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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南通篇一
在衡阳市参加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了初审、复审的考生(含衡阳市本级、衡阳县、衡南县、衡东县、衡山县、南岳区、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请于6月12日至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领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衡阳市财政局一楼会计办事大厅(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30号)签字领取初、中级证书和考试登记表。
1、未参加考后资格初审。
2、初审通过但复审未通过。
以上两种情况考生请关注衡阳财政局网站通知,可以和20通过考生重新参加审核(仅一次)。
附件:、初级、中级职称通过人员名单。
初级、
衡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南通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南通篇二
我办定于年5月12日开始发放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市直考生的合格证书。具体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地点:宁德市东侨区闽东东路5号(华府豪庭对面,唐城金海湾大酒店隔壁),宁德市财政局新办公楼六楼会计科601房间。
请宁德市市直考试合格的考生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来我办办理领证手续。考生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请直系亲属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办理领证事宜。
各县(市、区)合格考生的合格证书领取时间请考生咨询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股)。
特此通知。
南通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南通篇三
广州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已发至各区、县级市相关负责部门,请在广州市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持考生身份证原件(代领的.需出示代领者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按报名时隶属的区、县级市查询,办理领取资格证书,具体领证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所属区领证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越秀区东华北路9号一楼。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下午:2:30-5:00。
星期五下午不对外办公黄埔区大沙东路221号二楼。
下午:3:00―5:30番禺区番禺区市桥街平康路69号。
下午:2:30―5:30增城市增城市荔城街惠民路1号。
下午:2:00-5:00萝岗区广州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
下午1:30―4:40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04号。
上午9:00--12:00。
下午14:10--17:00。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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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南通篇四
各位考生:
在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职称考试,并已取得全部科目合格的考生,请于年6月8日-6月30日到省注协领取职称证书。
领证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北巷4号10楼考试培训部。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逾期未领证书者,责任自负。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6月9日。
南通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南通篇五
领取名称: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
证书要求:全科考试合格(厦门考区)。
领取内容:合格证书及登记表(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
领证要求: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
领取日期:2015年12月14日、15日,逾期请至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取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2015年12月11日。
南通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南通篇六
请参加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于205月14、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无准考证请提供在我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查询的证书管理号)前往我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领取合格证书。若需他人代领,请同时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及考生身份证原件。逾期请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到本中心教材部领取。谢谢合作!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年5月13日。
南通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南通篇七
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驻烟有关部门:
目前,200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开始发放,请各有关部门于近期组织人员前来考试中心综合科领取。
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携带考生准考证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可在附件里下载、填写、盖章、贴一寸照片)、两寸照片一张(与准考证、登记表同一底版),考生为应届毕业生的还需携带毕业证原件,送至考试中心复查。
附件: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
南通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南通篇八
一、逾期领证地点、时间: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303室,近斜土路)。
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二、领证时需携带:
1.成绩查询单(由考生自行下载,并务必在成绩查询单上签名)。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证书工本费15元。
5.领取中级资格证书者,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均须原件)。
特别提示:
1.领取中级资格证书者,须先到市财政局会计处(肇嘉浜路800号905室)验证签字,再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303室,近斜土路)验证领证。
2.在嘉定、奉贤、青浦、宝山、金山、金山石化、松江、南汇、崇明、梅山初级合格证书领取请与所在地区财政局联系。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00九年一月。
责任编辑:逐梦。
南通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南通篇九
2009年会计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已经可以领取,请考生携带有效证件,市直到我中心一楼大厅领取(地址:丹溪路1177号,电话:0579-82462336,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各县(市、区)到当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领取。代领请携带双证。
金华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2009年11月10日。
南通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南通篇十
广州市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已发至各区、县级市相关负责部门,请在广州市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持考生身份证原件(代领的.需出示代领者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按报名时隶属的区、县级市查询,办理领取资格证书,具体领证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所属区领证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越秀区东华北路9号一楼。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下午:2:30-5:00。
星期五下午不对外办公黄埔区大沙东路221号二楼。
下午:3:00―5:30番禺区番禺区市桥街平康路69号。
下午:2:30―5:30增城市增城市荔城街惠民路1号。
下午:2:00-5:00萝岗区广州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
下午1:30―4:40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04号。
上午9:00--12:00。
下午14:10--17:00。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5月26日。
南通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南通篇十一
芜湖考区各考生:
月7日-2009年11月20日已办理会计证书领证手续的'考生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从11月25日起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市人事考试院三楼考试科办理领证手续。
其他尚未办理会计证书领证手续的考生请速来办理。
领证地址:九华中路308号。
相关链接:关于公布芜湖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南通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南通篇十二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全科合格考生,请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市财政局一楼大厅右侧会计人员服务窗口领取。收取根本费15元。
领证时间:1月19日至23日。
地址:天元区黄河南路455号。
株洲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逐梦。
南通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南通篇十三
请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省直考点)报考,已经交了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考生于2月25日―3月25日的周三、周四到省人事厅十一楼业务受理大厅专业技术人员处受理台审核并领取证书,届时请带上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证和证书工本费7元。地址:省政府大院南一路10号,联系电话6386317。
南通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南通篇十四
年会计考试合格并于2009年11月19日前已交“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人员,自11月26日起每周三、四两天每单位派一名代表到市职称办领取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县区同志由县职称办统一领取,以学生身份考试的人员,以系或班级为单位派代表统一领取,已经毕业的'学生请在12月底以后来领取。领取证书时请核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与资格证上证书编号是否一致,不一致请改正,空白的请自行填好,以备将来有用。
注:所有领证的代表,请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并将自己的联系手机填在领证签字表上。
九江市职称办。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南通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南通篇十五
月10日起可领取年会计资格考试证书。网上报名时选择“市直”报名点的考生,由单位(需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特殊情况需由本人领取的(需持单位介绍信、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选择“县市区”报名点的考生到所选县市区人事局领取。
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
200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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