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商业交易的基础,有助于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可靠性。编写合同时应当注重合同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注意范文中的条款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工程购销水泥合同篇一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新版)。
四川省第十二届^v^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并将于206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详细内容。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
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二届^v^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散装水泥的管理,坚持绿色发展,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v^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的发展应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水泥生产和使用应当坚持发展散装、限制袋装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发展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负责散装水泥发展应用的具体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水利、工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发展应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散装水泥发展应用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优化产能、适应市场、规范发展的原则,编制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
市(州)、县(市、区)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
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编制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应当征求社会公众和企业的意见。
第六条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在符合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的前提下,应当维护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得限制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设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经营活动的市场竞争。
第七条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企业符合国家有关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等规定的,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第八条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用地,应当予以保障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安排。
第九条鼓励科研单位、大中专院校、企业等进行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等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开发适合农村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配套装备。
第十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实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先进适用技术与工艺、先进产品及配套装备的应用与推广,公布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发展信息。
工程购销水泥合同篇二
甲方:(以下简称需方)。
乙方:(以下简称供方)。
依照我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厂家、需求数量、单价、金额、进货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施工技术要求,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检验要有合格证并复验合格。
交(提)货地点、方式:
按需方计划,货送需方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装卸等费用负担:
供方负责汽车运输至需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车及堆码好的一切费用。
五、物资验收计量方法:
货在工地后,经供方派人堆码整齐后双方现场点数,由需方指定专人在送货单上签收,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六、价格:
价格上下浮动超过5%(含5%)按实际价格调整,市场价格浮动需提前通知甲方,如上浮不通知甲方,甲方按原价格收货,价格下浮如未通知甲方,甲方发现后给予价格调整5倍罚款,所有收到货均按下浮结算。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垫资九十天。超过120天,每吨(立方米)加10元,以此类推。
八、违约责任:
我方在施工作业前两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根据我方指令无条件配合我方施工作业,如出现拖延一天罚款500元以此类推。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遵循协商、调解、仲裁的解决程序,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如供方供应不及时、质量不合格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款项支付仍按合同第七条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十一、其他。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需方执四份,供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为货款两清之日止。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工程购销水泥合同篇三
1.实施全域禁现,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2.实施全域禁现,铸造碧水蓝天之城。
3.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确保工程质量。
4.使用散装水泥,改善作业条件,减少环境污染。
5.使用散装水泥,实现文明施工。
6.使用预拌混凝土,确保工程质量。
7.使用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确保工程质量。
8.试点推广,散装水泥进农户;建材下乡,加快建设新农村。
9.水泥散装化,混凝土砂浆预拌化是建筑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10.水泥散装化,混凝土预拌化是建筑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11.水泥散装化,利国利大家。
12.提高水泥散装率,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是我国一项重要产业政策。
13.提高水泥散装率,发展预拌混凝土是我国一项重要产业政策。
14.推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促进建筑业向低碳节能转型。
15.推广预拌砂浆,营造绿色空间。
工程购销水泥合同篇四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水泥:
2.河沙:
3.加气砖:
三、交货。
1.交货方法:
2.运输方式:
3.到货地点:
4.交货周期: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发货。
四、货款结算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押金壹万元整给乙方,待该项目所有材料供应结束,货款结清后,该订金需全额返还给甲方。
2.双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约定每月28日为双方结算日,甲方于结算日一次性结清该结算日前交易的款项,结算日后交易的款项于下一个结算日结算。
五、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合规定,甲方需妥善保管货品,且应在5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5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乙方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过程中产生的额外用。
2.乙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的货款计算,向甲方支付10%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甲方责任。
1.甲方需提前2日通知乙方备货,若因甲方通知不及时导致工期拖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该批退货货款的10%为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它。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e-mail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购货单位(甲方):签订日期:
供货单位(乙方):签订日期:
工程购销水泥合同篇五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工程名称)的这一批次水泥购销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序号产品名称厂家规格型号产品单价产品数量金额合计(元)。
1、本合同为总价合同,若超出合同总价需另签合同。
2、卖方承担运输费用,并将合同标的货物运输至购买方指定地点。
3、特别约定:本合同为一次性付款合同,禁止赊欠,若因卖方超额发货,则视为无偿提供行为。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2、材料进场后,必须按有关施工操作规定,送检后方可进行预制、安装、施工。如发现不合格,检测、退货等产生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货物的交货不能视为交付合格。
3、水泥随车合格证应清楚注明:执行标准、产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qs)及编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净含量等。如卖方未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买方可拒绝验收。
4、产品在运输与存储中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
第三条交付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买方提前24小时以书面、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卖方提供下批次的需求量计划,卖方接到通知后,卖方应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货物2、交货地点:。
第四条供货及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供货前,由买方按需要报送卖方,卖方按报送材料品种、型号等组织货物。
2、货物送到指定工地后,双方要在现场对到货的材料进行清点确认。以有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的签收单为准。
3、货品验收合格后天内,买方全额支付货款到卖方指定的银行对公账户;卖方在收到买方货款时提供税率为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4、发票违约责任:如果因为卖方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认定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致使买方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补征税款、处以罚款、加收滞纳金的,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买方所承担的所有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的赔偿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卖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量合格的货物。卖方所供货材料质量不合格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无权要求支付相应货款,并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能按约定供货的,每逾期一日,按供货货款数额支付违约金。买方未能按约定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货款数额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双方同意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终止条件:合同条款执行完毕。
甲方(章)。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法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电话:
日期:年月日
乙方(章):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法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电话:
日期:年月日
工程购销水泥合同篇六
甲(以下简称甲方):
水泥厂(乙):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
年月日前提吨。其中:吨。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年月日前付定金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日-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
工程购销水泥合同篇七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施工地址: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
乙方(供方):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
建筑材料按样品收货,材料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注:参照所提供的建筑材料使用说明资料使用,产品合格率为95%)若出现质量问题达不到建筑使用标准需更换产品。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云南省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一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的,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需方(公章):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购销水泥合同篇八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单价(元)备注:
二、质量标准:水泥管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管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管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七、违约责任:甲方责任: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乙方责任: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2、所交水泥管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_____乙方: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代表人:_____代表人:_____。
经办人:_____经办人:_____。
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帐号:_____。
签订时间:_____签订地点:_____。
工程购销水泥合同篇九
甲方:
地址:
电话:_______传真:
乙方:
电话:_______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商业合作精神,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水泥买卖事宜,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价格、数量。
甲方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0日止,按下表所列产品、等级及价格向乙方供应水泥:
当市场上该产品价格变动较大时,双方可协商调整。(注:每月购货数量超1000吨时,每吨返还_______元。)。
乙方应每月5日前,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用认购单通知甲方下一个月份拟购水泥数量品种并得到甲方确认函,以便甲方做好供货计划。
二、质量要求。
三、交货及计算方式:。
款到发货。甲方在乙方的预付款额内安排发货,并保证供货量。
四、验收标准及异限议期。
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以甲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并以厂方地磅单为结算依据。
2、甲乙双方在提货、交货时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两个月;或委托甲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两个月。
3、在两个月内,乙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甲乙双方把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五、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货物的`所有权及损坏、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发生转移。
六、责任及索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购销水泥合同篇十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商业合作精神,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水泥买卖事宜,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价格、数量。
甲方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0日止,按下表所列产品、等级及价格向乙方供应水泥:
当市场上该产品价格变动较大时,双方可协商调整。(注:每月购货数量超1000吨时,每吨返还元。)。
乙方应每月5日前,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用认购单通知甲方下一个月份拟购水泥数量品种并得到甲方确认函,以便甲方做好供货计划。
二、质量要求。
三、交货及计算方式:。
款到发货。甲方在乙方的预付款额内安排发货,并保证供货量。
四、验收标准及异限议期。
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以甲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并以厂方地磅单为结算依据。
2、甲乙双方在提货、交货时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两个月;或委托甲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两个月。
3、在两个月内,乙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甲乙双方把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五、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货物的所有权及损坏、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发生转移。
六、责任及索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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