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作品中的人物、情节以及主题。想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我们需要从观察、思考和表达三个方面综合考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一
看《简·爱》许久,有时因人物的行为而纠结,有时因人物的风趣而开心,有时因人物的迷茫而急需答案,有时……结果无法预支,那么就充分享受过程的美丽吧!不知从哪里听来的一句话,现在我的心里的波动无时无刻不在验证着这句话。
或许每个小说故事总是拥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可我觉得每个雷同的故事背后总有那些不轻易展示在人前的秘密,等待着我们仔细的发掘。那从开始到最后不需要你仔细地揣摩,只需要用你开发到极致的大脑在思索其他事情的同时略微联想一下就会有一幅幅或寂寞,或痛苦,或抗争,或绝望,或希望的画面出现在眼中乃至被未知的神经传输线路导进脑海里存储起来,经常被翻出来重现。
我喜欢里面纯正的英国式的交谈以及交流方式,那些华丽而富有逻辑性的文字组合方式让我为之痴迷了许久,虽然对于一个地道的东方人士来讲,这种古怪的组合显得有些滑稽和可笑,可我不得不说它真的很棒。我喜欢看里面人物之间的对白,直接而富有西方式的侵略性的霸道。双目之间的对视,显然很容易产生思想上的碰撞以及火花,但不得不承认这种蛮横的交流方式真的适合某些无法回避的话题,虽然僵硬和无理却总能取得想象不到的战果。虽然东方式的谦虚有时候更让我容易接受些,可我觉得有时候真的应该选择西方式的直接更好些。
我喜欢推敲人物的心理变化,虽然对于现在的我或者以后的我来说这种必须耐得住性子的行为我可能无法完美的完成,可就现在来讲,我取得的成果已让我暗喜很久了。这种一念之间的交战,精神上的征伐才是无比惊险与刺激的。智慧在这一念之间往往被展示的淋漓尽致。也许这一秒你在天堂,下一秒就坠落向无边黑暗的地狱。可阅读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误解才变得有趣起来,正如那句话所讲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书就在那里,文字就在书上,而思想在我们自己的身体里发芽和成长。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二
《活着》可以称之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对于悲剧人物的塑造,余华先生有着自己独特的视角和手法。这本小说我是抱着压抑到喉咙口的难过心情看完的。为什么难受,因为余华先生不仅没放过任何一个善良、努力活着的人,对主人公福贵这个悲剧人物更是塑造得淋漓尽致。
热烈的太阳下,老人嘴里喊着家珍、有庆、凤霞、二喜、苦根的名字假以敦促老牛耕田,引起了在乡下采集诗歌的年轻人“我”的注意。在和“我”的交流中,老人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富不过三代,爷爷辈打下的江山却在父亲辈、自己辈两代人手上败得精光。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福贵一夜之间从地主少爷变成了佃户,和一家人经营着五亩地,被地主剥削的生活过得满是苦涩。父亲当场气恨而亡,母亲在他被国名党拉去当壮丁的几个月时间病逝。当他坚定着要活着回家信念从战场上逃回家的那一刻,内心的喜悦只有一个,我终于回家了。虽然是茅草房+五亩地,但是家里有妻子和一双儿女等着。当他走到村口远远便看到孩子们在田里干活,喊着他们的名字,我不禁湿了双眼。当初天不怕地不怕,走到哪儿都骑在人背上的嚣张福贵,吃尽了苦头为的是能够活着回来。福贵二字,长辈寄予了福贵未来能福气、富贵的美好寓意,但是现实却恰恰相反,福贵的生活过成了苦穷。通过名字和现实的强烈对比,讽刺了福贵实际穷苦的悲剧人生。
妻子家珍作为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出身精贵却并没有因为福贵的落魄而慵懒世俗,一生都和福贵不离不弃。我对她的印象还停留在福贵第一次见家珍时,一身旗袍学生装,温婉地笑着。后来挺着八个月大肚到赌场找福贵跪求回家被暴打。转眼间,家庭破败,不得放下小姐身段,穿起粗衣糙布和福贵一起干活养家。可能是长期生活的艰辛导致她慢慢地得了无法治愈的软骨病,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面对儿子有庆惨死时的悲痛,女儿凤霞难产死时的镇静,家珍还在为支离破碎的家坚强地活着,即使是躺在床上无法动弹也没有停止努力地活到最后一刻。对于家珍活着也许是一种沉重。
女儿凤霞特别听话懂事,可惜一次严重的发烧感冒使她变成了聋哑。优越的童年时光背后却面临着无尽的苦难。被村里人耻笑,父母生病时她挑起了养活一个破碎家庭的重担。拼了命和隔壁邻居争抢一个地瓜,为的是能让家人吃上一口粮。终于通过乡长的介绍,和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当幸福来临的时候,凤霞没能稳稳地接住。在生下儿子苦根的当天大出血去世。对于凤霞活着也许是一条生命的延续。
儿子有庆出生时家庭已经破败,从小靠姐姐凤霞拉扯大,上小学的时候每天要光脚来回五十里路读书、割草、喂羊,从不怠慢。后来却因为全校要求为难产的县长夫人捐血而活活被抽死。小小的生命终止在了一份本不该是他需要承担的责任上。对于有庆也许活着是一种折磨。
生活对福贵的考验还没完,家珍离世后,便轮到了二喜。二喜在工地上打工时被水泥砖压死,原本偏头的二喜终于在死时直起了身子。唯一的依靠外孙子苦根也在孩提时吃豆子噎死。
镜头一转,读者的思绪被作者从福贵的回忆中拉到现实,老头喊着家珍、有庆、凤霞、二喜、苦根的名字假以敦促老牛耕田。福贵以为苦根死后很快也会轮到自己,没有想到能活到这个岁数,和老牛相依为命。
书里面的一句话非常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并非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也许就是仿佛被水流洗涤地圆圆润润的鹅卵石般的老福贵内心的清透。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净铅华,变得纯净自如。年轻的你我也许未必会去度量死亡,但肯定会去思考如何活着,如何活地更好。愿我们游览过千山万水花花世界,经历过生命中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生命中的一泓清泉,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美和润,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谧美好。少年归来,少些稚气,多些恬静,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三
那天晚上,我突然心血来潮,打开了封尘了几年的钢琴盖,翻开了布满灰尘的钢琴谱,抚摸着黑白琴键,弹着几首十分简单的小曲,感受到了一种时间的重量。这种感觉似曾相识,在那天早上,妈妈买回了余华的《活着》。因为老师说这是一本很值得一看的小说,我很高兴,迫不及待的想一睹为快。故事比较短,我比较快地就读完了,而后,感觉很惆怅。
薄薄一本小说,却因为承载的死亡、苦痛,显得那么沉重。从中,我们见证了主人公福贵七个亲人离去的残酷过程:是父亲、母亲的忧郁而死,是儿子有庆的抽血致死,是女儿凤霞的出血而死,是妻子家珍的积劳而死,待我们所有人都以为幸福将至,苦难远去时,从天而降的二喜的意外死亡和随后苦根的活活撑死,几乎让读者情不自禁地目瞪口呆!小说中,个人的生命就像一根根芦苇,冲散,在了时间的长河中,渐渐湮没。死亡,真是简单不过的事,就像一把把锋利的尖刀,将生命拦腰截断。而亲眼目睹这一切的福贵,内心该有多么痛苦呀!
他,在我看来:从平凡抵达到了伟大。他,太普通,既非一个饱读诗书、吟风弄月的人,也非一个天生异秉、特立独行的奇人。他,只是因为经历的多,是那些经历呀,磨炼了他的人格,是那些经历呀,锻造了他的高尚,只因额头被打上了岁月的烙印,使他明白了世间的真理,依旧快乐的生活着。如同作家余华爱听的那首美国民歌中历尽苦难,却依旧选择淡然乐观的老黑奴。
老人对生命的坦然,也感染了我。想到都市中的男男女女,心中欲望无穷无尽;他们富有着,却像少年的福贵一样,精神空虚,对生活依旧是抱怨,依旧是不能平息;现在的孩子们,那些整日泡在蜜罐里,整日不知天高地厚,要这要那的小皇帝小公主。
总在疑惑着:在长长的一生中,为什么欢乐总是乍现就凋落,走的最急的总是最美的时光?老人与田里的牛,会用沉默,给你最好的答案。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四
我到“书香驿站”后,第一本选的书就是《活着》,很有感受。
全书只有十万多字,粗粗浏览只需很短的时间。这一次,我是根据读书会的要求:一本书看两周。阅读中,我的同桌叫出声来:“彩荷,你怎么流泪了。”我也不知道,我的泪腺为何不自主地分泌。两周的阅读中,不记得流过多少次。从校园超市买的五包纸巾就这样不自觉中被消费掉了。阅读的启始,感觉是很难受,悲惨的命运怎么可以对一个人如此的不公平。后来感动之余更是感动,我也发现我流泪了。福贵的勤劳、善良、乐观、任劳任怨、坚毅及坦然、淳朴的品质不得不让人折服。
《活着》讲述了主人公福贵不寻常的一生经历。他的人生可谓是触目惊心。一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就如大磁场影响着小磁场。福贵也不例外,他的生活同样也变得动荡不安、波折不断。做少爷时的优越感,败家时的低声下气,意外地被抓去充军,参与解放战争,体会了新中国成立带来的喜悦。作者将许多事件都加压在他的肩上。还有,他的头上也不轻松:在大跃进时用铁锅煮铁,人民公社运动中吃大锅饭。一个纠心的经历没有结束,新的困境又摆在他的面前。如果我在那样的年代,我不知自已是否还能活着。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看着身边的亲人都一个个的先他而去。他心底的那种悲,那种痛,一定就如小蠕虫在他血液中繁殖,混合着是是非非在全身流淌,而他是如此淡定,坚持着,坚强地活着!
他应该抱怨社会,抱怨命运的不公,他可咒骂现实的残酷。可是他没有。他忍受着生活中所有的艰苦与磨难,无奈与凄凉。命运给予他无限黑暗,他却回报以淡然,甚至在几年后,当别人讲述他悲惨的一生时,他娓娓而来,右眼中甚至还流露着诸多温情,似乎在说趣那些早已死去的人。人,应该好好活着,哪怕是一棵卑微的小草,没有花朵那般引人注目,但我们依然可以有属于自己的小天地,依然会有供我们自由成长的阳光。其实,生活不难,是活着难;其实活着不难,是做自己难。
阅读《活着》,让我对我的校园生活的现状,对我的日后从事的护理职业有了一个新的思考。我们所在的校区没有新校区那般大气,那么富有现代化,但我们走在树荫下,聆听操场男生踢球的追赶声,我感到这难道不是一种享受吗?是的,我高中的同学去上海读名校了,难道我读护理就差人一等吗?职业无贵贱之分,关键是自己如何看对,如何去面对。我们的福贵在那样的环境都能好好地活着,读护理的我们就没有理由去杞人忧天,去无病呻吟。当我们关闭自己心灵的阴暗之门,原来迎来的竟然处处是阳光。在此,我要说一声:谢谢,谢谢余华写出这么好的著作让我收益。当然,也要感谢图书馆提供书香驿站,让我们读书,让我们交流。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五
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让两者的不同最大,那就是你一生的意义。世界因你不同。”
——李开复。
上面这句话是李开复老师在《世界因你不同》一书中写到的。意思是,我们既然活在世界上就要创造最大的价值,这是为我们的人生负责。一个世界有我,一个世界没我,世界会有什么不同?推而广之,一个家庭有你,一个家庭没有你又会有什么不同?一个社会有你,一个社会没有你,这个社会又会有什么不同?既然活着,就要活出生命的意义,生命的意义是什么?生命的意义就是我们发现、追求生命意义的过程。活着,我们可以让家庭更幸福,我们可以为社会贡献更多的力量,我们的存在改变着世界,能让世界更美好,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以前只知道李开复曾在苹果、微软、google这样三家全球具高度影响力的顶尖it公司里担任高管要职,对其成长经历以及成功履历并没有过多关注。而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原来他是捣蛋的“小皇帝”,11岁的“留学生”,奥巴马的大学同学,26岁的副教授,33岁的.苹果副总裁,谷歌中国的创始人,他有着太多传奇的经历。而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李开复从小就展示了天才的一部分,但他的职场传奇却离不开另一个重要的因素——面临选择时的毅然决然。
11岁那年,他放弃了台湾的教育,远赴并不熟悉的美国;在哥伦比亚大学,他放弃了当时全美最热的专业——政治,选择当时并不热门的计算机学;当他曾为苹果最年轻的总裁,却跳槽到sgi;他辗转于微软与谷歌,毅然先后放弃了微软、谷歌总裁的宝座。每一次的选择都那么的让人大吃一惊,每一次的选择都那么毅然决然,每一次的选择都那么与众不同。而他的生命正是在一次又一次的选择中不断自我超越,不断完整升华。书中提到人应“leadyourlife”,李开复正用自己的行动向世人证明这一点: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
在如此多的共工作经历中,李开复当然有决定错误的时候,当因此遭遇职场危机或被人质疑时,他选择虚心接受批评,吸取教训。正如他所说“越不被人看好,越要证明给人看”。所以他遇到问题从不是消极应对,而是做最坏的打算,却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正是这样的处事方式才使李开复一次次转危为机,终在浴火之后成凤凰!
或许他不完美,但没人怀疑他的优秀。在很多人看来,他不过是个“打工皇帝”,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每一个阶段他都位于金字塔的顶层,而更重要的是,他敢从金字塔的顶层跳下,而且跳了很多次。书上对他的评价是:一个照耀这个时代的名字;一个让两家最大的it企业对薄公堂的争议焦点;一个志在改变中国青年命运的心灵导师;一个不断追求卓越的职场传奇;一个不可替代的人物!
的确,让我们像李开复一样成为自己人生中一个不可替代的人!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六
早在高中的时候就看过《傲慢与偏见》这本书,那是只是觉得是一个幽默有趣的爱情故事。可是现在再来看一遍这个电影,却有另外一番很不一样的感受。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奥斯丁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家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从电影中可以看出,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在《傲慢与偏见》中,奥斯丁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相对照。如夏绿蒂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
该影片中另一个感动的情景那就是伊丽莎白和她父亲的对话。班纳特先生并没有象她的妻子那样以金钱来衡量一个人,而是要伊丽莎白跟着自己的心走,并且鼓励她去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这在当时已经很不容易了。
伊丽莎白,五千金中最有才华的一个,她以自己的尊严诠释了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一个完美女神的写照!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七
《围城》堪称中国近代小说中的经典,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方鸿渐在欧洲游学后,回到中国后发生的事。方鸿渐,书本的主人公,方鸿渐在欧洲游学期间,游手好闲,荒废学业,混了几年后,什么收获也没有,方鸿渐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就从骗子手里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的文凭,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
在回来的船上被留学生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在他到达上海后,在死去的未婚妻父亲周先生开办的银行里任职。此时,方鸿渐获得了大学同学苏文纨的喜爱,但又与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在苏文纨、唐晓芙二人之间,并且在那段期间结识了追求苏文纨的赵辛楣,也被赵辛楣当做情敌,后来,在方鸿渐最终与苏文纨、唐晓芙二人感情结束后,苏文纨嫁给了诗人曹元朗,而赵辛楣也明白方鸿渐并非其情敌,从此与方鸿渐成为了好友。那时方鸿渐也逐渐与周家不和。
抗战开始后,方鸿渐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梅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在三闾大学里上自校长、训导长、各系主任,下至职员、学生、甚至还有家属,都卷入了一场又一场的纠纷,排挤,竞争,一时间三闾大学成了竞相逐鹿的舞台,由于方鸿渐性格等方面的弱点,陷入了复杂的人际纠纷当中。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在结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
方鸿渐在报社工作,薪水很低,于是打算应赵辛楣邀请去重庆谋职。这时孙柔嘉请她姑母给方鸿渐找了一份高薪的工作,但方鸿渐觉得孙柔嘉和她姑母在贬损自己的人格,动手打了孙柔嘉,孙柔嘉愤然离家而走。方鸿渐回到空荡荡的家里,心里一片茫然无措,小说在一阵老式自鸣钟的声音“当、当……”中结束。
《围城》一书中作者用幽默的文笔使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但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常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八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跟《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跟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跟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九
昨天下班我顺利买到了最新版的《做小说》,看了后我是真的有些许失望。
到了购书地点的时候我还是兴奋了一下的,看到一下子《最》都上市了,我拿起来一掂量心的温度就降了0.5度——质量明显没有前面的《两周年纪念特刊》来的杂实,轻了不少,遍走边拆开了《》看得我的心更是凉了。
里面的设计色彩感觉过于暗沉了些许,纸质也不是很好,而且有一股很难闻的味,当然文字的部分还没有来得及怎么看,仅仅看了郭四爷的《琥珀》,没什么感觉,除了文章的最后一句话——爱情是琥珀,琥珀是美丽的尸体。
我这样总结这句话:“爱情是美丽的尸体。”
对爱情极端失望的郭四爷。
说到《最小说》怎么可以忘了《小时代》呢?
这期的《小时代》还可以,最大的不足就是容量太小,才几页呀,没几分钟几看完,南湘的卑劣是我早预料的,可以这样子说,除了宫勋对崇光命运的冷血宣判其他的都在我的预料之中。
对于崇光的死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林萧的突然消失后崇光因担心失望最后病发抢救无效死亡,多么青春多么言情的想法,郭四爷你竟然;来了这么一招,算你厉害,还有宫勋对顾里他们所下达的命令也是我从来没有想过也没有看到过的情景,大千世界无所不有,算我目光短浅,四爷,你又赢了一局。
宫勋这老妖兽,南湘这小b。
其他的我还没有看,慢慢看了再说吧,别的我就不指望了,希望可以换换印刷,那味实在是太难闻了。要怎样才可以叫那些妖娥子们知道我的愿望?神啊,救救我吧。。
工作日记。
昨天的工作该说的早上都已经说了,现在就说说又一倒霉事情,昨晚我说下楼考察考察什么地方丢垃圾,出来反锁门的时候发现锁不了,同样的也打不开,实在是没有办法我只有再次麻烦ll,由于办公室钥匙被我光荣破坏,今早的门还是一样的麻烦了师傅大人来开,我是看到他们都不好意思,老这样麻烦别人!
今早眼皮还是一样的跳个不停。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十
《红楼梦》作为我国古典名著中的一本,使我受益匪浅。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名著小说红楼梦。
读后感。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读红楼梦是一大乐事,可以反复读,因为每一次都有新的发现和感悟,如进入一座宝山,绝不会让你空手而归。
读红楼梦等于过了一次大彻大悟的人生。红楼梦是一部让人解脱的书。它使你不在计较那些红尘琐事,使你活的潇洒起来。当然,有一些悲凉,但是,决不会消极,以至于不努力了、不奋发图强了。
红楼梦是一部令人执着的书。它告诉你,世界上还是有一些让你值得为之而生、为之而死、为之而哭、为之而歌的事情。让你感觉到,在此世界活一遭还是确实值得的。人还是可以做到“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作者万种消极的情绪也难以掩盖对人世间人生酸甜苦辣等无穷滋味的难以割舍和放不下。
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圣经,是中国文化圣经,是培养中华民族高尚人格和奋发精神的圣经。爱上红楼梦,你的思想就会开阔起来,你就会大气起来,你就会活得有滋有味。爱上红楼梦,你就能够安贫乐道,同时,你还能不放弃努力,去为老百姓“补天”,在天地之间,你能够做到因义尽而仁至。
我入梦了,我因此而觉得上天还是很公平的。我愿做中国人,因为中国有汉文《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古典长篇小说,作者曹雪芹,写成于清朝,书中提及的书名还有《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清乾隆四十九年甲辰梦觉主人序本正式题为《红楼梦》,在此之前,此书一般都题为《石头记》。此后《红楼梦》便取代《石头记》而被成为通行的书名。《红楼梦》曾被评为中国最具文学成就的古典小说及章回小说的巅峰之作,被评为是中国四大名著之首。在现代产生了一门以研究《红楼梦》为主题的学科红学。
作品描述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故事。反映了一个封建大家族的没落过程及原因。
在里面有四大家族,四春,四宝,四薛,四烈婢等等,很多很多流传的代称,几乎都是有关四的,可是我就喜欢独一无二的十二金钗: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王熙凤,史湘云,秦可卿,李纨,贾巧姐,妙玉。
这本书不仅是好书,还是一本体现真善美,揭露假丑恶的书呢。
暑假里,我潜心攻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该名著讲述了一个家族大大小小的故事,一个大家族由盛而衰的悲剧故事。
故事中,当时的贾府是相当的富有,贾母更是有权有势,说话非常有分量,贾府上上下下全部听她的,她把宝玉当成是掌上明珠,倍加喜爱,甚至到了溺爱的程度。虽然贾母非常疼爱贾宝玉,但是我并不喜欢他,因为我觉得贾宝玉这个人有点玩世不恭的意味,用轻佻、顽皮这些词来形容他一点都不为过,由于他身边大多是女孩子,在这种环境下形成了他略带柔弱的性格。最后他在离开林黛玉的悲痛中才最终醒悟了过来,改变了平时任性妄为的作风。
要说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物,那便是贾宝玉的表妹林黛玉,她体弱多病,猜忌心强,多愁善感,但是这些都不足以掩盖她的出类拔萃,她才华横溢、琴棋书画样样都行。她和贾宝玉经常在一起聊天,一起玩耍,最终却因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而伤心离世。
《红楼梦》这部名著让我投入不已、感慨万千,它让我懂得了很多、感悟了很多。我感触最深的是大作家曹雪芹把故事中的每个人物都刻画得那么栩栩如生,每个场景都描绘得淋漓尽致,真不愧为一部世代流传的佳作。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十一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很想对余华说:“余作家,你太有才了,我的眼泪都快流干了,书也被我摔在地上很多次,看得我整个心都揪在一块了。而且打击一波接一波,一波比一波强!”这真的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作品,值得我们慢慢去品味它,虽然整个过程的辛酸的,但是它更加揭露了中国文革时代的黑暗。
输掉整个家当以后,福贵一家自然就从富农变成了贫穷的农民了,无论是哪一方面都有很大的改变。父亲死后,母亲也得了很重的病,就在福贵入城找大夫的时候,意外发生了,他被抓去拉大炮了(当兵)。更加重要的是,一去就是三个月。看到这里,我想说,未免太巧了吧,这样他母亲就没救了,事实也是这样,当他经历九死一生回到家的时候,他的母亲已经去世了,所以的一切都太晚了。但是接下来的事就更加纠结了,他的儿子有庆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特别在运动方面更是有天赋,连学习的体育老师都很看重他。可是为了让他上学,福贵跟家珍把凤霞送人了,有庆因为这事拒绝去上学,这是可以理解的。有庆是凤霞带大的,两人之间的姐弟情结可是很紧密的,而且凤霞在病后变成了聋哑人了。当我看到有庆因为献血而死的时候,书再一次被我摔在地上。那些医生真不是人,为了救县长的女人,竟然活生生地把有庆抽死了,这到底还有没有人道啊?有庆是那么小,听到说要献血第一个就跑过去了,换来的却是这种结果,这种社会竟然是可以不把人的生命看在眼里的。有庆明明被抽得嘴唇都变青了,他还不敢说,医生也没有医生停,直到这个小生命的结束。我泪奔啊当时,这么一个小孩就这样跟世界说再见了,他还没有看够更多美好的事物呢。
有庆死后,福贵跟家珍忙着给凤霞找人家,终于找到一个叫二喜的,对凤霞特别好,小两口日子过得也不错,后来凤霞还怀孕了。可惜好景不长在,凤霞在生孩子的时候死掉了,这是我第三次摔书。怎么会这样?刚刚有一点好转,马上就有暴风雨了!凤霞怎么那么苦了,天生就比别人少了东西,现在居然还因为这样而去世了,好像人的生命都不值钱了似的。她的一生那么勤劳,善良,为什么她要遭受到这样的命运啊?简直就是不可理喻。凤霞死后,家珍也死了。脑袋轰得要命,怎么这一家子那么不幸?为什么所有的不幸都在他们家呢?后来二喜也在工地的时候被砸死了,我实在是没办法看下去了,但是又很想知道结局是什么。本来以为就苦根(凤霞跟二喜的儿子)跟福贵可以好好相依为命,但是事实并不如人意。苦根也死了,此时我第四次摔书。苦根才四岁,而且是被撑死的,这更加让我们知道他们当时的生活情况是有多差,差到苦根一看到豆子就吃到撑死。此时泪流满面的我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全部都死光了,只剩下福贵。虽然他没有什么作为,但是我相信他一定是最难受的那个人。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离去,这是什么样的一种情形,恐怕用什么都无法比拟的。
这是看书以来摔书最多的一次,有时真的是很看不下去,干嘛那么惨?不过我想作者是想通过福贵一家来反映当时整个中国的情形吧。惨不忍睹,如果家家户户都是这种情形,那人活着到底有什么意思呢?还不如死了算了。由此我门也可以感受到文革时期的那种残忍的气氛,那种让人胆颤的冷气。文革啊!文革!你到底害死了了多少人啊?到最后,到底还有几个人“活着”。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十二
又是写读后感,现在想想从小学一直到高中都在写着各种各样的读后感,不过这次也有许多不同,活着读后感。这次是少有的写一整本书的读后感,书名叫做活着。读这本书我用了一个多礼拜的时间,你可能会想一本书用一礼拜的时间很是正常,不过对于我这样一个读书很慢又经常半途而废的人来说,可以称作是个小小的奇迹了!
不得不说,这奇迹的发生是有据可寻的。自打我翻开书的第一页起,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住了,不论是去饭堂还是晚饭后的休息时间我都会将它带着,随时翻看上那么几页。文章的情节时时牵动着我的心,不知何时,我们用餐时的话题也变为了书中的种种画面......
书中的主任公叫做福贵,一整本书写的都是他的一生的故事。文章以讲述的方式将老人沧桑且充满了磨难的人生呈现在了读者的面前。老人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和改革开放初期,可以说他的一生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说只是讲述了福贵与他的家人,但文章无时不刻让读者体会到了战争的残酷。那个时代人们变成了疯子,他们毫无人性,为了救活县长的妻子,不禁将一个活生生的小男孩的血抽干;那也是个贫苦的时代,农民们几个月都吃不上米,喝一次稀粥都是无比幸福的。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年轻人,我们不应该忘记这段历史,应该时时刻刻的记住它给过去人民带来的痛苦,不让历史在重演。
福贵是令人敬佩的,虽然年轻时的他贪玩让自己从一个公子哥落魄成一个普通农民,但他也很快清醒了过来,珍惜起身边的人。但在那个苦难的背景下,他不得不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父母,妻子,孩子一个个从身边离去。他的心在滴血,流泪,但他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坦然的面对他的人生。生死对他来说早已没有的恐惧,有的只是他对人生的那一份淡然与豁达。在如今这个浮躁的社会中,人们何尝不正是缺少像福贵这样一个对人生的淡然态度么?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这些在福贵身上的美好品德不也正是我们所要学习的么?这些也许正是作者想通过文章要告诉我们的吧。
什么是苦?那个时代才是苦,面对现在生活中的一切挫折与苦难,再想想在痛苦年代中生活的福贵的淡然与豁达,就知道我们应该怎样做了。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十三
许多人认识钱钟书,都是从他的大作《围城》开始的,我也一样,不同的是,许多人迷上了钱先生语言的“犀利”,而我对钱先生后续的了解,也仅限于几篇短篇,对钱先生的其他大作再也不敢高攀。但就我的才疏学浅,却忍不住妄加评论。
不明白看《围城》有什么益处,书中所塑造的各个人物,方鸿渐、孙柔嘉、赵辛楣、苏文纨——除了唐晓芙尚有一点可爱之处外,其他人全部都该一棍子打死的,或奸诈、或小器、或无能、或吹嘘、或自恋、或难伺候、或讨人嫌,更多的是影响市容环卫的;不知是不是因为钱先生身上没有夸人的细胞,贬人的能耐却大长。这样的人物设定,从主角到配角到跑龙套的角色,几乎没有一个我们能从他身上学到东西的,读来何用?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恐怖”片段就是一个胖女人在给孩子抓虱子,钱先生把她的手指比喻成五条香肠,阅罢在下头皮发麻,顿时深切体会到洗头的重要,不知这是否正是钱先生对我们的循循善诱?如果说许多人喜欢钱先生就是因为我前面提到的语言的“犀利”,那么在我看来,“犀利”无异于“刻薄”。钱先生的比喻非常够味,但有些比喻实不得当,比如他竟然能将新人比喻为扒手,读者也只能佩服他的勇气了。
说起刻薄,似乎也有一个人是以“刻薄”著称的——鲁迅。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钱先生的刻薄较鲁迅的刻薄便小家子气了不少。钱先生的刻薄仿佛不需要有任何人得罪他,只要是他笔下的人物,不管正邪都要被刻薄一番,刻薄就是钱先生的本性。而鲁迅就敌我分明,有理有据,需要时信手拈来,不用时挥之即去,刻薄是鲁迅的战斗工具。
文章虽不值钱,纸墨也并不费钱。批了这么多,并不因为钱先生教训的:嫌脏就表示爱洁。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十四
轻轻合上手中的书,缓缓闭上双眼,向身后柔软的沙发一靠,暖暖淡淡的阳光照射到我身上,活着真好至少我还可以享受这么多的美好。
对于《活着》这本书,刚阅读我内心对此产生了强大的震撼。我感受到生命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治着有多么不易,又有多么幸福。
故事是由一个田间老农福贵亲自讲述自己的心酸经历开始,旁人听了也不禁为他感慨世事难料,他却只有平静和蕴藏着的乐观,“他喜欢回想过去,喜欢讲述自己,似乎这样来,他就可以一次一次的重度此生了。”
这是一个满含血泪的故事。福贵的一双黝黑黝黑的手替全家人收拾后事,埋葬所有泪与笑,徒留这个满身伤痕的人孤形吊影,在我一次次以为他要撑不不去的时候,他却坚定向我证明了绝望不存在。最后,他去集市上买了头老牛,一头即将被宰杀的,灵魂彻在悲动的老牛。他给它取名为“福贵”,自比田垄上有了两道身影,那是两个“福贵”相依为命为活着的身影,那身影子寂静无声处,叩响我的心,点亮星火,指引方向,生活如此不幸,也要坚强地话着。
明书而后言序,此时我才懂得,作者将一切想要将讲述的,想要表现的都以凝练的语言总结在《活着》的自序里。“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有的人仅仅是活着,就已经用尽了所有力气。但是我们也需想想,在我们仍有余力时,我们是为什么而活?我们不必为活着而挣扎,我们应该做的是让自己发光发热,成为那一点星火,“为社会做作出贡献”,升华人生。
我不愿向岁月乞讨。我所赞成的活着,是有血有肉的灵魂,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在我看来,这里的活着已经成为了自己内心的信念,而非行尸走肉。也许,在用那个年代,在富贵心中,活着本身就是一种信念。他虽一个人活着,但内心揣着很多人。他经受生活的苦难,心却满满。我想因为这样才能支撑他亲眼目睹了贫穷、苦难、爱、战争、离别和死亡,依然坚强地活着。
真正活着的人是会坦胸活着。他们一生光明磊落、温温良纯,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闻一多的“说和做”,鲁迅的“横眉冷对千夫指”才能称为坦胸露背地活着。他们活着,不是为了自己而活,而是为了明天能更光明,能让他们的后人,看到太阳是什么颜色。他们不会为了一点苟利,而掰下自己的一点尊严。他们的活着,是昂首挺胸地活着,是骄傲地活着,是能挺直身板地活着。
为实现人生价值而活着,于我个人,这才是真正的“活着”,若身在泥潭,心也在泥潭。则满眼望去均是泥潭;若身在泥潭,而心系鲲鹏,则能见九万里天地。君子当志存高远,大鹏展翅恨天低!
活着,坦胸露背地活着,即使万箭攒头,我也要抬起我的头颅,活着。
活着,活着。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十五
《活着》这本书是我有史以来第一次走心看完的一本书,对于我这种一看书就打瞌睡的人来说是多么可贵的宝物。
这本书是看着看着就走入了书中,走进了那个年代那个画面。不得不佩服余华先生的写作手法,用着最朴实的话语叙述完这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
有时翻开书,想一下子看完,又不想这么囫囵吞枣的看完。刚看完的时候,我心想再也不要翻开它了,太伤感了,都看哭了自己。可是几天过后,又拿出来了,想着下次再回味一遍。所以,这本书是一本让人回味无穷的书。
书中以一个老人的角度叙述自己的一生,看似平淡却又波涛汹涌,在已经经历过风雨的福贵眼里那些都过去了,所以它平淡,而对于我们读者来说这其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揪住人心,想要冲进故事里去做点什么。
整本书我的泪点在福贵儿子去世的时候,看到前面我真的不敢相信,因为那些文字叙述得太普通了,我一直加速往后看,看到福贵的痛苦后,才哗啦啦的眼泪直流,带着眼泪进入了梦境,合上了书。
再次翻开,就是我看完了整本书了,故事中一个接一个的去世,我没有再掉一滴眼泪,不是因为叙述得不好,而是我已经麻木了对于这个故事中的死亡。
看到福贵年迈的时候,又觉得活着确实好。
希望下次再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会有不一样的感受。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十六
从1993年到,余华在不断的自序中完整着自己。1993年写下的《活着》在二十余年后的今天看来,跨越了时间的障碍,顽强地活着。
我们能做的已经不是旁观与审视,而是站在福贵一家人的茅屋里,和他们一起笑,一起哭。这是很奇妙的视角,你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谁,但在阅读的每个瞬间却又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其中浑然忘我。正如余华在20的自序中所言,当他以旁观者的视角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困难重重,可是当有一天突然以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突然顺畅无碍。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仿佛也是一个奇特的隐喻,这个故事必须让我们进入、替代。
福贵的一生绝不是他自己的一生,《活着》是每个人活着的象征。尽管我们可能没有福贵的苦痛、没有福贵的欢乐,但是,每个人只要活着,就必然要经历他(她)自己的悲欢。
徐福贵的前半生可以说是自己造的,本来是地主家的少爷,赌嫖俱全,倾家荡产。可是从败家之后的每一步,似乎就走进了命运的魔掌。福贵的后半生可以说真是无奈。去给母亲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后来又经历三反五反,大跃进的穷困难捱。儿子死于人祸,妻子死于疾病,女儿难产殒命,女婿事故身亡,唯一的孙子也意外送命。
在死亡面前,人的渺小无助就像福贵面对医院那个小房子时的恐惧和无奈,这就是命运,或者说叫宿命。在这样庞大的力量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福贵仍然要乐乐呵呵地活下去。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和老牛相依为命,一样黝黑,一样衰老,但是,老人依然用“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唱着歌谣,自鸣得意。故事的开篇,老人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老人这时候“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这时我们尚不知情。到了故事结尾的时候,当老人再数出这一个个名字的时候,悲喜在那一刻汹涌而来,不可断绝。
余华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福贵的一生抑或每个人的一生,是窄如手掌,还是宽若大地,冷暖自知,无人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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