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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土地整理项目管理电子版教材篇一
一、合同订立单位
甲方:xx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
二、合同文件组成
①合同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
③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中的澄清纪要及补充资料;
议(包括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书和有关函件);
⑤合同条件;
⑥图纸;
⑦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
⑧工程量清单、
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⑩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三、合同形式
1.本合同为总价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保持不变。
2.合同总价应包括:为实施本工程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设备租赁费、临时工程费、临时占地租金、各种管理费、税金、保险费、利润以及合同中明示的一切风险等所有费用。
四、合同工程范围
合同的工程范围是指招标文件所列的工程内容及范围。
五、合同的转包与分包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乙方及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转包,如有发生,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取消承包资格,另选施工单位。
六、书面通知
1.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双方的一切联系,通知书均以书面文件为准。
2.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必须以书面形式。由于某种原因,需口头指示时,乙方应当接受,监理工程师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对上述口头指示予以补认。
七、工程复核
责。若施工中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原始数据不正确或与图纸不符,图纸上所示的各部分的位臵、标高、尺寸有错误或相互矛盾等,应及时通知甲方予以核实。
(2)放样过程中所必须的仪器、机具和劳务均由乙方负责提供。
(3)复核工程量。乙方应在开工前3天内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对本合同段各项工程数量进行复核,复核工作包括设计文件自身以及设计文件与施工现场的复核,复核必须按照设计文件进行。乙方应在开工前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审核确认。复核后的工程量与设计工程量相差不超过5%时,合同总价不予调整。当工程开工后,乙方所报工程量复核资料,甲方均不受理。其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2.在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臵、标高、尺寸出现超出合同文件中规定的误差,甲方要求更正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改这些误差,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3.监理工程师对放样、标高的核查,均不应解除乙方对其准确性所负的责任。乙方应认真保护一切基准点、标桩和其他有关标志,一旦损坏上述基准点、标桩和其他有关标志,乙方应及时恢复,费用自理。
八、合同的履行
1.合同双方均需认真履行合同赋予各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承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均属于违约行为,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各自承担其相应的责任。根据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进行的任何批准或同意,并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2.乙方在投标书附件中填写的资料,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有主要人员和机械设备,要根据工地需要及时用于本工程,否则,甲方可采取暂停施工、暂停支付,另行雇用及罚款等一切自认为合理的手段来督促乙方履行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3.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书附表委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常驻现场对本合同工程进行管理,并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如果需要更换时,必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批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坚守工地,请假超过3天时,由甲方审批。未经批准或超假者将按 500 元/日给予损失赔偿。如果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已委派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不能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撤换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撤回原委派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委派新的经甲方与监理工程师同意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
4.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甲方将按违约论处,每发生一次,由乙方给甲方2万元的损失赔偿。
5.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发包人提交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0日内全额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九、进度计划
提出质疑,中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将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送交甲方。
2.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十、工程工期
合同签署后,甲方应在5天内将现场(或部分现场)移交给乙方。乙方接管现场且开工报告得到批准后,即可开始施工。本期招标工程有效合同工期在签订协议书时予以明确,工期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计起。
1.工期延误
(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和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可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代表应在同乙方商定之后,决定竣工时间延长的期限。
① 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② 由甲方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
③ 不可抗力;
④ 可能会出现的,但不是乙方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下列条款确定。
按合同工期,每推迟一天乙方赔偿甲方1000元人民币。工期延误赔偿
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额的5%。
(3)甲方可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2.工期提前
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约定的工期,不予奖励。
十一、工程质量
2.乙方如果工程竣工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件,不奖不罚;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优良,甲方将奖励乙方(奖励与否及奖励的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3.如期达不到约定条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直到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按合同价格10%向甲方赔偿。
4.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合同价款与工程款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中标人的投标价格即为合同价款,如需调整将在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2.工程款支付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工程竣工,且经xx县国土资源局预验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结算总额的80%;待有关部门最终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至合同结算总额的95%。
3.质量保证金(合同结算总额5%)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4.甲方将直接向乙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理部支付工程价款,乙方应保证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项支付,否则甲方将不予计量与支付。
十三、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均已含在投标报价之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发包人、监理的监管及同意下由承包人采购。
招标文件及图纸对材料及设备规格有规定的,按规定采购。招标文件及图纸对材料及设备规格无规定的,由承包商提出规格,并提供材料、设备设计说明及出厂检验证明,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购买。
十四、安全生产及施工现场
1.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应对工程中的道路、结构物、材料、设备、及本标段中的地下管道、地上或地下通讯线路(含设备)、电力线路(含设备)、公路界桩等进行积极保护,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不善或职工的过失及第三者原因造成人身伤亡、设备事故等任何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由其而引发的连带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
3.施工及缺陷修复期间,乙方应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全措施,以确保工程施工周围的居民、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的安全,保证农灌渠畅通和交通、供电、通讯的正常运行。若因施工原因、基坑开挖、取土弃土、临时排水处理不当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为了出入现场、备料和施工运输,应维修和养护必要的临时道路和桥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期间,乙方应保持现场整洁,妥善存放施工设备和材料,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设备及材料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废料、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应从现场及时清除并运走,并由乙方承担费用。
十五、缺陷责任期及责任
1.本合同缺陷责任期从颁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时间。
2.缺陷责任期内,由于施工质量及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局部损坏,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指示,自费修复或重建,并交甲方验收。
3.缺陷责任期内,乙方如没有按照甲方的指示进行上述修复或重建,甲方有权雇用他人完成此项工作,其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4.缺陷责任期内,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破坏,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修复,由此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只有在监理工程师签发了缺陷责任期满证书、写明乙方实施和完成工程及修复本工程内任何缺陷的义务已经完成,才能认为本合同已经完成。甲方一般应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5天内向乙方颁发缺陷责任期满证书,同时归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十六、缺陷修复
1.施工及缺陷修复期内,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注意环境保护,遵守国家颁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因施工原因(如烟尘排放、噪音、废料遗弃等)违反了环境保护规定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于施工原因造成河道障碍、灌溉渠道的堵塞及损害等,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3.乙方应采取选定运输线路、选用运输车辆、限制和分配载运量等一切合理措施,防止乙方的任何超过载重限制而损害或损伤所有通行的道路和桥梁。大型施工装备和超重件的运输,应事先取得公路管理部门的许可方能启运。如果采取上述措施后,仍超过所通行公路或桥梁的载重限制而又必须通过时,乙方应与公路管理部门协商,取得同意或协助,并负责承担所通行线路上的桥梁加固、道路改线或改善及其他特殊许可的费用。甲方不承担上述费用以及由于乙方未执行本款规定造成道路或桥梁损坏而引起的一切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开支。
十七、图纸和文件的供给
要更多时,应自费复制。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乙方不得将图纸和其他文件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颁发缺陷责任期满证书时,乙方应将合同规定所提供的全部图纸及资料归还甲方。
十八、开工报告
1. 乙方须按照投标中所列人员、设备、测试仪器按照相应的进场时间如数进场。当具备全部开工条件时,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并抄报甲方。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的开工报告后在认真、逐一清点和核查的基础上,于2日内进行批复。
2. 乙方在取得开工指令后,若其主要人员、机械设备、测试仪器等发生数量变化或更换时,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将被视为违约,给甲方相应的损失赔偿。
十九、工程量的计算
1.确定完成工程量所采用的测量和计算方法,都必须按有关规范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人员验证后才能生效。
2.除非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人员另有准许,一切计量都应在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自行测量。
3.工程量由乙方计算,监理工程师审核,甲方复核批准。工程量计算的副本及有乙方签名的计量记录原本应提交监理工程师一份,并由监理工程师保存。
4.凡超过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任何长度、面积等都不予以计算。
5.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未经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计量。
二十、合同变更
1.只有在国家计划有重大调整和变更时,才充许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出现上述情况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则应尽快从施工现场撤离。
2.由于出现了上述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有:合同终止之日前完成的全部合格工程费用。
3.由于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施工现场提供方便。
4.如果从法律上认为乙方已陷入自动申请或强制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或无视监理工程师事先的书面警告,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合同义务时,也可由甲方单方面中止合同,其费用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十一、其他
1.保险: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承包人雇员及第三者人身伤亡等进行保险,保险额按国家规定执行。
2.每一方均应负责和保障另一方不负担由于他自己的行为或疏忽所招致的物质财产的损坏或损失以及人员伤亡所造成的损失、花费和索赔。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壹佰肆拾柒万伍仟柒佰零玖元叁角贰分(人民币)
(¥1475709.32元)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自筹资金、总价承包,工程完工经市、县验收合格后,指标 1
如我县使用,按使用面积一次性付决算价的95%,5%的质保金2年后付清。如承包人指标卖于外县,价格由承包人与买方商定,但价款必须付到 (承包人名称),按有资质单位的决算价格扣除前期工作费、业主管理费等费用后,一次性付款95%,5%的质保金2年后付清。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7、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8、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承包人责任:
本工程不许分包、转包。
3、承包人应负责项目施工的人工、机械、材料等一切工作;
③承包人对发包人安排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每次酌情扣2000—10000元。
九、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施工外部环境的协调,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工程进度、监理签批的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由于不可抗力、国家政策调整、投资方原因造成款项不能到位的,发包人不负责任),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余送相关部门,双方约定签字 3
发 包 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行:
帐 号:
邮 政 编 号: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行:
帐 号:
邮 政 编 号: 4 (公章)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 合 同 书 国土资源局 共5页
甲 方: ***国土资源局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川国土资发[2015]80号文件规定及具体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的规划设计、施工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和规章;
1.2 《四川省专项土地整理——“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二条 施工设计及预算编制依据
双方约定乙方开展本次委托工作的依据和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12 《四川省坡改梯工程技术标准》;
2.13 其他的相关标准及规范。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基础资料
甲方提供以下资料:
共5页
项目区基本情况介绍:①项目区的地理位置(提供经纬度坐标);②项目区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包括地形地貌、气候、工程和水文地质、土壤、植被等自然条件以及人口、人均收入、主要作物产量以及市场价格等社会经济情况;③项目区基础设施现状,包括交通道路、电力、水利灌溉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等;④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资料,提供根据变更调查更新之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统计台帐,并提供按新的土地分类系统以村为单位统计到三级地类的数据、土地利用的有利及不利因素、土地权属状况、田坎系数或净耕地系数等;⑤项目区水资源状况,现有灌溉水利设施情况以及当地种植制度和灌溉制度;⑥基础资料。
第四条 甲方责任义务
4.1 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或因其它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返工,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费用,因非乙方原因,本项目停援建的,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
4.3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
4.4 甲方应为乙方开展现场工作与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协调,并负责和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联络及相关的协调工作。
4.5 甲方负责组织项目成果审查,并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审查意见修改成果。
第五条 乙方责任义务
5.1 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
5.2 乙方在开展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报告编制前,做好现场踏勘工作,同时协助甲方做好征求当地农民和村社意见的相关工作。
5.3 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编制,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成果,并对提交的成果的质量负责。
5.4 乙方交付成果后,应参加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作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5.5 乙方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的报批工作。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果文件、成果要求、份数和时间
6.1 交付的成果: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报告、预算及说明、项目规划图及规划设计图册、各单体工程设计图册。
6.2 成果要求:按《四川省专项土地整理——“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15]5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6.3 成果提交时间: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交成果一套,由甲方组织成果审查。
6.4 甲方组织成果审查后,乙方根据审查意见作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并提供修改完善后的成果四套以及全套成果的数字化光盘两张。
第七条 合同金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支付乙方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经费为人民币 元整(¥ 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及乙方帐户
8.1 支付方式:经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费分两期支付。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甲方转帐支付乙方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成果资料审查通过后,5日内,甲方转帐支付乙方余款大写人民币元整(¥ 元)。
8.2 乙方指定帐户
开户单位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帐号:
第九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未达成一致,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3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4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组成部分,与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合计页a4纸,缺页之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 系 人(签字): 联 系 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以下无正文)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土地整理项目管理电子版教材篇二
为保障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顺利实施,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全面完成舒城县百神庙镇土地整理项目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xx]122号),安徽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xx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的通知》皖国土资[xx]131号和安徽省资源厅《关于做好xx年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xx]14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项目区位于舒城县百神庙镇的西北部,距六舒三公路仅2㎞,距县城约 15km。地理坐标为东经117°01′20″~117°05′31″,北纬31°25′43″~31°28′12″。
本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建设、田间道路工程及其它工程四个部分。项目区面积1717.42公顷,净增耕地71.35公顷。
本项目预算总投资32917800元,其中:工程施工费26783809.59元,占总投资额的81.37%(其中土地平整占总投资额的28.65%,农田水利占总投资额的34.93%,田间道路占总投资额的17.01%,其它工程占总投资额的0.77%);设备购置费1195657.11元,占总投资的3.63%;其它费用总计4291574.03元,占总投资额的13.04%[其中前期工作费(土地清查费、项目可研费、项目勘测费、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工程招标费)1124920.00元,占总投资额的3.42%,工程监理费267838.10元,占总投资额的0.81%,竣工验收费803514.29元,占总投资额的2.44%,业主管理费579601.64元,占总投资额的1.76%,拆迁补偿费1515700.00元,占总投资的4.60%];不可预见费645420.81元,占总投资额的1.96%。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717.42公顷,其中农用地1519.55公顷占项目区总面积的88.02%;建设用地183.48公顷,占10.68%;未利用土地14.39公顷,占0.84%。
计划工期为18个月:
xx年8月至xx年2月。
项目前期工作:
xx年8月至xx年11月。
计划施工工期:
xx年11月至xx年1月。
项目竣工验收:
xx年2月。
通过对项目区的整理,可新增耕地71.35公顷,新增耕地率为4.15%,使项目区耕地面积达到1297.60公顷。通过整理,提高农田灌溉水平,实现旱能灌、涝能排,使灌溉保证率达到85%以上;提高防洪排涝标准,使防洪、排涝标准达到十年一遇,平整田块,适应农业机械化作业;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项目完成后,项目建设区变成“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的现代农业生态园区。
二、组织实施机构
3、技术指导机构
三、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3)发布项目工程招投标公告。
(4)项目竣工后,通过媒体公布验收结果。
每次公告期为15天,15天内发生异议进行调解处理。
单位(公章):
时 间:年 月 日
组长签名:
时 间:
年 月 日
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时 间:年 月 日
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时 间:年 月 日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土地整理项目管理电子版教材篇三
主要内容
一、我国土地整理项目的产生与发展
七、土地整理项目的评价
一、我国土地整理项目的产生于发展
1。1土地整理项目的产生
1。2土地整理项目的相关政策
1。3土地整理项目的类型
1.1 我国土地整理的产生
并于1999年确定首批土地整理示范区20个。
国土资源部成立了专门机构——土地整理中心,负责对全国土地整理业务工作及理论技术方面的运作、指导。
1999年以后,各省(市、区)、市(地)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也相继成立了土地整理中心。
土地整理的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在全国初步形成了完整的土地整理执行体系。
2000年,国土资源部开始启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到目前为止,全国形成了省级、市(地)级、县(市、区)级的土地整理项目,年投资上千亿元。
1.2 我国土地整理的相关法规
1.2.1 相关政策
法律依据
1.2.2 技术规范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土地整理有了自己的行业标准,这标志着我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进入新的阶段,成功地实现了新的历史跨越。
1.3 土地整理项目类型
土地整理项目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按照活动类型,可划分为:
1、土地整理项目(包括耕地整理项目、其他农用地整理项目、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
2、土地复垦项目
3、土地开发项目
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可划分为:
1、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
2、地方投资土地整理项目
3、其他投资项目
按照投资性质不同,可划分为:
1、重点项目
2、示范项目
3、补助项目
按照土地类型不同,可以分为:
1、农地整理项目
2、市地整理项目
重点项目:指国家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的土地整理项目。
示范项目:指国家在耕地开发整理中,为完成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与技术方面的改革、创新任务,具有示范作用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补助项目:指国家对特定地区耕地开发整理给予适当资金补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4.土地整理项目的可研、初设和预算的编制
2.1土地整理项目立项原则
1.符合规划原则
2、生态保护原则
3、与旧村改造和存进当地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4、以新增耕地为主,有利于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原则
5、坚持以土地整理、土地复垦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原则
6、权属明确,调整方案切实可行原则
1、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国家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的土地整理项目。
(1)基础条件:项目具备土地整理所必须的路、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或者已经一定相关的道路、水利、电力工程、村庄改造等建设方案,有关措施与资金已经落实拟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或者上树机箱建设正在实施。
(2)净增耕地比例
土地开发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项目规划设计面积的60%;
土地复垦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项目规划设计面积的40%
土地整理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项目规划设计面积的10%
(3)建设规模
①土地开发
②土地整理
③土地复垦
2、示范项目
示范项目:指国家在耕地开发整理中,为完成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与技术方面的改革、创新任务,具有示范作用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1)项目区具有土地整理所必须的道路、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或者已经拟定相关的道路、水利、电力工程、村庄改造等建设方案,有关措施与资金已经落实,你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或者上述几项建设正在实施,项目具有代表性。
(2)项目所在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整理有关政策配套、管理机制与手段、应用先进科学技术等方面工作比较突出。
(3)新增耕地比例不低于重点项目同类比例、建设规模不高于重点项目同等类型建设规模。
3、补助项目
补助项目:指国家对特定地区耕地开发整理给予适当资金补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1)项目所在地区主要是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受灾地区。通过项目建设增加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当地经济。国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其余资金由各省(市、区)根据地方各级财力自行解决。
(2)建设规模是指项目相对集中连片,丘陵地区100公顷以上,平原地区200公顷以上。
1、土地整理项目申报
根据《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项目申报实行一年一包,每年申报时间为第四季度(各省级项目在申报时间油各省自行决定)
在收到申报有关材料后,将其列入吸纳灌木申报库
(1)依据
国土资源部门编制项目审查、立项要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审查内容
申报资料审查、现场踏勘、编制踏勘报告
(3)审查方法
国土资源部门在完成对申报项目的立项审查后,首先形成项目立项建议,经国土资源部门联席会审定通过,批复立项的项目泪如某级国土资源部门的项目备选库。
2.4 可研、初步设计和预算编制
2.4.1 编制程序
2.4.2 可行性研究审查
2.4.3 初步设计及预算审查
2.4.1编制程序
1.拟上报国土资源部申请国家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应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生国土资源厅立项批复后,再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和预算报告的编制工作。
2.省级重点、示范项目,经省国土资源厅立项通知后,开展初步设计和预算编制。补助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初步设计和预算编制单位实行项目责任追究制
2.4.2 可行性研究审查
省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由项目单位提交国土资源局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报省国土资源厅申请立项。
2.4.3 初步设计及预算审查
3、另外,补助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由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后执行
三.土地整理相聚的实施管理
3.1 实施管理的特点
1.土地权属复杂,使权属管理成为必要工作和特色内容
2、风险分散且隐含,不易引起重视
4、项目工程的综合性和工程呈面状分布,管理难度大
3.2 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项目组织机构
2.项目法人管理
3、项目公告管理
4、项目招投标管理
5、工程建设监理
6、合同管理
7.采购管理
8.权属管理
9.资金管理
10.项目监督检查
11.信息档案管理
12.项目竣工验收
13.项目竣工决算
14.项目审计
15.项目后期管护
16.项目后评价
3.3 项目实施管理的工作流程
1.工作准备
2.工程施工
3.竣工验收
4.后期管护
1.工作准备阶段
工作准备阶段包括管理工作主要有:
2.工程施工阶段
管理工作主要有
(3)监督检查(4)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报告(5)年度验收
3.竣工验收阶段
主要管理工作有:
(1)验收准备
(2)竣工验收
(3)竣工决算
(4)审计
4.工程后期阶段
(1)后期管护
(2)项目后评价
3.4项目实施管理的组织管理
(1)总分包方式
(2)平行承发包方式
(3)施工联合体
(4)施工合作体
公告是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公告实际上是一种专业性公告,是为了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的后去招标信息;项目的受益者可以清楚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通过各种媒体手段对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各项实施内容的一种通告。
1.公告的类型
2.公告的手段
3.公告的时效性
4.公告的基本程序
1.土地整理招投标的作用意义
土地整理项目实行招投标,可以择优选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控制工期,确保工程质量量,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健全市场竞争机制,对退工项目规范化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决标成立等阶段。
招投标工作原则上有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知道、监督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土地整理项目管理电子版教材篇四
项目名称: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桐城市土地整理中心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桐城市土地整理中心 (甲方) 承包人(全称):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本标段内工程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及合格以上
5、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 元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7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桐城市土地整理中心 本合同双方约定 7日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8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程施工合同条件》第2版(2000年版)(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7、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20、工期延误
21、工期提前
32、预付款
33、工程进度付款
34、保留金
37、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本条不适用)
39、变更
53、工程保修
7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1.2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2.1主体工程包括以下工程:
一、土地平整工程
本项目采用局部土地平整方法进行土地平整,即依据地形,将项目区划分成若干土地平整单元,单元区内土地平整的填挖土方尽可能持平。
二、农田水利工程
包括灌溉工程、排水工程
项目区内灌溉水源为地表水,采用引水灌溉的方式,主要有引水自流灌溉和提水灌溉系统。
灌溉系统为地面明渠灌溉,灌溉渠道采用斗、农两级渠道。
排水系统信托现有的河流实现项目区大部分区域的自流排水。
排水系统由斗、农排水沟组成。
三、田间道路工程
依托现有路网,进行适当的完善,增加部分田间道和生产路。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前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并安排监理人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此后,监理人应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与承包人联络,并监督管理合同的实施。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是按合同规定支付坐;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包括提供工用地和部分施工准备工程);移交现场测量基准及其有关资料;及时提供图纸以及提供已有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使承包人能顺利地开展工作;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工程完工后及时主持和组织工程验收。若发包人未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并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4.4施工用地
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等,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为中标的施工范围,总期限为一年(施工单位需分区分批提供施工用地的计划以便发包人分时安排)。
4.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工队伍;施工过程中应主动与当地镇、村沟通,密切关系,消除各种矛盾和隐患,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如发生当地群众与施工单位矛盾激化,施工一方要尽一切可能保持理智,决不能使施工主首先侵害当地农民利益的事发生,否则后果自负;工程移交前应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承包人未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则应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5.15.1乙方项目经理除法定假日和休息日必须常驻工地现场,除不可抗拒外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更换项目经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
5.15.2 投标书中确定的项目班子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如确因工作需要,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选派同等条件的人员替换。
5.15.3乙方在施工图设计交底后7天内编制并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甲方2天内予以审定或提出修改意见并批准开工。
5.15.4乙方提出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建设计划,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地点、面积使用,费用由乙方处理。
5.15.5乙方设置的临时设施在竣工交付甲方使用前拆除完毕。
5.15.6合同执行期间,双方的联系以书面形式。下列文件视为合同的主要文件:修改设计通知、甲方工地代表签署的验收报告、工程质量通知书、工程验收证明等。
5.15.7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5.15.8工程施工质量的报验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工作,接受质检。
5.15.9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时,乙方必须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如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费用自理,由此造成其它损失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5.15.10凡在与已交工工程有联的部位施工时,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联系单,经甲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施工。
5.15.11乙方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认真做好记录,在办理工程中间交接的同时,向甲方提供交接清单。
5.15.12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5.15.12.1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各项批文。
5.15.12.2 国家和省关于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
7、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7.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① 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② 当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加大于0.5%时作出变更决定;
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20、工期延误
20.3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本款补充下表。
逾期完工违约金表
上表中各项逾期完工违约金将单独予以确定,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格的3%。
32、预付款
32.1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将向中标单位支付中标金额5%的工程预付款。
33、工程进度付款
33.4支付时间:两个月结算一次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额为已完单体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中标价的60%,整体工程完工自验收合格后,再支付中标金额的20%,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至经审计后的工程结算金额的90%,剩余10%工程款为保留金,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
34、保留金
经审计结束后的工程结算金额的10%
37、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本条不适用)。
39、变更
39.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在部分工程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符时,对承包人的施工方案和实际工程发包人有权与设计部门共同进行变更调整,对此,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由此可能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发包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经济责任。
53、工程保修
53.1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为壹年。
第一章
发包方:龙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湖南奇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龙山县茅坪乡老场村、红岩溪镇卜纳洞村土
地开发项目第一标段工程。
2、 工程地点:龙山县茅坪乡老场村
3、项目预算批准文号:
4、设计单位:长沙市汇杰科技开发咨询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
5、监理单位:
6、资金来源:州投资
7、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工程。
第二条 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2015年3月25日
2、竣工日期:2015年4月25日
委托方: **县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
受委托方: **县***镇*****村村民委员会
一、委托方作为项目实施建设主体, 负责该土地开发项目的实施,项目建成后及时将项目区内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村村民委员会所有,项目区内相应基础设施亦转交给*****村村民委员会所有。
1、农田水利设施
(1)、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农田水利设施。
(2)、交付使用的农田水利设施,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失或设施被盗等,由受委托方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维修,不能影响正常使用功能。
(3)、在交付使用后的一年内,确属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由委托方派员现场处理;保修期后的各种维修均由受委托方负责。
2、道路工程
(1)、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道路工程。
(2)、交付使用的道路设施,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失,由受委托方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维修,不能影响正常使用功能。
3、农田防护林网
(1)、项目建成后,防护林网的产权归受委托方所有,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农田防护林工程。
(2)、对已交付使用的防护林工程要精心防护,所移栽的各种树苗要做好防治病虫、修枝整形工作,确保树苗成活率达到85%。如发现个别死苗等现象,要及时补栽,确保数量和质量。
(3)、项目区内所栽树木不得随意砍伐,如今后确需砍伐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审批。经批准砍伐后要做到伐一补一,确保林网的连续效益。
三、受委托方应该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委托方的管护要求对项目进行管护,如果发现受委托方未按照管护合同履行其义务的,委托方有权撤换受委托人并追究受委托方的责任。
四、委托方专门组织力量,进行经常定期的专项检查,把后期管护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渠道。
1、建筑物和设备的专项检查
的处罚。
2、项目后期管护基金的专项检查
委托方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组织审计等有关专业人员对项目后期管
护资金的落实情况、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资金不落实、使用
不合理等情况追究其责任。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此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七、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委托方: ****县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 (签章)
法人代表:
受委托方: 昌黎县刘台庄镇西窑窠村村民委员会(签章)
法人代表:
本合同签于: 2015年 1 月 4 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总承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5年5月28日
竣工日期: 2015年10月24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贰佰捌拾玖万玖仟捌佰零捌元
¥: 2899808.00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1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协议书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十一、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挚壹份,财务科一份,档案室一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土地整理项目管理电子版教材篇五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项目;
工程地点:;
建设规模:公顷(亩);
项目性质:;
项目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财政项目预算资金批复文。
开工日期:20年月xx日(具体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20年月xx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xx天。
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工程数量要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规模总量完成。项目竣工后各单项工程能发挥作用,得到项目区大多数受益群众的好评。
金额(大写):万元(人民币),¥元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七、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履约保证金,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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