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对所读内容进行评述和观点表达的一种方式。高质量的读后感应该包括哪些要素和写作技巧?以下是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参考和分享自己的见解。
创新读后感篇一
文章立论宗旨是“观念文化更新是当务之急”,选题很好,但文中将东西方文化的“思维方法”差异作为主要论据来论述尚需斟酌,这一观点似乎不太符合五四以来中国社会实际发生的演进状况。
由于历史局限性,五四时代的新文化运动对传统文化全面冲击可以理解,因为那个时代中国很落后,普通人只知道西方人很厉害,他们可以通过数学计算设计制造出高效工业设备和精良武器,当时除了李宗吾、南怀瑾等少数思想家、国学大师外,人们对西方形式逻辑中已经暴露出来的众多悖论没有像现在这样引起重视,因此,百年前我们迷信西方人的数学思维尚属情有可原,但时代在前进,科技在发展,如果我们今天依然对形式逻辑中的理性缺位采取“守阙连年,终不见理”的保守态度来认识,那就不是创新,而是因循守旧。
近一百年来,高技术发展突飞猛进,尤其是信息产业兴起和互联网诞生,为整个人类社会形态走向全球一体化奠定了物质基础。值此阶段,西方人自己也已开始对数学理性在许多领域中的真理性开始怀疑,他们正在试图寻找一种新的思维逻辑来驾驭人们在文化、政治、经济、科技和其他领域的行为,如果我们仍然停留在五四时代的观念上进行文化变革,弄不好就会出现把“婴儿和脏水一起泼掉”的不好结局。中国传统文化中养育着一个能够补缺数学理性不完备的“婴儿”,这可爱的婴儿正是您在文章中想彻底抛弃的“直觉思维”逻辑体系,详细介绍可仔细阅读您正在研究的拙著。
中国观念文化落后确有因偏重“整体把握”而对事物“细节研究”不太重视的因数,但中国人掌握精细数学思维的智商并不低,只要其他观念更新,很容易达到与洋人同样的水平。中国眼下的文化落后的主要原因不在于思维模式,而是在于对封建“官本位”思想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克服,知识精英和普通民众普遍缺少独立人格,这是目前在组织管理中出现文章所列举“难题”的根本所在。
这种官本位落后观念之所以能持久存在,是有深刻历史原因的。其中之一就是马克思所揭示的社会演进“阶段论”。新中国成立后,缺少一个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过渡期,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多个层面,未能触动数千年沉积下来的官本位思想;这也是为什么改革开放初期理论界提出中国需要“补课”和回归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原因。
知识精英和普通民众独立人格的培育,需要有经济基础,只有当人们感觉到自己有能力捍卫自己权利的情况下,真实的独立人格才会表达出来。因此,回归“初级阶段”不单单是为促进经济发展,更重要的是培育民众的独立人格,这是促进落后文化观念转型的重要举措。目前理论界需要关注的问题是,在从官本位转向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的过程中,如何防止18世纪资本原始积累中出现的那种残酷性;防止当权者以“官本位”旧瓶装资本人格化新酒。根据人格学原理,在提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道场文化引导下,必然会唆使民众在逐利时表达一种“其鬼有神,其神伤人”的不道德行为,也必然会怂恿一些官本位思想严重的人穿着市场化的外衣走权贵资本主义邪路,这种残酷性和新型官本位的复活,必将导致鬼魅横行、尔虞我诈,使多数人失去幸福感。
个人认为,这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此形势看得较准,就目前政策看,一方面,高层领导正在极力扩大民主;另一方面,适时提出具有博爱精神的“以人为本”,提出符合平衡秩序的“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新观念,这是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道场文化的重塑,我觉得,文章的论据应当按照这一思路撰写。
在中国主流传统文化中,历代社会治理的理念不是依靠宗教,而是依靠“形象思维”得到的许多很有价值的管理“理性”。这一“理性”可以追溯到远古伏羲氏时代,正如现代著名哲学家、历史学家威尔·杜兰在其巨著《世界文明史》中所说:“如同印度是形而上学和宗教的圣地,中国乃为人道哲学之家。在中国所有的著作中,易经——形上学唯一的重要作品——是一部奇特的书,但由此展开了中国思想史的记载。”
创新读后感篇二
你平平凡凡,无功无绩。你时常感叹上天的偏心,为什么你没有牛顿的机遇,没有汉高祖的“天意”,没有马云的时势,你不解,你困惑,你生气的责问,为什么不是我,你甚至有点怨恨。可真的让苹果砸中你,你出生的时候有蛟龙庇护,破窗而入保佑着的人是你,处于网络游戏空白期的人是你,谁又能保证你不会把苹果吃了,不会把异象只用来吹嘘,不会让空白持续,其实正正划开你和他们距离的,不是机遇,不是时势,不是天命,而是创新力。
创新是成功的必备条件,孙子兵法中说道:凡战者,已正和,以奇胜。这里的“奇”就体现了创新的思维,只有出奇才能制胜。
今天我们所拥有的生活,无一不是创新的成果,所以《礼记》中说: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生活需要创新,科学需要创新,艺术需要创新,工作也需要创新,只有创新才会让道路越走越宽,越走越远。
认识到创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就应该针对性的去挖掘,提升自身的创新力,很多人认为自己没有创新力,年龄太大,不是专业人才,没有高学历,没有机会等等。其实他们都走进了思想的误区,美国著名发明家富兰克林在80多岁的时候发明了双焦距眼镜;电话的发明者贝尔原来只是一个对电子一窍不通的中文老师。
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拥有无穷无尽的创新潜能,他可以随时随地地在我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迸出创意的火花而使我们有所创造。在我们的收费工作中,为了更好地促进收费站的发展,我们在系统内率先打破传统的“格式化”制度,创新思想,根据岗位的不同和考核结果发放工资和奖金,充分体现了多劳多得和定岗定薪的新原则。
事情证明“思想决定出路”,如今全站人人有事做,事事有考核,一线收费员工资福利待遇大幅提高,先进班组和个人全年工资奖金超过站长、管理员,新举措的实施激发了全站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使他们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时时处处彰显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大家也在工作中享受着快乐。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创新力就是成功的源动力,相信我们只要勇敢的扬起创新的风帆,就一定会驶向成功的彼岸。
创新读后感篇三
战略创新是以全然不同的竞争方式从事现有业务。亚马逊网站从事图书零售的方式与邦诺公司不同。同样地,嘉信理财、轻松喷气机航空公司和戴尔公司从事各自业务的方式分别与美林证券、英格兰航空和ibm不相同。
战略创新首先是业务模式的创新,由此导致商业行为方式的变革。破坏性战略创新是战略创新的一种特殊形式,换言之,这种新的商业行为方式不但与传统方式不同,而且还与传统方式冲突。比如网上银行、低成本航空公司、保险直销、网上证券经纪、网上新闻发布、食品杂物送货上门服务等。
因此,创新者对新的客户细分市场颇具吸引力。
其次,破坏性战略创新一开始总是规模小、利润薄。这也是大企业不愿意轻易涉足或给予长期投入的主要原因。在开始增长前,创新只能是小规模且缺乏吸引力的。
第三,破坏性战略创新业务开始增长,并夺取了一大块现有市场份额。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新业务不仅能在大企业所强调的旧有特性上与其一争长短,更是在新特性上远远胜出。由于越来越多的客户(包括现有和新客户)接受战略创新的业务模式,新业务的成长性吸引了媒体和大企业的注意。很快,大企业再也不能对新的业务模式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不得不考虑如何应对了。
在这一阶段,大企业面临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新的业务模式与现有经营方式冲突。这是因为,新业务模式成功的关键要素截然不同,要求企业必须对经营活动进行重新设计,并采用新的企业文化和业务流程。例如,英格兰航空要同轻松喷气机航空进行有效竞争,就必须评估低端市场并按这一市场要求,重新设计经营活动和流程。
但是,由于新旧两种业务模式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会产生正面的冲突,因此,英格兰航空不能简单地照搬轻松喷气机航空的模式进行网上售票,因为它现有的分销商――旅行社不会同意那么做。
现有经营模式使大企业很难有效应对破坏性创新。因为,参与竞争意味着同时破坏现在经营活动的价值,而采用任何采用旧有系统、流程、激励机制与思维来管理变革,只会阻滞、扼杀新业务。
在我们的研究中,98个企业参与了我们的调查,2/3的企业在回应破坏性创新战略中做得比较糟糕,这些企业采取的方式要么是设立分子机构,要么是运用现有的组织架构。也有一些企业并没有采取行业内的创新方式,而是一些战略回击的变化,这五种策略包括:专注于传统业务并增加投资、对战略创新置之不理、以创新回击创新、吸纳创新并同时从事新旧两种业务、完全接受创新并将其发扬光大。
创新读后感篇四
《创新中国》共分信息、能源、制造、生命、空海及浪潮六个部分,涉及了大量的的最新科研成就,如光量子计算机、智能制造、中国的空间站计划、世界最清洁活力发点厂、神奇的基因编辑技术、世界首例3d打印距骨植入技手术等,记录了中国科技的创新之路,中国在创新驱动战略的下,逐步向“中国创造”的转变。
面对复杂的改革环境、艰巨的发展任务,今天的中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创新,《创新中国》中,展示的我国在高科技领域方面的突破,折射出中国人甘于奉献、敢于攻关的无畏精神。fast望远镜、天宫空间站等领先成就的背后,是经过几代重视创新、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中国科技工作者的日以夜继的工作而换来的。把原本遥不可及的宇宙太空和深邃的海底,用智慧和汗水化为咫尺。《创新中国》不仅是为国家点赞,也是为每一个奋斗在科研工作上的人点赞。世界变化日新月异、民众诉求水涨船高,通过创新,求变化、求发展,敢于啃硬骨头,才能掌握发展主动权,让人民享有更多改革成果,让国家获得更快。通过自主创新,中国创造以雨后春笋般的速度展现在世界舞台上时,中国人的科技强国梦也逐渐走向现实。
古往今来,创新是一个民族最深沉的禀赋,只有敢于创新才有话语权,这是历史的经验教训。创新在我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始终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力量,在创新中赢得主动,在创新中谋求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中国如果不走创新驱动道路,新旧动能不能顺利转换,是不可能真正强大起来的,只能是大而不强。”时代赋予一个国家和人民更多的责任和使命,在我们为之自豪的同时,应当继续前进,在薄弱的环节奋起直追。人说,探索者无畏,只有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才能走得更远、飞得更高。
创新读后感篇五
“为什么管理良好的企业会遭遇失败?”克莱顿·克里斯坦森于1997年提出了这个问题,并给出了让大家觉得错愕的答案:让这些企业取得成功的管理模式阻碍了公司进行颠覆性创新。而这些新技术最终使公司的业务遭到淘汰。他认为,讨好既有客户的路数,只是些“维持性创新”,这使得公司的成长性有限,唯有颠覆目前的主流科技,在现有的顾客之外制造新的市场,进行“破坏性创新”,才能有机会重新席卷市场。他将企业在创新方面的这种矛盾,命名为“管理者的窘境”。
这个观念一经提出,立即轰动企业界,他的书《创新者的窘境》推出当年,便被《金融时报》评为当年的最佳商业图书,后来,还被《福布斯》选入了“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20本商业图书”名单。也因此,克里斯坦森被誉为“创新之父”。
克里斯坦森是美国哈佛大学的教授,但他并非只是一个待在象牙塔中的学者,他于1979年在哈佛商学院以优异成绩获得mba学位后,便在著名的波士顿咨询公司担任顾问和项目经理;1984年,他与几位麻省理工学院的教授共同创办了cps,这是一家高科技制造公司,克里斯坦森担任董事长兼总裁达8年之久,1992年,他觉得更喜欢学术研究,于是重返哈佛商学院,在获得dba学位之后,留校担任教职。他教过的课程包括科技与运营管理、工商管理学及运营策略等,其中,创新管理这门学科是由他首创的。
因为克里斯坦森曾经从事过高科技企业的管理,因此,他对高科技企业的管理与创新有较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在他笔下,科技创新不再像过去那些讨论管理的人们笔下的点缀,而是变成了生存的必需。很多新崛起的公司,都是靠创新而获得了巨大的利润,例如本田的supercub摩托车及英特尔的8088处理器就是两个绝好的例子,它们改写了竞争的规律。这两家公司推出产品时并没有宏大的商业计划,但它们从市场的底层打入后,逐步扩展,最终在市场高端将对手挤走。
克里斯坦森的观点无疑具有前瞻性和颠覆性的,他的这个观点也得到了乔布斯的极力推崇,这本书不仅对乔布斯影响至深,甚至影响到了苹果的文化。在克里斯坦森的《创新者的窘境》出版十年之后,乔布斯推出了第一代iphone。iphone就是典型的颠覆性(破坏性)创新,它不仅重新定义了智能手机的概念,甚至重新定义了个人电脑。iphone的出现,直接导致了一大批维持性创新优秀手机企业的陨落,如诺基亚、黑莓等等。这些曾经非常优秀的手机品牌,在iphone推出不到五年的时间里,便陆续被市场淘汰,非常残酷。
iphone式的创新,或者说苹果式(ipod、ipad、itunes等)的创新,是在原有的市场之外,颠覆性(破坏性)地创造出了前所未有的新市场。简言之,它们是将过去的一些非顾客转化成了顾客。其实不独苹果是这样,例如,在复印技术刚问世时,施乐(xerox)公司的目标客户是大型企业,以高昂价格为客户提供所需性能。学校图书管理员、保龄球联盟和其他小客户则因承受不起高价,选择复写纸或蜡纸油印机作为权宜之计。到了20世纪70年代,新的竞争对手,如佳能则发明了小型复印机,为个人和小公司提供解决方案,新市场由此诞生。虽然他们是从从相对较低的起点做起的,但却很快席卷了整个市场,小型复印机也因此从个人和小型公司需要,进入了更为广阔的领域,并逐渐在施乐看重的主流复印机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后来,更是迫使施乐也不得不向他们看齐,并最终成了主流。
在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克里斯坦森反复强调,颠覆性(破坏性)创新,一般都起步于新市场,或者低端市场。低端市场一般会存在更多的机遇,因为大部分企业往往都会着眼于为最有利可图和要求最高的顾客提供日臻完善的服务,这就使得它们对要求相对较低的顾客的关注度不足。而且,大多数时候,在为企业提供给现有客户的性能,往往超出了要求较低顾客的需求。因此颠覆者就有了机会。如果此时,颠覆者能为这些低端顾客提供“刚刚好”的产品,那么他们就会受到低端客户者的青睐,从而为颠覆者带来大量新的需求。
很多人试图挑战这个理论,很多新生的事物和新出现的公司,也在不断地挑战着这个理论。比如,新出现的带有互联网性质的uber公司。很多人认为,uber是颠覆性(破坏性)创新。但它似乎不是从低端市场切入的,也没有识图去创造出新的市场,而是通过它的移动应用为乘客和司机搭桥,提供用车服务,uber就用这样的模式,很快建立起来了一个新的商业帝国。
克里斯坦森认为:没有!在他看来,uber并没有做到颠覆性创新。是的,uber确实是扩大了总体需求。其实不独uber如此,很多更优秀,更便宜、满足广泛顾客需求的解决方案出现后,往往都会如此高速发展,但并非就代表他们是颠覆性(破坏性)创新者。颠覆者首先吸引的是低端或尚未感到满足的顾客,再转移到主流市场。uber则完全反其道而行:先在主流市场占据位置,再转移到传统上被忽视的细分市场。
克里斯坦森认为,在质量达到主流顾客标准前,颠覆性创新不会以主流顾客为目标。根据颠覆理论,颠覆性创新和持续性创新有所不同。持续性创新根据在位企业目前顾客的需求改善产品:比如剃须刀的第五代刀片,更清晰的电视画面,更优质的移动电话接收信号。这些改善可能是渐进的,也可能是重大突破,但无一例外能让公司向最有利可图的顾客出售更多产品。
按照颠覆理论分析,uber实属异类。现在还不能通过uber这样一个非典型案例就来改写颠覆性创新理论。克里斯坦森认为,是出租车行业的法律管控为uber的特殊性提供了答案。市场准入和价格在很多辖区内都受到严格控制,因此出租车公司很少创新。除了投奔uber的做法之外,出租车司机个人也没有什么创新可言。因此相对于出租车而言,uber的条件得天独厚:提供质量更好的服务,而出租车行业至少在短期内难以反击。
因此,可以认为,uber并没能颠覆出租车行业。但豪华轿车或uber的“黑色轿车”(blackcar)业务符合颠覆的条件,属于例外。uber精选(uberselect)提供更豪华的车型,比普通uber服务价格更高,但比传统的豪车租赁便宜。较低的价格意味着服务上有所折扣,uber精选目前不提供市场上现有行业领导者提供的提前预约服务。因此,uber精选的目标是豪车出行市场的低端:顾客为了节省费用,愿意牺牲某些便捷选项。uber如能找到出路,提供与在位企业相同或更好的服务,同时依旧保持成本和价格优势,就能进入豪车服务业的主流市场,走上典型的颠覆之路。也就是说,要想达到颠覆出租车市场的目的和能力,uber在创新上,还得再努力才行。
创新读后感篇六
“我家儿子纯粹是个‘破坏大王’,刚给他买了个电动小汽车,可没两天却被他拆成一堆零件;他还会把小闹钟、收音机大卸八块;有一次,他竟然把镜子打破了,事后还努力地用胶水粘,想‘破镜重圆’……”
每家的小男孩都不“老实”,他们总会对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感兴趣,喜欢寻根问底;他们总会改造自己的玩具,把它们改造成具有特殊功能的“超能玩具”;他们还喜欢拆开收音机,看是谁躲在这小匣子里说话、唱歌……其实,这些都是男孩探索心理的表现。
与女孩相比,男孩的好奇心更为强烈一些。同样是玩变形金刚,女孩可能会给玩具安排一个动人的故事,而男孩却可能把它拆得七零八落。因为男孩希望知道这个玩具更多的用途,以及它是如何起作用的,而且,他们还希望自己能找到多种有创意的玩法。如果他们对这个问题没有搞清楚,就会理所应当地把玩具拆开来看个究竟。这看似破坏的举动,其实显示着男孩的某种独特能力――曾经有调查表明,在拼图和组装其他三维物体方面,男孩的速度比女孩快2倍,犯的错误比女孩少一半。
另外,这还与男孩某些生理和心理特点有关。男孩的发育,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在心理上都比女孩要慢一些,而且在形成责任感、义务感等心理品质方面表现得较差。所以,男孩的自我控制能力也较差,当他强烈想知道“小闹钟是如何工作的”时,虽然他也知道父母会反对他的这种做法,但在强烈的好奇心和并不是很强大的责任感的稍微“斗争”下,他就会很轻易地选择满足好奇心――把小闹钟拆开看个究竟。
此外男孩往往有一定的“破坏性”,但有时,他的“破坏性”并不是纯粹的破坏。他会将一个小女生好不容易搭造的积木“宫殿”一举摧毁,但是尔后他又会盖起一座造型独特的“建筑”来补偿那位女孩;他把爸爸的闹钟拆得一塌糊涂,然而不一会儿,他却又奇迹般地把它重新装好,还修好了其中的小毛病……因此,家长们应该意识到,在男孩这些破坏力的背后,往往会隐藏着呼之欲出的天赋。因此,用强制方法压制男孩的“破坏性”是最不明智的做法。
那么,家长应如何对待男孩的“破坏性”呢?
一位儿童心理学家表示,男孩的“破坏性”有些是因好奇而破坏,也有一些是故意破坏。因此,家长要因孩子的“破坏”动机对他们区别对待。
对于男孩的探索精神,家长应先给予肯定,然后也要教育孩子要爱惜物品、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但是,有些孩子拆毁、摔砸物品,纯属破坏行为,如砸椅子、故意摔碗等。对此,家长切不可姑息,要在弄明白孩子破坏物品的原因后,让他们自己承担这种行为所引起的后果,如用自己的零用钱修理、购买新物品等。
创新读后感篇七
精益创业代表了一种不断形成创新的新方法。首先把想法变为精简的原型产品。如果产品不符合市场需求,最好能“快速地失败、廉价地失败”,而不要“昂贵地失败”;当极简功能的产品得到用户认可后,创业者需要在不断的反馈和循环中测试产品,快速调整和改变,达到爆发式增长。
埃里克·莱斯。
精益创业理论的奠基之作。作者是硅谷资深企业家,他一共创办了八家企业。本书总结作者25年创业经验,提出全新的客户发展方法(旨在弥补传统产品开发方法的缺陷),掀起了硅谷近年精益创业的浪潮。在创业之前如果认真读读这本书,应该能让你少走很多弯路。
《定位》。
艾·里斯/杰克·特劳特。
本书提出了被称为“有史以来对美国营销影响最大的观念”定位,改观了人类“满足需求”的旧有营销认识,开创了“胜出竞争”的营销之道。它剖析“满足需求”无法赢得顾客的原因,给出如何进入顾客心智以赢得选择的定位之道,是商业人士的必读之作。
《营销管理》。
菲利普·科特勒/凯文·莱恩·凯勒。
一本经典的教科书,一部营销学领域的圣经。在全球的营销学领域和工商企业界,菲利普·科特勒和他的《营销管理》意味着经典、品牌、标准和基础,其已经畅销全球近40年,被翻译为20多种语言。
《创新者的窘境》。
克莱顿·克里斯坦森。
一家成功的公司,如何保证它的产品不会被新的技术挤出市场?如何成功利用创新取得优势?作者哈佛商学院教授克莱顿·克里斯坦森,因其在企业创新方面的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被尊称为“创新大师”。他在本书指出就算经营得再好的公司,尽管他们十分注意顾客需求和不断地投资开发新技术,都可能被某一新产业所影响而导致失败。
《基业长青》。
詹姆斯·柯林斯/杰里·波勒斯。
《创造力:心流与创新心理学》。
米哈里·希斯赞特米哈伊。
本书是“心流之父”、积极心理学大师希斯赞特米哈伊历时30年潜心研究的经典之作。他访谈了包括14位诺贝尔奖得主在内的91名创新者,分析他们的人格特征,以及他们在创新过程中的“心流”体验,总结出创造力产生的运作方式,提出了令每个人的生活变得丰富而充盈的实用建议。
《启示录:打造用户喜爱的产品》。
马蒂·凯根。
为什么市场上那么多软件产品无人问津,成功的产品凤毛麟角?过去二十多年,本书作者作为高级产品经理人为惠普、美国在线、ebay等企业工作,亲历了个人电脑、互联网、电子商务的起落沉浮。本书从人员、流程、产品三个角度介绍了现代软件(互联网)产品管理的实践经验和理念。
《大败局》。
吴晓波。
一个个国内很著名的企业,突然在它们“花样年华”的日子里灰飞烟灭。这是一个令人激动的年代,伟大品牌往往在瞬间便打造而成;这也是一个冒险的年代,未知的风险令每一个人不寒而畏。作者吴晓波通过对近百位影响中国企业发展的重要人物的专访,探寻中国企业“中国式失败”的基因。
《创业36条军规》。
孙陶然。
作者是一位数次成功创业的创业者,书中的内容有关创业的方方面面,从创业目的到股东选择,从经营到管理,从找方向到项目细节不一而足,写给每位心怀创业理想或正在创业路上的读者。对创业、职业、管理都有很大的启发,皆是实战的经验。
创新读后感篇八
创新是现代社会出现频率比较高的一个词,它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高级表现形式,创新这个字眼在今天很流行,也很时髦,许多机构都把它当作口号,甚至写进自己的宣言,但是对它的理解却是千差万别。首先是把“创新”与聪明的创意或发明混为一谈;其次,是一提到它就意会到科技方面;最后,很多人认为凡开创一盘新生意或者一项新事业就是创新。
在《创新与企业家精神篇》中,德鲁克深刻地指出,“创新”与上述误解的区别在于是否为客户创造出新的价值。什么是价值?价值并不是价格。价值是客户得到的,价格是客户付出的。做企业的,推出一项新产品、新服务或一个新流程,要满足客户未被满足的需求或潜在的需求,创造出新的客户满意。客户有新的所得,才会从不买到买、从买得少到买得多,或者愿意付出比过去更高的价格。这反映在企业的收入和利润上,就是创造了新的财富。同样的,非营利机构的创新也要让服务对象有新的满意,从而愿意接受你的服务;政府的政策创新或体制改革也要产生让人民可以感受得到的新便利或保障。虽然很多“创新”与科技有关,但是科技含量很低甚至“零科技”。
创新,不但机会更多,而且效益更大。一家新公司如果只是以同等价格提供市面上已有的产品或服务并不算创新,因为它只是对别人已经创造出来的客户群进行瓜分,并没有创造新客户,这样的新公司注定会在市场萎缩的时候被“边缘化”。
创新是组织的一项基本功能,是管理者的一项重要职责,它是有规律可循的实务工作。创新并不需要天才,但需要训练;不需要灵光乍现,但需要遵守“纪律”(创新的原则和条件)。
只有不断出奇、出新,公司生意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并经久不衰,观念无止境,创新无穷时。因此创业的商机还在于创新。要比创业就要比创新。比创新,就是要进一步弘扬敢为人先、高人一筹的创新精神。创新是企业生命力的源泉,是企业增强竞争力的法宝。出新招、出绝招,推进观念、体制、技术、管理、文化创新,以创新的思路谋划新一轮企业发展战略,以创新的举措化解前进中的`矛盾和困难。要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中,做大做强企业。
创新是需要不断培养。创新的想法出于想象,其实身边的任何一件小事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另还可以去不停地拜见能给我们强烈刺激的富有想象力的人,去拜见他们并聆听高论,去接受刺激,逼迫自己去思考。还可以使不断的自我否认。在思考和不断的自我否认中都可能会有新的想法出现,这也就是一个创新的过程。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人们常说不打无准备的仗。
创新读后感篇九
“为什么管理良好的企业会遭遇失败?”克莱顿·克里斯坦森于提出了这个问题,并给出了让大家觉得错愕的答案:让这些企业取得成功的管理模式阻碍了公司进行颠覆性创新。而这些新技术最终使公司的业务遭到淘汰。他认为,讨好既有客户的路数,只是些“维持性创新”,这使得公司的成长性有限,唯有颠覆目前的主流科技,在现有的顾客之外制造新的市场,进行“破坏性创新”,才能有机会重新席卷市场。他将企业在创新方面的这种矛盾,命名为“管理者的窘境”。
这个观念一经提出,立即轰动企业界,他的书《创新者的窘境》推出当年,便被《金融时报》评为当年的最佳商业图书,后来,还被《福布斯》选入了“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20本商业图书”名单。也因此,克里斯坦森被誉为“创新之父”。
克里斯坦森是美国哈佛大学的教授,但他并非只是一个待在象牙塔中的学者,他于1979年在哈佛商学院以优异成绩获得mba学位后,便在著名的波士顿咨询公司担任顾问和项目经理;1984年,他与几位麻省理工学院的教授共同创办了cps,这是一家高科技制造公司,克里斯坦森担任董事长兼总裁达8年之久,1992年,他觉得更喜欢学术研究,于是重返哈佛商学院,在获得dba学位之后,留校担任教职。他教过的课程包括科技与运营管理、工商管理学及运营策略等,其中,创新管理这门学科是由他首创的。
因为克里斯坦森曾经从事过高科技企业的管理,因此,他对高科技企业的管理与创新有较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在他笔下,科技创新不再像过去那些讨论管理的人们笔下的点缀,而是变成了生存的必需。很多新崛起的公司,都是靠创新而获得了巨大的利润,例如本田的supercub摩托车及英特尔的8088处理器就是两个绝好的例子,它们改写了竞争的规律。这两家公司推出产品时并没有宏大的商业计划,但它们从市场的底层打入后,逐步扩展,最终在市场高端将对手挤走。
克里斯坦森的观点无疑具有前瞻性和颠覆性的,他的这个观点也得到了乔布斯的极力推崇,这本书不仅对乔布斯影响至深,甚至影响到了苹果的文化。在克里斯坦森的《创新者的窘境》出版十年之后,乔布斯推出了第一代iphone。iphone就是典型的颠覆性(破坏性)创新,它不仅重新定义了智能手机的概念,甚至重新定义了个人电脑。iphone的出现,直接导致了一大批维持性创新优秀手机企业的陨落,如诺基亚、黑莓等等。这些曾经非常优秀的手机品牌,在iphone推出不到五年的时间里,便陆续被市场淘汰,非常残酷。
iphone式的创新,或者说苹果式(ipod、ipad、itunes等)的创新,是在原有的市场之外,颠覆性(破坏性)地创造出了前所未有的新市场。简言之,它们是将过去的一些非顾客转化成了顾客。其实不独苹果是这样,例如,在复印技术刚问世时,施乐(xerox)公司的目标客户是大型企业,以高昂价格为客户提供所需性能。学校图书管理员、保龄球联盟和其他小客户则因承受不起高价,选择复写纸或蜡纸油印机作为权宜之计。到了20世纪70年代,新的竞争对手,如佳能则发明了小型复印机,为个人和小公司提供解决方案,新市场由此诞生。虽然他们是从从相对较低的起点做起的,但却很快席卷了整个市场,小型复印机也因此从个人和小型公司需要,进入了更为广阔的领域,并逐渐在施乐看重的主流复印机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后来,更是迫使施乐也不得不向他们看齐,并最终成了主流。
在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克里斯坦森反复强调,颠覆性(破坏性)创新,一般都起步于新市场,或者低端市场。低端市场一般会存在更多的机遇,因为大部分企业往往都会着眼于为最有利可图和要求最高的顾客提供日臻完善的服务,这就使得它们对要求相对较低的顾客的关注度不足。而且,大多数时候,在为企业提供给现有客户的性能,往往超出了要求较低顾客的需求。因此颠覆者就有了机会。如果此时,颠覆者能为这些低端顾客提供“刚刚好”的产品,那么他们就会受到低端客户者的青睐,从而为颠覆者带来大量新的需求。
很多人试图挑战这个理论,很多新生的事物和新出现的公司,也在不断地挑战着这个理论。比如,新出现的带有互联网性质的uber公司。很多人认为,uber是颠覆性(破坏性)创新。但它似乎不是从低端市场切入的,也没有识图去创造出新的市场,而是通过它的移动应用为乘客和司机搭桥,提供用车服务,uber就用这样的模式,很快建立起来了一个新的商业帝国。
克里斯坦森认为:没有!在他看来,uber并没有做到颠覆性创新。是的,uber确实是扩大了总体需求。其实不独uber如此,很多更优秀,更便宜、满足广泛顾客需求的解决方案出现后,往往都会如此高速发展,但并非就代表他们是颠覆性(破坏性)创新者。颠覆者首先吸引的是低端或尚未感到满足的顾客,再转移到主流市场。uber则完全反其道而行:先在主流市场占据位置,再转移到传统上被忽视的细分市场。
克里斯坦森认为,在质量达到主流顾客标准前,颠覆性创新不会以主流顾客为目标。根据颠覆理论,颠覆性创新和持续性创新有所不同。持续性创新根据在位企业目前顾客的需求改善产品:比如剃须刀的第五代刀片,更清晰的电视画面,更优质的移动电话接收信号。这些改善可能是渐进的,也可能是重大突破,但无一例外能让公司向最有利可图的顾客出售更多产品。
按照颠覆理论分析,uber实属异类。现在还不能通过uber这样一个非典型案例就来改写颠覆性创新理论。克里斯坦森认为,是出租车行业的法律管控为uber的特殊性提供了答案。市场准入和价格在很多辖区内都受到严格控制,因此出租车公司很少创新。除了投奔uber的做法之外,出租车司机个人也没有什么创新可言。因此相对于出租车而言,uber的条件得天独厚:提供质量更好的服务,而出租车行业至少在短期内难以反击。
因此,可以认为,uber并没能颠覆出租车行业。但豪华轿车或uber的“黑色轿车”(blackcar)业务符合颠覆的条件,属于例外。uber精选(uberselect)提供更豪华的车型,比普通uber服务价格更高,但比传统的豪车租赁便宜。较低的价格意味着服务上有所折扣,uber精选目前不提供市场上现有行业领导者提供的提前预约服务。因此,uber精选的目标是豪车出行市场的低端:顾客为了节省费用,愿意牺牲某些便捷选项。uber如能找到出路,提供与在位企业相同或更好的服务,同时依旧保持成本和价格优势,就能进入豪车服务业的主流市场,走上典型的颠覆之路。也就是说,要想达到颠覆出租车市场的目的和能力,uber在创新上,还得再努力才行。
创新读后感篇十
创新是人类提供前所未有的事物的一种活动和探索。当我们选这门选修的时候是保抱着好奇的心态去,当我们接触到创新的`新奇的时候,我们被他深深的吸引了。
创新是人自我发展的基本路径。创新与积累行为构成一个矛盾发展过程。创新是对于重复、简单的劳动方式的否定,是对于人类实践范畴的超越。新的创造方式创造新的自我!
黑格尔说过:“要是没有热情,世界上任何伟大事业都不会成功。”所有个人行为的动力,都要通过他的头脑,转变为他的愿望,才能使之付诸行动。如果一个学生仅仅记住了数学的各种定理与公式,而不能把学到的知识用于发现新问题,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只学习老师讲的知识,只记忆书本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应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的基础上,勇于探索,善于创新。那就是教师应在教学中引导和培养学生的好奇心理,这是唤起创新意识的起点和基础。
与右半脑的功能密切相关。凡是能想出新点子、创造出新事物、发现新路子的思维都属于创新思维。例如:古希腊著名哲学家阿那克西米尼生于中亚的莱普沙克斯,他思维灵活、想象力丰富。有一次阿那克西米尼随亚历山大远征波斯,在军队将要占领莱普沙克斯时,他为使故乡免受兵燹,前往拜见国王。
文档为doc格式。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