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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齿辊破碎机技术协议书篇一
乙方:浦江柏臣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就红外灯覆膜的技术秘密转让订立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转让技术的内容:
1、本次转让给乙方的技术秘密为在红外灯外壳上加涂特殊配方涂料形成覆膜的工艺技术。
2、为实施该项技术的涂料配方由甲方持有并负责保密。甲方不得将配方技术转让或泄露给第三方,也不得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上述涂料产品。 甲方转让配方技术时,乙方享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甲方发生分立、合并、注销、吊销等情形时,应将配方技术转让给乙方。
二、技术的权属和应用情况:
甲方承诺其为本次转让技术秘密的合法权利人,未将技术秘密转让或许可第三方实施并未将该技术秘密以任何形式公开。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5万元。
2、如20xx年以前底乙方实施该项技术使生产成本降至5.5元/只以下,乙方再向甲方支付5万元。
3、如20xx年以前乙方实施该项技术使生产成本降低至以下,乙方再向甲方支付10万元。
上述转让费合计不超过20万元。
4、在协议签订之后出现同类技术应用,使该项技术的实施不再具有独创性和新颖性,乙方可不再支付未付的款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红外灯覆膜工艺技术秘密的所有权利转让给乙方。
2、甲方承诺乙方取得的该项技术秘密为乙方独家所有,甲方及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自行实施该项技术秘密,也不得将该项技术秘密转让或许可第三方实施,或将该技术秘密以任何形式公开。
3、实施该项工艺技术使用的涂料配方由甲方持有并负责保密,甲方可以使用该配方及由该配方改进获得的新配方生产涂料,但上述涂料应该并仅限于向乙方提供。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将配方技术转让或泄露给第三方,也不得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上述涂料。
4、甲方应为乙方安装实施该项技术所需的设备,负责培训乙方的员工,直至乙方可以单独使用该工艺生产合格产品,合格产品以封样为准。
5、甲方应不断改进该项技术及配方,使乙方生产成本在20xx年底以前降至
5.5元/只以下。
6、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乙方收取技术转让费。
7、甲方在协助乙方能正常实施该项技术后,可以要求乙方向甲方指定的厂家定作该项技术产品,定作的数量为每年 10万只,期限为3年。有关的定作合同由乙方直接与该厂家签订,甲方应对其指定厂家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8、乙方对外转让该项技术秘密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将转让款30%的金额分配给甲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受让取得红外灯覆膜工艺技术的所有权利,并独家享有该项技术秘密的权利。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足额提供实施该项技术所需的特殊配方制作的涂料,并有权按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的规定对甲方配方技术的应用和处分进行限制。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其安装实施该项技术所需的设备、培训员工,直至乙方可以单独使用该工艺生产出合格产品,合格产品以封样为准。
4、乙方能正常实施该项技术后,应该向甲方指定的厂家定作该项技术产品,
定作量为每年10万只,期限为3年。如乙方定作量无法达到每年10万只,甲方有权就不足数额部分自行组织生产,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该项技术及配方。
5、乙方应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
6、乙方如对外转让该项技术,应将转让款中30%的金额分配给甲方。
六、技术资料的保密及提交: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提交红外灯覆膜工艺技术秘密的资料。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将配方资料封存,交由双方共同指定的单位保存。
七、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甲、 乙双方转让并实施技术后所生产的红外灯验收标准以封样为准。
八、后续改进的提供和分享:
甲方在转让红外灯覆膜工艺技术后可以对技术及配方进行改进。改进所获成果中工艺部分权利归乙方所有,配方部分权利归甲方所有,但该配方技术仍适用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规定。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如曾将红外灯覆膜工艺技术秘密转让,或许可第三方实施,或将该技术以任何形式公开,甲方应将转让费退还给乙方,并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本协议签订后,如甲方或甲方的工作人员将该项技术及实施技术所需的涂料配方转让、许可实施或以其他形式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应将乙方的转让费退还给甲方,并赔偿乙方违约金20万元。
3、甲方如不能使乙方形成实施该项技术的生产能力,应将乙方交付的转让费退还给甲方。
4、乙方如未按协议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费,或未将转让款的30%金额分配给甲方,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5、甲、乙双方如有违反协议中其它规定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发生争议,可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也可向乙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中实施技术所需涂料的定作或购销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另行签订合同确定。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所有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时间:
乙方:浦江柏臣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时间:
双齿辊破碎机技术协议书篇二
前言主要是说明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名称及营业地址,以及订立合同的背景目的。其中“鉴于”条款对与签订合同有关的背景情况作出说明,通常包括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缔约意图、目标、被许可技术的法律性质,以及其他不宜放在合同条款中叙述的内容。对于专有技术而言,首先需表述的是专有技术的所有权。在涉及到第三方拥有所有权的情况下,就必须明确其所有权及分许可权等。
专有技术,又称技术秘密,技术诀窍,是指具有一定价值的、可以利用的、为有限范围专家知道的、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和不作为工业产权取得任何形式保护的技术知识、经验、数据、方法或者以上对象的组合。具有实用性、机密性、历史性和可传授性或可转让性的特点。由于专有技术具有专利技术等其他工业产权不能具备的保密性的优点,所以在当前的国际技术贸易中占有主要地位。
而因为国际技术贸易历史尚不悠久,各国立法也不相同,所以对有些技术术语各国的理解可能不同,因此在国际技术合同中定义条款必不可少。专有技术许可合同也不例外地利用定义条款事对一些关键的,容易发生歧义的常用术语加以界定、解释。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的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一些关键术语加以解释,可繁可简。一般说来,专有技术许可合同中通常需加以定义的术语有:“合同产品”、“许可区域”、“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技术改进”、“合同生效日期”等等。
这是合同的中心,是合同的实质所在。这部分内容首先需明确所转让的技术对象,即确定合同的标的,其次要明确所转让技术的考核指标以及规定技术资料的内容,再次要明确授权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1)所授予的权利的种类即为销售权、制造权或其他权利。2)明确授权地域范围,如规定被许可方有权在亚洲地区销售等等。3)明确授权的性质。如该授权属于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亦或是普通许可。另外因专有技术许可还可分为可转让许可、不可转让许可和交叉许可,所以也有必要规定属于上述哪一种许可。
专有技术的计价方式与有形商品的计价方式不相同。实践中技术的价格一般是按照利润分成原理计算的,如国际上发展中国家公认的作价原则是“lslp原则”(售证方在受证方利润中的份额)其计算公式为:
售证方得到的费用支付
lslp(%)利润分成率=-------------------------×100%
受证方的利润
亦即:技术部价=受证方利润×lslp(%)
支付条款规定价金的支付条件和方式,包括支付货币、支付工具、支付银行、支付次数和时间等。
由于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的特点,其支付方式也有许多方式,国际上常用的主要有三种:1)一次总付(这种方式受证方风险太大)。2)按提成费支付(这种方式售证方受益较慢)。3)入门费与提成费结合支付方式(这种方式双方都可以接受,所以在当今国际技术贸易中也较为普遍)。而对于采用提成方式的,要注意在合同中约定提成期及支付提成费的期限。
交付技术资料是售证方的主要合同义务之一。这一条款通常有以下内容:1.技术资料的内容;2.技术资料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3.技术资料的风险转移;4.技术资料短缺或未能交付的处理办法,由于技术资料能否交付关系到合同目标能否实现,所以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受证方一定要注意明确这一条款。
这一条款的订立旨在规定所转让/许可的技术的任何一方所作出的改进的归属及互相许可使用。一般来说,技术的改进方自然拥有此技术的改进部分,否则就有不公平之嫌。而对于双方交换使用改进后的技术,也应以对等为原则。只有做如此合理及公平之规定,才能使双方都能致力于改变现有技术,使该技术具有更高的水平,产品具有更好的性能。
专有技术的泄密,不仅对售证方不利,对受证方来说,也可能是一种损失。一般来说,保密的义务方原是针对受证方的,当然,售证方也有一定义务,尤其在独占许可的情况下,规定售证方的保密义务就很必要。
订立保密条款主要包括保密义务的范围,保密的期限(我国法律规定,技术引进合同受方的保密义务一般不得超过合同期限),保密的方法和泄露技术内容的责任几个方面。
国际技术贸易中的限制性条款,又称“限制性商业惯例”,是指作为技术贸易的供方利用其技术或市场优势,强迫受让方在合同中接受一些不公平,或歧视性的内容的做法。为了避免技术贸易中双方当事人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各国一般都通过立法来禁止限制性条款。如发达国家多通过反垄断立法来制裁限制性条款,而发展中国家则通过对技术引进的专门立法来对抗限制性条款。因此在订立专有技术许可合同时,当事人尤其是我方需要了解有关国家的关于限制性条款的立法,以避免谈判中交易地位过
分悬殊导致出现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
我方当事人以及合同的外方当事人都要了解我国法律对限制性商业条款的规定。我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对此有专门规定,并且采取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态度。一方面列举了限制性条款是不合理的,一般不应订入合同,另一方面承认引进限制性条款在特定的情况下具有一定合理性,审批机关引以通过特殊批准给予认可。
总之,我方当事人要注意运用法律来增强自己的谈判地位,做到避免出现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
本条款应对考核的技术或产品考核的标准、方法、时间、地点、考核的人员组成、费用负担,以及结果的认定及处理等作出规定。在起草这一条款时要注意这一条款在合同签订之前确定下来,而不应留到合同生效后再定。
我国技术引进合同中的税收条款,一般按下列原则制订:我国与供方国家有协定的,按协定办理;没有协定的,在中国境外征收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由供方负担,在我国境内征收的税费,则依我国法律规定由供方、受方分别负担。在起草这一条款时,应注意不规定未经有关机关批准的税收减免,也不含有“包税条款”(亦即在受方国家境内发生的所有税务,由受方负担,而发生在受方国家境外的税务则由供方负担)。因这类条款违反我国有关税收的法律,所以如有这样规定的条款就是无效的条款。
双齿辊破碎机技术协议书篇三
许可人____________,是一家根据_________法律组建并存续的______________(许可人组织形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主要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与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是一家根据
a.许可人是一家全球大型_________产品制造商。
b.被许可人是
d.许可人同意按照有关部门法律和本协议条款的规定,向被许可人授予制造许可产品的许可证。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签署许可协议。双方特此协议如下:
1.定义和解释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者上下文另有所指,本协议的解释规则及本协议中使用的术语的含义见附录一。
2.授予许可
2.1许可的授予许可人特此授予被许可人由其本人实施、不可让与或转让给他人、不可分割的权利:
(a)于
2.2许可期限
第2.1(a)条项下授予的各项专利权许可的有效期自协议生效日或相关专利证书颁发或授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截止:
(a)相关专利权保护期届满;
(b)许可人有权授予许可的期限届满;或者
(c)根据本协议有关规定,本协议期限届满或者提前终止。
3.许可费
3.1入门费和提成费被许可人应当:
(a)向许可人支付_________美元(入门费);并且
(b)在协议期限内按照下列方式向许可人支付提成费,数额为净销售额的百分之_________。
3.2其他费用:被许可人应当就与本协议项下第三方软件的修订有关的技术资料、工具和信息的收集、拷贝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的复制支付额外的费用。被许可人应在许可人发出有关付款通知后六十(60)日内向许可人支付上述费用。
4.记录和支付
4.1许可费支付日期:许可人应在协议生效日起三十(30)日内向许可人支付入门费。
4.2提成费报告:在协议期限内,每半年(截止于每年6月30日或12月31日)结束后十五(15)日内,从截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提成支付期开始,许可人应大体上按照本协议附件_________中规定的格式,向被许可人就上一提成支付期发出一份提成费的书面报告(提成费报告)。提成费报告应由(被许可人的授权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予以确认。提成费报告中所载数额不得由于被许可人对其买方的付款义务进行宽限、没有或者不能从许可产品买方或任何其他人收取欠款而进行扣减。为确定提成费的数额,许可人会不时要求被许可人
4.4电汇提成费:根据许可人向被许可人不时发出的书面通知,被许可人应将本协议项下所有应付款项以电汇方式付至许可人的银行账户。
4.5税收支付:除对向许可人支付的款项中应付的税项代予扣缴外,被许可人应负责缴纳本协议签订与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收。被许可人向许可人支付本协议项下的款项时应从中代予扣缴有关的税务预提,并在三十(30)日之内向许可人
4.7支付不能:如果被许可人没有在相关到期日或之前支付(并且在到期之后仍然没有支付)提成费的任何部分或其他到期款项,许可人则没有义务向被许可人提交任何其他技术资料、技术改进或工具,或者继续
5.软件和固件
5.1操作软件许可:许可人特此授予被许可人使用操作软件的非排他性的权利,但是只能用于被许可产品且须遵守第5.4条的规定。许可人及其每一份第三方软件的各
5.3固件权利:对于固件,被许可人应根据有关法律和审慎的程序在该固件上表明版权标识和/或其他标志,告知被许可产品的买方及其他任何人,严格禁止对固件的复制、分拆或其他类似行为,以及许可人对该固件享有专有权等。
5.4被许可人自用产品:如果被许可人将协议产品或被许可产品用于自用,包括进行本协议允许或许可人另外书面批准的测试、培训或展示活动,被许可人在使用相关操作软件时,必须如同被许可产品的买方/分被许可人一样遵守分许可协议的规定。
5.5第三方软件许可授权:就操作软件中构成与之不可分离的、被许可人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第三方软件,如果许可人有该软件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的法定和协议权利,则应被许可人的申请,许可人应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专门用于本协议项下目的。进行分许可时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中包括以下条款和条件以及许可人合理要求的其他内容:
(a)被许可人应遵守许可人与每一第三方软件
5.6第三方软件许可请求:对于并非操作软件有机组成部分的第三方软件,如果被许可人不能及时获得,而许可人有将该软件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的法定或协议权利,则应被许可人的请求,许可人应遵从并按照第5.5条的规定合理考虑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
5.7第三方软件许可帮助:对于许可人没有法定或协议权利对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的第三方软件,许可人应当应被许可人的请求,进行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协助被许可人从第三方软件供应商处获得该第三方软件的相关许可,被许可人承担相应成本和费用支出。
5.8第三方软件修改:如果许可人对第三方软件进行了修改,许可人应在其法定或协议权利范围内将这种修改结果
6.技术资料和工具的交付
6.1许可人的交付:许可人应协议生效日后三十(30)日内开始向被许可人
6.3视为交付:被许可人应指定一名普通承运人并组织技术资料和工具的运送工作,费用由_____________支付。许可人在其厂房内向被许可人指定并安排的普通承运人提交技术资料和工具后,视为完成交付。
6.4被许可人对工具的使用:在任何情况下,许可人都没有任何义务就工具、操作软件或涉及第三方软件的任何技术资料或软件向被许可人
7.技术支持和培训
7.1许可人培训义务许可人应向被许可人
8.1许可人部件供应被许可人应按照部件供应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从许可人处购买许可人部件。
8.2第三方部件供应:被许可人应有权根据(经批准的条款)(被许可人和经批准的
8.4被许可人的义务尽管本协议可能有其他规定:
(a)被许可人应对本协议项下所有(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和)(分包商)(经批准的分包商)的行为承担完全责任,以确保本协议项下的要求得到遵守。
(b)应许可人的请求,被许可人应将其与(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以及)(分包商)(经批准的分包商)之间的协议权利转让给许可人。如果被许可人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主张其在与(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以及)(分包商)(经批准的分包商)之间的协议项下的权利,许可人有权采取法律或协议规定的所有措施,确保本协议规定得到履行并保护许可人的合法权利。
8.5被许可人披露技术资料:根据本协议上述规定,在采购第三方部件(以及就被许可产品的组件或元素进行分包)过程中,被许可人应有权将技术资料向该(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以及)(分包商)(经批准的分包商)进行披露。但是被许可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不对某一供应商披露技术资料的主要内容:
(b)对任何供应商只披露与其
(1)遵守不低于本协议项下被许可人承担的保密义务;
(2)遵守该部分技术资料的相关标准;
(3)对于获得的技术资料在任何时候只能用于制造和/或向被许可人
8.6被许可人的确认:被许可人确认并同意本第8条对于确保被许可产品的质量达到许可人的质量标准以及保护许可人技术资料的合法权利是合理必要的。
9.质量保证
9.1被许可人的质量保证:被许可人承认达到并保持许可人在制造中通常达到的高标准非常重要。以此为目标,被许可人承诺被许可产品的制造必须严格遵守:
(a)技术资料和相关制造程序;和
(b)技术规格。
9.2被许可人修改的通知:如果被许可人拟对制造被许可产品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程序和设备进行重大修改,应书面通知许可人。拟进行修改的书面通知应至少在拟进行改动的`日期前六十(60)天内
9.4修正被许可产品:如果许可人对上述检查不满意,许可人应将其检查意见书面通知被许可人,被许可人应在该书面通知发出后的六十(60)日内按照许可人的建议采取所有适当的修正措施以改进被许可产品的制造。
10.技术改进
10.1由许可人开发的技术改进
(a)在协议期限终止前,许可人对于其在制造协议产品中采用的任何技术加以改进(不论这种改进是否获得了专利),应提前(最长一年)通知被许可人。这种通知和建议应于许可人在自己的协议产品制造过程中开始使用该技术改进后的合理时间内做出,最长不超过(一年)。
(b)在遵守第10.1(c)条规定的前提下,被许可人应被授权使用并且许可人应将技术改进的有关技术资料提交给被许可人,被许可人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使用这种技术资料,专门用于被许可产品的制造。
(c)除非满足下列规定,许可人没有义务提交本第10.1条项下的技术资料,被许可人也无权使用这种技术改进:
(1)双方就实施计划和时间表达成一致;
(2)被许可人已经就许可人以前提交的技术资料成功的进行了被许可产品的制造;且
(3)被许可人已经获得并在经批准的设施中安装了全部制造设备以及其他事项和设施,或者己经在经批准的设施中采用了其他对于成功实施这种技术改进来说是必要的改动或改进。
10.2由被许可人开发的技术改进
(a)被许可人应将其开发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任何技术改进信息立刻披露给许可人。如果许可人经研究认为这种技术改进将提高被许可产品的技术性能和商业潜力,可以授权被许可人使用该授权技术改进制造被许可产品。在收到许可人发出的书面授权通知书前,被许可人不得使用任何被许可人开发的技术改进用于制造被许可产品。
(b)在收到许可人发出的授权通知书后,被许可人可以
(2)允许许可人的其他被许可人在全球范围内使用这种技术改进。
(c)被许可人有权以自己名义并承担费用就该开发的技术改进在其选择的任何国家申请专利,并且授予许可人非排他性、
(2)允许许可人的其他被许可人在全球范围内使用该专利。
(d)如果被许可人无论出于任何原因没有申请或保持第10.2(c)条规定的专利,应及时通知许可人,并应许可人请求,全权授予许可人以自己名义申请和保持该专利的权利,相关费用由许可人支付。在这种情况下,许可人放弃在专利有效期内对被许可人提起侵权之诉的任何权利。
11.被许可产品的销售与营销
11.1许可人采购被许可产品(许可人有权根据(产品供应协议)(和)(经销协议)的规定收购被许可产品。)
11.2被许可人销售被许可产品的权利:被许可人在第2条项下的出售被许可产品的权利包括将被许可产品中的硬件部分直接或者通过经销商或转售商出售或出租给买方的权利,以及按照第5.1条规定将操作软件分许可给被许可产品买方的权利。
11.3营销支持:应被许可人的请求,许可人可以自行决定按照另行达成的书面协议的条款向被许可人
11.5许可人在被许可人独占区域内的销售:根据产品供应协议,许可人不得在被许可人的独占区域内销售其制造的协议产品或者销售从被许可人处购买的被许可产品,但下列情形除外:
(a)在销售发生时,由于不可归责于许可人的原因,被许可人没有进行制造并且没有在要求的交付时间内交付订购的被许可产品;或者
(b)被许可人独占区域内的客户或任何相关部门对被许可产品的质量不予认可,或者要求得到许可人或其其他授权分包商制造的协议产品;或者
(c)被许可人向许可人书面通知或确认,其出于任何原因,不愿意向被许可人独占区域内的客户报价或者销售被许可产品。
12.商标
12.1无商标许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被理解为授予被许可人使用许可人的(商标名称)商标、其他任何商标或商号的权利。使用(商标名称)需另外签订许可协议。为避免歧义,本协议没有授予被许可人使用许可人商标的权利。
12.2对许可人商标的使用:许可人特此授权被许可人只能根据包装和标签规格在被许可产品上或有关情况下使用许可人的商标。被许可人不得在被许可产品、任何竞争性的产品或者被许可人或任何其他主体制造的产品上或在有关情况下使用许可人商标或容易造成混淆的类似商标。被许可人没有因本协议取得任何有关商标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在任何被许可产品上歪曲、遮掩或改变任何许可人商标。被许可人不得在被许可产品上放置被许可人或其在世界各地的关联机构所开发或使用的商标。
12.3被许可产品使用的字样:在本协议期限内,被许可人应在被许可产品的文书和广告中使用(许可人名称)授权许可字样或其相应外文翻译,并在被许可产品上固定载有上述字样的铭牌。如果被许可人没有遵守许可人
13.1禁止竞争性产品:被许可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制造、营销或者销售任何竞争性产品,不得发出要约或与他人达成协议(无论是书面协议还是口头协议)从事上述行为。
13.2许可人的竞争者:被许可人不得与许可人的竞争者就与被许可产品属于同一种类的其他产品的制造、营销或销售达成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
13.3对许可人权利无限制:在协议期限内,无论许可人在世界任何地方正在制造的现有产品是否构成本协议项下的竞争性产品,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解释为以任何形式对许可人上述产品的制造或营销的权利进行直接或间接限制。
14.商业行为政策
14.1禁止的开支或支出:许可人有一项商业政策,除了公开支付并足额记账的小额的社交礼仪以及约定俗成的合法的商业费用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客户的雇员或其他人
15.1许可人的补偿:就针对被许可人提起的,指控被许可人使用技术材料、操作软件或工具的行为侵犯了在
15.3赔偿的先决条件许可人履行本第15条下的赔偿义务有以下先决条件:
(a)被许可人应该将任何侵权指控及时通知许可人;
(b)被许可人应在处理该侵权指控过程中与许可人进行充分合作;
(c)被许可人应允许许可人对该侵权指控的辩护
双齿辊破碎机技术协议书篇四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关键技术(以下称“_________”或技术成果)系经过转让方长时间的开发和实际项目的应用,技术上已完全成熟并得到特种行业用户的肯定,且具有广大的市场前景:鉴于受让方在市场开拓方面的完整商务能力,为更好地将成果应用于社会和行业用户,转让方愿意将该项技术成果转让给受让方,且受让方同意接受该技术成果。现本协议双方经过详细磋商,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技术成果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第三代_________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子系统及_________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线性化放大器关键技术(以下称“_________”或技术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第三代_________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子系统及_________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线性化放大器关键技术的软件(组件)、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_________”后继开发技术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现有_________技术的后续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_________”关联技术成果及其后继开发技术成果是指:与现有_________技术有关的其他技术成果及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及在此基础上的后继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2.转让方于本协议生效日将本协议所涉技术成果独家转让与受让方。于该转让日起,受让方拥有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但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权益除外。
技术成果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技术成果的相关权利保护期内下列各项权利:
(1)使用权,即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技术成果的权利;
(2)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即许可他人以前项中规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技术成果的权利和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技术成果的权利;
(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
3.转让方应于本协议生效日将所转让的技术成果全部内容的详尽资料交付于受让方
(1)该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转让方提交的上述技术资料,应使本行业内具有普通技术水平的专业人员能够理解,并能够在此基础上对软件进行修改、维护和再开发。
(3)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交上述技术资料后,不得继续保留载有该软件任何实质部分的任何载体。
(4)该等资料应确保受让方能够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协议第1条所述的技术成果及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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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转让方声明并保证在本协议技术成果转让前
(1)所转让的技术成果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属于其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2)转让方有权转让本协议所涉之技术成果,且技术成果未存有抵押、质押或其它担保等情形;
(3)转让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并未将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许可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获得利益。
(4)除在本协议签订前已购得该技术成果的合法权利人外(如有)(以转让方提供给受让方的权利人名单为限),转让方并未将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许可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获得利益。
(5)转让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完整、正确、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5.转让方声明并保证在本协议技术成果转让后
(1)非经受让方书面同意,转让方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技术成果、授权他人使用技术成果、为他人非法使用技术成果提供任何条件。
(2)转让方应保证技术成果/著作的开发者和转让方及其具有雇佣关系的人员(以下合称雇员)和转让方的关联企业不使用、不许可他人使用技术成果、不为他人非法使用技术成果提供任何条件。如前述雇员或其关联企业有前列任何行为,转让方应就上述该等行为对受让方直接承担责任。
(3)转让方应就所转让的技术成果和技术成果使用者的有关情况以及其他与该技术成果市场有关的商业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上述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转让方雇员及/或关联企业。
6.受让方的承诺和保证
按本协议约定的转让金额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全额支付给转让方。
7.转让方应就_________的关联技术给予受让方优先选择权,在同等条件下,受让方有优先购买权。
8.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9.协议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全额转让费_________倍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违约方并应赔偿不足部分。
转让方未按第3条的要求向受让方提供资料,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改正;至改正之日止,每逾期一日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相当于全额转让费0.2‰的延期转让违
约金。
10.协议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除执行上述第9条之约定外,并应返还从协议对方取得的的财产
(1)转让方违反第4条任何一项;
(2)未能履行前述第3、6条之约定;
(3)发生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11.转让方应按受让方要求提供技术成果的技术培训、辅导等相关服务,直至受让方能够独立、正确地使用该技术成果。
12.因技术成果转让所需缴纳的有关费用,依法由各方承担。
13.本协议生效后,受让方基于本协议所涉之技术成果的后继开发、改进等技术成果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归受让方享有。
14.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提供之文件/资料作为本协议之附件,构成本协议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15.未尽事宜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16.因履行本协议而致之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7.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由协议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双齿辊破碎机技术协议书篇五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项目名称: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
第一条 协议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以下简称弱电项目)进行相关弱电系统的设计工作,并达成以下共识。
第二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
项目地址: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高度_____米,地下_____层,建筑智能化工程总投资约 __________元,计划开工日期 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服务内容
1.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提供项目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服务,具体设计内容包括:__________
第一阶段:__________规划设计咨询阶段
(1)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本项目建筑智能化的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并对建筑智能化提供品牌选择、功能定位、造价分析等方面理论依据。
(2) 乙方配合甲方其他建筑设备专业设计公司调整相应的智能化专业设计方案;并满足对空调、消防及低压配电等建筑专业提出的智能化技术要求。
(3) 乙方按甲方认可的需求分析及初步方案,进行图纸初步设计,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图例、主要设备材料表、系统图和原理图、平面图、大样图及室外设计图等。
(4) 乙方按初步设计图纸,完成设备选型和工程量清单以及项目弱电系统造价估算。
(5) 乙方依据需求分析及初步方案、初步设计图纸、设备材料选型及配置清单、造价估算,协助甲方(或甲方指定招标单位)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第二阶段:__________投标文件编制阶段
(1) 乙方依据甲方招标文件要求,协助甲方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包括系统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设备材料清单及报价,成本核算等;
(2)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编制商务标书;
(3) 工程报价:__________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乙方平台设备材料报价或按国家标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要求,提供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费用组价,提供弱电项目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成本核算和预算,成本核算和预算有效期为6个月。
第三阶段:__________项目实施阶段
(1)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弱电项目工程合同(主要是技术部分相关条款)以及招投标文件完成弱电项目的相关系统的深化设计,并提出专业咨询意见;
(2)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文件(如变更草图、变更指令等)修改原设计施工图,并据此完成竣工图的编制工作;
(3) 当甲方对乙方设计成果已审核完成并签订《设计成果确认函》后,如果发现施工图与实际施工中有较大出入,应以现场实际为准,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本项目实际涉及设计服务范围
3. 乙方原则上不提供现场设计服务,如甲方确有需要,乙方按以下标准另行计费:
4. 本项目约定乙方现场服务次数:
第四条 设计进度
1.设计成果所需要的时间
(1) 乙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核定设计时间如下:
(2) 甲方在购买设计服务产品时,需要了解上述时间表,初步判断上述时间能否满足项目设计要求。
(3) 上表约定所需设计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甲方已向乙方递交满足设计需求的全部资料时开始起计;
(4) 以上均为十万平米以下的标准建筑智能化系统技术服务所需时间,如甲方委托项目为超过十万平米及如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平安______________、大型数据中心等特种项目,设计时间按工作量评估决定设计成果交付时间。
2.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
(1) 本项目设计成果约定交付时间一览表:
(2) 若约定设计成果交付时间超出乙方核定时间,视同选择加急服务,甲方承诺按设计服务费总额的15%支付设计服务加急费,且加急服务设计成果所需要的时间亦不能小于乙方核定时间的50%;
(3) 由于甲方递交的设计资料缺损或无法满足设计要求,则约定自资料补充完整日起计算工作时间,如已约定交付时间,则按延迟提交资料时间顺延。
第五条 设计资料
1. 常规项目按设计内容不同需甲方提交的资料如下(包括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__________
(1) 常规智能化工程子系统:__________甲方须提供准确的建筑平面图纸,为了弱电点位设计的准确、美观,最好能有装修图纸及其他与本专业相关的图纸。
(2) 数据中心广场(机房建设工程):__________甲方须提供准确的建筑平面图纸、电气图纸,尽可能提供暖通图纸、给排水图纸、装修图纸及其他与本专业相关的图纸。
(3) 楼宇自控系统:__________甲方须提供准确的建筑平面图纸、电气图纸、暖通图纸、给排水图纸,尽可能提供装修图纸及其他与本专业相关的图纸。
(4) 音视频系统:__________甲方须提供准确的建筑平面图纸、电气图纸、装修图纸,尽可能提供暖通图纸、给排水图纸及其他与本专业相关的图纸;
2. 如项目属重大特种项目设计,如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平安______________、智能交通、大型数据中心等,不同设计阶段所需设计资料另行约定。
3. 本项目属 常规 设计项目,约定设计资料包括并不仅限于如下:_
第六条 双方职责
1.甲方的职责
(1) 甲方在签订按本协议前先行按乙方规定填制《设计项目评价表》 ,确定设计需求,并递交与设计需求对应的设计资料予乙方进行审核,甲方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2) 甲方对设计过程中乙方认为需要补充的设计资料,必须在接到乙方通知时及时予以补充;
(3) 甲方应及时审批并书面(或电子邮件)回复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如有设计修改,请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3个工作日内回复。
(4) 乙方的深化设计图纸在甲方实际施工中,如出现与实际图纸位置小范围不符合的情况下,中标施工单位应以现场实际环境进行设备及辅材配件的安装,并及时通报乙方报备竣工图设计。
(5) 当甲方对我们提交的设计成果满意后,应及时确认收货,并对乙方的服务做出相应的评价。
(6) 当甲方对乙方投标文件设计成果审核完成并签署《设计成果确认函》后,视为乙方设计服务完毕,乙方对投标结果(如是否中标、废标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7) 甲方对乙方完成的设计成果确保仅适用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工程,不得抄袭或修改后用于其他同类项目,并对设计成果承担保密责任。
2.乙方的职责
(1) 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适用性、经济性、合理性及时限负责。
(2) 如果乙方设计存在不符合甲方书面系统建设要求应及时修改,直至符合甲方书面系统建设要求为止。
(3) 乙方必须对其交付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国际、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4) 乙方对甲方项目有衔接其它专业设计单位的提供本专业的咨询及技术支持。
(5) 预算控制:__________乙方应做到所有设计方案经济合理,并做到计算基本准确,如甲方认为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经济上的超预算现象,有权向乙方提出质疑,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提供诸如计算书等技术资料,乙方应予合理解释并积极配合。在此必须特别说明的是:__________乙方所有的成本核算及预算有效期均为6个月。
(6) 乙方负责原定设计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设计,包括变更设计及补充设计。
(7) 乙方就甲方委托之设计任务必须承担保密责任,对项目信息、设计方案、造价成本预算等成果承担不得外泄之责任。
第七条 技术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1. 普通会员或vip超出核定次数后项目设计:__________
(1) 本次弱电智能化工程技术服务费用总计: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 )。其中:__________规划设计咨询阶段设计服务费为:__________ 元;投标文件编制阶段设计服务费为 元;项目实施阶段设计服务费为 元;
(2) 合同签订之后,在落实设计阶段设计前乙方必须支付该阶段设计服务费的80%;阶段余款在交付阶段设计成果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3) 根据甲方设计成果完成时间要求,需另外支付乙方加急服务费总计: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 ),并于阶段设计成果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4) 根据甲方需求,乙方需提供现场服务 人次,差旅费、住宿费发生时由甲方据实报销,现场服务费总计: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 ),并在实际提出现场服务需求日前3天按次支付完毕;
2. vip会员:__________
(1) 甲方为乙方vip 级会员,根据《会员服务协议》约定,本次项目设计为□专项工程设计服务□投标设计,将在《会员服务协议》对应的核定次数中予以扣除。
(2) 根据甲方设计成果完成时间要求,需另外支付乙方加急服务费总计: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 ),并于阶段设计成果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3) 根据甲方需求,乙方需提供现场服务 人次,差旅费、住宿费发生时由甲方据实报销,现场服务费总计: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 ),并在实际提出现场服务需求日前3天按次支付完毕;
第八条 设计成果交付
1. 乙方向甲方各阶段交付设计成果如下:
2. 设计成果交付给甲方后,甲方应在收到设计成果 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及时对乙方的技术服务进行评价确认。
3. 设计成果均为电子版,如甲方需要纸质装订成套的,则需提前通知乙方,另外须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资料打印、装订等费用。
第九条 知识产权
本协议中所述之知识产权是指由乙方为本项目编制的技术成果及相关资料,包括方案、图纸、设备材料表、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成本核算等文件(含电子版)的知识产权,本协议中所有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就本协议项目甲方和甲方指定的建设单位享有使用权。
第十条 保密条款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技术资料、管理资料、商务资料、知识产权等,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甲乙双方认可的来往电子邮件、传真、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文件等,均为本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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