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撰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将自己对书中的理解和感受表达出来,与他人分享并进行交流。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首先需要对作品进行全面的阅读和理解。读后感范文内容丰富多样,包括了对作品情节、人物形象、主题意义等方面的评论和观点。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一
《你好,旧时光》不是什么大作,它不像世界名著有着大气,却也不像网络三流作品充斥着俗套。它讲述着最平凡的故事,却处处充满着对生活的思考。我想,我之所以对它感触那么深,那么相见恨晚,可能就是它既解答了我之前一直无法给予的问题的答案,又给我的思想轰击了我从来没有考虑过的人生哲理。
《你好,旧时光》是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讲述了八十年代末普通小姑娘余周周从小学到高中的一系列“金枝欲孽”。小姑娘从儿时幼稚地沉溺在她幻想的世界里,到真正走进复杂的小孩社会;从没权没势只有一身正气的单纯小女侠到意识到“世界从来没有仁慈过”的沉默高中生,她经历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
有那么一次,教导她大提琴的谷爷爷生病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了。余周周火急火燎地赶到医院,却十分不解地看见病房外只有她和大哥哥陈桉。她问陈桉,为什么谷爷爷的学生不来送他,却得到“再温馨再感人,也跟死者没关系。那些都是做给活人看的”的答复。她认为谷爷爷是好人,却得到“这个世界上,对你好的就是好人,对你不好的就是坏人。谷老师偏向你对你好你觉得他是好人,可他也会收礼,对别人来说他是坏人”的真相。余周周仍然期待着动画片和幻想世界中纯粹的黑白善恶,可是那一刻,她学会了用另一种方式来安慰自己,另一种方式来看待这个“精彩又残酷”的世界。
也有那么一次,一个刺头同学做了坏事却死不承认,还放肆地要求老师自己去问同学。老师真是犯了全体老师的通病,当着刺头的面问余周周。余周周左右为难,在她偷看平常和她玩的很好的同学们时,同学们却一个个低下了头——没有一个人肯勇敢站出来帮她。她疑惑了,心寒了,向妈妈倾诉,妈妈告诉她:很多事情想要认真想要坚持自己的准则是很艰难的,这也没办法用那么高的要求来衡量所有人。我曾经也像余周周一样思考过“与朋友交”,现在读了这句话才知道:所谓朋友,是在不侵犯对方利益下才会有的选择。他在保全自身时有空余才会向你伸出援手,如果他连自己都保全不了,那么对你放手也是人之常情。这个世界上哪有真正意义上永远的朋友呢!
我十分喜欢作者在后序里说的一句话:“这个世界最迷人的是人本身。人身上永远有故事。”而我想,世上有那么多人,总会有一两个人的故事能和你产生共鸣。旧时光不需要华丽的外衣,仅仅只是抚着竖琴,娓娓把激荡你心灵的故事道来。
看这本书,你会澎湃,你会善感,更重要的是,你会成长。成长是时光赐予我们最珍贵的礼物,是人一生中所能遇见的最美好的词汇,这也是这本书引起我心灵共鸣的所在。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二
读这本书首先是被它扉页上的一句话给打动了“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
有一说一,这本书的故事性虽然也有,但是并没有过山车的那种刺激感,主要就是温馨。不喜欢这类题材的还是不要入了。我其实一开始看也觉得有点无聊,好在后面的故事还不错。都说小女孩的笑是治愈的,书中的小姑娘更是如此。她的到来改变了很多大人的世界。
真的好羡慕小女孩可以直接住在书店上面,坐拥着一辈子都看不完的书。小时候我就想如果一定要我选一个领域去做生意的话,那我一定选择开个书店,可惜现在实体书店收到互联网的冲击太大了,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虽然现在网购很方便,但我一直都很喜欢实体书店给人的感觉。加上现在的书店也在创新,并不是很古板,三里屯等比较繁华的购物场所的书店真的美到让人想住在里面,给人极大的享受。
提到书店,我一定会想起我在去年读到的一本书《查令十字街84号》。说来也巧,我在四川锦里逛街的时候看到了一家古色古香的书店,走进去就看到了这本书。知道这本书又是因为之前看过一部电影《北京遇上西雅图之不二情书》(其实我觉得第一部更好看,第二部太文艺了)中有提到这本书,所以想买来读一读。我就这样在一个书店里无意中发现了一本有关书店的书。这本书里主要就是书信的格式,一个喜欢看书的人与书店老板和店员们之间的友情。刁钻的顾客总是有着极高的阅读品味,业务能力超强的老板又总是能给她找到那些超级难买的绝版书。我们中国人常说“买卖不成仁义在”。人家是买卖也有,仁义也在。虽说两人从未见面,但是又见字如面。当然他们的故事在我这里还没有结束,其实接下来还有一本《重返查令十字街84号》。我上学期期末考试之前有在学校图书馆借,但是要放寒假了我还没来得及看呢就火速还回去了。所以我也期待一下续集,希望一切圆满吧。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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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三
读过一篇文章,是一个碌碌无为过了一生的人,在濒临死亡之既遇到了时光老人,老人由于怜悯他,于是答应让他的人生从来一次,但是最后的结局也无非是无所作为的一生从来了一次。
时光本就不能倒退,假设就算倒退了,那个我所事事的人还是无所事事,时光老人最后叹了一口气,我猜,如果真的有时光老人,他应该再也不会因为同情心倒退时光了。
读了这篇文章,相信很多人都会厌恶文中的那个无为人士,觉得他太不争气了,还有的人觉得遗憾,时间都从来一次了,他都不懂的把握。
其实这篇文章的那个人就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写照,他们由于对现状的不满,和对过去的悔恨,总是幻想,如果时间可以从来,他们要怎样怎样的辉煌,怎样怎样出人头地,这篇文章就给了他们一个机会,告诉他们,就是时光倒退了也无济于事,他们宁愿用时间去进行那无谓的遐想,也不去想想要怎么改变自己,只要他们努力一点,少抱怨一点,生活就会改变,可是他们永远不会,这就是这种人的可悲之处。
总之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敢于下定决心改变自己失败的处事方法,而不要只会抱怨,不然会死的很惨。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四
《时光老人和流浪汉》虽然只有几百个字,但从语句中足以让我体会到时间的珍贵和重要性。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平时吃饭总是不好好吃,有时会边吃饭边看书。妈妈总是唠叨:“梓渲,别看书啦!你看看现在都几点了?你都吃了半个多小时了、你要把饭吃完在看书……。”我每次一听妈妈开始唠叨,就会说:“知道啦!知道啦!”结果我每次吃饭都要40多分钟。我觉得我之前真不应该吃饭看书,这其实是在浪费时间,这个习惯真不好呀!
当我读到“从此,他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一样的,谁也别想多一分一秒……”我便想到“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名言。我的同桌江嘉航就是这样一个爱惜时间的人,一下课,他就会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放学时,他总是会边看书边走出教室,我们都叫他“书呆子”。我也要向他学习,把时间“挤”出来。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少年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时光老人和流浪汉》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把握住一分一秒。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五
有一种时光,叫作青春:有一种方式,叫作回忆:有一种态度,叫作珍惜;更有一种褪变,叫作成长。当岁月剥落层层凝重的壳,彼时的少年已然蜕茧为蝶,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已繁花盛开!
烈日炎炎的夏日,青春的散声。伴随着考场铃声的响起,离别在盛夏聒噪的蝉声悄然而至。作为初中的最后一个暑假,我仍略带悠然。从网上订购了一套《你好,旧时光》,只因被其简介所打动。书中以一个名叫余周周的女孩为主线,讲述了她从小到大所经历的一段段美好或悲凉的时光,这是一个患有轻微幻想病的女孩在成长的道路上所经历的一切,不管是小升初的挫折,还是考高中的奋斗,不管是上课睡觉被抓,还是放弃大学保送,从她的身上,都能看见我们自己的影子,那么真实又那么复杂。
今年夏日太阳格外地猛烈,烤得人快要融化了。而我上大二的表哥却在这样的夏日干了一件用他的话来说很男人的事——徒步骑自行车从南京到绍兴钱清。我刚听到时根本不相信有这么回事,直至我看到那黑瘦得已辨认不出入样的表哥,我才终于相信。整整五天四夜的旅程,在如此酷热的太阳下远行,何苦如此呢?表哥淡然一笑,搔了搔头说:“当时就只是想来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或是向过去说声再见吧!毕竟再不做件有意义的事,我就要老了,那时回首,后悔可来不及了。”说着,摸了摸我的脑袋:“人生能有几回搏?趁着年轻,多搏几搏,只要我不后悔,怕什么?”
是呀,我在怕什么呢?这一路走来的崎岖坎坷,到时总会开出一朵朵美丽的花。虽然不可能永远快乐,虽然世界并不完美,但是我们还拥有选择和改变的能力,我们还属于我们自己,我们还有美丽绚烂的青春,我们又怕什么呢?我们依旧可以放声大笑,依旧可以快乐歌唱,只要你拼过,争取过,努力过,那么充满汗水的时光必然也是芬芳的,因为青春不会辜负每个少年!
我想,我是时候该放手一搏了,趁着无限美好的春光,昂首阔步,看时光把曾经的崎岖抹平,洒下一地阳光,直到青春的尽头!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流浪汉和时光老人》。
人们都说:“世界上最公平的是时间,时间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然而在同一时间里,有的`人能学到丰富的知识,有所收获,有的人学的东西却少的可怜,甚至到老仍一事无成。这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人们对时间的态度不同,有的珍惜,有的浪费。
四年级时,我在作文课上读了一篇文章—————《流浪汉和时光老人》。文章主要讲了一位流浪汉,十分后悔小时候虚度光阴,于是时光老人就把他变回了小孩子。可流浪汉还像小时候一样,最后依然一事无成。一时时,这篇文章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它像一个警钟,提醒我要抓紧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
古往今来,一切有所作为的人都很珍惜时间。宋代诗人陆游,还有鲁迅先生也是把喝咖啡的时间用在了学习上,工作上。毛泽东、周恩来等伟大领袖人物更是珍惜时间的楷模。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让我们一起来珍惜时间吧。努力,请从今天做起,从现在的第一秒做起。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七
《书店》讲的是一个关于书店和人的故事。弗洛伦斯・格林想在镇上开一家书店,在这之前,镇上一家书店都没有。她的执行力很强,而且排除万难,在受到很多压力的情况下把书店开了起来。但是,书店的存在引来了小镇深藏的敌意,最后还是倒闭了。小镇的保守与偏见比幽灵作祟更可怕,吞噬着一个充满激情与理想的灵魂。极具讽刺意味的是一直想取代书店的是艺术馆,一直对书店有意见的是几乎没有迈进书店的人。阶级观念在这本书中展现的淋漓尽致,那些所谓的上层阶级,最后被一间小小的书店就撕去了遮羞布,而更悲哀的是他们依旧可以装作无事发生的把书店赶离这座城市,再回归自己的阶级。
书的最后写着“她生活了将近十年之久的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这句话让人眼睁睁看着一个心结被系上,又仿佛隔着遥远的时间跟空间听到了一声无奈的叹息。没有歇斯底里的愤怒,没有激情澎湃的演说,但每一页传递出的情绪异常清晰深刻。全书的语言平淡实在,没有忧郁,没有情绪,没有长篇大论,也没有依依惜别,可又时刻能感受到一种溢出来的悲伤情绪。我想全书不适合囫囵吞枣式的一口气读完,更宜茶余饭后慢慢细品。
――20研仲苏。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八
如果,你读过八月长安的《你好,旧时光》,也许你能更清楚的了解,我接下来的胡言乱语所为何事。
我本想,把这些话说成故事。可是时间没有停留在小时候。
小时候,总是以为自己是故事的主角,会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独门秘籍,有最大义凛然的奉献精神,有陪在身边的最最贴切的伙伴,有最后终能被我们打败的大魔王。当我读到八月长安的小说《你好,旧时光》的时候,我才知道,我们的小时候,都在患病。玛丽苏,伴随着快乐的童年时光,不知道,带给了我们怎样的幸福。成长寂寞难耐,玛丽苏是治愈成长的良药,因为它给了小时候最最精彩的故事。
“你总是以为你是主角,你不会被埋没,你最闪耀。沉冤是暂时的,昭雪是迟早的,绝境是用来铺垫的,而反击是必须的,甚至跳了悬崖,放心,死不了的,早就有长胡子的仙人捧着秘籍在悬崖底下等你很多年……”(八月长安《你好旧时光》后记:关于玛丽苏的一切)。
当读到这段话的时候,我突然明白,这个世界上最难能可贵的东西,不一定是人人信奉的经典,而是那些对于自己,淡淡的共鸣。我想,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会在读这本书的时候,眼泪止不住的掉。我猛然间,在远离那个小村子的大城市里,瞬间找到了小时候所有的记忆,回忆汹涌澎湃。红白卡带机,动画片,色素勾兑的橘子水以及扮演主角的游戏。
其实,一遍遍的读这本书,推荐给别人,真心的想,也许,还有更多的人,像我这样,恍然间发现所有小时候的而现在丢失的美好时光。《你好,旧时光》,作者写到:
“在敲下每一个字的时候,我都能重新翻出一点发霉的旧时光,晾晒在阳光下,让它们重新变得干爽、温暖。我想起自己拿着一点点零用钱站在小卖部抉择到底要买水蜜桃味道的还是草莓味道的话梅的时候,那种兴奋和痛苦交织的感觉。我想起自己小学一年级跑4×100米接力的时候,因为太过紧张激动所以忘记接棒就冲了出去,害得班主任踩着高跟鞋抓着接力棒在后面一路追我。我想起初中二年级的时候,隔壁班帅气的男孩子在路上堵住我说“我喜欢你”,我板住脸对人家说“我们年纪还小,重要的是好好学习”——跑过转角却再也控制不住脸上快乐的表情,蹦蹦跳跳,然后绊倒在台阶上,狗啃屎,还扭了脚。我想起高中三年级因为学业压力和暗恋(……)而心情抑郁,散步到行政区的顶楼,在雪白的墙壁上发现了许多人的涂鸦,可惜手中没有笔,所以只能用指甲在最隐蔽的角落刻下,“×喜欢××,可是谁也不知道”。”(八月长安《你好旧时光》后记:关于玛丽苏的一切)。
而此时,你可曾发现,其实这些故事里,有你有我,有我们很多人。作者说:“我给了余周周我错过和希冀的一切,包括一个充满希望的美好结局,我不是她,我们都不是她”
可是,我觉得,我们都是她。
关于我的故事,夹带着更多的私密性和低百分率。
我想,我读那么多的小说,确实是一件很废柴很狗血的事情。每当我迷惘地望着屏幕上不知所措的内容和老师不知所以然的话语时。通常,我选择逃避,我是一个很不“尽责”的大学理工科学生。学习一塌糊涂,却唯独喜欢这些不着调的东西。时常自嘲式的看着别人加给的文艺头衔苦笑不得。其实,也许最难的事情不是选择,而是没有选择。恰如我此刻的情形。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九
喜欢书和喜欢逛书店的人必然不会错过的一本书,说的就是这本《书店时光》了。
封面在看电脑的中年男士,没有烂大街的油腻味儿,一副认真凝神的样子。环绕着他的都是静默的书,时光真的很温柔,恰似你翻开此书阅读时的感觉。
固然精美的照片,丰富养眼(本书优点),在摄影泛滥的年代,仍然有许多可以体会,领悟的角度。例如书第170页右下角照片之抓拍照,那种年轻稚气,充满活力,也诠释了书店的生命力。类似可以诱发思考的照片还有许多。
文章也是和照片一样互相映美,温和优雅。短短文章,店主及店员,书店的历史、情怀、环境、由来,辛苦与收获俱包含其中。人生中与书相关的节点不要太多,开书店也好,做店员也罢,漫漫时光里回眸处对此展颜微笑吧。
感触最深的还是那些书店开张时的选址,个人了解的历史知识可以得到扩展。举例为证:马斯特里赫特,在荷兰东南部,毗邻比利时和德国(打这段文字,“和德国”会自动跳出来),城市的历史可以上溯到凯尔特时期,书店名“多米尼加”。这个时候可以丢开本书去跟随自己的漫想游走,不回头。
一本看似浅显的书,最爱之处就是这样了。书中有趣的店员故事也真是粒粒如珠,竟然还有三十二岁了不工作,被母亲大人教育而开始的。也许他们的生活慰藉了冬天里的我们。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
老塔的心里话合集,在里面不仅探讨了电影,更大的篇幅还有对人生和社会发展的思考。
这本书也可以叫做《一个艺术家的良心》,俄罗斯人真的是很喜欢反思的民族,从陀思妥耶夫斯基流传下来的传统可见一斑。
看得出老塔最喜欢的是自己的《镜子》,反对爱森斯坦,反对杂耍蒙太奇,热爱自然主义,热爱布列松。对于老塔认为的电影需是纯粹诗性的理念我不太赞同(也看得出他对单纯叙事或故事构造和好莱坞式营造电影的不屑)有些地方也显得过于独断专行(认为电影就是应该以非逻辑语言叙事,让观众用心感受)
老塔认为观众品味变差,就是因为这些可口可乐电影的出现。但观众是有选择权的,没有人强迫观众去观影。不能因为观众选择可口可乐而不是苦口良药,而去责怪可口可乐的出现。从这一点看来,老塔还是有些想当然了。
的确,他出身在一个艺术修养很高,且宗教氛围浓厚的家庭,maybe也如他所说,他始终没有脱离群众在进行创作,但有时候能感受到老塔逻辑的不能自洽。
真诚该如何定义?
但这也是这本书的魅力之处,读者看到的是一个毫不掩饰自我的导演,一个真诚的导演,一个真诚,坦率,时刻自省,带着那种幅员辽阔疆域中诞生的豪迈和对精神细腻体察的敏感,尤其是全书的后四分之一,对现代人精神沦丧,企图以物质替代精神追求的论调仿佛一个耳光,抽的我生疼。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一
时间,平凡而又宝贵;时间,短暂而又漫长。时间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只要你能和时间做朋友,有默契,就能在规定的时间达到你制定的目标。这就是我在暑假中读完儿童文学家李珊珊的《时光旅行记》这本书后得到的深刻启示,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的是时间国里的两个小精灵,一个叫“上一秒”,一个叫“下一秒”。他们是好朋友,但是性格却非常不同,一个是急性子,一个是慢性子。可他们却有个共同的主人叫“李先生”。为了找到他们的主人,便开始了一段非常有趣的'冒险故事。
《时光旅行记》这本书通过点点滴滴的小事,让那些我们听不进去的大道理,以容易接受的方式呈现了出来。也让我在轻松有趣的故事中学会了懂得珍惜时间,并领悟到了时间的精彩和珍贵。让我们一起亲近时间,认识时间,重视时间,把握时间,做时间的朋友吧!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二
一天晚上,小明玩着爸爸送给他的最心爱的生日礼物——玩具时光机,玩着玩着,就睡着了。
慢慢地,小明感觉已经是早上了,于是一骨碌爬起来,坐到沙发上。这时,爸爸给了小明一个只有手掌大的时光机,对小明说:“这是给你的生日惊喜!”小明看到了他早就想要的时光机,别提有多高兴了,因为他最向往的,就是坐时光机看看未来的样子。
小明打开时光机的门,可是时光机太小了,他进不去。小明问:“时光机,时光机,你能把我变小吗?”话音刚落,从时光机里闪出一道强光,射在小明身上,把他变得只有手指头那么大。然后小明钻进了时光机,时光机“嗖”的一声带着他来到了20年后。小明一走下时光机,就发现他的城市变得焕然一新,路上没有一片垃圾,空气格外清新,马路上没有一辆汽车。
走着走着,小明来到一家文具店。售货员阿姨微笑着对小明说:“小朋友,这儿的文具可神奇了,不仅可以使用,还可以吃哦,快挑一个吧!”听了售货员阿姨的介绍,小明非常感兴趣,左看看,右瞧瞧,他对里面所有的文具都充满了好奇。最后他挑了一支铅笔,一瓶墨水,一把尺子和一个练习本。给完钱,小明就忍不住到外面试吃起来。他先是喝了一口墨水,发现墨水是酸酸的蓝莓汁。接着又舔了一下铅笔,发现铅笔是甜甜的彩虹糖。再咬了一口尺子,发现尺子是香香的白巧克力。然后啃了一口练习本,发现练习本是脆脆的饼干。
小明猛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妈妈正在喊他:“起床啦,小明,今天上学不能迟到。”小明想:哦,原来是一场梦!
这场梦让小明提前看见未来,也让小明对未来充满了无限的向往!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三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书店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书上的这样一句话引出了我浓浓的好奇:“没有谁是一座孤岛。”为什么会有这样一句话呢?我因为这句话,买了这本书。当拿到书后,书的腰封上有这样一句话:“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初见这句话时,这难道是本讲风雨过后会见彩虹的书吗?或者说是心灵鸡汤的人生范本?随后,我便开始了对此书的阅读。这本书的开头并没有如他封面的内容那么让我感兴趣,甚至可以说书的开头是很难懂的,无法明白他到底在讲什么,再加上书中会出现很多长长的名称使我很难对此书感兴趣。我突然想到以前看到的一句话--外国人制造出的笑点也是我们无法产生共鸣的。
书中讲的是一位男性书店老板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一位女性出版社推销者的故事。书中的男性书店老板名叫a.j.费克里。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他与出生在本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起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钱开了这家“岛上书店”。可是他的书店不景气,爱妻车祸丧命,价值不菲的古董书也被盗窃,他觉得自己跌入了人生谷底,每日都在酗酒苟活,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早日能在昏沉的酒精中麻痹自己苦难的半生,然后就此离去。你仿佛都能从书中嗅出他的酒味、感受到他的颓废,头脑中总是显现出一个穿着棕色的条绒西服、满脸胡茬的待在一个昏暗的房间的人,说不定还是个秃顶,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幻想。本想书中的他会就此颓废老去。
当书读到第43页时,一切都开始变了,出现了不一样的风景。这一切变化都来源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玛雅。他收养了这个孩子,成为了一名父亲。“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a.j.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不再是个堕落的鳏夫而是个绅士,是小岛中文学素养最高的人,是一位最好的爸爸。因为玛雅,他的人生充满了希望,同时,玛雅也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使他学会了去付出,学会了沟通。再也不是一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本以为故事会这样开心的发展下去,所有的人会和书来个美丽的邂逅,可是现实很残酷,这位改头换面的书店老板却被诊断出患了罕见的`癌症,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器官衰竭然后离世了。对这样的结局我很感伤,因为我是一个很喜欢美好结局的人,不喜欢悲伤的结局。每次看到这种让人伤感的结局时,我总是感到遗憾,为什么就不能有一个好的结局呢?这样一个改头换面的人,为什么要让他再次陷入黑暗中呢!可是,回过神来,却在想费克里的离世,或许并不仅仅只有伤感,他在离世之初,他是没有遗憾的离开的。因为在他生命结束之前,他学会了爱,他也感受了别人对他的爱。正如a.j.费里克在本文的结尾所说的一句话:“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a.j.费里克因为爱度过了自己最艰难的一年,人生开始变得有信仰,有追求了。他的生活中有了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他学会了与人沟通,勇敢的去面对自己的爱情。在现实中也是这样,无论是对亲人还是朋友,你只有去爱别人,别人才会爱你。如果你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才会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爱是相互,有了爱的人,才能坚持着度过自己最艰难的时光。
一本书看完。总觉得遗憾,不能在继续陪伴主角走下去,可人生就该是这样吧,看完一本又要打开新的一本,走入另一个人的人生,陪他一段路,去感受他的情感变化。有时快乐过,拥有过,珍惜过,无怨无悔就够了。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四
刚刚看完《你好,旧时光》,刚开始觉得不好看,后面静下心来看,才发现越看越入味。看完后面讶异着作者怎么有着这么好的记性,面清晰的看到属于自己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出,曾经写作文时用过的词语,此刻才第次的觉得那么贴切。那样的余周周、辛锐、沈屾,在她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有美好的怀念,也有不堪的和不想记住,可是这切都是那么清晰真切,因为这些都是青春刻在生命上的痕迹。不论好坏、不论对错,那段时光都是最美好的,想起来都是阳光明媚,即使雨季的来临让我有段时间特别的迷恋下雨天。
余周周的初中开心纯真,而高中却开始出现了虚伪和世故。这样的经历是何曾的相似,就像曾经的我总是无耻的怀念着初中而鄙夷高中,现在相信可能只是因为初中的我拥有万丈光芒,仿佛身处世界的中央,而高中就像是被人狠狠的推下云端,然后内大神还很高高在上的说“你是凡人,只是我不小心看错人,把你招上来,你没有仙缘”,然后我就恐慌了,不想不愿承认这个事实,所以直都努力给自己做云梯,告诉自己,要相信自己,要相信可以凭自己重返荣光。这样的努力,终究还是有回报的,在高中的某次考试某个点,回到了曾经最熟悉的高度,希望班头如往常那样报成绩,然后在别人的讶异中高高昂起头,可是那次考试就像是没有出现过那样,班头提都没提,而自己那幻想中期待的大段虚荣突然苍白的不知道要怎么去填补色彩。
这样的想法现在看来既虚伪又可笑,“幸福是这世上最罕见的巧合”,而人生总是充满了荆棘和不顺,也会有很多的质疑和不理解,可是这些又有些什么所谓,你的人生都不能由别人来过,所以为什么要用种折磨自己的方式来证明别人是错的,你以为他们会是你生命中的vip观众,可是最后你会发现那些自己曾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要让他们刮目相看的人早就在转身的时候忘了和你说过的话,他们从来都不需要对你人生过程负责,只要对你每次的结果做出评价就可以了。
现在的我感谢初中的荣光万丈,也感谢高中的灰败孤寂。初中的时光让我看到的是同学之间的纯真无暇,即使有中考的压力压着,有张老大不定时像幽灵样无声无息的在班级后排出现,但是我依然在自己的那片小天地里过的怡然自得,然后就是偶尔想想那束曾照进我生命的短暂阳光,真是明亮啊,晃眼却有让人贪恋的温暖,直至此刻都心心念念。
虽然我不喜欢物理,但是我直都深信能量守恒定理。就像风雨过后见彩虹,晴天过后就是阴转多云,黑云压城的高中在个百无聊懒的暑假之后开始。依然记得自己和爸爸起去报道时的场景,从没有想过自己会在实验班,所以直都在后面班级名单里搜寻自己的名字,还在多遍找不到自己名字后就紧张的问爸爸怎么没有我的名字,而直淡定的从班开始搜寻名字的爸爸在班女生名单的最后行找到了我的名字,然后说不就在这嘛,老天第次如此听我话的实现了我“宁做凤尾,不做鸡头”的豪言,之后的三年,为了不做凤尾而力争上游的努力,那样慌张不安,怕自己不努力就跟不上,怕别人伤害而先把别人隔离在自己的生活之外,然后还要表现倔强决绝,这样的自己是多么的幼稚可笑。不过依然,谢谢高中三年,是因为这样的三年让我学会个人想事情,不带任何个人色彩的看事情的发展,然后客观评价,虽有时冷然没有温度,但直达本质。
你好,旧时光,我们都有段多彩或单调的时光。不用忘记,心怀感恩,每段时光都是我们活着的见证,过去的我们成就现在的我们,然后我们才会有未来的模样。真正的放下,不是说“万般皆有法,如梦亦如幻,如雾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样的佛偈,而是对过去的自己,好的赞声不错,坏的说句混蛋,摘下面具诚实面对,然后微微笑,道声:你好,我的时光,谢谢你陪我的每时每刻。
有《你好,旧时光》这本书,又有《明天你好》这首歌,这就告诉我们,其实不管是过去还是将来,都是美好的,过去的东西给我们无限的回忆,将来的明天让我们充满好奇与憧憬。所以现在,我们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那都只是暂时的,它会过去,明天依旧美好。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五
读后感。
在五一长假里,我看了《最美的时光》这一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
其中,有一篇叫《诚实是金》的文章令我记忆深刻。作者讲述了一次把妈妈的润肤露打破了,他向妈妈撒谎,说是小猫弄的;把同学的书碰落地上说不是自己弄的。作者做了一些错事,却没有承认,撒了谎。《时代广场的蟋蟀》中的蟋蟀柴斯特的诚实善良、勇于承担责任,当犯下错误时,没有逃避,而是选择了勇敢地面对的表现给他了很大的触动:他决定找个机会向妈妈及同学承认错误,并说“每个人都难免会犯错,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承认,不悔改”。
看到这,我想到了自己的一件事。
一天,我从家里拿了爸爸新给我买的书带到学校里看。我被书中的内容给深深的吸引住了。这时,一位同学看到我的这本书,也想看。由于我没看完,就把书签夹在书中,把书借了给她。
她看完后还来,随手放在抽屉里。等我再次翻开书本时,发现我的书签没有了。我想:肯定是她给我弄丢了,因为我后面没动过。于是我找到她,生气地说:“你把我的书签放哪儿啦?”,她说:“我放在书本里面啊!”。“不可能,我书里找过没有,其他的时候我没有动过,只有是你给我弄丢的。”她沉默了好一会儿:“也许是我丢的吧,下次赔你一个!”
过了几天,那位同学把书签赔了给我。
又一天,我打开了那本书,突然发现书签静静地躺在书本中。原来,我不小心把书签塞进了书本当中去了。
我呆了!我冤枉我的那位同学。
是告诉还是不告诉她呢?如果不说,那么我多了一个书签,她也不知道;如果告诉她我找到了,我就必须把书签还给她,而且还得道歉,这多么没面子。
我想了半天,告诉她我觉很没面子,打算不告诉她了。但后面又想到她明明记得还给了我,我是冤枉了她,她心中肯定感到极大的委屈,如果不告诉她,她将永远承受这个委屈。于是我决定告诉她,并向她道歉。
她接受了我的道歉,并原谅了我,我的心情一下好了起来。
看了作者的后悔,我更感觉自己做的事情是做对了。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知错就改,这才是我们所要的!
。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六
为了某个人而忘记了自己。
不求有结果。
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
甚至不求他知道。
只求在最美好的年华里。
遇见他。
这是《最美的时光》的封面语,我对它有种说不上来的喜欢,于是果断将它买下,一个下午便看完了它。
“年华”、“时光”,看到这样的字眼,我自然地想起了沈从文写过的一句话:“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上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这是沈从文写给张兆和的。我想,一定会有许多人和我一样,对这句话有种莫名的喜爱。张兆和正值青春之时,终于在沈从文的顽固追求下,与之结成正果,从此相濡以沫。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张兆和这样如此幸运的,应该说,大多数人都在青春中摔过跤,疼了一下,自此再难勇往直前迈开大步朝下走去。
郭敬明曾说过:“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尽管,这话已经与“当时只道是寻常”、“人生若只如初见”等句子在网络盛传下,有了些世俗气息,甚至会被人拿来调侃那些个“文艺青年”,我依然被这些句子拨动了心弦。细细想来,之所以被盛传,其实是人们被它有所触动。能够轻易打动人心的东西,必然是不会差到哪里去的。而这又让我想到了前些日子盛行的“治愈风”。
《失恋三十三天》上映一周,票房便过了两亿,然后是九把刀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也创下了极佳的票房成绩。一时间“治愈系”类的东西深受大众追捧。如我前面所言,能够吸引人,必定是它触碰到了人内心中的那片柔软:
——那时的我,也是这样的吧……。
——如果当时没有这样,如今,会不会……。
《北京青年》中的何东,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太过方正,于是下定决心,毅然决然地走上了重走青春之路。然而这只是部电视剧,它就像是一篇现代化的《桃花源记》,寄托了我们对生活的美好向往,当然,只是美好向往。
“他面无表情地塞在拥挤的电梯中,他了不起眼地混入地铁站汹涌的人潮中,他默默地站在斑马线前等待通过的整齐队伍中,他疲惫地沉睡在午夜依然满员的公交车座位上……他活在这个社会的潜规则之中,活在职场的金科玉律之中,活在阶层板结的崛起大国之中,活在周遭变化速度让人皮肤都感到麻木的国度之中——他患上了一种叫做没有感觉的病,和你的病一模一样。”这是在《就这样吧》中第一章《就这样活》的序。
于是,行文至此,似乎隐隐感知到了些什么。
如黄俊杰所描述的那样,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逐渐长大。逐渐由反抗,争取到了接受这个社会给我们的一切,我们患上了一种叫做没有感觉的病,成为了橡皮人。于是,青春就显得特别珍贵。
正值青春时,敢爱敢恨。未被伤及过心,所以敢全心付出。不求回报,无私得可爱。讨厌一切虚伪的东西,那些世俗的礼节,眼光,我们不屑一顾。我们活得就是那么真实。用一颗能容纳世界的心,带着梦想的行囊,毫无畏惧地往下走。然后,好像都不一样了。变得小心翼翼,变成了我们原先不屑一顾的人。难免讽刺,却又心酸。结果只是,我们觉得自己受伤了。所以总有那么段文字或情节又或一道风景,让我们本已有些麻木的心有了一丝痛感。然后意识到:我们还活着。
“只有手腕上传来的痛感,才让我觉得我还活着。”这是我一个有自虐倾向的女友说的。那会儿,我坐在她前面,看着她说完这句话后,流泪的样子,我觉得自己很渺小,我甚至都忘了,还有那么真实活着的感觉。
18岁,别人口中,最美好的年华。之所以美好,是因为那些被青春埋没的伤痛,让我们在这个有些麻木的社会中,显得那么真实。
此刻,我坐在人来人往的站台,耳朵里塞着耳机,撰写着这篇文章的结尾。好了,车来了,我也该走了。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七
1.每当夜幕降临,在灯光下读书和写作业时,我就会想起一个人,那就是《灯光》这篇文章中的主人公郝副营长,书店的灯光读后感500字。
这是一个多么感人而真实的故事啊!记得读篇文章时,我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我们的童年是金色的,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阳光下健康成长。我出生在新中国,吃穿根本就不用发愁,每天和同学们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在我的房间里,有台灯、壁灯,还有吊灯,让我的学习、看书,感觉到十分舒适。真是不读不知道,一读才知晓,那普普通通的“灯光”里还有这样一个惊人动魄、感人肺腑的故事呢!
类似郝副营长那样的英雄,何止一个呢?我终于明白,今天美好的生活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读后感《书店的灯光读后感500字》。如果我们不好好学习,怎么对得起他们呢?21世纪是知识科技竞争的年代,我们只有好好学习,将来长大了才能报效祖国,才能告慰长眠在九泉之下的先烈。
“灯光”如航标,指引着我的人生方向,郝副营长的光辉形象永远铭刻在我的心中!
2.灯光是多么光明,多么温暖,现代,我们所有人对灯光都非常熟悉,从没觉得这灯光有什么特殊,但当我读完《灯光》这篇文章后,我才知道,人们是多么渴望能见到灯光。
通过郝副营长给后续部队照亮前进的道路而英勇牺牲的,赞扬了革命烈士为了理想,为了下一代的幸福勇于献身的精神,表达了作者对革命烈士的高度赞扬和纪念。当我读到“听说一按电钮,那玩意儿就亮了很亮很亮……。他又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烟,又望了一眼图画,深情的说:赶明儿胜利了,咱们也能用上电灯,让孩子们都能在那样亮的灯光底下学习,该多好啊!他把头靠在胸墙上,望着漆黑的夜空,完全陷入了未来的憧憬里。”的时候,我感觉到郝副营长是一心要孩子们在光亮的.灯光下学习,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也使我明白,我们之所以可以在那么亮的灯光下学习,是革命烈士拼命战斗,用性命换取回来的,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这些用生命换回来的幸福。
又当我读到“后来才知道,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是郝副营长划着了火柴,点燃了那本书,举地高高的,为后续部队照亮了前进的道路。可是,火光暴露他自己,他被敌人的机枪打中了”的时候,郝副营长那种勇于牺牲的精神更加使我感到我们的幸福是多么来之不以的。郝副营长的更是牺牲了自己,夺得了战斗的胜利,换得人民的幸福。
课文中,郝副营长是多么希望能见真的电灯一面,他是多么向往,他非常想让未来的孩子们用上电灯,让他们能明亮的灯光下学习,长大后成为有用之材。正是这种信念,让他心中产生了不惜性命而要革命胜利的念头,最后,战士们靠着郝营长点燃的一点亮光,使战斗胜利了,而郝副营长却牺牲了。
现在,差不多每家每户都有电灯,但却没有人想过,现在我们能用上电灯,而其中有多少人为此而亡,那些革命勇士,民族英雄,为了祖国的未来,为了我们这些后辈的明天,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做代价。那些英雄是如此英勇,他们换来了我们的今天,所以,我们应该永远把他们铭记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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