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方案,是指在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时制定的具体计划或策略。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的团队合作和决策共识,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方案执行完成后,可以进行总结和评估,以检验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执法检查方案篇一
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安办、财政、工商、行政执法和教育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荣誉任主任,人员从综治办和派出所抽调,办公地点设在综治办。同时,调整充实禁炮工作队,队长由尤全芳担任。成员由综治办、巡逻队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为进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力度,决定从现在起至20xx年4月15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1月26)。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禁炮”宣传热潮,通过开展针对性的入户宣传,利用各种传媒营造宣传舆论导向,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禁炮”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4月5日)。要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开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派出所要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查堵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源头。集中整治阶段要积极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至少要查处30起以上。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4月6日至4月15日)。要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采取积极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持续进行,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整体形象,事关机场净空安全,事关消防安全。要通过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成立一支禁炮专业队、重点时段各组织一次督察,达到“四个有”的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贯彻过程有督察、工作结果有奖惩,确保本辖区“禁炮”工作分步骤、有重点的稳步、有序推进。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的优势,广泛发动辖区内基层组织,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手机短信、彩铃,设立板报、橱窗,微博、微信,宣传车、广播,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确保不留死角。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炮工作,出动一部宣传车深入社区,分发《通告》、《倡议书》,通过社区广播及宣传车循环播放录制《通告》的磁带,在辖区闹市区、人车流量大的部位设置大幅广告牌,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禁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为主负责,党政办、综治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安办、财政、工商、行政执法和教育等部门协同配合。要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重要内容来抓,组建禁炮工作队进行日常巡查,并具体落实到社区,动员和组织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配合开展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全面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通告》的贯彻执行。
(四)健全机制,常抓禁炮。一要实行禁炮联动机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各社区及各有关单位组成联动小组。各社区、各单位在接到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二要实行禁炮情况分析通报机制。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将对统一行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予以通报。同时,适时组织召开禁炮工作汇报会,听取禁炮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禁炮工作情况。三是要实行禁炮工作考评机制。街道禁炮领导组将制定禁炮工作考评奖惩办法,对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通报,对落后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四要实行禁炮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要逐级分解责任,确保禁炮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一旦违规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现大范围或长时间燃放无人制止等失职行为,有人被问责。要积极引导各社区将禁炮纳入村规民约,形成自我监管、自我约束机制。
(五)鼓励举报,严厉查处。街道禁炮办举报电话为85678148,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一旦接到举报或发现有有违规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禁炮工作队要立即出动、及时查处。对非法制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依法处予罚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200元奖励。同时,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各社区制订、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村规民约,动员和组织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执法检查方案篇二
一、制作并发放卫星遥感监测图片数据光盘。
各有关城市的遥感监测成果完成后,由部制作卫星遥感监测图片数据光盘,提供给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作卫片。
开展执法检查的城市及其市辖区,以最终完成遥感监测成果的城市及其市辖区为准。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各业务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合理分工,密切配合。规划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审批及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进行审核;地籍管理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外业核查和测量结果进行审核;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是否经过依法批准进行审核;执法监察部门负责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进行整体性审核,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检查的方法、步骤。
(一)准备工作。
1.准备卫片、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件、外业记录手。
1簿、变更统计台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文件、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件、近年用地审批文件、供地有关文件、耕地占补平衡资料、动态巡查台帐、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案卷、近年违法用地举报登记材料以及土地权属、土地详查等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2.准备各种内、外业调查统计表格和外业测量工具。
(二)内业。
1.对于部分城市卫片主城区部分没有标注区界的,应首先标注区界,确定变化图斑所在的区(县);核实卫片上的行政区域界线,对误差部分进行修正。
2.将卫片与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及土地变更调查记录手簿逐个图斑进行比较,将有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并将两者变化不一致的图斑在卫片上标注,同时在《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图斑号前注明。
3.对地块小,在卫片上地形、地物不明显的地区,可依据变化图斑的中心点坐标,将变化不一致的图斑转绘到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以便外业调查人员读图。
4.根据调查区域的交通状况及图斑的分布状况,确定外业调查路线,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确定的路线及分组情况,整理内业填写的《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及相关资料,供外业调查使用。
(三)外业核查测量。
1.按照内业确定的调查路线,逐一进行实地核查,将有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2.实地测量。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对违法用地进行测量。对其他用地,实地与图斑一致的,以监测面积为准;实地与图斑面积不一致的,可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方法及精度要求,将建设用地补测到土地利用现状图,在详查图上量算面积,并将测量结果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四)整理核查结果。
对外业核查结果进行整理,将相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完成有关统计、比较分析。
(五)确定变化图斑的合法性。
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部门、规划部门对实地发生变化的图斑涉及的地块,逐个审核是否经过依法批准,以及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将审核结果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六)汇总分析。
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在对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的基础上,填写《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根据前述汇总结果,写出有情况、有实例、有原因分析的汇总分析报告。
(七)督查验收。
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逐一对各城市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核查。对外业调查测量结果的抽查不应低于5%;对内业要全面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部组织有关业务司局和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进行督查和验收。
四、依法处理。
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立案查处。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案不查的,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及依法应进行政府问责的,应直接组织调查处理。对违法事实严重、案情复杂,特别是涉及政府违法、查处难度大的土地违法案件,本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难以处理的,应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性。对违反党纪政纪和触犯刑律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违法当事人的责任。对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移送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对责任人的处理。
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组织报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即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五、成果上报。
各地要应用部信息中心与部执法监察局联合开发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有关卫片执法检查数据的汇总和上报(最新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可在部官方网站下载)。各地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检查工作,报送汇总分析报告和有关统计表格。
发生的原因要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各地上报的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执法检查涉及的土地违法案件数据分析及典型案例。数据分析应准确、具体,不仅包括违法用地总面积、违法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的宗地比例及面积比例,还应包括各类违法用地的具体数据分析,如未批先用土地,除宗地数及面积数外,还要区分未报即用和边报边用的情况并进行具体分析,即未报即用和边报边用的宗地数、面积数及占未批先用总宗地数及总面积的比例。对调查处理的典型案例,应附具体材料。二是土地违法行为的特点、发生原因。三是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及具体数据分析,如对土地违法行为发现率、立案率和处理到位率进行比较和分析。
各地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有关技术问题,如判读卫片、实地测量等,由部地籍管理司负责答复,联系人:牛新萍、赵伟,电话:010-66558217、66558220;其他问题,由部执法监察局负责答复,联系人:李晓文、唐辰,电话:010-66558346、66558331。
执法检查方案篇三
为了认真贯彻市劳动保障执法大检查会议精神,我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劳动社会保障执法大检查。为保证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劳动保障执法检查以《劳动法》、《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劳动力市场运作,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劳动关系以及实施“两制”情况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通过采取自查自纠、专项督导、全面复查、重点抽查方式,深入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保障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找出和解决执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通过大检查,增强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劳动保障部门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我县劳动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
二、检查内容。
为了深入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劳动保障执法大检查的部署,按照上级部署的检查内容,根据我县的实际,这次检查不同以往,要突出重点,进行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重点检查以下几项内容。
第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再就业情况,这次检查是以下岗职工数量,资金筹措及拨付发放情况,服务中心建立和运作情况,资金是否有筹措不到位、挤占、挪用和虚支冒领情况,有多少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等。
第四、重点检查私营、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关系、工资发放、劳动用工、克扣工资、超时加班加点、拒绝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等违法行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很好的保护等内容进行检查。
三、方法步骤。
这次大检查是上级有关部门部署和组织实施的,我们按照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原则,采取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然后组织验收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大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动员部署及自查自纠阶段。
月份我们先将市里大检查会议精神及时贯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时进行动员部署大检查的内容,落实有关的责任单位,制定出我县的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精心安排执法检查的工作步骤。月初开始各单位、各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确定检查内容,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认真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着手解决。
2、专项检查及重点抽查阶段。
根据自查自纠阶段所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县的实际,准备进行一次具有一定规模的专项检查,然后再进行重点抽查。特别是养老、失业保险费征缴情况,拒缴、欠缴现象比较严重等问题,剖析户,查找问题,纠其原因,真正达到大检查的目的,同时对私营、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用工,合同鉴证,劳动关系的确定,工资及劳动保护方面进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限期纠正,这些工作要在7月初完成。
3、整改小结及迎接上级检查阶段。
月中旬到月底前将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中出现的`问题限期拿出整改措施,并写出检查、整改的总结报告,报有关部门。同时选择件典型案例进行认真分析,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切实把这次大检查工作搞的更彻底,更有效。到月底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县劳动保障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四、组织保证。
为使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取得成效,实施“两制”落实到实处。劳动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采取有利措施,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今年劳动保障执法检查的部署,各级各部门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因此我们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列入劳动保障工作的议事日程,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抓好,要克服“日常工作繁忙顾不上”、“人员少抓不过来”、“查人不如查己”的模糊认识,破除消极应付思想,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为了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专门成立了劳动保障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大检查的各项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做到统一组织协调,科学周密安排上下联动扎实有效。
3、突出重点,边整边改。
今年开展的这次活动重点是执法检查,劳动保障要不怕揭短,针对广大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查找自身和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剖析、查找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改出劳动保障工作的新面貌。
4、坚持执法检查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以执法检查工作,促进日常工作的开展,把执法检查与抓好当前重点工作联系起来。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推动劳动保障工作的开展,同时我们劳动保障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各界群众提出的意见,走访人大代表,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公开举报电话,其号码为,通过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执法检查方案篇四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应用遥感技术开展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上的重要作用,重心下移,部门联动,以各县(市、区)政府为主体,认真开展“百日行动”,搞好土地监管,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确保各地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不超标,避免出现土地问责局面,为实现“保增长保红线”目标和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二、总体要求。
这次全市“百日行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全力以赴做好土地执法各项工作,以前一阶段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核查的资料、数据为基础,包括卫片之外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摸清底数,分门别类,明确重点,采取措施,依法严肃处理到位,维护法律的尊严,进一步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完成全市11月至3月卫片监测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以及卫片未监测到3月至7月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和整改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市政府成立土地执法检查“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长、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国土局、监察局、法院、公安局等部门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局局长兼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和督导各地国土部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和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在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各地的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进行督导。
市法院:负责督促法院系统受理当地国土部门对违法用地案件的强制执行申请,督导基层法院实施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
市监察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违规用地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市公安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指导县级公安部门配合本地法院实施违法用地强制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也要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市卫片执法检查“百日行动”从8月1日开始,11月18日结束,为期100天。
分四个阶段进行:
自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卫片检查的违法用地数据,以及各地自行发现的卫片之外的违法用地进行再核对、再确认,包括清理统计违法用地的宗数、面积、违法建筑面积等,为整改工作清理出准确的数据。
整改阶段(8月11日至10月5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自查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依法履行法律查处程序,并依法处置到位。
督查阶段(10月6日至11月1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地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导,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
验收阶段(11月2日至11月18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派出4个验收工作组,分别深入到各县(市、区),对各地的百日行动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是扎实开展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把百日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实抓好。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8月5日前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由国土资源、纪检监察、法院、公安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经费及设备保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积极主动自查自纠和整改。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主动地进行自查自纠,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切实做到边检查、边查处、边整改。10月31日前全部处罚处理到位,特别是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要坚决处置到位。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根据自查和整改情况,决定采取必要的督促整改措施,对部分土地违法问题严重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是切实加强卫片执法的培训和指导。卫片执法检查将逐步进入常态化并十分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要求部署,须使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中的卫片检查子系统进行有关数据汇总和成果上报,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业务指导,适时开展业务培训。
执法检查方案篇五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近几年来,我乡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的依法监督下,经过强化学习和广泛地宣传动员,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先导,以规范行为、创设条件、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乡前段时间劳动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宣传贯彻《劳动法》的基本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组织保障。
劳务输出业是双江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抓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是关系到双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对此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双江政发[]5号、[]11号、[]5号[]4号等相关文件,专门成立了乡劳动力转移就业与职业技能培训领导小组和双江乡发展劳务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领导机构。这些文件和领导机构为我乡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强化学习,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智力支持。
为了加强《劳动法》的宣传力度,我们将《劳动法》列入机关干部政治学习的内容,并举行培训班给各村定补干部上课,学习《劳动法》的有关知识。其次,广泛地开展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劳动执法车2次、宣传标语100多条、墙壁板报5期次。让人民群众都能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地位、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劳动法》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了坚实的智力支持。
二、劳动者权益保护情况。
近几年来,我乡劳动保障站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狠抓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成立了双江乡劳动法维权小组,从司法、劳动、公安、国土和企业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由劳动保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劳动保障站站长为副组长,专门抓好这项工作。由于劳务输出业是双江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之一,在外务工人员数目达全乡劳动人口的半数之多,因此双江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在于保护在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乡劳动法维权小组每年都要负责处理在外务工人员的一些工伤事故和劳资纠纷等各种问题,为外出务工人员挽回经济损失达30余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在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乡劳务输出业的健康发展。在抓好工作重点的同时,我们也没有放松对在家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乡人大和劳动保障站多次对有关企业进行劳动用工检查,强化了用工单位合同管理的意识,有效地保护了在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
我乡从94年开始,全乡群众投保民政开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达4000多人次,金额达40万元左右,现在已有100人左右发给了养老保险金。随着形势地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及劳动法律意识的增强,除机关事业单位投保养老保险以外,一些个体经营者、企业老板也纷纷加入到养老保险的行列,特别是,我乡超额完成征收分配的失业保险任务,成绩名列各乡镇前茅。今年我们除认真宣传劳动法的各项政策外,重点是认真负责完成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再一次面向农村、个体、工商企业的保险费征缴,扩大保障范围,使全乡人民真正做到老有所养。
四、促进就业工作情况。
双江没有国有企业,乡镇企业也很少,在促进就业方面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为此,我乡在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了增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使我乡农村劳动力能够在素质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中培有所学、学有所用。我们经过深入的调查摸底,摸清了我乡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已转移就业农民工的素质技能情况和就业情况以及培训需求情况,为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奠定了基础。
执法检查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片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以图管地”,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按照国家、省卫片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应用遥感技术开展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上的重要作用,重心下移,部门联动,以各县(市、区)政府为主体,认真开展“百日行动”,搞好土地监管,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确保各地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不超标,避免出现土地问责局面,为实现“保增长保红线”目标和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这次全市“百日行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全力以赴做好土地执法各项工作,以前一阶段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核查的资料、数据为基础,包括卫片之外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摸清底数,分门别类,明确重点,采取措施,依法严肃处理到位,维护法律的尊严,进一步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完成全市11月至3月卫片监测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以及卫片未监测到3月至7月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和整改工作。
市政府成立土地执法检查“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长、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国土局、监察局、法院、公安局等部门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局局长兼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和督导各地国土部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和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在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各地的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进行督导。
市法院:负责督促法院系统受理当地国土部门对违法用地案件的强制执行申请,督导基层法院实施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
市监察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违规用地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市公安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指导县级公安部门配合本地法院实施违法用地强制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也要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全市卫片执法检查“百日行动”从8月1日开始,11月18日结束,为期100天。
分四个阶段进行:
自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卫片检查的违法用地数据,以及各地自行发现的卫片之外的违法用地进行再核对、再确认,包括清理统计违法用地的宗数、面积、违法建筑面积等,为整改工作清理出准确的数据。
整改阶段(8月11日至10月5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自查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依法履行法律查处程序,并依法处置到位。
督查阶段(10月6日至11月1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地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导,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
验收阶段(11月2日至11月18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派出4个验收工作组,分别深入到各县(市、区),对各地的百日行动进行检查验收。
一是扎实开展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把百日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实抓好。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8月5日前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由国土资源、纪检监察、法院、公安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经费及设备保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积极主动自查自纠和整改。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主动地进行自查自纠,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切实做到边检查、边查处、边整改。10月31日前全部处罚处理到位,特别是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要坚决处置到位。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根据自查和整改情况,决定采取必要的督促整改措施,对部分土地违法问题严重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是切实加强卫片执法的培训和指导。卫片执法检查将逐步进入常态化并十分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要求部署,须使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中的卫片检查子系统进行有关数据汇总和成果上报,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业务指导,适时开展业务培训。
执法检查方案篇七
20xx年春运从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结束,为期40天。为切实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各级政府及公安、交通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春运工作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今年春运安全生产工作以实现“平安春运、智慧春运、畅顺春运、暖心春运”为总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我司春运工作,要强化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确保春运期间全司实现“六个不发生,一个下降、一个提升”的工作目标,即不发生交通死亡事故,不发生人为机械责任死伤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严重治安纠纷案件,不发生旅客滞留事件,不发生旅客携带危险物品和毒品乘车事件;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同比下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为切实加强对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春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焕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于305车队,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现场指挥、检查督促和信息收集工作。
今年春运要及早动员部署、及早调查预测、及早查漏整改,强化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开展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干部职工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一是公司计划在20xx年1月下旬,召开各层级管理人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春运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对全司开展春运工作进行部署布置;二是各股室、部门要及时传达学习公司的会议精神,布置本部门的工作,并按照公司的具体工作要求,切实开展各项工作;三是公司在春运前组织召开2次全体司乘人员参加的春运动员会议;四是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驾驶员“文明驾驶承诺”签名承诺活动,倡导驾驶员、群众文明出行;五是利用广播宣传、显示屏、微信群、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慰问信、出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强化安全措施落实。
1、由方汝笙副总经理牵头人保股、行政股在1月下旬组织对全司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用电线路、修理厂机具设备的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2、强化车辆安全检查,在坚决执行报班前安检制度外,由副总经理陈焕盛牵头组织车队相关人员配合安技室和葵西客运站于1月25日前和2月9日前组织2次以上全司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及安全设施的大检查,坚决做到每台必检、合格放行。车辆安全设备设施损坏及欠缺的要强制更新或维修,技术状况存在隐患的要责令进场检修。
3、车队应于1月25日前组织安排全部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技术性能完好。1月25日前与每位驾驶员签订20xx年度暨春运安全责任书和文明驾驶承诺书,车队应于1月20日前全面排查清理交通违章车辆、并落实整改及停班处理,开展清零行动。
4、车队应加强gps监控平台的管理工作,落实人员值勤值班工作,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督促、提醒、指令驾驶员纠正车辆超速、离线的行为,经指令后没有改正的,监控值班人员及时将情况上报车队领导处理,车队要与联合经营部共同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强化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消除重效益、轻安全的观念,合理安排好车辆的运营和驾驶员的驾驶时间,做到车不停、人停,杜绝疲劳驾驶。严肃查处个别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离线、随意上落客等违纪违法行为。要针对春节、元宵节日期间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同时受低温雨天雾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要加强安全驾驶。特别要落实驾驶员严禁开车接听电话、看手机信息和乱闯红灯行为,乘务员要相互监督、监控平台人员通过实时视频监控对司机有无接听电话和闯红灯的现象,如实做好登记,上报车队领导,对违章行为要进行沟通、批评教育、警告,违章扣分、罚款均由当班驾驶员负责。全面检查车辆及驾驶员行驶证、驾驶证的年检审时间,提前安排车辆及驾驶员进行证件年检审,开展违章清零行动,坚决杜绝驾驶员准驾不符、上路驾驶行为。
5、公交公司要强化车辆安全检查,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车辆技术性能完好。加强监控平台管理工作,落实值班监控。要加强驾驶员管理,特别要落实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不准闯红灯和乱停乱放,严禁开车接听电话、看发手机信息。在春节期间,人流、车流高峰时段,一定要服从交警的指挥,注意观察路面的交通情况,做到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做好车辆内外的卫生清洁工作,树立我县公交车的良好形象,要提前了解学校学生放假时间,合理安排车辆做好接送学生工作。
6、经营办和联合经营部应提前做好今年春运客源市场的信息调查,做好运力、运量调查、做好常备和节假日应急运力安排,做好今年车辆春运加班包车证的计划、申办工作,按照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抓紧收集必需的资料,及时申办,此项工作计划于1月25日前完成。
8、扎实抓好畅顺春运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体温检测,客座率控制,乘客信息登记等措施,增强运力供给、优化运力配置,满足旅客出行需求,要经常对营运车辆进行全车消毒,不定期对站场,候车室,办公场所进行消毒,营运班车司乘人员要坚持佩戴口罩,引导旅客坚持科学佩戴口罩,要坚持每天对进站上班人员测量体温,积极配合检疫点做好进出站旅客体温检测工作。
9、客运站和葵西客运站要做好每天对营运车辆当班驾驶员出车前的心理咨询和道路交通状况以及天气情况的'安全告知制度,对当班驾驶员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进行观察和咨询,对驾驶员进行测量体温和检测酒精含量,并做好详细登记工作。
10、客运站要做好春运期间循环班次及加班、包车时间的计划工作。切实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制度,通过加大旅客行李安检和车辆出场检查力度,杜绝旅客携带烟花炮竹、危险物品和毒品上车。严把车辆进出站“安全关”,客运站要坚持值班站长制度、要深入现场指挥,督促工作人员做好优质服务工作,随时为旅客提供便民服务。要及时掌握厦深高铁葵潭站停靠的班次,发挥葵潭客运中心站的作用,及时掌握客源情况,合理安排车辆进入葵潭客运中心站营运。根据每天的客流及班车应班情况,以及春运期间天气情况,及时安排车辆加班,使广大旅客走得安全、走得有序,走得满意,不出现滞留旅客的现象。要与其他运输单位在我站进站报班的车辆签订安全经营责任书和进站协议。加强出站实名制售票、旅客系带安全带管理,加强和巩固实名制售票、网络售票规范化管理工作。要加强公共厕所保洁和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确保春运期间“厕所革命”工作见成效。要依照公司创建文明车站示范点工作方案,明确各班组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做好每天及春运期间行驶里程、客运量、客运周转量及行驶班次的统计工作。
11、修理厂应提前安排车辆做好爱车例保工作,合理安排修理工及各配套工种人员上班、加班,成立应急抢修小分队,确保车辆随到随修。修理厂应专门组织对全厂各种消防器材、用电线路、机具维修设备、易燃物品、油料的安全检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12、葵潭、靖海、和平专线分队、联合经营小组要提前做好投入春运车辆、驾驶员、乘务员计划,做好车辆的整修、司乘人员招聘工作,确保足够的运力和人力。要合理安排人员上班、加班、值班;做好每日营运车辆各班次运行情况的记录工作;要教育驾驶员在节日道路复杂、乘客多情况下小心驾驶,注意安全,乘务员要认真做好旅客耐心说服、引导、解释和优质服务工作;各分队及经营小组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相互沟通,通力协作,做好重点路段路面的管控工作,协助乘务员维护旅客的乘车秩序和售票工作,保证专线班车正常营运。
13、治安队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巡逻工作,做好防抢、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门岗值班、站场巡逻,禁止载客三轮车、小商小贩进入站内,清理外来车辆及三轮摩托车乱停乱放,禁止在站内燃放鞭炮、燃烧纸钱,做好回场车辆合理停放排放,杜绝一切安全、消防、治安事故隐患的发生。
14、工会、人保股、计财股、行政股等部门要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全力支持配合。工会、人保股在春节前组织慰问公司老党员、老干部和生活困难的职工;人保股要认真执行公司的劳动管理制度,严格考勤管理,组织检查各部门出勤情况,并如实做好登记考核,安排落实春节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人员值班;计财股要做好春节资金使用计划和人员值班安排,确保营收上缴和车票发放工作;行政股要做好春节节日环境布置工作,节前组织全司各部门及站场环境卫生的大清洁工作,营造卫生整洁的节日良好氛围。
15、公司创文创卫综合督查小组要加强对创文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推动创文工作向纵深发展,呈现明显效果。
16、深入开展志愿者学雷锋和文明优质服务,改进提升春运服务质量,创新服务载体和手段,加强服务质量监督,为广大旅客营造温馨、舒适、有序的春运氛围,提升“文明车站示范点”的良好声誉。
17、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客流引导和秩序管理,避免出现人员过快聚集和大面积滞留,完善大面积旅客滞留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随时做好旅客应急疏运工作。
18、要做好春运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和春运工作总结。
1、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春运工作的部署,全力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工作,开好头、打好局,为力争完成今年公司的工作目标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2、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落实岗位责任制;要严格值班备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安全、服务措施有效落实。
3、加强现场指挥、监管。公司各级领导要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指导、督促工作落实,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服务水平。
4、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春运客流集中,道路情况复杂,安全风险高,安全措施难落实的特点,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坚决从严从重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值勤值班工作,要按照公司编排的值勤值班表做好值勤值班工作,各股室也要安排节日值勤值班人员,切实做好春运期间公司安全各项管理工作。
执法检查方案篇八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于8月下旬成立了以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财经工委主任丁海中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六安、滁州市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并委托淮南、芜湖两市开展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认真听取了省人社厅、商务厅、住建厅、国资委、高院、总工会、工商联、企业家联合会等八家单位贯彻《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汇报,分别召开了市县有关部门座谈会和部分企业主、劳动者代表、工会三方参加的座谈会,深入部分企业实地察看走访,了解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的具体情况,听取有关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把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12月,省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听取了我省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专题举办了《劳动合同法》等三部法律的讲座,举办了市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和大型企业负责人等参加的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和人社部有关专家领导来皖授课;省人大法工委、财经委牵头会同省直八部门组织开展了《劳动合同法》宣传贯彻活动。省政府有关领导对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也多次作出明确部署,要求精心组织,积极推动。省直有关部门迅速制定下发通知,对宣传贯彻工作作出统一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及时召开全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视频会议,对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市、县(市、区)局均成立学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省上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和“全省上下统一行动、从上到下逐步推动”的工作态势,保证贯彻实施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
2.形式多样,大力开展宣传引导。省及时制定下发了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宣传提纲,统一部署,全省联动,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优势,开展了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活动。省人大、省政府、省人社厅及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负责同志分别撰写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专题文章;省人社厅分管负责人在中安在线现场讲解,回答提问,解疑释惑。认真组织开展全省《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和“两法”知识竞赛、电视大赛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设立街头咨询台,在省市电视台黄金时间全时制滚动播放《劳动合同法》主要内容,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把《劳动合同法》宣传辐射到各类人群,延伸到企业、工地、学校等各种场所,基本做到了宣传教育全覆盖。
3.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学习培训。6月,省人社厅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各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劳动保障局局长、部分省直及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题研讨班。208月以来,先后举办10余期市县、乡镇、街道劳动保障负责同志培训班,培训各地业务骨干近4000名。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举办培训班、报告会、法制讲座等形式,认真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不断形成学习劳动合同法的热潮。
4.多措并举,加强用工指导管理。一是推进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工作。制定下发《安徽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目标、措施和要求,并依托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不断扩大用工备案覆盖面。截至6月底,全省登记备案用人单位7.4万户,涉及职工354万人。二是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分别拟制了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农民工劳动合同书以及分行业简易劳动合书等示范文本,由各级人社部门主动登门发放,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肥市出台《合肥市劳动用工管理条例》,进一步细化操作,明确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三是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的程序,逐步使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四是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企业用工的影响,省三方及时制订下发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引导企业采取协商薪酬、协商支付经济补偿的办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劳动关系。针对去年沿海部分地区出现的企业要求增强工资、改善劳动条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转发国家七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意见》,并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五是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管理和引导。积极配合人社部开展劳务派遣有关规范的制订和意见征求工作,对我省劳动派遣用工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引导企业规范使用劳务派遣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5.主动作为,集中开展专项活动。一是开展劳动合同签约行动。年12月至201月,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及省工商联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劳动合同签约行动,组织各地开展了“四送”活动(即送法律文本上门、送劳动合同书上门、送提示上门、送服务上门),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开展“春暖行动”。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用工季节性强、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特点,年起,连续四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春暖行动”,以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采矿业、居民服务业为重点,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行为,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针对各类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劳动用工行为不规范的问题,省三方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巩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的基础上,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小企业与劳动者普遍签订劳动合同。四是联合开展督查活动。2008年,省三方会同省工商联等部门对全省17个市及部分县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20上半年,省三方组织对小企业劳动合同实施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
6.积极探索,深入推进实施“彩虹计划”。2008年,省三方下发《关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意见》,并以工资集体协商为切入点,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20,省三方又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继续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在已建工会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对未建工会的小企业,重点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努力提高覆盖面。去年我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对推动我省集体合同立法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7.严格执法,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调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特别是从2008年起,在全省开展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逐步增强。年,全省共巡查用工单位2.99万户,查处违法案件7846件,结案7698件,审查用人单位书面材料3.74万户,通过监察执法,补签劳动合同30.65万人,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2.63亿元、涉及劳动者人数9.83万人,其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2.17亿元、涉及农民工8.89万人。
二、《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通过这次检查并对比2008年执法检查,我们明显感到,企业方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读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消除,之前实施过程中“国企好于私企、规上企业好于中小企业、生产型企业好于服务型企业”的普遍现象正在逐渐转变。总体上看,企业依法用工意识逐步增强,劳动用工管理日趋规范,劳动者合法权益基本得到保障,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稳定,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四升一降”:
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逐步上升。国有及规模以上企业积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较好,中小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也有较大提升。截至2010年底,全省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为431万人,签订率达97.4%。比2007年底上升6.9百分点。其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70%。二是集体合同覆盖面逐步扩大。截至2010年底,全省经人社部门审查备案的当期有效集体合同10862份,覆盖职工158.6万人。分别比2007年底增加76%、44%。三是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逐步上升。《劳动合同法》将参加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增强了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和约束力。截至2010年底,全省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比2007年增加284万人、1043万人、19.5万人、110.8万人、175.4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达1909.9亿元,是2007年的6.2倍。四是职工工资水平逐步提高。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进民主管理等措施,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逐步形成,企业职工工资水平逐年提高。2010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34341元,较2007年增长54.8%,年均增长15.7%。五是是短期劳动合同数量逐步下降。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看,用人单位新签订劳动合同多为中长期合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劳动合同明显减少。以合肥市为例,目前1年以下期限劳动合同数量明显减少,仅占7%,3年期以上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数量占50%以上。
三、《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劳动合同法》颁布施行,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但是,当前《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
1.小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仍然偏低。一些小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劳动用工管理基础薄弱,加之经营规模小、职工流动性大、部分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签订率仍然偏低。一些小企业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存在内容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约定不明确,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不规范,以及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现象。如马鞍山、安庆、阜阳等市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75%,个别企业以增加劳动者现金报酬为条件,违法与劳动者签订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
2.劳务派遣用工问题突出。《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作出规定后,过去劳务派遣无序存在、迅猛蔓延的趋势并未得到有力遏制。一是主要岗位大量使用派遣工,严重背离劳务派遣适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三性”原则,劳务派遣成了新形势下规避《劳动合同法》、规避法律责任的主要手段,部分领域派遣工已经成为职工主体,如电信、移动、邮政、石油等垂直管理行业的单位大量使用派遣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有各类劳务派遣机构566个,劳务派遣用工总数达到23.43万人,仅合肥市就超过10万人,移动、邮政、中石化等行业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已占职工总数的`60%以上。二是逆向派遣大量出现,多数派遣工由企业招聘后由派遣公司派遣,或者由企业所属的劳务公司(多存在于建筑业企业)招聘后向企业派遣,并由派遣公司与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关系人为扭曲。派遣工与企业劳动关系剥离,工资、福利待遇与用工单位脱钩,为同工不同酬提供了“合理”借口和运作空间。长此以往,劳务派遣工将成为新的庞大弱势群体。
3.集体合同推进难度较大。现行法律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规定较为原则,操作性和约束性不强,对企业不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缺乏制约措施,加之一些非公小企业工会组建率低,区域性、行业性工会和企业组织建设滞后,客观上存在“企业不愿谈、职工不敢谈”的问题,影响了集体合同制度的进一步推进。一些已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也存在“重签订、轻协商,重文本、轻履行”现象。不少企业集体合同条款照抄法律条款,缺少操作性,影响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作用的发挥。
4.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力量严重不足。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滞后,目前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仅有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600人(包括无编制人员77人),部分地方执法装备落后,工作经费缺乏,远不能适应执法工作需要。同时,全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与队伍建设难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劳动争议“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全省17市(含原巢湖市)仅9个市设立以仲裁院为主要形式的办案实体化机构,县(市、区)仲裁机构实体化机构尚未启动,部分县只有一名专职仲裁员,难以适应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需要。
5.《劳动合同法》实施中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各地社会保险费统筹级次和政策的不同,跨地区转移衔接困难,影响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愿,为少数不法企业规避法律义务造成可乘之机。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一些企业员工在跳槽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法条中并未对此种情况规定处罚措施,用人单位对员工违法行为进行维权的成本过高,给用人单位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三是《劳动合同法》对以家庭为经营单位的商贸公司、作坊,雇员、家庭雇员如何与雇主订立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规定。
四、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意见建议。
为更好的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劳动合同意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权益,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宣传教育力度。通过近年来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劳动合同法》已渐入人心,但目前仍然留有宣传教育和贯彻执行死角,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有雇工的个体户等用工单位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和执行未真正到位,一些劳动者自身对《劳动合同法》也缺乏深入了解,全社会劳动合同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一是要打造“亮点”。建议要大力宣传积极贯彻《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先进典型,树立模范标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带动各类企业增强依法经营和长远发展意识。二是要突出“重点”。要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加大对民办中小企业、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宣传培训力度,建议深入开展《劳动合同法》进企业、进社区、进课堂活动,做到凡就业必学法。同时,建议在国家级媒体上重点曝光相关典型案件,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进一步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三是要抓住“要点”。要把执行《劳动合同法》变成一种社会自觉和个人自觉,关键是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创新各种宣传教育手段、制定各级长期宣传教育计划、把《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教育和执行情况纳入相关考核体系、建立劳动者《劳动手册》制度等,通过不断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建议进一步实施专项行动,针对建筑业、制造业、采矿业和服务业等密集型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等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薄弱单位,制定切合实际的专项对策和办法,例如实施多部门协作源头控制办法,加大对小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工资以及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的监察执法力度,切实提高小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扫除劳动合同法实施“盲点”。
3.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议出台相关细则,细化集体协商办法,增强开展集体协商的可操作性和约束性,明确不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相关法律责任,积极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其中,政府部门要做好“软服务”,积极履行好组织、监督和服务的职能,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开展。工会组织要练好“硬气功”,加大工会组建力度,对于众多难以独立组建工会的小型非公企业,可跨行业组建联合基层工会;要完善工会职能,更加突出代表性,充分发挥工会在集体协商中作用,变程序性参与为实质性参与。企业代表要增强主动协商意识,建议将工商联纳入三方协调保障机制,以便维护企业方利益,促进企业协商积极性。
4.进一步细化劳动法规规范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为解决用人单位用工难、激活用人机制、解决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前也面临着突出问题,要切实加强管理,在规范中推动劳务派遣市场发展。一是设立劳务派遣单位门槛。《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条件仅限于50万元注册资本,并无其他要求,低门槛、高利润催生大量劳务派遣单位无序发展。建议提高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门槛和准入条件,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并可同时实行资质年审制度和备用金制度。二是明确劳务派遣范围。建议人社部对“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三个概念予以明确界定,防止部分企业“打擦边球”,变相长期违规使用派遣工。三是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强化对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监察,对发现违法行为进行严惩。建议开展专项行动,对移动、电信、邮政等垂直央企进行全面监察,引导用人单位规范使用劳务派遣工。
5.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强化部门联动,探索社会管理新路径。人社和统计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基础性工作,建立真实、完整、统一的统计数据信息系统,及时全面地掌握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和履行情况;要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院,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制度”,大力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着力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继续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着力抓好难点问题的日常检查、热点问题的专项检查、法律实施的重点检查、大案要案和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应急检查,确保劳动合同法实施到位。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队伍建设,特别是保障县乡两级工作经费和人员编制,赋予必要的执法手段,可探索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补充基层调解员和监察协管员。
执法检查方案篇九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15号)、省国土资源厅《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闽国土资文〔2011〕38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20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文〔2011〕35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全面调查核实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中涉及的各类用地,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按时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巩固深化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增强依法用地管地观念,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
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卫片遥感图斑涉及的地块是否经过依法批准;审批和使用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经过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非法批地、骗取批准、未批先用、少批多占和擅自改变用途;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批准供地;土地违法行为是否在土地执法动态巡查中已经发现;土地违法案件是否已经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处理是否已经到位;对土地违法违规严重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否依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进行问责。
三、检查的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至3月25日)。县政府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任务措施,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机构,成立工作队伍。
(二)核查整改阶段(3月26日至4月5日)。各乡(镇)、县国土局要按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范围,对辖区内卫星遥感图斑涉及用地逐宗进行实地调查,掌握每宗违法用地的位置、面积、地类,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情况。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和乱圈滥占等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以减少和降低土地违法面积和比例;对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完善备案手续。
(三)依法处理阶段(4月6日至4月30日)。坚持边检查、边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要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时予以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对在未报即用土地违法违规专项清理中已经查处的违法违规用地,抓好后续工作。对人、对事依法处理到位,并按要求将卫片图斑所涉及的各类用地材料装订成卷。
(四)总结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6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县国土资源局要向县政府写出专题工作汇报。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推进“以图管地”的重要方式,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国土资源部将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行为处分办法》实行土地问责。因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出发,扎实、有效、高标准地开展好土地卫片土地执法检查,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二)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法检查全面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深入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督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作,切实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土地管理和利用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的全局。监察、国土、法院、检察院、发改、公安、财政、城建、林业、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合办案优势。对国土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到位;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检察机关要及时立案批捕;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要及时受理执行;对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需要完善手续的,农业、畜牧、国土部门要及时依法办理,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严明法纪,切实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今年国土资源部将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和处罚到位率作为能否通过验收的重要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对土地卫片图斑中涉及的土地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做到既查事、又查人。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批地、越权批地、违规供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等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监察机关要会同国土部门公开调查、公开处理结果,对符合问责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人员,坚决实施问责。
(五)加快进度,按时完成检查工作任务。4月25日前,我县要完成自查工作并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自查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及有关数据表格;5月25日前,要接受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督察;7月15日前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将对我县开展20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严格按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个步骤的时间安排,抓紧抓好每个阶段的工作。调查核实要证据确凿,实事求是,准确反映实际情况;对违法行为要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加大自行纠正力度,处理措施彻底到位。对调查核实不准确或者虚报、瞒报,自行纠正措施落实不力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县政府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执法检查方案篇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x月19日,市人民政府在市召开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通报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并公开处理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会议要求全市上下立即行动,开展一次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和重点问题。为贯彻现场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环境执法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
(二)各种“小马拉大车”治污工程、应付工程造成超标排污问题;
(三)新建项目的“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
(四)停产治理、关闭取缔企业执行到位情况;
(五)“十五小”、“新五小”是否有死灰复燃现象;
(六)河流、水库水质的达标情况;
(七)群众反映的其他环保热点问题。
二、时间安排。
这次环境执法检查时间为一个半月,从3月19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19日—3月22日)。
全面贯彻水污染防治现场会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同时成立荥阳市环境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检查阶段(3月23日—4月25日)。
市环保局要按照检查内容对全市所有工业污染源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对出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依法处理一起。重点查处偷排、擅自拆除停运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严肃处理新建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对“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发现一家,关闭、取缔一家。
经贸、工商、计划等部门要结合这次执法大检查,对近几年来立项、审批、办照的项目、企业组织一次检查,对列入国家经贸委发布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的企业项目,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该淘汰的淘汰,该取缔的取缔,该吊销证照的吊销证照。公安、电力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对违法企业处理到位,监察部门要按照《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监发[]6号)的`规定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要对辖区内工业企业进行一次自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实现达标排放。
(三)总结阶段(4月26—4月30日)。
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在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这次环境执法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这不仅是环境保护和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务必站在全局的高度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认识这次检查的重要意义。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环境执法大检查,协调督促工作进展情况,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对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做到发现一件依法查处一件,随时发现,随时立案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执法不力、阻挠执法以及在全国人大组织视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期间因环境违法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发挥舆论监督的有效作用。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件及时曝光,营造全社会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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