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总结中,我们可以对自己的困难和挑战进行分析和解决,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总结要实事求是,不能夸大事实,也不能掩盖事实。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或学习进行回顾和总结的重要环节。写一份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总结是进一步提升自己的重要方式,它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关于总结的一些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总结篇一
认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村入户工作,5月份以来,按照金融办的要求在10个村张贴宣传页20份,发放宣传彩页3000份。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害。镇包村干部深入联系户宣传非法集资风险有关知识,对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进行了广泛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了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充分利用现代通讯微信、qq等媒体,及时宣传县上有关政策,从舆论上形成对非法集资行为的强大震慑力。结合七五普法法律八进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宣传非法集资的后果和处置案例,教育广大群众学法用法,让广大群众明白触犯法律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有效杜绝了本镇产生非法集资的土壤。
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总结篇二
为规范典当行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典当行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促进我市典当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全省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处置活动和2017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精神,黄冈市商务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现场检查制度,于3月31日-4月10日对黄冈市9家典当行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典当行的注册资本、财务状况、法人股东存续情况、业务结构及放款、绝当业务、当票使用、当金发放、息费收取、遵守《典当管理办法》规范经营等情况。
从现场检查情况看,各典当行注重风险防控,无抽逃注册资本金、非法集资、吸收社会公众存款等违法行为,总体情况良好。但个别典当行存在经营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业务流程不规范现象存在,少数典当行对于绝当业务没有按时录入系统,而且对于小额典当,有现金交易现象存在。
二是员工职业素质有待提高,因人员更换和新设立典当行,个别典当行员工对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对工作认识不够全面。
三是业务结构不够合理,房地产、机动车典当占比过大的现象依然存在,而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开始冷淡,大多数典当企业受此影响,开始走下坡路。
四是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完善、补充合同存在漏洞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黄冈市商务局提出了整改意见:
三是加强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加强教育引导,坚决禁止典当企业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非法追债这三条“高压线”。
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总结篇三
各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制定本行业具体的专项排查方案,明确了实施股室及负责人、联系人,落实了排查责任,根据职责分工各自开展排查化解活动。对于县域内数量较多的如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重点排查的方式,根据日常监管了解的情况及有限的排查人力情况,确定了重点排查对象进行排查。对于数量较少如小贷公司、典当公司,全面逐一进行排查。
经汇总,此次活动共排查小贷公司3家、投资咨询类公司47家、保险公司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8家、房地产公司1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00家、典当公司3家、养老院1家。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均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总结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金融办《关于开展“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大型训传活动通知》文件精神,严厉打击二仙桥辖区内各社区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二仙桥街道办事处从2014年8月开始积极开展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直至10月已取得一定成果,辖区非法集资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
区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会召开后,二仙桥街道高度重视,确保在第一时间,把区政府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要求执行到位,把区会议精神落实到实处。街道召开专题工作安排会,成立二仙桥街道办事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辖区和各社区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一、充分利用社区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
二、将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画粘贴到全部院落、楼栋实现全覆盖提高知晓率。
环河街道办事处投服分中心负责在本辖区内全面排查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承担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二仙桥辖区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指定相关负责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尽早发现问题,及时做出处理。确保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总结篇五
根据方案,工质局立即向“老妈乐”两店的负责人言之以法,动之以理,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从2020年7月5日起,市工质局和公安局联合执法,每天到两店巡查,监控其退款过程,并做好相关人员的解释工作。
由于前期两家“老妈乐”会员店已经返还的本金及利息合计36.4362万元,实际应退30.6298万元,应退人员92名。目前我市两家“老妈乐”共计退回82名会员会费,共计资金23.9054万元;剩余10人未退费,合计金额6.726万元,其中7人不愿退出,已签署相关责任书,3人在外旅游未归,“老妈乐”负责人已经答应其回来后退款。
在市处非办组织,市工质局、市公安局等处非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老妈乐”有条不紊地退回了群众资金,避免了群众因经济受损引发群体性事件。
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总结篇六
为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枨冲镇根据市打非办统一部署,于7月起在镇域范围内全面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扎实防控非法集资风险。
7.12,我镇召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会议,镇领导班子、各站办所负责人,各村书记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部门对于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并针对我镇情况进行了下一阶段的工作布置。同时强调必须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实抓牢此项工作。
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以及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宣讲等形式,宣传当前社会非法集资的新形势、新特点,引导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进一步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全民共查的浓厚氛围。
镇上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由各行业分管领导带队对所属行业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定期在辖区内开展摸底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全方位在辖区开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总结篇七
宣传工作启动以来,我们同时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我镇重点在教育、卫生、农商银行、扶贫资金互助合作社开展排查工作。在教育机构方面排查主要通过对学生了解情况,进一步掌握教育机构有无非法集资的倾向。医疗机构方面重点对乡村医生进行了排查,排查的同时告知非法集资的危害。在乡镇企业和农村合作社方面,重点排查有无打着扶贫的旗号搞集资共同经营。同时,镇上不定期对全镇所有金融行业风险进行摸排,做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置,坚决杜绝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近段时间以来,重点对扶贫资金互助合作社和种养殖合作社进行检查摸排,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包括入社资金数量、参与入股户数、吸收资金去向等情况。经排查,我镇没有发生非法集资贷案件。
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总结篇八
(一)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我市继续跟进此事,加强执法力度,督促“老妈乐”负责人将会费退还给会员,同时监督两家“老妈乐”会员店撤出什邡市,避免其“死灰复燃”。
(二)增强责任意识,强化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作能力,加强日常监测和风险排查,尽量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保障我市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三)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和以前的案件相比,非法集资已呈现新特点:一是方式由公开转为地下;二是以高息为诱饵;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大;四是老年人成为非法集资类诈骗案件的高危人群,他们手中掌握着闲散资金,渴望投资却又欠缺有效信息来源和准确的判断能力,今后工作中要通过直接宣传、提醒老人子女等方式加强对老年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帮助其提高警惕性。
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总结篇九
通过这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建立起了涉嫌非法集资金融机构风险情况的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了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从源头和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非法集资风险事件发生。下一步,xx乡将继续加大金融机构的检测排查,对非法集资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查处,确保风险排查工作常态化:一是建立专项报告制度。xx乡将对非法集资的排查监测作为日常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发现重大可疑对象,在1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处置非法集资和民间投资理财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打专题报送。二是建立例会制度。xx乡不定期组织xx乡有关站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完善奖惩考核制度。xx乡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纳入xx乡年终考核范围,督促xx乡相关站所切实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预见性。
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总结篇十
专项排查活动由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处非办)统筹协调,各部门负责本地、本行业(系统)范围内的专项排查。具体的职责分工为:
区财政金融局(区处非办)负责此次专项排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并汇总各部门排查情况上报市处非办。
各相关单位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职责范围内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区社会发展局(区教办)负责组织全区民政系统排查民办养老机构的融资行为,重点防范民办养老机构以办理vip会员、收取预定金、项目投资等方式承诺一定回报的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并清退,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处理,化解风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区公安分局负责按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配合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对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立案查处。
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含保障房建设)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区质监局负责组织全区系统全面排查各类媒介载体发布的广告资讯信息,对不具备金融业务资质的广告主体发布的融资类广告及时清理整顿,切断非法集资信息传播途径。
区经贸发展局负责组织开展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融资中介机构、寄卖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区财政金融局负责组织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总结篇十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落实责任,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落实行业部门责任,将此次排查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排查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措施有效,切实摸清风险底数,遏制增量风险,逐步消化存量风险,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要严格履职,严肃问责,形成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氛围。
(二)深化跨区域协作。各部门要加大对本地注册异地经营、异地注册本地经营、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等企业的排查力度,加强各县区部门间风险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凝聚排查整治合力,推动形成“一地警示、全市受限”的工作局面,杜绝风险企业迁址后改头换面、卷土重来的现象。
(三)健全监测排查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将专项排查行动与日常监测预警手段相结合、相印证,总结经验措施,查找薄弱环节。各部门要有效整合线上、线下信息资源,丰富风险早期干预手段,充分借助综治网格力量建立健全网络非法集资监管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分级预警、分类施策、分层化解等监测预警长效机制,争创“无非法集资社区(村组)、街道(乡镇)、”,逐步实现所辖范围内非法集资“无大案、少发生”的工作目标。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排查期间,各部门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内容不限于亮点工作及成效、发现的突出风险及处置措施、典型案(事)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意见建议等。专项排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果,深入分析非法集资风险总体情况、行业和区域分布、形成原因,研判问题困难和风险形势,梳理典型案(事)例,提出下一步防范处置措施和意见建议等,形成风险排查总结报告。各部门请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连同附表一并报送区处非办,区处非办将汇总后报区管委会。
区处非办将加强工作指导,适时组织工作调研和督导检查,并将专项排查工作列入2020年综治考评重点内容,对排查工作不扎实、不深入,排查结果与本地实际风险情况、发案情况存在较大出入的,加大考评扣分力度。
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己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镇认真扎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会议,动员全体参会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并熟练掌握,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将此项活动作为近期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结合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教育。
把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教育活动与“法律五进”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主题大宣讲,大力推进法律进站所、进村、进组、进学校、进企业,介绍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有关知识。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法律常识,接受群众的咨询,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自己保护能力。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总结篇十三
(一)全面开展摸排。调动各方力量、综合发挥大数据、可疑资金、广告资讯监测以及行业排查、网格员排查和社会面清查等多种优势,认真受理核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各类线索,在辖区和行业内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风险摸排,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动态。
(二)着重加强网络风险排查防控。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和管理优势,加强网上非法集资风险信息巡查监控,及时监测、依法联动处置网上非法集资活动和主体,集中清理一批违法违规网络和网上有害信息,有效净化网络空间。
(三)建立风险台账。定期汇总排查情况,建立总量风险清单,对行业、行为风险规模进行量化分析。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涉众规模、风险敞口、舆论热度、涉稳隐患等因素,筛选建立重点风险线索管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时间安排,实现对风险处置情况的动态监测管理。
(四)加强早期应对,分类处置风险。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区分问题性质和轻重缓急,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强化风险早期干预、分类处置,确保排查成果落地。对于重点风险线索,要持续跟踪,“一事一策”,做好后续风险控制和跟进处置,逐一消除隐患并定期汇总报告,防止风险扩大或违法违规活动死灰复燃。
(五)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以三年攻坚战为契机,多管齐下,下决心处置重大非法集资风险,集中消除影响金融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绝不能将风险“拖大拖炸”。
(六)做好工作衔接。要统筹风险排查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等工作,做好风险应对准备,注意与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有序衔接,依法妥善处置各类涉非风险主体。
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职责分工,我局结合工商部门职能,严格履行监管与市场准入原则,组织部署了我局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现将我局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打击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我局结合实际,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各工商所所长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行动方案,具体明确了整治工作的任务、要求、范围、步骤,进一步加大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投资咨询公司的检查力度,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细化措施,强化清理。
(一)多方协作,密切配合。我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打击的态势。
(二)全面摸排,深挖细查。根据工商部门的职责,重点加强对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投资咨询公司的检查。主要检查其是否证照齐全,是否存在超越经营范围行为。通过核查登记数据、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上述企业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登记造册。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日常监管工作中掌握的问题,我局强化行政指导。
(三)严格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根据工商部门职责,我局严格履行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的职责,对前来办理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投资咨询公司的企业,需要领取相关行业部门的许可方可领取营业执照的,坚决在取得相关许可后方予领取营业执照。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我局暂未发现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投资咨询公司存在非法集行为,有效净化了融资担保性行业的市场,促进上述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对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不够多,长效机制的建立还需完善。
(二)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仍未充分发挥。例如我市就没有成立保险行业协会,有些工作开展困难。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虽然已经结束,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措施,强化配合,把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不断净化金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20xx年5月15日。
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总结篇十五
(一)互联网排查。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赣金鹰眼”平台应用,对平台发现的风险企业开展逐一清查(包括2020年预警交办、尚未处置完毕的风险企业)。各地还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互联网风险大排查,努力发现有价值的风险线索。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线索,及时纳入“赣金鹰眼”平台管理。
(二)社会面清查。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出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资本管理”“财富管理”等字样的民间投融资机构清单,组织市监、金融、乡镇(街道)等单位,对商业楼宇、沿街店铺等商业聚集区域开展扫楼清街,重点关注无证照、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信息,短期内大量铺设分支机构的机构。
(三)行业排查。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制定行业排查方案,对所属行业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组织处非办、市监、公安等部门进行处置。
(四)资金异动排查。依托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江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非法集资监测机制等工作机制,加大异动资金监测力度。建立市、县两级风险线索研判机制,组织处非办、公安、市监、人行、银保监、相关银行和属地政府对风险线索进行联合分析、处置。
(五)广告排查。各县(市、区)及各级市监、网信、广电、通信管理等部门要对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传单、户外广告等媒介发布的各类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宣传中含有或涉及“金融创新”“金融科技”“消费返利”“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爱心慈善”“养老扶贫”“炒期货外汇”“一带一路”“共享经济”“物联网”等内容,以及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有担保、无风险等内容的主体。重点关注利用专家、知名人士、专业机构、“受益者”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说明的虚假违法广告。
(六)群众举报和舆情排查。充分发挥“961555”“8228383”和当地举报电话作用,积极开发、运用各类互联网、微信举报平台,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的大排查格局。加强对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的监测,发现异常动向,迅速行动,积极妥善应对。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