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10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十一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30 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共一式 两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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