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大纲篇一
第十四条 学校本专科、预科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调档比例要求,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六条 我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和报考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根据考生投档分数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不分文理的省(区、市)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仍有相同情况,则按综合素质评价指标(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获奖考生等)优先录取。对于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中荷学生交流学生项目本科专业原则上只录取填报对应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对成绩达不到所属项目专业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其它未录满项目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属项目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江苏省按照 “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改革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的情况,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制定的加分政策,所加的分数并入总分后,按以上原则录取。
第十九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学生交流项目所包含的专业以及英语、翻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他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英语笔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外语满分不为1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并需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关于英语口语测试的相关规定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一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原则上不低于专业总分的70%,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按考生足球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环境设计”艺术类专业以各省(区、市)美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为依据,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具体办法按相关招生省份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第二十三条 我校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校之一,2018年面向全国招收篮球、足球和武术3项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学校本年度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迪庆定项、少数民族预科班、特有民族本科班招生项目,报考、录取、收费等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规定执行。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项目只面向云南省部分州市招收15个特有民族考生(具体政策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项目学生在校期间免交学费,并给予部分生活学习补助。
第二十五条 生物技术本科专业为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同时又是云南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在云南省内招生批次为本科第一批,高考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大纲篇二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全日制本专科、预科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本科分为“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以下简称“高职本科”),同属于本科层次,均为全日制培养。
第三条 学校名称:云南农业大学(yun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10676(国标),学校性质:国有公办省属重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含高职本科)、高职专科。本科(含高职本科)学制四年(建筑学、动物医学、兽医公共卫生专业五年),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地址:现有校本部、普洱两个校区。校本部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452号,普洱校区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倚象镇帝泊洱大道中段。各招生专业就读地点详见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或学校招生网。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要事项,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录取工作组,根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八条 云南农业大学教务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专科、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2022年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高职专科面向云南和部分省(区、市)招生;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只招收云南省少数民族考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我校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合作举办“土木工程(土木与环境工程方向)”专业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53uk2a20141686n)为“单校园、双学位、4+0”的培养模式:4年均在云南农业大学就读,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所有培养内容,且同时达到云南农业大学和英国胡弗汉顿大学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云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工学学士学位和英国胡弗汉顿大学理学学士学位;与新西兰林肯大学合作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53nz2a20151759n)为“双校园、双学位、3+1”的培养模式:第1-3学年在云南农业大学学习,第4年符合条件者可选择赴林肯大学学习。学习期满,达到云南农业大学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者,获得云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和管理学学士学位,第四年赴林肯大学学习的学生达到林肯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还可获得林肯大学商学学士学位;与韩国尚志大学合作举办“风景园林”专业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53kr2a20222273n)为“单校园、单学位、4+0”的培养模式:4年均在云南农业大学就读,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所有培养内容,达到云南农业大学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云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工学学士学位。此外,学校与新西兰商学院、新西兰林肯大学合作办学,开设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升硕”高职专科专业学生交流项目,该项目采用“2.5+1.5+1”办学模式。相关报考、录取、收费等信息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以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情况,认定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本专科、预科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调档比例要求,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1)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如其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进入调剂考生队列等待调剂,进行后位考生专业安排;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对等待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其它生源不足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4)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改革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执行。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具体录取规则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八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除英语、翻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他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英语笔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外语满分不为1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并需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关于英语口语测试的相关规定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按考生足球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按招生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以各省(区、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统考成绩为依据,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按云南农业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和招生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我校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校之一,2022年面向全国招收篮球、足球2个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有关工作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迪庆定项、少数民族预科班、特有民族本科班等招生项目报考、录取、收费等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规定执行。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项目只面向云南省部分州市招收15个特有民族考生(具体政策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具体招生专业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项目学生在校期间由政府补助一定学费,并给予符合条件学生一定的生活费补助。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四条 学费收费标准按专业学科类别划分:农学、理学、工学类本科专业4500元/人/年;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类本科专业4000元/人/年(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4500元/人/年);教育学、文学类本科专业3400元/人/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0000元/人/年;高职本科、专科专业500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专业收费标准为土木工程(土木与环境工程方向)专业36000元/人/年、农林经济管理、风景园林专业30000元/人/年。
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房间类别划分:普通8人间400元/人/年、公寓6人间800元/人/年、公寓4人间1200元/人/年。上述实际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管理部门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奖助学金
学校已构建“奖、助、贷、减、补、勤”有机结合、“绿色通道”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安排住宿。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相应政策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及社会资助助学金等;成绩优异的高年级同学可申请国家、省政府、学校及社会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等。退役入学和在校期间入伍的同学除享受上述资助政策外,可按照入伍资助政策申请退役学费资助、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农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本专科生在校期间转专业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专业的学生不列入转专业范围,学校其他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可以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专业。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学籍管理规定和《云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合格者作取消入学资格、退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农业大学本年度全日制本专科、预科招生工作,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云南农业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招生网址:http://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452号
邮编:650201
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大纲篇三
(一)招生专业及相关说明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类型:
1.按学习形式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
(1)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非全日制研究生被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党关系;采用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报名信息中的“学习方式”选择。
2.按就业方式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学校将在录取之前与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及其人事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被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党关系。
(2)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报考非定向的考生,被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党组织关系调到河北农业大学。
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大纲篇四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章程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章程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一起来参考章程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3000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约140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约120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约400人。
招生专业(领域)及招生人数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以上招生人数不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以上国家专项计划单列下达,欢迎符合条件考生报考。各专业(领域)实际招收人数按教育部当年下达计划为准,可能会有增减。
各专业就业情况可参考我校就业创业办公室发布的《中国农业大学2019届毕业生宣传册》。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基本学制为2-3年。各招生专业学制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基本学制为2年,部分改革专项修业年限为3年。各全日制专业学位改革专项介绍详见各院官网。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基本学制为2年,其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基本学制为3年。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在校内管理上,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住宿、奖助、医疗、档案、户口等方面与全日制研究生不同,详见《中国农业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政策知情书》。
我校《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部分理工农学科专业可接收全日制直博生。具体接收办法见《中国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预报名通知》。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其推免录取资格无效。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取得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须具备以下报考条件:①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第一作者研究论文;②补修六门以上(含六门)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由补修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符合以上条件者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具备以下报考条件: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第一作者研究论文,符合条件者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3)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确认前寄送到“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主楼208,收件人:研招办初老师,电话010-62732880”。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考生(推免生除外,下同)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教育网址:http://)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待定,一般为每年的11月中旬,请关注各省网报公告及我校研招网)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符合条件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与图像采集。未按规定办理确认手续及图像采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无效。
3、相关说明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根据教育部要求,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本章程及各省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考试公告,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在报考过程中如隐瞒或更改重要信息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3)凡符合教育部当年有关加分政策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学校仅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进行核实,核实后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加分或给予照顾。
(4)招生导师信息查询办法: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姓名。
(5)部分科目考试大纲: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生入学考试部分自命题考试大纲》。
(6)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初试
1、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在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不得涂改,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后请妥善保存。
3、初试地点:关注报考点公告或考试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复试及录取
1、报考资格审查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凡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分别携带下列材料到报考学院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复试。
(1)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军校学员证)、准考证及完整的本科学习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公章,下同)。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博士: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准考证以及学习期间的成绩单。
(3)同等学力考生:有效身份证件、本科结业证或高职高专毕业证、准考证、完整的大学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高职高专毕业生还应提交补修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
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应完整真实有效,用a4纸复印,经报考学院专人审核原件后,复印件收存归档。
2、复试
(1)分数线:我校为教育部34所自划线招生单位之一,一般在三月中上旬公布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符合学校及学院(部分学院会在学校基本复试要求基础上提高部分学科的复试分数要求)公布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参加专业复试。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50%。
(2)复试方式:专业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进行,一般采用笔试、面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调剂:如部分专业当年上线考生不足,我校会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发布余额信息及调剂工作办法。
(4)复试费: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缴纳100元复试费。
3、录取
(1)我校按照专业综合成绩(含初试与复试)排名,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在招生学院网上公示10天,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2)体检:拟录取考生需参加由我校校医院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及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非定向研究生入学报到前应将档案转至我校。
(一)研招官方微信:cauyzb。
(二)研招办及各院联系方式请点击:联系我们。我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先咨询报考学院。
(三)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主楼208室;通讯地址:北京市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初老师,电话:010-62732880,邮政编码:100193。
(四)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五)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大纲篇五
云南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科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特色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连续十年在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优秀,2012年入选“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所高校”,同年,学校招生就业处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
云南农业大学。
(二)学校代码
10676(部标)。
(三)学校性质
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学制及校址
学校办学层次为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和本科(含高职本科)、高职专科。本科学制四年(建筑学专业为五年),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校本部位于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452号,五华校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515号,普洱校区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3号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
二、录取规则
按照“学校负责、招考院监督”的录取体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5年本专科招生录取规则。
(一)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本、专科招生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三)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四)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依次按外语、语文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依次按外语、数学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仍有相同情况,则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获奖考生优先录取。
(五)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
(六)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制定的加分政策,所加的分数并入总分后,按以上原则录取。
(七)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并需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
(八)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九)生物技术本科专业为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同时又是云南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在云南省内招生批次为本科第一批,高考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十)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十一)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降10-20分投档”的鼓励政策,并结合各省(区、市)的具体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予以录取。
(十二)学校招收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资格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十三)在生源不足或生源质量较低的省(区、市),学校有权对部分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十四)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今年我校新增粮食工程本科专业,面向28个省(区、市)招生。
(十五)特有民族本科班是我校与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联合开办的边疆、民族人才培养重点项目,主要招收云南省15个特有民族考生(具体政策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学生在校期间免交学费、教材费、住宿费(普通宿舍),并给予部分生活学习补助。
2015年特有民族本科班招生计划60人(文科、理科各30人),招生专业为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秘书学、公共事业管理6个文史类专业和农学、园林、园艺、动物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工程造价6个理工类专业。
(十六)为加快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教育事业发展,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培养所需人才,今年我校继续在迪庆藏族自治州定向招收50名专项本科计划生,报考、录取、收费等按相关文件执行。
(十七)我校与荷兰范豪劳伦斯坦学院合作开设本科层次中、荷交流项目,学制四年(“2+2”模式),在校进行二年的外语和基础课学习,经中、荷双方选拔合格后,第三、四年赴荷兰范豪劳伦斯坦学院学习。学习合格者可分别获得云南农业大学、荷兰范豪劳伦斯坦学院相应的学士学位,未能赴荷学习的,完成云南农业大学相关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颁发云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报考中、荷交流项目要求学生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英语基础,高考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十八)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合作举办土木工程(土木与环境工程方向)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此项目将采取“4+0”模式,招收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二批次水平的应届考生,在云南农业大学完成4年学业,达到相关要求可获得英国胡弗汉顿大学理学学士学位、云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报考本专业高考英语、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不低于总分的60%。
(十九)我校生物技术、植物保护、烟草、动物科学四个本科专业为云南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专业(省外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二批),其它本科专业均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批次为云南省专科第一批。
三、新生入学
(一)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报考资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收费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按专业学科类别划分,本科(含高职本科,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年3400~8500元,高职专科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1200元。实际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管理部门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毕业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农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六、奖、助学金
(一)优秀生可享受相应的奖励基金补助。
(二)优秀本科新生可按《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本科新生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申请3000~10000元的新生奖励。
(三)家庭困难学生按《云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校政发〔2008〕240号)执行。
七、附则
(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二)新生入学后的管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云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执行。
(三)本章程由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四)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871—65227706、65226172
传 真:0871—65227706
学校网址:http://
招生网址:http://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市区沣源路452号
邮 编:650201
招生咨询qq群:15333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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