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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招生简章篇一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根据可查询的学籍学历信息如实进行报考。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五、考试。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沈阳大学招生简章篇二
办学地点及校址:望花南街-联合路校区: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
望花南街-联合路校区含如下专业:
音乐学、雕塑、绘画、中国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7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27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61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7505.76万元,图书165.1万册。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获得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市(政府)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校一、二、三等学习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以及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受奖比例占学生总数的20%。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参评国家。
励志。
奖学金和由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等。
2、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xx年在辽宁省艺术类二批本科批次美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其它艺术类专业实行有序志愿录取方式。省外院校按照各省招办要求的艺术类投档方式录取考生。
我校各个艺术类专业对外语语种和外语小分没有限制。
3、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的文件精神执行。
4、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1)辽宁省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后,按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即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类限招专业校考合格考生;音乐类考生承认考生所在省份联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填报征求志愿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和生源省份统考合格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校考合格考生优先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即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填报征求志愿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和生源省份统考合格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校考合格考生优先录取)。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投放计划省份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投放计划省份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备注:以上所有省份艺术类专业成绩或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再相同,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七、其它说明: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网址:
沈阳大学招生简章篇三
辽宁省生源:美术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它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省外生源:按照各省招办要求的艺术类投档模式录取。
我校各个艺术类专业对外语语种和外语小分没有限制。
2.调档比例。
辽宁省生源:美术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比例为100%。其它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原则,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将报考我校的文化课成绩合格考生档案全部提供给我校。
省外生源:省外艺术类按生源所在省的所属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3.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辽宁省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限招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统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招收文科考生)。
舞蹈表演(培养方向:健美操)专业: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统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体育学院授课)。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统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即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绘画、中国画、雕塑三个专业招收文科考生)。
(2)外省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类、舞蹈表演专业承认考生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成绩(无统考省份承认其他本科院校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美术类专业承认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和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其它省份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类限招我校校考合格考生。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承认投放计划省份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投放计划省份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承认投放计划省份统考合格成绩(无统考省份承认其他本科院校专业校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投放计划省份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培养方向:健美操方向):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承认投放计划省份统考合格成绩(无统考省份承认其他本科院校专业校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投放计划省份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体育学院授课)。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山东省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它省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即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山东省美术类考生,按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它省美术类考生,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和生源省份统考合格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校考合格考生优先录取,当填报第二次征求志愿时,按我校公布的具体录取原则为准)。
备注:以上所有省份的考生艺术类专业成绩或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再相同,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专业,无专业级差分数。
4.校考。
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科目及要求、报名条件、专业考试的时间及地点、专业考试成绩信息公示网址等内容,详见黑龙江省、吉林省、江苏省、湖南省4省艺术类招生简章。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各省招考办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的文件精神执行。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针对体检要求填报专业,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7.联系电话、网址。
网址:http://。
沈阳大学招生简章篇四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一所为国防科技和地方经济建设培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高等院校。沈航原为航空工业部所属的6所本科院校之一,现为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共同建设的唯一一所高校,是空军依托地方院校培养后备军官的全国18所院校之一,是辽宁省装备制造业航空航天类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是辽宁省省属重点建设院校。
学校占地总面积余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6.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亿元;图书馆拥有图书103万册,各类报刊2000余种。学校以航空航天学科与专业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等学科门类相结合,设有21个二级教学单位、41个本科专业;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类学生20000余名;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400余人,专任教师中硕博比达到7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35人。
学校现有辽宁省重点学科1个、辽宁省工程训练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1个、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2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7门。
学校设有研究生部,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籍管理、学位和就业等工作。学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6个,学科涵盖工学、文学、法学、管理学四个门类。在航空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技术、安全工程四个工程领域,拥有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可根据社会需要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和研究生教育体系。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其中博士生导师11人,硕士生导师130余人,导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
近年来,学校先后承担国家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防预先研究、国防基础科研、国家航空预研和航空型号研究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600余项,通过各级鉴定的科研成果100余项,其中省部级以上成果50余项,成果获奖30余项,获专利30余项,年科研经费已超过5000万元;近3年,学校出版学术著作50余部,在核心期刊等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600余篇,被sci、ei、istp国际三大检索系统收录论文近200篇。
学校常年聘请外国专家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常年选派教师赴国外进修、考察及开展科学研究,并先后与美、英、俄、澳、韩、日等国家和地区的30余所高校建立了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关系。
面向未来,学校与时俱进,在不远的未来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将再次腾飞!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二、报考须知。
(一)20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1、我校有16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数为355。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规模为准。
2、我校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为拟定人数,录取时将视考生情况适当调整。
3、考试科目中政治理论、外国语和数学(含数一、数二、数三)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100分,数学满分为150分。其他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若初试达到国家最低分数线要求,须加试所报考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复试。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手续。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均为国家统一规定时间。
1、网上报名(必须)。考生按规定时间通过互联网报名。
(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
2、现场报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报名,办理确认手续,包括确认本人网报信息、交纳报考费。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录取。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考生所在报考点组织。复试由我校组织。复试办法和程序详见我校当年复试录取方案。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入学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就业。
硕士生毕业时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年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最新).xls。
沈阳大学招生简章篇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我校现有教育、公共管理、法律(非法学、法学)、应用心理、艺术、体育、翻译(英语口译、英语笔译)、社会工作、旅游管理、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等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的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
沈阳大学招生简章篇六
(1)艺术类本科专业:9500--10000元/生/年。
(2)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1000--1200元/生/年。
注:上述各类收费,由辽宁省物价局统一核定,严格按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执行。若辽宁省物价局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及学校奖学金设立情况。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规定,我校已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综合奖学金、企业类奖助学金为主渠道;勤工助学、定期(临时)困难补助为补充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学校实行多层面奖励政策:有综合类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及各类单项奖学金;另外我校还设有浩蓝奖学金、科世达奖学金、“育鹰”助学金、“天翼”奖学金等企业类奖、助学金。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已经开通了生源地贷款,学生入校前须在家庭所在地办理生源地贷款,报到后办理“绿色通道”入学,再按其它相关政策处理。新生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并由生源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入学后我校予以复查,确认后给予相应资助。
沈阳大学招生简章篇七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非应届毕业生须选择户口(家庭)或工作所在地的市招考办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试方式为“法硕联考”的考生以及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http://,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相关公告要求提交本人的报名信息、选择报考点,再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带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或省级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国外(境外)学历原则上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网上报名编号和报考费到网报时所选择的报考点缴费、电子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网报时间:2015年9月24日-9月27日为预报名阶段,10月10日-10月31日为正式报名阶段,两个阶段报名同样有效。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辽宁省2015年11月7日-11月11日,逾期不再补办。其他省份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四、入学考试。
沈阳大学招生简章篇八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中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现场确认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2014年12月15日-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沈阳大学招生简章篇九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层次学制招生省份拟招生计划学费(元/年)。
表演130301本科四年辽宁、江西、河南7510000。
注:
1、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招办公布计划为准。
2、学费最终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批件为依据。
3、未定事宜,我校将随时更新,请同学们注意经常浏览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微信、招生办官方微博。
沈阳大学招生简章篇十
沈阳建筑大学具有60余年的发展历史,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xx年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目前为辽宁省政府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学校是辽宁省唯一以建筑、土木、机械等学科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管、理、文、农、法、艺术等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现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31个二级博士学科点,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有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95个二级硕士学科点;本科教育包含7个门类下24个专业类,共45种本科专业。学校目前有各类在校生19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20xx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800余人。
为了推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和身体素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在20xx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广大具有高水平体育特长的青年学生报考我校。
网球、游泳。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在20xx年面向全国31个省区招生,具体录取人数根据运动队建设的实际需要和考生运动技术水平及文化课成绩确定,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27人。初步拟定招生计划如下:
项目招生计划备注。
游泳0-14人不限男女。
网球0-13人男生7人,女生6人。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须参加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持有与报考运动项目相一致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以及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中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
2.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并在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和文化课考核成绩,在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经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认定为成绩优秀、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4.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按照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录取。
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参照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1.报名时间:
20xx年1月1日—20xx年2月20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xx年2月20日前,登陆我校招生热线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网址为:。学校将对考生们在网上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2)材料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沈阳建筑大学20xx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并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学校推荐信、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复印件、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相应竞赛的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一并以特快专递形式(特快专递内容一栏需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字样),于20xx年2月22日前邮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处。
报名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有效。学校将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情况。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事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测试时间:
20xx年2月25日(周四),学校在指定场馆进行体育专项测试。
2.身份确认:
请考生本人于20xx年2月24日(周三),携带所寄报名材料的原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身份确认。
3.测试项目:
网球:身体素质(半场往返跑)、基本技术(正反手抽球)、实战能力(比赛成绩)。
游泳:基本技术(除实战能力泳式外任选两种姿势)、实战能力(专项成绩,要求实战能力泳式与所持证书相同)。
我校将在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且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优异的考生中,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急需程度,确定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课单独考试的名单,并寄发《沈阳建筑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课单独考试通知单》。考生持此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考试内容依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试行)制定,考试难度不低于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考试要求,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运动技术水平测试结束后,学校将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凡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
2.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身份确认时需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3.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均需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学校将与录取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
4.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辽宁省招考办公布的20xx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准,具体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1.通讯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邮编:110168。
2.咨询电话:
沈阳大学招生简章篇十一
130301。
本科。
四年。
辽宁、黑龙江、吉林、陕西。
10000。
注:
1、我校采取全国统一计划,根据各省考生的报考情况,按比例分配各省分计划(分文理),具体计划数以各省招办公布计划为准。
2、学费最终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批件为依据。
3、未定事宜,我校将随时更新,请同学们注意经常浏览学校招生网站及招生办官方微博。
加试时间表。
沈阳大学招生简章篇十二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于我校是航空工科院校,色盲、色弱或身体患有残疾的考生请谨慎填报我校志愿。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鉴于我校航空院校特色及主要面向民航系统就业等方面因素,建议参照《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报考该专业。
3.院校志愿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该省投档规则和要求执行。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依次调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对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及录取办法。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包括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术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专业分配原则按各省投档原则进行分配,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我校确定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50%+省统考专业成绩×50%。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艺术(文)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美术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理)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美术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表演专业:该专业面向辽宁省、河南省等省份招生。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表演专业省统考,并取得表演专业本科省统考专业合格证;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按我校确定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艺术(文)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表演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理)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表演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思想政治审核、体检和相应考核等形式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或取消入学资格。
7、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网址:http://。
沈阳大学招生简章篇十三
沈阳建筑大学具有60余年的发展历史,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目前为辽宁省政府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学校是辽宁省唯一以建筑、土木、机械等学科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管、理、文、农、法、艺术等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现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31个二级博士学科点,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有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95个二级硕士学科点;本科教育包含7个门类下24个专业类,共45种本科专业。学校目前有各类在校生19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800余人。
为了推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和身体素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在20继续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广大具有高水平体育特长的青年学生报考我校。
一、招生项目。
网球、游泳。
二、招生计划。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在年面向全国31个省区招生,具体录取人数根据运动队建设的实际需要和考生运动技术水平及文化课成绩确定,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27人。初步拟定招生计划如下:
项目招生计划备注。
游泳0-14人不限男女。
网球0-13人男生7人,女生6人。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须参加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持有与报考运动项目相一致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四、录取办法。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以及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中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
2.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并在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和文化课考核成绩,在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经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认定为成绩优秀、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4.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按照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录取。
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参照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6年1月1日—2016年2月20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2月20日前,登陆我校招生热线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网址为:/。学校将对考生们在网上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2)材料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沈阳建筑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并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学校推荐信、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复印件、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相应竞赛的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一并以特快专递形式(特快专递内容一栏需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字样),于2016年2月22日前邮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处。
报名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有效。学校将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情况。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事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运动技术水平测试。
1.测试时间:
2016年2月25日(周四),学校在指定场馆进行体育专项测试。
2.身份确认:
请考生本人于2016年2月24日(周三),携带所寄报名材料的原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身份确认。
3.测试项目:
网球:身体素质(半场往返跑)、基本技术(正反手抽球)、实战能力(比赛成绩)。
游泳:基本技术(除实战能力泳式外任选两种姿势)、实战能力(专项成绩,要求实战能力泳式与所持证书相同)。
七、文化课单独考试。
我校将在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且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优异的考生中,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急需程度,确定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课单独考试的名单,并寄发《沈阳建筑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课单独考试通知单》。考生持此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考试内容依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试行)制定,考试难度不低于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考试要求,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其他说明。
1.运动技术水平测试结束后,学校将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凡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
2.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身份确认时需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3.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均需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学校将与录取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
4.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辽宁省招考办公布的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准,具体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九、学校地址及咨询电话。
1.通讯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邮编:110168。
2.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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