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种思维的整理和归纳过程,通过它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在总结中,要注重词语的准确性和用语的规范性,使其更具说服力。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经验丰富的作者总结的范文,可以作为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新的思考角度,欢迎大家阅读并进行借鉴。
致家长文明出行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一年一度的暑假已经开始。大家在外出游玩的时候,除了要做好防疫防暑安全防护,还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在此,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向全省中小学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1、关注孩子出行安全,培养“守交规、懂常识、知危险、会避险”的良好习惯和行为能力。家长要常提醒安全注意事项,更要以身作则,做好榜样。
2、遵循“各行其道”,步行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天桥等过街设施,不要横穿马路或突然折返;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按灯停走,不要边走路边看手机或做其他事情;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电动平衡车等滑行工具;不在车道或交叉路口停留、玩耍。
3、驾乘汽车要规范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乘车时不将头、手伸出两侧窗外或车顶天窗;下车开门前,注意观察后方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后开门。
4、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靠右行驶,不超载、不逆行,不随意变道;严禁双手撒把或攀扶机动车,转弯时提前减速,不抢行猛拐。
5、车辆启动或倒车前,应注意观察、规避周边人员和障碍物。驾车或步行时,尽量远离水泥罐车、渣土车等大型车辆,避免进入“视线盲区”,引发交通事故。
6、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严禁驾驶机动车,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家长要履行好监护责任,切勿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资格的孩子驾驶。
7、假期出行不搭乘报废、无牌无证车辆或货运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小型载客汽车乘车人数并不区分大人或者孩子,实际载人超过行驶证核定人数都构成超员违法,切勿贪图一时方便,驾乘超员车辆。
8、夏季高温,密闭的车内空气不流通,温度极易升高,不能把孩子单独留在车内。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和家庭幸福,希望各位家长和孩子们在外出时,都能做到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们平安度假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祝愿广大家长朋友和孩子们假期愉快,阖家幸福!
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家长文明出行一封信篇二
亲爱的家长们:
当更多的汽车穿过城市,道路似乎更窄;当更多的时间花在路上,旅行不再方便;当空气被污染时,蓝天白云很难再出现。“这需要我们考虑改变我们的行为,重新思考我们的旅行方式。目前,临近年底,道路交通繁忙,再加上一些道路改造建设,安康市交通压力明显加大。为推动创建文明城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创造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建议:
第一,努力做绿色出行、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您主动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选择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形成“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的出行理念,尽可能减少摩托车、汽车的使用,将步行和骑行作为缓解交通压力、节能减排、环保、增强身体健康的有效行动。
二是努力做绿色出行、文明交通的宣传者。
建议大家积极向亲朋好友和周边人群宣传“绿色健康出行、文明和谐出行”的含义。健康环保出行方式的推广,将带动更多人自觉参与“绿色出行、文明出行”行动。人人都要努力做倡导绿色交通、文明交通、环保的宣传者、传播者和实践者。
自然、简单、简约、生态的生活正在回归,责任、节约已成为新的生活时尚。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守法文明交通,低碳环保绿色出行,为我们的出行更方便、交通更顺畅、环境更优美而共同努力!
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家长文明出行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各位家长:
又是一年开学季,又是一季幸福时,我们如约而至。
新学年新起点。新的学期,孕育着新的希望。值此秋季开学之际,我们向全区广大学生家长公开致信,衷心希望你们在关心孩子发展成长的同时,关注孩子出行安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履行好监护人责任,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努力做到:。
增强孩子交通安全观念,引导孩子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教育孩子:上下学及日常出行,不在马路上游玩、打闹;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做好孩子上下学及日常出行车辆服务保障,确保孩子乘坐车况良好、牌照齐全的车辆,坚决不坐无牌照、车况差、超员车辆和非标三四轮车、货运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不搭乘酒后司机所驾车辆。教育孩子:要等车辆完全停稳后,按先下后上的秩序有序上下车;乘车中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下车后,不突然横穿马路。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十二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请您务必履行好监护人责任,不要为孩子违规骑行提供便利,及时制止孩子违规驾车行为,从自身防范交通出行安全风险。
接送孩子上下学时,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及时督促指导孩子系好安全带,教育孩子下车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马路。接送学生车辆,不争道抢行、乱停乱放。在人员密集路段,车辆减速慢行、礼让行人。
学生家长要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以身作则,共做文明出行榜样。携孩子出行时,时刻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车辆行驶过程中,安全驾驶,增强孩子交通安全观念,降低孩子交通出行安全风险;文明驾驶,提高孩子交通文明意识,养成良好出行习惯。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孩子一生,关系家庭幸福,关系社会和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为孩子的平安出行、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写信人:xxx。
日期:xx年x月x日
致家长文明出行一封信篇四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您好!
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近年来,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损失。为营造和维护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自觉遵守: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牢固树立安全行驶的意识,增强交通法制观念,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以步行或骑自行车方式出行时,在路上要靠边走,不闯红灯,不乱穿道路。
3、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家长和学生一定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头部受伤,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4、家长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时严格遵守“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等规则。
5、驾驶汽车时自觉系好安全带,不乱停乱放,不闯红灯,不超速、超员、超载,喝酒后不开车。
尊敬的家长,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营造和维护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此致
敬礼!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家长文明出行一封信篇五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净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环境,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
1、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配合交警、学校、老师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不准扒乘行驶中的车辆;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边看书或追逐打闹。
2、请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讲究文明,注意安全,做孩子的榜样。
3、严禁乘坐无牌照、车况差、报废车辆、无保险、超员车辆、货运车、非国标电动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黑非法营运车辆(黑面的、黑的士)。
4、不让未满12周岁的子女自行骑车上下学;不让未满18周岁、未持有驾驶证的子女驾骑二三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
5、家长要做到:掌握交通安全知识,驾乘电动车戴头盔,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做好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育孩子见到交通肇事逃逸车要设法记住车牌号码和车辆特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祝愿您们全家平安、幸福!
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家长文明出行一封信篇六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将您的子女培养成才是我们始终如一的追求。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您及您的孩子同行,我们衷心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敬请您协助和引导孩子做好以下几点:
1.教育孩子乘坐公交车时,自觉做到文明乘车,有序上车,不拥挤、抢座、打闹,不随意与驾驶员闲谈、嬉戏,不将头、手伸出窗外等,确保乘车期间人身安全。不乘坐三无、拼装、非标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及车况较差的车辆;不坐超员、超载、超速等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车辆。
2.家长要为孩子选择安全有保障的上下学交通方式,特别要预防恶劣天气交通事故发生。为保障学生安全,严禁未满12周岁的儿童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驾驶电动车、机动车等。
3.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帮助孩子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逆行和并行,不翻越街道中间或两侧的护栏,不扒乘行驶中的车辆;走路要走人行道,注意交通信号,横穿马路要做到“一慢(减慢速度)二看(看交通信号灯)三通过”。
4.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临时停车上下学生时不得占压公交车道、公交站点、消防通道、人行横道、人行道(盲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家长接送学生时,务必在学校指定的接送地点,并将车辆有序停放,接送学生后尽快离开,不要长时间停留,以免影响正常交通。骑行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时,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家长和学生都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6.家长要倡导“文明用车、安全出行、文明礼让”,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倡导者和践行者;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切实负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为了您和孩子的幸福,为了他人的平安,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打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木兰县兆麟小学。
20xx年11月12日。
致家长文明出行一封信篇七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国务院将每年的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每年的12月2日,对于广大出行的民众而言,都是一个增加安全意识,增强幸福感的大日子。20xx年12月2日是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孩子的健康和安全不仅关系其自身的成长和发展,更关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近年来涉及学生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十分令人痛心。创设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让每一个孩子都健康快乐成长,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为进一步提高学生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希望您根据学校所处地理位置和交通环境的'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教育引导孩子“知荣明耻,文明出行”。上下学路上必须做到红灯停、绿灯行;横穿马路一定要左右看,走斑马线;骑车不带人;马路和人行道上不追逐打闹。
二、家长要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从自身做起,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右行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为孩子做出表率。
三、倡导绿色出行。家住学校周边的学生,鼓励步行上学;路途较远的学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上学。未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超过12周岁、未满16周岁,不准骑电动自行车。
四、不乘坐有安全隐患或无营运资质的机动车或电动三轮车。不乘坐车况不好的车,不要乘坐“黑的士”、“黑摩的”和无证无牌、手续不全、未入保险的车辆。
五、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大力支持交通管理部门和学校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
六、规范学生接送行为。家长在学校指定地点接送孩子上下学,请不要越过接送线;不要在学校周边乱停车,以免造成交通拥堵,主动维护好校园门前秩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七、家长正确引导。要时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孩子不在马路上追逐玩耍;不让孩子坐副驾驶,引导孩子坐儿童安全座椅,并以身作则系好安全带,不将孩子独自滞留在车内,以免发生突发事件,威胁到孩子的生命安全。
八、教育孩子加强自我保护。让孩子记住自己的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家庭电话、求救电话等,以备急需之用;教会孩子对于陌生人的搭讪坚决不予理踩,不轻信陌生人的求助和话语。
九、关注孩子外出。家长务必做到“四知”,即:一知孩子去向,二知孩子活动范围,三知孩子与谁结伴同行,四知孩子何时返家。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切实做到监护职责。
十、私家车接送学生,规范停车。请选择交通状况良好的位置停靠,缓解学校门前交通拥堵,避免学生伤害事故发生。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学校门前请不要随意调头。
2.学校门前的黄色网格(禁停标志)区域,请不要停车。
3.私家车主和孩子约定接送时间、地点,建议停靠定点的学生接送路段,孩子不必横穿马路,可以安全步行进出校门。
4.如遇冰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时,请家长尽量护送孩子上放学,天气寒冷,户外有时因衣帽、围巾、头盔等遮挡视线,因此,无论骑车还是行走,要注意躲避车辆。
5.请接送学生的家长不要将车辆开(骑)进学校门前,请您有秩序的在远离校门处停车,以免在学校门口造成拥堵;服从学校保卫、门卫的安排,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各位学生家长,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将安全放在首位。让我们共同提高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切实依法行使法律监护人的责任,发挥家庭教育的重要职责,教育孩子们重视安全,珍惜生命,为我们的学生、您的孩子安全、健康成长尽我们共同的一份力量。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请家长和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牢记于心。
xxx。
20xx年x月x日。
致家长文明出行一封信篇八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提高幼儿的自我防护意识,是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首要任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言传身教将伴随孩子一生。作为孩子监护人,家长们要切实履行起对孩子进行监护和教育提醒的责任,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昨天下午(约18:55),一辆中型卡车在倒车期间,正逢四十四中学放学,因行人缺乏安全意识,没有互相避让,发生交通事故,致学生及行人受伤。
今晨,我园立即召开安全专项会议,对现场进行勘察,并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措施,为保障家长及孩子的安全。特向家长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接送幼儿时不互相拥挤、不扎堆,要互相避让,务必确保孩子人身安全。
2、骑电动车的家长,一定给孩子佩戴头盔,在幼儿园西侧50米处,将电动车暂放在台阶上,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抱孩子下车。
3、按幼儿园所指引的安全通道,一米线处有序接送孩子。
4、请勿骑共享单车带孩子,提高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5、接送孩子时请勿让孩子骑滑板车和儿童自行车。
6、接送孩子环节,一定注意亲自紧拉孩子小手,引领孩子入园或离园。
此次交通安全事故又一次为我们拉响了安全的警笛。对此,请家长一定高度重视,将安全铭记于心,请与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保持一定距离。
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xxx。
20xx年x月x日。
致家长文明出行一封信篇九
亲爱的家长:。
您好!
幼儿安全事关国家未来和家庭幸福,随着各类车辆增多,交通拥堵程度和交通安全风险加大。
为保障幼儿上下学和出行安全,请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做好对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确保幼儿交通安全。
1、家长做到文明出行,为幼儿树立榜样;遵守最基本的交通规范;做到减速慢行,不急速变道和猛拐插队;礼让行人和其他车辆;严禁酒驾。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需要家长驾车接送幼儿的',家长按规定行止车辆,请勿违规停放,配合交警和学校的指挥、引导,共同维护校门口及周边秩序;家长拼私家车接送幼儿的,严禁超员;私自租用车辆隐患大,请勿自行租车接送幼儿。
4、需要统一接送的,要选择正规校车。不让幼儿乘坐农用车、三轮车、拼装车、报废车、其他无牌无证或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更不得乘坐此类车辆上下学。家长确需用三轮车、电动车接送的,只应接送自家幼儿,不宜同时接送其他幼儿。
5、请家长积极举报非法接送幼儿行为、校车超速超员行为。让我们互相配合,共同努力,保障幼儿安全健康快乐成长。
xxx。
20xx年x月x日。
致家长文明出行一封信篇十
您们好!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近期我区正在开展“美丽西宁·文明城区·清洁校园”暨师生文明素质提升行动,我们静雅小学也正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交通文明行”活动。我们在校园内利用主题班队会、黑板报、讲座等多种方式宣传交通安全。为确保学生的出行安全,请家长配合学校和交警部门,教育引导孩子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在此,我们倡议全校家长、学生做到以下几点:
1、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或靠路边行走。不要在道路两侧嬉戏、追逐或长时间逗留,不要突然横过道路。横过道路时,必须从人行横道及其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在通过人行横道时,也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加强自身安全防范。
2、横过马路时,请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乱穿马路、跨越隔离栏,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或人行横道的路口,应注意避让通行的车辆,在没有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安全通行。
3、乘坐公交车时能自觉排队、主动礼让。年满12周岁才能依法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在道路上骑车时注意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不要与机动车抢道,应在非机动车道或靠路边平稳行驶,不要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扶身并行或脱把骑车,更不要在路中心或机动车道上骑车。
4、家长要带头并教育自己的孩子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孩子上、放学;在校园周边行车注意减速慢行,接送孩子时即停即走,不影响交通畅通。不乘坐车况差、改装车座和超员、超载的车辆。
5、每一名小学生要自觉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学会自我保护,并劝告家长文明通行,不酒后驾驶、不超速、不违法超车、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时须戴好安全头盔。
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交通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设,文明的交通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倡导文明交通,告别交通陋习,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和实践者和守护者,让我们城市更通畅、更安全、更和谐,更加文明!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家长文明出行一封信篇十一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交通安全关系着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和谐幸福,让孩子们“平安出行、安全到家”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心愿。家长的行为举止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我们希望家长能以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自觉行动为孩子做出好的榜样。为此,希望您和您的孩子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随意横穿道路,不逆向行车,不乘坐超员、超速、拼装、无牌无证、低速货车、拖拉机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2.孩子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马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走路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走机动车道。
3.如有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驾驶者和乘坐者都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和乘坐车辆应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不酒后驾车。
4.按规定停放车辆,不要影响道路交通和他人出行。
5.到校接送孩子时注意减速慢行,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要将车辆停放在各个出入口;多为他人着想,接送孩子即停即走,尽量减少停留时间。
6.积极践行绿色出行,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减少摩托车、汽车的出行。
文明交通,安全出行。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携手共建平安、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家长文明出行一封信篇十二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一年一度的暑假已经开始。大家在外出游玩的时候,除了要做好防疫防暑安全防护,还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在此,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向全省中小学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1、关注孩子出行安全,培养“守交规、懂常识、知危险、会避险”的'良好习惯和行为能力。家长要常提醒安全注意事项,更要以身作则,做好榜样。
2、遵循“各行其道”,步行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天桥等过街设施,不要横穿马路或突然折返;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按灯停走,不要边走路边看手机或做其他事情;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电动平衡车等滑行工具;不在车道或交叉路口停留、玩耍。
3、驾乘汽车要规范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乘车时不将头、手伸出两侧窗外或车顶天窗;下车开门前,注意观察后方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后开门。
4、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靠右行驶,不超载、不逆行,不随意变道;严禁双手撒把或攀扶机动车,转弯时提前减速,不抢行猛拐。
5、车辆启动或倒车前,应注意观察、规避周边人员和障碍物。驾车或步行时,尽量远离水泥罐车、渣土车等大型车辆,避免进入“视线盲区”,引发交通事故。
6、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严禁驾驶机动车,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家长要履行好监护责任,切勿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资格的孩子驾驶。
7、假期出行不搭乘报废、无牌无证车辆或货运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小型载客汽车乘车人数并不区分大人或者孩子,实际载人超过行驶证核定人数都构成超员违法,切勿贪图一时方便,驾乘超员车辆。
8、夏季高温,密闭的车内空气不流通,温度极易升高,不能把孩子单独留在车内。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和家庭幸福,希望各位家长和孩子们在外出时,都能做到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们平安度假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祝愿广大家长朋友和孩子们假期愉快,阖家幸福!
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
20xx年7月23日。
致家长文明出行一封信篇十三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您好!
幼儿的交通安全离不开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和影响。家长是幼儿的监护人,是幼儿成长的第一位教师,更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为此,我们非常希望能得到您的配合,并履行以下责任:
一、请严格遵守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的法律规定,达到驾驶电动自行车法定年龄的幼儿,要佩戴安全头盔,不载人,不并行,在骑行过程中严禁打逗。
二、请教育孩子不乘坐报废车、无牌无证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及超员超载车辆。
三、请教育孩子步行时穿越公路不着急,不打闹嬉笑,要一让二看三通过。在通过十字路口时,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急着过,而是要确信无危险时才通过。
四、请接送幼儿的家长要注意行车安全,特别是上、放学到园接幼儿要注意校门口行车安全。任何车辆不许进入校园。
五、请教育孩子遇到突发情况要冷静,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我们不希望发生交通事故,但万一不幸遇到交通事故,在可能的情况下要记住车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以及周围认识的人,便于以后的处理。要及时打110报警电话争取尽快救治。
六、密切与学校、老师联系,如果发现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配合学校、公安交警部门对其加强管教。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也是全社会的财富。为了每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戮力同心,群策群力,通过家庭、学校和警方的密切配合,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保障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此致
敬礼!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家长文明出行一封信篇十四
全市各学校广大师生家长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孩子的生命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时一刻都不容忽视,孩子们的出行安全始终牵动着交警“蜀黍”的心。新学期开学在即,希望广大教师、家长在交通出行中以身作则,用文明守法的一言一行,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让平安出行伴随孩子健康成长。在此,丰镇市交管大队向全市各学校、幼儿园、师生、家长发出倡议。
一、同学们,我们要主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知危险、会避险”的能力,用知识和能力为我们的安全护航,并以我们的文明交通行为替文明城创建出一份力、添一份彩。
1.行走时。上放学,要遵守交通信号灯,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切勿翻越隔离栏;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要特别注意避让来往的机动车辆,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横过道路,切不可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在路上行走时,要靠右行走,切忌在路上低头玩手机、嬉闹、玩耍、游戏。
2.骑车时。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少年不得骑行电动车。骑自行车、电动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要靠右行驶,不抢道,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经过交叉路口时,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遵守交通信号,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音乐。同时,在路上骑车还应该时刻保持警惕,如果遇到大型货车或者公交汽车,一定要远离它们,做到不跟骑,不超车。要经常对车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
严禁搭乘电动三轮车;骑行、乘坐电动车均必须佩戴头盔。
3.乘车时。在公交车站等候时,要站在规定等候区内等候,不要随意玩耍,车辆停稳后有秩序排队上车。乘车时,有安全带的要系好安全带,不要随意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更不要在车内打闹嬉戏。下车时,要留意两边车辆,不要突然横穿道路,不要在道路上站立、追逐。横过道路时,要首先选择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通过,没有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的,要注意观察两侧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通过。切忌从停靠车辆车头突然横穿道路。
二、家长们,学校周围车流集中,特别是学生上学、放学时段,车辆集聚明显,给学生的安全出行带来极大隐患。你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担当起孩子安全出行的“守护神”,并以自己的文明举止做孩子的“示范者”、做文明城创建的贡献人。
其一,家长驾驶机动车接送子女时,要提前计划时间,合理安排出行路线,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正确使用安全带;经过学校周边道路时,一定要减速慢行,仔细观察道路周边是否有学生、行人通过,特别是行经人行横道时,更应提高警惕,停车让行,确认安全后通过。切忌在学校门口随意乱停车。
其二,开车接送子女下车的时候,尽量让子女从右侧车门下车。如果做到即停即走。遇到交通拥堵时,一定要克制浮躁情绪,文明驾驶,不要盲目超车,随意掉头、穿插、逆行,要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疏导。
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请做孩子的榜样,不酒后驾车,不超员超速驾车;要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接送孩子时,要自觉服从执勤交警及学校安保人员的指挥,不违规停放车辆,过马路走斑马线。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校园周边安全有序的交通秩序,一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xxx。
20xx年x月x日。
致家长文明出行一封信篇十五
亲爱的学生家长:
这是一封来自巩义市人民法院的公开信。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及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20xx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刑法修正案“醉驾”入刑。20xx至20xx年,“醉驾”类危险驾驶案件始终占据巩义刑事案件的一半左右,20xx年有619人次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处刑罚。
“醉驾”对社会、个人、家庭均有严重影响。醉酒驾驶者可能因被判处拘役而丧失自由,还要并处一到二万元罚金。如果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行为人还要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同时,刑事犯罪记录会对就业、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依照有关规定,受到刑事处罚的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已经录用的开除公职;不能从事律师、公证员、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等职业,已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被吊销证照或者开除公职;不得入伍;入党将受影响,党员受到刑事处罚开除党籍;不能担任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面临定期禁驾,甚至终身禁驾。如果父母正在服刑,孩子在考取需要政审的岗位时将受到重大影响。
不少人并不清楚何种行为构成“醉驾”。“醉驾”的车辆不仅限于四轮机动车,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包含在内;“醉驾”的路段也不限于市县内道路,乡镇公路、乡村道路也包含在内;校园、小区等社会不特定车辆可以通行的区域同样可以认定为“道路”;“醉驾”的方式不限于长途驾驶,醉酒挪车仍有可能构成“醉驾”。同时,因个人体质的`差异,前一天饮酒,第二天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仍有可能超过80mg/100ml,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
希望各位家长不要心存侥幸,醉酒驾驶的一步,可能会断送自己和孩子的很多出路。
信的最后,让我们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平安出行,文明驾驶,共创幸福文明典范城市。
巩义市人民法院。
20xx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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