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并改正错误和不足,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在写总结时,可以参考一些相关的范文和案例。接下来是一些成功人士的总结经历,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借鉴。
学校法制国旗下讲话稿篇一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高一6班的周xx。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与人生》。法制是人类走出愚昧进入现代化文明的创造物。健全的法制对国家的经济强大有着巨大的反哺作用。
我们作为新时代的高中生热情奔放、充满理想、思想活跃、不拘俗套,绝大多数同学基本上都到了具有法定行为责任能力的年龄,都已懂得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但是我们在有自主选择行为的同时,又不能忽视我们成长的客观规律,即对外界的感受与认知需要一个过程,在未深刻透析这个世界的时候,难免出现认知上的偏差和行为上的无意识性。因此我们必须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也只有在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学会自律的同时才能学会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同时也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我们的保护伞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武器。所以我们应该从遵守学校的纪律做起,认真学习法律,增强法制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学生手册》中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当今这个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新时代,越来越多的高科技已成为我们走向高质量生活的助推剂。但是,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同时,也有一些因素在阻碍着社会的进步。如邪教的存在,就严重地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和谐发展。什么是邪教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指出: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对此,我们应当做的是:
1、努力学习,丰富知识,用科学武装头脑,走出无知迷宫。
2、树立科学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目标,把握理性的明灯,坚定地迎向未来,思想决定行动,态度决定人生,消极的思想会让邪教谬论乘虚而入,有可乘之机,积极进取思想乃是人生首选。
3、热爱生活、珍惜生命,以良好积极心态正确看待社会的阴暗面,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文明活动,遵纪守法,“不听、不信、不做、不传。”科学的生活。同学们,让我们以科学文明为材料,筑起一道百毒不侵的精神防火墙,使邪教思想永远远离我们的心灵,懂得遵守法制,维护自身安全,努力真正成为一个让国家和人民放心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学校法制国旗下讲话稿篇二
老师们、同学们:
上午好!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
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培养法律精神,做遵纪守法、文明正气的二中人”。
提起法律,总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起着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前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先生曾这样说过:确立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助于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治氛围,使广大公民像逐步熟悉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禁毒日一样,让“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成为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节日,成为展示我国法制建设成就的节日,成为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节日,为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执政”,打下牢固的社会思想基础。
与法同行,要充分意识到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校园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比如说,我们旅游到某地,有些人会随手在名胜古迹上刻上“到此一游”的字样,殊不知这一行为就可能触犯了我国《文物保护法》,是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的。因为不懂法而犯法是愚昧的,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律精神。要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与法同行,要求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做到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也就是常说的“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可见,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只有最大限度地尊重遵守法律、纪律,我们才能享受最大限度的自由。比如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那么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此时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在校园生活中,与法同行,就从遵守校规校纪先做起。不说脏话谎话、抄袭作弊,不打架斗殴、恶意伤人,不小偷小摸、破坏公物等等,不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尊重他人,爱惜自己。有时违纪与违法只有一步之遥,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
同学们,法律的基本精神是“在充分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弘扬社会正气”。因此,大家除了要做到自觉知法守法外,更要明辨是非、区分善恶,运用智慧与才能,遏制不良思想,大胆地与不良风气斗争,为推动崇尚文明、弘扬正气的校园风尚,做出自己的贡献。谢谢。
学校法制国旗下讲话稿篇三
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讲话的主题是“法制与安全”。
(一)法制教育。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坐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这种身心发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举一个发生在20__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厅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好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惩罚。
(二)安全教育。
去年1至8月,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4万多起,造成6万多人死亡、33万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5.6亿元;去年1到8月,我市共发生交通事故868宗,死亡91人,目前我市因摩托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已占到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四成以上……车轮下真实的死亡报告,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震惊和痛心,更重要的是警醒和反思。作为一中的学生,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能切身体会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几千人同时离校,如果大家因为归家心切而不听指挥,不守秩序,争先恐后,乱闯红灯或者搭乘无牌摩托车,那么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同学们,一桩桩车祸不仅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损失,而且也给个人带来了灾难,给家庭带来了痛苦。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健康,关系到我们每一位同学的生命。
国庆长假快到了,在此我代表学校向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与《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认真阅读斗门交警《给斗门区中小学生的一封信》,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最后,祝同学们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学校法制国旗下讲话稿篇四
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1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自己的安全上吧。为此,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溺爱于进“营业性网吧”玩游戏,这不但把珍贵的时间和美好的青春浪费于游戏中,同时你注意到了“网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了吗?在这人员复杂,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各种传染病、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相当凸现,难道你熟视无睹吗?开学不久,我校一位同学路遇不法青年敲诈,如果是你,可曾想过如何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若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斗殴。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学校法制国旗下讲话稿篇五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校。学校将从本周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希望大家都来学法、用法,促进校园和谐。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等等。
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同学们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先贤告诫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否则,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
(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
(3)注意交通安全。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4)注意运动安全。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谢谢大家!
学校法制国旗下讲话稿篇六
同学们,先让我们一起来听个故事:
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小刚,平时喜欢开玩笑,爱对同学搞恶作剧。一天课间,他拿着早上从附近工地上捡来的铁钉玩耍,正巧同班同学小胖迎面走来。小刚和小胖一直关系不错,课间经常打打闹闹。此时看见小胖,小刚心中一动:何不跟他开个玩笑,吓唬吓唬他!于是,小刚捏起一颗铁钉向小胖扔去,小胖被扔了个措手不及,下意识地偏头躲避,谁知不偏不倚,铁钉的尖端扎到了小胖的眼睛,小胖痛苦地倒地。闻讯赶来的老师立即将小胖送到医院,虽然医生全力抢救,但因为伤势过重,小胖那只被铁钉扎过的眼睛,还是彻底失明了。
同学们,听完这个故事,你一定为这场本不该发生的悲剧而感到惋惜。是啊,如果小刚遵守校规校纪,不把铁钉带到学校来,不去和小胖开玩笑,那么,这场悲剧就完全可以避免。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就是: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首先必须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别人东西,不进网吧,游戏厅,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弄,上下楼梯靠右行,注意自身安全等。
其次,我们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在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先想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能不能做。同学们都有一双雪亮的眼睛,我们不难发现,在校园内,有的同学生活充实,学习目标明确,充满前进的动力。而少数同学则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比如,恶作剧地把厕所的下水道堵住,让维修的师傅辛苦忙活了一下午;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使得周围的同学无法安心学习;课间追逐打闹,甚至吵架动手,老师不得不放下手中的作业,来处理……这些事,在我们的身边经常发生着,看似虽小,却给自己、给他人造成了麻烦,而很多事,在你麻痹大意的时候,往往会酿成大祸,造成违规、违法,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还要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校园里,看见地上的果皮纸屑,伸手去捡;看见小朋友摔倒了,扶他(她)起来;看见同学在打架,勇敢地上前阻止;看见没关紧的水龙头,伸手关上。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发言,不做小动作,及时做课堂笔记;见到老师热情地打招呼;在同学无助时,给予他们一些帮助;尊敬长辈,尊重同学,热情待人,彬彬有礼。给身边的人一份关爱,自己也会多一份快乐!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时期,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自尊、自强、自爱,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学校法制国旗下讲话稿篇七
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第x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每个人大多希望自己越来越优秀。我们要学会做人,争当文明学生,争做守法公民,前提是什么?当然是接受积极健康向上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只有这样,每个人才能健康幸福地成长。
同学们,大家现在虽然掌握了一些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但年龄特征决定了大家有时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国旗下讲话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比如:有的同学上下学的时候,不能文明礼让;有的同学之间经常吵闹,冲动时会为了一点小事,动起了拳脚;有的同学在社区,不能爱护公共设施……这些不良行为,是学校明令禁止的。
为促进每个同学都能懂法、守法,做合格文明的小学生,学校特向大家提出几点要求:
1.进一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各项校规校纪,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这是最基础的。
同学之间可能会有矛盾,这个时候,更需要的是冷静。静下心来想一想,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双方各自退让,就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2.能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和责任。每个同学都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要时常向学校、班级的先进同学学习,传播正能量。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对每个人都有教育意义。任何不良的行为和习惯,大家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一起学法、知法、守法,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人人争做文明守纪的小学生。
学校法制国旗下讲话稿篇八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xx年,是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稳步推进的一年。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学校11月份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希望大家都来学法、用法,促进校园和谐。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等等。
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同学们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先贤告诫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否则,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3)注意交通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4)注意运动安全。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谢谢大家!
提起法律,同学们都会觉得很神秘,很威严.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才使社会变得有序,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也许很多同学不以为然,认为自己还小呢,能犯什么罪即使做错了事,犯了罪,法律也不会制裁到我们.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此法条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pin,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些人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小,智力发育不完善,缺乏社会知识,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14周岁呢,但如果你实施了犯罪行为,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比如治安处罚,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等.
同学们,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不良习性,平时又不注重学习,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触犯法律的高压线.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统计资料显示:近年来,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这是一组令人触目惊心的数据.在这里我讲一个真实的事情:一天下午,一名14周岁的中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放入附近某小学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冰袋后,很快就死了.事后,他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严重的后果已经酿成,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这名学生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同学们,对法律的无知是多么可怕啊!
我们都知道,由小毛病发展到大过错,从一般违法到陷入犯罪的泥潭,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其中,每一件案例的源头几乎都可追溯到案件主人公在校读书时的一言一行.在我们的身边,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xx个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本周又是我校的法制教育周,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法律学习,遵纪守法,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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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法制国旗下讲话稿篇九
同学们:
明天,20xx年12月4日,是第x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今天,我们举行了颁奖仪式,对三位同学进行了表彰。她们刻苦学习法律知识,在学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中脱颖而出,代表学校参加了静海县中小学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的复赛和决赛,最终以遥遥领先的成绩获得了全县小学组的第一名,捧回了金灿灿的奖杯,她们用“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文明规范的好少年”的出色表现为我们学校赢得了荣誉,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衷心的祝贺!
同学们,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中,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就要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五尊”、“五不”、“五远离”和“新五不”的要求,遵守校规校纪就是守法的开始。
在这里,我要向大家提出几点要求:
1.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不追逐打闹。
2.上下楼梯时,做到保持安静有序,轻声慢步靠右走,一旦发现前面有拥挤的情况,要立即停止前进,耐心等待,听从指挥。
3.体育课和大课间活动要遵守纪律,规范活动。
4.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尊重、团结合作、友好相处,要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如果遇到意见不和或者发生矛盾与摩擦,一定要有法纪观念,冷静处之,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向老师和家长求助,决不可意气用事,不可出口不逊、恶语伤人,更不可拳脚相向。
5.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觉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别人。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们不仅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还要向周围的人宣传法律知识,做学法好学生,做守法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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