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成功的方案应当能够解决问题并达到预期的效果。对于长期的目标,我们可以制定长期的方案,并分解为短期的里程碑。每个方案都是独一无二的,希望你能够创造出一份属于自己的完美方案。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一
**年度,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在怀化市食安委的精心指导下,着力从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宣传发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中心工作等方面出发,抓重点、解难点、创亮点,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加强监管,全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整章建制,落实责任。
**市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在**年度**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对食品安全工作做了明确要求“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和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坚决保障百姓饮食用药安全”,并对农产品和粮食质量安全也提出了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共四次,研究了食品药品工商质量、农业、畜牧水产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把食品安全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强监管,确保全市人民食品安全。市政府还与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与责任,并将食品、农产品、粮食安全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共计20分。
10月19日印发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洪政办发[**]16号),制定了《**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交流沟通机制》等规章制度,各成员单位也制定了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制度50余个,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社会共治。
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通过宣传车、新闻网络媒体、宣传资料、横幅标语、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开展了“3.15”、食品安全宣传周、“一法一条例”宣贯、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安全生产月、科普宣传日等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面对面的向群众宣传假劣食品识别、安全饮食常识以及相关的食品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工作成绩。全年共举办现场咨询、政策解答宣传活动10场次,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点20个,出动宣传车辆50台次,宣传人员300余人次,制作宣传展板30块,横幅56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7000余人,有效提高了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以及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群众形成科学合理饮食习惯。在**市电视台播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闻15条,在各类网站发表相关新闻信息百余篇。并通过有关单位短信宣传平台,向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发送食品安全短信万余条,更好地发挥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作用,营造了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经费保障,深化抽检,技术保障。
每年**市财政对于食品安全及监督抽检都给予大力的资金支持,**年度财政拨付相关单位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共计430万元,**年度财政拨付相关单位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共计494万元,同比增长15%,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强了对全市果蔬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和禽畜产品、水产品检疫监测工作,全市共抽检蔬菜水果2680批次,其中蔬菜2409批次,合格率99.92%;水果271批次,合格率100%;共抽血清850份,结果均呈现阴性;抽检“瘦肉精”尿样3125份,检测结果全部阴性,没有发现使用违禁药品的现象,抽检水产品2批次,均合格。完成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抽检241批次,录入上报241批次,平均每月抽检20批次,合格率100%,预包装食品监督抽检41批次,合格率100%,抽检结果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予以公示。及时、完整上报及调查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共333条,完成了40份大米、20份新鲜蔬菜、20份自制凉菜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强化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四、农田餐桌,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1、全面抓好农产品、畜禽水产品源头监管。市农业局健全了四级监管体系,20个乡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村级聘请了监督员316名,组里聘请了协管员3087名,进一步健全了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实现“五个规范化”。并不断加强从农资打假执法、投入品使用、标准化生产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程监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查处种子违法案件4起,农药违法案件4起,对10个复混肥产品抽样送检,查处不合格肥料案1起。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巡查,重点排查有无违规经营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和违禁物质,有无违规违法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添加违禁物质和不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稳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共计建设种植业标准化园区54.6万亩,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416.22万头(羽),创建了1个国家级蔬菜标准化核心园、3个省级特色园、多个怀化市级标准化核心园。全力进行“三品一标”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目前获得认证的“三品一标”产品共有16个(2个绿色食品、3个地理标志产品、2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个无公害农产品)。
市畜牧水产局多措并举,狠抓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开展春、秋防免疫,全年共抽血清850份,分别送怀化市局及省局监测,结果均呈现阴性。开展了养殖业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检查兽药经营户25家,饲料经销店82家,要求限期整改2家。严格执行兽药gsp标准论证,全市通过兽药gsp认证12户,对达不到gsp要求的企业要求整改。实施好兽用抗菌药物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全市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44户的用药及饲料、饲料添加剂安全监管,督促养殖户建立健全兽药及饲料进购及使用台帐,严格执行休药期。开展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鱼苗鱼种检疫工作,严查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渔药违法行为,对全市从事水产养殖场(户)进行清理,发放水产养殖证77本。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1-11月份共抽检“瘦肉精”尿样3125份,没有发现使用违禁药品的现象。加强养殖流通环节监管,1-11月份我市黔城定点屠宰场、安江定点屠宰场共检疫生猪28733头,检出染疫生猪7头共1583斤,割除“三腺”和病害产品2857公斤,全部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了屠宰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100%,为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
2、不断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市食药工商质监局认真做好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与小作坊的摸底建档,完善健全20家单位档案,积极协助7家生产企业申报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完成换证7家。不断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到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产品出厂检验、生产过程控制、人员健康管理、培训以及风险信息收集等方面,共出动执法人员218人次,执法车辆102台次,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办结食品生产环节案件8起,同时,与全部20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签订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并采用发放相关法律法规资料、督促小作坊开展基本安全卫生条件改造、定期回访检查等措施,开展了节假日食品安全、饮用水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大力加强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监管。还积极向企业全面详细地宣贯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工作,得到了企业广泛的认可和支持,我市共有7家企业参与了责任保险。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合并做大做强,全市已有8家米粉米面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采取并股合并的方式,组建2家规模生产企业,均已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二
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的重点。为了堵住当前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法律空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确保监管效果。
市质监局。负责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含粮油肉蛋制品加工豆制品加工糕点加工面制品加工等各类加工店及前店后厂,但不含馒头包子油条腌卤菜(肉)凉菜现榨现配(用)的饮品等传统餐桌食品或熟食加工店)的监督管理(有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颁布后从其规定)。
市工商局。负责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内的各类食品摊点(含现场制售食品熟食品)的监督管理。
市食药监局。负责制定经批准设立的食品摊贩的卫生规范和条件;负责甜品店提供餐饮服务的茶楼送餐企业展销会等各类活动中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管理;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餐饮服务活动中销售非自制食品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外现场制售快餐类凉菜等熟食品店的监督管理(食品摊贩小餐饮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颁布后从其规定)。
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区县开展对无证照流动食品摊贩占道经营摊点及其他违反城市管理规定行为的取缔查处。
(一)小作坊备案申请。
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内开设小作坊的,向工商行政部门提出备案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工商行政部门予以备案并发给营业执照。
在有形市场外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向质监部门提出备案申请,经审查合格的质监部门予以备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质监部门备案通知书办理营业执照。
(二)小作坊禁止行为。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得生产经营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具体目录由质监部门制定。
(三)小作坊监督管理。
质监工商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纳入监管,并制定年度监管和抽检计划,要监督小作坊业主落实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实行保障食品安全的必要制度。未经备案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
(四)食品生产经营小摊贩监管。
区县人民政府要合理规划布局食品摊贩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早市夜市餐饮经营区域允许食品摊贩经营者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地点有序经营。食品摊贩应当具备有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必要防雨防晒防尘防蝇以及清洁垃圾存放废水处理设施,食品摊贩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从业。设置食品摊贩的具体条件由区县人民政府予以制定。
(五)咖啡厅酒吧茶座监管。
咖啡厅酒吧茶座(提供餐饮的茶座)由市区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按餐饮业进行监管。经营场所需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做到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建立台账。提供就餐的经营场所应有独立厨房并符合相关要求;只提供饮品的经营场所应设立独立消毒间,对饮具进行消毒保洁;提供果盘的经营场所应设立果盘制作专间。
(六)本方案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三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全县人民饮食安全,严防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的特点,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找准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1、强化流通领域食品市场重点领域及对象的排查监管。突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乳制品、食用油、肉类、粮食、禽蛋、糕点、儿童食品、小食品、酒类、调味品及金桔、麻粩、白粿等节令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城区镇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特别是以农村食品经营集中区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场所,以食品专营、批发等源头性经营者及节令食品加工点等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营过期变质食品、无照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消费市场,同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督促生产经营者规范经营。确保节日市场食品安全。
2、加强节日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以承办节日大型聚餐和“年夜饭”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节日餐饮消费较集中的大排档、饭庄、酒楼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采购验收、食品贮存、凉菜配制、食品添加剂管理、生食食品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及餐厨废弃物处置等为重点环节,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扩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范围,对筛查出的可疑食品,应依法及时进行处置。
3、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走访检查。要对辖区内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走访检查,特别是对乳制品、饮料、矿泉水、老醋、糕点等生产企业及涉及有添加剂的生产企业强化监督检查,要抓住企业在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产品及原料贮存、原料检验、产成品检验等关键环节,检查其进料及生产过程记录,填制检查记录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及时进行跟踪,查看其整改情况,促其整改到位。
4、加强保健食品监督检查。要以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中问题较多、风险度高及消费量较高的品种为重点,以保健食品专营店、经营药品兼营保健食品的经营店、商场超市等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侧重对保健食品的进货来源、批准文号、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等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个别经营者利用春节期间,采取违规的促销方式进行集中性的宣传销售的,要及时关注、及时介入监督检查,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督检查。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辖区的实际,对当地的一些传统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开展监督排查,特别是列入“泉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的食品小作坊,重点对原料采购、环境卫生、三防设施、投料管理、产品贮存及包装等进行监督防范,发现问题需要进行整改的,开制整改通知书,留存好巡查监管记录备查。
一是结合泉政打私办〔20xx〕15文件通知精神,以冷冻食品监督检查为重点,以冻库、冷冻食品经营户、较大的餐饮企业、商场、超市等为重点对象,检查辖区内销售的冷冻食品特别是进口冷冻食品的进货来源、检验检疫部门备案证明、海关进关单、检验报告书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妥善处理好问题冷冻食品的后处理工作;二是强化对食品市场中进口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检查其经营的进口食品的进货来源、产品标签、说明书、检验报告书等,特别是进口的奶粉、含乳制品等,要进行重点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各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好部门职责,认真负责“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并认真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做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
各单位要加强春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工作,及时收集舆情,分析各自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风险,做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食品安全舆情,有效控制事态发展蔓延。要借助春节团聚时机,加强食品监管宣传工作,突出特色,创新宣传形式,强化舆论引导,增添正能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社区、学校、农村、企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人人关注、个个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各单位请于20xx年2月12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开展打击冻品违法运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分别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到县局食品股。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解决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健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指示精神为指导,着眼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社会服务管理网络为平台,以信息系统为运行依托,以服务民生为导向,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服务管理责任为核心,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排查工作。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使全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成立。
**。
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致学任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组组长陈吉、镇委宣传委员陈荣红任副组长,各相关办公室和职能部门任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同时与各村及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镇、村、单位等部门的监管责任,配备了网格员,健全了镇村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管网络体系。
(一)监管工作制度化(由镇食安办负责,镇食药监管所配合。)。
“
152。
”工作机制。即:制定一套制度(。
**。
**。
**。
镇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把握五个重点领域(学校、食品生产企业、非法生产小作坊、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强化两个手段(宣传手段和镇、村二级网络)。
(二)宣传教育常态化(由镇宣传办牵头,镇食安办、食药监管所、村(社区)配合)。
在
7
月中旬组织一次大型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在。
9
10。
幅,发放宣传单不低于。
2000。
人次。
(三)排查整治无缝化(由食药监管所牵头,中心学校、派出所、城管、综治办、供电、工商、各村(社区)配合)。
按照我镇确定的。
5
个重点监管领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排查和整治,确保无遗漏、无死角,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
学校及周边。对全镇。
17。
所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进行严格监管,并在开学前对照学校食堂管理标准严格梳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同时对其内部超市、食品餐饮经营门店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同时联合镇城管队对学校周边的餐饮进行规范,严厉打击流动非法经营小摊贩。
2.
食品生产企业。对全镇。
12。
家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企业实行标准化监管,定期对其进、销货台账进行检查,对其执行生产环节消毒规程进行抽查,对其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执行卫生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管理台账。
3.
非法生产小作坊。根据各村(社区)排查上报情况,严厉打击全镇范围内出现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定期进行回查。
4.
1
名,及时向镇食安办报告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联合工商所、派出所等执法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5.
餐饮服务单位。对全镇餐饮店建立台账,严格要求各餐饮店按照许可经营范围进行食品售卖,严格要求餐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随时更新本店资料。
(四)网络监管无缝化。
“触角”。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无缝隙、全覆盖的目标。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针对各项治理整顿内容,实化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推行网格化管理,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突出重点,务求取得实效。
“小作坊、小摊贩”监管有机结合,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
(三)加强宣传,充分展示整治工作成效。
充分利用学校、村(社区)、企业宣传栏等渠道,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等。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五
生产加工环节:要以白酒产品为监管重点,特别强化对散装白酒消费旺季的监督检查。一要检查生产单位的生产资质,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必须取得《备案证》。要检查食品生产单位生产场所是否干净整洁、是否与污染源保持有效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三要检查食品生产单位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有规定必须对原辅材料进行检验的应当重点检查落实情况。四要检查食品生产单位是否对生产过程、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控制。五要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是否建立落实食品出厂检验制度,是否对产品出厂实施批批检验,企业不具备自行检验能力的,必须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小作坊是否落实每年至少检验一次的法定义务。六要检查食品生产单位是否实施人员健康管理。七要检查产品标签是否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八要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单位特别是散装白酒和月饼生产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0)的规定,禁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禁止在生产的食品中添加药品,但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对月饼生产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充分运用抽检手段,及时发现问题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流通环节:要农贸市场、集市为重点区域,以糕点、糖果、饮料、白酒等节日热销食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一是经营者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或小食品经营店备案证,许可证(备案证)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是否相符。二是经营场所卫生状况,“三防”设施使用情况。三是是否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四是散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餐饮环节:以学校食堂及周边、农家乐、餐饮单位等场所为重点,加强节日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扎实抓好国庆期间农村坝坝宴备案指导工作,餐饮单位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食药安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强化食品监管,严厉打击“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六
为了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我局按“三抓手”要求,切实强化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质量安全监管,督促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要措施有: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提高食品安全隐患发现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帮助企业整改。二是加强企业生产档案记录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原料来源索证、进厂检验等原料管理制度,确保原料合格,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力度。三是严禁企业使用非食用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加强对此类违法行为的风险预警和预防。四是督促企业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出厂检验把关,确保合格产品出厂销售,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我局重点加强节日热点食品的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对饮用水、米面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腐竹、饮料、茶叶、果脯蜜饯等100家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进行了检查,并接受广大市民的'投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了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过得安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局在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基础上,加大帮扶力度。一是及时掌握本地小作坊关、停、并、转,实行动态监控,严防不具备基本安全卫生条件的小作坊死灰复燃,不断加强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制度。二是严防食品小作坊因节日食品热销,粗制滥造生产假冒伪劣食品,重点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小作坊的排查,杜绝死角,严防个别恶劣行为影响整个地区食品安全形象。三是加强检查xx市非法加工户加工腐竹、收购户违法收购分装腐竹,并且要在节前进行一次较大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两节”期间共关停了20多家无证食用植物油生产小作坊,查处了多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力的保障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增强了群众的消费信心。
我局进一步实施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加大节日热点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对米面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腐竹、饮料、茶叶、果脯蜜饯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进行了抽检,共xx个批次,抽检结果全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两节”期间,我局严格节日值班制度,实行每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严肃值班纪律,严防脱岗,确保通讯畅通。预先安排骨干人员随时待命,并在交通、通讯、应急检验等方面做好保障准备。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七
攀岩赛安全保障组:
为确保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和全国各地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由县食药监局牵头,联合县工商局和质监局,在全县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全县重要集镇、市场、公路沿线、贵清山、遮阳山景区的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的专项整治。同时,在全县开展以“关注食品安全,再造旅游大县”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为确保此次攀岩赛有序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抓住“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的重要机遇,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成立漳县“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包明正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吕应龙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杨开祥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汪双平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组员:由相关单位各抽调两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汪双平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
(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排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污染情况,依法打击各种非法食品生产加工行为。排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建立健全进出口食品企业质量档案。
(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打击食品流通环节中出现的非法经营、销售过期、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整顿规范城乡两级食品市场。
(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餐饮消费环节中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对生产和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和商户进行排查,打击无证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全过程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运行情况,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惩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等行为。
(二)食品流通环节。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违规冒用乱用品牌标识、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完善食品流通可溯源制度。
(三)餐饮消费环节。
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非食品原料行为。监督检查中小学食堂、校园周边餐饮点,及时发现和查处校餐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四)生猪屠宰。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严格生猪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排查达不到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不严格执行生猪屠宰规程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生猪注水、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生猪屠宰,做好产品来源流向登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县场。切实做好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屠宰环节检出的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
(一)结合半年总结和督查,从7月13日至7月16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查找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
(二)结合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用两周时间全面完成,主要针对排查出来的、能在短期内解决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企业要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制定具体方案进行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开展督查工作,全面实现工作目标。由漳县“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单位监管工作进行督查。
(一)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监管部门要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全程追溯、检验合格出厂、产品召回、不合格、变质、过期产品销毁等制度,严格按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经营,提高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检测能力,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落实食品经营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对“三废”排放的治理,规范餐厨废弃物的管理,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次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
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药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加强对主要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的风险监测,使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理。
(三)加强监管,严惩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发现问题,严格落实惩处整改、跟踪复查等措施,以点带面,顺藤深挖共性、“潜规则”问题,直接彻底消除隐患,对不合格食品药品实行下架、退县,责令企业召回。
(四)加强沟通,畅通信息。
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共享信息,切实做到监管无缝隙,整治出成效。在行动工作中,有关单位要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4864150,传真:486415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八
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制作条件差,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低,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人群健康造成危害。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工作,应制定有效管理办法。坚持乡镇(街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乡镇(街道)政府。对辖区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开展辖区农村群体性聚餐登记备案与管理工作(食品安全信息员每月月底汇总本村社群体性聚餐信息,报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站协管员;乡镇街协管员将本辖区群体性聚餐的情况汇总,每季度末报区县食药监局和当地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制定并督促落实辖区内群体性聚餐各项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切实解决工作经费,村级信息员开展农村群体性聚餐的指导工作,应给予一定的工作补助。
区县食药监局。负责农村群体性聚餐的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农村厨师的培训和管理,督促厨师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协助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取样等工作。
区县食安办。负责组织农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区县卫生局。负责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
(一)申报备案流程。
农村家庭宴席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凡举办10桌以上(含10桌)的家宴举办者或者厨师需提前48小时向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申报,信息员将举办者姓名就餐地址厨师来源主要凉菜菜品进行登记造册,并了解其加工制作卫生条件。接到20桌以上的就餐信息,信息员应在24小时内报告乡镇街协管员。接到100桌以上的就餐信息,协管员应在24小时内报告区县食药监局。举办家宴的村民应与厨师签订餐饮安全合同书。
(二)指导服务家宴工作流程。
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由所在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书面指导或现场指导,填写《农村家庭宴席制作指导意见书》,并与家宴举办者签订《农村家庭宴席制作食品安全管责任书》。
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由乡镇街(景区)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填写《农村家庭宴席制作指导意见书》,并与家宴举办者签订《农村家庭宴席制作食品安全管责任书》。
就餐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由区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乡镇街(景区)配合。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查漏补缺,强化措施,使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得到有力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一)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继续集中执法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各科室队所要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注册科依法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等办法依法实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认真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继续突出对食品总经销、总代理、批发市场、批发兼零售(连锁配送)企业、商场超市以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对象进行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高度重视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性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专项检查。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把经营者落实“进货检验记录、索证索票存档、台账记录规范、食品留样备案、不合格退货拒收”五项准入制度作为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实物查看、台账记录、进货票据”三者对应,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实现可追溯管理。检查中要注重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认真开展对重点食品、食品添加剂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一是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4月份,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精神,深入开展乳制品行业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1——2月份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开展两次集中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三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围绕酒类经营主体准入和进货渠道,依法监督酒类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检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坚持与厂家联合开展节日性和日常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四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肉类、醋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肉类要重点检查入市销售的病死肉、传染病肉、注水肉、变质肉、无检肉等问题,认真检查、验证质量准入制度的落实,做到有检上市、无检退市,合格上市、不合格退市;对醋类重点检查假冒产品、乱用添加剂和小作坊生产的`无标识、无厂址等不合格产品。五是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3月和8——10月开展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重点抓好食用油、米面、奶制品、副食品、烟、酒、糕点、调味品、儿童食品等农村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的质量监管,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乡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杂店)、送货下乡、连锁配送等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加大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质量,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六是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2——3月、10——11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中宣部等八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组织力量对辖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等重点商品市场进行重点巡查和执法检查,对销售假冒伪劣家电、以旧充新家电、非法翻新废旧家电以及违法印刷、销售、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商标标识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宣传、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等不法行为。二要以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手机、儿童玩具等为重点商品,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三要大力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和创新,进一步强化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入市、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与贯彻实施,切实提高依法履行食品市场巡查和规范管理的能力水平。
各科室队所要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活动,从理论到实践全面彻底掌握,切实把《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的内容要求融会贯通到我们的执法实践中,做到上墙、入脑、见行,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工商干部和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能力水平。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基层的要求,采取学习、培训、岗位练兵、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大执法人员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监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力度,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提供人才和素质保障。要深入开展对食品经营者进一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以及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的宣传培训,采取灵活便捷的形式,突出宣传培训重点,注重实际效果,提高经营者自律和管理水平。
2、严格市场主体准入管理,依法规范证照核发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坚持先证后照,对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切实规范证照核发行为。对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必须先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食品准许生产证》,再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再办理《食品准许生产证》,生产加工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必须到当地质监部门备案后,持备案资料方可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工商注册登记。食品摊贩必须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城管部门核发的《占道经营许可证明》,且具备《办法》规定的经营条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还应当依法取得清真食品准许经营证和清真标牌。
3、严格食品市场巡查,依法规范食品市场监管和案件查办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落实“六查六看”工作制度。工商所要突出巡查检查重点,提高巡查检查效能,着力解决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责任明晰、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把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并把巡查记录纳入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信用分类管理体系,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和创新监管手段,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制定下发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创新。二是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指导意见》,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步伐,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标准和评定管理规定,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三是要依法规范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立足现有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有计划的组织分批抽样送检,对经法定检验机构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退市下架,依法立案处。
5、进一步加大对食品销售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力度,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依法监督食品经销户建立并执行“三合一”台账制度,监督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监督其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经营环境、条件、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监督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食品退市等制度。要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解决“诚信通”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食品信息及时全部录入系统,对未及时录入的经营者,加强督促和检查,拒不改正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使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的查询、追溯等功能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从而提升辖区食品安全电子监管水平。
7、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过期、霉变等不合格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和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查处一批与群众生活和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案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打击一批,震慑违法分子。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8、加大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关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反应的要求,以及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区局《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对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的规定,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畅通信息,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要利用12315行政执法网络,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共享应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采集和综合分析利用,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努力做到事前预警、事前监控,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切实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形成“一把手”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和工商所按职责分工协作具体抓的良性互动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工作要求,把监管任务明确到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消保科要进一步加强对工商所的业务指导,既要负起牵头职责,又要加强内部统筹协调,解决基层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业务问题。要加强与卫生、农业、质检、公安、商务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正面宣传工作力度,强化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舆论引导和监督。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
元旦、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强化监管,保障安全,按照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办范围内开展一次以“保两节食品安全、促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台帐登记及使用、加工制作和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等行为,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保障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2月15日。
整治范围包括全街办各类餐饮单位。重点为承接婚丧宴席、节日大型聚餐和“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点餐饮单位,各类宗教聚集活动用餐场所,农村家宴,奶吧、茶座、饮品店等五类餐饮服务场所。
(一)强化许可管理,严查无证经营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严厉查处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
(二)落实索证索票,强化追踪溯源
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抽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
(三)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制度落实
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续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硬件设备是否运行良好,凉菜配制等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要求,餐饮具是否按照要求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是否有消毒记录,一次性餐饮具进货渠道是否规范,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对咖啡馆、酒吧、茶座的整治检查要同时突出差异性重点,认真核查其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贮存情况,对酒类、奶及奶制饮品、食用冰、果汁等冲兑用水和一次性餐具要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包括凉菜、改刀水果、现榨饮料等制作有无专间或专用区域操作,有无餐饮具消毒设施;有无水净化设施;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公示;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冷热分开、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果盘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等;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四)发挥技术支撑,加大监督抽验
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品种及重点风险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加大对餐饮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抽验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措施,确保餐饮具消毒效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和评价,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五)健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
制定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一)xx年12月15日至xx年12月25日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各村(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启动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方案排查自己辖区高风险场所和重大活动,确定工作重点,统筹安排部署,确保消除安全隐患,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xx年12月26日至xx年2月12日为整治检查阶段。
各村(居)委会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餐饮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餐饮加工环节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大对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监管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
(三)xx年2月13日至2月15日为总结阶段。
各村(居)委会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2月10日前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形式报送至街办食药所,由食药所汇总上报县局。
(一)增强意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居)委会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集中、聚餐次数增多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多发的特点,重在预防,科学监管,狠抓落实,做到早谋划、早动员、早安排。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监管措施,强化沟通协调,切实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二)排查隐患,突出实效。
结合《xx县xx年“四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xx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排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确保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
(三)恪尽职守,处理迅速
“节日”期间,各村(居)委会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村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和组织人员奔赴第一现场进行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及时妥善处置,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损失,努力减轻不良社会影响。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要进一步畅通社会诉求渠道,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居)委会要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健康消费观念。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的责任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倡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整治当中,形成人人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x政发x号),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根据县政府《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特制定。
围绕“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绿洲、建设品质活力江永”这一中心,以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为工作目标,加强队伍建设,整合执法力量,强化日常监管,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实施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确保全县食品安全零事故发生,为全县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一)日常监督检查。一是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和网管化管理要求,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制定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年度“分级分类”监管计划,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录入食品生产电子动态监管信息,确保工作有记录、可追查;二是指导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农贸市场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确保经营的食品可追溯;三是根据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结果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四是针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抽检不合格、进行过立案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奶制品、白酒、肉制品、冷冻饮品、桶装饮用水、麻辣小吃等高危产品种类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适当增加检查频次。(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
(二)信用数据建档。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要采用纸质档与电子档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信用数据建档,内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承诺(责任)书、日常巡查记录、监督意见书、监督抽检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监管信用档案录入率要达到100%,食品小作坊备案率要达到100%。要按照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的要求,推进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县符合评定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须全部评级且按要求规范公示,督促餐饮企业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化。(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三)食堂达标工程。突出以学校、机关食堂为重点,扎实推进标准示范建设,扩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的覆盖面,力争在20底,全面提升特大型、大型餐馆,供餐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明厨亮灶”工作,使餐饮后厨软件硬件设施科学合理,做到可视、可观、可知。(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根据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力争每个乡镇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店2家(食品经营),并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观摩学习,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条件成熟可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食品生产消费的特点,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食品批发部、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肉及肉制品、配制酒、米粉食用油、桶装水、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大活动、传统节日等重要时段和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农村自备酒席场所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重点部位,持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保持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学校及周边无证照经营、仿冒和“五无”食品、“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积极推进食用油米粉综合整治和“放心工程”建设,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六)食品监督检测。完成上级下达的.日常监督抽检计划,认真开展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工作。对抽检不合格单位、产品要采取“回头看”的形式,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批次。同时做好专项整治过程中的抽样检验工作,为专项整治提供科学参考,确保专项整治高效开展。加大季节性食品(冰淇淋、饮料、腌腊肉等)、节庆性食品(粽子、月饼等)、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及入市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力度,增加抽检批次,把好食品源头监管关。(责任单位:执法大队、食安股、基层各分局)。
(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3.15”“12331”等平台,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按计划对食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分环节、分区域、分时段开展培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等。(责任单位:人教股、法规股、餐保化股、食安股)。
(八)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管理。在完成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所要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及时化解风险,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严格按规定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并及时处置食物中毒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危害,适时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
(九)换证发证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审核与验收和换证工作,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后续监管,特别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形成县局机关与基层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局面。对不能持续满足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单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向省、市局建议撤销生产经营许可。(责任单位:食安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友仁;常务副组长:何新军;副组长:县局各党组成员(可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不另行文);成员:各分局、股(室)、队、分局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局食安股。各相关股所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根据本辖区内食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管计划,将监管任务网格化,按片分解,明确监管责任人,保证监管措施实施到位。
(二)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县局机关、各基层所要加强与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股室与各所的工作特长,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工作脱节的现象。
(三)广泛宣传,强化培训。一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监管的目的与意义,及时报道监管工作的进展与成果,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加强食品企业主的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律法规教育,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健全食品企业的自律机制。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各分局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检查和评估,定期报告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县局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监管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给予鼓励,对工作开展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失职或渎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采购、检验、使用和管理行为,深入做好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保健食品原料的专项检查,督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认真落实原料采购、检验、使用和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依法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使用安全。
二、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
采取动员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加强监管的有效性,结合我市实际,将海参、蜂胶、珍珠粉、灵芝、红景天、芦荟、螺旋藻、红曲、褪黑素、辅酶q10、大豆磷脂、甲壳素、大豆异黄酮、鱼油、大黄、何首乌、决明子、硒铬微量元素、海狗油、海狗鞭等安全风险高、使用量大、价格昂贵、产量有限、动植物提取物、标示进口原料、缺乏特征性控制指标等原料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将注册文号多、生产量大、涉及重点原料品种的紫光生物有限公司、文登博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健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荣兴食品厂、昂仕集团有限公司、荣成百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管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对以上品种和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日常检查频次。
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企业自查阶段(6月20日前)。
督导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局、省局的通知要求,对保健食品原料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各企业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自查内容包括:
1、是否与原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原料采购合同是否明确了质量责任、是否包括原料质量控制要求、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2、是否对原料供应商进行审查,包括资质审核、重点原料定期现场核查,是否做好审查记录,建立审查档案;3、原料进厂检验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对原料按标准进行检验,并建好档案,留档备查;4、是否建立原料采购档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能否做到所有原料来源可追溯;5、是否购买和使用与产品配方无关的物质,是否添加非核准的成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是否存在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品添加剂购进、储存、使用与管理是否规范,索证索票、专帐记录、专区存放、专器计量、专人负责落实情况。
(二)开展专项检查(6月-8月)。
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市局、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所会同企业所属县局共同参与检查。除重点检查企业自查内容外,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1、原料、生产工艺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减肥类、缓解体力疲劳类和降糖类等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产品是否违法添加与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2、贵细原料(蜂胶、海参、珍珠等)、动植物提取物、预混料、标识进口原料、缺乏特征性控制指标等原料的来源和验收情况。3、企业建立完善检验制度情况,自身不具备的检验能力实行委托检验的,是否签订委托检验合同,是否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保健食品原料直接关系到保健食品产品的质量,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保健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加强保健食品原料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重要性,严把进货关,加强原料采购管理,对采购的原料质量负责,切实承担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禁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的原料,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二)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非法添加药物、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假冒伪劣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一律移交稽查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生产经营,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并采取责令下架等行政措施。
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认真填写《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自查情况表》(详见附件),加盖企业公章与电子版本于6月20日前上报到市局餐饮保化科。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三
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临,为全面做好“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社会氛围和消费环境,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20xx年“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需求旺盛、人员流动量大,是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易发的敏感时段,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把“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根据“双节”期间食品销售特点,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细化工作责任,督促监管人员深入开展食品销售执法工作,及时消除食品销售安全隐患,全力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各县(市、区)要立足本地实际,结合对节日旺销食品、食用农产品等的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要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的理念,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对食品经营宣传以及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强化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各项义务,及时检查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督促有自检能力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企业适时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
(二)加强对食品主体经营行为规范。要对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及各类食品销售门店开展执法检查,认真检查食品销售主体经营条,对不能持续保持经营条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及时进行查处。要清理、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严肃查处取缔无证食品销售。
继续加强对食品小摊点的备案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对辖区食品小摊点检查、规范。对违反《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的依法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三)加强重点环节专项执法。各县(市、区)要突出“双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执法检查,重点食品品种包括粮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乳制品、糖果、饮料、休闲食品和蔬菜水果等;重点区域包括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单位包括超市、食品批发企业、食品专卖店、网络销售单位、城乡结合部等。要及时排查食品销售安全隐患并第一时间下达限期整改书,防止危害后果发生。
各县(市、区)要全面加强食品小摊点检查,按照《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备案事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营条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建立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职责对“双节”旺销重点食品品种开展抽样检验,对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对检验不合格食品,依法依规定公布抽检结果,并做好下架、退市、召回和后处理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销售“五无”、过期变质食品以及涂改食品生产日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食品的,要严厉打击,按法定上限予以处罚;对涉嫌犯罪的,按照《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县(市、区)食药监部门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材料和艺汇演等多种渠道,深入社区、乡村、旅游景区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信息,不断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引导公众正确消费、科学消费。要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倡导守法诚信经营,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要充分组织动员多方面社会力量参与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一)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两节”期间网络、报纸等媒体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重大、突发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
(二)落实节日职守制度。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双节”整治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报告处置工作机制,保障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食品突发事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加强安全督导检查。“双节”期间,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关领导要深入执法一线、深入食品企业,对“双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把握食品监管动态,确保各项整治措施有效落实。市局适时组织人员对“双节”整治工作进行督导。
请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于1月日,2月16日前经领导签字后传真报市食药监局。遇重大、突发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及时上报。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四
我市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4277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398家,食品经营单位17249家,餐饮服务单位9267家,“三小”食品经营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7767家。,实现产值331.7亿元(含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占全市生产总值40%。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定了《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四有两责”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出台《食品安全“三项创建”工作规划(-)》,市食药监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和食安办联合转发《陕西省食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了市、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近五年来,全市未发生三级及其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目前,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健全,职责明晰,成效明显。
一是优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整合原市质检、工商、食药监局分别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归市食药监局承担,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设立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质检法规科,强化食用农产品种养殖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推进除汉台区、经济开发区外十个县食药监督机构改革,将县级工商、质检、盐务和食药监局四局合并,成立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加挂食药监管局牌子。推进镇、街道办市场监管所(食药监所)机构建设,积极创建镇、街道办食品安全监管示范所。落实了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保证各区域、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去年,全市采取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模式,开展了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校园食品安全等大规模检查,发现、移送食品安全案件线索54起。市、县两级财政投入检测经费995.1万元,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7777批次,检查出不合格食品461批次,问题发现率5.8%。
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结合“四城联创”,强化“三小”综合整治,有效打击了食品“黑作坊”、“黑窝点”。以来,共查处毒豆芽、毒蜂蜜、毒馒头、毒粉条、假牛肉等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349件,大案要案302件,移送司法机关136件。
四是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信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提高广大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和鉴别防范问题食品能力。成立市级食品信息投诉举报中心,构建了覆盖市、县区、镇村(社区)的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网络,初步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五
xxx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来临,为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确保xx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全区人民过上一个祥和、欢乐、放心的节日。按照市工商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xxxx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根据市局安排,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xxxx年的"双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元旦和春节,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消费量大,监管任务特别艰巨。我们要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跟踪督导和明查暗访等形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狠抓食品安全法的落实,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保障节日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一)强化重点食品品种监管。继续加强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且消费量大的乳制品、生鲜肉、肉制品、水产品、蔬菜、小麦粉、散装食用油、儿童食品、酒类、糖果、糕点和小食品等重点品种与饮料、水果、调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其他节令食品品种的监管力度,增大质量抽查监测的`覆盖面,加强快速检测,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
(二)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农村及城乡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庄的食杂店等重点区域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围绕地域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针对小规模、大群体性质的地方特色食品加工销售集中区域、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及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年货市场等"两节"期间食品主要消费场所,实行驻场制,突出流通环节源头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排查、提前整治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重点经营者监管。继续督促食品销售者依法自律守法经营,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户和高知名度食品的监管;加强对隐患较多,容易出问题的小食杂店、小食品摊点的监管,大力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全面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问题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自觉维护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的合法权益。继续按照省局确定的"以点带面、逐批巩固、循环推进、全面落实"的思路,采取教育与处罚并重的方法,根据不同食品销售者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合理分类,科学设置巡查周期,适度增加检查频次,大力开展食品销售者建立落实自律经营制度执法检查。对拒不建立相关制度的,依法责令其停止销售,直至依法吊销许可证;对落实不到位的,加强督促指导和规范。使落实自律制度成为所有食品销售者坚持经常的自觉行为,逐步实现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由初步建立到基本规范、由部分落实到全面巩固的目标。
(四)继续加大监测力度,打击不合格食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和区工商局食品安全年度抽检计划,列出"双节"整治期间抽检任务,组织开展抽检工作。一旦发现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五)继续加大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整治力度。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总局文件精神,按照市局下发的实施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经营者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切实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监管执法科负责牵头,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认真分析研究本区域节日市场监管的工作形势,全面梳理排查影响市场安全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逐一研究对策,认真做好应对各种情况的工作准备。
(二)密切协作配合。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加强案件协查和联合执法,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加强机关内部的协作配合,分工负责,建立协作和协调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宣传工作。双节食品专项整治期间,区局将组织联合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两节"期间,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水产品、食用油、儿童食品、糖果质量等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协助工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充分发挥xxxxx和一会两站作用。充分发挥xxxxx申诉举报和“一会两站”作用,及时解答、受理、分流和督办“两节”期间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申诉举报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采取控制措施,坚决消除隐患,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五)做好应急事故处置工作。"两节"期间要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搞好工作衔接,保证每天xx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工作准备,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管委会和上级部门报告,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绝不允许瞒报、漏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延误事故处理。
(六)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加强信息反馈,由监管执法科及时报告工作情况,xx月xx日前向市局上报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自xx月xx日开始,每周五中午十二时前,要将本周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市局,每月x日前上报一次《“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整治工作结束后,于xxxx年x月x日前将书面总结和电子文档一并报市局消保科文件夹。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六
猪肉及猪肉制品是人民群众日常食品消费的重点品种,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生猪养殖屠宰流通消费等环节监管,对使用瘦肉精猪肉注水制售“病死猪”肉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实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落实流通和消费环节索证索票和亮证经营等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市畜牧局。负责生猪养殖环节的监督管理。在生猪养殖环节,实施防疫检疫监督管理,监督养殖场病害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违禁添加物等生猪养殖投入品的安全监管监测。在生猪屠宰环节,实施屠宰检疫查证验物;对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并加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监督对病害死生猪及不合格猪肉产品无害化处理;开展对“瘦肉精”的抽样快速检测。
市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监督管理。实施对定点屠宰场的资质条件审查;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开展“瘦肉精”自检;督促屠宰企业建立生猪来源及猪肉产品销售台账;在定点屠宰场,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对检验合格的猪肉产品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加盖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对病害猪及检验不合格产品作无害化处理;依法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死肉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监管长效机制和肉品质量追溯体系。
市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猪肉及猪肉制品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查验猪肉及猪肉制品证章标识是否齐全有效合格。在市场销售过程中,检查鲜猪肉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经营场所实施清洁消毒;冻猪肉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或动物产品运输检疫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在冻猪肉运输过程中,检查动物产品运输检疫合格证等。在猪肉冷藏过程中,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猪肉制品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等。督促经营企业建立猪肉及猪肉制品购销台账,检查索证索票。
市食药监局。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猪肉及猪肉制品监管。学校食堂伙食团的猪肉及猪肉制品监管。督促用肉单位,购鲜猪肉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购冻猪肉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或动物产品运输检疫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购进猪肉制品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对供货商实施资质审查等;督促用肉单位建立购进和使用猪肉及猪肉制品记录,索证索票,保存票据。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监督学校食堂采购来自定点生猪屠宰场(点)的猪肉产品。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违法收购贩运宰杀加工销售病害死生猪及其猪肉产品注水猪肉等行为,依法查处使用暴力抗法案件,受理并查处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事件。
质监部门。负责猪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在生产加工环节,开展猪肉制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监测;督促生产加工企业建立猪肉及猪肉制品购销台账,检查索证索票,保存票据;审查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资质条件。
公安局。
负责打击违法收购贩运宰杀加工销售病害死生猪及其猪肉产品注水猪肉等行为。
养殖环节屠宰加工。
生产环节。
餐饮消费环节销售流通环节。
工商局:
市场运输贮藏销售过程中的监管,执行市场准入制查验各类标示证件。食药监局:
餐饮食堂伙食团饮食消费场所监管。
畜牧局:
屠宰检疫监督无害化处理畜牧局:
防疫检疫。
质监局:
屠宰加工企业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商务局:
屠宰加工企业监管定点屠宰监管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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