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方案时,我们还应该考虑到资源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性。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问题或目标的背景和要求。方案是为了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提出的一种可行的步骤和方法。在我们的生活中,方案是我们处理各种复杂情况和困难时的必备工具。一个好的方案应该是明确、可行和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实施方案的前提是充分了解问题的本质和背景。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和工具,如SWOT分析、决策树等。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及时跟进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下面是一些成功方案的案例,供大家借鉴和参考。希望以上的成功方案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鼓舞我们制定和实施自己的方案。
残疾儿童捐助方案篇一
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是提高残疾人整体素质、使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和前提。我校一直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坚持普及与提高并重,形成以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到家”为补充的比较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为了加大工作力度,把我学区内适龄残疾儿童的教育搞好,进一步推进并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的高度,我们结合学校自身实际,特拟写现阶段“送教到家”工作实施方案。
我校共有1名适龄残疾儿童。肢体三级残疾的王鑫同学是我校初一年级(2)班一名学生。
王鑫同学在今年年初又做了一次手术,因此本学期不能到校接受系统的教学,为此我们开展了“送教到家”的活动,希望能帮助他们快速成长。
组长:陈步锦(学校校长)。
副组长:王驯(学校副校长)。
翟展强(教务主任)。
王智俊(德育主任)。
成员:
初一二班班主任以及科任老师。
1、送教前,送教老师要写好了个别化计划,针对学生残障情况写好教案,对学生进行学科知识教授、康复训练和心理辅导等。
2、经常与家长联系,了解孩子的成长情况,做到活动有跟踪。
3、整理并收集关于家庭特殊教育系列系统知识,帮助家长掌握辅导孩子的具体方法。
4、鼓励家长认真学习教育残疾子女的信心,让他们有信心、有干劲参与对子女的教育中来,做到不放弃、不遗弃。
1、每月由教务处负责对送教教师的送教内容进行审批后再到学生家送教。
2、送教教师请认真填写好送教记录表。
每学期期末学校通过参看送教资料或访谈等对送教教师工作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学校根据送教得失整理送教工作总结上交教育管理中心。
xx中学。
残疾儿童捐助方案篇二
5月20日是法定“全国助残日”,根据有关通知要求,为了做好我校第二十三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残疾人心中,按照《关于开展第xx次“全国助残日”活动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今年的“全国助残日”活动提出如下安排:
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
残疾人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讴歌自强精神的励志文化;是倡导平等友爱、包容互助的`和谐文化;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文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人文文化。
(一)、举行助残日捐款活动。
1、活动时间:5月15日——5月20日。
2、5月15日,大队委向全校队员发出助残捐款活动倡议。
3、5月16日——5月17日各班举行捐款活动。(负责人:各班主任)。
4、5月18日课间操在学校国旗下举行捐款仪式,要求全体同学到场,各班把捐款钱数、名单汇总装于信封内,派一名代表上台捐款。
(二)、各班开展“扶残救困献爱心”班队主题活动。
内容:各班队布置学生通过网络、报刊杂志、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残疾人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利用班队会时间举行“扶残救困献爱心”主题班会或队会,对了解情况进行交流,引导学生学习残疾人身残志坚,不畏生理缺陷,顽强学习和生活的精神,学习他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可贵品质。
残疾儿童捐助方案篇三
助力脱贫攻坚、奉献爱心、伸出援手、送出温暖、传承美德、温暖残疾儿童。
扶贫济困,用行动构建和谐社会,在这第五个扶贫日来临之际,我校全体师生解囊相助,让爱心传承中华美德,为弘扬勤俭节约的中华传统美德,同时也展开当代中学生无私奉献的精神以及对社会的关爱,我校特展开义务捐助活动,倡议全体师生,伸出援助手,献出爱心,为七星关区的残疾儿童送去一缕缕阳光,一滴滴甘露。金钱有价,爱心无价,事实无情,人间有情。我们用悠悠爱心,点燃他们希望的曙光,用我们的点点甘露,滋润他们弱小,受伤的心灵。
为了让每一个残疾儿童都有书读,让每个孩子有衣服穿,有玩具玩,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也为了使他们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关心、支持和帮助。开展此次活动的宗旨是为了增强我校全体师生对残疾儿童的了解,同时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他们的快乐就是我们的快乐,激发当代中学生的爱心,提升中学生的责任感,帮助残疾儿童,同时也给有爱心的同学一个平台,让他们传递爱心。
公益活动,义务捐助。
xx中学上操场。
20xx年10月17日。
1.通知全体师生活动的时间、地点。
2.捐助由个人自愿。
3.由雷校长担任主持。
4.安排工作人员对捐助的现金进行登记,并进行公示。
5.由刘建老师把汇款凭据交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残疾儿童捐助方案篇四
我校共有1名适龄残疾儿童。肢体三级残疾的王鑫同学是我校初一年级(2)班一名学生。
王鑫同学在今年年初又做了一次手术,因此本学期不能到校接受系统的教学,为此我们开展了“送教到家”的活动,希望能帮助他们快速成长。
组长:陈步锦(学校校长)。
副组长:王驯(学校副校长)。
翟展强(教务主任)。
王智俊(德育主任)。
成员:
初一二班班主任以及科任老师。
1、送教前,送教老师要写好了个别化计划,针对学生残障情况写好教案,对学生进行学科知识教授、康复训练和心理辅导等。
2、经常与家长联系,了解孩子的成长情况,做到活动有跟踪。
3、整理并收集关于家庭特殊教育系列系统知识,帮助家长掌握辅导孩子的具体方法。
4、鼓励家长认真学习教育残疾子女的信心,让他们有信心、有干劲参与对子女的教育中来,做到不放弃、不遗弃。
1、每月由教务处负责对送教教师的送教内容进行审批后再到学生家送教。
2、送教教师请认真填写好送教记录表。
每学期期末学校通过参看送教资料或访谈等对送教教师工作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学校根据送教得失整理送教工作总结上交教育管理中心。
残疾儿童捐助方案篇五
为了让每一位同学都能够好好学习,所以有一部分残疾儿童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让这些孩子感受温暖,同时也为能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我校特制定此方案。
1、在课堂上应该及时对他们与以关注,基础知识部分一定要想方设法让他们掌握.他们能掌握的知识,尽可能的提问。一方面可以促进其知识的'吸收,另一方面可以培养其自信心.使其取得进步。把随班生安排在教室前三排的位置,便于老师随时随地帮助。
2、尽量给他们分层次留作业,留有针对性的作业。既不能因为作业太难而达不到效果,也不能因为知识不掌握而放弃对他们的作业要求。老师能够面批,及时加以鼓励。
3、掌控他们的家庭情况,在心理上多与他们交流,消除他们的自卑感,尽量使他们认为自己与其他学生是一样的.自己并不比别人差,有上进心和上进的愿望。在本学期,我们将配合大队部的工作,让随班生积极地参与我们的大活动,老师为他们搭建成功的舞台,让他们也品尝快乐的滋味。
4、对他们提出稍高层次的要求,使他们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每天进步一点,每天有收获。
希望在我们的努力下,我校的特殊生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残疾儿童捐助方案篇六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曲靖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儿童福利机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功能定位,全面推进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扎实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作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街道(乡镇)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
坚持家庭尽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确保困境儿童得到生活救助保障。
坚持社会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健全全市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和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等突出问题,加强部门联动与协作配合,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一)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
1、明确两类机构功能定位。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根据需要设立的,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助民政部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的专门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设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室)的救助管理站(具体职责见附件1)。儿童福利机构是指民政部门设立的,主要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儿童的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儿童福利院、设有儿童部的社会福利院等。各地要采取工作试点、业务培训、定点帮扶、结对互学等多种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2、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要对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职责,健全服务功能,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各县(市、区)已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要完成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尚未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要整合现有资源,明确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具体机构承担相关工作,要加快筹备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县级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抚养照料儿童能力不足的,可就近委托儿童福利机构代为养育并签订委托协议。
3、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加大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力度,将孤儿数量少、机构设施差、专业力量弱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向市儿童福利机构移交。已经将孤儿转出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应当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或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探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社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临时照料、康复指导、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探访、宣传培训等工作。推进市儿童福利机构不断拓展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社会服务功能,力争将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定点康复机构,积极向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开放。
(二)加强儿童关爱服务队伍建设。
1、加强基层儿童工作力量。坚持选优配强,确保有能力、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村(居)配备1名“儿童主任”,由村(居)委会委员、村级民政事务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大学生村官等有固定劳动报酬的基层工作人员中,选取1名思想素质好、文化程度高、责任心强、熟悉当地情况且愿意长期从事儿童工作的女性担任,优先安排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担任。依托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及时录入、更新人员信息。完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跟踪抽查制度,对认真履职、工作落实到位、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和表扬,并纳入有关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推荐范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要及时作出调整。
2、提升基层儿童工作水平。按照“分层级、多样化、可操作、全覆盖”的要求,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工作分级培训体系。市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督导员;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每年至少轮训一次,培训内容要突出儿童督导员职责(见附件2)、儿童主任职责(见附件3),突出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及家庭教育等重点。初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经培训合格方可开展工作。要从培训资金、培训对象、培训层级、培训地点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培训工作支持力度。
3、落实基层属地管理责任。各地要提升基层服务供给能力,充分利用现有服务平台,以学校、家庭、村(社区)为支点,构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联动的基层儿童服务模式。在学校放假期间,要充分发挥“儿童之家”等服务平台的作用,组织公益性农村留守儿童假期活动。民政部门要指导村(居)委会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核实等方式对辖区儿童开展排查,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委托监护人监护能力不足或者履职不到位、失学辍学、残疾患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每次排查必须100%走访,走访排查情况要记录到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巡查,重点巡查核实村(居)委会每季度走访排查情况、重点对象定期随访情况、村(居)儿童主任履职情况、儿童之家作用发挥情况、系统数据时效性情况等。
(三)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1、大力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通过政府委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培育和发展一批儿童服务类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成立孵化平台,为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孵化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积极培育支持相关社会组织加强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关爱保护服务水平,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等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要在场地提供、水电优惠、食宿保障、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电话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条件。
2、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细化并做好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服务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做好资金保障,按照政府采购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重点购买走访核查、热线运行、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家庭探访督导检查等关爱服务。要加大政府购买具备心理健康辅导能力的社会组织力度,有针对性地为精神关怀缺失、遭受家庭创伤等儿童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人格健康成长等专业性关爱服务,促进身心健康。引导承接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优先聘请村(居)儿童主任协助开展上述工作,并适当帮助解决交通、通信等必要费用开支。
3、积极倡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工作者等专业人员,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同特点,提供心理疏导、亲情关爱、权益维护等服务。动员引导广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深入贫困地区、深入贫困服务对象中,开展关爱服务。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重点加强贫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救助帮扶,引导企业督促员工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
(四)加强部门协作。
市级已建立曲靖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也要相应地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
1、完善救助保护机制。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推动建立闭环运行的救助保护机制,建立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关爱服务体系,加大对强制报告主体的指导和培训力度,推动建立以评估帮扶为重点的个案会商机制,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并向困境儿童延伸,合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无人监护或监护情况较差、辍学等问题。司法行政部门要依法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共青团组织要会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通12355未成年人保护专线,探索“一门受理、协同处置”个案帮扶模式,联动相关部门提供线上线下服务。
2、保障儿童基本生活。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抓好孤儿等特困儿童重点群体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统筹孤儿保障、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加强对不同类型儿童生活兜底保障需求的研究,分类施保、分类施策,实施更有针对性、更适合儿童身心发展需要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政策。强化相关资金的监督管理,严禁将中央、省提高的孤儿基本生活资金用于冲抵地方财政支出,对于截留、套取、冒领、虚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3、推动落实家庭主体监护责任。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妇联组织要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将倡导家庭文明、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纳入家庭教育工作内容,引导家长特别是新生代父母依法履责。公安部门要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侵害人的法律责任,加大对失职父母的批评教育、训诫、处罚力度,严厉惩处各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犯罪行为。民政部门要指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依法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受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超过1年仍无法查明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或监护人拒不履行监护责任6个月以上的,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权。
4、强化学校教育保障措施。各地教育部门要强化适龄儿童控辍保学、心理教育等工作措施,为儿童福利机构内的儿童就近入学提供支持。做好对重点群体的常态监控,因地、因家、因人精准施策。加强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培训。指导流入地政府全面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认真执行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简化入学流程,为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入学提供便利,从源头减少留守儿童现象。
5、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心理健康关爱,在学校安装视频设备,设立亲情电话。卫健部门要强化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建立由省级定点医院牵头,各级定点医院共同参与的儿童血液病诊疗服务网络,实行定点集中救治管理,实施肿瘤患儿化疗、手术、放疗等多学科协作诊疗,构建罕见病诊疗协作网络。卫健部门要会同民政、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做好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残联组织要积极维护残疾儿童权益,大力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服务,提高康复、教育保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积极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政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纳入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明确建设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要切实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民政部门要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部门内部沟通协调机制。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帮助深度贫困地区解决特殊困难和薄弱环节,尽快补齐短板,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需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经费保障,在现行民生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心关爱资金保障措施,明确支出范围,强化绩效管理。加大对贫困地区儿童工作的支持力度,将“贫困发生率”和财政困难系数作为重要因素,向贫困地区倾斜并重点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三)严格督查落实。妇儿工委办公室要督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儿童发展纲要要求。民政部门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动态跟踪机制,了解工作进度,总结推广经验,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评估重要内容强化落实。
(四)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宣传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救助保障政策,引导社会大众自觉履行法定责任、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报道先进典型,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残疾儿童捐助方案篇七
生科院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将武汉爱心残疾儿童帮扶中心(简称中心)作为定期服务对象之一,每月定期组织志愿者去陪孩子一起看书,玩耍,让他们感受到我们的热心与关爱,不再孤单,快乐成长。
中心的孩子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是孤单的,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陪伴可以留下我们的祝福,留住他们的欢笑,让他们不再感到孤单。当寒冬到来,他们面临着缺少御寒物品的困境。我们将收集一些废旧衣物和以前活动义卖剩余冬季御寒物品或选购一些冬季必需物品,捐献给爱康,希望给孩子们带来些许温暖。当夏季来临时我们同样会筹集一些衣物及生活用品给孩子们。
1.奉献爱心,尽最大努力为中心的孩子们打造一个温馨愉悦的生活氛围;
2.希望能够给孩子们带来快乐和温暖,让他们不再感到孤单,帮助他们快乐康复;
3.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公益平台,加强同学之间的相互交流,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激发公益热情。
20xx年3月12日。
1.通过网络媒体等方式提前宣传每次的爱康之旅;
4.制作活动视频或照片通过qq平台、微博、宣传板等媒介展出,得到更大的影响效果。
(一)前期宣传。
活动开展之前,通过各种网络途径宣传本次活动,强调本次活动的意义与亮点,达到进一步的宣传效果。
(二)后期宣传。
1.上传活动视频和照片到人人网、微博等网页上;
2.认真写新闻稿,争取上新闻网;
3.联系新闻部和宣传部,加大宣传力度。
(一)前期准备。
1.做好活动前期宣传活动,在人人网、微博、微信等处及时宣传;
2.部门人员提前招募好活动志愿者,做好活动安排;
3.联系中心负责人,协商好具体活动时间(提前三天了解情况);。
4.部门人员提前准备好有要送给爱康孩子们的物品,包括衣物,礼物,卡纸等;
6.活动前一天清点物品,做好检查,有备无患。
(二)具体活动进程。
1.提前两天招募志愿者;
2.由部门带领志愿者前往中心;
3.成果展示(展板、微博、人人等)。
(三)后期工作。
2.与新闻部考核人员交流,汲取教训,总结经验,今后改进;
3.后期宣传。
(一)人员安排。
活动总负责:陈婷。
物品管理与采购:方灿。
活动策划:谭银霜。
活动宣传:冯浩。
志愿者招募和管理:饶文婷。
中心联系人员:刘嘉乐。
2.公共场合注意自身素质,维护好华农学子形象;
3.做好志愿者的健康保障,比如准备晕车药等;
4.在和同学、志愿者交流时注意说明活动背景和活动意义,以获得支持;
5.维持好活动的正常秩序,活动中保护好租借物品,及时归还,避免出现损坏。
1、意义性。
本活动旨在让中心的孩子不在感到孤单,他们是残缺的不幸的,但我们可以让他们同样感到社会的温情,在爱心人士的帮助下无忧无虑的生活下去。
2、可操作性。
2)活动所需物品为青志部门统一购买,需购买物品不多,经济上更为可行;
3)有过前期活动,准备充分,后期活动只需志愿者的全力支持与配合。
残疾儿童捐助方案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xx年xx省十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帮助残疾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根据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弱有所扶,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以不断满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为目的,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促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面发展,让残疾儿童及其家庭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一)任务目标。
具有xx县户籍(包括常驻户口、临时户口和居住证)有康复需求的0-7岁肢体(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年龄提高到17岁);0—14岁视力、听力(人工耳蜗手术6岁)、智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全年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不少于270名,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
(二)救助内容、标准和工作流程。
1.救助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为早期干预的残疾儿童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2.救助标准。
(1)手术。通过多重医疗保险政策按规定报销后,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2000元(含人工耳蜗术后调机费)。对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7200元(针对住院期间费用,含手术、康复训练及矫形器费用)。
(2)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平均救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平均救助标准为17000元/人/年。残疾儿童在机构康复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康复训练不足10个月的,按照每月不超过1700元的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早期干预救助标准为24000元/人/年,早期干预康复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不足10个月的,按照每月不超过2400元的标准给予救助。
(3)辅助器具适配。助听器平均补助标准为4800元/人(2台全数字助听器,含适配服务费),假肢、矫形器平均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平均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残疾儿童辅助器具由县残联等免费配发后,不再享受相应补助。
3.工作流程。
(1)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持残疾儿童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医疗、康复机构出具的诊断评估证明,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服务机构等代为申请。
(2)审核转介:县残联针对残疾儿童家长或其他代办人所提交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书面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或儿童监护人所选择的定点机构,将残疾儿童转介至相应的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并将儿童基本信息录入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管理系统。
(3)康复(手术或训练):定点康复机构与监护人签订协议。对残疾儿童功能状况进行评估,制定康复计划,实施康复手术或训练等,建立康复档案,将救助对象的康复信息录入管理系统。救助对象中途自行放弃康复训练的,定点康复机构要及时向县残联进行报告,并做好系统处理。
实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的定点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4)结算: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手术治疗、康复训练发生的费用先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解决,剩余部分费用超过补助标准的按照补助标准补助,低于补助标准的据实补助。
具体实施步骤:一是定点机构先自行审核。二是县残联审核或结算工作组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转交财政部门。三是财政部门与定点机构直接结算。结算周期由县残联同县财政部门确定。残疾儿童在辖区外定点机构康复,其救助资金结算原则上同步进行,结算办法由县自定。
省结算办法出台之后,按照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结算办法执行。
(一)做好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筛查、转介和康复工作。
加强与卫健体委对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筛查工作,针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帮助家长做好申请转介工作,定点机构做好评估、医疗康复或训练、辅具适配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衔接。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政策。首先将残疾儿童康复费用进行各类保险的报销,报销后的自负部分再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在救助标准内给予补助,超出部分由残疾儿童家长自行负担。
(三)做好康复救助资金的保障。
切实承担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的保障责任,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本级政府预算,确保实现动态意义上的应救尽救。同时,应当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监督管理。县残联会同县卫健体委等相关部门公开择优确定定点机构,并实行动态管理。定点康复机构对在训儿童定期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康复措施方案,精准施策,确保残疾儿童康复质量和效果。
(五)加强技术人才培训培养。
发挥各级专家技术指导小组作用,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检查指导、评估、培训等工作。加强康复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康复服务从业人员康复服务能力素质和能力。
(六)强化基层基础。
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办队伍建设。县残联、各定点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救助申请、审核、信息录入、统计汇总等工作,确保事有人做、责由人负。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助,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残联组织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发动、残疾儿童康复需求摸底、定点机构确定、监管、康复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做好救助对象申请审核,按照“最多跑一趟”原则做好申请接办工作;按照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的原则,妥善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服务;组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检查、指导、评估、培训等工作;做好数据统计与汇总工作,并按照统一要求每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报告全年工作落实情况。
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重点民生实事跟踪考核。
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儿童纳入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组织儿童福利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及康复救助工作;做好本部门定点康复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加强社会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的注册登记审核和监督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残疾儿童康复。
教育部门实施残疾儿童学前融合教育支持项目,扩大残疾儿童教育康复服务供给,为康复后的残疾儿童入学或入园提供支持保障;对具有教育资质的定点机构加强管理和指导;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
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包括残疾儿童康复专业人员在内的特殊教育教师、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按规定做好职称评定工作,促进残疾儿童康复人才队伍建设。
卫生健康部门配合残联部门指导医疗、妇幼保健等机构开展残疾儿童的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和转介等工作;加强对本辖区定点机构确定和医疗康复机构医疗服务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及康复专业人员技术培训等工作。
审计部门要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康复服务价格监督,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对依法登记注册的康复机构,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牵头做好有关康复机构的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综合执法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医疗保障部门按照规定落实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政策,并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乡村振兴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对“三类人群”中的残疾儿童家庭进行动态监测,并给予扶持。
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及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上级拨付的残疾儿童康复经费和本级经费;会同残联完善结算办法,做好资金结算工作,对康复资金使用进行检查、监督;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加大残疾预防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公益短信、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帮助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内容,积极引导全社会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传递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通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监测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期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本地康复救助工作的督查考核,总结推广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救助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残疾儿童捐助方案篇九
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
5月11日全国助残日期间。
县(市)区分别设立活动地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召开专题会议。
各县(市)区残工委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项部署助残日活动,并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认真分析残疾人事业在新起点上面临的工作重点和难点,研讨对策与措施。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
1、各县(市)区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基层调研内容,深入了解基层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及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出实效。
2、各县(市)区组织部、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局、残联在助残日期间联合对“基层党组织扶贫助残工程”中结对子的残疾人家庭走访慰问,对帮扶单位指导检查,确保帮扶取得实效。
3、各县(市)区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研究改善残疾人民生的政策措施,以重度和贫困残疾人为重点人群,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积极推动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在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房建设等方面优先安排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帮扶残疾人实现“就业梦”。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专产专营、政府优先采购试点工作,并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会、开展有针对性的残疾人职业培训等方式,促进残疾人就业。
5、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在教师和学生中加强人道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倡导扶残助残。通过特教学校就读、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形式,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6、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部门及系统的优势,建立健全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和治疗康复的衔接机制,积极开展残疾人的义诊和健康咨询、康复咨询、社区和家庭康复指导以及公众的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宣传教育等活动,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水平。
7、各县(市)区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驻军和武警部队、残联采用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手拉手红领巾助残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8、各县(市)区残工委领导要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福利院、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教学校、康复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并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一)各县(市)区要将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二)各级新闻单位要结合本次助残日主题,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所采取的优惠政策和有力措施,深入报道残疾人小康进程中取得的成就,积极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和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及时传播正能量,宣传有针对性、有深度、有影响,积极创造友爱和谐的人文环境。
(三)各县(市)区文明办要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中增加关爱残疾人题材和内容,组织各级媒体在助残日期间刊播。
(四)各县(市)区要注重舆论引导,创新推介方式,充分发挥网络、手机短信、公共大屏幕、宣传橱窗等媒介的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充分营造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残疾儿童捐助方案篇十
举办助残志愿服务是良心使然,道义使然,责任使然!“心灵护航”工作站是仰天湖社区关爱残疾人心灵健康的专业机构,目前已经打造了良好的硬件环境,拥有了专业的助残队伍,具备了较好的帮扶能力和效果。
1、积极响应和落实天心区有关“大力开展扶残助残”的指示精神。
2、让更多需要帮助的残疾居民了解“心灵护航”工作站。同时呼唤社会力量和爱心人士胸怀天下苍生、心系残疾朋友,让关爱的'阳关照亮每一个残疾人的心灵。
3、打造一个具有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社区助残品牌,为残疾朋友提供切实的帮助。
用爱心和耐心为残疾朋友的心灵保驾护航,满足困难残疾朋友精神援助和生活需求。
xxx。
xxx。
20xx年5月10日上午9点到11点。
xxx。
1、市区残联、街道相关领导。
2、社区残疾朋友、居民。
3、李丽心灵教育中心工作人员。
4、社会爱心人士、志愿者。
5、媒体记者。
1、主持人介绍“心灵护航”工作站筹建情况。
2、领导为社区心灵护航揭牌。
3、开展五个一活动即:
(1)志愿者为残疾朋友表演一个节目——打太极拳(湖南师大志愿者6人)。
(2)与残疾朋友玩一个游戏——击鼓传花《参与人员残疾人和志愿者》。
4、残联领导讲话。
5、活动经费预算6000。
(1)购买纪念品80份,每份50,合计金额4000。
(2)慰问物质10份,每份120,合计1200。
(3)场地安排,背景图、横幅合计800元。
残疾儿童捐助方案篇十一
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目前,全球共有6.5亿残疾人,约占世界总人口的10%,其中80%分布在发展中国家。多年来,在国际社会的努力下,世界各地在保障残疾人权利和建立无障碍社会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造成残疾人边缘化的`环境、社会和法律障碍依然存在,残疾人在就业、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权利依然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全国助残日”活动,是培育全社会扶残助残风尚、提高全民助残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个重要形式。关爱残疾人群,保护残障设施,贡献你我薄力,共建和谐社会。因此我们到郴州市培智学校开展活动,给残疾人儿童带去温暖和希望,也可以邀请残疾儿童进行一些表演,展现残障人士自强自立的精神面貌,宣传青年志愿者精神,激发广大师生对残疾儿童的关注。
拥抱生命,让爱飞翔
xxxx年5月19号下午3:00
湘南学院法学系20xx级社会工作一班
郴州市培智学校
(1)跟培智学校进行联系,希望能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2)制作宣传单核海报
(4)将参加人员进行培训,以及一些注意事项的讲解,还有要表演的节目进行人员挑选和排练。
(1)、在下午两点钟时人员集结完毕,出发(最好有同学提前出发,做好准备)
(2)、到达目的地以后,稍作休息以后,活动开始;
(3)、与孩子们交流,为孩子们表演节目
(4)、给孩子们分发玩具、书籍、文具等
(5)、与孩子们合影留念
(6)、清理场地,统一乘车回校
九、活动具体注意事项:
1、参与者必须以积极热情的态度参与活动,不走形式主义;
2、注意言行举止,不得带有任何歧视冷漠态度,用真诚和他们交朋友;
3、活动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时要保持沉着冷静,及时联系老师
4、注意安全,文明礼貌
这次去培智学校,我们将为其带去
书籍100元
玩具50元
文具50元
总计200元
(1)总结稿的书写;
(2)照片的整理和新闻稿的书写;
(3)分析本次活动的缺失和所得,吸取从中得到的经验和教训。
通过此次活动让同学们更加关心残疾人的生活,用实际行动表达大家对残疾人的关爱,有利于正确树立人生观价值观,知道人与人之间要相互理解,明白党和国家对残疾人的重视和关照。同时也激发了同学们对残疾人的关爱,在生活中碰到残疾人需要帮助时,可以从设身处地的为他人考虑。
残疾儿童捐助方案篇十二
郑州九中20__年走进社区助残服务活动的工作方案为增强全校扶残助残意识,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决定在全校成立助残志愿服务队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一、活动目的:
1、弘扬中华民族扶残助残传统美德,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2、在实践中体会中华民族的扶残助残传统美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3、通过活动,增强集体凝聚力,树立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
二、具体要求:
1、全面动员部署,建立健全组织。20__届全体学生根据实际,充分利用报纸、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和动员,抓好志愿者招募工作,于20__年11月底前成立助残志愿服务中心,组建助残志愿服务队,扎实推进,认真开展各项助残服务活动。
2、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助残志愿者培训制度,提高服务能力,强化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实现需求和服务的有效对接。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国际志愿者日”和“全国助残日”为契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助残行动,及时在校园宣传栏报送助残志愿服务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扩大助残行动的校园影响力及社会影响力,在全校营造助残的良好氛围,激励和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助残行动中来。
4、注重学习配合,加强业务指导。要加强沟通,明确分工,密切配合。调查掌握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和实际需求,并将需求分类汇总提供给团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团组织和志愿服务队要了解注册志愿者的基本资料、特长优势及可以提供服务的项目和时间,共同做好志愿者和残疾人之间牵线搭桥。
三、活动原则:
“四心”(热心、爱心、耐心、细心)和“四不怕”(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难、不怕丢面子)原则。
四、活动安排:
1、动员招募阶段。
(1)向20__届全体学生发出助残扶残倡议并进行动员。
(2)各班出一期以倡议助残扶残为主题的黑板报。
2、行动阶段。
(1)各班团支部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将助残扶残活动与常规教育相结合,对同学进行帮助残疾人教育。
(2)各班团支部可组织发动全班同学深入开展敬老助残、扶贫帮困等活动。
(3)日常结对服务。根据帮扶对象的实际需求,结合志愿者的有关情况,采取“一帮一”或“多帮一”的服务方式,实施日常结对帮扶。
(4)定期集中服务。联系一个社区,组织学生志愿者团队,对社区肢体、智力、精神、视力残疾等残障人员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即使暂无服务需求的,也要进行例行的问询问需。同时,在全国助残日、重阳节、春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志愿者开展集中服务活动。
(5)总结评比与反思阶段。志愿者共分成三组,最后各组收集本组的帮扶残障材料,认真填写并上交记录表及图片,最后评比出活动积极分子3人,颁发郑州九中助残志愿者荣誉证书,并通过网络媒体,校园广播,宣传栏,集中表彰等方法宣传其奉献精神和参与社会助残工作所取得的社会效益。
五、活动内容。
1、生活服务。主要帮助服务对象解决日常生活中饮食起居方面的问题,提供服务。
2、健康服务。主要帮助服务对象解决求医问药和日常护理方面的问题,提供心理咨询、康复指导等服务。
3、安全服务。主要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安全保障方面的问题,为他们提供服务。
4、精神服务。主要帮助服务对象解决日常生活中精神需求方面的问题,开展谈心、聊天、读报等精神慰藉活动,提供服务。
5、开展上门服务。开展上门走访残疾人活动,与社区残协,对社区内的残疾人进行一次全面走访,了解需求,关爱残疾人,做到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
6、开展辅导服务。与社区残协合作,为残疾人开设康复辅导课,辅导帮助残疾人了解,掌握康复知识,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
7、社会公益服务。为各类残疾人的文化体育活动提供志愿服务;为残联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每年3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全国助残日”(5月份第三个星期日)、12月3日“国际残疾人日”、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到康复中心开展慰问、义务劳动、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残疾儿童捐助方案篇十三
具有县户籍(居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14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和孤独症儿童。
(一)机构康复训练。由定点康复机构为救助对象提供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
(二)辅助器具适配。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
(三)医疗手术补助。为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等,对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给予一定补助。
(一)机构康复训练
1、听力、言语、智力和孤独症儿童康复: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
2、脑瘫(肢体)残疾儿童康复: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0元。
(二)辅助器具适配
1、听力残疾儿童:为适合佩戴助听器的听力残疾儿童配发助听器。助听器救助标准每人不超过7000元。每人仅限1次。
2、脑瘫(肢体)残疾儿童:根据适配机构评估,为肢体残疾儿童免费适配假肢、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适配辅助器具。
(三)医疗手术救助
1、人工耳蜗手术补助。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在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等相关费用报销后,自费结算部分,予以一次性补助1万元(1万元以内实报实销)。每人仅限1次。
2、肢体残疾矫治手术补助。对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实施手术的,在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等相关费用报销后,自费结算部分,每年予以一次性补助10000元(10000元以内实报实销)。每人每年仅限1次,每人手术累计救助不超过3次。
补助资金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其他康复资金中列支。所有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验收核发”的管理原则。对项目未实施或未实施完毕不得报支;违反项目规定的不合理支出不得报支;支出票据不规范的不得报支。对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截留、挪用项目专项资金的,财政部门有权拒拨资金,监察部门对群众有反映的问题要重点查处,确保财政专项资金有效、安全、规范运行。
残疾儿童捐助方案篇十四
举办助残志愿服务是良心使然,道义使然,责任使然!“心灵护航”工作站是仰天湖社区关爱残疾人心灵健康的专业机构,目前已经打造了良好的硬件环境,拥有了专业的助残队伍,具备了较好的帮扶能力和效果。
1、积极响应和落实天心区有关“大力开展扶残助残”的指示精神。
2、让更多需要帮助的。残疾居民了解“心灵护航”工作站。同时呼唤社会力量和爱心人士胸怀天下苍生、心系残疾朋友,让关爱的阳关照亮每一个残疾儿童的心灵。
3、打造一个具有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社区助残品牌,为残疾朋友提供切实的帮助。
用爱心和耐心为残疾朋友的心灵保驾护航,满足困难残疾朋友精神援助和生活需求。
天心区残联、裕南街街道残联。
天心区裕南街仰天湖社区、湖南李丽心灵教育中心。
20xx年5月18日上午9点到11点。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仰天湖社区多功能活动室(天恒超市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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