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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妇女儿童工作计划篇一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标本兼治,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建设***海南提供稳定的社会秩序,民政系统妇女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健全反对拐卖 妇女 儿童(以下简称反拐)工作协调、保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加强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建立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拐卖 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被拐卖 妇女儿童的身心伤害。
(二)战略措施。
1.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完善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反拐合作机制,保障本工作计划顺利实施。
2.采取政府投入、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资的`办法,为实施工作计划提供经费保障。
3.强化对拐卖拐骗流动人口、强迫流动人口劳动,以及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残疾人的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做好善后安置工作。
4.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全面治理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开展日常性反拐工作的同时,强化对重点地区的治理。
5.在挖掘现有机构和人员潜力基础上,加强反拐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
6.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意识,营造良好的反拐工作氛围。
7.建立全省反拐信息系统,为加强反拐工作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等。
8.加强省际合作,有效打击跨省拐卖 妇女儿童犯罪活动。
(一)建立反对拐卖 妇女儿童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计划《民政系统妇女工作计划》。
海南省反对拐卖 妇女儿童行动联席会议由以下部门和单位组成:省公安厅、省委宣传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发展与改革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省工商局、民航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省法制办公室、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省扶贫办公室、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
省公安厅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省公安厅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处,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处处长担任,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各市、县要根据各自实际建立相应的反拐工作机构。
(1)组织制定、实施、监督、评估《海南省反对拐卖 妇女儿童工作计划》,组织和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机构、跨省(市、区)的反拐工作。
(2)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的反拐工作。
(3)指导和督促各市、县的反拐工作。
(4)协调和推动反拐工作的省际合作。
(5)组织各市县、各有关部门总结和交流反拐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
(二)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
1.开展反拐工作所需的经费列入各有关部门的年度预算,由同级政府予以保障。
2.积极争取社会团体、公益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助,争取国际援助,多渠道募集资金。
(三)促进有关法规、规章的实施。
进一步完善我省相关反拐工作规章,促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效实施。
(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1.工作目标。
完善相关工作规章,加大反拐宣传、培训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教育力度,提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实施《海南省反对拐卖 妇女儿童工作计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创造良好的反拐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2.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
(1)完善相关工作规章,为加强预防、打击犯罪及被解救妇女儿童救助和康复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2)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反拐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提高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反拐和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3)在公安机关内部加强反拐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打击拐卖 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
(4)在全省拐卖 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和易被拐卖人群中,开展预防拐卖 妇女儿童犯罪的能力建设,尤其是提高妇女儿童的反拐意识、识别犯罪和自我保护能力。
(5)加强反拐工作经验交流、信息共享,积极推广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工作模式,推动反拐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民政妇女儿童工作计划篇二
(一)学前教育健康规范。一年来,教育局认真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实验园建设工作,申报课题、组织实施。配合市政协对全市四所幼儿园进行了深入调研,为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建言献策。开展“让科学育儿知识进入千家万户”为主题的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组织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会”、“幼儿园保育员培训会”、“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组织70多所幼儿园160余名幼儿教师进行了观摩交流,促进了保教质量的提高。严格、规范学前教育学籍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了《韩城市教育局规范幼儿园管理实施意见》,组织落实“就近入园、适龄入园、按区招生”等政策,规范幼儿园招生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普及高中教育。2014年秋季入学,市委、市政府做出了率先在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停招择校生、不收择校费的重要决策,教育局积极实施,加快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工作,普及了高中教育。
(一)广泛宣传,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全面实施
(二)科学规划,优化配置妇女儿童教育资源
二是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为解决我市城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我市启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认真落实“控辍保学”报告制度和专项督查制度,提高了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严格学籍管理,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规范学生有序流动,逐步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规定全市义务段班额不得超过50人。农村中小学校,实施小班化教学、个性化辅导。继续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行好指标到校、择优保送、特长单招等政策,千方百计巩固优秀生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解决了因农村学校因办学条件差而导致儿童失学问题。
三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市教育局先后召开了2014年全市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会议、成人教育工作会、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强化对职成教育的统筹管理,促进了职业、成人、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扎实实施“人人技能工程”,与市扶贫办联合开展了“雨露计划”培训168人,与陕西黄河矿业进行转岗培训52人。各成技校依靠科技引领、拓宽服务渠道、积极助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实施“阳光雨露计划”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加强对妇女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全市各成技校上半年共开展实用技术培训74期,培训农民5800余人次,完成劳动力转移4000余人,为新农村建设做出了贡献。
(三)突出重点,保障妇女儿童受教育权利
一是积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工作。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除杂费。将城市低保家庭、失地农民贫困家庭、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及孤残儿童全部纳入“两免一补”范围;完善落实对贫困生“两免一补”的政策;认真做好包括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在内的特殊教育学生的免费教育工作。
二是切实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问题。市教育局认真研究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情况和问题,探索建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保障机制,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加强社区、村组和家庭的沟通联系,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妥善解决了我市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三是惠民力度不断加大。截止秋季入学前,全市共拨付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万元,学前一年“一免一补”资金万元,惠及幼儿4109人。拨付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万元,“两免一补”政策得到全面落实。认真实施“扶贫助学”工程,落实中职助学补助资金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资金,共资助学生2934人。积极做好营养改善计划扩面工作,上半年全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投入资金800余万元,惠及学生两万余名。配合市慈善协会共举行爱心助学捐赠仪式7次,发放助学款万余元,惠及学生500余名。
1、农村学前教育质量有待提高。受现行政策体制的影响,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相对缓慢,农村幼儿园政府没有经费投入,办园条件差,幼师水平参差不齐,保教质量不高。
2、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由于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学生家长素质存在差异等原因致使农村办学条件相对比较简陋。儿童早期受教育率县城较高,农村较低。
3、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问题突出。广大农村农民到外地务工较多,绝大多数农民工子女在家乡就读。由于留守子女与父母长期分离,在生活、学习等方面都受到影响,尤其是亲情缺失和隔代教育,使得留守子女这一群体存在巨大的心理创伤,性格变得较为孤僻,对学习缺乏信心,行为缺少教养,容易产生厌学、逃学,给学校教育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1、一是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要一手抓质量、一手抓普惠,逐步扩大公办园比例,要加快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的进度和内部配套设施的配备。要继续做好幼儿园评估分类和省级示范园创建工作,落实幼儿就近入园工作,严格做好幼儿建档工作。组织开展了“幼儿园优秀教育案例”征集评选、幼儿教师专业技能评比展示活动,并对《指南》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知识测试和专项检查活动。要加强幼儿教师的培训、考核,强化日常管理,切实做到保教人员“专业化”、卫生防疫“常态化”、内部管理“精细化”,避免学前教育“小学化”,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2、进一步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率、巩固率的考核与评估力度,进一步完善“防流控辍”机制,建立层层落实“防流控辍”措施,确保每一名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大力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做好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依法保障特殊群体教育权利。
3、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孩子”和农民工子女教育教学管理。构建、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监护、教育体系,加强家庭教育,协调好学校、社会、家庭各方面联系,保障“留守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
4、进一步完善扶贫助学机制。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惠民政策,积极争取社会捐资助学,加大学生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贫困而失学。
5、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合格学校建设,统筹规划,稳步实施,积极争取资金投入,投资2622万元的新城第一幼儿园工程进展顺利,计划年底完工;新城幼儿园南楼建设项目现已投入使用。2014年学前教育推进项目建设中的芝阳镇西赵、昝村镇下甘谷等五所公办普惠园项目进展顺利。新城六小、桢州小学建设项目已列入市上城区学校建设计划。
6、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入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重视学生养成教育、法纪教育、理想教育、心里健康教育,认真落实阳光体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教学研究,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教师队伍管理体制和补充机制,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建立教师互动交流机制,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人才支撑。
民政妇女儿童工作计划篇三
本年度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__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__在天津考察工作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妇联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好团结服务、维护权益、服务群众三项基本职能,紧紧抓住妇联改革不放松,着力在政治引领、权益维护、妇女参与、家庭文明、自身建设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推进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1、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利用各种纪念日、节假日和宣传日,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提高妇女群众法律意识。
3、利用基层妇联的组织宣传作用,加强自尊和双拥意识,为双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过开展“平安和谐家庭”、“生态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力争取得更好地成绩。
加大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力度,不断扩展“巾帼建功”活动内涵,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妇女的就业培训工作。
围绕“三·八”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农村为重点继续开展宣传活动。
民政妇女儿童工作计划篇四
局妇委会在广大妇女干部群众当中开展了“迎市博、讲礼貌、树新风”主题目活动,在各级妇联的带动和倡导下,主要开展了“三爱、”四德“教育,教育女职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以切实的具体行动展现妇女的综合素质的提高,为我国的百年市博增光添彩。另外,我们还为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以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为载体,寓教于乐,用丰富的文化生活来到达逐步提升妇女素质的目的。一是利用“三八”妇女节,开展了座谈会。为单位女职工、家属开展了健康检查,并为他们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用心组织女职工参加建立省级礼貌城、环保模范城,号召广大女职工用心投身志愿者活动,开展了评选“女劳模”“礼貌家庭”活动,环卫工人宋正英被xx市评为20xx年的城市美容师,我们用身边的典型来感染、带动妇女,促进她们思想认识的提高。二是利用各种学习培训,加速推进妇女素质提高进程。开展了xx大、礼貌执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保障法》等培训。
在提高妇女自身素质,维护合法权益,倡导健康礼貌、向上、奋发的良好氛围前提下,我们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使妇女立足本职作贡献,社会地位明显提高,成为城管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受*几千年重男轻女的影响,妇女整体的社会地位、个人自信程度、社会参与热情,相对男人来说,仍然较低。因此,*工作仍然是今年工作的重点。我们坚决贯彻“热心、耐心、关心、爱心、尽心”等五心原则,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访者,妥善处理每一项纠纷,直到来访者满意为止。在具体的纠纷调处中,我们充分运用新《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广大妇女、儿童伸张正义,打击邪气,消除偏见。据不完全统计,全年没有一齐因接待而出现重复*,没有一齐恶劣案件发生,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妇联既是妇女的代言人,又是广大妇女的知心朋友,更是妇女姐妹工作和感情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女干部,如果不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就不能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更谈不上促进团结和维护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面。因此,我们妇联同志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二是工作吃苦,迎难而上,树立良好的妇女形象,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来影响全体妇女;三是以大局为重,以团结为重,以工作职责为重,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管好县城献计出力;四是当好妇女的守门人,做好妇女的贴心人,为难之际代表组织和人民伸出援助之手,动之以热情之心,今年妇联组织妇女用心参加了抗震救灾、扶贫帮困、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并为本系统126名女职工开展了健康检查,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开展了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活动。正是由于妇联扎实、认真、负责、务实的工作,本系统妇女工作一年一个新变化,一年一步大台阶。
借党支部换届选举之机,选配了新一届妇委会组织。虽然,我局妇联在一年的工作中,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与时代对妇联的要求,人民群众对妇联的期望,仍有很大距离,这些,我们必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克服困难,战胜自身不足,用更大的热情和工作斗志,去开创新的局面。
民政妇女儿童工作计划篇五
2.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全县女*24人,占,女*委员39人,占19%,均比xx年上升和4个百分点;县级党员领导班子中女性4人,占,比xx年上升个百分点,县级*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1人,占,与xx年持*;全县女干部3009人,占干部总数的,比xx年上升个百分点;村民委员会中女性比重为,比xx年增长个百分点。
3、妇女儿童与教育指标完成情况: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青壮年识字率达99%;几项指标均与xx年持*。
4、妇女儿童健康指标完成情况:婴儿死亡率为‰,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达,孕妇住院分娩率达,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孕产妇死亡率为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
5、妇女儿童与法律保护指标完成情况:青少年作案成员占全部作案人员比重xx年达,比xx年下降个百分点,刑事犯罪被害人中妇女儿童所占比重xx年达,比xx年下降个百分点。
(一)争取领导重视,建立健全妇儿工委领导机构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了推动两个规划顺利实施,县委、县*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层层建立领导机构。1993年元月,房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担任主任,分管文教卫工作的副*任常务副主任,县委办主任、县*办主任和县妇联*任副主任。妇儿工委下设办公室,由县妇联*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妇联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xx年12月,县*制定下发了《房县妇女(—xx年)发展规划》和《房县儿童(—xx年)发展规划》,将每年的万元妇儿工委专项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各乡镇、场也相应成立了由分管党务的副*担任组长,乡镇妇联*及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妇女儿童工作。xx年6月,县妇儿工委又成立了两个规划监测专家评估组和统计监测组。近四年来,县、乡两级的妇儿工委领导和成员虽经三次调整,但力量从未削弱,工作从未松懈,真正做到了*主导、领导挂帅、经费落实、专人负责、工作到位。
二是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解两个规划指标。
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制定实施以后,县妇儿工委统一协调,制定出两个规划的目标责任分解书,并以房妇儿工委1、2号文件分别下发至各乡镇及成员单位,同时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制定了检查评估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将规划目标列入本部门的量化目标考核中,制定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按年度达标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以保证规划目标的稳步推进和落实。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充分发挥联络、协调、服务、检查、督促作用,及时分析总结各项监测指标数据,每年的评估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为县委和*正确决策妇女儿童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民政妇女儿童工作计划篇六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标本兼治,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建设***海南提供稳定的社会秩序。
二、总体目标和战略措施
(一)总体目标。
健全反对拐卖妇女儿童(以下简称反拐)工作协调、保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加强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建立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身心伤害。
(二)战略措施。
1.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完善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反拐合作机制,保障本工作计划顺利实施。
2.采取政府投入、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资的办法,为实施工作计划提供经费保障。
3.强化对拐卖拐骗流动人口、强迫流动人口劳动,以及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残疾人的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做好善后安置工作。
4.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全面治理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开展日常性反拐工作的`同时,强化对重点地区的治理。
5.在挖掘现有机构和人员潜力基础上,加强反拐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
6.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意识,营造良好的反拐工作氛围。
7.建立全省反拐信息系统,为加强反拐工作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等。
8.加强省际合作,有效打击跨省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
三、组织机构和保障措施
(一)建立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海南省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联席会议由以下部门和单位组成:省公安厅、省委宣传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大棠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发展与改革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省工商局、民航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省法制办公室、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省扶贫办公室、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
省公安厅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省公安厅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处,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处处长担任,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各市、县要根据各自实际建立相应的反拐工作机构。
2.主要职能。
(1)组织制定、实施、监督、评估《海南省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计划》,组织和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机构、跨省(市、区)的反拐工作。
(2)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的反拐工作。
(3)指导和督促各市、县的反拐工作。
(4)协调和推动反拐工作的省际合作。
(5)组织各市县、各有关部门总结和交流反拐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
(二)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
1.开展反拐工作所需的经费列入各有关部门的年度预算,由同级政府予以保障。
2.积极争取社会团体、公益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助,争取国际援助,多渠道募集资金。
(三)促进有关法规、规章的实施。
进一步完善我省相关反拐工作规章,促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效实施。
四、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1.工作目标。
完善相关工作规章,加大反拐宣传、培训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教育力度,提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实施《海南省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计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创造良好的反拐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2.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
(1)完善相关工作规章,为加强预防、打击犯罪及被解救妇女儿童救助和康复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2)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反拐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提高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反拐和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3)在公安机关内部加强反拐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
(4)在全省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和易被拐卖人群中,开展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能力建设,尤其是提高妇女儿童的反拐意识、识别犯罪和自我保护能力。
(5)加强反拐工作经验交流、信息共享,积极推广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工作模式,推动反拐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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