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总结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河南脱贫攻坚工作方式 河南省脱贫攻坚总结篇一
2.开展教育扶贫行动。精准认定资助学生资格,完善资助政策管理体系,实现贫困家庭学生教育保障和资助政策全覆盖,对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贫困学生做到应贷尽贷,确保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围绕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加快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条件,2018年投入亿元,新建、改扩建、维修义务教育学校5019所;2019年、2020年每年投入亿元,新建、改扩建、维修3096所。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招聘特岗教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其中2018年9000名,2019年、2020年每年8000名;免费为贫困地区培养小教全科师范生,其中2018年1648名,2019年、2020年每年1621名;培训乡村一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其中2018年14913人次,2019年、2020年每年14703人次;通过开展支教和教师交流等形式,每年组织2500名教师和支教人员到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支教,提高乡村教师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2018年投入亿元,建设教师周转宿舍3291套,2019—2020年继续加大投入,基本解决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和离家较远教师住宿问题。鼓励通过公益捐赠等方式,设立贫困地区优秀教师奖励基金,用于表彰长期扎根基层的优秀乡村教师。
3.开展扶贫助残行动。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贫困残疾人证办理在申领自愿的原则下应办尽办。对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鼓励地方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设立公益性岗位、集中托养等多种方式,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料或日间照料、邻里照护服务。推进因残致贫家庭更好地享受资产收益扶贫政策。采用多种形式,优先保障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服务和康复救助,2018—2020年分别帮扶1456名、1260名、1130名残疾儿童。实施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计划,2018—2020年分别帮扶43700名、8500名、4250名残疾人。实施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018—2020年分别完成35000户、18900户、16200户残疾家庭改造任务。
4.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行动。全面落实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和规范标准,科学选定搬迁安置点,加快工程审批建设进度,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健全完善复垦券制度,持续开展宅基地复垦交易。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好搬迁群众户口迁移、上学就医、社会保障、心理疏导等接续服务工作,引导搬迁群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尽快融入新环境新社区。强化易地扶贫搬迁督促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2018年底前,完成万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任务。2019年,实现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全部入住,推动工作重点逐步从工程建设向后续脱贫转变,引导安置区激活各类生产要素,加强产业配套、公共服务配套和就业安置。到2020年,完成“十三五”时期拆旧复垦任务,实现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搬迁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人就业,确保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
5.开展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完善危房认定标准和程序,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和对象信息的动态比对审核,精准认定危房改造对象,建立危房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改造一户、销档一户,全面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严格执行危房改造面积和资金补助标准,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支付给农户的资金要及时足额直接拨付到户。建立完善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制度。2018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6万户,实现33个拟摘帽县的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清零。2019年,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万户,实现14个拟摘帽县和所有贫困村的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清零。2020年,重点做好查漏补缺和收尾工作。
6.开展扶贫扶志行动。深入推进文化扶贫工作,积极组织创作脱贫攻坚题材文艺作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丰富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贫困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获得感。开展扶志教育活动,办好脱贫攻坚“农民夜校”,推进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建设,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建立对率先脱贫群众的正向激励机制,改进帮扶方式,更多采用劳务补助、生产奖补、以工代赈等措施,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推广“爱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实现社会爱心捐赠与贫困群众个性化需求的精准对接。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孝善敬老风尚,引导破除陈规陋习,加强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把扶贫领域诚信纳入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河南脱贫攻坚工作方式 河南省脱贫攻坚总结篇二
1.打好产业扶贫硬仗。把产业扶贫作为摘“穷帽”、拔“穷根”、实现长远发展的根本之策,摆在脱贫攻坚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贫困县扶贫成效考核和党政一把手离任审计。坚持长短结合、大小结合、引扶结合,统筹谋划扶贫产业发展,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林果、高效种养、乡村旅游、轻纺制造、特色加工、电子商务等脱贫产业,实现对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贫困人口产业帮扶全覆盖。
有序推进光伏扶贫。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衔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光伏扶贫的新政策、新要求,科学规划、稳步发展光伏扶贫项目,争取更多贫困群众享受光伏收益。
加快推进旅游扶贫。到2020年,全面完成“十百千万”旅游扶贫示范工程:形成十个旅游扶贫示范县,建成百个乡村旅游特色村,扶持千家旅游扶贫示范户,直接带动万名贫困人口脱贫,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旅游有机融合的新途径、新方式,基本形成以全域旅游为载体、乡村旅游特色村为重点、乡村旅游景区(点)为抓手、跨区域旅游线路为链接的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助推全省脱贫攻坚。其中,2018年,打造5个旅游扶贫示范县,在全省培育45个乡村旅游特色村,培训50名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干部,扶持旅游扶贫示范户400家,推出5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2019年,打造5个旅游扶贫示范县,培育55个乡村旅游特色村,扶持旅游扶贫示范户600家,培训60名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干部,把40个乡村旅游特色村打造成3a级旅游景区,推出10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加快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标准化的推广与实施,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明显提升。2020年,伏牛山、大别山、南太行等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较大改善,特色旅游产品体系初步形成,乡村旅游品牌得到深度推广,旅游综合效益持续提升,旅游扶贫成效逐步彰显。
加快推进科技扶贫。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从农村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农业科研教学单位长期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一线人员中招募一批特聘农技员,由县级政府聘为贫困村科技扶贫带头人,原则上每县不超过5名。组织实施科技^v^助力脱贫攻坚“十百千”工程,加大对贫困地区科技^v^选派力度。2018年,在全省贫困地区组建30个以上产业科技^v^服务团、53个科技^v^服务队,选派1000名以上省派科技^v^和1000名以上市派、县派科技^v^;为贫困地区培训10000名左右有文化、懂技术的乡村技术带头人、农村致富能手。组织实施100个县(市)创新引导计划、科技惠民计划、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工程等省级科技项目,提升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竞争力。新布局建设一批省级创新创业平台,推进项目、人才、平台、资金等要素向贫困地区集聚。2018年,建设53个科普传播示范基地;新建设50家以上院士工作站、省双创基地、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星创天地、省级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2019—2020年,进一步整合科技资源,持续加大科技扶贫力度,逐年增加科技^v^选派人数,新增人才、项目、平台、资金向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扩大科技项目、平台载体等在贫困地区的覆盖面。
2.打好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把鼓励创业、扶持产业、带动就业作为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的有效途径,动态完善全省劳动力信息台账,打造扶贫载体,建设扶贫基地,对全省农村贫困劳动力集中开展就业创业行动。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为贫困劳动力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不断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多方开发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支持扶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吸纳更多贫困人口就近就业。开展贫困家庭应往届“两后生”免费技工教育,每年对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至少开展1次免费职业培训,对接受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贫困学生推荐就业。选择与当地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特色专业,在贫困县开设职业教育“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班”,深化校企合作,加强对重点扶贫产业、龙头企业技术工人的培训,3年培训贫困劳动力万人以上。2018年,未脱贫建档立卡劳动力中,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力就业率达到80%,未转移就业、有培训意愿且符合受训条件的劳动力培训率达到80%以上。2019年,未脱贫建档立卡劳动力中,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力就业率及未转移就业、有培训意愿且符合受训条件的劳动力培训率均达到100%。大力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在外成功人士返乡下乡创业,对“返乡下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项目给予资金奖补,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把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贫困劳动力纳为培训对象,可申请每人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加快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
3.打好生态扶贫硬仗。加强生态护林员扶贫,中央转移支付的生态护林员资金足额用于护林管护费用,补助资金不低于上年标准,新增或调整天然林、公益林护林员岗位优先聘用贫困人口,到2020年,为贫困人口提供2万个护林员岗位,带动万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加强生态建设扶贫,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封山育林、国家储备林基地等林业重点项目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鼓励贫困人口就近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实现增收。探索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与生态建设、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工程和发展生态产业扶贫活动政策机制,支持贫困人口组建造林绿化专业队,到2020年,吸纳15万贫困人口参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林业生态补偿扶贫,新增或调整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优先保障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需求,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和省级以上公益林每年每亩补助15元;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及时足额落实每亩补助1600元。加强林业产业扶贫,进一步发挥林业龙头企业、林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大力发展优质林果、花卉苗木、木本油料、林下经济、森林旅游与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到2020年,带动6万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完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让保护生态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更多受益。
河南脱贫攻坚工作方式 河南省脱贫攻坚总结篇三
1.坚持现行标准,扎实有效推进。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确保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和基本居住条件,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脱贫质量,也不能擅自拔高标准、提不切实际的目标。
2.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质量。把“六个精准”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脱真贫、真脱贫,确保取得不含水分、实实在在的成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3.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攻坚重点。强化问题意识,及时发现解决制约脱贫攻坚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主攻方向,优化政策供给,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
4.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立自强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5.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衔接和工作统筹,重视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非贫困县、非贫困村发展,实现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良性互动。
6.坚持长短结合,巩固脱贫成果。正确处理实现贫困群众如期脱贫与稳定脱贫、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强贫困动态监测,防范化解风险,消除返贫隐患。
河南脱贫攻坚工作方式 河南省脱贫攻坚总结篇四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攻坚责任。坚持以脱贫攻坚工作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形成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具体抓、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围绕脱贫攻坚“四场硬仗”“六大行动”“四项工程”,建立专项工作指挥部,由省级领导牵头,相关行业部门和市县承担具体落实责任。省直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脱贫攻坚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举措,实化细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分解落实各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化细化脱贫具体举措,分解到年、落实到人。脱贫攻坚期内,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以及部门扶贫干部、定点扶贫干部要按政策规定保持稳定,贫困县党政正职保持稳定,对于工作不适应、不担当、长期打不开局面的干部,要按照组织程序及时调整。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强化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作为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大力整顿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以县为单位组织摸排,逐村分析研判,坚决撤换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重点从外出务工经商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本村致富能手中选配,本村没有合适人员的,从县乡机关公职人员中派任。加强脱贫攻坚基层一线力量,突出抓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级脱贫责任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强化脱贫攻坚责任,省市县三级逐级签订年度脱贫攻坚责任书,省直脱贫攻坚责任单位向省委、省政府签订责任书,每年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创新推进机制,提高工作实效。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脱贫攻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适时召开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议或分区域、分行业组织现场观摩活动。省辖市、贫困县党委和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贫困县党政正职每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实施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省委书记遍访贫困县,省辖市党委书记遍访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县(市、区)党委书记遍访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建立贫困退出调研评估机制,省级组织对所有未脱贫摘帽贫困县每年开展预评估,找准差距短板,明确努力方向重点;各市县负责对未脱贫的贫困村、贫困户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增强工作针对性。建立完善季度会商制度,定期对拟脱贫摘帽贫困县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建立专家咨询机制,提高脱贫攻坚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建立以暗访为主的督查巡查机制,每季度针对存在问题开展一次督查巡查,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省直脱贫攻坚责任单位调度会,对重要工作及时调度安排。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和问题发现信息反馈机制,加强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和全省扶贫系统公共服务热线管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受理解决贫困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提高脱贫攻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三)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要素保障。按照省级资金增幅不低于中央资金增幅、省级财政资金不低于中央资金40%的要求,足额筹措安排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各地根据脱贫攻坚需要,加大新增政府债券投入力度,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2018—2020年在分配省对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时,分别安排10亿元、12亿元、14亿元专项用于贫困县和大别山革命老区县财力补助。进一步加强资金整合,完善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赋予贫困县更充分的资源配置权,确保整合资金围绕脱贫攻坚精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发挥央企河南扶贫基金、农民工返乡创业基金、农业综合开发基金、现代农业发展基金作用,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资力度,吸引各方资本参与脱贫攻坚。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落实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旬报制度,在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专项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资金年度支出进度分别达到92%、80%以上。建立健全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落实公告公示制度,中央、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和专项检查,对贫困县每年审计一次,对非贫困县3年内轮审一遍,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支持贫困县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挖掘土地优化利用脱贫的潜力。贫困县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条件的,按规定及时审查批复。贫困县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节余指标,允许在省域内调剂使用。贫困县符合条件的补充和改造耕地项目,优先用于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用于支持脱贫攻坚。优先安排贫困县土地整治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指导和督促贫困县完善县级土地整治规划。深入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支持计划,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力度。
(四)转变工作作风,严格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促进扶贫领域作风明显好转。加快全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推广应用,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银行、农村低保、残疾人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和会议文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注重发现并解决问题,力戒“走过场”。改进督查考核方式,完善工作推进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脱贫攻坚工作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扶贫等部门按照职能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v^监督作用。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全覆盖,聚焦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帮扶成效开展定向监察或执纪监督,重点解决蚁贪蝇腐、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对涉贫作风问题频发的地方和部门,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五)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攻坚能力。制定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方案,采用专家授课、案例教学、现场观摩、举办“扶贫大讲堂”等多种方式,加强日常性培训,着力培养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干部队伍。对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点提高思想认识,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掌握精准脱贫方法论,提升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能力。对基层干部,重点提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际工作能力。加大对贫困村干部培训力度,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一次。省级对各省辖市党政分管副职和扶贫办主任、贫困人口超过1000人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和扶贫办主任进行轮训;各市县分级对县、乡、村扶贫干部进行培训。脱贫攻坚期内,对扶贫领域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全覆盖。
(六)强化政策落实,提高脱贫质量。树牢精准理念,落实精准要求,推动中央和省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加强扶贫政策宣传解读,让贫困群众听得懂、记得住,让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执行到位,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保障贫困人口基本水平的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解决最底线需求,避免对贫困户造成“福利陷阱”,防止产生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待遇的“悬崖效应”,留下后遗症。严把退出关口,对退出贫困人口逐户销号、脱贫到人,坚决防止数字脱贫、算账脱贫、指标脱贫;对退出贫困县加强评估考核,严格标准程序,确保结果真实可信、群众认可。注重贫困群众合理意愿和利益关切,因地制宜拿出更多实招硬招,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七)严格考核奖惩,完善激励机制。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每年开展省辖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市县党政正职履行脱贫攻坚责任考评、省直部门和中央驻豫单位脱贫攻坚责任考核工作。改进对省辖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方式,缩小范围,简化程序,精简内容,重点评估“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提高考核评估质量和水平。改进省市两级对县及县以下扶贫工作考核,原则上每年对县的考核不超过2次,加强对县委书记的工作考核,注重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未经省里批准,市级以下不得开展第三方评估。修订完善扶贫工作考核评估指标和贫困县验收指标,对超出“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指标,予以剔除或不作为硬性指标,取消行业部门与扶贫无关的搭车任务。坚持年度集中考核和平时工作情况相结合,兼顾脱贫成果巩固情况,不搞“一考定终身”。建立常态化的市县领导约谈机制,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约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对完成年度脱贫任务且考核等次为“好”的市县、省直单位和定点扶贫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年度脱贫任务或者考核等次为“差”的市县、省直单位和定点扶贫单位,第一年进行约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年内不能提拔重用;连续两年完不成年度脱贫任务或者考核等次为“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地方和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处理。加强对脱贫一线干部的关爱激励,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如期完成任务且表现突出的贫困县党政正职应予以重用,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注重提拔使用。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县乡干部要落实好津补贴、周转房等政策,改善工作条件。对在脱贫攻坚中因公牺牲的干部和基层党员的家属及时给予抚恤,长期帮扶慰问。
(九)巩固脱贫成果,构建长效机制。脱贫攻坚期内扶贫政策保持稳定,对已脱贫人口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对已脱贫县联系领导不变、支持力度不减、帮扶队伍不撤。适时组织开展脱贫成效“回头看”,指导帮助已脱贫县、脱贫村和脱贫人口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完善建档立卡,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将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人口、贫困村按时退出。高度关注返贫问题,对已脱贫人口加强跟踪监测管理,确保稳定脱贫。认真配合做好2020—2021年初国家对脱贫摘帽县的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全面了解贫困人口脱贫实现情况。提高工作前瞻性、科学性,针对脱贫攻坚中可能出现的产业扶贫市场风险、扶贫小额贷款还贷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社会风险等各类风险,加强分析预判,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处置。做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研究制定已脱贫县巩固提升的具体政策措施。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地区乡村振兴主要任务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要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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