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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篇一
规范各类工作记录的管理工作,确保工作记录的有效性。
适用于物业部管理服务工作中各种规定记录的管理工作。
1、公司品质部负责对各类记录的编制、编码、使用、保存进行审核和实施检查、监督。
2、各部门和记录的填写人员应遵守本规程关于记录控制的规定和要求。
1、记录的作用。
(1)证据的作用:为体系、过程、活动是否符合规定提供证据。
(2)分析的作用:为分析过程是否在受控状态提供分析的信息、数据和资料。
(3)追溯的作用:为追溯过程的实施和结果提供追溯。
2、记录的形式和来源。
(1)公司形成记录的形式有,但不限于:
a、质量体系文件规定、设计并要求填写的格式记录;
b、凡需填写、编制、绘制的'凭证、单据、台账、清单、签收单、计划、登记表、措施卡、卡片、证件、图表、报告等规定格式形成的记录。
(2)分供方提供的记录。
3、记录形成的要求。
(1)应使用规定的记录格式。
(2)应由规定的人填制。
(3)填写应及时、准确、完整、清晰。
(4)记录有要求时应按规定履行编制、审核、批准手续。
(1)记录由记录的名称和记录的编号及版本与标识予以识别。记录的编码和版本号执行《质量体系文件编码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相关规定。
(2)具有追溯作用的记录应编录应编制记录的编号(no)。
5、记录的收集。
(1)记录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收集:
a、记录填写、编制部门收集;
b、记录接收部门收集;
(2)记录收集时间:
a、连续收集;
b、按月、季、年集中收集。
6、记录的编目。
品质部负责编制公司及各部门使用的《工作记录清单》,按受控文件下发各部门,作为使用、形成质量记录的依据。《工作记录清单》应随记录的增删,表格的更改而更改,以保持其与实际的一致性。编目更改的实施执行《文件和资料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相应规定。
7、记录的查阅。
(1)记录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传递,以发挥记录的使用价值。
(2)合格要求在商定期内的工作记录可提供给接收服务或管理的住户或其代表查阅,具体实施执行《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相应规定并予以记录。
8、记录归档。
(1)下列性质的记录应予归档:
a、有关物业接管验收的记录;
b、有关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的记录;
c、有关质量策划――计划的记录;
d、有关质量体系文件发放审批,更改审批的记录;
e、有关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和职责权限规定的记录;
f、有关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记录;
g、有关火灾、重大治安事件的记录;
h、有关管理评审内部质量审核的记录;
i、有关不合格评审、纠正、预防措施的记录;
j、有关工作检查、评比的记录;
k、有关员工绩效考评的记录;
l、有关工作状态、设备档案的记录;
m、其他有必要作为原始凭证的记录。
(2)记录的形成、保管部门应按规定将应予归档的文件交档,详见《档案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3)归档文件应妥善保存。
9、记录的贮存。记录的贮存环境应有利于防止丢失、损坏、污染、虫食,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可使用性。
10、记录的保管。
(1)记录由形成人或形成部门负责保管。应予归档的记录在未归档前由规定的交归部门或人员负责保管。
(2)记录的保管人或部门,不得对所保管的记录作非授权的更改、复制、转借。
11、记录的处置。
(1)保管和归档超期的记录按《档案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相应规定进行位置。
(2)记录的保管部门和保存期限由提出记录要求的文件予以规定。
《质量记录清单》。
1、《质量体系文件编码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2、《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篇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0职责。
3.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生产记录进行控制。
4.0工作程序。
4.1.1生产记录。试验室根据要求设计记录样表。
4.1.2生产部负责将生产过程的各种生产数据进行记录在案。
4.2.1记录表格样本由公司统一制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修改表格内容,样表保存在办公室,空白表格可以由公司统一印制下发,也可以由使用部门依样表复制。
4.2.2各使用部门按受控表格样本使用记录表格。
4.3记录收集、归档4.3.1原始生产记录。
4.3.1.1原始生产记录必须认真、准确、及时、真实地反映生产结果。
4.3.1.3原始生产记录必须字迹清晰、整洁,不得随意涂改。如要涂改应在原错处划一杠,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数据,重要数据修改时必须要生产经理的签字。各项生产记录应分类分项按要求妥善保管。
4.3.2.1试验室原始记录、试验报告等必须分类建立台账并统一编号,相互衔接,一切原始数据不得随意涂改、更改,资料不准抽撤。
4.3.2.2试验资料应有专职人员管理,并随时整理,逐年归档,保存期限自竣工之日起不少于五年。
4.3.2.3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同时应签字完善,并加盖试验室专业公章。
4.7.1文件管理人员应对保管的记录通过采用编目、标签等办法,实现便于检索的目的。
4.7.2本公司内部需借阅记录,直接向记录保存部门借阅。外单位或个人(包括顾客)需借阅记录的,需经常务副总同意后,再向记录保存部门借阅,原则上记录不能带离保管地。特殊情况需经常务副总批准,记录保管人员负责按期收回。
4.9记录表格的填写。
各种记录应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做到及时、全面、准确、真实。
4.10记录表格的.更改。
根据记录的实际需要,可对不适用的记录表格予以更改。更改可由。
各部门提出,常务副总代表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更改。
4.8记录销毁。
对于超期的记录,由记录保存部门按保存期限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统一销毁。
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第七条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今)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邻水县幺滩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规定,搞好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领导下井带记录的项目(内容)包括:井下时间、地点、经过经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
2、《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必须由当班带领导自行填写,严禁他人代为填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3、每天由调度负责人对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按规定进行落实整改,严格执行“隐患闭合”管理。
4、领导下井带记录每旬由调度人员收集后,如实按相应的项目(内容)录入电脑,形成电子文档版《邻水县幺滩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姓名、下井时间及班次、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5、领导下井带班记录与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一一对应,由于录入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记录与档案不一致的,给予录入人员罚款100元。
6、调度人员每月末将打印的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妥善保管、纪检、组干、安检联合检查时,及时提供纸质档案。
7、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纸质文档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由调度负责人负责收集、装订、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8、安装有人员定位系统的单位系统主机严禁安装与人员定位系统无关的其它应用程序,确保有足够的存储空间,人员下井记录保存时音至少保证一年以上,严禁人为删除人员出入井信息,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200元罚款。
9、历年领导下井带班纸质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分管矿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时间段进行,上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得销毁,电子文档版在不影响内存空间的情况下,一律不得销毁。
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节工程概况第二节施工现场条件第三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说明。
第一节施工总平面图说明第二节施工总平面图第四章施工准备。
第一节施工现场准备第二节施工技术准备第五章施工布署及资源配备计划。
第一节部署原则第二节工程管理机构第三节现场管理。
第六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第一节施工测量第二节幕墙工程。
第三节雨棚、栏杆安装工程第四节天棚工程第五节门窗工程第七章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第一节施工进度计划第二节主要材料供应计划第八章交通组织与安全。
第一节安全目标。
第二节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第三节应急方案第九章有关技术保证措施。
第六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第七节施工各专业配合协调保证措施。
第十章不合格品的控制措施。
第一节职责第二节控制程序。
第三节严格对不合格品的评审第四节对不合格品的处置与验证第十一章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十四节施工作业材料和施工机械、机具安全管理第十五节现场作业基本安全条件。
第十二章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一节环境管理体系第二节环境保护措施。
第三节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第十四章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第一节民工工资保障目标第二节民工工资管理措施。
第六节工资支付第十六章工程成本控制措施。
第一节材料费的控制第二节人工费的控制第三节机械费的控制第十七章施工应急预案。
第一节目的第二节范围。
第十九章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
第二十章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一节工程回访第二节工程保修措施。
第一节目的。
1、为规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在内的管理体系运行中使用的各类文件实施有效控制,以确保各过程、环节/场所使用的文件具有统一性、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与体系运行相关的部门均使用有效的现行版本文件,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2、对安全记录档案进行有效控制,以证实符合规定要求,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
第二节范围。
1、包含了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使用、更改及作废等子过程。规定了各过程负责人的职责,适用于各过程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2、包括记录的填写、收集、保管、处置等子过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中形成的所有记录的控制。
第三节档案室工作职责。
1、档案室的工作职责。
(1)对本工程及各部门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负责全面领导。
(2)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3)主持制定本工程档案工作制度,并检查督促档案室制订工作计划,促进工作总结。
(4)组织制定本工程档案工作制度,并检查督促制度的贯彻执行。
(5)按照《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落实档案室,解决档案设备和必要的档案经费,配备适应工作的档案人员。
(6)负责过期档案材料销毁的审批工作。
(7)负责组织对档案人员履行档案工作职责的情况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本工程的档案工作制度。
(2)制订本工程档案工作计划、措施、制度,开展档案工作调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认真钻研档案专业知识和理论,积极写学术文章。
(3)形成的档案,进行科学的整理和保管。
(4)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鉴定工作,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提出存毁意见,并做好登记造册销毁工作。
(5)案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开展利用工作,热情为各方面服务。(6)检查、指导厂各部门开展档案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干部业务素质。
(7)按照《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8)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星系资源。积极为机关、社会提供优质服务。(9)工作调离时,办理好档案、资料的移交手续。(10)接受自身履行档案工作职责情况考核。
(11)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第四节程序。
1、确定文件种类。
(1)为便于文件管理,根据不同的管理方式将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外来文件、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规定和办法;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2、综合管理体系文件(1)方针、目标和指标;
(2)实现方针、目标和指标的策划;
(3)控制各业务过程的程序、规定、指导书、表格。
2、资料和记录。
(1)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各类分析/评价/统计数据;
2)特种设备及其附表的安全技术监察(检测)资料;
4)各类检查、教育培训、演习及其他活动记录;
5)专项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6)化学危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储存、使用防护指南;
7)危化品应建立一栏三卡(职业危害公告栏、毒物周知卡、安全操作卡、异常工况处置卡)。
8)设施的设计、运行技术资料;
9)供应商和承包商档案;
10)作业许可证等;
11)其他资料。
(2)提出文件的编制和修改需求。
1)所有人员都有提出编制和修改文件的`权利,但是必须向过程负责人提出申请。
2)过程负责人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3)指定编写人如需要编制或修改,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管理手册由生产部负责编制;部门各过程管理类文件(管理过程的程序、规定、表格)由过程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
(3)进行编写。
依据的文件或引用的文件g.相关记录:本文件涉及到的文件、表格和记录h.修改记录:本文件每次修改的主要概要的记录。
2)评审和审批。
文件评审。文件由编制人在文件原件编制人栏中签字,交部门主管审核同意,再送交相关部门主管审阅会签(由部门主管确定会签部门的数量),并由文件批准人应对文件进行仔细审核后,如果同意在批准栏签字;如果不同意将文件返回文件编写人(或部门),待修改完毕后再批准。
3)文件审批权限。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总目标、管理手册、管理评审计划及报告、最高管理层职责、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职责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过程管理文件(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由过程负责部门主管审核,安全生产负责人批准。
生产部发布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建立外发文件清单,该清单内容包括:文件名称、编号、版本、发放日期、数量、发至、接收人等。该文件清单在修改、增加/删减文件过程中应保持最新状态。。
各过程负责人将所编写的文件经授权批准人批准后,将书面文件及电子版文件一同送交生产部,生产部保存文件原件。
各部门需建立《文件控制清单》,在发布/修改文件的同时,文件与文件清单保持一致。
5)使用控制。
生产部组织负责更新管理体系有关文件,保证体系文件始终保持最新有效状态;每季度备份一次电子版文件。
管理体系相关的文件必须妥善保存;各部门负责保管本部门相关文件;不得在文件上乱涂画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文件更新。
1)文件更改时,由过程管理部门持原批准人批准的文件(原件一份、电子一份)、填写《文件更改通知单》,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后。同时更新《文件控制清单》。
2)生产部保存批准的文件原件。同时各部门下发的综合管理体系受控书面文件应立即回收并更新,填写《文件与回收记录》,防止作废文件非预期使用。
3)当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因组织结构、产品、工作流程、法律法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原文件编写单位负责组织对文件进行评审。如果需要进行修改,由原文件编写单位负责提出文件更改申请后组织对文件进行编写并按原文件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1、档案接受人对档案的接收、整理、移交过程负责。
2、接受零散档案材料进档案室,要认真审查、清点,做好登记,分类妥。
善保管,防止生虫,霉变或遗失。
3、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时督促档案形成单位对已进档案室的档案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做好记录,一旦收集齐全,及时进行整理。
4、档案整理结束,应由档案审查人对案卷逐一审查签字,以示整理合格。
5、档案接收人要对案卷进行审查,与移交书、移交目录核实无误后在移交书上签字,并办理移交手续。
6、档案移交前,要填写移交书、移交目录一式二份,交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移交入库的档案必须使用本馆统一制作的卷盒、卷皮、卷内目录、备考表等。
1、档案整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管理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计算。
机及软件操作技术。
2、档案整理须在档案室进行,不得将档案材料带出室外。其整理质量由档案接受人负责。
3、对移送整理的档案要做好登记,做好标识,存放有序,妥善保管,防止错装或漏装。对清理出的重复件不需归档的各类材料需在档案整理完毕时连同整理的档案交给委托人处理。
4、整理过程中,档案材料一般不能借出,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借出,需经委托人同意,并在借出登记表上记录、签字。
5、整理档案做好分卷正确,卷内材料排列有序,编号清楚,案卷题名正。
确,卷内目录无误,装订整齐美观,装具整洁。
6、档案整理完毕,先自行校核,再交委托人核查无误后签字。
7、保持整理室清洁、整齐、干燥、室内禁止吸烟,柜内不得存放食物。
8、爱护室内一切设备,下班要关好电器和门窗,发现不安全苗头要及时处理或报告。
1、本工程形成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3、配置适宜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和必要的设施。
4、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一个忌妒(或半年)对档案数量,
损坏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并做好扦插登记工作。
5、发现破损、变质、字迹褪变等情况,要及时进行抢救复制。
6、档案室不得堆放易燃、带腐蚀性物品和其它各种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坚持3—5天进行一次温湿度观测记载,在高温高湿季节采取降低库房温湿度,以延长档案寿命。
7、档案收进、移出要清点,严格交接手续,严防档案丢失。
(1)本单位现行档案,主要供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使用,对外提供利用,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
(2)查、借阅涉及机、绝密内容的案卷,需经本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查阅一般档案由档案员处理,凡借阅档案都应进行登记。
借阅档案时不得将档案轻借他人或带回家中。
(4)借出、归还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注销和检查等手续,如发现差错要及时追查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借出案卷一般不得超过七天。如需延长时间,需要补办延期手续。
(5)档案室工作人员要熟悉档案内容,了解各方面需要,改变工作作风,积极主动提供利用。
(6)做好利用情况登记,收集典型事例,开展利用效果分析,提高利用效率。
第八节档案工作保密。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档案保密工作制度、规定和划分好档案密级。
2、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无论是单位的还是个人的都不得出卖。
3、保守机密慎之又慎,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档案内容,不得在私人笔记本上记录档案机密,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档案机密,不得随意向亲友和无关人员提供档案。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档案工作人员出入档案室要注意关好门窗,上下班要检查档案室有无异常现象,节假日应加强值班制度。
5、鉴定销毁档案时,应造具清册,经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准后,至少二人一起进行销毁,不得随意当废纸出售。
6、负责文件更改内容等。
7、生产部职责:
(1)负责管理手册的编制。
(2)负责体系的认证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1、建立记录清单。
安环部制订安全记录台帐,使用统一表格。内容包括。记录名称、保管人、收集方法、保存年限、索引、介质、处置、类别等。
2、安全记录的使用。
按规定的项目填写,所有记录应及时、真实,字迹整洁、清楚,不得随意涂改,不能使用铅笔填写。
3、收集。
定期对安全记录进行收集并整理记录,放到指定的地点保存或交档案室存档。
4、储存、保护。
(1)记录可以是纸质或电子媒体,对于电子媒体形式的记录,必须保证所保存的记录不被非记录人员或计算机病毒干扰,应留有备份。
(2)记录保存要做到防潮、防火、防蛀虫鼠害、防止丢失、防磁等,同时还要做好标识。
(3)保存期限依据“安全记录台帐”中保存的期限规定。
5、处置。
记录保存人按照“安全记录台帐”中规定的处置要求在保存期满后进行处置,包括销毁或归档。
第十节档案鉴定销毁。
1、污水处理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是科学管理档案的必要环节,是一项严肃、认真、经常性的工作,要认真做好。
2、污水处理档案鉴定工作的内容是对污水处理档案价值的鉴定分析工作和对污水处理档案质量的鉴别核查工作,必须做好准确、科学。
3、污水处理档案鉴定组织包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两个部分。
鉴定领导小组由厂主管档案工作的行政领导、主管技术业务工作领导和档案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鉴定工作小组采取有关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污水处理档案工作人员三结合的方式,具体承担鉴定工作。
4、污水处理档案的鉴定基本原则,凡是在工作查考、科学研究、技术交流等工作中形成的具体长远利用价值的污水处理档案为定期保管,定期中分为30年和xx年管。
5、鉴定过程中,要认真填好档案鉴定书、写明鉴定小组的组成情况,鉴定的步骤与方法、鉴定书需有关人员签字。
6、对无保存价值或已过保管期限不需延期而剔除的污水处理档案,必须按档案资料销毁规定手续造册登记。
7、污水处理档案剔除销毁时,必须由档案部门指派专人销毁,销毁与销毁后需在清毁册上签字。
8、要认真做好污水处理档案鉴定后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有关的管理工具应相应修改调整,将鉴定中形成的材料组成工作卷,妥善保存。
第十一节档案工作奖惩。
为了使档案工作制度得以认真贯彻执行,增强职工的档案意识,促进档案工作的发展,根据《档案法》有关条款,特制定此办法。
1、如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予以表彰或奖励。
(1)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作出显著成绩的;
(2)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3)将重要或者珍贵档案捐献给国家的;
(4)同违反《档案法》和有关法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况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可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责令赔偿损失。
(3)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以及应当保密的档案;
(4)涂改、仿造档案的;
(5)领导失职和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篇六
为妥善保存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并规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标识、收集、编目、归档、贮存、保管和处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于各部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保存控制,也包括分供方的.原始记录。
1.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形式由使用部门根据自身的需要制定,经工程部长审核其可行性后,交厂务经理审批其是否能正式使用。
2.对于已超出保存期的原始记录,由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销毁,工程部有权检查其是否按规定实行。
3.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保管方式要便于存取和检索,保管设施应提供适宜的环境,以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
4.工程部规定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保存期。
5.各部门需查阅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时,需向厂务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再向相关记录的部门负责人借记录查阅,各部门做好查阅记录。
不得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上随便涂写。如记录时出现错误,在错误处划一杠,再填写正确数据,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涂写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保证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有效性。
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篇七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管好设备的基础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1、有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2、特种设备要有安全技术档案,并应逐台分别建档(一机一档),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特种设备使用证、注册登记表。
(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6)设备重大维修修、改造的有关技术文件;。
(7)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安全技术档案必须齐、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4、公司档案保管员负责保管和供应公司图纸、技术资料。
5、设备迁移或报废,其档案均随设备调拨,设备报废后,首先向质监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然后档案由公司档案保管员封存。
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篇八
一、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有记录,有完备的历史资料可查,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规范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以下资料要收集整理归档。
(一)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等文件。
(二)本公司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料。包括职工教育培训的时间、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数、培训部门、考核成绩、取得相关证件的记录和相应的凭证。
(三)本公司及属下厂和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等。
(四)公司按规定与从业人员签订的'有安全责任条款内容的劳动合同书。
(五)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专(兼)安全管理人员网络名单、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和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的通知及文件。
(六)企业为全部员工缴纳职工工伤保险凭据。
(七)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生产调度会议有关军垦全生产内容的记录和有关决议文件。
(八)安全生产的各项检查情况记录。
(九)每年安措项目及安措费使用计划书及其项目实施的有关文件和凭据。
(十)危险源(点)、事故隐患登记建档、评估、检查监控及采取整改措施、应急预案等有关记录、卡片和文件。
(十一)公司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发生事故后的事故分析、对上级的报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预防及整改措施等有关文件和记录。
三、档案材料要分门别类订装,编上目录,指定存放地点和专人保管,并有防潮、防腐、防蛀等措施,以便长期保存和查阅。
四、安全生产档案工作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安全部负责资料归案和管理,生产部、营销部、财务部、品质部、技术部等有关部门配合,把该归档的文件移交安全部整理归档。
五、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已有,损毁涂污,不按规定归档或不按期移交档案的,要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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