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提高自我认知和自我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4.写总结时要注意突出工作中的亮点和创新,发现自己的优势和特长,进一步提升个人价值。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些写作总结的技巧和方法,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一
1、3月5日我中心组织10余名技术干部在县门街进行农药安全使用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让人民群众明白高毒农药危害的严重性并能够自觉抵制。现场咨询3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2、3月21日组织全县农药经营单位90余人进行了农药经营与安全使用和农药法规知识培训。发放培训资料180余份。会上认真学习了《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与说明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髙了农药经营人员科学运用农药,识假、辩假和依法维权等方面的知识。
3、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的舆论作用,截止3月底共印发传单2000余份;累计出动宣传车12辆次,积极有效的宣传和贯彻了《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
农药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资料,农药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低。为切实搞好我县农药管理工作,我局在农药管理工作中,着重加大了农药监管力度,切实把打假扶优护农的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维护了我县农药市场秩序,保护了农民利益,保障了农业生产。
1、1月中下旬和2月中旬,分别开展了农药市场检查2次,以小麦除草剂及蔬菜用药为监管对象,重点对通远镇、湾子镇、耿镇的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农药经营门店40余家,检查农药种类13种,检查农药品种38个。
2、3月7日,由县农林局组织我中心及种子管理站等相关执法单位,邀请市植保站、县电视台等部门联合开展春季农资专项整治。此次检查由县农林局王春雷副局长、雷景峰总农艺师带队,抽调执法人员10余人,检查农资经营单位30余家,重点对农资经营大户及有不良记录的农资经营户进行检查。本次联合检查共收缴了3家农资经营单位违规农药15公斤,对锦源农资有限公司销售的“金线一号”进行了行政处罚,对其它不规范的行为提出了整改意见。
1、认真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学习《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囯种子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髙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杜绝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吃、拿、卡、等行为,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髙、业务过硬、职业道德强的专业化农业执法队伍。
2、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明确执法性质、种类、权限,做到职责清、任务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实行政务公开。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栏、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提髙执法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和执法人员自律,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落实了执法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确保办理各种案件有始有终,提髙办案监管工作效率。
目前,我县辖区内未发现有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行为。但一些新开门店的从业人员对农药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植物保护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我们将不断加大这方面工作力度,全面提升监管效果。
(一)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组织农药执法人员采取自学或集中培训等形式,认真学习、理解农药管理的内容,深刻领悟和贯彻农药市场监管年的精神实质。
(二)严格执法检查,确保监管效果
一是加强农药标签治理,严格落实《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重点清理无证、冒证产品以及非法使用商品名等标签不规范的产品。二是加强农药产品质量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以及搀杂禁限用高毒成分农药的行为。三是将禁用高毒农药的查缴工作常抓不懈,确保我县农业的安全生产和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
(三)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服务职能
在对农药市场严格监管,规范执法的基础上,多与农药从业人员和广大农民沟通交流,了解农药生产、销售企业的现实困难,积极探索为守法经营企业搞好帮扶的方式,全面促进农药市场健康发展。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首先感谢路桥建设安全生产查检组莅临我分部督检指导工作。现将我部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向各位领导作一个简要汇报。
一、建章立制。
根据_、兰渝公司、项目部和监理站的安全生产相关管理文件要求,结合分部的施工任务,完善了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自控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危险源辨识》、《安全质量奖惩细则》、《安全费使用管理办法》、《民爆物品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安全控制施工方案》等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编制;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与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我部在安全生产建章立制方面基本上到达了_、兰渝公司及项目部的要求。
二、分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状况。
按照“管生产,管安全”的原则,成立了以分部项目经理挂帅和副经理、总工程师、安检负责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分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目标实现。安质部是分部常设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闫哲理。
副组长:连殿云、连旺兴、谢子健、黄锦仕、蒲国勇。
组员:张剑、赵海飞、董洋、项明云、吴尚纯、张诚意、谭文博。
三、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
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职责制26个。从分部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佣的民工)的安全管理系统做到了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横向到边,人人有责。分部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此刻每个工点都配有一名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的人员配备基本到达了_和兰渝公司的要求。
为了使安全生产职责制真正的落到实处,分部严格按按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相关资料并与架子队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透过签订安全生产职责制后,各架子队和施工班组明显增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并且对安全设施的配备、维护和完善由原来的被动理解管理逐渐变成的主动管理。目前一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已有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的趋形。
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状况。
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9项,奖罚分明。对于安全操作制度不健全的部门和对设备安全认知程度不足的员工,实行责令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员工进行处罚,并严肃处罚当班安全职责人,彻底消灭安全隐患。
很抓现场管理和法律法规、标准的落实,完善了各岗位各级安全职责制,实现了分层管理。在班组建设中重点加强了班组长的安全培训与学习,使他们真正发挥安全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了基层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了生产的顺利进行。
五、现场安全生产过程监控状况。
1、现场安全管理。
坚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结合实际分四个方面来抓,首先抓安全组织管理,二是抓现场安全设施管理(礼貌施工),三是抓行为规范管理,四是抓安全技术管理。贯彻安全标准化作业结合现场实际,制作施工安全标示牌,从而有效地促进了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工作。
2、大力宣传安全。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深入落实“以人为本、健全机制、落实职责;强化管理、杜绝违章、消灭事故”的安全管理要求,并驻地及拌合站设置了安全管理制度牌、防火管理制度牌和安全操作等标牌,同时在施工现场关键位置和事故易发位置设置了安全警示标语、标牌等安全标识,透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安全宣传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有一个新的提高,为下一步安全施工、规范施工奠定了基础。
3、环境礼貌施工状况。
4、落实检查状况。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三
2017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中央、省领导的重要精神,认真落实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坚持以防为主,长效监管的原则,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从源头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半年来,监管责任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督抽检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培训工作
好的基础;培训方面,我们主要做好生产经营者培训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警钟长鸣。为了扎实提高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我所今年组织全市规模养殖企业、奶牛养殖户、投入品经营户,畜禽经纪人、屠宰企业等进行了6次培训学习。通过专家授课、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他们的主体责任意识,对自己的一切生产行为负总责。与此同时还签订了食品安全经营生产责任书500余份,要求所有从事畜牧业生产各个经营户生产有记录、管理有制度、监管有记录、产品有流向,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建立完善的购销台账。为了加强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我所还制作了700余个畜禽安全生产专用档案盒,专门用来规范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
二、监管执法实行网格化管理
法信息1200余条,提出整改建议300余条,整改共性问题30多条,确保监管取得了实效。据统计,我局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0余车次,监管生产经营单位2400余户次,有力地保障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源头安全。
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1、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养殖环节重点抓监管,制定了规模养殖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并实行了补免周制度,对养殖环节实行了分级管理,即大型养殖企业由基层站长负责,一般规模养殖户由兽医人员监管,散养户由村级防疫员负责,每两月监管1次。监管过程中依照监管标准,一一对应,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我们又加强养殖示范点的建设,要求每位监管人员在辖内范围内建立3-4户示范点,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培育,现场观摩指导等手段推进,目前我市已有300余家规模养殖户达到了标准化生产,养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订不使用瘦肉精的承诺书、责任书500余份,确保了我市的畜产品生产过程中无违禁药物使用。
4、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畜牧业安全生产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上海黄浦江死猪事件曝光后结合省农业厅、晋中市局要求我们开展了病死畜禽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采取了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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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了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增强守法意识。
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是遏制病死畜禽进入流通市场的源头和根本,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教育。借助春季强制免疫、借助日常监管、借助短信平台、借助宣传媒体、借助集市庙会等载体,在养殖安全生产、安全用药、投入品使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期间共送发安全生产明白卡1200余份,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1200余份、发送短信50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20余车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
2、加强对经纪人全面普查、备案和管理。
畜禽经纪人是病死畜禽产生利益的必要中介,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尤为关键。我市现有畜禽经纪人70余人,一是对他们进行了组织培训和普法教育,并进行电子备案管理;二是要求经纪人做出依法经营和不收购病死畜禽承诺书;三是要求他们收购畜禽时进行申报检疫并建立档案;四是确定了重点监管对象,对于违法前科的经纪人加强监管。
5、动物防疫条件清理审核工作。
业、生猪屠宰企业从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制度管理等进行了审查、验收,要求从业者制作完善的审核材料,悬挂版面制度,重新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截止目前共验收通过15家规模养殖企业,1家生猪定点企业,规范了畜产品安全的生产基础。
6、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屠宰检疫能力不断提升。
阴性。1-6月份共检疫生猪36000余头,检出病害猪8余头,并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自1998年生猪定点屠宰开展以来,我市未发生一起因检疫问题引起的肉食品安全事故。
7、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根据市安委办、食安办的安排,我们今年开展了打非治违和百日安全行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畜牧业生产特点,重点解决畜牧业生产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进一步净化市场安全生产环境,我们要求全市118名村级防疫员和53名监管责任人,按照网格图片的原则,将全市范围内设计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每村、每户都不遗漏地进行排查登记,共排查规模户904户、散养户200多户,排查整改隐患15条,夯实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8、行政执法及案件处理
六个违法案件,均按照农业行政执法程序执行,力求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制作完善的案卷,截止目前处罚违法当事人6名,罚款7500余元。
9、监督所档案管理工作
千头万绪的工作离不开档案资料的整理,档案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日常工作的条理和细节。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借鉴兄弟单位经验,结合我所实际,我们下大力气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档案工作,设立专人专柜,事无巨细地将所办理的事情整理归档,通过档案全面反应办理过程,无论票据、案卷还是监管都依照要求细化,力求做到零失误。目前我所有专门的档案室、档案柜,有专项档案盒200多份,良好的档案管理促进了实际工作的`规范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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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来,我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益于省所、晋中市所的正确领导,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面临形势任务越来严峻繁重,摆在我们目前的新课题更加复杂,打铁还得自身硬,只有练就过硬的本领才能够战胜艰难险阻,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万无一失。
2017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政府、本局领导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领导组织协调,部门建立责任制,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半年来,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2、着力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强化监管整治,实施检打联动。9月底以来,对我县11家蔬菜、茶叶主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检查。检查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标准要求使用 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3、落实相关监管制度,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不断完善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档案管理,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
11月底将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对全县农产品重点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切实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监管人员还有待充实,目前人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2)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难于形成合力,打击难度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目前我县农业执法机构尚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
(3)缺乏组织的农产品生产者的规范化生产经营观念和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主要生产基地信息化程度低,没有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制。目前全县范围内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的生产企业仍很少。
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省、市、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以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为抓手,不断健全县监管工作网络和检测体系,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监管信息化工程。
二、工作措施
(一)抓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手段,通过信息化手段。
(二)抓好示范创建,推进品牌建设。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已建基地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的规定。全年计划建立3-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点。
维护全县的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四是落实定期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对生产基地和重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巡查监管。同时,加强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管理、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以及储运包装、质量安全监管员、产品监测等全程监管制度的落实。加大执法打击查处力度,全方位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监管,形成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监管常态化。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及时为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从示范基地开始做起,努力实现联机联网,使农产品监测数据等监管、预警信息即时共享。
(五)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掌握工作主动。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及其应受到的惩罚,强化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对农产品的消费信心。
农产品安全监管股
2017年11月13日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四
坚持把练内功、谋长远作为质监事业发展的基础工程,在依法行政、风险防范、队伍管理、文化育人、勤廉兴业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法制建设得到规范提升。在全省首创宁锡苏徐四市质监法制建设区域合作联盟,建立了法制信息交流、执法疑难问题探讨的快捷通道。法律咨询委员会发挥参谋、保障作用,帮助解决了1起跨度十余年的劳动争议诉讼案件、2起行政复议案件。统一说理式行政处罚告知书格式,突出阐述认定违法的理由及依据,做到“以理服人”。建立案卷季度评查制度,随机抽取案卷评查,通过数字平台展示,进行综合点评,收到了以查促学、以评促改的效果。组织2次“听庭评审”活动,开展全市系统法制人员“案审技能”比赛,增强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和实战应诉能力,并在省局组织的全省系统案审技能预赛中取得总分第一名。
(二)履职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开展质检机构质量管理及风险防范,各检验机构抓好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工作,加强检验全过程控制,完善检验工作程序及管理制度;市局强化对质检机构资质认定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严谨借监督之机搞强制服务、收费服务。制发《质量申诉案件处置规程》,规范信函签收、审批流转、处理过程管理、工作记录及资料保管等环节,编制答复通知书模板,有效防范了质量申诉隐藏的诉讼风险。积极探索建立“全员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与岗位履职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和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开展了以“工作目标任务化解”为核心内容的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红、黄、蓝”三级风险预警发布,切实控制和及时消解岗位廉政风险,使保护、监督干部职工工作落到实处。
(三)队伍建设得到基础保障。市、县局按照“三定”方案完成了机关处(科)室的微调,普遍配强、配齐了行政人员,人到岗、职到位,理顺了机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市、县局稽查人员完成落实编制工作,经费得到保障,稳定了“军心”。加挂“食品稽查大(中)队”、“食品安全监控中心”、“举报投诉中心”三块牌子,加大了食品监管和执法打假的力度。多方位推行公开竞争的选人用人方式。在市局机关处室、县局领导班子、矿用计量中心主任的选拔、优秀基层公务员的选调等方面采用“公开竞争”的方法,选拔干部23名,有效拓宽了识人用人的渠道,使公开选人用人走向“常态”。
(四)勤廉建设得到巩固深化。与企业共建“三联”预防机制,通过打造联系点平台、联络员网络、联系会议制度,扩大预防的视角,延伸监督的触角,搭建沟通的桥梁,完善了具有质监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建立了法制监督、电子监察工作网络,行政许可及行政案件办理、工作目标任务实行网上办理、监督和督查,平均每项任务的措施数始终保持全省系统前列。加强公车治理及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治理,健全了相关审批管理制度。强化廉政教育,主要党政领导干部讲党课18次,举办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12场次,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25场次,组织开展反渎职侵权等廉政主题教育活动18次,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严格自律的认识和意识。
(五)文化建设得到有力推进。质监文化建设按照有要素、有组织、有氛围、有载体、有活动、有效果的“六有”要求,进一步提炼、升华文化理念。通过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单位和学习型职工、创先争优、树典型学先进、志愿者服务、“三联四促”、践行服务承诺、文明行业(单位)创建等活动,进一步营造氛围、丰富内涵、拓展外延。城区分局成为市十佳服务窗口,市纤检所成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市计量所、特检分院继续被认定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邳州局文化阵地建设得到市、县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市质检所、睢宁局得到省局质监文化建设观摩检查组“感动、震动”的评语。干部职工对质监文化的认同感、认知度和践行意识明显增强。
总结回顾2020年工作,全市系统面对严峻形势和繁重任务,在机遇中谋发展,在挑战中求突破,在攻坚中闯新路,努力增强质监工作的时代感和有效性。一是善于围绕中心做文章。一年来,我们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立足点,把质监工作与“三重一大”有机联系起来,努力从政府层面部署和推动质监工作的有效开展。“五个一”工程对接八大区域性产业,与政府的期望合拍、与企业的期盼合辙,地方党委政府将其作为提升主导产业质量竞争力的重要载体,企业将其作为增后劲、提质量、快发展的关键招数;各层线摸清基础数据,开展质量诊断,谋划破题之策,发挥了统筹资源、集聚服务的作用。“感知矿山”标准化战略紧跟市政府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制订系列产品标准、组建标准联盟、搭建标准体系、申报标准化项目、争取标准“话语权”等方面用心用力,标准的先导性作用得以体现。二是勇于改革创新激活力。一年来,我们坚持把改革创新、扩容增效作为动力源,革新理念和路径,创新载体和平台,促进综合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科研项目突出前瞻性和实用性,科研与生产对接日趋成熟,风电螺栓制造工艺、物联网远程检测技术等科研项目向“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转型,提高了实用性。各级技术机构贴近经济需求拓展服务领域,国网中心与中石油、中石化联合对30余座加油站网架安全性进行检测;拓展户外广告牌安全性评定,船舶无损检测等业务,检测业务量增长18.5%。国家木检中心加强与国家林业局合作,不仅建成国家林产品质检中心,还争取到项目资金420万元;检测业务量增长两倍以上。纤维公检克服经营性棉花公检量大幅下降的困难,积极争取期货棉、撮合棉、储备棉、干茧等公检任务,同时积极开拓纺织品检验市场,委托检验数量实现倍增。特检分院与徐工重型签署合作备忘录,对300吨以上汽车起重机关键焊缝提供无损检测、人员培训、现场指导等集约化驻厂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三是敢于攻坚克难创新绩。一年来,我们坚持把攻坚克难、负重奋进作为突破口,在力促电梯立法、规范安全管理上,与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保持密切联系,对疑点难点问题广征意见、反复磋商,逐字逐句仔细推敲、精心修改,出台《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成为我国第一部地方电梯安全法规。《条例》尤其是对部分电梯管理责任、日常运行及更新改造费用等问题进行明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基本上解决了高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责任不清、费用难筹的问题。面临西院三个技术机构亟须整体搬迁的难题,我们克服资金短缺、工程量大、时间紧迫等诸多困难,周密计划、环环紧扣、保证质量、严控工期,高效推进南院检验检测基地建设,争取外部资金1800万元、减免规费300万元、节约资金150万元,提前完成了18000余平米新型实验室的土建、内外装修、检测环境等工程。
在履职能力上存在的困难和差距:一是融入大局有待强化。党委政府虽然对质监工作越来越重视,但能真正进入政府工作层面的质监工作甚少,导向不清、方向不明,部门“单打独斗“,难以放大效应。二是履职导向有待调准。提高经济收入仍是一些基层局和技术机构的主攻方向,履职尽责成为“配角”,一些收费服务不够到位,一旦进入责任追究程序难以自圆其说。三是监管效能有待提高。监管人力不足、素质不高,一些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履职风险视而不见,长存侥幸心理,不具备应对突发事件和复杂舆情的能力。质量安全信息收集手段和渠道单一,风险研判及处置意识不足;监管、检测、稽查联合不够紧密,互促互动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四是服务手段有待改善。服务内容、技术手段、装备水平与规模企业有差距、有盲点,难以满足企业需求,在扶助企业质量提升、提速增效上手段少、对接窄、水平低、见效小,虚张声势。面对复杂的形势变化和繁重的工作任务,我们务必继续保持创先争优和改革创新的激情,敢于担当,勇于破题,在推进工作、发展事业中尽快加以克服和改进。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五
一是_月_日,县政府召开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扩大会议,与9个乡镇、10个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夯实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问题乳粉发生后,县政府与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签订了问题乳粉清缴工作责任书。二是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加强了办公室力量,制定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进一步强化了组织机构,确定了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分别制定了整顿工作方案。三是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经费。县财政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今年落实食品安全专项经费__元,基本保证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开展。
二、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督。
(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年初县政府主管领导与各乡镇、有关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问题乳粉发生后,县政府又及时与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签订了问题乳粉清缴工作责任书,并进行了公告,公布了举报电话。继续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经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整顿,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考核。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和村级信息员作用发挥正常。
(二)广泛宣传动员,增强全县人民食品安全意识。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多次组织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在县政府门前广场和桥头广场举行了《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组织卫生、质监、工商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天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对120余名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县卫生局举办了2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班,并加强了对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卫生知识培训考核。
(三)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送。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了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信息报送的督查督办工作,不断完善我县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强了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准确统计有关数据,做到按时报送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按时报送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整合食品安全综合信息资源,上半年发布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1次。
三、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一)加强乳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了确保整治工作成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时下发了《_x乳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分4个阶段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工商、质监、卫生、药监、教育等部门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检查,主要对乳品批发企业、食品超市、城乡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店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对发现的乳品安全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_月份,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我县高度重视乳品及含乳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
一是及时成立了问题乳粉清查联合工作小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盛市有关文件精神,县上成立了由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药监局组成的问题乳粉清查联合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问题乳粉清查的工作联系与沟通,上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二是按照盛市工作安排,县食安委办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和含乳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分工负责和部门联动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要求各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强化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乳品和含乳食品的监督管理。
(二)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市多个县发生学校学生食品安全中毒事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领导在各种会议上强调食品安全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整顿,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印发了《关于加强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了我县没有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了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_月_日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了《佛坪县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_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对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整治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使乡镇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得到了落实,企业及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基本建立,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
(四)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整顿工作。
为了认真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县食安委办公室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严格规范经营者主体资格。
四、部门分工负责,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全程监管。
农业局加强了农产品源头治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印发宣传资料6300份,深入乡镇和村组举办培训班_次,培训人员_x人,提高了监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品和业务工作能力。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六
紧扣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线,以加快实施“五个一”工程为载体,统筹优势资源,突出五大抓手,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质量管理及质量指标均实现新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转型升级。
(一)突出质量管理的宏观指引。一是完善质量导向机制。5月5日,市政府召开全市质量工作会议,张敬华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亲自颁授首届市长质量奖,会议规格之高、规模之大、影响之深远前所未有。会上,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对质量工作进行考核,强化了责任目标落实。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质量工作活动经费及奖励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兑现质量、标准先进单位奖励资金860万元,保障了质量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市政府分管领导的主持下,23个职能部门5次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质量形势,解决质量问题,形成了工作合力。《质量报告》在全国率先纳入政府工作层面,政府发文、专题部署,16个部门联合编撰,有效提高了《质量报告》的“含金量”,质量综合管理部门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二是提优履职服务效能。集聚质量、品牌、标准、计量、检测等优势要素,在以建立有机的“多线组合、上下联合”的工作机制为目的,首选八大区域性产业进行重点扶持,在形式和内容上进行集中和系统化,用工程的思想和理念,进行部署、指导和督办。通过一年来的实践,“五个一”工程统领作用及旗帜效应逐渐显现。“整合优势资源,提升综合效能”的工作理念和方法渐入人心,在全市系统达成了共识;质企互动,与目的性企业在“提质量、增后劲、快发展”方面形成了共振。八大块状产业新培育1个全国质量奖、1个省级卓越绩效基地、48个名牌产品,推进80个标准化项目,建树20个计量标杆,提升3个检测服务平台服务功能,质量竞争实力得到增强。三是深化质量振兴活动。全市12个县(市)、区按照质量兴市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不断采取新措施,谋求新突破。4月14日,全市顺利通过了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省级验收,标志着我市质量振兴工作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突出品牌建设的发展引领。一是名牌名品评审更加严谨。修订《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增加跟踪监督环节,企业配备自评师,提高自我评价改进、完善提高的能力;同时,将市质量奖纳入管理范畴,完备了市长质量奖的培育梯队。名牌评审增加专家集中文审、企业现场评审等环节,程序更加规范,意见征集更加宽泛,保证了评审工作质量。
二是品牌培育侧重重点行业。以六大支柱产业、六大新兴产业等主导产业为培育重点,扶持单体品牌与创建区域品牌并重,新培育省、市名牌产品48个;开发区成功申获工程机械产业首批区域名牌试点,品牌建设及受益对象由企业个体向产业群体延伸,提升了“制造”的含金量。以民生热点产品为培育重点,新培育食品、家具、建材等名牌产品及服务业名牌46个,提高了消费者的满意度。三是企业追求质量氛围浓厚。全市有近千家企业参与质量兴企活动,许多企业不同程度地创新质量提升的内容和方式。徐工按照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要求,投入最优良的资源,快速补齐“短板”,促进了产品质量、经营质量、综合绩效的快速提升,成为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省级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118家名牌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信用体系,积极申报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16家企业获得a级,总数位居全省第四位。追求质量改进,促进质量提升,实现产品转型升级已成为许多企业提档升级的共同选择。
(三)突出标准创新的带动提升。一是引导新兴产业成长。遵循技术标准和科技研发“同频共振”的宗旨,与市知识产权局深度合作,出台了《科研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工作意见》。围绕扶持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举办3期技术标准研讨会及讲座,主动对接11家企业进行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研制同步发展,将32项知识产权转化为产品标准。跟踪“感知矿山”物联网发展前沿,初步搭建起标准体系框架,69家“感知矿山”产业联盟成员单位发布实施37项产品标准,27项标准获得煤炭行业标准立项,2项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获省科技厅立项。用标准引导新兴产业成长的新路径逐渐明朗。二是助推传统工业升级。指导1家企业实施省级自主创新标准化试点,10家企业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16家企业实施“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10家企业主导或参与制订15项国标、行标,使我市一些企业的先进技术规范融入国家标准,赢得了市场竞争“主动权”。三是规范服务产业发展。在物流和旅游业建立了标准化推进机制,推广、灌输标准化管理理念,云龙湖、马陵山、窑湾古镇风景区等3个国家级、省级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立项,推动了物流和旅游行业向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四)突出“把脉”低碳的技术支持。一是开展能效对标测试。指导企业通过科学的计量手段和完善的计量管理推进节能降耗,新增7家通过计量确认的企业,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98.9%以上。在水泥、化工行业选择16家重点耗能企业,对使用的高耗能设备进行能耗测试、对标判定,指导企业改造、升级设备90台套,通过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实现年节节约标煤1.2万吨,节约资金600万元。二是推进锅炉“双达标”活动。制定并发布实施省级地方标准《燃煤电站锅炉节能监测》(db32/t1840-2020),对电站锅炉节能监测检查内容及要求、测试项目、测试方法、考核指标、结果评价做出规定。完成202台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出具《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诊断书》,对125台不符合能效指标的锅炉提出了改进措施,淘汰改造高耗能小锅炉69台;加强对锅炉水处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完成392台锅炉水处理检验工作。组织专家开展锅炉节能燃烧、换热、能量回收等节能新技术研究,在145台锅炉推广应用,实现年节约燃煤12000余吨、降低运行成本1000万余元。三是完成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邳州市再生铅产业作为首批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三年建设,完善了循环经济标准体系,主导制订国家标准5项,企业产品标准占体系标准总数的67.2%,标准覆盖率达到96.3%;年节标煤2.5万吨,减排7万吨含铅酸液、1万吨二氧化硫;实现了循环经济保护资源、循环再利用的目标,以全省最高分100.5分通过验收。
(五)突出公共平台的科技支撑。一是科技项目数量及质量位列三甲。市局首次召开科技工作大会,评选表彰科技及创新工作优秀作品,设立专项课题奖励经费,有力地激发了“崇尚创新、致力科研”的热情。全市系统在质量检测、技术标准、行政管理等多个领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组织申报科研项目36项,获准立项26项,其中国家级7项、省级8项,结题11项,3项成果获得省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成果奖,1项被推荐为国家总局科技兴检奖,获得7项国家专利,不仅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均位列全省系统“三甲”,而且在网架及钢结构产品关键技术和工程质量检测方法、乳制品掺假检测、采煤机电缆弯曲性能等学术领域取得了“全国发言权”,形成了新的学科“生长点”。二是标准信息平台延展功能。主动贴近企业需求,围绕解决企业检索国际、国外标准难的问题,跟踪标准动态,增加标准资源,升级国家大学科技园、特色产业、贸易壁垒预警、农产品等四大平台,新增标准题录61281条,平台检索功能连续两年保持苏北第一、省内领先水平;并与国家标准馆、深圳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矿大科技园等形成“产学研”有机结合体,国内独有。开展送标准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普及了标准化知识;探索标准订制服务、打包服务等模式,对电子、汽车电器、计量机、电力电子、软件开发、煤矿安全、医疗器械、工程机械8大领域实行免费服务,已为9家企业提供标准订制咨询服务,促进了标准资源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三是检测技术机构增强保障实力。全市系统投入资金475万元,争取上级及系统外资金支持120万元,建成南院检验检测基地、国家林产品质检中心、省级农化产品质检中心、市级食用菌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市质检所、市纤检所、市信息中心搬迁至检验检测基地;检测范围拓展到国家实验室认可项目957项,省级资质认定项目2778项,计量标准106项,基本覆盖我市优势特色产业,检测环境、装备水平、人员素质、业务收入均得到快速提升,综合检测能力在苏北、淮海经济区领先。国家及省质检中心积极参加本行业国标、行标制修订等学术活动,提高了影响力;相关检测项目参加nil国际比对、cnas能力验证,比对结果均为满意。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七
有关农产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备受人们关注,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是保障人们舌尖上的幸福和身体健康的基础,现将20xx年农产品质量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为更好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今年,农业局成立了县级监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分管领导为特产总站站长申龙奎,下属人员2名;乡镇监管机构9个,分别是敬信镇、马川子乡、板石镇、英安镇、哈达门乡、密江乡、三家子乡、杨泡乡、春化镇;设立村级协管员112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结合《20xx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相关要求,主要对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的农产品开展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全年计划定量抽检500批次。其中:蔬菜260批次,水果200批次,其他40批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目前,由于人员和专业技术问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只能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从20xx年1月份起到12月份,检测中心有效化验蔬菜、水果600余份,按照gb/t5009.199-2003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97%以上。取样范围主要在我市英安镇和三家子乡蔬菜水果生产基地以及市场和各大超市。
(1)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配合省农产品检测中心对秋季菜抽检工作,抽检样品25份,抽检品种:白菜、萝卜、土豆、大葱等。
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共抽检蔬菜样品32份,主要来自哈达门,英安,三家子等蔬菜基地。化验样品主要有豆角、柿子、芹菜、白菜等,按照gb/t5009.199-2003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
(2)元旦、春节“两节”期间
检测蔬菜样品81份,主要来自哈达门,英安,三家子几个蔬菜大棚和秋储的菜。化验样品主要有芹菜、芽葱、小白菜、茼蒿、草莓、土豆、白菜、萝卜、毛葱等,按照gb/t5009.199-2003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
珲春市20xx年新增“三品一标”申报数量共4例,其中有机产品2家,分别是松哲种植专业农场有机种植基地和珲春市曙光农产品加工厂;绿色食品2家,分别是东北长粒香和三疆河大米。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尽快建立现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控。
(2)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继续加强宣传学习,严格依法搞好各项工作,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八
根据肃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肃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肃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肃州区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意见,西峰乡成立了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并且成立了以政府乡长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结合本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完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对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现就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加大了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组织技术培训、科技进村、开展农资打假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示范等形式,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格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行为。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进销货台账制度,对经销的农业投入品要索证索票,认真登记产品的销售流向。三是加大了农业投入品监管专项整治力度。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强化农业投入品的源头安全管理。加大了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和全乡奶牛养殖户签订了鲜奶安全生产责任书,指派专人定期对鲜奶收购过程进行检查,结合上级部门下发的“瘦肉精”专项整治,禁止使用泔水喂猪、喂羊等安排,对全乡养殖户进行检查整改,提高了养殖户的安全生产认识。对销售高毒农药、禁用农(兽)药、假劣农资及在蔬菜上使用高毒农药和饲料添加瘦肉精等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严格检查。坚决杜绝违禁产品及高毒农药流入我区市场和农产品生产环节。
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在广大农民中间普遍开展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使用等知识的培训,指导生产者严格按照农(兽)药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的规定,大力推广病虫害防治新技术和有机无土栽培、标准化养殖等先进实用技术,坚决杜绝高毒、禁限用农、兽药和有毒有害饲料添加剂。
乡监管站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严格监管。逐步从产品认证、产地证明、产品检测检疫等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村委会和各类农产品生产主体为依托,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不合格农产品清退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制度等责任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单位和农户,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产地准出关。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市场管理,鼓励和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进行农超对接、集中配送、净菜上市。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九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今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和省州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政策,同时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这一年,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
20xx年,我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会议,研究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明确职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力度,严抓农资市场的监管,认真做好本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在源头、生产环节和市场等方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车、横幅标语、印发资料等方式,在全县全方位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全县生产经营者、流通者及消费者要进一步认识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家同心协力抓好菜篮子,建好菜园子,管好菜摊子。
二是县农业局以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为中心,结合农技、植保、科教、经作等各业务站组成培训队伍赴各个乡镇对农民进行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培训,县农业局印发了限禁用农药清单,分发给广大菜农果农,教育他们要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自觉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确保生产放心果菜。
三是对农资经营商进行规范经营农药知识培训,要求农药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经营农药尤其是限用农药,对农民负责,对社会负责。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农药专项整治,加强农产品生产的投入品管理,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xx份,出动车辆26台次、执法人员318人次分别对全县64家农药经营户进行了抽查。
2、做好农产品生产田间指导,要求农户在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农药使用安全剂量、严格安全周期,保证农产品安全进入市场。
3、对全县取得农业部“三品一标”证书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企业加强管理,引导督促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档案,鼓励生产经营散户自觉建立生产档案。
4、对甘洛县三个大型水果蔬菜农贸市场及新市坝镇、田坝镇、两河乡、坪坝乡、海棠镇等季节性大量上市的蔬菜、水果等进行抽检,全年抽检样品14批次,共计检测样品223个(其中基地检测抽样27个,市场抽检样品195个,无公害产品抽样1个),检测合格率为100%。
5、为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广大消费者食用农产品安全,20xx年启动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程,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40万元,地方配套6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包括636平方米实验室改扩建和87台套仪器采购。目前实验室改扩建基建工程已基本完工,待验收。
(二)农资市场监管方面。
1、在大春生产期间由县农业局牵头,联合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公安局、县质检局四家单位对县城内的农资市场进行了为期18天的联合执法大检查,大清理。以种子、农药、肥料等三类农资为重点,集中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单位,查处违反《种子法》规定的不法种子,共检查农药经营户64户次、种子经营户70户次,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0xx份,保证农资市场的安全。
2、我局积极组织农业执法队伍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今年以来,累计下乡执法人员156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市80多个,抽检农药标签70个,发放种子、农药宣传资料1000余份。执法宣传车在县城区和各乡镇开展种子、农药安全宣传活动。
1、源头监管和生产过程控制难度大。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尚处在起步阶段,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还较薄弱,在生产环节,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大多为分散式的单位和个体,规模化程度还较低,农业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不强,由于长期受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缺少社会监督和自我约束限制,科学施肥、用药及标准化生产规程很难在生产上完全实施。
2、检测机构基础薄弱。
农业部门检测检验机构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与农业大市的地位不相符合,不能满足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需要。
(二)农资市场方面的问题。
1、农资经营环节不规范,虽经多次农资打假整顿,一些不法商贩和生产者仍然违规使用禁药,这种分散农资经营体制问题给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以及生产过程控制带来极大的困难。同时,农药、种子、兽药等生产资料的标签不规范,商品名多、杂、乱,包装简陋,也很难分辨出其主要成分和用途,农民无所适从,很难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2、执法队是农业部门非常重要的农业执法工作单位,随着农业监督执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细化,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的频率越来越高,但都是着便装开展工作,显得随便、管理混乱,不够整洁、整齐,而且缺乏取证设备,最大的尴尬是便装执法有时不被行政相对人认可,没有制服、没有工号,管理相对人很难感受到按章办事的严肃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今年,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一大批隐患得到了有效的整治,确保了今年无农产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然而,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还存在着相当多的薄弱环节,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努力,共同去解决。
总之,保障农产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的保证民生健康的基础性工作。同时,又是以农业部门为主,其它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民参与的安全行动,需要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只有人人重视农产品安全,人人监督农产品安全,人人做到农产品安全,不安全的因素也就没有了生存的土壤和温床。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十
为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根据20xx年度福州市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我局按照食安办要求,加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抽查力度,防止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残留超标等不合格的粮食流入市场,从源头上把住粮食质量关,保障我市粮食系统粮食质量安全,现将一年来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加强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成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要求。负责本辖区内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科室的管理责任,依照《食品安全法》、《粮食疏通管理条例》规定,履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对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加大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增加抽检样品数量。实行军供粮油定点供货制度,军供粮油必须经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采购和供应,督促军粮供应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从源头把好粮食卫生质量关。
督促储备粮承储企业严格执行入库、出库卫生质量检测制度,和半年储粮品质检测制度。储备粮油进出库质量卫生检验,超期储存粮油出库前的质量鉴定制度。并及时上报上级业务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的方式对储备粮承储企业进行监管。
落实《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xx年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xx年晚季稻谷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的通知》,按要求开展稻谷采样工作。粮食质量安全监测项目,我局已按市局要求抽取了三份样品送至了福州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检测。目前也已完成了晚季稻谷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定的取样,检验工作。共扦样15份检验样品,并对检验报告结果进行调查、分样。
总之:我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工作任务的要求认真开展治理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督抽查与监测。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及完善粮食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工作,保障我市粮食系统质量安全。
20xx年,长乐市外经局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的悉心指导下,认真履行了年初与市政府签订的《长乐市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外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我局头等大事来抓,为了认真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定稳定,年初就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有力的保障我局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并且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全面支持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和全局机关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市外资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态势。现就我局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确保外资企业安全生产,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林碧珍、贸促会副会长周耘和贸促会副主任科员林方吉为副组长,古昭斌、肖素文、饶敏和陈锦泰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负责,根据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切实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本部门工作职责措施,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干部学习中央、省、市、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联系我市外资企业点多、面广、行业杂的实际,以及我局招商引资任务重、人手紧缺的困难,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形势不容乐观,必须有针对性的对所属外资企业进行指导监督。切实下大力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抓好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
为保障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遵照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20xx年初,由李永祥常务副市长与各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外经分管领导签订20xx年外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形成对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认真执行市政府、市安委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积极配合安监、消防、劳动、技术监督等有关职能部门对所属外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一)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确保外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在检查过程中,要求各企业要把15个专项和其他方面的检查整治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要认真对历次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各企业单位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对照要求和标准自查自纠,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反复排查,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为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我局积极配合经贸局做好这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贯彻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每季度举办一次全市外资企业安全生产宣讲大会,经常下到分管的'外资企业进行宣传和检查,进一步落实本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确保“打非治违”行动取得实效。
(四)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xx〕6号)精神,我局结合实际,成立三个检查小组,对全市7家涉氨企业进行了摸底检查,召开专题会议向企业传达贯彻了《液氨企业安全生产提纲》精神,使企业对液氨使用的注意事项有了清醒的认识,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五)20xx年我局每季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认真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结合实际进行部署、落实。截至第四季度,我局已召开4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共有296人参加。在工作中,我们对所属外资企业进行了289场次现场检查,发现了348个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全部解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取得一定成效。
总结工作的目的是以利再战。我局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悉心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问题。比如:安全检查的覆盖面还不够广,安全检查的内容还不够细致等。我局将继续倾听企业呼声,逐一落实事关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为企业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年来,我市地震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福州市地震局的关心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地震局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20xx年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地震部门的职责,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加强全市地震活动形势的跟踪分析,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积极参加省、福州市地震部门定期召开的地震会商会,切实提高对破坏性地震的预测预报水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好服务。密切关注全市及周边地区震情动态,力争对某些类型的地震做出有减灾实效的短临预报和震后趋势判断。
切实加强地震台网管理,做好地震信息、资料传输系统的日常维护,保证地震监测仪器和传输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分析和处理各观测点地震前兆信息和宏观异常信息。规范震情灾情及相关信息管理,畅通信息报送及发布渠道,切实提高地震信息速报的公共服务水平。对群众报告的宏观异常,深入调查核实,及时反馈公布调查结果,防止地震谣传,保持社会稳定。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联系,台湾海峡若发生3级以上地震,及时将信息通报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
稳步推进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城区gps连续观测台站已建成投入使用,积极配合省、福州市专家做好台站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全力保障地震监测台网和前兆观测台网的正常运转。
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根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函〔20xx〕149号)、《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闽政办[20xx]113号)、《福州市地震应急预案》(榕政综〔20xx〕132号),我办已依法及时修订调整地震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成立地震应急指挥中心。
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定期对我市已建成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南山公园、市体育中心、爱心公园、吴航中学、儿童公园、长山湖公园)进行维护,基本有较健全的应急供水设施、应急厕所、应急排污、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通道等应急配套,今年投入修缮经费1万元。
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我市本着一队多用、资源共享的原则,依托消防大队联合组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暨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建成一支反应迅速、机动性高、突击力强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同时设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作为紧急救援及其它相关灾害救援的突击力量。
配备购置地震应急工作装备,根据地震应急工作的需要,市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地震业务经费,用于配置地震现场工作应急装备,以满足地震应急救援的需要,保证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能在第一时间进入地震现场,所需信息能及时回传。
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开展讲座、播放多媒体动画等多形式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200多所制定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方案,在每学期开展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使学生掌握应对地震发生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损害,从而提高学生紧急避险、自救互救和应变的能力。今年我办联合市安办、教育局、消防大队、卫生局等多部门进行防震应急疏散和救援演练活动,市职专全体师生、各学校负责人、市民、相关领导共计3000多人现场参加演练及观摩。
加强农村地区防震减灾宣传。通过“三网一员”队伍建设,强化我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努力构建地震安全网络。按照省市“三网一员”建设的要求,在乡镇(街道)均设立地震灾情信息速报人员网络。为加强我市地震宏观观测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防震减灾工作。全市18个乡镇(街道)均设立“三网一员”(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科普宣传网,防震减灾助理员),注重宏微观异常信息,做好有关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工作;做好应对突发地震的应急准备工作。
做好重要时段防震减灾工作,利用5。12防灾减灾日活动、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科技活动周、“三下乡”等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应急防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市政府加大防震减灾宣传经费投入,今年5。12防灾减灾日活动中,通过短信发送平台,向全市机关干部及群众发送防震减灾公益广告40万条,向民众分发各类防震减灾宣传材料2。5万册,并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反复播放相关科普内容。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理论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全办人员学习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
3、进一步推进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对应进行地震安全评价的建设项目进行把关。
4、持续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与宣传、教育等部门配合,组织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
5、进一步提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完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装备。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十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工作,依据《_产品质量法》、《_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指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局”)及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县局”),为监督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除外,下同)质量,依法组织对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对检查结果公布、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包括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跟踪监督检查等形式。监督抽查可以根据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定期监督检查每年按预定的计划分批次组织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在相关企业整改完成后适当时候进行。
第四条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收取检验费用,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解决。定期监督检查、跟踪监督检查中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省局负责统一、管理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汇总、分析并通报全省监督检查信息。负责审批下一级局申报的监督检查计划;指导、监督市县局的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验机构承担的省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市县局负责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县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配合做好上级质监部门组织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按要求向上级质监部门报送监督检查信息。
第七条受省局和市县局委托承担监督检查工作的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按照委托协议开展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包括为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按照省局和市县局下达的监督检查计划抽封样品;检验检查产品的质量;向被检查企业与相关质监部门送达检验结果;汇总、分析、总结并上报相关信息;发送监督检查检验报告等。
第二章监督检查的组织。
第八条省局和市县局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颁布的《国家监督检查重点产品目录》的基础上,围绕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结合本行政区域产业分布和产品结构,根据当地经济发展中心任务、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管工作需要,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第九条监督检查计划要突出重点,关注民生,坚持科学性、实践性和通用性,在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必要时,征求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技术机构及专家意见。市县局和有关检验机构可以根据上年度监督检查结果及行业发展状况,在每年度年底前向质量监督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建议。监督检查计划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建议书》(附件1)的形式上报。
第十条定期组织实施的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由组织实施该计划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批次向承检机构下达监督检查任务。
不定期实施的监督抽查、跟踪监督检查,质量监督部门根据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随时下达监督检查任务。
第十一条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规范》(以下简称《实施规范》),是我省实施相应产品监督检查的工作规范。
对没有相应《实施规范》的产品,或因技术原因需要偏离《实施规范》的产品,承检机构可临时制定该产品的本年度《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承检机构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作为承检机构承担本次监督检查任务的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原则上参照《实施规范》的形式制定。
第十二条组织监督检查的质量监督部门(以下简称“任务下达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承检机构承担监督检查相关工作,并与被委托的承检机构签订《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委托书》(见附件2),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承检机构应根据被委托的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多家承检机构共同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由牵头承检机构负责制定,),对承担的监督检查任务加以分解与规范,上报任务下达部门,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监督检查任务。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承检机构制定的工作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作为承检机构承担本次监督检查任务的工作要求。
首次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承检机构,任务下达部门要对其工作状况进行考察和书面材料的审查,还应向任务下达部门提交《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任务承诺书》(见附件3)。
第十三条省局负责制定监督检查通用的标准工作文书,主要包括:《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附件4,以下简称《监督检查通知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企业须知》(附件5),以下简称《企业须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单》(附件6,以下简称《抽样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样品确认通知书》(附件7,以下简称《样品确认通知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检验结果通知书》(附件8,以下简称《检验结果通知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企业拒绝监督检查认定表》(附件9,以下简称《拒检认定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异议复检委托书》(附件10,以下简称《异议复检委托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异议处理通知书》(附件11,以下简称《异议处理通知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2)、《产品监督检查经费核算表》(附件13)、《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上报材料评审意见表》(附件14)、《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移交处理通知书》(附件15,以下简称《移交处理通知书》)、《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登记表》(附件16,以下简称《后处理工作登记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责令改正通知书》(附件17,以下简称《责令改正通知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复查申请书》(附件18,以下简称《整改复查申请书》)、《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现场复查验收表》(附件19,以下简称《复查验收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复查检验委托书》(附件20,以下简称《复查检验委托书》)等。
第三章监督检查的实施。
第一节抽样。
第十四条监督检查的抽样人员应为承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抽样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抽样方法和有关规定,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抽样工作。
第十五条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抽样前,应当向被检查企业出示《监督检查通知书》、监督检查计划下达文件复印件、《企业须知》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工作证);向被检查企业告知监督检查的性质、检查产品范围、实施规范或实施细则等相关信息后,再进行抽样。
抽样人员应当核实被检查企业的营业执照信息,确定企业持照经营。对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和相关资质管理的产品,还应当核实被检查企业的相关法定资质,确认检查产品在企业法定资质允许范围内后,再进行抽样。
抽样人员现场发现被检查企业存在无证无照生产等不需检验即可判定明显违法的行为,应当终止检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抽样人员抽样时,应当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第十六条监督检查的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待销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得由企业抽样或指定样品抽样。抽取的样品应当是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监督检查抽取样品应当按有关规定的数量抽取,没有具体数量规定的,抽取样品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备用样品应在相同条件下一并抽取。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抽样:
(一)未列入监督检查计划的;。
(二)被检查企业不生产《监督检查通知书》或者相关文件所列产品的;。
(三)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检查的产品是不用于销售的;。
(五)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检查产品为企业用于出口,并且出口合同对产品质量另有规定的;。
(六)产品或者标签、包装、说明书标有“试制”、“处理”或者“样品”等字样的;。
(八)产品抽样基数不符合监督检查方案要求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被检查企业可以拒绝接受检查:
(一)抽样人员少于2人的;。
(二)抽样人员无法出具《监督检查通知书》、相关文件、有效身份证件的;。
(三)抽样人员姓名与《监督检查通知书》不符的;。
(四)被检查企业和产品名称与监督检查通知书不一致的;。
第十九条样品一经抽取,应立即进行封样,抽样人员封样时,应当采取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
第二十条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单,详细记录抽样信息。《抽样单》必须由抽样人员和被检查企业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被检查企业公章。对特殊情况,应注明相关情况,双方签字确认即可。
《抽样单》填写应当字迹工整、清楚,容易辨认,不得随意涂改,需要更改的应当由双方签字确认。
《抽样单》一式三联,第一联承检机构留存,第二联被检查企业留存,第三联与检验报告一并装订后发送至负责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的质量监督部门。
第二十一条被检查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督检查的,抽样人员应当填写《拒检认定表》,列明企业拒绝监督检查的情况,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抽样人员共同确认后上报任务下达部门。
被检查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积极配合涉及辖区内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得故意推脱或帮助企业逃避检查。
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的,由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_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在质量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中做降级处理。质监部门要对拒检企业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实施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拒检的,应将拒检情况记入企业年审记录,列入年审实地检查对象。
第二十二条在市场抽取样品的,抽样单位应当以《样品确认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产品包装或者铭牌上标称的生产企业,并将《抽样单》送生产企业一份,由生产企业依据规定确认企业和产品的相关信息。
生产企业对需要确认的样品有异议的,应当于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任务下达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异议处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无书面回复的,视为无异议。
任务下达部门应当核查生产企业提出的异议。样品不是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生产的,移交销售企业所在地的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未抽到样品情况的处理:
(一)与上级监督检查计划重复的企业,应及时将情况上报任务下达部门,请示处理意见;。
(四)由于企业破产、倒闭或其它客观原因抽不到样且无法出具企业证明的,由抽样人员出具抽样过程情况说明,并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认后上报任务下达部门。
第二十四条抽取的样品需送至承检机构的,应当由抽样人员负责携带或者寄送。需要企业协助寄、送样品时,企业应予以配合。对于易碎品、危险化学品、有特殊贮存条件等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样品运输过程中状态不发生变化。
抽取的样品需要封存在企业的,由被检企业妥善保管。企业不得擅自更换、隐匿、处理已检查封存的样品。
第二节检验。
第二十五条承检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关样品的接收、入库、领用、检验、保存及处理的工作制度。
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验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
在不影响样品检验结果的情况下,应当尽可能将样品进行分装或者重新包装编号,以保证不会发生因其他原因导致不公正的情况。
第二十六条承检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样品。制定并严格执行样品管理程序文件,详细记录检验过程中的样品传递情况。
第二十七条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者其他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承检机构必须如实记录即时情况,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任务下达部门。
第二十八条检验原始记录必须如实填写,保证真实、准确、清晰,并留存备查;不得随意涂改,更改处应当经检验人员和报告签发人共同确认。
第二十九条对需要现场检验的产品,承检机构应当制定现场检验规程,并保证对同一产品的所有现场检验遵守相同的规程。
第三十条除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况外,承检机构应当出具监督检查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内容真实齐全、数据准确、结论明确。
承检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伪造检验报告或者其数据、结果。
第三十一条监督检查检验报告除承检机构存档外,还应分别寄送被检查企业、负责后处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将结果汇总情况及时报告任务下达部门。市场抽样的还应寄送产品包装或者铭牌上标称的生产企业及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三十二条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产品,承检机构应当立即将《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以信函、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被检查企业(对市场抽样的产品,应同时送达产品包装或者铭牌上标称的生产企业),并书面告知其法定权利。《抽样单》、《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应同时抄送负责后处理的部门。
第三十三条被检查产品的备用样品在被检查企业有权提出异议的期限内应保持完好。
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当在检验结果异议期满后及时退还被检查企业。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当在检验结果异议期满三个月后退还被检查企业。
样品因检验造成破坏或者损耗而无法退还的,应当向被检查企业说明情况。被检查企业提出样品不退还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节异议复检。
第三十四条被检查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或者其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
第三十五条有关部门接到企业异议申请后应当做好如下工作:
(一)协调被检查企业与承检机构沟通,由承检机构通过核查不合格项目的检验记录及有关证据,并得到被检查企业认可的,维持原检验结论。
(二)需要复检并具备复检条件的,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向检验机构下达《异议复检委托书》,由原承检机构复检的,检验应当在承检机构技术负责人的现场监督下进行,必要时由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和企业进行现场监督;另行指定承检机构的,应对样品的传递做出安排。
第三十六条承担异议复检的承检机构应当按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进行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委托异议复检和负责后处理的部门,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复检结论与原结论不一致的,承担复检的机构应向委托复检的部门写出专题报告,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对出现结论不一致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管理建议。
第三十七条委托异议复检的部门应根据复检结论或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异议处理决定,开具《异议处理通知书》,并转交负责后处理的部门办理送达手续。
第三十八条复检结论表明样品合格的,复检费用列入监督检查经费。复检结论表明样品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提出异议的单位承担。
第四节检验结果汇总与工作总结上报。
第三十九条承检机构工作任务结束,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过信息化系统填报有关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一致。同时,要向任务下达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电子版与书面版);。
(二)监督检查结果发布材料(电子版与书面版):
1、监督检查结果公告(电子版与书面版);。
2、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三)未抽样企业(如有)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拒检企业(如有)认定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产品监督检查经费核算表;。
(六)信息化系统生成的数据库(电子版)。
上述第二款材料,应经承检机构负责人签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第四十条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应以承检机构单位文件的形式上报,内容主要包括:
(一)监督检查工作概况:包括任务来源、计划完成情况、产品检查合格率情况等;。
(二)被检查产品基本情况介绍及行业概况分析;。
(四)质量分析。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或存在共性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
(五)指导企业整改和提高产品质量的建议等;。
(六)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
(七)其他相关内容。
第四十一条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对承检机构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或组织专家审核),填写《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上报材料评审意见表》,作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的评分依据。发现达不到要求或者存在问题的,退回检验机构处理。
第五节监督检查后处理。
第四十二条任务下达部门应当汇总分析监督检查结果,向地方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有关部门通报监督检查情况。省局应依法向社会发布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并公告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企业名单。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十二
现将宿迁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在“质量月系列活动”中的情况汇报如下:
项目总监组织项目全体监理人员学习《20xx年“质量月”活动方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江苏省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资料表格填写范例》、江苏省政府文件、公司20xx年关于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通过此次学习,全体监理人员明确了质量目标,为下一步现场开展监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要求通过此次学习,强化各部门、人员质量意识,现场监督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及各级文件精神落实整改到位。
每月下旬宿迁市城投公司组织各在建工程的建设方项目部、各项目监理部、各施工方的项目部至各项目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各方资料,城投公司王永总经理、程进生总工对我项目部给予一定的肯定,要求施工现场整洁卫生,材料堆放有序等工作继续保持下去,要求在保证质量、安全的情况下把进度搞上去。对此我项目部表示我方监理人员将以公平、公正、严谨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相关设计、标准把控现场质量,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尽职尽责尽力为实现各项目标而奋斗。
根据质量月活动计划,项目监理部组织参建单位相关负责人针对质量保证体系、国家法律法规和质量通病防治标准等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总包单位的管理水平、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对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规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工程质量控制提供了保障。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一)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三)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四)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五)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等。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一)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验收。
监理员的职责:
(一)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二)检查施工单位人力、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三)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五)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并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一)严格方案审批、审查关:按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强制性条类和地方规定标准,严格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各项施工方案,对于审查不合格的监理注明意见,重新修改上报,确保方案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现场施工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执行。
(二)严把原材料进场关:材料进场后监理对原材料的外观、规格、型号、尺寸等根据质保资料和材料验收强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见证取样规定进行取样跟踪送检,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予以退场处理。
(三)严把隐蔽工程隐蔽关:基础施工阶段隐蔽工程较多,项目监理部严格控制要点,严格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严禁隐蔽,整改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四)严把验收制度关:吊顶,封板,穿线等工序必须经监理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认真执行旁站制度关:线路量测工序监理实行跟踪全过程旁站,确保接线质量。
(六)严把见证取样制度:混凝土原材料复试、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复试、钢结构相关复试、焊条复试、混凝土同养、标养、砂浆试压块;以上试验监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国家标准和江苏省宿迁市地方标准严格按见证取样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制度,确保工程试验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做到实体检查有据可依,实体评定有据可查。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十三
在局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具体指导下,质检站的工作人员积极为“三农”服务,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进行了一系列扎实工作,做到了以安全为核心,多方位进行管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争取局党委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大投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农产品质量,局党委始终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二是加大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及检测的投入;三是健全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干网络,22个乡镇都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干;四是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建设。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建设期为20xx年,建设投资304.4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0.00万元,地方配套104.48万元。五是派出人员赴省学习检测技术和赴外地考察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该法,并列入局机关学习的重点内容,及时印发资料20xx多份;利用科普集市进行宣传,让广大干群了解该法的具体内容。在农业技术培训工作中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全县共开展了200多期培训,大力推广水稻、湘莲、蔬菜、茶叶、水果等无公害和绿色食品栽培技术。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认真扎实。为及时了解农产品安全状况,坚持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全年对县城范围内步步高、万客源、易俗河农贸市场、裕丰、长江等宾馆及响水、谭家山、京竹等蔬菜基地蔬菜进行重点抽检710批次,其中合格的693批次,合格率97.61%,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了群众消费安全,全年未出现中毒事件。同时在全县选定具有代表性的6个乡镇抽取稻谷样40个,送国家稻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全面了解稻米质量状况,促进粮食生产安全。
四、继续抓好了示范生产基地建设。建设好了青山、锦石、中路铺、乌石等6个水稻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面积10万亩,其中中路铺绿色大米基地面积2万亩,青山桥3万亩。有5个千亩以上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即响水乡红莱苔基地,面积15000亩;河口、白石、谭家山、花石等乡镇的湘莲基地,面积5000亩;羊鹿茶场的绿色食品基地,面积1000亩;白石乡优质西瓜基地,面积20xx亩。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管理进一步加强。围绕我县优势土导产业,做到下基地、进企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以确保已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树立良好的品牌优势。认真搞好已认证“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的认证管理工作。扎实做好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工作;如质如期完成6个企业8个产品的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完成了宏大公司的湘莲绿色食品认证相关材料的组织,并对该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已报省绿办审查。对2家申报无公害认证企业,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完成了认证相关材料组织工作并已交省农业厅绿办。
六、认真开展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重点季节、重要节假日加大对重点市场、超市的检查力度。全年开展两次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了对农业投入的监管工作,严格了种子、农药、化肥、生物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打击制造、销售假劣农资和违禁使用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积极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维护好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发展环境。
七、积极开展市场准入工作。我局牵头,协调畜牧、工商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意见》(潭政办发(20xx]21号文件)和湘潭县蔬菜市场准入实施细则(草案)。协助金鹏农贸市场设立农残检验检测室,购rp-420速测仪及药品等,费用2.2万元。选派了一名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参加县农产品检测站跟班实习和赴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培训学习。同时,我局派人到常德专题学习了市场准入工作经验。
八、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整治工作为确保“两节”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8月30日召开的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动员会,参会对象是农技站长、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的负责人。印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潭农发[20xx)36号文件)。同时,采用现场检测、宣传法律、指导帮助、限期整改等方法进行了认真督查。重点督查了易俗河、河口、谭家山、中路铺、青山、花石、姜畲、响水、石潭、杨嘉桥10个乡镇。共对4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4家超市、1个生产大米加工企业和9个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抽检蔬菜样品59个;同时针对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6份,责令限期整改。取得六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各乡镇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做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宣传到位。农资经营户、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等单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落实有明显好转。
二是市农业局的《关于查禁甲胺磷等农药产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张贴到位,限用农药台帐都发到了经营点(店)。每个乡镇都现场检查了1—3个经营点(店),均未发现禁用农药;限用农药台帐登记较好的有青山、花石、杨家桥。三是谭家山蔬菜基地(李海珍)生产档案较为齐全,整个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均有记录。四是获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包装标识较规范,没有发现冒用绿色食品等质量标志的现象。五是金鹏农贸市场有农残检验检测仪器和检测人员,并按检测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步步高超市有配送中心提供的检测单,但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六是有不少乡镇典型。如河口镇针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有新招,由镇政府出钱出力,在农贸市场内设立固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栏,为常年经营蔬菜户统一照相发证并建立档案,实行牌公示。姜畲镇政府组织召开全乡范围内的农资经营点(店)、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生产基地、超市等单位共30多人的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工商部门的同志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知识讲座。青山桥镇政府拨工作经费3000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九、积极配合局里面的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扎实办好谭家山联系点,做好病虫防治工作和土肥数据资料录入工作。协助宏兴隆等企业开好第五届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做好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示范县相关工作等。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十四
有关农产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备受人们关注,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是保障人们舌尖上的幸福和身体健康的基础,现将2019年农产品质量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县市、乡镇、村屯监管机构。
为更好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今年,农业局成立了县级监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分管领导为特产总站站长申龙奎,下属人员2名;乡镇监管机构9个,分别是敬信镇、马川子乡、板石镇、英安镇、哈达门乡、密江乡、三家子乡、杨泡乡、春化镇;设立村级协管员112名。
二、制定并落实年度监管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结合《2018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相关要求,主要对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的农产品开展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全年计划定量抽检500批次。其中:蔬菜260批次,水果200批次,其他40批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目前,由于人员和专业技术问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只能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从2019年1月份起到12月份,检测中心有效化验蔬菜、水果600余份,按照gb/t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97%以上。取样范围主要在我市英安镇和三家子乡蔬菜水果生产基地以及市场和各大超市。
三、开展重要节日农产品抽检工作。
(1)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配合省农产品检测中心对秋季菜抽检工作,抽检样品25份,抽检品种:白菜、萝卜、土豆、大葱等。
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共抽检蔬菜样品32份,主要来自哈达门,英安,三家子等蔬菜基地。化验样品主要有豆角、柿子、芹菜、白菜等,按照gb/t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
(2)元旦、春节“两节”期间。
检测蔬菜样品81份,主要来自哈达门,英安,三家子几个蔬菜大棚和秋储的菜。化验样品主要有芹菜、芽葱、小白菜、茼蒿、草莓、土豆、白菜、萝卜、毛葱等,按照gb/t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
四、新增“三品一标”申报数量。
珲春市2019年新增“三品一标”申报数量共4例,其中有机产品2家,分别是松哲种植专业农场有机种植基地和珲春市曙光农产品加工厂;绿色食品2家,分别是东北长粒香和三疆河大米。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尽快建立现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控。
(2)围绕《_____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继续加强宣传学习,严格依法搞好各项工作,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十五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农委的关心和指导下,通过全区农牧系统干部职工作的共同努力,至当前,我区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事故。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及时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领导小组,落实了领导分镇包保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抓好专项治理行动。
2、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一是分别与各镇农服中心签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二是要求各农资生产、经营及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签定了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164余份。
(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从源头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组织开展了“两节”期间的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8余人次,检查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44个次,检查农资生产单位8个次,检查农资经营户26个次。二是开展春季农资市场整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在年前就将该项工作进行了落实安排,要求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5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102个次,三是加强了屠宰检疫管理,与各定点屠宰场(点)100%的签定了安全承诺书,共计检查屠宰场(点)23个次,严把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耳标的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强对进场(屠宰、养殖)生猪“瘦肉精”的检测工作,对进场的生猪按5%进行尿样检测;四是对病死猪,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共无害化处理病害猪及其产品折合头数52头。
3、加大抽检力度,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以检测工作为手段,加大抽检工作力度。累计共完成了农产品监督抽检26批次,其中蔬菜6批次,鸡肉2批次,鸡蛋2批次,猪肉10批次。完成“瘦肉精”检测1120批次,各镇共完成农残速测370余批次。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以宣传培训工作为抓手,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扎实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3.15”,“春季禁渔集中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种子法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业技术宣传等系列集中宣传活动9次;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会、兽药管理、农药管理、肉品质量安全等集中培训共12期,共培训相关人员300余人次,发放购种宣传明白纸,禁渔通知、公告,禁用农兽药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3000余份,发放宣传通告120张,张贴宣传标语21条,发放农产品生产档案1000余本。
5、扎实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申报工作。
已完成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44个,无公害产品认定申报3个,完成,2家绿色农产品认证已完成土壤、水样的抽检、有机农产品认证申报2家,(一家已完成土壤、水样的抽样,一家已基本完成资料报送)。
6、扎实开展工作督查及工作例会。
结合实际,我局切实将日常监管下移到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在切实加强镇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强化工作督查,每季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工作督查;扎实开展了第一、二季度工作例会,切实对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在日常监管中提出的突出问题通过交流落实解决措施和意见,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各镇监管站要切实做好在督查中发现实际问题,加强复查,确保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7、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今年,我局采取公共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行政执法案件审查事项进行了专项购买服务,聘请专业律师对案件证据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执法文书等内容进行专项服务,当前,该服务事项已启动,上半年共办理涉嫌农业行政违法3起,案件正在调查处理过程当中。
1、积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点建设工作,争取财政支持,提高规模农产品生产的申报积极性。
2、进一步加大培训宣传工作,增强生产主体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科学生产水平,促进农产品安全生产。
3、强化对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的督查力度,采取网上监督检测情况,及时追溯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和季度工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相关责任单位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4、做好新五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对接,努力使安全管理工作不脱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十六
成了组织和站领导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完成工作目标做出了自身应有的贡献。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能及时审阅工程勘察设计文件,针对工程特点,编制监督方案。并按要求进行监督交底,对监督的程序、内容、重点、方式、频率、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及其提前通知要求、材料进场复验及现场检测项目、对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审查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我能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导则的要求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各方责任主体违反工程强制性条文的行为责令整改,并按程序要求对违反行为的责任主体作不良行为扣分。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为依据,对建设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监督检查。
三、能按照住建局近年来出台的文件加强对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近年来,住建局出台了一系列的新措施,新文件,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提及的`水电安装问题,我均能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在建工程进行实体监督,对违反文件要求的行为责令整改,并按程序要求对违反行为的责任主体作不良行为扣分。
四、能按时完成对工程的竣工验收的质量控制资料审查,并对资料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性告知,签发相应的监督文书。
五、按照站里的要求将监督检查表格、监督文书及其回复资料上传至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并在该工程监督卷宗内归档。
xxxx年,我在各位领导、各位同事的帮助与支持下,学到了不少的新知识,使自己的视野得到了显着扩大,自身素质得以不断的提高。
由于我疏忽学习,工作中时有遇事考虑不周的地方;同时由于自身水平有限,工作中总有不尽人意之处。对此,我一定会加强学习,我相信有各位领导和同事的支持、帮助和理解,我一定会克服缺点,弥补不足,做一个称职的监督员。
在xxxx年,我将一如既往地按照站里的要求做好自己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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