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该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合同应该具备可读性和易懂性,确保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和接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典型合同样本,希望对大家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天津汽车租赁合同篇一
出租方:
承租方: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和《车辆交接单》。
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1、承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用登记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用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用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天津汽车租赁合同篇二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车辆。
甲方将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租给乙方,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车时间及租金、押金。
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为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元。
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乙方。
4、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乙方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车辆出现故障及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如发现车辆丢失、盗抢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4)乙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5)乙方租期满交付甲方车辆时须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
5、此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天津汽车租赁合同篇三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事宜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自愿将其名下车辆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用途使用。
2、乙方承租的汽车产商为_____________、型号为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
租赁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租金标准:如乙方系短期租赁(租期在一个月以内的),每辆车每日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含:______________),此价格为含税价。如乙方长期租赁,则每月每辆车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含:______________),此价格为含税价。
2、支付方式:以转账方式支付,由乙方将租金在约定日期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号,信息如下:户名: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当月的实际天数租金,以后应在每个月的______日前付清下一个月的租金。
1、甲方保证自己是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有权依法对外出租车辆,其所有的营运手续真实有效。
2、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租赁车辆给乙方,并保证车辆在交付给乙方时系安全合格车辆。
3、负责办理出租车辆的全部租赁手续。
4、负责缴纳车辆保险,如租期在三个月以内的,保险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租期超过三个月的,乙方应按照比例分摊保险费用。
5、有权依照监督检查乙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车辆;
6、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并办理保险理赔;
7、乙方如使用租赁车辆进行犯罪活动或者违法情节严重并给甲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自己具备驾驶资格,积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车辆。
3、乙方应按时足额交纳租金及保险费:
4、乙方不得将车辆转租或者有偿借给他人使用,否则如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及保险公司均不承当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风险告知:未经出租方同意时,承租方不得将租赁车辆进行转租,车辆转租之前必须取得出租方同意,且不得改变租赁车辆的用途。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车辆出租的,出租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因车辆出租造成的损失。
5、乙方如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联系甲方和保险公司,否则甲方免责。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驾驶证等证件仅进行初审,乙方保证自己提供的所有证件均为真实有效,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立即归还车辆,如超出期限归还的需按规定补交租金。
风险告知: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的应在不影响合同履行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天津汽车租赁合同篇四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本着互愿互利的原则,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车辆内容如下:
备注:司机食由____负担;宿由____负担外,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由_______负担。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甲方保证提供证件齐全的车辆,并对所租车辆的司机进行统一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司机应保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符合准驾型号。
b、甲方应在出车前进行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如车辆因途中抛锚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甲方两小时内不能将车修复正常,乙方应再等候两小时给甲方时间调配车辆或购买配件,等候时间总计不超过四小时。超过四小时以后甲方应立即安排搭乘出租车或搭乘其它车辆将乙方送至后一行程地点,费用由甲方支付,并安排车辆继续完成行程。若耽搁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赔付相当时间内的租车费用。
c、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行车途中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引起的乘客和财物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a、在出发后乙方应合理调配车辆,确保车辆在安全及可能行驶的路段行驶,避免司机疲劳驾驶,甲方不允许乙方任何人员擅自驾驶甲方车辆,如因此造成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b、乙方应保证甲方司机的正常睡眠,不要开夜车(以天黑为限)。(特殊摄影团除外需提前申明)。
三、付款方式。
1、乙方于出发前支付70%租车费,余款于行程结束前由乙方付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30%。
五、特别约定:
对行程内游览的景点顺序甲方征得乙方同意有权进行调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性调价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费用,由客人自理;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六、其它。
1、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签协议之日起,自行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直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裁定执行。
此协议价格不含税金。
如需接送机/火车,费用为100元/次。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及传真:联系电话及传真: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天津汽车租赁合同篇五
甲方: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租赁内容和期限:
乙方因工作的需要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起租一个月(22天工作日,司机每天工作8小时,超一小时:10元/小时,星期六日,工作:20元/小时)。另每月需确保司机5天的休息日。出省司机补贴:50元/天。甲方租用一辆,车牌号为:___.司机:___,手机:___.
二、租价及付款方式、期限:
1、月租总金额:___元(大写:_____),包括:司机工资,保险,维修。
2、租车时乙方预付租金人民币元(大写:_____)至甲方,租车结束后付清所有余款并提供发票。
3、司机每次餐费___元,如过晚上18点,需另加餐费一次。每月手机补贴费:100元。
4、车辆每月可行驶___公里。如超过该定额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币___元。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天津租车车辆拥有合法的牌照,可作为租赁用途,车辆在租出时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等附件齐全有效。甲方应提供所有随车附件的清单,与乙方交接清楚,并登记有关证件。
2、甲方负责对租出的车辆投保车辆意外责任险、盗抢险、车身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甲方提供gps和司机应着装整洁,行为端正,谈吐文明。
4、司机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在工作期间,做工作以外的事。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使用的营业执照、公章和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超过时效期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严禁使用甲方车辆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使用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运输,严禁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品。
3、乙方负责支付租车期间的停车费,过路费。
4、乙方租用的甲方的车辆不能转租,处理,抵押,不能赋予自已对车辆任何超本合同的其他权利。
5、乙方租赁期内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6、如在租车期间,司机多次用车服务态度不好,乙方可提出更换司机。
五、其他。
1.乙方的注册名称或地址,电话发生变更,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2.甲方根据中国的法律购买保险。
3.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收回车辆,终止合同,并对乙方收取相应的赔偿费。
4.租期内如果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甲方与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作相应调整。
5.乙方租车期间如需延长租期,需在租期届满前的7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办理延期手续。
6.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3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天津汽车租赁合同篇六
二、租期为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仅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职责。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光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天津汽车租赁合同篇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车辆的名称数量及用途: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租给乙方客车一台。车号为:供乙方职工通勤之用。
二、租赁期限:
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金及其支付期限方式:
租金为每车元/次。租金按实际次数每结算一次。
四、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保证车辆租出时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等证件齐全有效,乙方交接清楚,同时登记有关证件。
2、负责对出租车辆投保车辆以外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司机必须持准驾车型驾驶证驾驶,驾龄三年以上,司机不能随意调换,严禁司机疲劳驾驶,严禁超速行驶。
4、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责任事故负全责。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2、租赁期间不得从事合同以外的营运业务,因特殊情况确需从事合作以外的业务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车辆转租给第三人。
4、租赁期满,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租的。
(二)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在甲方给予的一个月宽限期内仍不支付的。
(三)未按照合同和租赁车辆用途使用车辆,致使车辆造成损失的。
(四)利用租赁车辆进行非法活动的。
六、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规则与乙方的事由,致使租赁车辆部分或全部损毁,致使不可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二)租赁车辆存在重大隐患,危机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及时补救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在规定租赁期届满前10日内,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合同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汽车租赁合同篇八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一条汽车租赁期限和用途
1.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3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金标准和保证
2.2乙方应按车辆总价的___ _%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即_____元。承租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_____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于抵消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当全额返还承租人,也可以冲抵相关费用。抵消后如有剩余,剩余部分返还承租人。
2.4乙方租用的汽车每天(24小时内)行驶不超过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每公里收取_____元;超过___小时支付半天费用,超过___小时支付全天费用。
第三条徐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在运营过程中无任何保留,以及租赁车辆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的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牌照和缴费凭证齐全。如因车辆状况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乙方使用标准,应提供同等级或减租的替代车辆。
3.2甲方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车提供的保险。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中的车辆丢失、车辆被盗、第三方责任等风险。承担比例不得低于___ _%(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和赔偿按照机动车保险条款和赔偿程序执行)。
3.3甲方负责车辆的___级维护和年检。
3.4租赁期内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另外,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但是,甲方不承担因乙方使用租赁车辆而产生的任何连带责任以及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偿范围的任何经济责任。
3.5有权在租赁期内监督车辆的使用。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车辆或有其他可能的损失,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赔偿。
3.6出租人有权了解汽车租赁申请人和承租人的信用信息,但有义务对获得的信息保密。如因泄漏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租赁车辆交通违章处罚不服时,甲方有权将合同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在租赁期内,享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受甲方提供的服务,以保证租赁车辆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的使用功能。同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法令,安全驾驶;因违反法律、纪律、法规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2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确保车辆性能。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和小修,不得擅自更换、修理、增加或改变租赁车辆的任何零部件。如果车辆在日常维护和小修期间需要更换,应事先获得甲方的许可。
4.3保证租赁车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或出借租赁车辆;保证租赁车辆由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擅自驾驶。在合同期内,乙方登记的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4.4按合同支付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非另有约定,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是指为满足承租人的乘客需求而进行的驾驶过程。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以及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以及其他费用。
4.5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和停车损失;承担停办期间丢失的租赁车辆牌照和租金的重置费用;承担因租赁车辆使用不当或疏忽造成的保险赔偿范围之外的任何损失。
4.6租赁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告。并在_____小时内通知甲方帮助解决问题。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承担保险公司赔付甲方及车辆维修期间租金后不足部分的损失。承担比例不得低于___ _%(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和赔偿按照机动车保险条款和赔偿程序执行)。
4.7如需续租车辆,需在本合同期满前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后_____日(含_____日)内未归还车辆的,除补交滞纳金外,还应补交滞纳金的____%。超过___天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5条陈述和保证
徐克保证:
5.1出租人是依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能够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程序均已完成并合法有效。
5.3在签订本合同时,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会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4出租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已经完成,本合同签字人为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保证:
5.5承租人是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或具有良好信誉和独立经济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能够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程序均已完成并合法有效。
5.7在签订本合同时,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会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8承租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已经完成,本合同签字人为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保密协议
6.1双方保证对从对方获得的不能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和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商业秘密原提供者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_____年。
6.2如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乙方遭受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的,应承担甲方遭受的损失和自身损失。
7.3上述风险和损失的计算和支付应按照机动车保险条款和支付程序进行。违约金为人民币___ _。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补充规定
9.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以_____文本订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写部分和打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能填写一次,任何变更无效。
9.2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提前___ _天通知对方。
9.3本合同租赁期在年(月)以上,甲方应抄报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9.4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_。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合法着陆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天津汽车租赁合同篇九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车辆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1、车辆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于合同到期日前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出租,则双方续签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元/月。如车辆实际租赁期不足一个月,按。
2、租金结算:每月的日由甲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交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3、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等)。
第四条租赁车辆的交付和验收与退场。
1、交付方式:(甲方送货到场/乙方自提),租赁车辆进场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2、交付地点:
3、乙方应在收到租赁车辆日内检查租赁车辆。如果租赁车辆的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在收到租赁车辆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更换合格租赁车辆。
第五条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作内容:
2、施工地点:
第六条驾驶安全要求。
第七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本租赁车辆由甲方配备驾驶人员,负责车辆的驾驶、维护、保养、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2)驾驶人员工资待遇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当配合乙方的施工生产,满足乙方施工要求。服从乙方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
(4)甲方负责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车辆运行状态。
(5)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的租费签认工作。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2)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车辆和人员的损伤,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免费/有偿)提供甲方操作司机的食宿。
(4)负责租赁车辆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甲方迟延交付租赁车辆日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甲方交付的租赁车辆质量不符合约定,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5、租赁期满,合同即终止。双方人员共同对租赁车辆的状况确认完好后,承租人归还租赁车辆,租赁车辆退场费由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车辆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甲方迟延交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交付1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租赁车辆的,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乙方损失进行赔偿。
(4)甲方车辆因故障停止使用,如果超过小时但不足一日,扣当日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数累加超过日,扣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数累加超过日,扣租金。
(5)甲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车辆应扣、罚租金总额。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2)租赁期满,乙方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总额%,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争议的处理。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以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汽车租赁合同篇十
出租方:
承租方: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xx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证照号码:
保证人(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天津汽车租赁合同篇十一
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明确车辆名称.型号.车牌号)
租赁期限:租期共,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用途:
租金每车每天_____元,每月为_____元,共计_____元,从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租用期满结算。
租赁期间,车辆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因维修车辆而影响承租人对车辆使用的,应减少相应的租金。车辆的维修由出租人接承租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安排,如出租人未按时安排维修,承租人可自行安排在出租人指定的修车行维修,费用仍由出租人承担。
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并将保险合同交付承租方作为出险后的索赔依据,出租方办理保险类种应至少包括:车身险.按最高额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如车辆出险,出租方应及时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
租赁期间,车辆由承租人负责保管,但维修期间除外,车辆停放于出租人处或出租人指定场所也除外。
1、租赁期间,出租人转让出租车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合同对受让方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出租车辆转租,应取得出租方同意。
本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否则将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额赔偿承租人。如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不支付该期间的租金,因此造成承租人损失,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租车辆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毁损,承租方不承担责任,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可以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致使承租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车辆因被盗抢灭失,由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承租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车辆的行驶证。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_(盖章)
承租人: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天津汽车租赁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
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
b)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
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不超过原租金的70%)。
7、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8、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9、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10、因车辆违章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另行约定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若未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还车处理。
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天津汽车租赁合同篇十三
出租方:
承租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第二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 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2. 出租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未满时收回车辆时,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预付租金,出租方需退还相应预付租金。
第七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 )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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