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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保证学校各类校产的完好率,满足教学、办公、生活等正常使用的要求,防止校产的浪费及流失,必须加强校产的管理。
学年初总务处与各室负责人签定校产管理责任状,将各室物品交付负责人承包使用,总务处组织安排每周五对教室、办公室、专用教室进行校产检查,并在每学期期中、期末各一次对全校校产进行检查。
1.学校购置物品必须本着勤俭节约、统筹安排的原则。
2.购置物品,添置校产先由部门负责人(班主任、专用教室负责人、教研组长、办公室、科室负责人)申请,经总务处审核,由校长签字同意后,总务处负责购置。
3.对于大件物品购置,必须坚持集中采购制度,办理招投标手续;不需要办理招投标的,必须坚持二人以上购买制度,严把价格、质量关。
4.物品购置后,必须先审核登记入库,然后由部门负责人领用、保管。
5.购物发票必须由经手人签字,由总务处审核验收并签字,经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三、领物、借物制度。
1.学校教职工由于工作需要,领用、借用学校物品时,须填写物品领用登记,总务主任同意后方可领用。
2.对于临时借、领用的物品,必须按时归还,对于长期使用的物品应负责保管,简易维修,如有损坏,作价赔偿。
3.学校物品一律不得外借。
4.学期结束,总务处清查物品保管情况,对于非人为损坏的物品,收缴入库进行维修或办理报废手续。
1.校产损坏及时报修,杜绝因校产损坏而产生安全隐患现象的发生。
2.各类公物财产损坏,由班主任、专用教室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网上报修。非正常人为损坏的,由总务处填写赔偿交款通知单,在三天内到财务室办理交款手续后。并将交款通知单送总务处登记备案。总务处凭此单安排实施维修。
3.修好后,报修人试用并做好“修好确认”登记。
五、报损、报废制度。
1.校产超出使用寿命期限后,自然损坏,要适时予以报废;在规定使用寿命内,属自然不可抗拒因素,应予报废。
2.报损报废手续,由直接使用人或管理责任人书面申请,学校管理部门现场核对、登记,总务主任核实签字,分管校长、校长审批,方可登记入帐。
3.报损报废物品可作价出售的通过总务处批准出售,收入纳入学校行政财务。
4.报损报废物品有部分利用价值的,可改造利用,毫无价值的要及时清理。
六、损坏赔偿制度。
1.对于损坏的校产要认真区分好人为损坏与自然损坏,人为损坏必须赔偿。
2.班级卫生用品、教学用具、课桌凳、门窗玻璃、电教设备(电脑、录音机、投影仪等)以及饮水机,班主任应加强教育,正确安全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赔偿责任。学期末学校统一检查。
3.各活动室设备、工具登记造册,分发给各负责老师保管使用,如有损坏遗失现象,根据当事人情况视情节轻重按质论价赔偿。
4.自然、科学仪器设备、音乐、体育、美术器材设备、电教设备、鼓号、演出服装、图书资料、食堂物资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不得随意外借,外借物品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经总务处报经校长室批准后方可借出,并由借出人员负责追回。
5.公物财产损坏,隐瞒不报,或故意损坏公物财产,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
(1)课桌、损坏(桌面涂刻划),追查责任学生,按价赔偿,双人课桌(老)50元/张(新)90元/张,单人课桌(老)25元/张(新)45元/张,同时扣除班主任考核分1分/张。
(2)班级开无人灯、长明灯,发现一次扣班主任考核1分。
(3)班级放学后或休息日门窗未关,发现一次扣班主任考核分1分,造成损失,扣除考核分3分。
(4)班级校产损坏未及时报修,查出有安全隐患,扣班主任考核分1~5分。
(5)办公室要安排值日表,交总务处和卫生室备案,教师下班后,一般电器未关扣值日教师考核分1分,空调未关,扣值日教师3分。
(6)办公室教师下班后,门窗未关,扣值日教师考核分1分,造成办公室财产损失,由值日教师作价赔偿,并扣除考核3分。
(7)各专用教室参考以上管理考核。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二
总务处是学校资产管理职能部门。保证学校设备的及时供应、维修和更新;负责学校设备的出借和处理赔偿事宜;建立房屋和固定财产档案;协调好各处室财产管理人员的工作;形成校产管理“一盘棋”。
一、财产管理责任与教育。
1.学校一切财产均由总务处调配。总务处要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财产分类帐和总帐。凡购进或调进仪器.体育器材等都汇入固定财产清册,建立借用手续和制度。每学年来总务处根据财产交动况进行一次核对调整。
2.注意检查维修,延长使用期限。总务部门要有高度责任心,对学校对产一清二楚,对损坏事故及时发现,维修一提高使用效率。
3.购置物品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私自采购物品,一律不予报销。购置物品发票必须有采购、验收签字,经主管审批,保管员登记,才可报销。
4.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管理。教室的财产由班主任及学生管理。办公室财产由室负责人管理.队室财产由辅导员管理。图画、体育、音乐、仪器、教具和日常用品有专人管理。
5.加强对学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教育。加强学生对国家,对学校责任感,提高爱护公物质的自觉性,做到平时有人保管,坏了有人报告,毁了有人查找。
6.身教胜于言教,教师首先要作爱护公物的表率。
二、财产物资计量验收制度。
1.对购入、自制、赠送、收回的财产物资均在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进行严格验收,具体验收工作由有关保管人员负责。验收合格后,保管人员签章、编号、入库、入册(簿),然后交总务记入学校帐册,并进入电脑。
2.保管人员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有问题,由经办人员负责退办。
3.财产物资在盘点时,发现有质量、数量与帐面不符时,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4.对自制的财产的数量要认真清点,质量要严格把关,单价要根据预算、合同等仔细审核,然后登记入库、入帐。
5.对财政补拨的财产要按财政补助和自筹两部分入帐入册。
(一)保管员:
1.严格校产及各种物资的验收工作。购入或添置校产,必须经过有关保管员验收、清点数量、发生的时间,并签名、登记入册,放入指定地点。
2.经常清理财务。实物应分类别,堆放整齐,防腐防蛀,注意仓库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贵重物品和危险品必须放入专柜,做到帐物清楚,帐物相符,及时向总务提供购物计划,保障教学第一线的供应。
3.领用出租财务时,要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方可领发、出借。及时记录财产、物资减少数,并注明减少原因,领用人签名,杜绝借公济私。
4.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无关人员不得入库,不得索取财务,如有公出,要预告安排工作。
(二)出借、赔偿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出借,均由具借人向保管员填写出借清单,归还后要销号。
2.凡财产出借后遗漏、被盗、损坏要按价赔偿,按实际情况,个人赔偿60%——80%。
(三)财产物资的清查。
1.为确保会计资料的准确可靠,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充分挖掘物资潜力,提高利用率,对各项财产物资平时进行不定期的盘点和核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
2.对各项物资清查。清查人员与保管员一起,对实物数量和质量上进行由步骤逐一清查。清查结果登记在“盘存单”上,并由盘点人和保管员签章。盘点后与帐面进行核对,对损坏、残缺的根据财产报损制度办理并调整帐面。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三
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学校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七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八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十一校舍维修、保养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内容。每年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多次全面检查,校舍管理人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向学校领导提出维修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进行维修。要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造价关等,经教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四
全校师生员工要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敢于同破坏公物行为作斗争,各处室、各班级对校产管理列为评选先进条件之一。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分管校长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学校各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体育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校产校具的添置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掌握市场信息和国家政策规定,采购物品要坚固耐用,价廉物美。
五、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六、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七、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八、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九、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十、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一、管理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学校财产,如有失职,致使校产受到损失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财物损坏程度,赔偿全部或部分费用,贵重物品加倍(2—5倍)赔偿。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五
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
教学。
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学校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七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八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九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一校舍维修、保养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内容。每年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多次全面检查,校舍管理人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向学校领导提出维修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进行维修。要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造价关等,经教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8、固定资产未经校长室允许不准带出校外;。
12、各部门要注意节水节电。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
17、关于校产添置、登记、领用、借用、保管、报修、报损、报失、核查、赔偿等,参考各类相关流程和规定执行。
1、建立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协调全乡小学各校点的校产使用情况: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学校财产的管理使用,责任层层下划,所有管理和使用的部门都负有保证财产完好的责任。
3、每年初由学校财务室组织对全乡小学各校点的财物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清查、登记。
4、建立专门的固定资产台帐,台帐壹式叁份,xx小学财务室、完小校长、管理使用部门各存壹份。
5、认真核实学校财产的损坏、遗失情况,如属人为造成,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赔偿责任。
6、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校产采购和处置,必须报学校财务室,经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后方可执行。
7、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校产采购,必须按年初预算执行。
8、学校不动产(如房屋、土地)或价值较大的财产处置必须报县教育局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9、各校点的各种学校财产使用权分配,由xx小学财务室在学。
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畴安排。
10、音乐、体育、美术和各科实验器材等各种教学仪器,在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xx小学财务室协同xx小学教导处统畴安排。
1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借、挪用或占有、使用、学校的任何财产。
12、学校任何财物的出租,都必须经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
13、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及财务室,必须经常深入各校点各班室检查校产使用情况,对使用得好的要给予奖励,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14、将学校财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奖优惩劣。
校产工作计划。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六
学校校舍校产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保证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的物质基础。为了切实管理好校舍校产,确保学校教育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由校总务处负责人为组长,教导主任、教师、学生代表为组员的校舍校产管理小组,对校产全面管理,逐步做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各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播音室、队室、食堂等有专人负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三、班主任负责班级财产管理。教室里的课桌、讲台、日光灯、黑板、纸篓、扫帚、录音机、投影仪等财产,在学年开始时由总务处、教导处按需配齐,填好财产登记表,做到包干管理,责任到人,每学期自查核对一次。
四、做好财产登记。学校有总帐,各室有小帐,每学年末进行查核,作好报损记录。
五、建立赔偿制度。凡使用不当、管理不善或人为损坏财产应照价赔偿。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七
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学校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七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八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十一校舍维修、保养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内容。每年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多次全面检查,校舍管理人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向学校领导提出维修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进行维修。要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造价关等,经教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八
一、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所有校产校具都必须登记入帐。帐簿一式三份,总务处、保管室、管理人员各执一份。
三、所有物资、校产确定专人保管,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四防工作,(即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发放。
四、实行使用管理责任制,制订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合同。开学初,总务处将有关公物按人头配齐交各班级,合同一式二份,总务处、班级各执一份。
五、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各班明确专人,按时关锁门窗,班干部经常检查承包使用的物具,学校管理人员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公布检查结果,其末学校进行评比,对管理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人员或使用班集体给以奖励,对管理失职导致损失者、对破坏公物严重者,除按规定令其赔偿外,还要按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九
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学校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七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八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十一校舍维修、保养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内容。每年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多次全面检查,校舍管理人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向学校领导提出维修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进行维修。要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造价关等,经教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xx小学。
20xx年上期。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十
1、建立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协调全乡小学各校点的校产使用情况: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学校财产的管理使用,责任层层下划,所有管理和使用的部门都负有保证财产完好的责任。
3、每年初由学校财务室组织对全乡小学各校点的财物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清查、登记。
4、建立专门的固定资产台帐,台帐壹式叁份,xx小学财务室、完小校长、管理使用部门各存壹份。
5、认真核实学校财产的损坏、遗失情况,如属人为造成,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赔偿责任。
6、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校产采购和处置,必须报学校财务室,经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后方可执行。
7、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校产采购,必须按年初预算执行。
8、学校不动产(如房屋、土地)或价值较大的财产处置必须报县教育局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9、各校点的各种学校财产使用权分配,由xx小学财务室在学。
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畴安排。
10、音乐、体育、美术和各科实验器材等各种教学仪器,在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xx小学财务室协同xx小学教导处统畴安排。
1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借、挪用或占有、使用、学校的任何财产。
12、学校任何财物的出租,都必须经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
13、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及财务室,必须经常深入各校点各班室检查校产使用情况,对使用得好的要给予奖励,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14、将学校财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奖优惩劣。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十一
教学。
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的物资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以下简称校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下面是豆花问答网的校产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学校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七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八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九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一校舍维修、保养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内容。每年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多次全面检查,校舍管理人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向学校领导提出维修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进行维修。要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造价关等,经教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8、固定资产未经校长室允许不准带出校外;。
12、各部门要注意节水节电。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
17、关于校产添置、登记、领用、借用、保管、报修、报损、报失、核查、赔偿等,参考各类相关流程和规定执行。
1、建立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协调全乡小学各校点的校产使用情况: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学校财产的管理使用,责任层层下划,所有管理和使用的部门都负有保证财产完好的责任。
3、每年初由学校财务室组织对全乡小学各校点的财物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清查、登记。
4、建立专门的固定资产台帐,台帐壹式叁份,xx小学财务室、完小校长、管理使用部门各存壹份。
5、认真核实学校财产的损坏、遗失情况,如属人为造成,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赔偿责任。
6、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校产采购和处置,必须报学校财务室,经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后方可执行。
7、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校产采购,必须按年初预算执行。
8、学校不动产(如房屋、土地)或价值较大的财产处置必须报县教育局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9、各校点的各种学校财产使用权分配,由xx小学财务室在学。
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畴安排。
10、音乐、体育、美术和各科实验器材等各种教学仪器,在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xx小学财务室协同xx小学教导处统畴安排。
1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借、挪用或占有、使用、学校的任何财产。
12、学校任何财物的出租,都必须经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
13、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及财务室,必须经常深入各校点各班室检查校产使用情况,对使用得好的要给予奖励,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14、将学校财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奖优惩劣。
全校师生员工要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敢于同破坏公物行为作斗争,各处室、各班级对校产管理列为评选先进条件之一。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分管校长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
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学校各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体育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校产校具的添置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掌握市场信息和国家政策规定,采购物品要坚固耐用,价廉物美。
五、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六、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七、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八、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九、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十、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一、管理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学校财产,如有失职,致使校产受到损失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财物损坏程度,赔偿全部或部分费用,贵重物品加倍(2-5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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