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伤证人证明工伤旁证人证明需要承包方篇一
我与xx一案,有证人xx等xx人可证明案件事实,特申请贵院通知上述证人如期出庭作证,以证明本案的案件事实情况,便于本案的公正审理。
此致
申请人:
年月日
附:(证人名单)
证明事项:
证明事项:
证明事项:
工伤证人证明工伤旁证人证明需要承包方篇二
(一)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但无证据予以推翻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二)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且有足够证据予以推翻的或提出异议的理由正确,证言有明显不实或不符合常理的,应确认该证言无效。
(三)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且无其他证据印证,应综合全案情况确认其证明力。
(四)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但其受作证能力的限制,应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如无矛盾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五)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对方当事人提出其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但无相应证据推翻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工伤证人证明工伤旁证人证明需要承包方篇三
工伤认定须提交资料:
1、本人自述事故经过。
2、1-2人的旁证材料,旁证材料写好后,由申报企业注明旁证人身份并加盖公章。
3、原始病历和医疗诊断证明并复印(原件核对后退回)。
4、当月考勤资料(盖章)。
5、职业病认定工伤须提供病者的职业病防治所(疾控中心)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以及人事档案。
6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住址:
证人须知:
一、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二、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四、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五、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
七、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
八、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证人作证前请仔细阅读以上规定并签字:
证明内容: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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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证人证明工伤旁证人证明需要承包方篇四
申请人:汪某某,男,1969年5月9日生,汉族,无业,住南京市xxxxx。
被申请人: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刁xx,职务:局长。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宁劳社工认字(20xx)第0750号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并确认申请人于20xx年9月27日发生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
事实与理由:
一、该工伤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申请人在事故发生时就职于南京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厨师长一职,此一、二审法院判决书业已认定。而被申请人将申请人职业定为生产运输工人,此为认定事实错误。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书认定的案情为:在工作休息期间,因个人原因滑倒受伤。此与实际事实不符。实际情况是:申请人身为厨师,他的工作职责就是为学校师生提供饮食,因此,别人休息的时候正是他们工作的时间。事故发生当天,大概在8点多,学生早餐时间也接近尾声。申请人看食堂就餐人员不多了,也不太繁忙了,因申请人自己尚未吃早饭,就准备乘这段空闲时间抓紧弄点吃的。就在申请人从食堂窗口拿好饭菜转身离开时,因食堂地面有积水,不小心滑倒受伤。而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吃饭时间为个人休息时间,对此申请人不服。吃饭、上厕所为一个人最根本的本能需求,不应将此时间段定为工作休息时间,况且吃饭也是为了上午的工作需要做准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的此种情况应认定为工伤。
在一、二审诉讼阶段,南京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否认与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且不承认申请人在南京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的江苏警官学院二食堂从事厨师一职。为了证明其主张,南京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2份经律师调查取证的书面证言。一份为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食堂一员工的证言,一份为南广学院门卫的证言,2份证言均证明申请人20xx年8月至10月在南广学院工作。另外,南京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二审阶段申请了一证人出庭作证,且此证人与xx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珍有亲属关系。此证人出庭作证,否认申请人20xx年9月份在南京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且其称并不认识申请人。但,事后事实证明,申请人20xx年9月份在南京xx公司工作与其存在劳动关系。因此,申请人认为,南京xx公司在一、二审诉讼阶段向法院提供了虚假的证人证言。此次工伤认定阶段,南京xx公司又向被申请人提供了证人证言,且证人均与xx公司法定代表人存有利害关系,故申请人认为xx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不足采信。而被申请人却单方采信了xx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而认定申请人所受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
现申请人对该工伤认定不服,特依法向贵局提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申请人:
20xx年月日
工伤证人证明工伤旁证人证明需要承包方篇五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住址:
证人须知:
一、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二、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四、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五、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
七、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
证明人:
日期:
工伤证人证明工伤旁证人证明需要承包方篇六
一、参加劳动部门工伤保险的职工
1、 发生事故后,由企业写好工伤认定申请书或工伤事故报告(写明参保职工的姓名、工种、年龄、事故发生日期、事故地点以及事故经过)
加盖公章后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上交区劳动部门工伤认定办公室进行备案,若企业没有在规定时限内为参保职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2、待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之后,填写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企业盖章后,每逢星期一下午到鄞州区人民医院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3、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之后,拿鉴定表到区劳动部门工伤认定办公室盖章,然后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办理报销等其他手续。
二、未参加劳动部门工伤保险的职工
1、发生事故后,若企业对工伤事实没有异议的,职工可到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的镇劳动和社会事务服务站进行调解处理,并在镇处理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伤残鉴定等。
2、 发生事故后,若企业对工伤事实有异议的,受伤职工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区劳动部门工伤认定办公室进行工伤认定,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受伤职工提供相关材料,劳动部门若受理该申请后,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工伤认定以后,由劳动部门盖章去鄞州区人民医院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以后,可由受伤职工选择去企业所在地的镇劳动和社会事务服务站进行调解处理或者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伤证人证明工伤旁证人证明需要承包方篇七
董事长负责全面领导公司工伤管理工作。
现场总指挥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监督和指导工伤管
理工作。
各部门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工伤管理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办理工伤事故认定和鉴定 。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工伤事故率。
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各部门提供的工伤认定相关资料,按规定给予办理报销手续。
各部门不得瞒报虚报工伤事故,控制并降低工伤事故率,积极配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及领导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
5.工伤事故认定范围
.下列情形之一,认定为工伤:
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工作的;
在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在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上事故下落不明的;
5. 2下列情形之一,视同工伤:
5.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5.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5. 3下列情形之一,不认定为工伤:
5.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5. 醉酒导致伤亡的。
5. 自残或者自杀的。
5. 公司明令禁止而造成伤亡的。
6. 工伤治疗及申报程序
事故人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卡或病历卡复印件;
医疗发票、用药清单、诊断证明、门诊病历、住院档案、出院证明、ct报告单等一切医院开具的资料。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 “出差申批表”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
8、工伤事故报销管理
凡本公司已参险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保险公司承担应承担的部分,剩余部 分由公司承担。
未来得及参险员工,工伤医疗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因个人原因未参险或拒不参险员工,公司不承担所有医疗费用。
工伤医药费报销后,需要再次住院治疗的,必须提供医院证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否则不予报销医药费。
9、医疗补偿标准及工资待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有事故隐患,生产作业条件恶劣,拖延不改,造成伤亡事故的;
违反安全制度或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因不正确穿带劳动保护用品等造成伤亡事故的;
发现有伤亡事故险情,不立即报告,造成伤亡事故的;
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有关人员从重处罚:
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
在事故调查中,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弄虚作假,嫁祸于人的;
事故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扩大的;
事故发生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袒护、包庇事故责任人
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综上所述,如果有单位签字和盖章的证明书,就可以基本认定为工伤。如果将在工作中所受到的伤害认定为工伤,将会给劳动者省下大部分的支出,这对于劳动者是十分有利的。当然,工伤的认定也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更多关于工伤的法律知识,您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的律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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