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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一
安全生产检查小组:首先我代表漯河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对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来我公司进行城市供水企业水厂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
现将迎检情况向各位领导及专家汇报如下:
一、坚持深化管理,确保供水安全。
保障供水安全是城市供水企业第一要务。首先是抓好安全保障措施。对此,公司从硬件设施投入、制度建设、职工教育等方面常抓不懈。
一是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目标制,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坚持抓好职工队伍建设、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
二是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化危物品事故处理预案、深井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在人员、物资、信息等方面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并分别定期进行了演练,增加了保证供水安全的实战能力。
三是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每月组织有关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是供水企业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安全生产、优质供水的重要保障。公司采取多项措施,实施多种手段,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大对水质监测站的投入力度,先后原子吸收、气相色谱、原子荧光、放射性测量仪、液相色谱仪等精密分析仪器,水质监测能力和技术力量得到加强,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由过去20个常规项目指标到目前检测指标达到65项,出厂水质合格率达到100%。
二是建立健全以岗位负责制为基础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设备管理负责制,主要设备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责。
三是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通过设置警示明显安全警示标志,严格监控和管理。
四是狠抓全员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聘请市安监局讲师到公司讲授安全生产教育理论,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在各生产岗位,配备了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实现持证上岗,加强了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五是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每年组织两次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提升应急抢修队员的业务能力,同时也发现自身不足,及时改进。六是做好对消防设备定期检查、职工的消防教育培训工作。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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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海洲新城二期高层区工程,位于海安镇长江西路九号,该工程建筑面积12万多平方米,共8栋高层建筑,其中我项目部承建13#、17#16层、26层施工面积32268㎡,施工任务重,工期紧,承包班组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型机械多(2台塔吊、2台人货电梯),洞口临边多,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多,底板混凝土施工中不仅遇到了持续高温天气,及来自各方面的不安全因素的干扰,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可想而知的难度,但在集团公司、锦达房产和工程项目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通过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只能说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回顾工程开工以来,主要做了以下我们该做的几项工作:
一、目标明确,落实责任制,齐心协力抓管理。
本项目部成立之初就制订了较高的安全目标:年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重大伤亡事故为零;杜绝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设备、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达到jgj59-99合格标准;确保南通市文明工地,争创江苏省文明工地。围绕这个目标,项目部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两名专职安全员。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并由项目经理与所有管理人员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员与承包班组长签订了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管理目标考核责任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每月对主要管理人员和各班组的五大绩效进行考核、评比,张榜公布,奖优罚劣;从而提高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心,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调配合,共同努力,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注意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工程开工后,我们首先请锦达房产公司和海洲建设集团公司工程指挥部领导做全体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的再教育工作,施工中坚持每周星期一早上组织全体职工召开安全生产现场讲评会,总结上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讲解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布置下周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授安全生产的知识、技能,同时积极响应集团公司的号召,深入开展“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全体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各项活动,在项目部掀起了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争做遵章守纪职工的高潮,转变了职工观念,使“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极大地提高了全员的安全意识,减少了“三违”现象。
三、方案齐全,检查认真,整改到位。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针对工程特点,编制了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编制了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经理,技术员负责人,安全员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监督方案的实施情况,检查中发现立杆间距偏大,连墙件不到位、隔层封闭防护不严密等,都要求架子班认真修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后,方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塔吊、人货电梯安装人员除进行验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外,还由安全员进行现场监护,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整改,项目部管理人员24小时吃、住在现场,做到一般隐患亲自处理,确保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良好。对屡教不改的班组和个人,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处罚制度,进行罚款处理,有效地控制了“三违”现象的发生率,特别是进入砌筑阶段后,班组增加,人员增多,立体交叉作业增多,我们除做好安全教育外,重点加强对洞口临边的防护工作,脚手架的隔层封闭防护工作,确保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领导重视,强化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在创建省、市文明工地的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管理制度,执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部门的要求,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布置、整改、道路两旁搭设围挡,布置绿化景点,材料按规定分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对脚手架、洞口临边、临时用电、大型机械等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在集团公司、房产公司的大力支持下,项目部统一指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组织施工人员加班加点进行现场布置、整改,使整个施工现场的面貌焕然一新,与2011年4月29日顺利的通过了南通市文明工地验收。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辛勤的汗水,换来了今年以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也赢得了领导、业主、监理的表扬,但是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我们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存在问题,如戴安全帽不系帽带,木工任意拆除防护措施部分洞口临边防护不及时恢复现象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厉,扬长避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为海洲集团年初提出的双20亿产值而努力工作。
海洲新城工程项目。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三
根据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壤府办函〔2022〕104号文件要求,从2022年7月至9月底,在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局高度重视,庚既制定相应的交通系统检查方案,现将此次检查工作做如下总结:
为确保能扎实、有条不紊的推进此次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股室成员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强化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全面将此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落实到具体的人头,对此项工作,做到了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
为进一步做好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提高全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意识,预防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活动要求,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在人口密集地、流动人口场所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驾驶安全驾驶教育培训,主要采取发放安全宣传资料、悬挂安全横幅、搭建安全宣传咨询平台,摆放安全宣传展板和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达到以事故推动宣传教育的目的。截止目前,共集中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学习培训1期,开展交通安全集中宣传1次,发送安全提示短信495条,出租车led滚动宣传32次,向驾驶员发放安全行车资料120余份。
在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活动期间,我局组织运管所对车站进行了安全源头检查,查找安全隐患问题,主要是对驻站人员是否履职进行检查、“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三品”制度执行力度进行检查、车辆的例检、二级维护工作进行检查,对gps动态监控系统执行力度和gps违章处罚记录进行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都要求进行了整改落实,通过安全源头检查,切实将安全隐患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0辆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车辆380余辆次,处理违章违法行为20起,罚款5570元,强制下客18人,没收非法线路牌5张。
汛期以来,我频繁受强降雨天气影响,导致部分路段交通状况多处存在安全隐患,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影响。自开展此项检查活动以来,我局分管领导携相关股室负责人对全干线公路进行了排查,主要是针对沿线极易发生垮方、飞石路段、路基沉降、路面坑凼、边沟堵塞等灾害的'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整治,建立道路隐患排查台账,制定整治措施,对不能及时整治的,摆放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确保过往群众车辆生命、财产安全。截止目前,共上路巡查20天,排查公路地质灾害隐患42处、危桥2处,摆放安全警示标志标牌70余副。
严格执行了24小时的领导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确保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四
xxx市安全监督站:
20xx年2月15日由我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牵头组织监理单位、安全部、质量部、机械管理员、电工及春节值班人员及各劳务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的对施工现场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机械设备、临时用电、封存材料、对项目进行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项目部组织架子工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对年前缺少张挂和破损的安全网进行了增补,脚手板进行了加固,脚手架各连接部位的节点扣件螺丝也进行了检查拧紧确保脚手架整体稳定;在外架检查中发现拉结杆缺少,垫层下沉,立即进行按照规定增加支撑,确保外架的安全。
项目部组织对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进行全面检查,基坑周边及楼层洞口临边防护完好,对个别防护不到位的进行了现场整改,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各施工现场配电设备良好,符合临时电规定,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临时用电线路、配电箱、电箱内各电器元件进行了细致检查,确保动作灵敏可靠,临时用电设施的安全;但存在临时用电电缆线各别乱拉乱接现象,检查中全部整改。施工机具机械检查调试情况良好,未发现问题。
项目部组织新进场施工班组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建立新进场人员的花名册,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登记备案工作。增加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调整作业人员节后思想状态,使他们能全身心投入工作,减少一定的人为因素的安全隐患。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五
农场安委会:
7月19日江北某建设工地因拆卸脚手架不规范操作引起脚手架倒塌的伤亡事故,此事引起农场领导的高度关注。农场安全办针对此次事故情况,分别在7月20日—7月21日检查了学校建筑工地、政法楼建筑工地、农场家属楼建筑工地、恒阳热力建筑工地等单位,并对各工地、单位召开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会议。
首先在上述四家建筑工地进行了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施工现场打非治违情况,尤其对现在学校工地正在拆卸脚手架的进行了指导检查。
在召集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监理及相关管理人员参加的会议上。通报了7月19日江北某工地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并说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强调对拆卸脚手架时应规范操作避免同样的事情在农场各工地发生。会议主要是对建设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1、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抓好落实工作;
2、要求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及管理体系;
3、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4、健全完善基本制度,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处置能力;
5、加大对非法违法建设施工和违章违规行为的查处通报力度。
各施工单位通过这次会议作出表态并制定了改进办法:
1、对农场安全办的要求要建立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根据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确保安全设施投入,加强安全技能培训,主要进行全员入厂培训和上岗培训;
4、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隐患排查制度,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置工作;
5、按照要求绝不与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的不允许上岗。
因此,下一步我们安全办要进一步抓好各施工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施工现场安全综合治理,加大处罚力度,保证2012年农场安全生产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
2012年7月22日。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六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海洲新城二期高层区工程,位于海安镇长江西路九号,该工程建筑面积12万多平方米,共8栋高层建筑,其中我项目部承建13#、17#16层、26层施工面积32268㎡,施工任务重,工期紧,承包班组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型机械多(2台塔吊、2台人货电梯),洞口临边多,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多,底板混凝土施工中不仅遇到了持续高温天气,及来自各方面的不安全因素的干扰,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可想而知的难度,但在集团公司、锦达房产和工程项目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通过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只能说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回顾工程开工以来,主要做了以下我们该做的几项工作:
一、目标明确,落实责任制,齐心协力抓管理。
二、注意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工程开工后,我们首先请锦达房产公司和海洲建设集团公司工程指挥部领导做全体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的再教育工作,施工中坚持每周星期一早上组织全体职工召开安全生产现场讲评会,总结上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讲解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布置下周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工作汇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授安全生产的知识、技能,同时积极响应集团公司的号召,深入开展“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全体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各项活动,在项目部掀起了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争做遵章守纪职工的高-潮,转变了职工观念,使“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极大地提高了全员的安全意识,减少了“三违”现象。
三、方案齐全,检查认真,整改到位。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针对工程特点,编制了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编制了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经理,技术员负责人,安全员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监督方案的实施情况,检查中发现立杆间距偏大,连墙件不到位、隔层封闭防护不严密等,都要求架子班认真修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后,方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塔吊、人货电梯安装人员除进行验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外,还由安全员进行现场监护,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整改,项目部管理人员24小时吃、住在现场,做到一般隐患亲自处理,确保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良好。对屡教不改的班组和个人,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处罚制度,进行罚款处理,有效地控制了“三违”现象的发生率,特别是进入砌筑阶段后,班组增加,人员增多,立体交叉作业增多,我们除做好安全教育外,重点加强对洞口临边的防护工作,脚手架的隔层封闭防护工作,确保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领导重视,强化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在创建盛市文明工地的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和盛市的有关管理制度,执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部门的要求,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布置、整改、道路两旁搭设围挡,布置绿化景点,材料按规定分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对脚手架、洞口临边、临时用电、大型机械等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在集团公司、房产公司的大力支持下,项目部统一指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组织施工人员加班加点进行现场布置、整改,使整个施工现场的面貌焕然一新,与2011年4月29日顺利的通过了南通市文明工地验收。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辛勤的汗水,换来了今年以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也赢得了领导、业主、监理的表扬,但是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我们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存在问题,如戴安全帽不系帽带,木工任意拆除防护措施部分洞口临边防护不及时恢复现象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厉,扬长避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为海洲集团年初提出的双20亿产值而努力工作。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七
为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部署,按照全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会议要求,我镇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安排部署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镇建委立召开部门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成立由镇农委、镇建委、镇城管中队和交警大队组成的寨里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联合工作领导小组,xxx任组长,xxx、xxx、xxx、xxx任副组长,配置巡查车辆1辆,加大对镇域范围内xx路、xx路、xx路、xx路、xx路、xx路和xx路的道路安全巡查,重点加强对违反道路安全驾驶和运输行为的查处。
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和事故预防的宣传,积极利用xx镇工作微信群,按照管区、部门宣传道路交通安全,让各经营主体和广大村民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严禁各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围绕“平安农机”建设,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活动,对拖拉机等农用机械手进行日常安全宣传,强化人员安全责任,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切实将预防交通事故,保障平安驾驶落到实处。
我镇城管中队联合交警部门,加强对我镇集市的.管理和停车场加水点巡查,出动警车1辆,安全巡查车1辆,针对各集市道路两侧的占道经营行为,违规停车场和加水点及时制止和清理,排除道路安全隐患。
对我镇矿山、运输物流企业和在建项目,下达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监理单位靠现场,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车辆、机械上路行驶及操作安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督促整改,严格按照省、市、区、镇领导部署,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结合当前组织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施工用车辆、机械加强监管,严禁非载人车辆载人,车辆及机械操作人员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强调人员安全责任,严防上路车辆、机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冰雪天气,路面行驶安全隐患大,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交通安全防范措施,从根本上杜绝交通事故。
接下来,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市区领导的工作要求,紧密部署,狠抓落实,全面做好我镇的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工作。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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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八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xx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xx市交通局于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xx市交通局制定了《关于印发20xx年xx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南交安教〔20xx〕161号)印发给局属各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事业单位和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大力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活动期间,发动局属各事业单位、企业、车站、码头、公路收费站在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的横幅、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安全文化。据不完全统计,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企业在活动期间共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973条,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3480张,张贴宣传标语3108条,发放资料12770份,出版宣传板报3631期(版)。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
(一)组织开展“一日三周”活动。
6月9日上午,xx市交通局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全市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安全咨询日活动。6月1日,召开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企业法人代表工作会议,局领导作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动员,市安监局局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2.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
组织企业领导、职工250多人观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主题片,组织局机关、局属各事业单位71人观看《生命监管》教育电影,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和警示教育录像扩大教育面和教育效果,从中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3.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4.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
为增强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协调作战能力,我是港航处在汛期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市运管处开展了公交企业20xx年消防应急处置演练,并深入3家道路运输企业指导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市公路处在南宁至扶绥二级公路(xx区段)一标项目部举办了在建公路消防应急演练暨建设“平安工地”宣传活动。通过演练,检验了应急救援预案的可靠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实战水平。
(二)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
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督促局属各事业单位、各运输企业开展“六个一”活动(读一本安全生产的书、看一部安全教育录像、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次安全事故隐患、搞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开一次安全事故分析会)。并通过开展“六个一”活动,推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期间,全行业14787人学习安全生产读本,11337人观看安全生产录像,5289人提出安全生产建议,665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11347人接受安全生产培训。
四、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结合20xx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道路运输方面。
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36人次,深入各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危货企业、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维修厂家、驾培机构共100家次,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人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及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共下发2份整改通知书。
(二)水路运输方面。
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3次,出动检查人员76人次,检查水运企业、港口码头、乡镇渡口、运输船舶共212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处,已整改1处。
(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管养公路进行隐患排查、检查公路改建工程4个,发现安全隐患2处,已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和跟踪复查,直至整改完成。
通过开展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局属各事业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意识;进一步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进一步提高了行业开展深化隐患治理和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从而为实现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今年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好转打下了良好基础。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九
第一条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活动及其管理。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道路交通规划建设,优化道路交通运输结构,加大对道路交通科技、教育的投入,保障道路交通与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相协调。
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对道路交通安全实行综合治理。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是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机关,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规划、市政、建设、交通、公路、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做好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忠于职守、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应加强对所属人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应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列入学习内容,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导下,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司法行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采取各种形式,配合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第七条本市实行以减少交通违章、预防交通事故为目的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各运输企业、机动车所属单位应当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所属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在进行道路交通活动时,应当受到特殊的保护和扶助。
第二章道路和道路交通设施。
第九条道路的规划、建设和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及安全、畅通的原则。
新建、改建道路必须配建相应的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应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有关部门在审批道路和道路交通设施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毁、移动、涂改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损毁、缺失的,设置部门应当及时修复。
第十一条养护、维修道路及其设施影响正常交通的,养护、维修部门应当设置引导交通的标志和安全设施,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恢复正常交通。
道路出现损毁、坍塌以及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其他情况,道路建设、养护部门应当及时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当设置引导交通的标志和安全设施。
第十二条除日常养护、维修道路作业外,因施工作业等特殊情况占用、挖掘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须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施工,有关单位应于5日内予以审批。占用、挖掘道路需中断交通的,批准部门应当提前5日发布通告。因抢修地下管线挖掘道路的,抢修单位应当同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道路主管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
占用、挖掘道路时,须在现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并在距来车方向不少于50米的地点设置反光的施工警告标志和交通引导标志。作业完毕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按规范标准修复路面和道路设施。
第十三条树木、线杆、架空管线、广告牌、标志牌、井盖及其他设施出现倾斜、断裂、缺损或倒塌可能影响交通时,维护单位应及时整修排除。在紧急情况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道路主管部门可先行排除,所发生的费用,由维护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需开辟通道与城市道路连接的,审批部门应征求规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在道路上禁止下列妨碍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行为:
(一)挤占人行道;。
(二)排水、堆放物品,倾倒垃圾和渣土;。
(三)从事维修、擦洗车辆等经营活动;。
(四)擅自设置停车场(点);。
(五)随意停放机动车辆;。
(六)擅自设置含有交通指示内容的标志、标线;。
(七)在车行道兜售、发送物品;。
(八)擅自在道路交通设施上张贴、悬挂广告、标语、旗帜;。
(九)其它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行为。
第三章车辆和驾驶人员。
第十六条车辆必须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一定区域或一定时间内禁止或者限制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轮式专用机械、畜力车、三轮车、人力车等交通工具挂牌、行驶。
在鼓浪屿区,严格限制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挂牌、行驶。
第十七条设有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必须持有专用号牌、行驶证。下肢有残疾但身体其他部位不影响操作的残疾人,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残疾人专用车辆操作证后,方可驾驶。
禁止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转借、伪造、冒领、涂改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机动车通行证;。
(二)擅自安装或使用特种车辆标志和警灯、警报器;。
(三)使用拼装、报废和未列入国产车辆产品目录的机动车;。
(四)使用挪用、伪造、冒领、涂改、失效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机动车通行证;。
(五)非营业性客运车辆从事营业性旅客运输;。
(六)非法拆卸或扣留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八)不按规定安装或故意遮盖、损坏机动车号牌;。
(九)其他违反车辆管理的行为。
第十九条机动车维修单位和个人承修外观碰撞损坏的车辆,应建立机动车修车台帐。发现有肇事逃逸嫌疑的车辆,应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因交通事故造成车架、发动机、制动、转向等重要安全机件损坏的机动车修复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机动车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方可上路行驶。
第二十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应按规定的申领条件、考试办法、发证手续办理。
外地驾驶员受雇驾驶本市机动车辆的,须向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驾驶营业性客运车辆(以下简称客运车辆)的,还须将驾驶技术档案转入本市。
客运车辆驾驶员必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从业申请,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发给服务证,方可上岗。
第二十一条驾驶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无驾驶证驾驶或驾驶资格丧失后驾驶机动车辆;。
(三)将机动车交给未成年人、无驾驶证和饮酒后的人员驾驶;。
(五)在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作用下驾驶机动车;。
(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七)过度疲劳驾驶机动车;。
(八)驾驶机动车时相互追逐或故意危及其他车辆、行人的安全;。
(九)驾驶摩托车时手中持物或在车把上悬挂妨碍驾驶的物品;。
(十)向车外投掷物品;。
(十一)其他足以影响驾驶的行为。
第四章行人、乘车人。
第二十二条行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和道路交通设施的指示行走;。
(二)在人行道、人行横道或其他行人通行设施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五)不准翻越、穿越或跨越交通隔离设施;。
(六)不准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溜冰鞋、滑板、踏板等工具通行。
学龄前儿童、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在道路上行走时,应当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带领。
第二十三条乘车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驾驶员或售票员许可,不得强行搭乘车辆;车辆停稳前,不得上下车;。
(二)明知驾驶机动车的人员饮酒或无证驾驶的,不准乘坐;。
(三)在道路上乘车不得从机动车辆左侧车门上下车;。
(四)不得指使、强迫驾驶员违章或冒险行驶;。
(五)不准向车外投掷物品;。
(六)乘坐二轮摩托车不准侧坐或倒坐;。
(七)不准在机动车道上拦乘客运车辆;。
(八)在设有客运车辆停靠站点的路段,不得在站点外拦乘客运车辆;。
(九)不得妨碍驾驶员操作。
第五章车辆通行。
第二十四条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必要、合理和有利交通畅通的原则,可以采取均衡交通流量、分隔车辆通行时间、划定限制通行区域和核发机动车通行凭证等交通管理措施。采取限制区域通行方式等重大交通管理措施时,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于实施5日前公告。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行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确保安全,谨慎驾驶;。
(二)非遇危急情况,不准突然减速、停车;。
(三)严禁超速、超载行驶;。
(四)禁鸣区域内不得鸣喇叭;。
(五)遇行进方向公共交通车辆驶离站点时,应主动避让;。
(六)市区夜间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不得持续使用远光灯;。
(七)城区平面交叉路口最高时速30公里;。
(八)不得持续跨压二个车道行驶。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行驶中遇道路受阻时,须在本车道内依次等候,不得超越、穿插排队等候的车辆,不得驶入交通管制的车道、非机动车道或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不得在人行横道或者禁止停车区内停车。
第二十七条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应当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
(一)车辆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不能离开机动车道时;。
(二)牵引和被牵引时;。
(三)由公安警卫车辆护卫时;。
(四)夜间在机动车道临时停车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和需要报警求助、抢救病人外,机动车不准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时,应当在人行横道线外停车让行。
机动车遇有盲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学龄前儿童横过道路,或行经学校门口遇有学生上学、放学、集体活动,或者在道路上遇有横过道路的队列时,必须停车让行。
第二十九条客运车辆在营运中应当按照核定的路线行驶。在城区设有客运车辆停靠点的路段上,客运车辆必须在停靠点依次停车上下客。在其它未限制停车的路段上,可顺向停车上下客,停车时右侧车轮应距路沿50厘米内,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第三十条在设有公共交通专用车道的路段,公共交通车辆应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上行驶。遇有障碍时,公共交通车辆可借用相邻机动车道,超越障碍后须立即驶回原车道。
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只准公共交通车辆行驶。其他机动车在准许借道通行的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行驶时,应就近出入,避让公共交通车辆,不得停车或逆向行驶。
第三十一条载运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应当按规定悬挂危险物品标志,按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和场所行驶或停放。
第三十二条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指挥灯信号和停放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必须让行,不准穿插或超越。
第三十三条驾驶非机动车,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靠道路右侧行驶,不准逆向行驶;。
(二)禁止在人行道、人行过街通道或人行横道上骑行;。
(三)不准在公路、城市道路、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
(四)在市区道路,自行车只准附载一名不满十周岁的儿童;。
(五)在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准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或滞留;。
(六)不准三辆以上自行车并排骑行;。
(七)非机动车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地点,不得随意在道路上停放;。
(八)转弯时,让直行车辆先行;。
(九)不准在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
第六章交通事故救援和处理。
第三十四条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立即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迅速处置,及时恢复交通。
在城区道路上发生的车辆损失不大,无人员伤、亡,事故责任明确且双方无异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互相抄录对方车辆号牌和驾驶证后可自行撤离现场;撤离现场后,当事人可协商解决,或将事故车辆驶到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第三十五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所负的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理规定,与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过错的,机动车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但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对符合保险给付条件的交通事故伤者的救助医疗费用,保险机构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给予预付。
第三十七条对可能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以上的肇事者或肇事车辆所有人,应当提供有效担保,对无法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暂扣肇事车辆。
第三十八条设立交通事故伤亡援助金,用于援助因交通事故遭受伤害后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或者生活困难需要援助的人员。具体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不履行交通安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按照下列规定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三)、(五)、(六)、(七)、(八)项规定的,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七)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十)项规定的,给予警告或处以3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三)、(四)、(五)、(六)、(七)、(八)项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处以3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处以3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驾驶员,依照国家规定,给予交通违章记分和考试。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客运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连续五次记分满分值的,两年之内不得从事客运驾驶。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依法须给予拘留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四十七条公安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责令其停止执行职务,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的;。
(二)接到交通阻塞或交通事故的报警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的;。
(三)不按规定核发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其他证件的;。
(四)暂扣车辆、证件不按规定时间上交的;。
(五)处罚不出具票据、处罚决定书,暂扣车辆、证件不出具暂扣凭证的;。
(六)故意损毁当事人证件、物品的;。
(七)打骂、侮辱当事人的;。
(八)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
(九)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厦门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十
我单位根据和田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关于中央《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就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我单位通过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了有效落实,通过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施工作业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监管履职能力明显提高,违法违规行为和腐败现象得到了很大的抑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下降,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全面推动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二、具体措施。
(一)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我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推动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建设公正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中介机构等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特责任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
我单位严格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事实就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重点查清事故原因,举一反三,提出防范措施,堵塞漏洞,落实整改措施,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完善和落实事故约谈、事故现场会、事故通报、事故结案和事故责任追究报备、事故定期分析等制度。
(三)深挖生产安全事故背后腐败问题。
我单位要把查处腐败问题贯穿于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要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发现和掌握案件线索,严肃查办生产安全事故中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特别使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案件。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十一
一、城镇化项目全面推进。我区共有新型城镇化项目76个,总投资约250亿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29个,房地产项目22个,保障安居工程6个,物流项目4个,文化旅游项目3个,其它项目12个。共有38个项目开工建设,开工率50%,累计完投资60.88亿元,投资完成率24%。20上报市级新型城镇化项目重点项目38个,投资128.58亿元。市级重点项目开工24个,开工率63%,已完工项目3个:商务中心、萍高路改造(路老线)、319国道改造,完成投资25.8亿元,完成投资率20%。
二、建筑业管理成效显著。一是加强招投标管理。上半年累计完成招投标项目41个,总投资52551万元,其中公开招标11个,邀请招标30个,其中国有资金控股应招标项目招标率100%,进场率100%,公开招标项目上网公告率100%。通过招标为区财政节约资金956.7万元。二是加强施工许可、建筑节能、图审备案、竣工验收管理。上半年办理施工许可证9本,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外省市施工企业备案14个建筑节能专项验收2个,图审查备案10个;竣工验收备案4个。三是加强建筑安全工作。上半年共进行了6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在建工地25个,受检面积约30万平方米,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19份,停工2份,安全检查记录2份,查处安全隐患97起,现场消除安全隐患32起,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配合市局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工作。四是加强燃气行业监管。开展了打击超期未检钢瓶充装的违法经营活动,会同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查处了无证经营且安全隐患严重的液化气站,配合市建设局对非法销售灌装煤气窝点和倒气现象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消费者得到保护。按照市建设局燃气办的要求,每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五是加强工资拖欠调解。共调解纠纷2起,主要是小区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和公租房施工单位与农民工工资结算纠纷。通过我局认真耐心做调解工作,这些纠纷已妥善处理,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任何工资拖欠事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人防工作稳步发展。上半年新开工人防工程2个,建设人防地下室面积21542平方米,其中景胜豪庭二期17042平方米,翡翠城4500平方米,按程序办理了《省人防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审批人防设计条件个;进行了世纪花园三期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省办、市办进行人防工程质量安全检查6次;严格按标准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上半年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49799元;对人防指挥所工程建设进行了前期准备,并就有关问题到规划、土地、流万管理处等单位进行了衔接。
四、保障房建设大力实施。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20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1224套74820平方米,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廉租住房490套24500平方米,投资3920万元;公共租赁房280套14000平方米,投资2240万元;棚改户454套36320平方米,投资5840万元。廉租房:市长运小区30套,已完成主体四层;市毛巾厂小区24套,已完成主体一层;戴家冲泰安花园小区拟规划设计484套(廉租房436套,公共租赁房48套),目前已完成征地拆迁、土地平整、方案设计和项目立项,预计8月20日前完成招标,8月底动工。公租房:高坑周家坊小区144套,正在基础施工;成功三期126套,正在内外墙粉刷;金河小区10套,正在五层施工。棚改户:市长运小区180套,完成主体四层;市江发小区274套,已完成主体施工。二是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情况。上半年租赁补贴资金发放662.81万元,发放7842户,23134人;受理审核新申请租赁补贴250户;清退不符合资格家庭351户,909人。四是廉租住房管理工作情况。上半年收取保障性住房房租及押金共计19万元;做好了配镇平安小区101套配租、成功小区二期96套公共租赁住房的交付使用;审核廉租住房申请表500余户,复审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300余户,受理了和谐二期及秀湾小区廉租住房报名516户,经济适用住房报名168户;维修保障性住房房顶收缩缝、排油烟管道及厨房卫生间渗漏56户。五是农房改造情况。今年农村危房改造第一批任务数为166户,争取到资金125万元。到目前为止,已将第一批分配任务下达给各镇、街、管委会,进行了初步摸底。
五、党建工作。认真开展了“学先进、转作风、强服务、促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抓好部门党建工作。积极夯实组织基础,发展预备党员2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6月份,我局1名同志被区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同时,落实好了党组织“九个有”的工作要求,设立了党员电教中心,添购了一批党员理论学习读本和器材。积极开展机关党员干部与基层困难党员群众结对帮扶活动,先后与高坑镇村易优胜等5户困难群众开展了“一帮一”结对帮扶。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十二
工程正式开工15天内,由建设单位书面向监督部门提出召开首次例会的申请,由监督部门派有关人员到施工现场对工程参建各方进行安全监督交底;告知监督的依据、程序、方式、内容、重点和监督检查处理方法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动态巡查形式为主,结合专项整治和综合执法大检查,同时质量监督人员定点到位监督时也会兼顾安全监督,回站后转交工程安全检查移送单。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处理方式: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防护、文明施工情况;询问有关人员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履行情况;反馈检查意见,通报存在问题。
二、对参建各方的安全监督内容及要求。
a、施工单位:
1、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开展情况:预申报、项目部周自评、施工总包单位月自评、监理审核。
2、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并根据差别化管理要求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内审、外审开展情况。
3、对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现场必须每日公示危险源,监控措施有针对性,重大危险源在开工和施工作业前分别向监督部门作好预申报。
9、防护设施: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生命绳等)必须做到作业前有交底、使用前有验收、过程中有检查,相应部位有针对性地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b、监理单位:
6、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和红、绿牌挂牌制度执行情况;
7、采取监管手段情况: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情况或暂时停工情况;整改结果复查情况;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向工程受监地安监站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情况。
c、建设单位。
4、履行合同约定工期的情况;
5、有无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行为。
三、安全监督的措施。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下达暂缓施工整改通知书;对发生事故的,责令立即停工,限期改正。对施工现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甚至可报请主管部门对有关的责任单位资质、责任人资格进行相应处理;每次监督检查后,区安质监站检查人员作好书面检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单位的安全不良行为进行上网入录,对违反记分条款的“三类”人员进行记分登记。
四、安全事故处理。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区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区安全监督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
2、填写《安全质量事故快报表》,报告事故应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5、监督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取证,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并记录,为后续调查处理事故收集相关资料。
6、事故企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现场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通过安全保证体系监审。
7、监督站对施工企业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合格后方可允许恢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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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十三
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交委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为主题,认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竞赛”、“安全生产月”、“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整治攻坚,有效遏制了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推动安全生产秩序稳定好转。现就我局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强化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对安全目标责任进行了细化,并与安全生产成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安全管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上半年我局制定了《**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目标任务的通知》等文件。全县上半年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为零;单位火灾、道路养护、内部保卫无事故;车站源头安全责任事故为零;上半年道路运输共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受伤19人,同比20**年上半年三项指标呈上升趋势,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
(二)广泛宣传,全面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广泛调动干部职工参与安全的积极性,结合交通安全实际,深入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等活动,充分利用标语、广播、电视、安全知识挂图等多种形式,向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常识知识,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晓度和积极参与意识。6月16日(安全生产咨询日)在双流棠湖公园激情广场参与全县组织的安全宣传活动。同时分别还在双流车站、黄龙溪旅游码头、黄龙溪车站设立了3个安全咨询宣传点,广泛开展了对旅客、群众及驾驶人员进行了安全行车知识、政策、法律法规和乘坐常识、超限运输等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咨询、交流和互动,并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制作安全生产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和警示片。6月18日,在九江街道赛仑吉地广场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通过交流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提高了群众安全主动意识,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防汛工作,确保汛期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防洪渡汛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县防汛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防汛重点,4月18日就安排部署了全局防汛工作并制定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汛期应急演练预案》和防汛值班表,并对防汛重点部位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了整治措施,为全系统汛期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和道路桥梁、在建工程、下穿隧道等安全度汛奠定了良好基础。截止目前,未出现塌方和下穿立交积水影响安全问题现象。
(四)强化督促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1.加强防火、防盗、在建工程、道路桥梁、交安设施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制定了防火、防盗的应急预案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桥梁整改台帐和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了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杜绝了单位内部和交通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发生。上半年开展日常安全检查40次,检查客运企业5家,出租公司6家,车站3家,物流公司6家,在建工程6处。发现安全隐患28处,及时整改25处,限期整改3处,均已要求立即或限期改正。大力开展非法营运整治,维护正常道路运输秩序。上半年,开展高速公路收费站超载综合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625人次,检测货运车辆55327台次,劝返2213台次。查处运政案件56件、路政超限运输案件40件、非法营运案件26件,配合县公安局暂扣电动三轮车263辆。
2.督促客运企业、车站等单位开展以职业道德培训和安全应急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干部职工、驾驶员、乘务员的专项培训。增强从业人员服务公共交通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上半年客运行业组织培训6次,培训人数2000余人次,参培率达100%。车站源头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规定,确保源头安全无事故。在“春运”、“清明”、“五一”、期间,制定详细安全的运输计划,合理调配运力,及时解决运力与运量的矛盾,确保旅客运输安全有序。
3.加强危险品运输和维修、驾培等行业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认真清理各单位经营资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单位,确保安全合法经营;积极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危险品运输的路检路查力度,大力打击无证上路运输危险品,对运输不规范和达不到危险品运输要求的即时扣留,并集中销毁,切实杜绝安全隐患,确保证危险品运输安全。
4.严格执行“六不出航”、“出航签单”、“三品”严禁上船和“救生衣行动”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行业管理,确保水上运输源头安全管理;加强船员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上半年共安全教育培训180余人次;严把证照换发、审验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水运企业的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运证、船舶检验证、船员适任证等进行了年审。船舶年检率、合格率达100%;船员证照审验率、合格率达100%;水运企业经营资质年检率达100%、合格率达100%;有效遏制了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安全监督管理需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检查深入基础一线不够,安全隐患排查不够彻底,一般隐患整改斗硬不够到位。
(二)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及时,培训效果不够明显,针对性不够强。
(三)企业安全事故教训吸取不够深刻,原因分析不够到位。
(四)安全信息报送不及时,缺乏及时掌握信息动态。
(一)认真抓好企业对安全从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自我防范能力,促进全系统安全形势的进一步平稳。
(二)继续做好防洪抗灾工作,确保全系统安全度汛。
(三)继续深化“打非治违”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专项工作,重点加强道路安全操作、违规违纪等影响安全因素的整治。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路检路查力度,督促落实各项安全职责。
(六)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道路事故原因分析,严格落实每月安全隐患原因分析制度,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有效防控安全事故的发生。
20**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市安监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以“保障青奥平安”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重点隐患整治、强化200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六打六治等各项工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20**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指标为0.08.预计较好完成指标任务,未发生列入我区安全生产考核统计的亡人安全生产事故,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20**年全区发生安全事故66起,死亡38人,今年截止目前发生安全事故51起,死亡16人,(其中:道路交通45起,死亡11人,建筑行业事故5起,死亡4人,工矿商贸领域1起,死亡1人)。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十四
为深刻汲取xx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针对岁末年初事故易发多发的情况,xx市交通运输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高大上”:
一是明确责任,安全生产高标准高要求。研究制订了《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明确排查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责任划分。根据行业分工成立4个督查组,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各级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责任意识。严格督导检查制度,实行挂销号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把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突出重点,督查检查大手笔大力度。公路部门重点做好事故多发路段、通行客车、校车的临水临崖危险路段以及长大桥梁隧道运行安全隐患排查;运输部门重点做好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旅游包车及校车安全运行及车载视频监控等安全设备配备情况排查,检查各客(货)运站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做好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港航部门重点做好全市渡口和水运企业船舶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确保水路客运运输船舶配员持证和船用安全设施设备等配备完备,渡口渡船航道维护和助航安全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等设备配备到位;质监部门重点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危险源排查,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督促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完善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是广泛宣传,牢固树立安全至上观念。充分利用xx手机台、宣传栏、车载视频、简报、led显示屏等宣传工具,在各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客运站(场)、交通工程、治超点、国(省)道、大型桥梁、隧道、渡口(码头)等重点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横幅50余条,布置宣传展板12处,广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开展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育良好的安全文化,动员和依靠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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