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能够发挥团队成员的优势,协调资源,实现预定的目标。在制定方案时,我们要考虑到现有资源的利用,尽量避免浪费和重复投入。接下来,请大家一起来阅读下面这些成功的方案制定之道,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资助工作方案篇一
为切实做好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1、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2、经费合理分担。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
3、政策导向明确。在努力让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教育的同时,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接受职业教育,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4、多元混合资助。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助、补、减、免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
5、各方责任清晰。中央与地方、各相关部门及学校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操作办法简便易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二、主要内容。
1、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2、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学生,艺术类其他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其中,涉农专业为201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201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规定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等3个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公办学校的补助政策: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资金分担。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中央财政按照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免学费补助资金每生每年2000元的测算标准与省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的中央与我省分担比例为8:2,生源地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我省分担比例为6:4。我省应分担的部分,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分担,县级财政供给的中职学校由省级与县财政8:2比例分担。
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县财政根据中央、省财政实际核拨数按8:2比例实施配套。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我县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执行最高档,每生每年3000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
2、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求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免学费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并取得正式学籍、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对因免学杂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杂费学生人数和免学杂费标准补助学校,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2、资金分担。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担。我省应分担的部分,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分担,县级财政供给的普通高中由省级与县级财政按8:2比例分担;民办普通高中由省级与县级财政按7:3比例分担。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中职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
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勤工助学、
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要继续执行并不断完善现有的校内资助政策,不得因政府加大资助经费投入抵减校内资助。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等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民办学校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
三、工作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针对性强,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受益人数多,工作层面多,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把这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事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县政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教育、财政、民政、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物价和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各自分工,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配套政策。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纳入对所属学校的督导考核内容和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应切实把好政策落实关,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把好资助程序关,学校资助工作程序要符合国家要求和各项规定;把好受助学生名单审核关,对受助学生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把好资金发放关,按照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资金;把好信息报送关,及时准确维护好资助系统信息、及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助信息;把好信息安全关,确保受助学生敏感信息不泄露;把好资料归档关,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受助学生信息档案,并保证其完整和准确。
(二)确保资金落实,强化预算管理。
县财政足额安排、及时拨付应当负担(含超出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定额的部分)的资金,确保应当负担的资金落实到位。
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须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用于校内资助。要完善制度,严格程序,细化管理,确保助学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必须建立严格的预决算制度,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按部门预算要求,编制综合预算;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支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确保免学费资金使用的规范和有效。
各中职和普通高中要按照规定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切实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
(三)严格界定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认定行为。
各学校要认真对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严格界定资助范。
围,规范资助对象认定行为。各学校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评审机制,加强资助对象评定与公示工作,严格把握资助的条件,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要定期、不定期地抽查核实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资金发放信息,坚决杜绝虚报名单、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现象发生,确保让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享受到国家资助。对于因资助对象变动等情况而结余的资助资金一律不得挪用。学校要及时将发放情况逐级上报,凡隐瞒不报的、违反政策规定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规范各类学生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切实做好学生资助信息的月报和年度报告工作。
(四)按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
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按月发放。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对于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免收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通过普高资助卡按学期发放。普通高中学校对符合国家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免除学杂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助学金不得发放现金,不得打入饭卡或校园卡,更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同时,按照攻坚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
(五)加强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对中职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同时,要利用全国中职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和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中资助子系统,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库,并与中职学校受助学生名单比对,避免重复注册申请资助资金,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
(六)加大宣传力度。
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制订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认真组织各学校对学生进行政策宣传,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学校资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资助政策全面贯彻和落实。
四、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安排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各级教育、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长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对于日常调度、审计监督、媒体曝光等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任务清单,加强绝迹跟踪,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延压发放国家助学金的行为,以及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学生资助资金的地方和学校,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资助工作方案篇二
有关区县(自治县)扶贫办,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各高校: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xx〕xx号)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x委发〔20xx〕xx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就读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为20xx-20xx学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中职学校或高职院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中职学校学生是指在具有独立法人、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按批准招生计划招生,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职业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技术全日制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学制两年以上的在校学生。正式学籍学生是指经xx市中职招生办公室注册确认学籍、纳入全国学生信息系统管理的学生。
高职院校学生是指在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和民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中(以下简称高校)接受专科层次全日制职业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对公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给予免学费资助;对民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参照同类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在减免学费的基础上,按照现资助程序,优先资助助学金20xx元,资助住宿费5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高职院校,按照各校的助学金评审程序和办法,优先资助助学金3000元。
市内学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资金在全市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中统筹安排,市外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资金由市扶贫办统筹安排。原则上每个学生只享受一次资助,不得重复享受。
本标准适用于20xx年,20xx年及以后建卡贫困户就读职业院校的资助标准另行通知。
市内在校就读中职学生由学校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施,市内高校接受高职教育学生资助由所在高校实施。
在市外就读中职、高职学生由学生本人在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信息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由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依据其申报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后报市扶贫办终审。资助资金由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到各区县,各区县扶贫部门及时资助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
(一)各区县扶贫办、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和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市内、外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资金能及时、足额发放到贫困户家庭。
(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精准扶贫、到人到户的惠民政策,涉及到贫困家庭的切身利益,市里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扶贫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底组织抽查考核。
(三)各区县扶贫办、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和各高校要在20xx年12月前完成资助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含主要做法、资金使用等)报送市级对应部门,市扶贫办12月底汇总情况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特此通知。
xx市扶贫开发办公室xx市教育委员会xx市财政局。
20xx年10月14日。
资助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学生资助宣传系列活动的通知》(x教助函〔20xx〕x号)以及我校实际,为切实关心和帮扶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资助育人,将开展20xx年学生资助“百千万”走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户走访工作组,具体负责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走访工作。
我校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以及20xx年已被我校录取并经媒体报道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重点走访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特别是20xx-20xx学年未被认定为困难生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特困的学生、特殊群体学生(单亲家庭、孤残家庭、学业困难、心理问题等学生)、家庭发生重大突发变故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等。
各学院走访人数不少于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总数的%(具体名额分配见附1),其中实地走访各学院不少于人。
(一)实地走访。
学院要结合校领导慰问暑期社会实践队、招生宣传以及就业市场拓展等活动统筹安排,确定走访路线。根据走访对象分布情况,学院之间可以联合组队,可以选择到受助学生家中及所在地的基层组织(乡镇、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受助及建档立卡学生等情况。
(二)召开座谈会。
(三)受助回访。
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本着方便、快捷、实用的原则,可通过电话、信函等传统方式和微信、qq等新媒体方式回访学生家长,表达关心和问候,回访人数不少于本学院受助学生总数的2%。
(一)宣传国家、学校资助政策;
(二)调研对我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生活状况,地方政府对该家庭的帮扶情况;
(四)反馈当前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
(五)资助走访对象及家庭。
(二)各学院可根据走访学生的困难程度和学生家庭实际确定慰问标准。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xszzgz校内邮箱,纸质版(学院盖)送至秀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07室。
(一)精心安排。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走访方案,精心设计入户走访路线,注意走访中的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
(二)严肃纪律。各学院在组织走访中要做到节俭务实,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借机走访景点,坚决杜绝接受家长宴请、接受家长以任何形式给予的实物或委托家长办事、向家长做不利于学生成长的任何承诺等。
(三)务求实效。各学院要对走访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深入了解,确保精准资助。同时,还要将走访工作与学生资助、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建设、诚信教育等工作紧密结合。各种形式的走访及补助经费的发放原则上要在九月底前落实到位。
(四)考核表彰。各学院要认真开展走访活动,走访工作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学校将对考核优秀者进行表彰。
资助工作方案篇四
一、宣传活动时间:
2015年6月21日—2015年9月18日
二、宣传内容:
1、国家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就读中职学校的重大意义;
2、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3、学校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作法和创新经验;
4、获得资助的家庭困难学生或其家长的感恩之情以及中职优秀毕业生回报学校、回报社会的典型事例。
二、、宣传方针
生有信心、有勇气、有理想地去学习。“一线贯通”,即指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要结合学校办学过程中的关键时期、场所、各种平台,做到政策宣传深入家长和学生的内心,将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到位。
二、宣传方式
1. 通过学校网站宣传及平面广告宣传。
2. 招生时期及毕业前发放宣传单或纪念册。
3. 招生专干深入各地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4 在招生及开学关键时期设立现场咨询台及咨询热线。
3. 利用校园广播、校园板报、校会、班会、家长会积极宣传好国家对就读中职学生资助政策。
4. 不定期通过学校通信平台致信学生及家长关注资助信息。
5. 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树立典型的受助学生刻苦学习,励志成才等优秀事迹,联合媒体进行宣传典型事迹。
6. 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查漏补缺。
三、活动步骤及措施
(一)宣传准备阶段:6月10日—7月1日
会的典型事例等编印好宣传资料,并送发到各初中及相关媒体。
2.在学校网站更新发布中职生资助政策。
3.在校内更新、完善资助政策的'平面宣传。
(二)宣传攻坚阶段:7月2日—9月10日。
1、在学校网站进行政策宣传。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板报、校会、班会、家长会积极宣传好国家对就读中职学生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及主要内容。
3、培训招生专干,利用到各中学、各乡镇招生的同时,积极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并为学生和群众解疑释难。
4、充分利用我校在读学生的资源,将中职生资助政策宣传到各乡镇和农村。职校生有很多都是来自农村,并且他们及其家庭均已充分享受到国家对中职生资助政策的成果,他们也更深切感受到了国家对中职生的重视与关心。因此,职校要充分利用这些宣传的“生力军”,把资助政策宣传到农村千家万户。
5. 在学校设立资助工作咨询处或设立专门的咨询人员,并且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咨询热线。通过学校已建立的校讯通平台,定时发布相关的资助政策,及时反馈资助工作的最新进展。
6. 在开学初,组织各班级召开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专题班会,充分认识和了解相关的政策知识,为同学们解疑释难;学校召开家长会议,反馈国家资助政策及学校工作落实情况,为家长们解疑释难,让家长们指导监督。
7. 与学校广播站联手推出宣传栏目,播报中职资助政策,并出版相应的板报、宣传栏。
8. 通过学校团委学生会举办 “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树立典型,收集受助学生刻苦学习,励志成才等优秀事迹,联合媒体进行宣传典型事迹。
(三)宣传总结阶段:9月11日—9月20日。
认真总结好宣传活动情况,并将宣传活动总结一份、宣传活动中先进人物典型事迹材料和宣传活动的图片于9月18日前报送教育局。
********学校 ****年*月**日
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重视教育、关心人才、推进科教兴国,充分体现出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的具体表现,为了保障贫困学生安全学习,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昌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制定幼儿园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精神,围绕教育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规范幼儿园资助行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顺利实施。
二、任务目标
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和资助效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资助工作水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宣传内容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助学金政策及其他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四、具体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职责
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园长负责制,明确承办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全园范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向幼儿园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4、严格规范评审和发放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由家长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幼儿园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以班级为单位,组成由班主任、家长委员会等参加的认定评议小组,受理学生申请,评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提出拟资助学生名单,报幼儿园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后评审确定,并将评审结果在幼儿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实行校务公开、阳光运作。
5、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切实加强资助资金的管理,对各类资助资金实行专帐核算,台账专用,不得以各种理由截留、滞留、挤占、挪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足额按时发放,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
6、加大宣传力度
幼儿园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家长会、家园联系栏、茶乡幼苗qq空间、校讯通等多种形式对家长进行政策宣传,使广大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充分了解和掌握资助政策,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及时总结推广幼儿园资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上报教育局宣传中心,推动全县资助政策全面贯彻和落实。
7、规范资助档案管理
幼儿园要建立资助工作专门档案,及时将有关文件制度,实施方案、评审办法、学生申请表、受助学生名单等进行归档和保存。
五、工作要求
人的双重功效。引导贫困学生正确对待和处理贫困问题,培养健康心理品质,鼓励他们自立自强,客服困难,发奋学习,用优异的成绩回报学校、国家和社会。
4 年6月7日 2015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为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资助政策更好地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我校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一、宣传内容
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免学费资助政策、特定人员等三年生活费资助政策。
二、宣传形式
以招生简单、征文比赛、调查问卷、板报、专题报告、主题班会、海报、小手册、传单等形式开展宣传,力争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
三、活动方式
(一)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宣传》给初中学校的学生,确保每位学生都能了解中职学校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二)印制学校招生简单,并介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分发给各初中学校,并组织在初三年级教室内张贴,保证每个初中毕业班教室都张贴一份。
(三)设立并开通中职资助政策热线电话,为学生答疑解惑,搭建起一个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的互动平台。
(四)组织本校学生参加开展以“感恩、诚信”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活动。
(五)在学校宣传栏,开辟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专栏,进行国家资助政策宣传。
(六)在学校广播站进行广播宣传。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重要举措,也是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的主要途径。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努力开创资助工作新局面
各校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把握好宣传节奏和进度,要把政策宣传与成就宣传结合起来,把政策宣传与理论宣传结合起来,把发挥自身优势与利用社会资源结合起来,促进宣传活动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要以活动促学习,以学习促素质,以素质促工作,以工作促发展,努力开创资助工作新局面。
(三)认真总结,不断完善,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对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进行认真地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认真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地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2012年2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通知》(桂教资助〔2015〕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张家镇第二小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力度,以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助学政策、筑梦未来
三、活动时间
2015年4月15日—5月15日
四、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校长利用校园广播、集会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2、各班通过主题班会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教育活动。
3、各班通过校园网络收看国家资助政策相关的视频。
4、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
(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个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和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目标任务,本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思想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良好氛围,加快建立和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制度,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宣传内容:
1、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宣传资助政策体系的具体内容,主要是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2、把抓好典型作为宣传的主要内容,要大力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
3、大力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以及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
三、宣传的方式
1、充分利用校报、校刊、校园网、壁报、宣传栏、展板、横幅
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2、要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群众,宣讲国家资助政策,同时组织新闻工作者深入农村、农户和学校实地采访,及时报道学生、家长、教师和群众的心声。
3、充分利用新生入学报到、开学典礼、主题班会等有利时机,深入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勉励学生自强不息、奋发成才、报效祖国。
5、深入挖掘依靠国家资助政策成长成才的学生典型。要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发布会、知识抢答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收集依靠国家资助政策成长成才学生的典型。
四、宣传工作的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管宣传工作的负责同志要集中精力亲自抓;要明确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
青州市邵庄中心学校
2015、9
潍坊市资助咨询投诉电话:18805360110
资助工作方案篇五
有关区县(自治县)扶贫办,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各高校: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xx〕xx号)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x委发〔20xx〕xx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就读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为20xx-20xx学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中职学校或高职院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中职学校学生是指在具有独立法人、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按批准招生计划招生,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职业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技术全日制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学制两年以上的在校学生。正式学籍学生是指经xx市中职招生办公室注册确认学籍、纳入全国学生信息系统管理的学生。
高职院校学生是指在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和民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中(以下简称高校)接受专科层次全日制职业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对公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给予免学费资助;对民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参照同类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在减免学费的基础上,按照现资助程序,优先资助助学金20xx元,资助住宿费5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高职院校,按照各校的助学金评审程序和办法,优先资助助学金3000元。
市内学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资金在全市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中统筹安排,市外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资金由市扶贫办统筹安排。原则上每个学生只享受一次资助,不得重复享受。
本标准适用于20xx年,20xx年及以后建卡贫困户就读职业院校的资助标准另行通知。
市内在校就读中职学生由学校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施,市内高校接受高职教育学生资助由所在高校实施。
在市外就读中职、高职学生由学生本人在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信息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由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依据其申报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后报市扶贫办终审。资助资金由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到各区县,各区县扶贫部门及时资助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
(一)各区县扶贫办、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和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市内、外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资金能及时、足额发放到贫困户家庭。
(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精准扶贫、到人到户的惠民政策,涉及到贫困家庭的切身利益,市里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扶贫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底组织抽查考核。
(三)各区县扶贫办、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和各高校要在20xx年12月前完成资助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含主要做法、资金使用等)报送市级对应部门,市扶贫办12月底汇总情况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特此通知
xx市扶贫开发办公室xx市教育委员会xx市财政局
20xx年10月14日
资助工作方案篇六
一、宣传活动时间:
2015年6月21日—2015年9月18日
二、宣传内容:
1、国家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就读中职学校的重大意义;
2、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3、学校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作法和创新经验;
4、获得资助的家庭困难学生或其家长的感恩之情以及中职优秀毕业生回报学校、回报社会的典型事例。
二、、宣传方针
生有信心、有勇气、有理想地去学习。“一线贯通”,即指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要结合学校办学过程中的关键时期、场所、各种平台,做到政策宣传深入家长和学生的内心,将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到位。
二、宣传方式
1. 通过学校网站宣传及平面广告宣传。
2. 招生时期及毕业前发放宣传单或纪念册。
3. 招生专干深入各地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4 在招生及开学关键时期设立现场咨询台及咨询热线。
3. 利用校园广播、校园板报、校会、班会、家长会积极宣传好国家对就读中职学生资助政策。
4. 不定期通过学校通信平台致信学生及家长关注资助信息。
5. 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树立典型的受助学生刻苦学习,励志成才等优秀事迹,联合媒体进行宣传典型事迹。
6. 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查漏补缺。
三、活动步骤及措施
(一)宣传准备阶段:6月10日—7月1日
会的典型事例等编印好宣传资料,并送发到各初中及相关媒体。
2.在学校网站更新发布中职生资助政策。
3.在校内更新、完善资助政策的平面宣传。
(二)宣传攻坚阶段:7月2日—9月10日。
1、在学校网站进行政策宣传。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板报、校会、班会、家长会积极宣传好国家对就读中职学生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及主要内容。
3、培训招生专干,利用到各中学、各乡镇招生的同时,积极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并为学生和群众解疑释难。
4、充分利用我校在读学生的资源,将中职生资助政策宣传到各乡镇和农村。职校生有很多都是来自农村,并且他们及其家庭均已充分享受到国家对中职生资助政策的成果,他们也更深切感受到了国家对中职生的重视与关心。因此,职校要充分利用这些宣传的“生力军”,把资助政策宣传到农村千家万户。
5. 在学校设立资助工作咨询处或设立专门的咨询人员,并且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咨询热线。通过学校已建立的校讯通平台,定时发布相关的资助政策,及时反馈资助工作的最新进展。
6. 在开学初,组织各班级召开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专题班会,充分认识和了解相关的政策知识,为同学们解疑释难;学校召开家长会议,反馈国家资助政策及学校工作落实情况,为家长们解疑释难,让家长们指导监督。
7. 与学校广播站联手推出宣传栏目,播报中职资助政策,并出版相应的板报、宣传栏。
8. 通过学校团委学生会举办 “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树立典型,收集受助学生刻苦学习,励志成才等优秀事迹,联合媒体进行宣传典型事迹。
(三)宣传总结阶段:9月11日—9月20日。
认真总结好宣传活动情况,并将宣传活动总结一份、宣传活动中先进人物典型事迹材料和宣传活动的图片于9月18日前报送教育局。
********学校 ****年*月**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民生工程的宣传,促进教育公平,提高群众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制定我县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
目前,国家和我省已基本建立了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覆盖各个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但是,少数地方和学校对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抓得不紧,宣传形式单一,宣传的范围还没有做到全覆盖。各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作为联系群众、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宣传内容
把握节奏。
三、宣传形式
(一)媒体宣传。 各校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合作,统筹安排各项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见面会,组织新闻采访团,提供新闻通稿、新闻背景材料,接受记者采访,提供采访线索,回答网民提问等有效方式,借助报纸、广播、电视、宣传牌及广告等手段和途径,让学生资助工作的新闻经常见诸媒体。
(二)网络宣传。各校要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的基础之上,加强学生资助网建设,要在门户网站上设置学生资助专栏,用于介绍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编发资助工作简报,及时报道资助工作动态和信息,努力打造省、市、县、校四级宣传体系和电子政务平台。各学校资助中心要在建设本级学生资助平台的同时,提炼、总结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每月至少要上报1—2篇工作简报。
(三)宣传月活动。根据上饶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六月份和九月份为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宣传月。宣传月期间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电话回访。对基础资料数据库中的受益对象100%进行电话回访并做好记录。宣传民生工程学生资助政策,对不满的要耐心做好解释。
2.媒体开辟专栏。在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开辟专栏,全面宣传民生工程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成效、创新举措、典型经验等。
3.校园宣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要通过开学典礼、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受资助学生成长成才的典进事迹。在学校开展资助政策“一堂课”活动,发放民生工程资助政策的作业本,既宣传学生,又通过学生宣传学生家长。学校还要利用校报、校刊班刊、校园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载体,通过举办征文活动和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资助政策,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资助宣传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
(一)加强学生资助宣传队伍建设。各校要建立宣传通讯员队伍,要安排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策划能力强、热爱资助宣传工作、文字功底好并且有一定宣传工作经验的优秀干部从事宣传工作,不断加强专兼职宣传干部队伍建设。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资助宣传知识的学习、研究和培训,强化对宣传干部队伍的管理,打造一支党性强、作风硬、水平高、斗志旺的资助宣传队伍。
(二)加强制度建设。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工作归口报批制度和新闻
稿件审核把关制度,严格执行新闻纪律、制度和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宣传,要严格把握尺度、合理选择时机、运用有效方式、准确表达内容。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校对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要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确保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领导。要加强领导,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做好各项宣传工作,确保民生政策宣传家喻户晓。
(二)强化整体推进。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将宣传工作作为落实精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要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注重宣传的实效性与长效性,为学生资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宣传机制,推动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升民生工程品牌效应。
(三)宣传计划和简报的报送。各学校要制订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具体的实施方案,宣传工作计划请于6月20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http://)。
的重要内容之一。宣传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各学校要及时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做好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附件:2015年度广丰县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计划
4、开展资助育人成才的典型教育活动。开展以“感恩成长,自强不息”为主题的大型学生资助公益宣传活动,在全校树立励志先锋人物,将学习励志楷模教育贯穿于资助工作、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以及道德实践的始终。用励志楷模精神,激励和引导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建功立业,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5、开展其他资助宣传活动。各学校根据校情、社情,通过学校网站、校园
2015年度广丰县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根据上级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通过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全面落实资助政策,提高全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思想认识,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形成“人人知道助学、人人参与助学”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县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1、组建队伍,制定方案、计划。各学校于6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宣传通讯员队伍并做好通讯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请于6月30日前将本校的工作方案及通讯员信息上报县资助中心。
2、信息报送。各学校要结合本校的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及经验,每月5号前向县资助中心报送至少一篇资助报道。
3、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围绕“诚信〃感恩”等主题,广泛开展征文、演讲等活动,宣传资助政策及其取得的成效,加强对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其感恩意识。
广播、班会、标语横幅、宣传单、展板、公开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面向社会、家庭、学生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
三、工作要求
1、做到“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注重长效,做好制度建设、网站建设、档案建设等,多方位全方面运用多种手段,对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内容进行长期、稳定的宣传,促进宣传工作走向制度化、经常化。重点宣传要把握宣传的时间节点。在两会期间、学校开学前后等受到全社会关注的重要和关键节点,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成效,让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解除担心上不起学的后顾之忧。
生资助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有助于贫困学生的培养教育和学生资助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3、做到“宣传”与“教育”相结合。资助是手段,育人是目的,资助最终是为教育服务的。通过举办各类主题活动,把资助宣传工作与资助育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立足于教育培养人才的工作目标,积极贯彻《教育规划纲要》,不断发挥资助育人的重要影响力和感染力。
4、开通资助热线。各学校要开通热线电话,切实加强资助工作电话回访制度;建立家访制度,通过家访向百姓大力宣传资助政策,使资助政策走进千家万户,提高社会知晓度和满意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通知》(桂教资助〔2015〕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张家镇第二小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力度,以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助学政策、筑梦未来
三、活动时间
2015年4月15日—5月15日
四、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校长利用校园广播、集会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2、各班通过主题班会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教育活动。
3、各班通过校园网络收看国家资助政策相关的视频。
4、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
(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个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广东省****中学
根据韶关市教育局转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与成效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韶市教〔2015〕118号),使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在我校顺利展开,让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有力地促进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现拟定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国家资助政策宣传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
二、活动主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三、活动时间:2012年5月20日----6月15日
2012年9月4日――9月30日
四、活动方式:
(一)校园广播宣传。利用学校的电子广播系统,进行广泛的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增加学生的学习动力,增强学生的学习信心,形成感恩、诚信、励志的氛围。
(二)校园网络宣传。利用学校的校园网站,大力宣传各项国家资助政策,让学生全面掌握国家各项助学金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
1
2
以上为我校开展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与成效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各负责人要根据活动方案制定具体相关计划,并认真落实,确保助学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际成效。
3 广东省**********中学 2015年5月4日
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重视教育、关心人才、推进科教兴国,充分体现出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的具体表现,为了保障贫困学生安全学习,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昌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制定幼儿园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精神,围绕教育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规范幼儿园资助行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顺利实施。
二、任务目标
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和资助效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资助工作水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宣传内容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助学金政策及其他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四、具体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职责
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园长负责制,明确承办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全园范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向幼儿园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4、严格规范评审和发放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由家长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幼儿园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以班级为单位,组成由班主任、家长委员会等参加的认定评议小组,受理学生申请,评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提出拟资助学生名单,报幼儿园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后评审确定,并将评审结果在幼儿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实行校务公开、阳光运作。
5、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切实加强资助资金的管理,对各类资助资金实行专帐核算,台账专用,不得以各种理由截留、滞留、挤占、挪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足额按时发放,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
6、加大宣传力度
幼儿园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家长会、家园联系栏、茶乡幼苗qq空间、校讯通等多种形式对家长进行政策宣传,使广大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充分了解和掌握资助政策,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及时总结推广幼儿园资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上报教育局宣传中心,推动全县资助政策全面贯彻和落实。
7、规范资助档案管理
幼儿园要建立资助工作专门档案,及时将有关文件制度,实施方案、评审办法、学生申请表、受助学生名单等进行归档和保存。
五、工作要求
人的双重功效。引导贫困学生正确对待和处理贫困问题,培养健康心理品质,鼓励他们自立自强,客服困难,发奋学习,用优异的成绩回报学校、国家和社会。
4 年6月7日 2015
资助工作方案篇七
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加大资助工作宣传力度,提高资助工作服务质量。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步入正常的轨道。
1、做好信用助学贷后诚信提醒工作。
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信用助学贷后诚信提醒工作,确保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一是建立工作小组。迅速分解任务,让了解信贷学生或家长,知道家庭住址的老师担任提醒工作,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针对原拆迁户多,搬迁后住址难找的特点,积极与村级领导、派出所联系协助查找,确保一个不漏,按时完成。
三是讲究工作方法。把提醒工作作为沟通学校与家庭的纽带,作为感恩教育的活资源,使家长在有尊严的前提下,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让信贷学生立志报效祖国、回报社会。
2、做好资助档案建设工作。
在市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列入政府经费与资助范围的有关以及受资助学生信息档案、学生资助工作计划、总结等分学期、分盒存档,为迎接上级的学生资助工作评价积累基础资料。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做好资助工作,让每个学生都能正常入学、上学,是学校的一份责任。一是今年将利用校园电视台、学校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大力宣传资助工作的意义,号召全体师生参加资助工作,营造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困难学生得到资助。集体更温暖,教育更和谐。二是开展教师“情系孤困”征文活动,受助学生“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形成教师人人开恩、施恩,学生个个知恩、感恩的良好教育氛围,促进学生励志成才。
4、积极完善学生资助体系。
学生资助必须要有资金来源,否则也是一句空话,为解决资金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形成我校校内资助资金预算制度。发动全校教师献爱心,把爱心捐款用于困难学生资助,实行专款专用,足额发放。
二是鼓励教师、学生捐物。学生实行自愿拿出自己的一部分零花钱,课外书籍,多少不限,教师可以捐赠一些生活用品,学习用具,确保资助工作的资金基础。
三是与效益好、信誉好的企业沟通,宣传资助工作的意义,以情感人,使他们出手相助,筹集一部分资助资金。
5、做好受资助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
既然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那么就必须把温暖送给最需要的学生,对受助学生的资格认定采取以下步骤。第一步,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步,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逐个深入家庭进行调查摸底,进行比对,筛选出受助学生人选。第三步,实行阳光操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家长、师生的监督。
资助工作方案篇八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通知》(桂教资助〔2015〕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张家镇第二小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力度,以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助学政策、筑梦未来
三、活动时间
2015年4月15日—5月15日
四、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校长利用校园广播、集会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2、各班通过主题班会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教育活动。
3、各班通过校园网络收看国家资助政策相关的视频。
4、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
(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个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一、宣传活动时间:
2015年6月21日—2015年9月18日
二、宣传内容:
1、国家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就读中职学校的重大意义;
2、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3、学校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作法和创新经验;
4、获得资助的家庭困难学生或其家长的感恩之情以及中职优秀毕业生回报学校、回报社会的典型事例。
二、、宣传方针
生有信心、有勇气、有理想地去学习。“一线贯通”,即指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要结合学校办学过程中的关键时期、场所、各种平台,做到政策宣传深入家长和学生的内心,将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到位。
二、宣传方式
1. 通过学校网站宣传及平面广告宣传。
2. 招生时期及毕业前发放宣传单或纪念册。
3. 招生专干深入各地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4 在招生及开学关键时期设立现场咨询台及咨询热线。
3. 利用校园广播、校园板报、校会、班会、家长会积极宣传好国家对就读中职学生资助政策。
4. 不定期通过学校通信平台致信学生及家长关注资助信息。
5. 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树立典型的受助学生刻苦学习,励志成才等优秀事迹,联合媒体进行宣传典型事迹。
6. 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查漏补缺。
三、活动步骤及措施
(一)宣传准备阶段:6月10日—7月1日
会的典型事例等编印好宣传资料,并送发到各初中及相关媒体。
2.在学校网站更新发布中职生资助政策。
3.在校内更新、完善资助政策的平面宣传。
(二)宣传攻坚阶段:7月2日—9月10日。
1、在学校网站进行政策宣传。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板报、校会、班会、家长会积极宣传好国家对就读中职学生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及主要内容。
3、培训招生专干,利用到各中学、各乡镇招生的同时,积极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并为学生和群众解疑释难。
4、充分利用我校在读学生的资源,将中职生资助政策宣传到各乡镇和农村。职校生有很多都是来自农村,并且他们及其家庭均已充分享受到国家对中职生资助政策的成果,他们也更深切感受到了国家对中职生的重视与关心。因此,职校要充分利用这些宣传的“生力军”,把资助政策宣传到农村千家万户。
5. 在学校设立资助工作咨询处或设立专门的咨询人员,并且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咨询热线。通过学校已建立的校讯通平台,定时发布相关的资助政策,及时反馈资助工作的最新进展。
6. 在开学初,组织各班级召开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专题班会,充分认识和了解相关的政策知识,为同学们解疑释难;学校召开家长会议,反馈国家资助政策及学校工作落实情况,为家长们解疑释难,让家长们指导监督。
7. 与学校广播站联手推出宣传栏目,播报中职资助政策,并出版相应的板报、宣传栏。
8. 通过学校团委学生会举办 “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树立典型,收集受助学生刻苦学习,励志成才等优秀事迹,联合媒体进行宣传典型事迹。
(三)宣传总结阶段:9月11日—9月20日。
认真总结好宣传活动情况,并将宣传活动总结一份、宣传活动中先进人物典型事迹材料和宣传活动的图片于9月18日前报送教育局。
********学校 ****年*月**日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为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资助政策更好地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我校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一、宣传内容
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免学费资助政策、特定人员等三年生活费资助政策。
二、宣传形式
以招生简单、征文比赛、调查问卷、板报、专题报告、主题班会、海报、小手册、传单等形式开展宣传,力争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
三、活动方式
(一)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宣传》给初中学校的学生,确保每位学生都能了解中职学校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二)印制学校招生简单,并介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分发给各初中学校,并组织在初三年级教室内张贴,保证每个初中毕业班教室都张贴一份。
(三)设立并开通中职资助政策热线电话,为学生答疑解惑,搭建起一个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的互动平台。
(四)组织本校学生参加开展以“感恩、诚信”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活动。
(五)在学校宣传栏,开辟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专栏,进行国家资助政策宣传。
(六)在学校广播站进行广播宣传。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重要举措,也是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的主要途径。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努力开创资助工作新局面
各校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把握好宣传节奏和进度,要把政策宣传与成就宣传结合起来,把政策宣传与理论宣传结合起来,把发挥自身优势与利用社会资源结合起来,促进宣传活动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要以活动促学习,以学习促素质,以素质促工作,以工作促发展,努力开创资助工作新局面。
(三)认真总结,不断完善,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对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进行认真地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认真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地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2012年2月
广东省****中学
根据韶关市教育局转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与成效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韶市教〔2015〕118号),使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在我校顺利展开,让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有力地促进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现拟定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国家资助政策宣传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
二、活动主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三、活动时间:2012年5月20日----6月15日
2012年9月4日――9月30日
四、活动方式:
(一)校园广播宣传。利用学校的电子广播系统,进行广泛的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增加学生的学习动力,增强学生的学习信心,形成感恩、诚信、励志的氛围。
(二)校园网络宣传。利用学校的校园网站,大力宣传各项国家资助政策,让学生全面掌握国家各项助学金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
1
2
以上为我校开展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与成效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各负责人要根据活动方案制定具体相关计划,并认真落实,确保助学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际成效。
3 广东省**********中学 2015年5月4日
资助工作方案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你本任务,做好秋季入学政策的宣传组织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我校招生工作的圆满顺利进行,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宣传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1、成立由主管校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年度招生政策宣传工作。
组长: 。
副组长: 。
成员: 。
2、加强招生政策宣传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统一宣传口径,禁止擅自随意发布不实的或未确定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发挥我校招生宣传的正确导向作用,树立学校良好的外在形象。招生政策宣传期间公布招生宣传工作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立健全宣传工作责任制。
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组在学校招生政策宣传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区招生组负责,各招生组负责人要亲自参与宣传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保证我校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二)建立招生政策宣传全员化制度。
开展"全员宣传",利用各种优势条件,扩大招生政策宣传队伍,由各招生组统筹安排,争取组织一批教师深入基地校,利用招生志愿填报等形式宣传今年的招生政策,从而做到让更多的学子和家长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三)建立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激励机制。
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结束后,根据各招生组宣传工作实际效果,对表现出色的个人进行评比表彰并授予"阜阳五中20**年度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一)加强培训,建立一支能力强,相对稳定的招生宣传工作队伍。
教务处于5月中旬召开20**年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会议,组织校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各成员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招生政策工作面临的新特点,新要求,认真学习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全面深入了解我校20**年招生计划。
(二)学校牵头,对参加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学校将对各招生小组每一位参加招生政策宣传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法律法规和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
(一)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特殊群体入学须知。
具体内容:1、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省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具体材料由各地确定),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随迁子女在我省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2、异地就读的回我省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考录取(含在外省考试回原籍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各地不得拒绝招考和录取。具体录取办法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三)学生学籍管理。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我校要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不允许存在挂靠学籍问题,不得招收人籍分离的借读生和无学籍学生。
(四)招生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各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域内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学校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后进行,自主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
(五)关于政策性加分。
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2)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有关政策另行规定。
(六)关于招生录取流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所有普通高中学校都要依据学生填报的中考志愿和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任何学校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普通高中学生报到后,学籍按注册程序于9月30日前注册完成,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
(一)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增强招生宣传的引导与覆盖功能。
全面改版"阜阳五中微信公众平台",全面宣传我省20**年招生各项规定,开通网上在线咨询,全面为考生服务,对考生的问题在第一时间进行回复;网上公布"阜阳五中20**年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组联系方式一览表",为每个工作组配备专供招生咨询的临时通讯工具,公布各工作组招生咨询联络的电话,让考生和家长直接向负责老师咨询有关问题。
(二)精心制作各类招生政策宣传材料。
精心制作20**年招生政策宣传海报,我校招生计划以及招生宣传彩页,免费发放到各中学,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
(三)专栏宣传。
利用校园主干道固定专栏宣传国家招生政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办学成果。具体安排如下:
专栏二(教务处负责)主要宣传我市出台的一系列招生入学规章制度。
专栏三(政教处负责)正面以图文的形式主要宣传我校中职就业类毕业生成才典型,包括创业典型和企业骨干;背面以图文的形式宣传在校生校园之星,包括技能之星、管理之星、文艺之星、文学之星等。
(四)横幅宣传。
在校大门、教学楼、综合楼等处悬挂横幅标语。横幅内容主要反映国家领导人及专家经典名言、教育发展理念及我校办学理念。
(一)设立招生政策咨询专线,接受考生和家长的咨询。
招生政策咨询和接待工作是学校面向社会的一个重要宣传窗口,从6月上中旬起,我校招生办公室将每天安排专人负责电话咨询和现场接待工作,从早上9:00至晚上18:00不间断接待考生和家长。与此同时,开辟校园微信公众号,招生政策宣传专栏,定期发布相关招生政策,并定期回答网友留言信息。
(二)明确职责,强化岗位责任制管理。
明确规定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招生咨询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微笑服务,热心接待来访,来电的家长和考生。
整个招生政策集中宣传工作从20**年5月底起至20**年7月底止。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5月13日至月31日)。成立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小组,讨论、制定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类宣传素材,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第二阶段制作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精力制作并完成微信公众号等新闻报道、宣传专栏以及宣传横幅等。
第三阶段攻坚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7月市学校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的攻坚阶段,要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方法、使用多种手段进行招生宣传,力争形成我校特色的招生氛围。发挥招生宣传的良好效应,以对20**年我校的招生工作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资助工作方案篇十
政策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政党和其他社会政治团体以权力的形式为实现其所代表的阶级和阶层的利益和意志而采取的斗争目标、应遵循的行动原则、应完成的明确任务、应实施的工作模式、应采取的一般步骤和具体措施。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成都市“鸡蛋牛奶工程”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资助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更加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加关注教育公平的良好氛围。
宣传的重点内容。
(一)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二)核查特殊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特殊困难学生是指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至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无父母养育、无经济来源或靠亲友有限资助的孤儿;
2.学生本人罹患大病或家庭重要成员患大病的;
6.父母年事已高,且家庭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
7.家庭因遭洪灾、水灾、火灾、车祸等导致家庭特殊困难的;
8.来自烈士或优抚特困家庭的;
9.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获得资助的优秀贫困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
(四)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反响。
宣传的主要方式和步骤。
此次宣传活动注重实效,注重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网络媒介,采取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党和国家近年来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学生集会等形式调动校内各群体做好政策宣传活动的积极性。
2、充分利用展板、led宣传栏、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等等多种载体,通过街头宣传、制作标语、发放告家长书、召开学生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办理的程序,确保宣传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取得实效。
3、深入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组织受助学生和家长感恩报告会,收集受助学生中的典型事迹,做好宣传月活动中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的整理工作。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的开展工作。
2.大造声势,注重实效。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党和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学生资助政策覆盖面广、受助人数多,学校要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都知晓学生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办理程序。为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一是要在显眼位臵至少悬挂1幅宣传标语;二是要积极开展资助政策进班级、进社区,要制发告家长书分发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手中(各班级和学校校务公开栏至少张贴一张宣传单)迅速扩大资助政策的知晓面;三是要通过校园集会、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造声势;四是要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收集受助学生中成长成才的先进典型。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内容丰富,政策性强,要把此次宣传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专人扎实开展好宣传活动。
4.做好资料收集,及时报送信息。
根据安岳县相关资助文件精神,为了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政策更好的顺利实施,经研究,我校决定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每位在校生全面了解高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掌握国家奖、助、贷、还、偿等各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深入师生之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生,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回报。
1、资助政策宣传。
2、公益活动。
3、感恩励志教育。
4、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
6、放发临时困难补助金。
1、将宣传内容印发到各班级并制作成宣传板,同时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条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资助政策培训。
3、开展“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比赛。
4、各班级利用班会组织同学认真学习国家资助有关政策,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长、回报社会”主题活动。
5、召开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表彰暨发放临时困难补助金大会。
6、组织受助学生开展义务劳动或服务社会等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7、召开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
8、各班学生工作处报送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长、回报社会”主题活动。
各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活动,积极向学生宣传各项资助政策、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资助宣传”的各项活动,精心制定好主题班会和服务社会活动,确保“资助”活动顺利实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着重宣传我校资助措施及育人成效,各单位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在暑假期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政策下乡,筑梦成长。
活动口号:国家资助,就在你身边。
1.加强资助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颇具特色的暑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通过“手把手传递、面对面交流”,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宣传党的十九大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部署精神,讲解学生资助“奖、贷、助、勤、免、补”政策体系,说明我校学生资助措施具体内容、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热情服务,答疑解惑,使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忧入学。
2.树立资助典型,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各培养单位要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全面宣传、展示学校和本单位在资助育人方面开展的特色活动和育人成效。通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家长,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受地方扶贫资助情况及对学校资助的评价。追踪在校期间受过资助的已毕业校友工作、生活情况,选树自立自强典型人物。
1.选拔资助政策宣讲员。各培养单位从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其他社会资助的在校生中,选拔具备良好沟通表达能力的学生,经培训后担任“资助政策宣讲员”,利用暑期返乡、实践、旅行等机会,力所能及地开展资助政策宣讲、资助育人宣传等活动。
2.组建资助政策下乡宣讲团。有条件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结合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选拔组建不少于5人组成的“国家资助政策宣讲团”,奔赴贫困县、贫困村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资助措施。针对即将就读大学的高中毕业生及其家庭,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做到提前宣传、提前知晓、提前解忧。
3.重点做好新生、毕业生政策宣讲工作。用好“一网两微”,通过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种途径,发布内容丰富的宣传素材,及时报道暑期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增强学生资助政策社会效益和在家长和学生中的影响力。针对20xx级新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入学报到“绿色通道”、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国家奖助学金等政策宣传。做好贷款毕业生的政策讲解服务工作,针对贷款合同到期的毕业学生,讲清还款程序和违约责任;针对符合贷款代偿条件的毕业生,讲清代偿程序和所需提交材料。
1.高效建立资助宣传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各培养单位资助服务站站长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推进资助宣传工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对于学生资助重点宣传任务,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参与,积极协调、牵头推进、跟踪问效。
2.精准把握资助宣传对象和时机。加大对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内容的宣传,把新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作为重点人群加强宣传,记录相关需求,在符合政策和程序的前提下,优先帮扶,精准资助。结合宣传中遇到的咨询情况,提前安排布置新生报到期间各单位资助服务站工作,确保“绿色通道”高效畅通。
根据安岳县相关资助文件的精神,为了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政策的顺利实施,我校决定实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制定本实施方案。
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每个学生充分了解大学生资助政策,掌握国家奖励、援助、贷款、偿还、偿还等资助项目`申请条件和程序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深入师生,确保国家资助政策的顺利实施,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生,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回报国家和社会。
1.宣传资助政策。
2.公益活动。
3.感谢励志教育。
4.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
6.发放临时困难补贴。
1、将宣传内容印发到各班级并制作成宣传板,同时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条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资助政策培训。
3、开展“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比赛。
4、各班级利用班会组织同学认真学习国家资助有关政策,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长、回报社会”主题活动。
5、召开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表彰暨发放临时困难补助金大会。
6、组织受助学生开展义务劳动或服务社会等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7、召开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
8、各班学生工作处报送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长、回报社会”主题活动。
各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活动,积极向学生宣传各项资助政策、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资助宣传”的各项活动,精心制定好主题班会和服务社会活动,确保“资助”活动顺利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你本任务,做好秋季入学政策的宣传组织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我校招生工作的圆满顺利进行,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宣传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1、成立由主管校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8年度招生政策宣传工作。
组长:苗维爱。
副组长:骆繁荣。
成员:史俊青、李小利、张大志、何丽娜、朱颖生、冷贺胜、周群、吴亮。
2、加强招生政策宣传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统一宣传口径,禁止擅自随意发布不实的或未确定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发挥我校招生宣传的正确导向作用,树立学校良好的外在形象。招生政策宣传期间公布招生宣传工作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立健全宣传工作责任制。
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组在学校招生政策宣传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区招生组负责,各招生组负责人要亲自参与宣传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保证我校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二)建立招生政策宣传全员化制度。
开展"全员宣传",利用各种优势条件,扩大招生政策宣传队伍,由各招生组统筹安排,争取组织一批教师深入基地校,利用招生志愿填报等形式宣传今年的招生政策,从而做到让更多的学子和家长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三)建立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激励机制。
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结束后,根据各招生组宣传工作实际效果,对表现出色的个人进行评比表彰并授予"阜阳五中2018年度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一)加强培训,建立一支能力强,相对稳定的招生宣传工作队伍。
教务处于5月中旬召开2018年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会议,组织校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各成员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招生政策工作面临的新特点,新要求,认真学习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全面深入了解我校2018年招生计划。
(二)学校牵头,对参加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学校将对各招生小组每一位参加招生政策宣传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法律法规和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
(一)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特殊群体入学须知。
特殊群体范围:城市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贫困儿童、残疾儿童及回我省户籍所在地学生等。
具体内容:1、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省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具体材料由各地确定),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随迁子女在我省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2、异地就读的回我省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考录取(含在外省考试回原籍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各地不得拒绝招考和录取。具体录取办法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三)学生学籍管理。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我校要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不允许存在挂靠学籍问题,不得招收人籍分离的借读生和无学籍学生。
(四)招生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各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域内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学校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后进行,自主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
(五)关于政策性加分。
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要求执行;。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有关政策另行规定。
(六)关于招生录取流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所有普通高中学校都要依据学生填报的中考志愿和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任何学校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普通高中学生报到后,学籍按注册程序于9月30日前注册完成,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
(一)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增强招生宣传的引导与覆盖功能。
全面改版"阜阳五中微信公众平台",全面宣传我省2018年招生各项规定,开通网上在线咨询,全面为考生服务,对考生的问题在第一时间进行回复;网上公布"阜阳五中2018年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组联系方式一览表",为每个工作组配备专供招生咨询的临时通讯工具,公布各工作组招生咨询联络的电话,让考生和家长直接向负责老师咨询有关问题。
(二)精心制作各类招生政策宣传材料。
精心制作2018年招生政策宣传海报,我校招生计划以及招生宣传彩页,免费发放到各中学,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
(三)专栏宣传。
利用校园主干道固定专栏宣传国家招生政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办学成果。具体安排如下:
专栏一(政教处负责)正面主要宣传国家领导人有关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国家中小学招生入学的相关政策;。
专栏二(教务处负责)主要宣传我市出台的一系列招生入学规章制度。
专栏三(政教处负责)正面以图文的形式主要宣传我校中职就业类毕业生成才典型,包括创业典型和企业骨干;背面以图文的形式宣传在校生校园之星,包括技能之星、管理之星、文艺之星、文学之星等。
(四)横幅宣传。
在校大门、教学楼、综合楼等处悬挂横幅标语。横幅内容主要反映国家领导人及专家经典名言、教育发展理念及我校办学理念。
(一)设立招生政策咨询专线,接受考生和家长的咨询。
招生政策咨询和接待工作是学校面向社会的一个重要宣传窗口,从6月上中旬起,我校招生办公室将每天安排专人负责电话咨询和现场接待工作,从早上9:00至晚上18:00不间断接待考生和家长。与此同时,开辟校园微信公众号,招生政策宣传专栏,定期发布相关招生政策,并定期回答网友留言信息。
(二)明确职责,强化岗位责任制管理。
明确规定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招生咨询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微笑服务,热心接待来访,来电的家长和考生。
整个招生政策集中宣传工作从2018年5月底起至2018年7月底止。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5月13日至月31日)。成立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小组,讨论、制定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类宣传素材,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第二阶段制作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精力制作并完成微信公众号等新闻报道、宣传专栏以及宣传横幅等。
第三阶段攻坚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7月市学校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的攻坚阶段,要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方法、使用多种手段进行招生宣传,力争形成我校特色的招生氛围。发挥招生宣传的良好效应,以对2018年我校的招生工作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认真贯彻执行市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加大资助工作宣传力度,提高资助工作服务质量。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步入正常的轨道。
1、做好调查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小组。迅速分解任务,了解学生或家长,知道家庭住址的老师担任提醒工作,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积极与村级领导、派出所联系协助查找,确保一个不漏,按时完成。三是讲究工作方法。把调查工作作为沟通学校与家庭的纽带,作为感恩教育的活资源,使家长在有尊严的前提下,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2、做好资助档案建设工作。
在市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列入政府经费与资助范围的有关以及受资助学生信息档案、学生资助工作计划、总结等分学期、分盒存档,为迎接上级的学生资助工作评价积累基础资料。
3、做好资助宣传工作。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做好资助工作,让每个学生都能正常入学、上学,是学校的一份责任。一是今年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大力宣传资助工作的意义,号召全体师生参加资助工作,营造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困难学生得到资助。集体更温暖,教育更和谐。二是开展教师“情系孤困”征文活动,受助学生“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形成教师人人开恩、施恩,学生个个知恩、感恩的良好教育氛围,促进学生励志成才。
4、做好受资助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
既然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那么就必须把温暖送给最需要的学生,对受助学生的资格认定采取以下步骤。第一步,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步,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逐个深入家庭进行调查摸底,进行比对,筛选出受助学生人选。第三步,实行阳光操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家长、师生的监督。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着重宣传我校资助措施及育人成效,各单位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在暑假期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政策下乡,筑梦成长。
活动口号:国家资助,就在你身边。
1.加强资助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颇具特色的暑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通过“手把手传递、面对面交流”,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宣传党的十九大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部署精神,讲解学生资助“奖、贷、助、勤、免、补”政策体系,说明我校学生资助措施具体内容、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热情服务,答疑解惑,使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忧入学。
2.树立资助典型,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各培养单位要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全面宣传、展示学校和本单位在资助育人方面开展的特色活动和育人成效。通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家长,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受地方扶贫资助情况及对学校资助的评价。追踪在校期间受过资助的已毕业校友工作、生活情况,选树自立自强典型人物。
1.选拔资助政策宣讲员。各培养单位从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其他社会资助的在校生中,选拔具备良好沟通表达能力的学生,经培训后担任“资助政策宣讲员”,利用暑期返乡、实践、旅行等机会,力所能及地开展资助政策宣讲、资助育人宣传等活动。
2.组建资助政策下乡宣讲团。有条件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结合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选拔组建不少于5人组成的“国家资助政策宣讲团”,奔赴贫困县、贫困村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资助措施。针对即将就读大学的高中毕业生及其家庭,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做到提前宣传、提前知晓、提前解忧。
3.重点做好新生、毕业生政策宣讲工作。用好“一网两微”,通过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种途径,发布内容丰富的宣传素材,及时报道暑期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增强学生资助政策社会效益和在家长和学生中的影响力。针对20xx级新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入学报到“绿色通道”、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国家奖助学金等政策宣传。做好贷款毕业生的政策讲解服务工作,针对贷款合同到期的毕业学生,讲清还款程序和违约责任;针对符合贷款代偿条件的毕业生,讲清代偿程序和所需提交材料。
1.高效建立资助宣传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各培养单位资助服务站站长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推进资助宣传工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对于学生资助重点宣传任务,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参与,积极协调、牵头推进、跟踪问效。
2.精准把握资助宣传对象和时机。加大对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内容的宣传,把新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作为重点人群加强宣传,记录相关需求,在符合政策和程序的前提下,优先帮扶,精准资助。结合宣传中遇到的咨询情况,提前安排布置新生报到期间各单位资助服务站工作,确保“绿色通道”高效畅通。
资助工作方案篇十一
20xx年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赢突破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教育资助政策落实落细,现就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保障以建档立卡学生为重点的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是当前全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教育资助工作职责、不断规范资助过程,做到贫困学生应助尽助、应享尽享。
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学校应对在本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包含建档立卡和一般贫困在内的所有贫困学生按“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逐一认定。要确保所有贫困学生全部纳入贫困学生库。
xx21、xx21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学生要根据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原则上一学年进行一次。各校(园)在认定时要强化和村委会的协作,按程序规范开展认定,认定结果必须经村委会审核同意,并按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对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生,各校(园)要及时联系村委会,进行调查处置,确保认定结果公正公平,符合实际。
每学期资助开始前,各校(园)要对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进行核查,凡应资助而未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要提前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开展补充认定。认定为“特别困难”或“一般困难”后,方可接受资助。
各校(园)在确定资助对象时,要加强对特殊情况的研判,确保本校所有应资助的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1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各校(园)要收集完所有外县籍建档立卡学生的镇级(或村级)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对于无法及时提供证明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和户籍地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脱贫办联系确认,并收集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的电子照片存档。
2义务段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免于就读四类贫困残疾学生均属于在校生。各校要对在校残疾学生全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按资助政策把符合资助条件的所有贫困残疾学生纳入资助名单并进行资助,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残疾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3对于初三提前进入中职学习等原因造成人籍分离的,学籍所在学校应将其纳入本校资助学生名单进行资助。
4每学期资助名单确定后,各级自查、检查、反馈中发现或指出的应落实资助而实际未落实资助的学生,由各相关校(园)负责整改并发放资助。资助结果须在资助金发放后三日内按资助发放要求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及时兑付抵扣代金券(餐券),确保资助全部落实各校(园)要加强对教育资助资金的管理,资助金到帐后,要及时按要求发放。使用代金券(餐券)抵扣生活费的,要在资助金发放之日起,逐月抵扣。每月抵扣情况,须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并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每学期末,学校(幼儿园)要逐人核查资助金使用管理情况。核查若发现本学期不能抵扣使用完,学校(幼儿园)要对剩余部分资助金抵扣使用制定措施,确保在下一学期资助金发放前全部抵扣兑付到位。县局将加强检查,对因管理不规范、抵扣不及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处理。
确保受资助家庭准确掌握资助政策和享受情况各校(园)要常态化将资助宣传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利用开学、家访、家长会等时机,组织教师向学生、家长宣传教育资助政策,解答家长关心的教育资助热点问题,帮助家长及学生全面掌握教育资助政策,主动配合支持教育脱贫工作。各校在开展县外就读贫困学生资助落实情况摸排时,要及时收集资助明白卡、告知书、家长证明、微信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归类备查。资助发放和抵扣代金券(餐券)时,要书面告知家长,并由家长进行签字确认。家长签字后的告知书,一份交学生家长,一份学校存档。
各校(园)要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每学期期末要集中对本校资助工作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进行归档,并按档案建设要求建立目录,集中胶装,完善档案盒横签、侧签后装盒入柜存放。5月10日前,各校(园)要组织对本校xx21年以来资助档案进行整理,确保从xx21年起至今所有资助档案纸质档和电子档一一对应,保存完整,数据准确,无遗漏。
资助工作方案篇十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通知》(桂教资助〔20xx〕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张家镇第二小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力度,以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助学政策、筑梦未来。
20xx年4月15日―5月15日。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校长利用校园广播、集会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2、各班通过主题班会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教育活动。
3、各班通过校园网络收看国家资助政策相关的视频。
4、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
(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个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资助工作方案篇十三
xxxx年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赢突破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教育资助政策落实落细,现就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保障以建档立卡学生为重点的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是当前全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教育资助工作职责、不断规范资助过程,做到贫困学生应助尽助、应享尽享。
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学校应对在本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包含建档立卡和一般贫困在内的所有贫困学生按“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逐一认定。要确保所有贫困学生全部纳入贫困学生库。
xx21、xx21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学生要根据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原则上一学年进行一次。各校(园)在认定时要强化和村委会的协作,按程序规范开展认定,认定结果必须经村委会审核同意,并按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对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生,各校(园)要及时联系村委会,进行调查处置,确保认定结果公正公平,符合实际。
每学期资助开始前,各校(园)要对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进行核查,凡应资助而未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要提前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开展补充认定。认定为“特别困难”或“一般困难”后,方可接受资助。
各校(园)在确定资助对象时,要加强对特殊情况的研判,确保本校所有应资助的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1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各校(园)要收集完所有外县籍建档立卡学生的镇级(或村级)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对于无法及时提供证明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和户籍地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脱贫办联系确认,并收集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的电子照片存档。
2义务段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免于就读四类贫困残疾学生均属于在校生。各校要对在校残疾学生全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按资助政策把符合资助条件的所有贫困残疾学生纳入资助名单并进行资助,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残疾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3对于初三提前进入中职学习等原因造成人籍分离的,学籍所在学校应将其纳入本校资助学生名单进行资助。
4每学期资助名单确定后,各级自查、检查、反馈中发现或指出的应落实资助而实际未落实资助的学生,由各相关校(园)负责整改并发放资助。资助结果须在资助金发放后三日内按资助发放要求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及时兑付抵扣代金券(餐券),确保资助全部落实各校(园)要加强对教育资助资金的管理,资助金到帐后,要及时按要求发放。使用代金券(餐券)抵扣生活费的,要在资助金发放之日起,逐月抵扣。每月抵扣情况,须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并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每学期末,学校(幼儿园)要逐人核查资助金使用管理情况。核查若发现本学期不能抵扣使用完,学校(幼儿园)要对剩余部分资助金抵扣使用制定措施,确保在下一学期资助金发放前全部抵扣兑付到位。县局将加强检查,对因管理不规范、抵扣不及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处理。
确保受资助家庭准确掌握资助政策和享受情况各校(园)要常态化将资助宣传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利用开学、家访、家长会等时机,组织教师向学生、家长宣传教育资助政策,解答家长关心的教育资助热点问题,帮助家长及学生全面掌握教育资助政策,主动配合支持教育脱贫工作。各校在开展县外就读贫困学生资助落实情况摸排时,要及时收集资助明白卡、告知书、家长证明、微信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归类备查。资助发放和抵扣代金券(餐券)时,要书面告知家长,并由家长进行签字确认。家长签字后的告知书,一份交学生家长,一份学校存档。
各校(园)要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每学期期末要集中对本校资助工作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进行归档,并按档案建设要求建立目录,集中胶装,完善档案盒横签、侧签后装盒入柜存放。5月10日前,各校(园)要组织对本校xx21年以来资助档案进行整理,确保从xx21年起至今所有资助档案纸质档和电子档一一对应,保存完整,数据准确,无遗漏。
资助工作方案篇十四
一是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全覆盖,按照全寄宿制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标准给予盘龙区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区级各50%;二是按照每生每年500元,初中700元的标准对盘龙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因学校住宿条件无法容纳造成未住宿仅中午在校吃饭和未住宿不在校吃饭的学生进行补助,资金由区级全额承担。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开始调整,即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为: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 1000 元/生.学年,初中 1250 元/生.学年;非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 500 元/生.学年,初中 625 元/生.学年;特殊教育学生 1250 元/生.学年。资金由中央、省、市、区分级承担。
(一)提前做好人员摸底。
向全区学校(园)下发通知,将政策调整情况通知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上级文件暂未收到情况下,各学校先行对享受补助的学生进行摸底调查,保障正式工作开始时的工作效率。
(二)调整政策供餐不停。
所有学校不得发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与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整合使用的情况。学生生活补助均由学生先行充饭卡吃饭,补助资金到位后打到学生卡上。不得因政策调整而停止学校供餐,保障学生就学期间伙食。如政策改变后部分学生不在学校就餐,做好学生路途安全工作。
(三)做好政策宣传。
区属所有义教阶段学校制作告家长书或采取其他多种形式告知学生家长新的资助政策,召开家长座谈会做好政策解释及思想引导。
(四)做好认定、公示工作。
为避免资助工作中的不公平现象,出现学生、家长思想不稳定因素,各学校严格做好困难认定工作,必要时进行家访。同时,组成班主任、年级组长、校领导等多人认定小组,对困难学生身份进行认定。建档立卡户学生立足于扶贫系统数据,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形式,做好建档立卡户学生补助工作。认定工作完成后,将受助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让学生、家长监督学校资助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五)做好非寄宿其他贫困学生情况摸底。
对非住宿四类人员以外贫困学生进行摸底调查,如经学校多次认定确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摸清底数,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六)抓好重点学校。
因盘龙区原来实行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校主要为水源区学校,盘龙区原来还对半寄宿和走读学生进行补助。此次政策调整这部分学校受助人数减少较多,为做好此部分学校的工作,因此次调整工作时间紧,避免学校来回途中耽搁,由区资助中心负责人全部联系这部分学校校长,对校长讲解新政策,提醒注意事项。
(七)到学校实地调研。
为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资助中心负责人到滇源、阿子营等学校实际查看学校完成工作情况,了解学生、家长思想动态,现场解决实际问题。
(八)做好维稳工作。
因此次政策调整幅度比较大,各学校需做好学生及家长的维稳工作,保证政策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一旦发现有不稳定思想,耐心及时进行化解,避免进一步扩大。如有不稳定事件发生时,及时处理并第一时间向区教育体育局报告。
(九)制订区级实施细则。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文件制订区级实施细则,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管理等,各校根据实施细则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资助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贯彻落实荆教发【20xx】29号文件和《荆门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精神,切实解决我园困难幼儿家庭入园难的问题,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机关幼儿园资助贫困学生管理工作由吴锦华同志为主要领导负责人,詹翠芳同志为具体负责人,各年级组长及班主任为宣传、监督人员,各成员积极配合,协调组织实施全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组长:(副园长)。
成员:
2、父母双亡或一方死亡,家庭缺乏劳动力,无收入来源,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常年患重大疾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
4、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保教费家庭的子女;
5、孤儿、残疾幼儿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子女。
每生每学年1000元,受助对象在学前教育阶段资助不超过三学年。
每学期开学时,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受助儿童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县级以上民政、医疗等相关机构出具的低保证、孤残证、医疗证明或所在村委会(居委会)证明等相关印证材料,填写《荆门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资格审定。
幼儿园贫困儿童资助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儿童家庭情况进行评审。
3、公示。
幼儿园将通过评审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名单在幼儿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儿童隐私。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上报。
幼儿园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受助儿童名单后将受助儿童申请材料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和按规定复印的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收到学生资助中心拨付的专款后,在一周内将资助发放给贫困家庭。
1、严格公示,经上级审核合格后在园内进行公示。
2、采取展板、口头等方式对家长做好宣传,以便做到家喻户晓。
3、专设管理人员,监督人员,不、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
4、各班教师清楚上交申请幼儿的具体情况,有必要进行相关的家访活动,以便确认申请的真实性。
5、将《申请表》、《学前教育儿童资助审核名册》、《学前教育儿童资助发放清单》等相关表册、公示照片及幼儿贫困材料存档备查。
资助工作方案篇十六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成都市“鸡蛋牛奶工程”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资助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更加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加关注教育公平的良好氛围。
宣传的重点内容。
(一)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二)核查特殊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特殊困难学生是指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至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无父母养育、无经济来源或靠亲友有限资助的孤儿;
2.学生本人罹患大病或家庭重要成员患大病的;
5.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
6.父母年事已高,且家庭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
7.家庭因遭洪灾、水灾、火灾、车祸等导致家庭特殊困难的;
8.来自烈士或优抚特困家庭的;
9.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获得资助的优秀贫困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
(四)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反响。
宣传的主要方式和步骤。
此次宣传活动注重实效,注重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网络媒介,采取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党和国家近年来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学生集会等形式调动校内各群体做好政策宣传活动的积极性。
2、充分利用展板、led宣传栏、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等等多种载体,通过街头宣传、制作标语、发放告家长书、召开学生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办理的程序,确保宣传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取得实效。
3、深入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组织受助学生和家长感恩报告会,收集受助学生中的典型事迹,做好宣传月活动中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的整理工作。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的开展工作。
2.大造声势,注重实效。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党和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学生资助政策覆盖面广、受助人数多,学校要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都知晓学生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办理程序。为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一是要在显眼位臵至少悬挂1幅宣传标语;二是要积极开展资助政策进班级、进社区,要制发告家长书分发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手中(各班级和学校校务公开栏至少张贴一张宣传单)迅速扩大资助政策的知晓面;三是要通过校园集会、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造声势;四是要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收集受助学生中成长成才的先进典型。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内容丰富,政策性强,要把此次宣传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专人扎实开展好宣传活动。
4.做好资料收集,及时报送信息。
资助工作方案篇十七
xxxx年规范学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赢突破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教育资助政策落实落细,现就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保障以建档立卡学生为重点的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是当前全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教育资助工作职责、不断规范资助过程,做到贫困学生应助尽助、应享尽享。
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学校应对在本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包含建档立卡和一般贫困在内的所有贫困学生按“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逐一认定。要确保所有贫困学生全部纳入贫困学生库。
xx21、xx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学生要根据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原则上一学年进行一次。各校(园)在认定时要强化和村委会的协作,按程序规范开展认定,认定结果必须经村委会审核同意,并按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对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生,各校(园)要及时联系村委会,进行调查处置,确保认定结果公正公平,符合实际。
每学期资助开始前,各校(园)要对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进行核查,凡应资助而未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要提前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开展补充认定。认定为“特别困难”或“一般困难”后,方可接受资助。
各校(园)在确定资助对象时,要加强对特殊情况的研判,确保本校所有应资助的`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1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各校(园)要收集完所有外县籍建档立卡学生的镇级(或村级)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对于无法及时提供证明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和户籍地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脱贫办联系确认,并收集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的电子照片存档。
2义务段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免于就读四类贫困残疾学生均属于在校生。各校要对在校残疾学生全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按资助政策把符合资助条件的所有贫困残疾学生纳入资助名单并进行资助,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残疾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3对于初三提前进入中职学习等原因造成人籍分离的,学籍所在学校应将其纳入本校资助学生名单进行资助。
4每学期资助名单确定后,各级自查、检查、反馈中发现或指出的应落实资助而实际未落实资助的学生,由各相关校(园)负责整改并发放资助。资助结果须在资助金发放后三日内按资助发放要求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及时兑付抵扣代金券(餐券),确保资助全部落实各校(园)要加强对教育资助资金的管理,资助金到帐后,要及时按要求发放。使用代金券(餐券)抵扣生活费的,要在资助金发放之日起,逐月抵扣。每月抵扣情况,须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并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每学期末,学校(幼儿园)要逐人核查资助金使用管理情况。核查若发现本学期不能抵扣使用完,学校(幼儿园)要对剩余部分资助金抵扣使用制定措施,确保在下一学期资助金发放前全部抵扣兑付到位。县局将加强检查,对因管理不规范、抵扣不及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处理。
确保受资助家庭准确掌握资助政策和享受情况各校(园)要常态化将资助宣传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利用开学、家访、家长会等时机,组织教师向学生、家长宣传教育资助政策,解答家长关心的教育资助热点问题,帮助家长及学生全面掌握教育资助政策,主动配合支持教育脱贫工作。各校在开展县外就读贫困学生资助落实情况摸排时,要及时收集资助明白卡、告知书、家长证明、微信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归类备查。资助发放和抵扣代金券(餐券)时,要书面告知家长,并由家长进行签字确认。家长签字后的告知书,一份交学生家长,一份学校存档。
各校(园)要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每学期期末要集中对本校资助工作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进行归档,并按档案建设要求建立目录,集中胶装,完善档案盒横签、侧签后装盒入柜存放。5月10日前,各校(园)要组织对本校xx21年以来资助档案进行整理,确保从xx21年起至今所有资助档案纸质档和电子档一一对应,保存完整,数据准确,无遗漏。
资助工作方案篇十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你本任务,做好秋季入学政策的宣传组织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我校招生工作的圆满顺利进行,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宣传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1、成立由主管校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xx年度招生政策宣传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加强招生政策宣传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统一宣传口径,禁止擅自随意发布不实的或未确定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发挥我校招生宣传的正确导向作用,树立学校良好的外在形象。招生政策宣传期间公布招生宣传工作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立健全宣传工作责任制。
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组在学校招生政策宣传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区招生组负责,各招生组负责人要亲自参与宣传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保证我校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二)建立招生政策宣传全员化制度。
开展"全员宣传",利用各种优势条件,扩大招生政策宣传队伍,由各招生组统筹安排,争取组织一批教师深入基地校,利用招生志愿填报等形式宣传今年的招生政策,从而做到让更多的学子和家长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三)建立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激励机制。
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结束后,根据各招生组宣传工作实际效果,对表现出色的个人进行评比表彰并授予"阜阳五中2018年度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一)加强培训,建立一支能力强,相对稳定的招生宣传工作队伍。
教务处于5月中旬召开20xx年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会议,组织校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各成员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招生政策工作面临的新特点,新要求,认真学习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全面深入了解我校2018年招生计划。
(二)学校牵头,对参加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学校将对各招生小组每一位参加招生政策宣传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法律法规和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
(一)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特殊群体入学须知。
具体内容:1、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省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具体材料由各地确定),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随迁子女在我省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2、异地就读的回我省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考录取(含在外省考试回原籍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各地不得拒绝招考和录取。具体录取办法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三)学生学籍管理。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我校要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不允许存在挂靠学籍问题,不得招收人籍分离的借读生和无学籍学生。
(四)招生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各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域内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学校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后进行,自主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
(五)关于政策性加分。
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2)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有关政策另行规定。
(六)关于招生录取流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所有普通高中学校都要依据学生填报的中考志愿和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任何学校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普通高中学生报到后,学籍按注册程序于9月30日前注册完成,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
(一)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增强招生宣传的引导与覆盖功能。
全面改版"阜阳五中微信公众平台",全面宣传我省2018年招生各项规定,开通网上在线咨询,全面为考生服务,对考生的问题在第一时间进行回复;网上公布"阜阳五中2018年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组联系方式一览表",为每个工作组配备专供招生咨询的临时通讯工具,公布各工作组招生咨询联络的电话,让考生和家长直接向负责老师咨询有关问题。
(二)精心制作各类招生政策宣传材料。
精心制作20xx年招生政策宣传海报,我校招生计划以及招生宣传彩页,免费发放到各中学,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
(三)专栏宣传。
利用校园主干道固定专栏宣传国家招生政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办学成果。具体安排如下:
专栏二(教务处负责)主要宣传我市出台的一系列招生入学规章制度。
专栏三(政教处负责)正面以图文的形式主要宣传我校中职就业类毕业生成才典型,包括创业典型和企业骨干;背面以图文的形式宣传在校生校园之星,包括技能之星、管理之星、文艺之星、文学之星等。
(四)横幅宣传。
在校大门、教学楼、综合楼等处悬挂横幅标语。横幅内容主要反映国家领导人及专家经典名言、教育发展理念及我校办学理念。
(一)设立招生政策咨询专线,接受考生和家长的咨询。
招生政策咨询和接待工作是学校面向社会的一个重要宣传窗口,从6月上中旬起,我校招生办公室将每天安排专人负责电话咨询和现场接待工作,从早上9:00至晚上18:00不间断接待考生和家长。与此同时,开辟校园微信公众号,招生政策宣传专栏,定期发布相关招生政策,并定期回答网友留言信息。
(二)明确职责,强化岗位责任制管理。
明确规定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招生咨询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微笑服务,热心接待来访,来电的家长和考生。
整个招生政策集中宣传工作从2018年5月底起至2018年7月底止。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5月13日至月31日)。成立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小组,讨论、制定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类宣传素材,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第二阶段制作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精力制作并完成微信公众号等新闻报道、宣传专栏以及宣传横幅等。
第三阶段攻坚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7月市学校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的攻坚阶段,要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方法、使用多种手段进行招生宣传,力争形成我校特色的招生氛围。发挥招生宣传的良好效应,以对20xx年我校的招生工作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资助工作方案篇十九
优秀作文推荐!有关区县(自治县)扶贫办,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各高校: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xx〕xx号)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x委发〔20xx〕xx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就读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为20xx-20xx学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中职学校或高职院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中职学校学生是指在具有独立法人、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按批准招生计划招生,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职业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技术全日制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学制两年以上的在校学生。正式学籍学生是指经xx市中职招生办公室注册确认学籍、纳入全国学生信息系统管理的学生。
高职院校学生是指在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和民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中(以下简称高校)接受专科层次全日制职业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对公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给予免学费资助;对民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参照同类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在减免学费的基础上,按照现资助程序,优先资助助学金20xx元,资助住宿费5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高职院校,按照各校的助学金评审程序和办法,优先资助助学金3000元。
市内学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资金在全市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中统筹安排,市外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资金由市扶贫办统筹安排。原则上每个学生只享受一次资助,不得重复享受。
本标准适用于20xx年,20xx年及以后建卡贫困户就读职业院校的资助标准另行通知。
市内在校就读中职学生由学校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施,市内高校接受高职教育学生资助由所在高校实施。
在市外就读中职、高职学生由学生本人在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信息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由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依据其申报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后报市扶贫办终审。资助资金由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到各区县,各区县扶贫部门及时资助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
(一)各区县扶贫办、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和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市内、外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资金能及时、足额发放到贫困户家庭。
(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精准扶贫、到人到户的惠民政策,涉及到贫困家庭的切身利益,市里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扶贫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底组织抽查考核。
(三)各区县扶贫办、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和各高校要在20xx年12月前完成资助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含主要做法、资金使用等)报送市级对应部门,市扶贫办12月底汇总情况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特此通知。
xx市扶贫开发办公室xx市教育委员会xx市财政局。
20xx年10月14日。
资助工作方案篇二十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xx〕xx号)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x委发〔20xx〕xx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就读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资助对象为20xx-20xx学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中职学校或高职院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中职学校学生是指在具有独立法人、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按批准招生计划招生,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职业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技术全日制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学制两年以上的在校学生。正式学籍学生是指经xx市中职招生办公室注册确认学籍、纳入全国学生信息系统管理的学生。
高职院校学生是指在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和民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中(以下简称高校)接受专科层次全日制职业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对公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给予免学费资助;对民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参照同类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在减免学费的基础上,按照现资助程序,优先资助助学金2000元,资助住宿费5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高职院校,按照各校的.助学金评审程序和办法,优先资助助学金3000元。
市内学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资金在全市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中统筹安排,市外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资金由市扶贫办统筹安排。原则上每个学生只享受一次资助,不得重复享受。
本标准适用于20xx年,20xx年及以后建卡贫困户就读职业院校的资助标准另行通知。
市内在校就读中职学生由学校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施,市内高校接受高职教育学生资助由所在高校实施。
在市外就读中职、高职学生由学生本人在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信息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由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依据其申报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后报市扶贫办终审。资助资金由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到各区县,各区县扶贫部门及时资助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
(一)各区县扶贫办、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和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市内、外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资金能及时、足额发放到贫困户家庭。
(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精准扶贫、到人到户的惠民政策,涉及到贫困家庭的切身利益,市里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扶贫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底组织抽查考核。
(三)各区县扶贫办、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和各高校要在20xx年12月前完成资助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含主要做法、资金使用等)报送市级对应部门,市扶贫办12月底汇总情况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