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和风险,做到有备无患。在制定方案时,我们要充分评估和衡量其可能的影响和效果。方案的执行过程中,我们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和工具,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技术应用和案例分享。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篇一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孙大明书记为组长,许飞洲副镇长、戚良祖副镇长、顾文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全镇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5.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6.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8.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0.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其他应检查内容。
本次大检查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和督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日检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镇政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点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请镇安监办对化工企业、冶金铸造企业、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企管站、园区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化工、冶金铸造、烟花爆竹除外)安全检查情况;派出所对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和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交警队、派出所、农机站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村镇建设服务站对液化气充装点检查情况;建设管理站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文卫对食品和学生在校活动及校车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对码头吊专项整治情况;农机站对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情况;水管站对水利行业安全检查情况形成总结,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镇政府督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对分管各条线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这次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岗位,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按照“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督查检查,既重视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又要抓好面上的检查和抽查,既要抓好生产一线、作业场所、生产装备的`检查,又要抓好安全制度、操作规范、人员管理的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网覆盖到所有地区、行业领域和作业岗位。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各检查组要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汇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企业和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未到位的不得恢复经营。
(三)检查认真,不讲情面。要针对四季度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特点,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回潮反弹。要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搞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衔接,防止因失控漏管酿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篇二
根据市商贸办《关于市直商贸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盐市商贸办[20xx]9号)要求,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厂部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整改,消除隐患,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仍然是配供电系统和氨系统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食品批发市场和为天公司各经营门市。
1、各车间、分厂、公司及部室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厂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主要负责人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安全理念。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取得实效。
2、各车间、分厂、公司及部室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情况。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一个关键岗位和关键部位,是否实现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情况。配供电系统和氨系统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使用、检测等情况,氨系统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情况。
4、各车间、分厂、公司汛期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项防范措施应急准备情况。
1、自查自纠阶段(从现在起—7月31日)。各车间、分厂、公司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自身的本,资.料/来.源,于/贵.州,学/习.网安全状况进行客观评估。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8月31日)。厂部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车间、分厂、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迎接检查阶段(9月1日—9月20日)。9月份,我厂将全面迎接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来厂检查指导工作。
4、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9月30日)。各车间、分厂、公司要按照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在检查我厂工作后提出的指导意见要求,及时解决我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我厂成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各公司、分厂、车间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安全检查工作的深入,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3、加大检查力度。各公司、分厂、车间要按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检查形式排查事故隐患。
4、全力确保安全。各公司、分厂、车间要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人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5、总结活动情况。各公司、分厂、车间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具体情况书面总结材料于7月31日前报送厂活动办公室,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公司、分厂、车间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活动办公室将全厂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于9月30日前报送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篇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县20xx年度春运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县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县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打非治违和危化品运输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交叉检查及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轮交叉检查时间为元月18日—29日。
(一)对局属各单位检查的内容。
2、“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3、20xx年度春运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开展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
5、本轮交叉检查落实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1、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违章、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7、公路标牌、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情况,桥梁安全隐患情况和超限超载整治情况。
交叉检查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局属各单位分头组织实施。交叉检查企业数量不低于辖区或本行业企业总数的`20%,检查结束后要依法依规下达执法文书。
将组织综合督查组,重点督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交叉检查推进情况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综合督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主要以暗访为主。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理念,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和综合督查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注重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重点检查和整治的内容,制定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于1月20日前报送县局安全股。
2、突出重点,查找问题。交叉检查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局属各单位要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26日前上报需统一督办的安全隐患和需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
3、认真分析,总结不足。各单位要在认真组织开展交叉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书面总结,于每季度第三个月月底之前上报县局安全股。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篇四
今年以来,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呈多发态势,迄今为止,全县共立案查处道路交通事故1100余起,其中上报事故24起,死亡12人,受伤30人,直接经济损失17万元,尤其是4月下旬以来连续发生二起死亡事故,道路交通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推进“平安畅通县”建设,增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经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4月28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通过整治,使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得到增强,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查纠一批严重违法车辆,消除一批事故安全隐患,道路安保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总量明显下降,死亡人数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1、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2、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标志标线、安保设施缺失排查完善;客运公司的规范整顿和“双超”治理等。
3、重点路段:全县所有县乡道路和通行客运中巴及康庄巴士的康庄工程。
(一)强化宣传发动。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动员会议,部署开展。
11、机动车超速、超载、客车超员、货运机动车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交警大队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联络、材料收集、上报和总结。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也要迅即成立相应的组织,建立工作机制,落实人员、举措、经费,做到专项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克服困难,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层层抓好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落实好整治措施,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既重过程,更重结果,确保行动到位、整治到位、效果到位。对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敷衍了事的要予以责任追究。
(四)强化考核验收。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各部门适时进行督促检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20xx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内容,请各乡镇、部门做好台帐建设,并于7月5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总结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夯实管理基础,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张石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冀交投办〔20xx〕20号)文件精神,结合张石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请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室认真贯彻学习。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制度。完善公司安监办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依靠全员参与和支持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坚持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一)组织机构。为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效进行,公司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王领战。
副组长:李广、周同文。
成员:魏延军、唐烁、张艳辉、刘伟、郝志祥、苑威。
(二)责任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由各分管领导牵头具体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由收费运营部、工程养护部、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的方式进行检查。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每月进行安全生产自查不少于一次,公司每季度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不少于一次,以及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检查。
(一)组织重点时期监督检查。一是监督检查“五一”和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此期间集中出行带来的交通运输压力,以路网运行为重点,着重监督检查保畅措施落实情况,确保节假日期间的路网畅通安全。二是监督检查暑期汛期和冬季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高温酷热、强降雨、寒潮大风、雾雪等恶劣天气,以山区公路在建项目和地质不良、易水毁路段等为重点,着重监督检查桥隧路网防汛抢通、除雪保畅,重要设施防风防雷、施工现场支护防护,户外作业防寒保暖、防暑降温等制度措施执行情况,确保暑期汛期和冬季的交通运输安全。
(二)组织重点领域监督检查。一是监督检查公路运营安全管理情况。着重监督检查危桥险隧排查治理,确保路网通行安全。二是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着重监督检查专项方案审批落实、特种设备进场验收、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等情况,确保工程建设安全。三是监督检查其他领域安全管理情况。着重监督检查收费站、养护工区、监控(分)中心、稽查大队、隧道监控所的消防安全等情况,确保道路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组织重点工作监督检查。一是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集团公司工作部署和年度计划安排,着重监督检查安全体系构建、“平安交通”创建、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承诺制建设、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等情况,努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实施、取得实效。二是监督检查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针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各级挂牌督办,着重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措施,努力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失职渎职行为受到严肃处理。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检查计划,明确各自职责,确保监督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二)认真开展检查整改。公司所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落实,把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制度来抓,每次检查做到有记录、隐患有登记、整改有时限、验收有签字,确保隐患防范到位,治理到位。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做到问题逐一解决,事故逐一消除,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检查走过场、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三)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汇总查找出的隐患和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对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上报。各单位每月初要按时上报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表。收费运营部、工程养护部要将监督检查情况作为每季度安全生产总结的重要内容,认真归纳提炼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增强安全上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按时向公司办公室报送每季度对下属各对口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由办公室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篇六
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和县政府[20xx]52号文件精神,为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通过本次大检查,全面排查我镇各安全生产行业内的各类隐患问题,提高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负责日常工作,根据一岗双责的原则,下面分五个检查小组:
第一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水利(塘、库、堰)防汛、森林防火、环保等方面的检查。
第二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学校、卫生院、敬老院、食品药品加工经营的单位、企业、业主等方面的检查。
第三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中段监管的企业和业主等方面的检查。
第四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的建筑消防、场镇人口集中点等方面安全检查。
第五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的道路交通、用电及线路、天然气及管道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从6月20日至9月28日,分三个阶段,开展为期一百天的安全生产经营大检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全面自查(6月20日至6月30日)。
镇工作小组摸清家底,制定方案,企业和业主开展自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整治隐患(7月1日至8月31日)。
镇五个检查组,全面检查本镇相关的单位、企业、业主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第三阶段:验收“回头君”,建立长效制度(9月1日至9月20日)。
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督促单位、企业、业主整改到位,并对相关的单位、企业、业主建立考核机制。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强化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有效的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石油生产企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济南市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摸清石油生产企业底数。全面摸清石油生产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类型、规模和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查清三高(高产、高压、高含硫)气田周边居住区域和人员聚集场所情况,建立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基础数据库(调查汇总表见附件)。
(二)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格对照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规程、标准,逐企业排查安全隐患,查明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责任,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三)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xx]5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xx]22号),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一)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安全投入情况。
4.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直接作业环节审批及监控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
6.钻井、作业过程防井喷、防硫化氢措施落实情况。钻井工程、地质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装备、设施是否配套,人员操作是否规范,应急手段是否完备。
7.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8.应急预案的建立、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储备情况。
(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
2.石油安全监管力量的配置情况,石油生产企业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着重检查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等。
3.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
4.所辖区域石油生产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情况。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情况。
7.对石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一)自查自纠阶段(12月15日前)。各石油生产企业要组织专家深入现场,全面检查企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检查整治面要达到100%。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责任、资金、期限和应急防范措施,并加强跟踪监控,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督促检查阶段(12月16日至12月25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逐个督查,同时积极准备迎接好省安委会对我市的督查。对因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总结阶段(12月26日至12月31日)。各有关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石油生产企业要认真总结石油生产企业安全大检查情况,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包括辖区内石油生产企业基本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治理销号和应急处置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化,也是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单位和石油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二)狠抓综合治理。要对石油生产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梳理分类,抓紧治理。对隐患突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立即采取停产整顿措施,并加强监控,严防事故发生。要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加强跟踪监控;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紧急情况下通知联络、疏散撤离、抢险救援的程序办法,建立企业与周边农村、工厂、居民点等的联防联动机制,遇有险情,要能够立即转移、疏散。
(三)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石油生产企业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落实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加大安全方面的资金投入,积极开展安全科技攻关,提升安全生产条件;要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切实做到制度完善、执行有力、基础扎实、手段科学、工作有效,确保企业安全运行。
(四)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及其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属地、分级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责任,杜绝监管盲区。要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全面细致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管不到位、重大隐患治理督导不力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篇八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县20xx年度春运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县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县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打非治违和危化品运输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交叉检查及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轮交叉检查时间为元月18日—29日。
(一)对局属各单位检查的内容。
2、“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3、20xx年度春运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开展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
5、本轮交叉检查落实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1、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违章、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7、公路标牌、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情况,桥梁安全隐患情况和超限超载整治情况。
交叉检查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局属各单位分头组织实施。交叉检查企业数量不低于辖区或本行业企业总数的20%,检查结束后要依法依规下达执法文书。
将组织综合督查组,重点督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交叉检查推进情况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综合督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主要以暗访为主。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理念,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和综合督查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注重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重点检查和整治的内容,制定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于1月20日前报送县局安全股。
2、突出重点,查找问题。交叉检查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局属各单位要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26日前上报需统一督办的安全隐患和需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
3、认真分析,总结不足。各单位要在认真组织开展交叉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书面总结,于每季度第三个月月底之前上报县局安全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夯实管理基础,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张石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冀交投办〔20xx〕20号)文件精神,结合张石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请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室认真贯彻学习。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篇九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__〕6号,以下简称《通知1》)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20__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皖安监综〔20__〕48号,以下简称《通知2》)精神,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通知1》和《通知2》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要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森林防火、地质灾害以及各地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四)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五)瞒报事故的;
(六)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七)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八)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九)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贯穿各地、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5月份)。
1.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本方案要求,结合20__年“隐患治理年”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20__年被列为县重点安全事故隐患没有销案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
2.要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6月至9月)。
1.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统一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对开展执法行动情况进行按月总结,对前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将执法行动的月总结材料于每月28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和县委办,对需要进行集中整治的重大问题报请县政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3.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1.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治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
2.要搞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府监管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要于12月上旬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由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要建立主管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搞好组织协调,安全监管、国土资源、经委、公安、交通、建设、教育、卫生、工商、质监和文旅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并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牵头单位,强化联合执法;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及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反馈有关信息;要层层落实责任,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根据县政府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规定,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在媒体上公布,并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以及项目审批、信贷等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
(三)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四)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乡镇(园区)、各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要搞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既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也要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走过场的单位,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
(五)坚持统筹兼顾。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使“三项行动”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等“三项建设”,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六)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在全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是一项关系安全生产全局的重要工作,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切实搞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健康深入进行。要搞好统计调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上报有关信息,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执法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检查督查,在汛期、高温、国庆、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确保执法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搞好调查研究,注意分析把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研究探索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着力从法制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逐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对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县政府督办室和安委会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在6月底前,将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书面材料每月28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和安委会办公室。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篇十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精神,自6月15日起至9月30日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时效”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本次大检查覆盖全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冶金等企业。
(一)非煤矿山:
1.企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及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2.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和落实;
3.企业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制定计划;
4.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
5.企业是否按规定落实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6.企业采矿现场是否按开采方案开采及运输道路的安全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7.企业的供配电系统和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好;
8.企业安全标准化是否达标以及达标后是否按标准规范运行等。
(二)危险化学品: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责任清晰、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和及时修订。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各岗位操作人员。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设计诊断。
3。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改造和运行情况。涉及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按规定完成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自动控制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是否适用并有效维护、正常运行,是否对相关安全设施、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合格。
4。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八大作业规章制度和检维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落实,是否做到危险作业前风险分析到位、作业许可证会签审批到位、现场监督监护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是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制度,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装。是否严格落实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管理制度。
5。夏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针对夏季持续高温、雷雨多发的特点,落实防雷、防汛、防坍塌、防泄漏爆炸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对防雷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存区域和露天存放化学品、化学品管道充装系统以及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等重点进行检查,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烟花爆竹:
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重点检查: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是否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二是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私自新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情况。三是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状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四是是否采取有效的温、湿度控制措施,库房防雷防静电设施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并处于合格适用状态。五是产品存放是否符合许可规定和标准要求,是否存在超量存放或存放产品过期等情况。六是是否认真执行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和合同备案制度。七是是否存在向零售单位超量配送产品、向无证经营者配送烟花爆竹的行为。八是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礼花弹行为。
2.烟花爆竹零售点重点检查:一是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二是零售点现场安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实行专店、专柜经营,是否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三是零售经营点是否存在异地经营、变相二级批发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四是是否存在私设仓库的情况。五是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四)职业健康:
1.石英砂、石榴石、碳化硅和石墨类,根据防尘原则:湿法、密闭、通风、防护八字方针。要限制干法、发展湿法生产,加快工艺技术改造,干法加工企业其原矿破碎工序必须实行喷淋洒水,整个加工生产线特别是破碎、粉碎、转运、筛分、分装等加工环节必须全部实行密闭化、半密闭化加装负压布袋集尘设备。车间设置切实有效的通风收尘设施,控制和减少粉尘危害。同时,对石英砂粉储存场所也要加大防尘措施,实行封闭管理。对酸洗工序,加强密封和防护。
2.采石及石材加工企业,主要是加强喷淋除尘和个人防护。
3.木制家具企业,设备密闭注重负压除尘集尘,在胶合过程中挥发甲醛、苯类物质,加强通风,同时加强职业个人防护。
本次大检查分三个阶段,从6月15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1、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起至7月31日)。
各企业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参照行业检查表,聘请专业人员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并于7月28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镇安监所。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起至8月31日)。
镇安监所将对相关企业进行督查,并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向社会通报督查结果。
3、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起至9月20日)。
各单位要及时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对大检查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并进一步完善提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限明确责任,做好大检查工作。
2、检查中参照检查表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不留死角,隐患整改到位,做好台账资料,并及时上报。
3、要将本次大检查情况及时上传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
4、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以及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及“3。31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1、工作目标:在今年第一季度开展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巩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2、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质安站,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1、检查对象: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检查方式:做到“五个结合”:
(1)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与主管部门督促检查结合;
(5)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和监控措施,严防发生事故。
3、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三个机制”:
(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经常、全面、系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区分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当地主管部门。
(2)建立健全隐患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各单位对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方案、实施整改,并及时向监管工程项目的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对一些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间较长,可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将实行挂牌督办。所有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必须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确保整改到位。
1、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检查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6)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和作业班组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落实;
(7)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情况。
2、检查重点:
(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建筑工地特种设备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4)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5)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自查自纠(4月1日——4月30日)。
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立即组织开展项目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各项应对措施,严防发生事故灾难。
2、制定工作方案(5月1日——6月1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项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特别是要防坍塌垮塌,在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和落实整改。
3、督查落实(6月1日——12月31日)。
专项检查工作原理,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不按要求落实工作或涉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篇十二
副组长:z。
成员:武z。
办公室:z。
八月十五日开始,十一月十五日结束。
安全管理体系与责任,制度建设、校舍及设施设备、门卫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安全、周边环境安全管理、日常安全管理、集体活动与节假日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
学校(幼儿园)自查,中心校组织检查,中心校协同相关部门联合检查,教育局督查。
(一)自查阶段(8月15日----8月31日)。
学校组织学习太教【20xx】31号文件,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中心校排查阶段(9月1日----9月31日)。
中心校进行全面排查,校校(园园)必到。
(三)整改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学校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列出整改工作时间表,彻底整改。
(四)巩固复查验收(11月1日---11月15日)。
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复查。
(一)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学校按“有岗位就有安全责任”的理念和“一岗双责”要求,细化教职工安全责任,“谁上课,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的分工,谁负责”。完善管理,做到追责有据。
(二)认真履责,严格问责。
因人为因素未能发现隐患或发现隐患未整改的。整改不到位的对有关责任人要进行问责。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切实做好我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安委会统一安排,区政府决定集中20天时间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如下:
20xx年3月22日至4月10日。
1、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商尝超市;
2、客房数在30间以上的宾馆、酒店和就餐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营业性餐馆;
3、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网吧等公众娱乐休闲场所;
4、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集贸市场。
1、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制度”的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和持证上岗的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及演练情况。
2、建筑审批情况: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3、防火分区情况:建筑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要求。
4、安全疏散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是否运行正常。
5、消防设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6、消防管理情况:《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和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
7、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
3月22日至31日,由各乡镇、办事处开展自查与安监、公安消防、文教、工商等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的方式相结合,对辖区专项检查范围内的所有公众聚集场所集中开展检查。
4月1日至10日,为巩固专项检查阶段,要做好迎接市安委会督查组的督导检查工作。
1、各乡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接此方案后,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共同实施好这次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政策,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始有终,始终依法进行。杜绝走过尝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等行为。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和场所要提出严格要求;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确保安全。对于拒不整改的或态度消极、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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