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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贸易壁垒对中国 俄罗斯贸易壁垒的典型例子篇一
我国入世为各国商界所瞩目。wto成员在履行承诺义务的同时,频繁利用wto的规则出台各种新的法规政策,遏制我国蓬勃发展的出口贸易。本文拟对新贸易壁垒作必要概述,以使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出口企业对这一新的贸易政策有所认识,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一、新贸易壁垒的概念和成因
传统贸易壁垒已广为人知,分为关税壁垒
和包括配额、许可证、反倾销和反补贴在内的非关税壁垒。而新贸易壁垒则是相对与传统贸易壁垒的以技术壁垒为核心、包括绿色壁垒和社会壁垒在内的所有阻碍国际贸易自由流动的非关税型贸易壁垒。由于新贸易壁垒多以技术标准和社会行为规范为参考因素,因此通常被称之为技术性贸易壁垒。
新贸易壁垒的形成是日益强化的国际竞争和社会、科技不断发展的结果。首先,受国际公约的制约,关税、许可证和配额等传统贸易壁垒的使用广遭谴责和报复。这就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空间。其次,区域化经济、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缓慢,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为新贸易壁垒营造了发展的环境。第三,社会发展和多元化经济为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文明创造了新的国际环境,人们的健康安全意识不断加强,对环保、卫生和质量标准提出了更高的标准。第四,国际政治局势的变化直接影响到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关系。这种关系多体现在政治价值取向和双边、多边国际关系敌对或冷漠的国家之间,从而使得国际贸易关系上升为贸易国之间政治斡旋的一种媒介。第五,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环境和贸易立法的基础和条件存在一定的差异。这将可能引发贸易国之间在产品质量、生产经营环境和安全卫生标准等方面的争议。为维护国内良性循环的经济秩序,各国都会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国内立法加以规范,由此形成对贸易伙伴国的新贸易壁垒。
新型贸易壁垒的不断呈现将导致新型贸易争端层出不穷。长远上看,以技术性壁垒为主导的新贸易壁垒将成为贸易自由化的主要障碍。
二、新贸易壁垒的种类和特点
与传统的贸易壁垒相比,新贸易壁垒大致涵盖以下三种类型:
(一)技术壁垒,主要包括:
安全壁垒;
卫生壁垒;
包装标识壁垒;
信息技术壁垒。
(二)环境壁垒,主要包括:
环境技术标准;
多边环境协议;
环境标志;
绿色补贴。
(三)社会壁垒:
以国际公约中有关社会保障、劳动者待遇、劳工权利、劳动者标准等方面的约束条款为主要来源,引伸出国内相关立法。
新贸易壁垒当中,技术型贸易壁垒对我出口的影响较为显著。目前国外的技术型贸易壁垒种类繁多,涉及诸多领域,如:
a)农业:农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量;
b)机电:汽车尾气的排放标准;机电产品的受控(保护臭氧层);
c)轻工:陶瓷中的含铅量,皮革pcp残留量,玩具的安全性;
d)化工:化工产品的标准,汽油的含铅量;
由于各国所采用的技术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上述技术标准均可能对我出口产品造成阻碍。特别是发达国家的一些技术标准,带有相当大的普遍性。发展中国家要想达到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并出口,要么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满足技术指标,要么增加成本进行技术改革。无论哪种方式都将对我扩大出口贸易的进程产生直接影响。
新贸易壁垒是一把双刃剑。世贸组织协议承认各国采取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不允许影响正常的国际贸易或实行贸易歧视。然而事实并非完全如此。某些成员常以保护国家安全、国民健康、劳工和环境利益为籍口对新兴工业国设置不切实际的技术壁垒,导致这些国家的出口贸易严重受阻。法律上,一些新贸易壁垒的设置并不违背wto的相关原则;事实上在操作规程当中,很多技术壁垒带有显著的歧视性,给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的出口贸易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三、新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的影响
随着传统贸易壁垒的不断细化、弱化,其可预见性和可操作性越来越显著。与之相反,新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而且规律性不明显,突发性强,操作过程中难以把握。自中国入世以来,新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出口贸易已构成的威胁正在逐渐加大。据商务部统计,2002年中国有71的出口企业和39的出口产品遭遇到国外技术壁垒的限制,约170亿美元的出口产品因受此类壁垒的影响而受阻,相当于当年出口额的5.2。其中欧盟、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壁垒对我国出口造成的损失占总比例的95(欧盟:41;日本:30;美国:24)。这些国家设置技术壁垒的主要方式是提高进口产品的标准、增加检验检疫项目和制定新的技术法规。最新调查显示,全国各省份出口均因国外技术壁垒遭受损失,发达地区损失的绝对金额高,中西部省份遭受的损失占其出口比例普遍高于发达地区省份,均在10以上。商务部科技司认为,2000年和2002年两次调查结果分析表明,国外技术型贸易壁垒技术复杂、隐蔽性强、扩散效应大、影响面广,已成
俄罗斯贸易壁垒对中国 俄罗斯贸易壁垒的典型例子篇二
俄罗斯贸易壁垒
[摘要]目前俄罗斯的整体平均关税税率为10.5%。俄罗斯虽然将中国列为普惠制受惠国之一,但却将中国很多有竞争力的产品排除在优惠清单之列。俄罗斯规定易货贸易只有在办理许可证之后方可进行。这实际上增加了中国易货产品进入俄罗斯市场的难度。俄罗斯近年来逐步扩大了进口许可证管制产品的范围。俄罗斯在服务贸易领域存在大量壁垒,主要体现在通信服务、专业服务、建筑服务、教育服务、金融服务、旅游服务和运输服务等领域。
(一)关税及关税管理措施
目前俄罗斯的整体平均关税税率为10.5%。俄罗斯虽然将中国列为普惠制受惠国之一,但却将中国很多有竞争力的产品排除在优惠清单之列。此外,俄罗斯还规定,进口商进口时需缴纳进口关税和占产品发票总价值0.15%的海关手续费。
(二)通关环节壁垒
1996年,俄罗斯规定易货贸易只有在办理许可证之后方可进行。这实际上增加了中国易货产品进入俄罗斯市场的难度。在海关估价中,俄罗斯对中国较关心的服装、家电等产品规定了较高的最低限价。
2002年,俄罗斯海关规定自中国铁路运输发往莫斯科及莫斯科州的产品必须在指定的13个铁路站收货并办理通关手续,这构成了对中国的歧视。
此外,中国企业普遍反映,俄罗斯的通关手续过于复杂,通关时间过长。
(三)进口限制
俄罗斯近年来逐步扩大了进口许可证管制产品的范围。俄罗斯对酒类进口实行数量限制和许可证管理。
俄罗斯联邦政府规定对部分进口药品(包括部分兽用药品)及制药用品实行许可证管理。
俄罗斯对烟草及其工业代用品的进口实行许可证管理。
中国对俄罗斯出口的化肥、大米、玉米、酒类产品均受配额许可证限制,大米、玉米配额的申领程序尤为复杂。
(四)技术性贸易壁垒
俄罗斯要求耐火材料进口必须提供无辐射证明,且该证明必须由俄罗斯卫生部出具。俄罗斯是世界是惟一要求提供此类证明的国家。事实上,耐火材料由天然原料制成,不可能存在产生危害的辐射。俄罗斯对酒精饮料进口有“经验要求”,即要求申请从事进口的企业必须有一年从事俄罗斯本地酒销售的经验。
俄罗斯明确规定中草药不能被纳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导致中药在西药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不平等地位。
(五)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目前俄罗斯尚不认可中国官方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检疫证书。同时,要求中国企业承担俄罗斯官员来华的所有费用。此举严重妨碍了中国对俄罗斯畜肉产品的正常出口。
中草药出口俄罗斯需经非常复杂的注册程序,耗时长达一年半以上,每种药品注册费用高达5000多美元。
此外,俄罗斯还存在采用国际标准比例过低的问题。
(六)贸易救济措施
俄罗斯尚未对中国产品进行过反倾销调查。但自2000年8月以来,俄罗斯已发起了7起涉及中国产品的保障措施调查,由于中国是被调查产品的主要出口国,且出口金额较大,因而俄罗斯此种做法严重损害了中国贸易利益。
(七)服务贸易壁垒
俄罗斯在服务贸易领域存在大量壁垒,主要体现在以下领域: 1、通信服务
俄罗斯在基础电信服务及增值服务中准许外资参与的比例过低。中国公司目前未能在俄罗斯从事国际速递服务。
2、专业服务
俄罗斯规定,只有俄罗斯境内的永久居民并拥有俄罗斯专业会计资格证明的人,才可以出任首席会计师或代理首席会计师。俄罗斯不允许外籍人员参加其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也不允许在俄罗斯设立事务所。俄罗斯规定提供簿记机构主管必须是俄罗斯公民。俄罗斯目前尚不允许中国律师事务所在俄罗斯设立代表机构。俄罗斯规定医生、医疗和行政管理人员必须是在俄罗斯长期居住的俄罗斯居民。3、建筑服务
俄罗斯规定只有拥有俄罗斯国籍的自然人才能取得从事建筑设
计活动的许可。外国人只能通过与俄罗斯联邦公司或被许可的俄罗斯联邦商业机构联合,方能提供建筑服务。俄罗斯规定用工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必须雇拥50%以上的俄罗斯联邦公民。4、教育服务
俄罗斯不允许中方以合作或合资形式在俄罗斯提供高等教育服务。俄罗斯学校聘用的中国教师很难获得居留许可。
5、金融服务
俄罗斯规定,在合资银行中外国资本不得超过银行资本总额的25%。俄罗斯不允许外国银行设立分行和同城支行,也不允许外国银行进入银行间的自动柜员机联网操作系统和提供销售现场电子转账服务。
6、旅游服务
目前,俄罗斯不允许中国在俄罗斯开办独资旅游公司。7、运输服务
中国企业反映,俄罗斯对中国企业从事跨境公路运输服务设有种种非国民待遇的限制。俄罗斯对中方客运、货运车辆在俄罗斯境内的目的地,以及返回车辆在俄罗斯境内承载旅客、装运货物均有不合理的限制。此外,中方在俄罗斯境内设立合资、独资货物运输、货运代理、仓储、物流企业时也未获得国民待遇。俄罗斯未开放铁路客运和货运市场,且只允许俄罗斯联邦公民提供铁路运输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俄罗斯不允许外商设立合资企业提供装卸、集装箱堆畅船舶代理、结关等服务,也不允许外商设立独资企业从事仓储和货运代理服
务。
8、服务贸易领域的其他壁垒
中国企业反映,中国劳务人员在俄罗斯办理外汇汇兑业务时,手续极为繁琐,且费用昂贵。此外,中国企业反映俄罗斯办理中国劳务人员出入境手续繁杂、收费高、耗时长。中方在俄罗斯人员工作许可期限仅为11个月,且不能多次往返。(中经网)
俄罗斯贸易壁垒对中国 俄罗斯贸易壁垒的典型例子篇三
美国贸易壁垒
[摘要]美国对部分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从2002年起,美国还对进口钢丝进行关税配额管理。美国制定了大量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理评定程序,但是其中很多不完全符合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要求。美国在农业补贴和出口补贴方面的一些措施可能违反了其在wto中的义务。美国在服务市场准入方面存在着大量的限制性壁垒措施,对外国服务贸易对美出口造成了障碍。
(一)关税及关税管理措施 1、关税高峰
美国对陶瓷及玻璃制品进口征收高额关税。美国对进口中、低档陶瓷制品征收的关税高,对高档陶瓷制品征收的关税低,给中国陶瓷制品对美国出口造成障碍。此外,鞋面用皮面积超过鞋面总面积51%的运动鞋的关税为8%,鞋面用皮面积低于鞋面总面积51%的则为33%。这种不合理的关税结构,使得中国相关产品在美国市场上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2、关税配额
美国对部分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从2002年起,美国还对进口钢丝进行关税配额管理。3、美国节日服饰进口问题
美国的节日服饰进口关税由0提高到15%至20%,并使该类产品由非配额产品变为配额产品。这一举措使中国节日服饰对美国出 口遇到一定阻碍。目前,美国对节日服饰的进口关税采取了征收保证金的方法。
(二)进口限制 1、进口禁令
(1)《1962年贸易拓展法》有关规定
《1962年贸易拓展法》授权总统在某些产品对美国出口达到一定数量,或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威胁国家安全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限制该种产品的进口。此外,《1962年贸易拓展法》还规定,美国产业可以出于国家安全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禁止同类产品的进口,而且该类产品进口禁令可以无限期使用;美国产业根据该条件提出申请时,不需要提供本产业受损害的证据。
虽然《1962年贸易拓展法》对确定某种产品的进口是否对国家安全造威胁时应考虑的因素作出了规定,但由于标准不明确,以致总统和商务部等行政部门在实际操作中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2)部分武器的进口禁令
长期以来,美国对中国部分枪支对美国出口设置了不合理的限制。1994年,美国以总统特别行政命令的形式,禁止从中国进口除猎枪、气枪、火药枪外所有枪支及相关产品,对中国相关产品贸易造成了负面影响。2、进口许可
美国对部分产品,主要是农产品和纺织品,所实施的进口配额管理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影响了中国相关产品对美国的出口。目前,美国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巴基斯坦、越南等国家的纺织品服装设有进口数量限制,但对中国设置的配额种类最多,数量限制也最严。此外,美国还在缺乏符合双边协议规定的明确证据的情况下,单方面认定中国纺织品存在非法转口问题,从而扣减中国纺织品对美国的出口配额,极大地妨碍了中国纺织品对美国的正常出口。
(三)通关环节壁垒
一些中国出口企业称,美国海关等部门在进口产品通关时要求出口商提供所有的附加单证及相关信息,对某些进口产品还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远远超出正常通关的需要。这些手续非常繁琐且费用昂贵,对新出口商和小出口商构成了壁垒。特别是进口纺织品、服装及鞋类的通关手续极为繁琐,且美国海关要求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信息中很多都与通关或贸易统计无关。
(四)对进口产品征收歧视性国内税费
近年来,美国海关未使用完的港口维护税额居高不下,2000年达到22亿美元左右,这表明港口维护税的收费水平超过美国海关提供相关服务所需的成本。
(五)技术性贸易壁垒
美国制定了大量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理评定程序,但是其中很多不完全符合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要求,给中国产品对美国出口造成了障碍。
1、关于食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美国对所有的预包装食品实行强制性标签,内容复杂而繁琐。特 别是要求食品必须加贴营养标签,每种食品为此进行的营养成分检测需花费500至2000美元。由于外国制造商对此类措施及其具体检测等程序不熟悉,适应过程较慢,美国有关部门在审批时也存在拖延情况,给外国制造商增加了额外成本。2、关于中药和保健食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美国在对中国传统中药的贸易管理中,一直无视中国中药与西药的根本性差异,实施多种不合理的管理措施。
近年,fda禁止含有他汀类的保健食品在美国作为非药品销售,这对中国基于中药原理开发的保健食品对美国出口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2001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政府认定原产于中国的110多种中药和中成药的重金属含量超过加州饮用水标准,因此要求从2001年9月1日起所有在加州销售的上述中药和中成药必须以中英文标明“含毒”字样。
(六)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美国对进口产品实施了多种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并不符合wto《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的要求,给中国相关产品对美国出口构成障碍。
(七)贸易救济措施
美国频繁利用反倾销、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对中国出口产品实施限制。美国的相关立法中存在歧视中国产品的规定,其调查实践中也有大量不公正做法,均对中国对美国出口构成了重大障碍。
(八)政府采购
美国《1993年购买美国货物法》是美国政府采购的核心法律。它包含有很多歧视性的规定,如禁止一些公共部门从国外采购产品及服务,建立本地的特殊标准,要求为本地的供应商提供优惠的价格条款等。
(九)出口限制
过去几年间,美国继续依据其国内有关出口管制的法律法规,以某些中国公司向美国制裁的国家出口管制物品为由,对这些公司实施出口限制措施。
(十)补贴
美国在农业补贴和出口补贴方面的一些措施可能违反了其在wto中的义务。美国对其农产品的出口制定了共他的补贴和鼓励措施。美国“出口促进计划”允许出口商申请现金补贴,该计划适用于出口到70多个国家(地区)的产品。“市场进入计划”对美国企业在某些外国市场上进行的农产品促销活动提供资助。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要求各成员严格履行通知义务,保证补贴政策的透明度。但迄今为止,美国只公布联邦及州的一部分补贴措施。
(十一)服务贸易壁垒
美国在服务市场准入方面存在着大量的限制性壁垒措施,对外国服务贸易对美出口造成了障碍。
(十二)其他壁垒 1、治外法权 美国《伊朗--利比亚制裁法》对投资额超过2000万美元、直接或大部分用于开发伊朗和利比亚的石油或天然气资源的外国公司,实行强制制裁。美国《伊朗不扩散法》规定,任何外国公司向伊朗转运国际出口控制体系所列明的货物、服务和技术,以及美国出口控制规定禁止向伊朗出口的货物、服务和技术,则对该公司进行制裁。2、纺织品与服装的原产地规则
1996年,美国修改了纺织品与服装的原产地规则,其核心是将纺织品原产地标准由特定加工工序实施地改为织物生产地,将服装原产地标准由裁剪地改为最后缝制地。目前,坯布在中国的纺织品出口中占很大份额,一些欧洲和东南亚国家进口中国坯布加工成成衣后再对美国出口的情况较为普遍。按照美国新的原产地标准,此类成衣也被计入给予中国的配额中。同样,中国服装出口有很大一部分采取加工贸易方式,即进口裁片在中国境内关外制成成衣后,再使用裁片出口国或加工贸易合作国的配额向美国出口。根据美国新的原产地规则,此类成衣也占用中国的配额。美国上述做法影响了纺织品和服装贸易自由化进程,严重阻碍了中国相关产品对美出口。3、普惠制待遇问题
目前,在29个主要的普惠制给惠国中,仅有美国未给予中国产品普惠制待遇,而其他140个发展中国家(地区)已享有美国的普惠制待遇。
俄罗斯贸易壁垒对中国 俄罗斯贸易壁垒的典型例子篇四
2010年第3期 总第77期 经济研究导刊 econ0mic research guide no.3,2010 sefial no.77
打破绿色壁垒 实施绿色营销
王 建 信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 淄博 255005)摘 要:倡导绿色消费,营造绿色消费时尚。成立绿色消费组织,促进绿色产品的推广和绿色文化的广泛传播,使绿色消费成为一种受人尊敬的社会行为,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有效绿色需求,从而促使绿色产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绿色壁垒;出口;绿色营销;实施
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3—0179—02
伴随着加入wto,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随着全球自由贸易程度不断提高,各种关税和非关 税壁垒以及贸易补贴受到国际自由贸易条约和协议的限定而逐步走向消亡。但目前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西方发达国家为保护本同丁业,借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筑起绿色壁垒,对中国的外贸产生了不良影响。因此,如何跨越绿色壁垒,实施绿色营销就成为中圉政府及企业界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绿色壁垒的含义及特征
(一)绿色壁垒的含义
所谓“绿色壁垒”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根本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制定烦琐的检验、审批程序等方式对进口产品没置贸易障碍。绿色壁垒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20世纪90年代开始兴起,最典型的是1991年美国禁止进口墨两哥的金枪鱼及其制品,其理由是为了保护海豚的生存。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也纷纷效仿,其后,绿色壁垒也开始流行。绿色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有绿色关税制度、市场准人制度、绿色技术标准制度、绿色环境标志制度等,它是一种全新的非关税壁垒,对中国的产品和服务出口构成了壁垒。
(二)绿色壁垒的主要特征
绿色壁垒具有不同于其他非关税壁垒的特征:
1.制定形式的合法性。大多数非关税壁垒不是通过公开立法来加以规定和实施,而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则是以一系列的国际公约、条约和各国国内白定法律法规作为基础和依据。
2.保护范围的广泛性。绿色壁垒具有广泛的保护倾向,只要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有关的产品贸易均在其保护之列。近年来,还从产品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领域,呈现出无所不包的态势。
3.保护方式的隐蔽性。发达国家往往运用各种技术运作上的可能性来实现贸易保护主义。或是人为形成极其复杂不透明的操作程序、或是利用各国产品标『伟上的差异,使标准在国际贸易中辐正言顺地起到保护作用。
4.实施效果的歧视性。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的绿色壁垒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着重限制发展中国家的生命线型的产业,从而导致发展巾同家固有的比较优势和竞争力丧失。这样,发达国家产品比较容易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市场,而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却因难以到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而常常拒之于发达国家国门之外。
二、绿色壁垒对中国外贸的影响
绿色壁垒作为一把双刃剑,对中国外贸的发展既有正面效应又有负面效应。由于中国发展的出口导向经济外贸依存度较高,而目前中国的环保法规与标『伟,尤其是与经贸有关的环保法规、标准还很不健全。与发达国家差距甚远。因此负面效应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影响着中国外贸的可持续发展。
(一)作为进口国的正面效应
作为进口国,我们可以利用绿色壁垡来限制进15i,保护本国产品的国内价格和竞争力。wto原则之一就是贸易的自由化,要求其成员降低关税水平,而降低关税税率和消除关税壁垒,势必使国外产品大量涌入,冲击本国产品。要抵消这种影响,利用绿色壁垒不失为一种好的途径,【大j为其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合法性,保护内容的广泛性和保护方式的隐蔽性等特点。
(二)作为出口国的负面效应
1.对出口市场的影响。中国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它们约占中国外贸出口总额的90%左右。2000年,位居中国外贸出口前五位的主要贸易伙伴依次为美国、中国香港、13本、欧盟与东盟。其中,中国对上述发达国家的出口合计1 319.5亿美元,占中国外贸出口总额的52.95%。在中国出口的前十位国家和地区中,以美同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包括13本、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中“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的重要成员或活跃分子。而且,他们的行动往往得到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积极响应。如果绿色壁垒在上述国家和地区不断扩张,并通过世界贸易组织不断将其与贸易挂钩,使二者密切相连的话,那么,中国的出口市场将会面临十分不利的局面。
2.对主要出口产品的影响。中同的出口产品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受环保冈素的影响很大。一是受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噪声污染、节约能源、兼容性、安全性等方面的技术限制,无形中增大了中同机电产品进入这些国家的用难,而机电产品占中国外贸出口总额的42.3%,产品附加值较高,是今后中国扩大对外贸易、提高中同旧际贸易竞争力的重要依托和必然选择。二是由于对纺织品中有害化学品的限制和禁
止,中国纺织产品中有害化学品的限制和禁止,中国纺织产品出口和服装产品出口遇到较大阻力。
3.对企业效益的影响。绿色壁垒的推行必然会涉及到众多产品从生产到销售各个不节的监督与检测。它要求将环境科学到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督与检测。它要求将环境科学、生态学、卫生学等学科的原理全面运用到工业品和农产品的生产、加j【、贮藏、运输、销售的全过程中,从而形成一个从生产到销售的完整的无公害的管理体系。因此,中国产品今后在流通过程中将不得不越来越多地接受各种检验、测试、人证
和技术鉴定等繁杂手续,并且在包装装璜、标签、广告等方面做 更多更大的适应性调整。这样,中国出口产品的各种中间费用和附加费用将大幅度上升。
三、实施绿色营销
目前,中国的绿色产品出口额约为2 000万美元,仅为日本的4%,美国的1.6%,许多产品的出口因“绿色壁垒”而受到冲击。如何打破绿色壁垒,使中同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 席之地,是当前一个十分紧迫的重要课题,其根本在于实施可持续发展的绿色营销。所谓绿色壁垒是以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为实现经济利益、消费者需求和环境利益的统一,企业根据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原则,通过有目的、有计划地开
发及同其他市场主体交换产品价值来满足市场需求的一种管理过程。
(一)从宏观着眼,奋力推进
1.应积极建立各级绿色组织,扶持绿色产业的发展,对绿色产业的发展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中国于1993年初成立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并于1994年加入了“有机农业运动国际联盟”。截至1999年底,中国已有1 000多个产品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 cart准获得绿色食品称号。政府应通过成立绿色产品管理组织,对绿色产业的发展进行指导、监督,对绿色企业给予一定的扶持和照顾,如实行税收、信贷优惠和补助等政策,使其有序、快速发展。
2.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制定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的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切实实行污染者付费措施,使企业外部成本内部化。对于有违反可持续发展目标、破坏性大、污染性强的企业,加大对破坏环境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令其停产或限期整改。同时应加强查处假冒伪劣绿色产品,确保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绿色消费。
(二)从微观着手,狠抓落实
1.树立绿色营销观念。绿色营销观念是伴随着全球绿色消费兴起的一种市场营销新思维,要求企业在进行市场营销过程中,要注重把消费者利益、企业利益和环境利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寓环保意识于企业的经营决策之中,重视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2.大力开发绿色产品。绿色产品的开发过程是企业履行环保义务的关键所在,也是绿色营销的支撑点。企业以绿色需求为导向,实施绿色r&d及设计、绿色生产、绿色品牌和绿色包装。在此过程中,产品的r&d及设计应强调对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废弃物的有效处理;产品的生产应做到“清洁生产”;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可循环”、“可生物降解”的要求。
3.制定绿色价格。根据“污染者付费”和“环境有偿使用”的现代观念,企业用于环保方面的支出应计入成本,构成价格的一部分。同时,注意绿色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利用人们求新、求异、崇尚自然的心理,采用消费者心目中的“觉察价格”来定价,提高经济效益。随着人们对绿色产品认可程度的不断增强及绿色消费日益增加,企业用于环保的投入将能够得到补偿,并带来不菲的经济效益。1999年12月初,海尔节能冰箱、冷柜达到欧洲a级能耗标准,得到权威机构确认,当地购买海尔冰箱的消费者可得到政府颁发的环保补贴。从长远来看,唯有绿色生命力的企业才能得以长久。
4.选择绿色销售渠道。绿色渠道的通畅是成功实施绿色营销的关键。选择绿色渠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选择具有绿色信誉的中间商,加强渠道成员的绿色观念教育;设立绿色产品专柜或绿色产品销售公司,尽可能缩短销售渠道,减少长渠道带来污染大的可能性等,逐步建立绿色产品的流通网络,同时注意这些网络与网点的“绿色包装”。
5.大力开展绿色促销。企业应积极参与各种与环境有关的活动,以实际行动树立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无论在广告、人员推销和营业推广中,都要表达绿色产品寄托人们消除环境污染回归大自然的美好愿望及本企业实施绿色营销的决心和实际行动。
6.引导绿色消费。完整的营销过程应当包括对消费者习惯和消费倾向的引导和培育。随着绿色知识的传播,消费者应树立起绿色消费的观念,积极购买和使用绿色产品,抑制那些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危害人体健康和污染环境的产品,倡导绿色消费,营造绿色消费时尚。成立绿色消费组织,促进绿色产品的推广和绿色文化的广泛传播,使绿色消费成为一种受人尊敬的社会行为,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有效绿色需求,从
而促使绿色产业的快速发展。
收稿日期:2009—12-06 作者简介:王建信(1969一),男,山东临朐人,财务部经理,高级会计师,从事财务管理研究。
[责任编辑 王 薇】
俄罗斯贸易壁垒对中国 俄罗斯贸易壁垒的典型例子篇五
绿色贸易壁垒
概念: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领域,一些发达国家凭借其科技优势,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目的,通过立法,制定繁杂的环保公约、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志等形式对国外商品进行的准入限制。它属于一种新的非关税壁垒形式,已经逐步成为国际贸易政策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绿色贸易壁垒兴起的原因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是指进口国以保护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以及生态环境和人类的健康为由,对来自国外的产品实施苛刻的标准,以限制甚至禁止进口的手段和措施。绿色贸易壁垒形成和发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世界环境的恶化引起人类价值观念的变化。
随着工业化的加速,世界经济的高速增长,资源和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变得日益突出,如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的思维方式,消费行为和价值观念都发生了变化,注重生活质量、营造绿色文明的新的价值观念超越了狭隘的人类中心论;对不污染环境、人体健康无害的绿色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发达国家消费者绿色价值观的形成,对绿色产品的需求偏好,也为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提供了条件和机遇。
(二)、传统的非关税壁垒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
各国为使本国的“幼稚”产业得到发展,“夕阳”产业减缓衰退,使具有规模经济的产业获取超额利润,都没有放弃过贸易保护。但是,随着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运行,随着关税不断降低,非关税壁垒受到更多的限制,传统的贸易壁垒的运用空间也越来越小。在此种情况下,发达国家为了其自身的利益,开始寻求新的贸易保护措施。绿色贸易壁垒应运而生,成为在各国发展最快的一种贸易壁垒。
(三)、各种绿色组织的存在及其政治影响。
早在70年代,美国成立了两个青少年环保组织,发起了保护地球生态平衡的“地球日”活动。此后,各国绿色组织纷纷成立。这些绿色组织及绿色政党的不断涌现,逐渐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他们的言论和行动直接影响到政府的政策和有关政党及其领导人的政治地位和政治生涯。因此,许多政党开始把环境保护政策纳入自己的政策体系,使环境问题政治化,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经济和贸易领域。同时,发达国家的政府也受到国内有关产品生产商的压力,一同促进了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
(四)、各国环境标准的差异。
由于各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进行环境保护的能力和对环境质量的需求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各种环境问题在不同的国家的严重程度也不尽相同,由此决定了不同国家的环境标准参差不齐,难以协调。环境标准的不同,导致企业环保费用内在化的成本不同,直接影响到产品的生产成本,而生产成本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影响到一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和宏观经济的稳定性。因此,环境标准问题就成为各国广泛关注的一个国际性问题。发达国家经过长期的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环境保护的意识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虽然发达国家环境标准的规定和实施非常严格,但对其产品竞争力的影响却微乎其微;而对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却产生巨大的冲击。因此为限制发展中国家产品的进口, 发达国家设置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了借口,从而达到贸易保护的作用。
(五)、现行国际贸易规则和协定不完善、缺乏约束力。
贸易和环境问题是一个极为复杂且十分敏感的问题。长期以来各国从各自的经济利益出发,以求在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标准方面取得有利的地位,因此,虽经过许多探讨和谈判,但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由此产生的有关贸易规则含义较宽, 含糊,甚至处于两可之间。并且这些规定的弹性较大,其中一些重要的术语的含义非常不明确,例如,“武断”、“不合理”、“变相限制”、“所必须的措施”等等,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这就为各缔约方以环境保护为名,实施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了合法的借口。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特征
(一)、名义上的合理性
绿色贸易壁垒是以保护世界资源、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行贸易限制和制裁措施之实。现代社会人们对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会很自然地关注环境问题,对于那些可能对环境和健康带来危害的商品和服务表现出了高度敏感性。绿色贸易壁垒正是抓住了这一共同心理,使贸易保护在名义上和提法上有了合理性的巧妙性。
(二)、形式的合法性
绿色贸易壁垒虽然属于非关税壁垒的范畴,但其不同之处在于绝大部分的非关税壁垒不是通过公开立法来加以规定和实施的,而绿色贸易壁垒措施则是以一系列国际国内公开立法作为依据和基础。7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通过有关国际组织及国际会议先后制定了许多多边国际环保协议、规则。它们在形成国际环保习惯法以及在对国际贸易造成冲击和影响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三)、保护内容的广泛性
绿色壁垒保护的内容十分广泛,它不仅涉及到与资源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有关的许多商品在生产和销售方面的规定和限制。而且对那些需达到一定的安全、卫生、防污、等标准的工业制成品亦产生巨大压力,因此对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与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挑战性。同时,由于绿色贸易壁垒保护措施具有不确定性和可 塑性,因此在具体实施和操作时,也很容易被某些发达国家用来对来自于发展中国家的产品随心所欲地加以刁难和抵制。
(四)、保护方式的隐蔽性
与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措施,如进口数量与配额等相比,绿色保护壁垒具有更多的隐蔽性。首先,它不像配额和许可证管理措施那样,明显地带有分配上的不合理性和歧视性,不容易引起贸易摩擦。其次,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之上的各种检验标准不仅极为严格,而且烦琐复杂,使出口国难以应付和适应。例如,1995年4月国际标准化组织开展实施“国际环境监察标准制度”,许多国家利用此标准限制和拒绝产品进口。
(五)、较强的技术性。
即对产品的生产、使用、消费、和处理过程的鉴定都包括较多的技术性成分。
三、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和制度安排 在新的一轮贸易保护主义运动中,发达国家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先后出台了各种环保法规标准、绿色标志等创新的制度安排,以期达到抑制负外部性的输入和保护国内经济的目的。
(一)、环境附加税 是发达国家保护环境、限制进口最早采用的手段,即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的进口产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进口,甚至实行贸易制裁。例如美国对原油和某些进口石油化工制品课征的进口附加税的税率比国内同类产品高出3.5美分/桶。1994年,美国环保署规定在美国九大城市出售的汽油中含有的硫、苯等有害物质必须低于一定水平,国内生产商可逐步达到有关标准,而进口汽油必须在1995年1月1日生效起立即达到,否则禁止进口。
(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 是由政府部门或公共、私人团体依据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发的图形标签,印制或粘贴在合格的商品及包装上,用以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功能符合要求,而且从生产到使用以及处理全过程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无害或危害极少,有利于资源的再生产和利用。取得了环境标志意味着取得了进入实施环境标志制度国家市场的“通行证”。但由于认证程序复杂、手续繁琐、标准严格,增加了外国厂商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成为其他国家产品进入一国市场的环境壁垒。自德国于1978年第一个实施环境标志制度“蓝天使”计划以来,环境标志制度发展极为迅速,目前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这一制度,如加拿大的“环境选择方案”,日本的“生态标志”,欧盟的“欧洲环境标志”等。
(三)、产品加工标准制度。产品的标准是指针对有形产品在使用时能成功满足用户需要程度标准下作出的强制性规范。发达国家往往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而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环保技术标准都是根据本国的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但靠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力量很难达到这些严格的环保标准,这就导致了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
90年代以来,国际标准化组织实施了《国际环境监察标准制度》,要求企业产品达到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体系,1995年开始又推行了iso14000环境管理系统,要求产品从生产前到制造、销售、使用以及最后的处理都要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而其他的国际性组织如iec、itu等亦在大力推行产品品质方面统一规范。
(四)、绿色包装和标签制度 绿色包装指能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的包装。发达国家制定了各种法规,以规范包装材料市场。如德国于1992年公布《德国包装废弃物处理法令》,日本于1991年、1992年发布并强制推行《回收条例》、《废弃物清除条例修正案》,美国也规定了废弃物处理的各项程序。这些“绿色包装”法规有利于环境保护,但同时大大增加了出口商的成本,也为这些国家制造“绿色壁垒”提供了借口。
(五)、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为保护国内消费者的利益,满足对此商品健康、安全等隐性需求,各国海关、商检机构都制定了不同的卫生检疫制度,对进口商品的品质进行检测和鉴定。发达国家往往把海关的卫生检疫制度作为控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重要工具。他们对食品、药品的卫生指标十分敏感, 如食品的安全卫生指标、农药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含量、细菌含量等指标的要求极为苛刻。
(六)、绿色补贴制度 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各国政府采取干预政策,将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将严重污染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造成发展中国家环境成本上升。而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大多无力承担环境治理的费用,政府有时不得不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按世贸组织修改后的国际补贴与反补贴规则,这类补贴属于不可申诉补贴范围,因而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
绿色贸易壁垒案例
1、从1996年开始,我国对欧洲的服装出口开始趋缓,主要原因是相当一部分服装残留污染,不符合环保要求。我国苏南一家服装厂出口的服装因拉链用材“含铅过度,白白损失10万多美元,最终导致企业破产。仅1996年,欧盟国家禁止进口的非绿色产品价值就达220亿美元,其中发展中国家提供的产品占90%。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一些国际组织在禁止生产和使用氟里昂之后,正着手对污染物控制采取新的行动,如联合国现已拟订《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议定书》初步草案,一旦通过,必将对包括我国在内的企业生产和商品出口产生很大影响。欧盟一些国家实施纺织品环境标志(对棉花生产中农药的使用,对漂白剂、染色剂等提出较高环保要求)对我国纺织品出口产生严重影响。如厦门丝绸进出口公司出口到欧盟的丝绸由于此标志的实施而出口量大大下降。各国对进口商品的环保技术标准日趋复杂和严格,其
中食品的环境技术标准是最高的,各国政府尤其是日本、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对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量和有毒物质含量标准规定到了近乎苛求的地步,过去我国大量出口冻猪肉和冻兔肉到欧洲,现在都被禁止。同样我国的很多纺织品由于环保原因不得不退出国际市场。产品包装方面,有些国家为强制实施再循环和再利用相关法律,建立了绿色标签制度,无绿色标签包装的产品禁止进口。1998年,美、加、英、欧盟等相继以天牛虫问题为由,禁止我国所有未经熏蒸处理的木制包装进入其境内,这一规定使包装成本增加了20%,并影响我国对上述地区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强。
2、在农产品和食品出口中,我国正是一些发达国家名目繁多的卫生和检疫措施的直接受害者。如我国出口日本的大米,日方规定的检验项目多达56个。其中有90%以上是卫生和检疫措施项目(一般仅检9个项目);又如我输日的家禽,其卫生标准要求竟高出国际卫生标准500倍;出口至德国的蜂蜜曾经因为不能满足进口方的特殊卫生要求使输往德国的3万多吨蜂蜜 不得不停止出运而一度退出欧洲市场;出口至欧共体国家的冻兔肉也因卫生标准不符合进口方过于苛刻的规定要求而被迫退出市场;出口至美国的陶瓷产品(稻草包装)因与美国植物检疫措施有违而被勒令销毁;甚至因我国一家生产厂某一规格的蘑菇罐头有不符合检疫的嫌疑,而使我国几百家生产厂出口至美国的所有蘑菇罐头全部遭卡关、连已在美市场上销售的也全部被撤下来,其损失是巨大的。诸如此类,在过去的对外贸易中,我国有不少农产品和食品因不符合发达国家过于苛刻的卫生、检疫措施而遭拒收或卡关甚至退关或销毁,造成贸易障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屡有发生。因此,在当今的农产品、食品贸易中,发达国家采取过于苛刻的卫生、检疫措施,是他们构筑非关税贸易壁垒的一个重要方面。乌拉圭回合农产品贸易谈判的矛盾和焦点,虽都集中反映在欧共体和美国等发达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决议"的达成尽管也反映了他们的妥协,但真正受害的却是发展中国家。如欧共体为其统一大市场所采取的282项贸易措施中,除食品卫生措施外,关于动植物检疫的就有81项(其中动物检疫63项、植物检疫18项)。而且,这些新形成的欧洲统一的检疫标准均高于各成员国家原来的水平,这就给发展中国家设置了更高更多的贸易障碍,其受害情况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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