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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书心得100字篇一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之后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之后,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之后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孔乙己读书心得100字篇二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孔乙己读书心得100字篇三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剩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经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并且他很善良,仅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终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终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景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并且瘦,已经不成样貌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头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述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应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样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最终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孔乙己读书心得100字篇四
鲁迅笔下的人物多是畸形的,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在体格上。尤其是在思想上。孔乙己则当仁不让了——自然不例外!
世态炎凉,回到现实社会中放眼观看,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远见卓识了。——某些人似乎生来就是被众人取笑的,直至死亡都不会得到哪怕没有任何毫无作用的怜悯了!
现实生活中,被人取笑的人非常的愤恨,漫骂取笑自己的人后却又转而取笑其他所谓“更值得取笑的人”,以此来填平心中的沟壑。转而复始,始而复燃,便也都是孔乙己了!于是乎,我们将鲁迅先生所万分鄙夷的精神发扬光大了!
由此便也想起了自己。我是不是孔乙己一类的人呢?
也许吧!我不否认自己会被别人嘲笑取乐,亦或是自我解嘲。可那又能怎样呢?我的心态是平衡的,我的内心是明净的!因为我坚信自己不是孔乙己。
因为我没有象他那样读书却做苟且之事,象他那样去卖弄自己的看似辉煌实则无稽的“高深学问”。我的所作所为无愧于世人,便也就无愧于自己了。
相反,我却为那些嘲笑我的人感到无奈!因为他们在忠贞不二的吞噬着自己的灵魂!他们在昧着良心嘲笑着本不应该被嘲笑的人或事。其实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经不起打击的!我鄙视他们!
我期待着众人都能够释然的活着,不挣太多名和利,为了自己而活着!我更期望那些被嘲笑到抬不起头来的人们能够坚持下去,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
对孔乙己语言的描写,一方面突出了孔乙己的性格,揭示了孔乙己的命运;一方面与其它的“暗线”(如长衫、脸色、挨打)互相照应,互相推进,成功地反映出一个社会的问题、弊病。我们不是孔乙己,我们无愧于世人。
孔乙己读书心得100字篇五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表达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xx。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非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方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提醒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孔乙己读书心得100字篇六
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
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
“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孔乙己读书心得100字篇七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力作,这是一篇充满悲凉意味的小说,这是一出充满笑声的悲剧。初读起来许多学生都觉得孔乙己这个人物很可笑,其实作品的意味很冷峻,很深沉。诚然孔乙己的本身是可笑的,但他塑造的形象却是可悲的,作者是要借用这一形象的塑造对封建科举制度和孔乙己生活的病态社会进行嘲笑与讽刺,因而“笑”是鲁迅用来塑造人物的一个手法。那么如何深刻、透彻地理解《孔乙己》这一小说的内涵,我认为应该抓住笑声中的悲剧,具体表现为笑声中的四“悲”:
一、悲惨的结局——笑声中凄凉地死去。
孔乙己一生贫困潦倒,好喝懒做,穿在众人面前的永远是一件“又脏又破的长衫”,说着别人听不懂也懒得理会的“之乎者也”,为了生存便免不了偷窃,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成为一个彻底的“废人”,断绝了一切生活来路,“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条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时近初冬,孔乙己衣不蔽体,受饥挨饿,最后一次在酒店出现,他的出现只能引起周围毫无同情心的人们鄙薄的笑声,他“在人们的说笑中”,窘迫地喝着酒,“坐着用这手慢慢地走去了”,至此再也没有在人们的视线中出现。在人们眼里,孔乙己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多余人”,即使他有一天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人们也不会去想他是否还活着,就是掌柜的提及,也只不过是惦念着孔乙己欠着他的那十九文钱。可悲呀,孔乙己的生命竟然不及那十九文钱。孔乙己只能在人们的笑声中凄凉地、孤独地死去,这真是他的悲剧。
二、悲哀的性格——笑声中的不觉醒。
孔乙己是一个受封建文化的毒害深至骨髓,被科举制度摧残得不轻的人。也正是这些因素,使孔乙己形成了迂腐不堪、好喝懒做、自命清高、自欺欺人的性格。他想成为科举制度的受益者,但始终不能如愿;又不肯面对现实,不屑用自己的劳力养活自己,认为这是低贱的。这种现实生活与思想意识的不相协调,就注定了他是一个悲剧人物。孔乙己的本身是可笑的,但他塑造的形象是可悲的。
中国几千来封建文化的积淀铸就了孔乙己的性格特征,热衷科举,读死书,死读书,不会营生,轻视劳动,不屑于与人民为伍,一心向上爬,爬不上去,只能跌入社会的最低层,而他却自视清高,以读书人自居,即使一副穷酸相,落魄相,也从未使他想过以劳动自食其力,不是有闲阶级而又与劳动人民隔离,铸成了他的特殊身份。更为可悲的是:孔乙己被封建科举制度从思想到身体都毒害成“废物”,可他始终相信和珍惜封建统治阶级的一套鬼话,甘愿成为人们的笑料,他一直到死都没有想到造成他悲剧的真正原因,更没想过反抗,他对于自身的痛苦只有掩饰,而没有痛恨,十足的奴相,这正是他性格中的悲剧。
孔乙己读书心得100字篇八
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脸色,皱纹夹伤痕。之乎者也,固执己见,落众人笑柄。当他穿一件好似十几年没洗过的破布长衫出现在店里柜台前,众人都提了精神,因为人人都可以捻起这个读书人的一点笑话作为谈资,这时连空气都变得快活起来。
他不过是没钱吃饭喝酒,不过是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不过是又跑去偷窃被人给打了,在那样混乱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环境里,这些算不得稀奇事儿,唯独他在众人笑里来,笑里走。穷人不笑穷人,人笑他穷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长衫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长衫,他不曾脱过,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对长衫情有独钟?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他硬是要将自己塞进社会的上流。他以为穿长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书也不能称作窃,至于伤,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卫高尚人格的标志。他既要做为人尊敬的读书人,又难以将生活过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长衫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活在泡沫般的梦境里。
幸运的是,他并不单纯是个穿长衫,同街头混混混为一谈的人,长衫也带给他为读书人的原则和善良。来店里,他从不赊账,间或没有现钱,他也会在小黑板上记一笔,不出一月便能还清。他教小孩子们认字,穷困潦倒的他买茴香豆,一颗一颗分给孩子们吃。咸亨酒店里,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钱的人,可是除了他,谁还给孩子们买茴香豆?当孩子们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时,他笑眯眯地拿起书读,一个和蔼的老头跃然纸上。或许是这身长衫,让他在面对孩子和学问时,释放出他压藏已久的责任与担当,重新唤醒他关怀天下的大情怀,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读书人。
孔乙己读书心得100字篇九
他是一个没有入学的学者。
他是个多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被黑暗势力压倒的孔乙己,被势利的麻木人群嘲笑,被和他一样暴虐阶级的成员嘲笑。掌柜的嘲笑他招揽顾客后,连十一二岁的孩子都瞧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他好酒好懒,但人品比别人好。他不欠钱,人很好。只有他会给孩子茴香豆。他是这样一个难以捉摸的人。
没有人愿意给他一点同情,关心他,给他一点温暖。即使腿最后断了,还是被很多看客嘲笑,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麻木和无情。
他太爱喝酒了,即使最后只剩下四便士,他也没有用来买米买药,或者在知道自己会被嘲讽挖苦的时候,用手“走”去喝一碗酒。当时他已经很可怕了:“他的脸又黑又瘦,还没有长得像;穿着破夹克,两腿盘绕,头下一个蒲团,肩上挂着一根草绳。”这种对外貌的描述越来越衬托出孔乙己的怜惜,但在熟悉的酒店里并没有给他任何温暖,反而被嘲讽挖苦,雪上加霜。店主对付这样的孔乙己还是会笑着说:“你还欠19块钱!”还追着他:“你不偷,怎么摔断腿?”人的麻木,在这一点上,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选择弃医从文。中国人如果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思想,即使治好了,也只会做无意义的宣传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终于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字唤醒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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