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指为达成特定目标或解决问题而制定的具体步骤和方法。一个好的方案应该有逻辑性和可追溯性。方案的评估和改进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不断地反思和调整。
市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一
、各级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公司特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由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如下:1.专项储备防疫应急物资。根据返岗人数足量采购储备医用口罩、防护服、消毒液、应急药品等必要的防疫应急物资,并与日常疫情防控物资区分储备,没有突发事件不得使用。
2.开展疫情风险重点防范。疫情可能发生的区域为集中办公、食堂、生活区等人员集中聚集区域,进入公司人员、物资是重点防控环节。
传染源传入公司主要有四个途径:一是返岗人员携带新型冠状病毒;二是外来人员携带新型冠状病毒进入公司;三是被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外来车辆、物资进入公司;四是传染源通过其他途径进入公司。
员工感染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公司员工在公司内接触传染源被感染;二是公司员工在企业外接触传染源被感染;三是企业内部聚集传染。
公司遵照《武汉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方案》做好重点风险防控。
3.设置专用隔离场所。公司设置两个疫情应急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分别为铂仕汇国际广场10楼2号会议室、11楼4号会议室,进行必要改造并设置明显标识标志。
1.病例发现报告。发现员工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应第一时间向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并报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同时立即在公司内部发布预警通告。具体处置步骤如下:
(1)当班员工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立即停止工作,自行到所在楼层临时隔离点单独隔离,并报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报告街道办事处,按街道办事处要求做好留观或就医。若街道办事处无法联系,紧急情况下可越级向区防疫指挥部报告。
(3)立即在公司内部发布突发事件预警通告,必要时采取局部停工措施。
2.病例隔离。员工出现疑似或者与其密切接触的家属、同事出现疑似症状,按照区防疫指挥部相关要求进行隔离观察。
(1)居家发现疑似,由员工报其所在社区,按照社区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同时向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2)挡板员工发现疑似,由公司报街道办事处后,按照街道办的要求进行隔离观察。
3.病例送诊。按照所在街道和医疗救治部门要求,及时转送疑似病例前往定点发热门诊就医。
4.接触排查。在对确诊或疑似病例采取隔离、报告、送诊的同时,应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策略,立即按照有关方面安排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接触人员全面排查、跟踪、防护。
5.消毒处置。对发现病例的工作岗位进行分隔管理,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作业场所等办公单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杀工作。
6.严格管控。出现病例,根据疫情严重程度,依法采取轮休或停工停产,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进行分散防护,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行恢复生产。主动配合政府依法采取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封存设施设备。
1.应急结束。病例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满,后续无新发病例,工作、生活场所已消毒处理,经区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结束。
2.总结评估。应急结束后,由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相关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企业全员健康监测管理。
3.复工复产。应急结束后,在继续加强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进行分析评估,采取积极稳妥措施,合理调配人员,科学制定计划,按照区指挥部批准时间,依法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市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二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促使全镇各在建建筑工地无证食堂主动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合法经营;促进各建筑工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保障设施,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基础台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广大建筑工人饮食安全。
3、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5、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各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信息员负责本辖区内的在建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自7月12日开始,8月1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各村(居、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本次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市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三
全市范围内有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等防疫工作组织体系,联合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制定管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各项管控要求。凡是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二)严格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原则上从本地或唐山市区域已解封的地区调配,不得从外省市引进。确需施工人员从唐山市区域内调配的,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核准”的程序审批,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疫情不输入。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核酸检测证明,三码联验、测温、登记后方可出入。
(三)严格施工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全部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居住区“两点一线”工作、生活。生活居住区在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外地驻场人员没有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许离开施工现场,确需离开的,本人要向建筑工地防疫小组书面申请外出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要组织施工人员每周两次(周四、周日)开展核酸检测,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四)严格现场消杀和食堂管理。对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每天至少2次以上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经常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要严格执行分餐制,严禁食堂聚餐。要严禁控制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并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做好冷链食品使用管理。
(五)严格建筑材料管理和应急处置。各建筑工地要建立建筑材料台账,注明采购渠道、数量及消杀消毒情况。需从遵化区域外采购材料的施工单位,要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申报核查(运输车辆拥有唐山市或相关部门核发的通行证,驾乘人员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相关物品全面消毒消杀到位等),经审核符合防疫规定要求的,向市住建局报备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要建立与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联管机制,一旦出现人员感染、密接等问题,第一时间封闭管控,及时做好流调排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做好科学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实行报备制度。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履行报备制度,园区内建筑工地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建筑工地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的建筑工地分别由市经济开发区、属地乡镇(街道)向市建筑工地复产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复产报备程序、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市住建局要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四)实施精准帮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全力为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提供保障,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矛盾和问题,让服务跑在企业需求前面。
(五)压实各方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严格监管,确保复得快、稳得住、进得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对全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市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四
提高政治站位,统一到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上来,履行安全防范职责,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层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摸清抓准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和关键要害,创造性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因自然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一)要从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社区)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社区)书记要亲自抓,要下沉到企业、车间和班组送安全、送培训、送温暖,全面摸清辖区企业复工复产底数(开工时间、开工规模等有关情况,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
(二)要从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街道安委办、各社区(村)要明确各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标准(条件、程序和要求),严把复工复产关。要组织一次复工复产安全监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未经批准复工复产、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审查批准、盲目复工复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尤其是对未落实企业复工复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有法不依、验收不严走过场、放任非法违法复工复产的,甚至弄虚作假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同时要寓监管于服务,主动帮扶企业应对困难、顺利安全复工复产。
( 三 ) 要从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复工复产前,全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工贸、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特种设备、液化气配送点等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理等管理人员务必到岗到位,并做到“五个一”:一是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二是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需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方案要明确复工复产工作计划、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及自查自纠内容、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三是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不可逾越的红线》);四是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五是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检查把关)。各企业要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明确的法定职责,坚决杜绝“非法”生产、“带病”复产等情况。
(四)要加强薄弱环节管控。以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等为重点,加强居民小区巡查检查和宣传提示,保障消防车正常迅速通行,尤其要加强对老旧小区、农民安置房、出租房、宾馆等居住场所的排查,取缔直排式热水器、“三无”灶具、胶管等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设备,严防煤气中毒事故。通过信息数据、群众举报、明查暗访等方式,做到安全监管更加精准有效,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黑窝点”“黑作坊”。要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加强节后返程高峰交通运输安全治理,紧盯“两客一危”强化安全检查,坚决整治“黑站点”“黑服务区”、超载超速、无证运营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做好雨雪冰冻、大风团雾等灾害天气、车辆检查的交通引导,确保返程安全。
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对接联动,加强疫情和安全形势研判,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要严格科学做好各单位内部防范,按医学要求做好确诊患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和外出探亲人员的隔离、留观、检查工作,精准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队伍良好的战斗力,确保一旦出现险情安全高效处置。
市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家、省、市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抓好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按照市安监局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制定露天金属矿山节后开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如下:
全市范围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办理了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两节”、“两会”期间停产停建的露天金属矿山企业。
(一)企业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包括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停产停建期间保障措施),报市安监局。
(二)自查整改结束后,企业向市安监局递交开工复产验收申请。
(三)市安监局派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企业进行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的矿山,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由验收小组组织复查。
(四)对验收合格(复查合格)的矿山企业,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企业可恢复生产。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制定了《露天金属矿山节后开工复产验收表》,复产验收主要以档案资料、作业现场为重点,具体内容见附表。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全面做好此次节后开工复产验收工作,成立了由主抓非煤矿山工作的副职任组长,矿山科科长、各相关安监站站长为副组长,矿山科、各相关安监站科员为成员的市露天金属矿山节后开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露天金属矿山节后开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开展。各露天金属矿山企业也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节后开工复产验收工作,要组成由矿长任组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检查小组,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专人制定整改方案,经矿长审查批准后实施整改。
(二)严格标准,落实责任。复产验收小组要认真负责,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把验收关。要严格按照标准逐项逐条进行验收,不得随意减少验收项目、降低验收标准。对存在隐患和问题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一律责令停产停建整顿;坚决做到合格一个,开工复产一个。整改未完成、未复产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工生产建设。对拒不整改,或未完成整改偷开偷采的,一经发现,将报请市政府予以关闭。
(三)对标自查,确保进度。停产停建矿山企业在停工前,要组织开展一次深入的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要制定停产停建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安全,并及时将停产停建情况报市安监局。各露天金属矿山企业要严格对复产验收表逐项自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尽快制定措施,落实资金,提前整改治理,保障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市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六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针对我县交通建设项目、运输企业数量多,春节后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为保障20xx年春节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有序复工,确保一季度“开门红”,现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抓好春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有序复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附件1),摸清底数,逐一与企业(在建项目)签订疫情防控责任状(附件2)。各单位要指导督促各交通运输企业(在建项目)成立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专班,明确1名负责人与1名联络员,内部逐级分解疫情防控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强复工排摸管控。各单位要指导督促企业(在建项目)做好全面加强市外返工返岗人员提前告知、排摸工作,引导返工人员在来云返云前 24 小时通过复工码进行自主申报。并建立2本复工复产人员台账(单位市外返云员工汇总台账、住单位集体宿舍人员台账),每日动态更新,于每日下午14时30分前报送至县交通运输局(联络员:xxx)。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1.做好开工前准备。掌握并登记每名员工的健康状况、出行情况。按照《云和县20xx年企业返工回云人员提前排摸登记表》(附件3)进行排查并登记。省外复工返云人员,企业必须要求其提供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可返云,对中高风险地区来云返云人员劝导其暂缓来云返云。开工前对在建项目、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宿舍、食堂等)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
2.守好“小门”。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做好外来人员登记。
3.做好物资保障。储备不少于 7 天用量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4.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向员工普及疫情防控知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实现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三方责任。
1.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及时召开企业(在建项目)部署会,指导检查企业(在建项目)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2.落实企业(在建项目)主体责任,实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3.落实返工人员个人责任,返工人员要主动申报,及时配合企业(在建项目)排摸以及做好自我健康检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向企业(在建项目)汇报并及时就诊。
(三)数据真实有效。企业(在建项目)要确保数据上报及时且真实有效。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在建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完善相关台账。同时做好交通运输企业(在建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市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七
为了做好我县工贸行业企业2022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进一步推动工贸行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有效遏制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做好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成立浦北县工贸行业企业2022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全县工贸行业企业2022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
组长:黄坚葵县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飞县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县应急局工矿商贸股全体人员
一是制定一套复产复工方案。各企业要认真制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方案,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复产复工的每一个步骤规范、严格、稳妥、有序,安全平稳地度过复产复工这一关键时段。确保关键技术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才能复产复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能开工复工。
二是组织开展“开工第一课”。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针对节后员工易出现的身心疲惫、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及复产复工设备设施运行状态不稳定等问题,精心准备授课内容,深刻吸取山东省济宁市佰仕达木业有限公司“1·27”粉尘爆炸事故及安徽省马鞍山市马钢炼铁总厂“2·6”事故教训,统一职工思想、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全体员工安全意识。
三是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六个月以上或转岗人员,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施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及时进行“三级”教育培训,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对节后返岗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唤醒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同时,将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纳入厂级培训。
四是一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企业员工要克服春节假期节后综合症,上岗后要绷紧安全生产思想之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和流程。企业要强化节后现场安全监督,增加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频次,加强安全提醒,及时制止并纠正各类“三违”行为。
五是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在复产复工前对各类生产设备、生产车辆、动力管线、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如粉尘涉爆企业,是否存在不同种类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等问题隐患;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对开展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等问题隐患。
六是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企业应根据应急预案及自身实际,认真研究春节假期停工停产对人员、机器、原料、方法、环境等要素的影响,辨识安全风险,制定一套简单明了、行之有效的复产复工应急处置方案,包括复产复工阶段容易出现的事故类型、易发区域、事故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征兆、事故可能引发的衍生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并组织开展演练,做到遇事不慌、安全处置。
七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报告等工作。凡是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有密切接触史的,要立即报告当地镇政府。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底线。各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应急部门负责督促、抽查企业落实情况,不代替、不包揽企业开展隐患排查。
(二)严格把好复工复产关。各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故意隐瞒问题违规复工复产的,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市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八
为指导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做到稳步有序复工复产,根据《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制定本方案。
1.成立疫情防控机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部要成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2.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企业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项目、班组、岗位和个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配备专人负责体温检测、通风消毒、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1.有序组织员工返岗。提前调度掌握返岗员工健康情况,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员工,合理组织分批次返岗。对返岗员工能够集中运送的,鼓励采取专车或包车等方式运送并做好防护。
2.严格返岗员工管理。建立员工健康台账,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如实报告。
3.做好日常体温检测。每天在员工上下班时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指定专人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1.实施封闭式管理。对建筑施工项目严格实施全封闭式管理,实行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24小时设岗。生活区远离工地的工程项目,鼓励专车接送员工。
2.减少人员聚集。控制活动单元人数,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优化工序衔接,控制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
3.优化施工工艺。应当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施工设备、试验器具等应当由专人使用,原则上“一人一机”,轮流使用的,要做好消毒处理。
1.会议管理。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缩短会议时间。提倡采用视频、电话等线上会议。必须集中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
2.就餐管理。员工食堂应当设置洗手设施和配备消毒用品,供就餐人员洗手消毒。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作,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3.宿舍管理。员工宿舍应当严控入住人数,设置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对通风不畅的宿舍应当安装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盥洗室配设洗手池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
4.清洁消毒。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生活设施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当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5.做好医务服务。设立医务室的企业级项目部要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隔离观察和追踪管理。未设立医务室的企业要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员工及时得到救治或医疗服务。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员工心理压力。
6.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1.强化宣传教育。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控教育,让员工掌握正确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护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在厂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海报挂图等宣传品。
2.加强个人防护。员工在进入厂区或施工现场后应当全程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接触粉尘的工作场所应当优先选用kn95/n95及以上可更换滤棉式半面罩、全面罩,定期消毒,更换滤芯,使用过程中应当有效防止因喷雾、水幕、湿式作业淋湿滤芯而降低防护性能。接触化学毒物的劳动者,除配备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相适应的防毒面具(含滤毒盒)外,还应当根据工作场所人员情况,选配具有防颗粒功能的滤棉。在宿舍、食堂、澡堂、地面值班室、办公室、休息室等区域可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3.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手部卫生,尤其是在佩戴和摘除口罩/面具、更换滤棉后,应当及时洗手。现场没有洗手设施时,可使用免洗消毒用品进行消毒。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4.加强班后活动管理。休息期间,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不得聚集聊天、打牌等,降低聚集感染风险。
1.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及时安排员工就近就医。
2.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工作场所及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3.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企业一旦发现病例,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市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九
1、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姚永辉(项目经理)副组长韩忠(技术负责人)组员马灵强、于春炎、王家元、申乾林、刘萍、黄月。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市项目复工复产方案篇十
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认真贯彻各级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和大气污染治理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节后安全隐患排查及扬尘治理工作。未组织复工前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施工现场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以及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不符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复工。对于符合复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各方组织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复工。
针对节后新进场或转岗工人较多的特点,各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建筑企业职工安全教育有关规定,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有关的书面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坚决杜绝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各施工企业务必严格落实组织一次安全责任承诺、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召开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后方可复工。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联合组织一次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联合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大型机械、临边防护、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及饮食卫生安全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对发现问题要即查即改,逐条整改销号。
各建筑工地应全面落实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文明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相关要求,重点检查工地是否落实扬尘治理6个百分百措施,逐一检查扬尘防护设施及措施是否齐全有效。扬尘防治设施不全、措施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复工。
住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工程项目春节后复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安全管理或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项目,特别是被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过的工程项目。对于未开展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活动或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擅自复工的,应责令工程停工整改,住建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工程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责任主体进行立案查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曝光,并将处理结果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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