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文件,用于明确双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如何进行后续合同的修订和解释,以适应市场变化和需求变动?下面是一份典型合同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借贷款合同篇一
5.1本。
合同。
项下借款利息的计收方式为按月结息,每月的日为结息日,结息日之次日为付息日。借款到期时未结利息随本金一并付清。借款人须于每一付息日当日付息,但付息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则付息日顺延至国家法定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5.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且甲方办妥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手续及借款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直接将本合同项下贷款划至下述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5.3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其收取本合同项下利息和本金的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第六条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如下第种方式担保:
1.由提供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
2.其他。
甲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担保,或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未完成法定的担保手续,乙方有权拒绝放款。
第七条权利和义务。
7.1甲方权利和义务。
7.1.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7.1.2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
7.1.3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7.1.4甲方不得以本合同项下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7.1.6甲方变更通讯地址、电话应于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7.1.7甲方应对在与乙方借贷交易过程中所知晓的乙方私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7.2乙方权利和义务。
7.2.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发放贷款;。
7.2.5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或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本合同签订后,各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如甲方未按期偿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清偿为止。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终止和解除。
9.1本合同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各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9.3本合同至甲方清偿或担保人代为清偿全部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有关债务时,自行终止。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1.1按本合同约定由任何一方发给其他方的任何通知或者书面通讯,应以挂号邮寄、特快专递或者其他通讯形式发出,送至本合同之首页所列各方的地址;如采用挂号邮寄方式,上述文件或通知在投邮后第4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采用特快专递方式,专递人员将上述文件或通知送达收件人地址之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果联系方式之任何一项发生变更,相关方应在变更后5日内将更改后的联系方式按本条的约定书面通知对方。此后,本条约定的通知、文件应按变更后的联系方式送达。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其法律效力相同。11.3本合同于20xx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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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款合同篇二
5.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息的计收方式为按月结息,每月的日为结息日,结息日之次日为付息日。借款到期时未结利息随本金一并付清。借款人须于每一付息日当日付息,但付息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则付息日顺延至国家法定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5.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且甲方办妥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手续及借款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直接将本合同项下贷款划至下述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5.3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其收取本合同项下利息和本金的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第六条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如下第种方式担保:
1.由提供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
2.其他。
甲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担保,或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未完成法定的担保手续,乙方有权拒绝放款。
第七条权利和义务。
7.1甲方权利和义务。
7.1.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7.1.2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
7.1.3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7.1.4甲方不得以本合同项下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7.1.6甲方变更通讯地址、电话应于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7.1.7甲方应对在与乙方借贷交易过程中所知晓的乙方私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7.2乙方权利和义务。
7.2.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发放贷款;。
7.2.5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或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本合同签订后,各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如甲方未按期偿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清偿为止。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终止和解除。
9.1本合同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各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9.3本合同至甲方清偿或担保人代为清偿全部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有关债务时,自行终止。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1.1按本合同约定由任何一方发给其他方的任何通知或者书面通讯,应以挂号邮寄、特快专递或者其他通讯形式发出,送至本合同之首页所列各方的地址;如采用挂号邮寄方式,上述文件或通知在投邮后第4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采用特快专递方式,专递人员将上述文件或通知送达收件人地址之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果联系方式之任何一项发生变更,相关方应在变更后5日内将更改后的联系方式按本条的约定书面通知对方。此后,本条约定的通知、文件应按变更后的联系方式送达。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其法律效力相同。11.3本合同于月日在签订。
甲方:
乙方:
借贷款合同篇三
合同双方当事人及保证人:
借款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贷款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乙方要求借入人民币款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合同条款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保证用于流动资金周转之用。
2.借款期限:自月日,至日。
3.付款方式:一次性划款。
4.还款方式:按实际天数一次性还本付息。
5.借款利率: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款付息。
2.甲方应保证借款用途合法。
3.乙方按照本合同准时划款至甲方账户或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甲方收到借款时应当即出具“收条”给乙方。
三、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本合同借款利率档次加付%。若违约金不足抵偿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支付赔偿金。
2.甲方如不按期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必须支付逾期本金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甲方如被发现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借款。同时乙方具有对甲方提起诉讼的权利。
4.乙方若需提前归还借款,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甲方。以其名下所有财产为本次借款作无限责任保证。(抵押登记权证编号)同时为本笔借款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作为本合同保证人,以其名下所有财产为本次借款做担保,并在甲方违约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当甲方无力偿还借款时,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甲方应无条件将该房产内户口迁出。
五、其他规定:
1.本合同书经过双方签字之日起既有法律效力。
2.由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均应由相对方承担。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
甲方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丙方联系电话:贷款划入借款人的开户行:账号:
借贷款合同篇四
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银行____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贷款方式贷给________有偿使用。
二、甲方存入资金在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正式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五、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六、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七、借款单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的调查、监督和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八、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甲方指定的贷对象或项目,若因经济效益问题或其他意外损失,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本息,乙方不负经济责任。
九、借款单位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呆比照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手段,直至对贷款的担保人追索扣收应付的本息和罚息。
十、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________‰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帐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________‰计算手续费,并从________单位帐户收取。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十一、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或提取委托贷款基金。
十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十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委托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银行:(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贷款合同篇五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还款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借贷款合同篇六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传真:
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__________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利率按__________息_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甲方如提前归还贷款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若不能按期归还,则乙方有权直接或委托他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贷款的,可以向乙方申请展期,每一笔贷款只能展期一次。甲方应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向乙方提交第三方保证人或抵押人同意展期还款的书面保证,经乙方审查同意后,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4.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作为甲方保证人或(并)以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提供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经乙方对有关转制合同(文件)书面认可后,甲方方可实施转制行为。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7.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计收利息。
甲方有还贷能力而故意转移资金,逃避还贷的,乙方有权对其实行联合信贷制裁,并有权对此种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计收利息。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贷款债权落空,造成信贷资产损失的,乙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有权向甲方收取借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借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5.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并有权从甲方帐户中直接扣收:
5.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经乙方限期纠正仍不改正的;
5.2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5.4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
5.5甲方发生的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贷款银行(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2.甲方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向他人提供超过自身负担能力的信用担保;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贷款合同篇七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部分用于质押登记等;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借贷款合同篇八
合同编号:
借款人(全称):
开户行:
账号:。
贷款人(全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
1、借款种类:专用资金借款。
2、借款用途:
3、借款币种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实际借款金额以转款凭证转款金额为准。
4、(1)借款期限见下表。
(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与转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转款凭证记载为准。转款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下列条件之一未成就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不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照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有关质物及其权利文件、出质权利凭证已经交付贷款人。本合同项下借款有保证担保的,保证合同已签订并生效。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借款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借款人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条第5、6、7、8、10项列示的)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不利行为或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未发放的借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
3、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按照先还利息、罚息、复利或费用后还本金的顺序偿还。
4、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5、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四条借款人权利与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使用借款。
2、按时归还借款本息。借款人需展期的,应在本借款到期之前至少2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如果贷款人不同意延期的,则本合同仍然有效。借款人已经占用的借款和应付利息,应按本合同规定偿还。
3、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挤占、挪用借款。
4、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5、借款人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行为,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6、借款人发生除前项所述行为之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业、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7、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8、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9、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10、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损,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1、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提前或展期还款。
借款人提前或展期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或展期还款的,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实际借款期限计收利息,但贷款人按借款人提前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违约金;展期还款部分超出日期的息费率按每日3‰计收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按日3‰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按日3‰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3、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日期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息,不得拖欠等),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5、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任一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6、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以下三种方式的担保:
(1)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当借款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由借款人以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当借款人未能按。
本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担保物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3)由借款人以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当借款人未能按。
本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出质人以质押权利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八条上述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他条款,如本合同其他条款被确认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则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仍按本合同担保条款承担担保责任,或对借款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如贷款人与借款人解除借贷关系的,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对借款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条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当事人各壹份,效力相同。
第十三条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签章)贷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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