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就像一本书,总结是一页页翻过去的记录。在写总结之前,应该先进行充分的准备和资料收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议论文写作范例,供大家参考学习。
舆情管控通知篇一
各乡镇党委、县直及州驻县各单位党组织:
为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现将我县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会议要求。会议要明确组织单位、参会时间、范围、人员、地点等,会议实行签到制度,明确签到负责单位(或人)。
二、严格会议签到制度。参会人员必须按时签到,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主动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位置就座。
三、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参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未经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或安排他人代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时,严格按程序报批,履行相关手续。
四、严肃会议期间纪律。参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着装,进入会场自觉将手机设为振动或静音。会议期间不得随意出入、大声喧哗、接打电话、看手机、交头接耳、睡觉、吸烟,严禁在会场外闲谈等。
会风代表作风,全县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强化会议精神落实,坚决整治“慵、懒、散、慢”等不良现象。对违反会议纪律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舆情管控通知篇二
(一)落实主体责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日常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每天的体温监测记录和健康状况申报。发现因病缺勤的师生、员工,要及时进行追访、登记和上报。有师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上报负责人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教师和学生在上课期间均应佩戴口罩,保证学生一人一桌,学生前后左右保持1米间距,坚决杜绝50人以上的大班教学。当日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三)储备防控相关物资。校外培训机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规模,储备充足的口罩、消杀用品、体温检测用品、喷洒工具等物资。要有专门的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的存放室,要提醒家长为学生提前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并科学使用。
(四)做好环境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要按要求规范设置独立的隔离区,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配备足够的消毒药品和器具,洗手设施完备。
(五)制定详细防控方案。校外培训机构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应急处置预案、联系沟通机制等,做到制度明确、责任到人。
(六)加强门卫管理。要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管理,严把入口关,在门口设立健康监测点,张贴健康通行码和疫情防控行程卡。学生进入培训场所时要进行体温检测,家长进入时要进行体温检测和扫码审核,查验健康情况及行程路线,如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培训场所。
(七)实施定期消毒。教室、办公室、走廊、卫生间、教育辅助设备、电梯、桌椅、地面等应由专人每日2次进行消毒,并保持通风。
(八)加强就餐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允许组织学生集体用餐。在培训机构用餐的教职员工应采取送餐、错峰用餐等方式,餐前餐后洗手,提倡自带餐具。
(九)加强防疫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对全体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和适当的心理疏导。要针对师生体温测试、发热症状处置等方面进行应急处置演练,确保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十)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校外培训机构要在入口处张贴《疫情防控告知书》以及有关疫情防控的宣传措施等。
各中心校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依法、规范、有序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一是及时传达上级防控指示精神,将省、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迅速全面及时传达到校外培训机构;二是根据省、区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联合防疫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逐门入户全方位检查,督促各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消除一切风险隐患;三是坚持定期全面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检查力度,对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到位、容留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严查处。
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法定代表人)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疫情防控工作上升到对师生生命健康负责的高度,从大局出发,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省、区疫情防控要求,把好入口关,重点把握体温监测、行程跟踪、佩戴口罩、1米安全距离、个人防护等关键环节。
校外培训机构要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自检自查和日常情况报告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做好舆情分析研判,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对培训机构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出现的热点问题和突发舆情,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并坚持做到积极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不出现重大舆情事件,形成正面积极的舆论氛围。
各中心校要主动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实地监督检查指导。
校外培训机构要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办学,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服从大局,懂规矩守纪律,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或逃避监督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机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学生和家长要自觉接受管理。学生和家长要自觉服从体温检测、行程追踪、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最大限度避免感染风险;科学合理安排学习,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选择具有资质的“白名单”校外培训机构学习,禁止参加50以上的人员聚集。对违反疫情要求的学生和家长,按照《中小学生守则》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理。
舆情管控通知篇三
各乡镇党委,各农场管理区党委,县人武部党委,监利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局办和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公务员、选调生借调挂职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4〕34号)文件精神: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公务员考录、遴选考试,不得调出乡镇。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干部帮助工作,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
3.《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鄂组发〔2011〕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选调生在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实际工作时间必须满两年。在此期间,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不得参加招录、遴选考试。特殊情况确需调动或借调的,须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两年后参加招录、遴选须取得当地组织部门同意,每人每年参加各个层级招录、遴选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对公务员、选调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随意借调其他单位的公务员和选调生。确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借调机关应征得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多不超过半年。相关工作流程如下:
1.借调机关根据本单位人员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全面梳理,经集体研究后,提出拟借调人员的初步意见。
2.借调机关书面向组织人事部门呈报借调人员的请示,请示必须充分说明本单位编制数、人员数、借调理由、意向人选以及借调时间。
3.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借调机关人员配备情况和初步人选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把关,再与被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明确借调岗位、借调时间。
4.借调机关填写《干部借调审批表》(见附件1),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5.借调期满后,借调人员必须在一周之内回原单位工作。借调机关应对其借调期间的工作表现作出鉴定,向借调人员原单位反馈。
按照荆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年轻干部上下挂职锻炼的有关意见,县乡可选派年轻干部上下挂职锻炼,挂职锻炼干部由各单位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统一报县委组织部,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筛选比较、研究确定。挂职人员统一调配安排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应挂职手续。挂职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相关工作流程如下:
1.派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挂职对象;
3.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同意后批复挂职文件,明确挂职岗位、挂任职务和挂职时间;
4.挂职期满后,挂职人员必须在一周之内回原单位工作。挂职机关负责填写《挂职锻炼干部总结鉴定表》(见附件3),并归入干部个人人事档案。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选调生),组织人事部门在进行试用期满转正考核时,根据其在本单位工作的表现和实绩,真实地作出考核评价鉴定,对未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按规定取消录用。
借调、挂职人员在借调、挂职期满后,必须在一周之内返回原单位工作,如超过一周未回原单位工作的人员,从当月起,停发工资。累计超过三十天未返岗的人员,视为旷工,按公务员辞退规定予以辞退。
借调、挂职单位和派出单位要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公务员、选调生管理的要求和规定,要真正关心、培养、爱护年轻公务员和选调生,使他们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在基层和一线得到锻炼和培养,为监利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舆情管控通知篇四
石家庄市广大市民:
近日,北京陆续发现多例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对于北京中高风险区域有来石返石意向的,建议其暂缓来石返石,执意来石返石的,乡镇、街居工作人员要告知其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进行两次核酸和一次血清抗体检测。
三、市民如果发现身边有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请及时向社区(村)或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五、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请近期不要前往北京市。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石后,按照分级防控措施严格落实。
六、广大市民外出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会,注意合理健康饮食。
七、广大市民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全程要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各发热门诊要对所有发热人员逢热必查、逢热必检,检测结果呈阳性的,立即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八、广大市民坚持“亮码”通行,将河北健康码“绿码”作为进入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务楼宇、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馆、工地等工作生活场所和公园、旅游景区等户外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有效凭证,提升健康码使用率,推动人员有序流动。
九、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的广大商户,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活禽交易、宰杀等经营行为,杜绝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杜绝销售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产品。
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公民社会责任。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不主动上报登记或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提供信息,不如实报告自身异常情况,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石家庄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舆情管控通知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v^和省、市、县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v^联防联控机制,严防聚集性疫情做好秋冬季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巩固防控成果,严防疫情反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始终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紧扣“2+12+24”要求,即: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1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力争6小时)、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进一步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四早”措施,压实“四方责任”,落实“五有四严”要求,全面加强社会防控,强化预案演练,盯住散发疫情,严防聚集性疫情,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不断巩固扩大我镇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实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目标。
适用于指导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开展防控工作。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以镇党委政府领导,镇卫生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镇政府、卫生院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政府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一致,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风险,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一)成立镇20xx年春节期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结合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应对预案和措施,全面统筹指挥调度全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卫健办,由张羽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覃鹏程、陈川、邹青青为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专项工作组及职责。
为全面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九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人员与工作职责如下。
1.各村(社区)摸排管控工作组。
组长:各包村领导,谢磊鑫(红心社区)、申艳(同兴村)、陈余刚(兴隆社区)、张羽强(鱼泉村)、卢伟(勤阳村)。
副组长: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总支书记。
成员:各村(社区)干部、镇直机关干部。
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兼任,具体明确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职责:负责开展入户排查,做到组不漏户、户不漏人,重点对辖区内中高风险区返乡人员及大学生进行排查,对排查对象建立台账,信息上报、资料收集及辖区内的疫情防控等工作。
2.出境卡点管控工作组。
组长:陈余刚。
成员:红心社区江国贵卡点宋江、李开均、张海东、杨嘉乐;勤阳川鱼梁卡点杨佐坤、田叶、陈云康、陈潇林。
职责:负责红心社区江国贵、勤阳村川渝梁卡点的车辆、人员排查登记及劝返工作,坚决不让疫情流入我镇,按上级有关要求24小时做好卡点值班值守防控工作。
3.市场管控工作组。
组长:谢磊鑫。
成员:夏凡、田叶、宋力浇、韩国靖、牟林玉、陈小雪、田强。
舆情管控通知篇六
为了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安全应急处置和风险能力,防患于未然,预防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异常气候和突发安全事故,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维护稳定,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特制订以下安全措施。
坚持以人为本,健全管理机制,依靠科学,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反应快速的原则,力争在灾难发生时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损失降到最低。
公司发生应急情况时,按照以人为本,防止和控制应急情况的扩展为目标,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反应“高效快速,有力”的方针。
地震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成立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指挥何组织我站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舆情管控通知篇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v^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广大医务人员义无反顾冲上疫情防控第一线,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顽强拼搏、日夜奋战,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重大贡献。医务人员是战胜疫情的中坚力量,当前全国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医务人员工作任务重、感染风险高、工作压力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对他们的保护、关心、爱护,加强各方面支持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始终保持强大战斗力、昂扬斗志、旺盛精力,持续健康、心无旁骛投入战胜疫情斗争。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提高疫情防治人员薪酬待遇。各地要按规定向参与疫情防治的医务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对卫生防疫人员落实卫生防疫津贴政策。在此基础上,疫情防控期间,将湖北省(含援鄂医疗队,下同)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1倍,并确保发放到位,中央财政对湖北省全额补助;及时核增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将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扩大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确保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各地要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医务人员的工伤认定,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理赔程序,保障医务人员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措施。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四、落实一线医务人员生活保障。加强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基础性疾病药物、卫生用品以及干净、营养、便捷的就餐服务。征用医院周边有条件的宾馆、招待所等固定场所,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舒适的生活休息环境和与家人隔离的必要条件。采取专车接送解决定点医院一线医务人员通勤问题。
五、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全力救治受感染的医务人员。加强对疫情防护物资的统筹调配,医用防护用品要重点向疫情防控一线投放使用,特别是要全力保障定点救治医院和发热门诊、集中隔离观察点等一线医务人员防护物资需求,最大限度减少院内感染。
六、确保轮换休整到位。合理安排一线医务人员轮休,做好轮休医务人员隔离保障,对长时间高负荷工作人员安排强制休息。提前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后备力量储备,及时排查轮换因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在一线的医务人员。疫情结束后,及时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并适当增加休息和带薪休假时间。
七、及时做好心理调适疏导。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心理干预和疏导,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强化心理援助措施,减轻医务人员心理压力。一线医务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要通过谈心谈话、关怀问候等方式,密切关注医务人员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疏导。
八、切实落实有困难家庭的照顾帮扶。深入了解一线医务人员特别是援鄂医疗队队员家庭实际困难,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切实解决一线医务人员后顾之忧。开通一线医务人员家属就医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干部联系帮扶一线医务人员家庭制度,帮助解决老幼照护等实际困难。对于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给予更多帮助关爱。
九、创造更加安全的执业环境。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力量投入,完善问责机制,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对于伤害医务人员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十、开展烈士褒扬和先进表彰。依法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殉职人员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全面做好抚恤优待。利用多种形式、渠道加大对医务人员职业精神的宣传力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医务人员及时奖励,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及时表彰。对于获得表彰以及被认定为烈士的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v^、^v^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好以上政策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到位的举措,切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调度和督查,确保各项关心关爱政策落实到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逐一落实一线医务人员关心关爱政策措施,协调落实医务人员有关政策措施的资金保障,统筹用好党费、专项资金等各种渠道。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进行政策统筹,分类研究提出具体建议,就相关政策形成具体化、易操作、可落地的措施和方案。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准确提供一线医务人员信息,确保精准、无遗漏。
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2日。
舆情管控通知篇八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疫情向校园蔓延,确保全院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v^、^v^和教育部、海南省委省政府、海南省教育厅等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学院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护好“一校人”,特制定20__-20__学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工作预案。随海南防控疫情状况变化,学院将适时提前两周更新该预案。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学院暂定20__-20__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由20__年2月17日延迟至20__年3月2日,学生返校报到时间为20__年2月29日-3月1日。非湖北籍教师返校报到时间为20__年2月24日,湖北籍教师返校报到时间为20__年2月28日,按照海南省教育厅琼字[20__]4号文件要求,学院设置好校园防护隔离区,除大部分在教师家中及宿舍自我隔离外,学院按上级要求做好相关返校师生专门隔离的准备工作。
(三)各系部暂停顶岗实习和跟岗实习等活动,对目前已在外实习、暂时无法撤回的学生,要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防护教育。
(五)针对湖北籍疫区学生开展学业指导;
(六)20__-20__秋季学期期末考试缓考、补考时间将顺延至本学期正式开学后2周内完成。
(具体教学组织管理方案另行通知)。
(一)分类做好统计和跟踪排查工作,建好学生出入数据库;
(三)组织开展线上活动,如线上班会、线上青年学堂等活动。
(一)成立院系两级延期开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各项工作;
(二)全体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及要求开展各项学习活动;
(四)已列入防疫常规工作和默认程序的工作按要求正常执行。
(二)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疫情发展需要延期开学时段的工作应急部署。本预案自学院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期间如根据疫情发展形势,上级主管部门另有新规,学院将相机调整预案,直至疫情防控结束。
舆情管控通知篇九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使全镇过一个平安、和谐、美好的春节。根据《森林法》和《^v^森林防火实施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紧急通知,鉴于当前森林防火特殊情况,每年春节、清明节前后为森林防火特护期。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镇政府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长陈登高任总指挥,分管领导罗默、武装部部长李睿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农经办、林业站、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镇执法大队等相关单位人员和各村书记、主任组成,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及实行包村包片责任制。镇扑火分队有30人年轻干部组成,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许阳宇兼任,江兵、卢伟、付航、李逸刚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森林防火特护期日常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防火特护期工作;统一调度全镇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用资源;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救援情况;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事故信息;组织森林火灾的统计和调查,同时监督各片、各村春节特防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在特护期间全镇各村通过召开村组会议宣传《森林法》《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省、市、县、镇森林防火相关文件精神和森林防火会议精神;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预防森林火灾基本知识,扑救森林火灾基本常识和安全避险知识到千家万户;禁止燃放烟花炮竹和一切违规野外用火。镇执法大队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各村加大“五类”人员的监管、主要路口设卡等。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村级平台加强值班,做好值班记录。乡镇干部做到各联点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山头。做到层层管理、责任到人。坚决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一)火情报告。
1、如一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必须立即向镇党政办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镇界附近的火警、火灾、跨村界的火灾也要及时报告。
(二)火灾扑救。
春节特护期间接到火情报告后,村扑火队及和镇扑火分队伍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进行扑救,所有扑火设备必须在第一时间装备完成,并投入使用,以减少火灾而造成的损失镇森林防火总指挥领导现场指导扑救工作。
在扑火过程中,要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安全放在首位。
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在扑火战略上,采取整体围挖,各个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各种方式和手段,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需要请求县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和其他乡镇级扑火队伍支援的,由镇指挥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决定。
(三)安全保障。
各级扑火队伍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镇卫生院随时待命,确保发生意外能及时急救。严禁擅自行动,严禁动员老、弱、幼人员上山扑火,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伍带路。
(四)后勤保障。
镇义务扑火队伍扑火所需车辆和基本设备有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配,费用由镇财政统一解决,村义务扑火队伍扑火所需费用由本村解决。
对因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森林火灾信息,或在应急处置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舆情管控通知篇十
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
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乡镇纪委信访举报件办理职责和程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x委责办〔201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通知》《xxxxx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区乡镇(含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下同)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办理范围本通知信访举报件指区纪委监委和乡镇党委转(交)办、乡镇纪委自收和其他单位移交的群众信访举报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包括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等。
乡镇纪委信访举报件办理范围包括乡镇党委管辖范围和权限内的下列事项: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授权范围内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等职务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等。
乡镇纪委应当公布信访举报受理范围、通信地址、来访接待场所地址、举报电话号码及信访举报处理程序等事项,加强信访举报宣传,引导党员和群众依法、有序、如实举报。
二、厘清职责权限乡镇纪委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应坚持党委领导、纪委承办、分工协作、注重实效原则,建立职责明确、流程规范、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既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又有效化解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厚植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乡镇党委承担本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应加强对纪委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形势研判、问题解决、人财物保障,负责问题线索排查、初步核实、立案、办理结果等的审核审批,统筹解决涉及群众诉求的问题,加强政策宣讲、群众教育,深化“微权力”运行风险源头防控。乡镇纪委承担本地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纪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纪委办理辖区管干权限内的信访举报件,负责受理、分流、线索排查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回复等具体工作,协助乡镇党委做好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等,推动乡镇相关部门、村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源头治理,有效化解矛盾。乡镇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信访举报件办理、矛盾纠纷化解、政策宣传解释、具体问题解决等工作。
三、准确分类分流乡镇纪委接受信访举报后,应准确分析研判内容,按业务范围内、业务范围外、业务范围内外问题交织三类情形分类处理。
业务范围外。属于诉求解决困难、调解纠纷、咨询政策等业务范围外的,乡镇纪委应及时告知信访人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引导其向正确的渠道反映问题,或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业务范围内。属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及咨询相关制度等情形的,乡镇纪委能当面答复解释的,应认真答复解释;需要报告乡镇党委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乡镇党委,并由乡镇党委回复解释。属于检举、控告管干权限内的党组织、党员违纪违法等,逐一受理登记,建立台账。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管理的应当立即密封,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不得扩大知情权。
业务范围内外问题交织。按照反映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具体、利益诉求与违纪违法问题的因果关系等情况,分别作出处理。虽提出利益诉求,但反映违纪违法问题比较具体的,予以受理;虽然提到违纪违法问题,但无实质内容,主要反映利益诉求的,可转相关职能部门或引导信访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对既有受理范围内,又有受理范围外的多个信访举报事项,应分类处理,属于受理范围的应予以受理,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可转相关职能部门或引导信访人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规范办理程序乡镇收到署名举报和匿名举报件后,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受理告知。乡镇在收到署名反映的信访举报后,原则上要在受理信访举报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采取电话、短信、邮寄等方式告知信访人受理的相关情况。告知内容包括办理单位、办理时限、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等事项。
双向承诺。凡属初信初访的信访举报,且提供信访人真实姓名、身份及准确联系方式的,承办单位与信访人在受理信访举报5个工作日内签订双向承诺书。承办单位承诺内容包括公正调查处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办结时限等,信访人承诺内容包括如实反映问题、积极配合调查、调查处理期间不再重复、多头、越级举报等。
线索处置。乡镇纪委受理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5个工作日内要进行集体分析研判,按照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提出处置意见,集体研究决定的处置意见由乡镇党委书记审批。乡镇纪委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承办人员及时形成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经乡镇纪委集体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报乡镇党委审批。乡镇纪委对乡镇党委研究决定有不同意见的,或乡镇党委认为涉及重大、疑难、复杂事项难以决定的,应当报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采用暂存待查、予以了结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或在初步核实后予以立案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限时办结。对事实清楚、情况明了的信访案件,限时在1个月内办结;对情况复杂、问题较严重的信访案件,限时在2个月内办结;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结,需顺延时间的,承办单位应与信访人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六、加强办结管理信访举报件办结后,承办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信访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实名信访举报件,一般应当面回复反馈,并签订反馈结果意见书;若确实不能当面回复的,可以通过电话等形式进行回复。实名举报的信访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要详细了解原因,针对合理问题再核查再回复。对匿名反映涉及面广的问题或实名反映的问题,乡镇纪委认为核查处理情况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但信访人仍不满意的,应当组织辖区党员、群众(群众代表)和信访人等进行公开回复,并开展办理结果满意度测评、听取辖区群众建议意见。满意度测评结果达到85%以上,按程序作了结处理,并将评议结果反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满意度低于85%,承办单位要重新调查核实,若确有特殊原因可不重新调查处理的,应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作出说明。
对因政策解释不清、公开不到位且反映问题核查不属实的信访举报件,见面回复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开展政策宣讲。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要依法进行打击。加强对信访举报办结件的信访举报人或所在区域的回访,掌握动态,防止反弹。
信访举报件办结后,乡镇纪委应当以正式文件形式制作结案报告,载明了结方式、核查情况、答复反馈情况、满意度测评等,报乡镇党委书记审签同意。对区纪委监委交办、转送件,按要求报送办理结果和《x阳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办结签字表》。实名举报办结后要一并报送受理告知书、双向承诺书,开展了办理结果满意度测评的信访举报件,一并报送满意度测评汇总表。由区纪委监委联系纪检监察室初审,转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复审后,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
七、注重源头治理乡镇党委应定期分析研判辖区信访举报形势,主动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对信访举报中的合理合法诉求,落实办理机构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办理要求,及时化解;对事实清楚、予以了结但仍然缠访、重访的,应安排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化解,跟踪做好政策解释,强化群众教育,引导其合理正确表达诉求;加强对乡镇、村居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密切干群关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健全涉农项目、惠民资金、三资管理等制度,督促落实乡镇政务和村务公开,从源头降低信访数量。乡镇纪委每季度次月上旬将季度信访受理、办理等情况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备案。
八、健全问责机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每月对各乡镇信访举报件受理和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并抄送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
舆情管控通知篇十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v^^v^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v^、^v^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意义,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积极稳妥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教职员工做好开学准备,落实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监测要求,全面排查各类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属地统筹”等原则,周密安排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和相关工作,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科学精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要压实学校防控主体责任,落实“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发、防松懈”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开学前,要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预案制定具体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一人一档”制定返校学生信息台账,确保学生返校全程可追溯。开学后,要严格日常管理,严格把好校门,严格活动管控,强化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重点节点、重点事”的防控,针对国内境外疫情重点地区、无症状感染者、有重点地区旅行史或病史人员、秋冬季传染病高发时节等强化关键环节管理。要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配合,健全预警、预防机制,确保对突发疫情做到“四早”。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各校要坚持底线思维,制定完善本地本校应急处置预案,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要组建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队伍,加强应急工作人员培训。要与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点对点”的协作机制,协同开展应急预案全员、全过程、全要素演练,把做好应急演练作为开学、开园的必要条件。要确保应急工作机制运转顺畅,一旦发现疫情,能够快速启动,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报告,高效处置,将疫情处置控制在合理范围。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学生全面返校、学校满负荷运行、应对“疫后综合征”的压力挑战,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校防疫物资储备充足,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条件薄弱学校改善卫生基础设施和防疫物资配备支持力度,加强对学校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要强化辖区、教育部门、学校、家庭个人“四方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教育系统应对“疫后综合征”工作方案》,针对教育管理、教学改革、心理援助等重点问题,细化方案,做好应对。及时排查师生心理状况,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提高心理疏导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各地和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将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以及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及时报教育部。
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代章)。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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