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国家在崛起、发展和衰落的各个阶段。写总结时,我们应该注重逻辑严密,避免在表达过程中出现跳跃和矛盾。以下是一些提高工作效率的经验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一
《狼图腾》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狼图腾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这是一个豪迈的生命,在人类追求的世界里,它毫不起眼。它在渐渐向人类证明自己的存在。
它顽强的斗志力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的想象,能形容它的,只有两个词语:豪迈,不羁。它就是姜戎笔下的狼。
在姜戎笔下,我才深知草原上的狼,有多么的不易,是这本《狼图腾》让我了解草原,让我了解所谓的狼性。狼性,并不是简简单单字面上的意思,它代表着这个顽强生命的勇敢,智慧,团结。这本书让我完全脱离了教科书上大灰狼、狼外婆的愚昧认知,让我明白了狼的精神。之所以,人类驯服得了马,猪,狗,牛等生物,可是,人类永远也驯服不了狼,狼是永远不会向任何人低头的!因为它们有狼性。狼性使它们变得如此具有王者风范。
以前的我以为狼只是愚昧无知的野兽,凭借着自己的一点点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活在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狡猾的,愚蠢的,而又邪恶的。没有狮子凶狠,也没有狐狸狡猾。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像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读了《狼图腾》之后,我觉得自己以前对狼的看法几乎是非常的愚昧。它不是苟活的生命,它是靠自己努力顽强存活的生命!
狼是处在草原生物链上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没有狼,草原也就不复存在生活在草原的牧民是非常了解这一点的所以他们恨狼,同时也爱狼,杀狼同时也崇拜狼人和狼就在这种微妙的关系中生活了数千年狼也成为了那里文明的起点,那里人们的歌声,舞蹈,以及人性的豪放,无不和狼有着密切的关系毫无夸张的说,那里的生机勃勃,那里悠久的历史都是拜狼所赐!
然而,这一切被一些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人破坏了。他们开着大马力的吉普车,抗着射程极远的步枪肆意捕杀那里的草原狼,并乐此不疲。当我看到一匹大狼被一辆吉普车狂追了20公里,费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带着不屈的眼神轰然倒地的那一刻。我再也读不下去了。这时的狼是英雄,而人,成了最卑劣的动物。
同样的,我们在生活当中,时刻不能忘记,草原的生存法则:“优胜劣汰”。狼的勇气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它能基于每个人生的希望,处于泥金的时候,我们只要想起它们,就会鼓起勇气,向前方驰骋。
我们生活在集体社会中,是否也能学习狼一样的团队精神呢?
狼图腾的精神,在其深层意义上来讲,也从侧面表达了中华儿女的心声,中国人若是向狼一样做事,一定可以成为世界的佼佼者。
狼这一充满生气的生命,这一充满奥妙的生命,一经揣摩,发现狼是那么伟大的,神奇的生命!狼图腾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夜晚的雨声由缓到急,密密地与阳台外的铝塑窗顶迸击出有如马蹄般密集的踢踏之声,就是在这样的夜里,这样的雨声,相伴着我把一整本《狼图腾》看完了,关上电脑,窗外雨声依旧,而自己却冥冥中听到了源自于蒙古大草原的万马嘶鸣、群狼夜嗥、历犬狂吠交杂着牧民高亢、旷远的下夜驱狼之声,轰轰烈烈、惊天动地,那种恢弘的气势让我发肤之下的每个细胞都处于一种莫名的澎湃之中,一种感动久久地在心海萦徊,陡然间升腾起的那种敬畏一阵一阵袭击了我的心房。
以往动物世界里也在时刻追踪着千奇百怪的各类动物生息繁衍的形态,但是从此书中感受到的是千万年以来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呼啸而出的各种求生技艺,远非人类的思维所能超越。狼对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运用到了一种出神入画的境界;狼对气象、地形、对手的分析也到了一种登峰造极的地步;狼族中的母对子的亲情,头狼对家族的责任都让人类为之振撼;狼与草原万物的惺惺相惜的关系也让人类为自身在不断扩张的过程中所造成的苦难而反思。??而狼性所展示的这一切,无一不鞭策着我们去思考,中华民族现代人类社会的文明精神的传承到底还存在哪些的疑问,中华民族在不断的进程中还会遭遇多少的考验?从雪灾到网络上各类“门”
乍看之下,狼与我们中华民族的千年文化几乎毫无关联,国人也一直以龙为尊、以龙为崇尚的神物而鼎鼎膜拜。在含毛茹血的原始时代,生产活动使人们同大自然的接触越来越宽泛,自然界作为人之外的不可思议的力量对人们精神世界的撞击也越来越大,那些与人相处的动物的行为和变化不已的自然天象对古人来说,是无法理喻的,于是龙便以一种主宰万物的神奇来慰藉了人们对自然界懵懵恫恫的末知的恐惧。龙只是作为一种虚无的精神再支撑着人们,而只有狼却是真实地用它们的血肉之躯在亿万年浩瀚的历史长河中,奏响了一部生生不息的顽强的进化历程。时下里人们对狼定义了诸多的一如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等一系列的贬义,这其实只是人类在不同角度对一种物体的形象的扭曲,只有去伪存真,让狼性的智慧、顽强、执着为国人真正的崛起推波助澜。??乍看之下,狼与我们目前所有的动荡不安更无关联,它只是一种生长在茫茫大草原上的千万动物的一个种类,它只是为了他的生存在不停的掠夺着它所需求的食物,正因为有了它的这种需求,才在整个生物链上浓墨重彩地绘出了最为精彩的生存大格斗。在此书中,大草原上老猎手放狼、杀狼、敬狼的举措实际就昭示了生命生息繁衍过程中环环相扣,紧紧衔接的生命密码。这些年人们在通过种种灾难的提示下,越来越意识到了生物链对于环境的重要性,人为地去改变生物链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将造成不可预估的灾难,很多人都在呼吁尊重生命的同时,还有更多的人们还在为他们日益膨胀的利益在不断地略夺生存的这块土地,他们为自己膨胀的虚荣不断地鼓吹他们所谓的人定胜天的理念,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一已私欲一边道貌岸然地宣讲文明,一边骄奢淫逸的去生活,人性扭曲了比狼性更为可怕。??珍惜生命,更要尊重生命,让生命活得高贵,活得干净!
在没有看《狼图腾》以前,我对于狼的印象和大家一样,认为狼是凶暴、残忍的代表。
几乎没有人喜欢狼。有人喜欢可爱温顺的兔子、绵羊;有人喜欢威风凛凛的狮子老虎,但很少有人喜欢坚强、团结的狼。在童话故事中,狼是大坏蛋,兔子和小羊都是打败敌人的机智英雄。在最近热播的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灰太狼扮演了一个傻傻的、邪恶的侵略者,而喜羊羊却成了羊族的保护神。“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许多成语也都在骂狼,却没有几个人能看到狼的优点。
《狼图腾》这本书彻底颠覆了狼在我心目中的坏形象。在书中,狼是腾格里派下的草原保护神。它们的策略、勇敢、团结都让人们吃惊、敬佩。草原人从狼身上学到不少打仗的本领,没有狼就没有成吉思汗,也就没有现在的内蒙。在鼠灾来临时,是狼消灭老鼠保护了草原;在黄羊群发疯地啃食草场时,是狼把它们驱逐出境;在草原人死后,又是狼把他们送上腾格里。
除了狼的本领外,最让我感动的还有人狼之情。
小狼死了,黄黄、二郎也死了。狼群都被人打光了。老鼠、黄羊、旱獭成灾,把草原啃得只剩土皮。我伤心、愤怒,却流不出眼泪。因为我知道,那些像小狼一样的狗、狼们会在天上找到自由,而那些破坏大自然的人会受到惩罚。
这本书改变了我心中关于羊与狼的位置。我也终于知道为什么草原上的人们要把狼作为图腾了。如果再有人问起我最喜欢的动物,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狼,是自由聪明的狼。”
自古以来,人们对狼的印象就一直是坏的,这一点从成语中就可以看出来,什么狼心狗肺啊,狼狈为奸啊,狼子野心啊,似乎狼就没有什么好的,这有狼这个字眼才能诠释坏的含义,但我看到狼图腾这本书的时候,内心并没有什么过大的起伏,有的只有那深深地疑惑,为什么非要将狼作为图腾,这是哪个民族的怪癖?查看简介,这本书里写的狼方式似乎与其他的作者写狼有所不同,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他在蒙古的草原上,跟随着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狼群狩猎、看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消去他了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他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草原精灵。这让他着迷,让他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当他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弹无虚发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他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的智慧无人能比,它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它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身俱来!它并非人类所想的那么坏,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它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
《狼图腾》中的狼,以一种颠覆传统的全新形象冲击着我们的视野,彻底颠覆了我们的世界三观:它强悍、智慧、温情以及为了自由尊严以命相拼。《狼图腾》生动地揭示了草原万物生态的内在联系,尤其是狼对整个草原和生态的巨大贡献。
或许,人们历古以来所崇尚的龙图腾,或许正是狼图腾的化身。
《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艰难、丰富而又让我们觉得新奇的生活。作者十几年的知青生活,使得这些故事读来娓娓动人,跃然纸上。
撇开一些极具争议的观点不谈,仅谈一谈我从狼身上感悟的一些东西:
1.认识自己的周围环境。
只有像狼一样熟悉草原,熟悉草原的声音,才能因势利导地运用各种战术来捕获自己的猎物,躲避敌人的攻击。狼能利用大雪窝围捕黄羊群,能借白毛风的势全歼军马群,能利用地形给小狼崽选择最安全的洞穴,这些无不是建立在它们对草原环境极其熟悉的基础上。
而做事情也必须先沉下心来好好熟悉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如果对工作环境都不熟悉,那即使你能力再强,也只能“龙游浅滩遭虾戏”了。
2.讲究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
人不是狼,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
3.危机意识。
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4.勇气和血性。
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___。
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5.团队精神。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二
《青铜葵花》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小说,这是一部很好看的书。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青铜葵花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今年的暑假,我看了《青铜葵花》,看的过程中我多次被书中的情景感动的热泪盈眶,对这本书我有许多的感想。
这本书是以农村生活为背景,让我这个城市长大的孩子耳目一新。主要讲的是一个叫青铜的农村男孩和一个叫葵花的城市女孩的故事。青铜是个憨厚的男孩,葵花是个心灵手巧的小姑娘,一次偶然的事件让他们相识并成了兄妹,他们在一起生活、在一起成长。
青铜为了妹妹上学牺牲了自己上学的机会,为了给妹妹写作业的灯,做了萤火虫的南瓜灯;为了妹妹看戏,顶了妹妹一晚上;为了给妹妹凑学费,让自己的脚走在冰冷的雪地中……葵花为了给奶奶治病宁愿放弃学习,独自来到遥远的江南捡银杏果;为了哥哥不被人看不起教哥哥认字……兄妹都在默默的为对方着想为对方付出,这种情感多么的令我感动呀。
书中青铜他们一家虽然日子过的很穷苦,但是他们家充满了快乐、温馨。这两个天真纯洁的孩子和家人经历了水灾、蝗灾,但他们依旧非常的乐观。在他们的眼里家是多么的温暖呀,有和蔼可亲的奶奶、勤劳善良的爸爸妈妈。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一家人相亲相爱一切都会过去的。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爱,这些爱都是值得我去学习去体会的,我相信爱的力量能让一切变得有希望。
风筝,只有逆风时才能寻找到自己的方向。
——题记。
白净而干瘦的小脸上略带平静,纯朴而灵动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对面的男孩和牛,柔顺而稀少的头发在微风中轻轻飘扬。我从心里莫名的对这个叫葵花的女孩产生了好奇和好感。
葵花的爸爸终生都热爱着那最具有灵性和奇异的植物——向日葵。他热爱这那富有生机、坚贞不二、具有生命与意志的魔力葵花。
作者已经为他的死亡做了伏笔——他没来由得想急切地看到女儿。他想看看他用一生来保护的女儿,女儿身上独有的奶香味儿,光滑的皮肤,灵动的眼睛,都让他感到深深的自豪。可是读到他的死时我不禁有些愤然,难道他就这么自私的走啦?!他有没有想到自己那年幼的女儿?他那个年幼的女儿是多么的需要他,他并没有做到一个父亲的责任——给女儿一个完整的父爱!
当读到葵花的悲痛,她的无助,她的孤独,她的不舍与依恋,都像一根根针密密麻麻的扎入了我的心房。我早已忘记了自己的设身处地,仿佛我就是大麦地的一名乡里人,亲眼目睹了葵花的悲伤与痛苦。
还好老天对她有所眷顾,让她遇到了青铜。这个五岁时因得了脑膜炎而成了哑巴的善良少年。
“青铜,青——铜——呵。”我反复的读着,不禁有些好笑,这个少年怎么会起了一个这么古怪的名字。
当然,青铜没有辜负这个古怪的名字,他的性格,也为之让人摸不到头脑。青铜,这个倔强而具有一丝强悍的少年,他想做的事,没有一个人可以拦着他。可是当我知道他曾是一个快乐而又活泼的小男孩时,脑膜炎夺取了他的欢乐时,心里不禁隐隐有些作痛。在古怪的行为与性格下,其实,是一种深深的自卑和不甘心吧。
能读懂青铜心理的想法,只有奶奶、老黄牛和葵花吧。提到奶奶,一头满是银发的老人,她的头发,是最美的芦花。她懂得青铜一举一动所代表的含义,她知道青铜爬上树不肯下来的原因,她也知道青铜不上学是为了葵花。她为了青铜,为了葵花,为了她们这个家,在生命的最后时期,仍然去棉花厂工作,去弹棉花!为的就是给家里赚钱和让青铜葵花有个衣裳。多么好的老人啊!读到老人快要逝去,我不禁想,可不可以让我拿出十年的光阴,让这个善良的老人重新有一个幸福的家!
读到最后的时候,青铜能冲破喉咙说出来的强烈欲望的情感时,我的眼眶迅速变红,青铜、葵花,两个人的命运可能上天早已注定了吧。暖调的葵花与冷调的青铜结合在一起,气韵无穷。一片生机,却又是一片肃穆。
在这篇纯美的小说里,我终于懂得风筝,只有逆风时才能寻找到自己的方向。
安武林曾说过,苦难是人生的磨刀石,一个人的人生是否能散放光彩,就要看他能否经得住苦难的磨砺。《青铜葵花》这本令人感动的小说让我真正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也让我看到了苦难中的人性美的光辉。
《青铜葵花》主要讲了葵花爸爸去世后,葵花被村里最穷的一户人家收养,认识了哑巴青铜,历尽苦难,依然乐观坚强的活着,而上天开了个玩笑,又让他们在葵花12岁那年分离。
一次又一次细细的品读这本小说,却每一次都忍不住被感动的流泪。上天真的很喜欢开玩笑,让这么多苦难都一起堆在两个孩子身上,一个家庭身上。但是他们却乐观的面对着这些苦难。葵花的生活确实有着很多苦难,但是,她却也很幸福,她有着这样一个对她好的哥哥。青铜虽不会说话,但他的一举一动,都表达了他是多么的关心、疼爱葵花。当葵花被市长接走后,将近十年没说话的青铜,居然说出了话,虽然只有“葵花!”两个字!这是他第一次说出了话,虽然就只有两个字,却足以让我们感动的落泪,这,就是亲情的力量!
这个家庭给了葵花许多的爱,葵花也会去回报这个家庭。她那么聪慧,那么喜爱读书,故意考很低的分数,只为了帮生病的奶奶挣医疗费。读书,本是她最渴望的东西,是她最大的愿望,但她却能为这个家庭放弃自己最想要的东西,这又一次让我情不自禁的潸然泪下。心中不对这个年仅7岁的孩子的敬佩之感油然而生。
看着他们遭遇苦难却还仍然坚强,我不禁想起了现在的我们。我们仿佛从小就长在蜜罐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从来没体会过那样的苦难,却仍然身在福中不知福。这让我对他们的坚强与乐观更加敬佩。
苦难仿佛通往幸福的路上的绊脚石,它或许给你带来了许多困扰,但是,永远有一种比它更强大的东西,那就是爱!有时,要勇敢的踏上那条有着苦难的路,带着笑容,带着爱。我们相信,爱总会如温暖的阳光,使苦难融化!
岁月维艰,爱称珍贵,正是至爱成为支撑人们战胜苦难的力量。小说的主人公,便是青铜。火灾使他不能再说话,在无言的成长中,他对人对事对生活对自然,心神领会,聪明绝顶。不聋却哑的残疾更磨练了他正直善良、坚韧刚强、天直坦荡的品质与个性。
从主人公身上,我真切感受到:生命中没有挫折,那么人就会变得懦弱。只有你经过挫折,面对现实不逃避,才会变得坚强。小时候,我常常跟爷爷去放风筝。总认为顺风跑风筝就会飞的更高,于是拼命地跑啊跑,但是很快风筝就被大风刮倒在地。爷爷说,只有逆着风跑,风筝才能飞得高。我试了一下,果然如此。以后的日子,我常常在想:人好比风筝,只有在逆境中才会飞起来,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提到更高、更远的发展。
《青铜葵花》的作者曹文轩说:“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这种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有一种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能是一个成长”。
在书房里,在茫茫书海中,闪耀着一处夺目的光辉,那便是《青铜葵花》。每次翻开它,我的心灵便要受到一次隆重的洗礼。
这是穷孩子青铜与葵花的故事。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失去爸爸的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他们不畏贫穷与磨难,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直到命运又将葵花召回城市。
《青铜葵花》中,身为哥哥的青铜时时刻刻都在关心、谦让着妹妹葵花。每当读到这一段,我的眼前就不禁浮现起那件事……那是在五岁那年,妈妈为我买了一块大蛋糕,我们盼啊盼啊,终于盼到吃蛋糕的时间了,身为小寿星的我连忙把蛋糕上的小兔子切了下来。可是,小白兔还没放稳呢,老弟便嚷嚷起来:“小白兔是我的,我要嘛!”“这是我的呀!”我连忙双臂围成一圈,护住那块蛋糕。“我的!”“不给!”我和弟弟争吵起来,然后逐渐演变为打,可弟弟怎能打败年轻力壮的我呢?终于,弟弟被我打哭了,全家人连忙安慰弟弟,都不欢而散。
后来,我读了《青铜葵花》,不禁感慨万千:身为姐姐的我不该这么不懂事,青铜在困苦的生活中,仍旧谦让着妹妹葵花,甚至连上学的机会都给了她。从古到今,从中到外,有多少认为我们做了谦让的榜样?战国时,孔融把大梨让给了兄弟;住的司令在贫困时,把青稞面让给了伤员们;汶川大地震中,谭千秋老师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学生……看看他们,想想我自己。一只小兔子就是我们姐弟俩闹矛盾,值得吗?身为姐姐事事都应该谦让着弟弟妹妹,我们现在都是独生子女,表弟表妹就是我们最亲的人,谦让他们应成为我们的本能。因为我们长大了。
《青铜葵花》让我受益匪浅,使我的心灵受到一次巨大的震撼!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三
《儒林外史》主要说了在旧时代时,各类人士对功名富贵的不同表现。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儒林外史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儒林外史》乃清代文人吴敬梓所作,以“讽刺”为主感,表现,反映了明清两代儒生的功名生活,也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制度下,文人的心理观念的腐朽及科举,礼教和腐败事态。至今仍非常具有警世意义。
既然写读后感,就必写作者经历,以之结合,才可感而写。作者吴敬梓,一个厌恶世俗,愤度全伦的清代文人,身在官场的他,更是看透了不知多少沉浮,多少纠葛,也由此着作了《儒林外史》,此书以故事的形式,塑造鲜活人物,其故事人物的刻画代表了作者对封建事态的一定看法。鲁迅先生曾评价此书表述的委婉,犀利却直白,不失为现实主义文学的经典,可见此书的成功。
读儒史,让我看到了古代封建王朝的顽固不化,吃人,害人。但更多的是让我思考现在的中国。现在的中国早不是如以前一般;现在的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高举列宁马克思主义,以人民为本的国家;现在的中国更是为中华民族崛起而奋斗,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这令我们中华儿女感到无比骄傲。但在我们前进的路上,总还是有一些绊脚石,例如:贪腐之风不减,法律体制尚未较为完善,诸多政府机构缺乏监察,环境恶化等等,都是我们需要耐心,细致,认真解决的问题。
“趁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就让我们行动起来,尽己之力,为建设强大,民主,美丽的中国作出贡献。
复的机构,多余的机构只会浪费钱和造成腐败。
《儒林外史》是我国古典文学名著,其作者吴敬梓。吴敬梓出生在康乾盛世的官宦人家,世代为地方旺族,家世显赫,祖父吴旦是个监生,伯叔祖吴晟、吴昺皆进士及第。
《儒林外史》的艺术成就主要在于:第一,突破传统说书体小说的叙事模式,进入文人书面化创作;第二,经过独特、鲜明的讽刺艺术成就反讽艺术的巅峰之作;第三,创造了新的小说结构形式——以思想贯穿的连环短篇结构。
《儒林外史》是我国文学史上讽刺艺术到达最高峰的一部巨著,也是一面封建社会的照妖镜。它经过对封建文人、官僚豪绅、市井无赖等各类人物的真实生动的描述,并涉及当时的政治制度、伦理道德、社会风气等,让人深刻地认识当时的封建社会。
说到读史,有必要说说读史的境界,在此借用佛教中的三种境界:“看山就是山,看水就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读史的境界或许会因人而异,但大概不会偏离这三层意思:第一层境界是只看到历史的表象,“看山就是山,看水就是水”;第二层境界是能透过历史表象看到当时社会的本质,“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第三层境界是经过对历史的了解从而提炼出能为当今社会所用的意识并运用于当今社会,“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蛊惑他人弃俗、反俗让人误入歧途更不能够扰乱社会谋取个人私利为目的做出反人民、危害人民反社会、危害社会的事情。
《儒林外史》是一部讽刺小说,是一幅活生生的社会面貌图。《儒林外史》把锋芒射社会写秀才举人、翰院名士、市井细民,并且是客观的、写实的,此刻读来,仍感叹不已。
在当时认为举业高于一切,于是读书人便死作那些八股文,认为只要有了功名,便高人一等。于是隐藏在这种心理背后的丑态被折射了出来,君不见那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可是当他们考取了功名,真正为老百姓做事,当一个好官的又有几人呢?进士王惠被任命为南昌知府,他上任的第一件事,不是询问当地的治安,不是询问黎民生计,不是询问案件冤情而是查询地方人情,了解当地有什么特产,各种案件中有什么地方能够通融;之后定做了一把头号的库戥,将衙门中的六房书办统统传齐,问明了各项差事的余利,让大家将钱财归公。从此,衙门内整天是一片戥子声、算盘声、板子声。衙役和百姓一个个被打得魂飞魄散,睡梦中都战战兢兢。而他本人的信条却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朝廷考察他的政绩时,竟一致认为他是江西的第一能员。但与他们相比开头出现的王冕,中间出现风四老爹,结尾出现四大奇人。他们全是没有任何社会地位、游离于统治秩序之外的平头百姓。他们的冰清玉洁、古道热肠、淡泊明志,都与丑态百出的儒林和官场构成鲜明对照。
而那些有钱的财主们却又为富不仁。贡生严致中是横行乡里的恶棍。他强圈了邻居王小二的猪,别人来讨,他竟行凶,打断了王小二哥哥的腿。他四处讹诈,没有借给别人银子,却硬要人家偿付利息;他把云片糕说成是贵重药物,恐吓船家,赖掉了几文船钱。严监生死后,他以哥哥身份,逼着弟媳过继他的二儿子为儿子,谋夺兄弟家产,还声称这是礼义名分,我们乡绅人家,这些大礼,却是差错不得的。
这林林总总的丑态也正说明了清朝黑暗统治下士大夫阶层的堕落与无耻,政治的罪恶与社会的腐败。几百年后的这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儒林外史》。
《儒林外史》的作者是清代的吴敬梓,他用了很长时间才完成了这部讽刺小说,书中介绍了王冕、范进、杜少卿、周进、沈琼枝等人物形象,同时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与封建礼教的黑暗与腐朽。
《儒林外史》中最令人叹息的人物是匡超人(匡迥),他本是一个事亲孝顺、勤奋好学的人,马二先生也尽心尽力地帮忙他,而匡超人却掉进了世俗的漩涡,又结识了潘三这样的坏人,他还帮着潘三干了两件坏事,当潘三被抓时,他立刻与潘三断了联系,害怕官府查出自我来,这也是不正义之举。之后,他不但不学好,反而变得爱吹牛,对事不懂装懂,匡超人最终得到的是名士牛布衣歧视的一笑。匡超人本来很好,可深受八股文的毒害,又交了坏朋友,落得如此下场。令人感到可惜!
《儒林外史》中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郭孝子,他不怕艰苦,历尽重重困难千里寻找被迫出家的父亲,可父亲却不认他,而他却默默无闻的供养着父亲,最终拿到了父亲的遗骨,完成了自我应当做的一桩心事。
郭孝子是天下难得的孝子。我们应当向他学习!
《儒林外史》中最令我敬佩的是奇女子沈琼枝,她被宋盐商骗去当妾,自我用了妙计出逃了。在当时的传统观念中,女子始终与“弱”子联系在一齐,可是沈琼枝却恰恰相反,她不畏权贵,出逃后,她凭自我的满腹才情,写诗文出售,最终讨回了自我的清白,与宋家解除了婚约。
《儒林外史》中描述了很多人物,读了之后,我感触万千,明白了什么是近墨者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孝子,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我以前很少看小说,总觉得小说无非是以情节取胜,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我想我也会写出跌宕起伏的悬念的。我自我还是很喜爱优美的风花雪月,对于天马行空的感伤也有兴趣。这次是闲来无聊翻了一下《儒林外史》,就有一种儒林外没有史的感觉。
对于吴敬梓的这部大作,历史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但我也有一点自我的观点。看这本书的时候总有一点累的感觉,他跟别的小说不一样,要十分用心的去看,要不然过了几章之后你就会发现里面的故事已经是物是人非了,对于这点我很纠结,正因我同时有两点观点了。
小说在一开始就讲王冕的故事,作者从那里入手,是有很大的深意的。透过在后面的各位书生故事的阅读,与王冕的一生比较就会显示出作者的讽刺。王冕一生受尽磨难,勤奋苦读,才造就他的博学多才,却终生不入仕途。与其他的书生诸如严监生,范进之类构成鲜明的比较。虽然他们有的夜很苦读,但大多数是那些市井无赖制备,就是换了一身衣服摇身一变就成了秀才,却还是总写鸡鸣狗盗,偷鸡摸狗的勾当,作者并没有过多的写书生们之间的政治斗争来显示他们之间的勾心斗角,确实透过一些小事,或者是一些搞笑的事情来解释他们的小丑形象的,讽刺学校过十分明显。
读了这本书,我能够说只学到了一点,就是换个角度来写东西,任何事物都有机棉,如果就死站在一个角度就永远不会有那种横看成岭侧成峰感受。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四
格林童话中在那些新颖、鲜活、生动的童话中,我找到了另外一个多彩而真实的世界,幼小的心灵认识和感受到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以一颗充满童真的心看待自己身边的一切。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格林童话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我利用寒假期间的时间又看了一遍《格林童话》,却得到了与以前不同的感受。
童话是一个魔袋,袋子很小,却能从里面取出很多东西,甚至比袋子大的多。童话就像一个五彩缤纷的大花园,里面开满了千姿百态的鲜花,让你流连忘返。童话就像有感无比神秘的的城堡,当你走进去总有奇妙的事情发生。从前我看这本书,只看故事情节,却忽略了它的寓意。而现在再次看这本书,我有了深刻的体会:做人要善良。
在《格林童话》中我一次又一次被它美妙的故事情节说吸引。
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结果的,所谓“善有善报”就是这个道理。
《格林童话》中《灰姑娘》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不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再比如说《小天使》和鞋匠》中的鞋匠,他虽然不富裕,可心却很善,把挣到的钱救济穷人,结果小天使为他创造了奇迹,他的生意越做越红火。我还听说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有个好心人的农妇从败子手里买下了一只野鸭,并细心照料它。
这一个个神奇的童话故事带给我们的不仅是曲折的情节,更多的是生活的启示。亲爱的同学们,当你考砸了心情不好,被老妈唠叨的时候。请你打开《格林童话》,它是一株忘忧草,它会带给你去一个幽静没人打扰的世界。当你无聊烦躁的时候,请你打开《格林童话》,它是一剂镇静剂。
当你身体不适躺在床上,忍受病痛的折磨时,请你打开《格林童话》,它是一片止痛片,让你忘记痛苦。
我利用暑假又看了几遍《格林童话》,却受到了和以前不一样的感受。或许,有部分人可能认为童话故事很幼稚,纯属虚构。但我却觉得童话故事里面有许多道理和丰富的知识。
从中,我体会到了一个字:善。做人要善良。善,它是一种美德,是指一个人心灵深处美。生活中常常会看到像这样的事情:在车上,看到某一位年老的老人,没有座位做,作为好孩子、好人的人都要给年老的老让人让座。那一个让座的人是善良的。
善良的人最终都会有好结果,所谓善有善报这个道理。这本书中的一篇《灰姑娘》。主人公是灰姑娘,尽管灰姑娘受尽了后妈和两个姐姐的欺负,还忍到了最后,心地还是善良的,最终得到了王子的喜爱和幸福。
然而,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报应。《灰姑娘》中的继母和两个姐姐就是很好的例子。
《格林童话》让我了解了人性是真诚、善良、美丽的。同时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和平共处的。
《格林童话》沒有华丽的辞藻,沒有刻意的修饰,但每一个故事都是人间最美的真理,它让你明白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
在这些故事中,最让人感动的就是《灰姑娘》。它讲的是从前,有个小姑娘,妈妈死了之后,爸爸又娶了一个妻子,并把她的两个女儿也带来了。从此,继母和他的两个女儿就夺走了小姑娘的一切。她们整天让小姑娘洗衣服、挑水、做饭……小姑娘只能躺在灶旁的灰堆里睡觉,满身是灰,她们都叫她灰姑娘。
一天,国王邀请全国最漂亮的姑娘去参加宴会,让王子挑选未婚妻。继母的两个女儿都去参加了,灰姑娘在一位仙女的帮助下,也打扮得十分漂亮并参加了舞会。最后王子选中了灰姑娘做妻子,继母和她的两个女儿都被气疯了。
读了这本书,我收益匪浅。是啊,在生活中,我们正是需要以一顆真诚美好的心去面对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才能得到別人的肯定和支持;刻意伤害別人的卑鄙行为,终将受到人们的谴责和反击。从现在开始,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们自己开始,从每一件事开始,从每一个生活中的细节开始,体会生活中的真、善、美,以自己的行为去创造美好的世界。让真善美永放光芒,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更精彩!
我在《格林童话》里看了一篇动人的故事叫《灰姑娘》。
情节大概是这样的:一个富人的妻子得了重病,去世了。这个富人的女儿天天在母亲的坟前哭,但是她很有孝心,在大雪天她生怕母亲冷,为母亲坟上披着毛毯。春风吹来,她就为母亲坟上披着绿叶。
后来,他的爸爸又娶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有两个女儿。后妈和她的两个女儿常常欺负她,还让她住在阁楼上,但是她毫无怨言。后妈让她天天打扫,后来因为她天天满身沾灰,所以大家都叫她灰姑娘。
有一次,王子邀请灰姑娘和后妈的女儿一起参加舞会,但是后母不让灰姑娘去,还把她的请帖撕了。这时仙女出现了,她还让灰姑娘穿上水晶鞋去参加舞会,还把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那晚王子只跟灰姑娘跳舞,别的公主想和王子跳舞,王子老是说:“我在和这位公主跳舞”。在午夜12点时,灰姑娘要走了,她在走前掉了一只水晶鞋。最后王子靠着这只水晶鞋找到了灰姑娘。两人幸福得在一起。
灰姑娘从不贪图金银财宝,父亲要出去问女儿女们要什么,后妈的女儿们要项链什么的,而灰姑娘只要第一根碰到父亲帽子的树枝。
灰姑娘善解人意……有说不完的好。
我爱看《格林童话》,更爱看里面的《灰姑娘》,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做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不能贪得无厌。
《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雅可布。格林和他的弟弟威廉。格林合写的,你们可能以为他们只写童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他们研究范围涉及到语言学、哲学、文艺学等诸多领域。
最后,也是格林童话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赞美勇敢、机智的人物,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宣扬善良必将战胜邪恶的主题,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灰姑娘》和《白雪公主》。
这些精彩的童话故事确实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生活在一百多年前的格林兄弟能写出这么多,这么好脍炙人口,流芳白世的作品,真让人敬佩呀!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五
对我来说《稻草人》这则童话是很小的时候看过的,对他的记忆保留在了稻草人是用稻草扎成的一个草人。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稻草人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稻草人是用稻草扎成的一个草人。插在庄稼地里,用来驱赶叼稻子的麻雀。他虽然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但是心肠很好,一心想帮助那些受苦受难的人。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稻草人亲眼目睹了三件令人十分伤感的事。
稻草人的主人是一个老太太。她的丈夫和儿子都得了重病死去了。老太太老眼昏花,根本看不清东西,只有靠种稻田养活自己。每年庄稼都闹灾荒,年年收成不好。今年好不容易等来了风调雨顺,稻子却被虫子吃了个精光。稻草人担心主人承受不住一年又一年的伤心,急得自己恨不得全身扑上去赶走虫子,但是却一动也不能动。
另一位妇女更伤心。因为孩子死了,丈夫赌钱把家全败光了,就连她也要被丈夫卖掉。心里别提多难过了。来到这河岸要投河自尽。稻草人着急死了,想救她,拉住这位妇女,阻止她寻死。但是它办不到。它恨自己,认为见死不救是自己这一生最大的罪孽!
稻草人的心地非常善良,和人差不多。它非常同情受害者,为了扑灭主人的仇敌——蛾子,他愁眉不展,像害了病似的,伤心极了;为了能让生病的孩子有一口茶喝,他宁可自己烧为灰烬,也在所不惜;为了挽救那名悲伤妇女的生命,他的心像玻璃一样碎了,昏倒在田地中间。稻草人是一个富有同情心,不怕牺牲自己,一心想去帮助别人的好心人。他多想用自己的心去温暖他人,但连这他都做不到。他恨自己对每一件事情都无能为力。
但愿我们世间多一些像稻草人这样的好心人,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在茫茫人群中,在寂静的田野里,有一位身为人样,却固定在田野上的假人——稻草人。也许,他们是那么微不足道,却都可以尽自己力量,来换取一片或一粒食物的安危。这篇文章虽然不长,但震人心,对于那一夜,却无可奈何,使人唏嘘不已。
夜,悄无声息的来了,人沉沉入睡,但稻草人却不能睡,他必需尽职尽责完成自己的使命,看护田野,不过,这也许不是最坏,至少,他可以看一些奇妙的景象:他知道星星怎么眨眼,月亮是怎样笑;花草树木怎样酣睡……总之,他能看清夜里所有东西。美好的夜晚,却一点都不安宁,老妇人的田里的稻子有蛀虫,而主人却不知道,他心急如焚,但光着急,又有什么用呢?稻草人只能眼睁睁的看这里的稻子被虫子吃完。此时此刻的他,内心世界里的纠结和痛,又有谁能够明白?他是多么想自己是一个真人,一开始去把有害虫的稻子扔完,不让它们做害群之马,可幻想归幻想,但事实是那么残忍,总有一些悲痛是无法避免的,那一时,他的心在粉碎,他的心在流血。
又一夜,他看到一个渔妇,她的孩子生了重病,有气无力的呻吟着,可他的妈妈却无能为力,因为,她没有多余的时间陪陪孩子,稻草人看了,十分心疼,多么想自己变成可口的馆菜,清爽的茶水,去慰问那个可怜、无助的孩子,但不可能,他依然是那个永远不能动的“狠心人”。夜,沉沉入睡,稻草人发现了一个女人,泪流满面,抱怨无奈的生活,令人心寒,稻草人是多么想告诉女人千万别做蠢事,但无能为力,只能在心里默默流泪。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这样的事情发生,可我们就像稻草人,只有眼巴巴的看着别人受害,自己却两手空空,无法帮助别人脱离险境。那时的我们,虽然是最聪明、最发达的人类,但在这状况下,我们却一文不值,没有任何观念所在。有一次,我偶然看到微信上这样一个信息:一个孩子的母亲疯狂地痛扁女儿,孩子有什么错?要错也错你大人身上,这么暴力地狂打孩子,孩子的底线能hold住吗?况且还是一个女孩子呢?那时,我是多么想帮那女孩脱离苦海,可两地相隔远,却又那么无奈,只能默默祝福那个小女孩。有次,我去水上乐园,忽然看见一个小男孩哭哭涕涕的,好似找不到妈妈了,我见他无助的哭着,真想帮助他呀!可是,如果我帮助了他,爸爸就找不到我了,只好在心里为小男孩送上一个祝福。呵,我们像稻草人,但我们却有无限的精力;有血有肉的肉体;有团结友爱的群体!对,我们不能改变过去,但我们可以创造未来。难道,我们真的忍心再看到这样的场面吗?忍心让暴力群再猖狂下去?我们大家可以联合起来一起制服它们,掌控它们,让它们不再危害我们大家。虽然,有些灾害不能避免,但总有解决的办法呀!难道就这样让危害、犯罪逍遥法外吗?我们大家就像一堆柴,团结像一团火,我们大家只要往团结的“火坑”跳,火,必燃烧的更旺。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我们大家要一起面对大问题,不能逃避,不能宽容,要以客观的方式来克服困难;以善良、理解、宽容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一定要行动起来!
生活于忙碌而又繁琐的都市生活的我,常常会有一个莫名的念想:我如果能过穿越到童话世界,那该多好啊!因为那童话的世界,虽有邪恶,但终究不及正义;有可怜的主人公,可他们终究会迎来雨后的彩虹……一篇篇美丽的童话故事,总能带给人心灵的洗礼和精神的触动,灵魂的震撼!
在童话世界中,给我最大感触的自当是叶圣陶先生的《稻草人》,故事从孩童的角度出发,凭借朴实的语言和生动的描述,叙述了一篇篇凄美的故事。每每读来,不禁让我萌生了一次次深彻的感悟。
《稻草人》全书共包含23篇短篇童话,主要叙述了在一块庄稼地里插着的一棵稻草人,它不能动,不能说话,但作者却赋予了它灵魂,它心肠很好,总是一心想要帮助那些它看见的受苦受难的人们,但无奈自己却一动不能动。
读着,读着,我的眼泪总不知不觉得悄悄落下,不知流了多久,我才能止住。这是唯一一本能如此感动我的童话,也是在我读过的所有图书中,唯一一本能够震撼我的佳作。我为之感动,为之震撼,也为之沉思······稻草人的菩萨心肠感动了我,让我不禁陷入深深的沉思:换念想,若我是那颗稻草人,若我见到了这一件件事情,我又会怎样?我也会为之惋惜,为之自责吗?不,我想我不会。若是我,我恐怕只会在一旁袖手旁观,顶多再怨天尤人,埋怨上天不公,为这些可怜人而惋惜一下吧!在设想,若在现实生活中,普通的我碰见这些事,会伸出援助之手吗?我,犹豫了。当今社会上发生的一系列“碰瓷儿”“反咬好心人”的事儿,恐怕早已将我的援助之心抑制了,让我最先想到的总是坏的方面的后果,而不曾是应该不顾一却救人。
是啊,雷锋精神逐渐微弱,而社会中的人们也大都被自己的利益束缚,成了无情无义的“稻草人”。不,绝不可以这样,连童话中的稻草人都有一颗“爱人之心”,身为21世纪的我们怎能变得如此无情?我不是个稻草人,但我应该有稻草人的心!
叶圣陶的《稻草人》写于1922年。这是中国历史上军阀混战,人民生活很痛苦的时期。
田里的稻草人看到这么几件痛苦的事。主人在八、九年前死了丈夫,几年前儿子也死了。前面两年闹水灾。今年的收成难得好一次,又被飞蛾下的肉虫吃光了。稻草人很想看到主人笑一笑,可直到它心碎倒下,也没有看到。
渔妇的孩子病得很重。但渔妇为了生计,得半夜捞鱼,没时间照顾可怜的孩子,连孩子想喝一口热茶都做不到,只能喂他一口河水。渔妇捞到的一条鲫鱼想活下去,但终究死掉了。
还有一个可怜的女人因为要被赌钱喝酒的丈夫卖掉,投江去找她死去的孩子,死掉了。
稻草人同情自己的主人。它要尽力完成自己的任务,却做不到。稻草人同情生病的孩子、劳累的渔妇,也同情被抓的鲫鱼。它愿意帮助一切受苦受难的,却做不到。稻草人想阻止女人投江,却还是做不到。这个故事里,只有偷吃稻叶的小强盗在光秆儿上高兴地跳舞。
这是我看过的最惨痛的故事。我看过的大多数故事里,人们或者小动物们总是幸福快乐地生活着。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虽然写了一个淘金者的艰难历程,但也有一个光明的尾巴。《西顿动物记》的春田狐和红颈环虽然很悲惨,但也曾有过幸福的时光,没有这样完全的绝望和无力。《稻草人》里却没有一点光明和希望。这也许和当时人们的痛苦生活有关。作者也许和稻草人一样,看着身边一件件凄惨的事情发生,却无力改变,心都要碎了吧!
哦,不对!《稻草人》里还是有一点光明的,那就是稻草人那颗善良的心,在无边的黑暗里像宝石一样发光!这颗善良的心虽然是那么的无力,但许多颗善良的心汇集在一起,或许可以驱退一些黑暗,撑起一片光明。作者一定在想:“倘若这个最善良、最可怜的稻草人能唤起人们心底的善良,那我们终究还是有希望的。”
叶圣陶笔下的稻草人善良、尽职、不怕牺牲,是一个一心想去帮助需要帮助的好心人。
稻草人的主人是一位老婆婆,她的丈夫和儿子都死了,家里就剩她一个人。稻草人非常爱老婆婆,为她白天黑夜一动不动地插在稻田里“值班”。收成好时,他为老婆婆高兴。收成不好时,他又为她伤心。
看完这个故事,我在敬佩稻草人优良品格的同时感到非常遗憾,我想,如果稻草人的功能强大一些,那么他既可以帮助他人又可以保护好自己。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农民的稻田里会出现这样的稻草人:
稻草人外观很普通。他和一般的稻草人没什么区别,骨架子是竹林里的细竹子,他的肌肉、皮肤是隔年的黄稻草。竹篮子、残荷叶都可以做他的帽子;帽子下面脸平板板的,分不清哪里是鼻子,哪里是眼睛。但体内设有很多机关。
稻草人头上有一个感应器。他可以感应出三十米以外是否有没有虫子和陌生人。一旦发现有情况,稻草人的“大脑”就会发出指令,可以采取行动。
稻草人能走动。稻草人的脚下设有一对轮子,一旦接收到“大脑”发出的指令信息,脚下的轮子就开始转动,快速前行。稻草人可以走动,就可以去阻止小蛾,不让它下子;就可以为渔妇的孩子送上一杯热茶;还可以劝说跳河的女人;更可以去捉小虫,保住稻子。
稻草人有一双灵活的手。稻草人在田地间巡逻时,发现杂草,手上立即变成一把镰刀,把杂草割掉。最后把杂草放进肚子的“回收袋”里,可以做成肥料。捉虫子的时候,稻草人的手会喷出杀虫剂,立马把虫子消灭得一干二净。
如果稻草人的功能真的可以更强大,那么稻草人一定不会悲伤地倒在田地里,而是继续快乐地在稻田里工作。当然,稻草人如果只是功能强大,还是不完美的,他必须具有一颗善良的心,乐于帮助他人,并且对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们的世界该多么美好!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六
我刚刚读完了一本叫《绿野仙踪》,它是美国莱曼。费兰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绿野仙踪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我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使我回味无穷。这本书写了美丽、可爱、聪明的小姑娘多萝茜和她的小狗托托,被一阵狂风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她先遇上了稻草人他希望自己能有一个脑子。接着又遇上了铁皮人他想要一颗心。最后遇到了万兽只王狮子他想要胆量。他们成了一群患难的朋友。他们决定到翡翠城去寻找伟大而又善良的澳芝,帮助他们实现各自的愿望。经过了千难万险和种种奇遇,大家终于各遂其愿。稻草人得到了脑子,铁皮人得到了心,狮子得到了胆量,多萝茜和小狗托托终于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堪萨斯州,见到了日思夜想的亲人。
在生活和学习中,我要向小主人公多萝茜和她的朋友们学习那种坚持不懈地精神。书中教导我们要不断努力,不可以半途而废。
多萝西和她的朋友们为了自己的理想,虽然为历尽了千辛万苦,但最后都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我认、铁皮人、稻草人和狮子要寻找的东西都在他们自己身上,只是他们自己没有意识到。多萝西也是因为不知道银鞋的力量,才走了那么多的弯路。但是在寻找的过程中他们才能发现自己的力量,还互相帮助,知道了团结的力量。
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
这个假期里,爸爸给我买了《绿野仙踪》这本书。通过读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只要付出努力,就一定能成功。
这本书写了美丽、可爱、聪明的小姑娘多萝茜和她朝夕相伴的小狗托托,被一阵龙卷风带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他先是遇到了被绑在一根长长竹竿上的稻草人,他希望有一个聪明的脑子,这样就不会被别人耍弄了。接着又遇到了铁皮人,他想要一颗和正常人一样的心,因为这样他才会懂得怎样去爱别人。最后遇到了森林之王——狮子,因为他的胆子很小,所以他想要胆量。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他们成了患难与共的朋友。经过商量,他们决定到翡翠城去寻找伟大而又善良的奥兹大王帮助他们实现各自的愿望。经过千难万险和种种奇遇,大家终于各随其愿。稻草人得到了聪明的脑子,铁皮人得到了心,狮子得到了胆量,多萝茜和小狗托托也回到了故乡——堪萨斯州,见到了日思夜想的亲人。
通过读这本书,我认识到在生活和学习中,要向小主人公多萝茜和她的朋友们学习,学习那种团结、坚韧不拔、锲而不舍的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中,要细心、耐心、专心,要有决心把事情做好。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举手发言,下课要认真复习,遇到不会的问题首先要认真思考,查找资料,要不耻下问,不能一遇到难题就退缩或停止。这本书还使我懂得了要有爱心,做事要专心、耐心,要团结同学,要不断的运用学到的知识和智慧、勇气去面对任何事情,不能半途而废。
朋友是最珍贵的。
“十一”国庆节放假期间,我在老师的推荐下读了一本非常美妙的书——《绿野仙踪》。
这是一个极富想象力的美国幻想故事,一场突如其来的龙卷风,把多萝西和她的小狗图图卷入了扑朔迷离、危险惊奇的梦境里。在寻找回家的路的过程中,多萝西陆续结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爱心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历经艰险,最终凭借着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地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俗话说得好,“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多萝西、稻草人、铁皮人与狮子同心协力,互相帮助,共同度过了一道道难关。朋友是最珍贵的,多萝西为了救图图而奋不顾身地朝雄狮挥起了拳头,胆小的狮子为了救伙伴而毅然与虎头熊抗争,这是多么感人的故事。记得在美术课上,我忘记带图画纸的时候,是徐楚睛向我递来了一张洁白的纸;记得在体育课上,我不小心摔倒了,是王雨晴帮我揉疼痛的地方……友谊的种子在我们的心中播种、发芽、开花,身边的每一个同学,都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互相帮助,这样才可以共同进步,达成各自的愿望。
我喜欢《绿野仙踪》,它让我有了好朋友---多萝茜;我喜欢《绿野仙踪》,它给我带来快乐;我喜欢《绿野仙踪》,它给我带来勇气;我喜欢《绿野仙踪》!
《绿野仙踪》讲述了美丽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茜的奇遇。
她一开始是跟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住在堪萨斯州。有一天,他和小狗托托正在玩耍时,龙卷风来了,多萝茜和小狗托托就躲到了床底下,而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躲到了地窖里,房子慢慢的飞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房子又慢慢地降了下来,多萝茜也来到了另一个国度。
她一路上遇见了没长脑子的稻草人、生了绣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来到了翡翠城,见到了伟大的奥茨。奥茨答应他们只有杀死西方女巫,才能实现他们各自的愿望。聪明勇敢的多萝茜杀死了邪-恶的西方女巫。伟大的奥茨实现了他们的愿望,稻草人有了聪明的脑子,铁皮人有了一颗善良的心,胆小的狮子有了胆量。多萝茜和小狗托托终于回到了她们的家乡——堪萨斯州,见到了亲爱的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
读了《绿野仙踪》后,我体会到朋友是很珍贵的。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我们同学就是朋友,我们应该互相帮助。朋友很珍贵、很重要,我们要珍惜他,让友谊的花朵永远盛开。
从中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必须朝着自己既定的目标向前驶去,在前进的道路上勇往直前、不畏艰险勇于拼搏,最终实现理想的港湾。
暑假期间,我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真是受益匪浅。
《绿野仙踪》这本书让我最喜欢的一篇是《铁皮人挥斧救皇后》,这一篇主要讲了:铁皮人求了田鼠皇后,田鼠说要报答救命之恩。稻草人让田鼠去救狮子。铁皮人用树木的大枝造了一辆大车,田鼠集合了好几千尺。大的、小的都有,而且每只嘴里都衔着一根绳子。稻草人和铁皮人用田鼠带来的绳子把它们与车连接起来,绳子的另一端绑在车子上。车子比任何一只接车的田鼠都要大数千倍。但当所有的田鼠都套上之后,它们能拉起身体非常沉重的狮子,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不一会儿,它们就把狮子挂到绿野里,让狮子尽可能地呼吸清新空气。狮子得救了。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的体会真是太深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需要齐心协力的精神,例如:拔河比赛,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拔河比赛,而我们班选出来的个个全都很矮,而对方每人都很高,所以我们都没有信心,可老师鼓励我们说:“我们虽然个子小,但我们只要齐心协力就一定能打败对方。”听了老师的话,我们重新鼓起勇气……比寒开始了,老师带领啦啦对员喊道:“一二三、加油。”我们齐心协力地把绳子拉向我们这边。最后我们班得了第一名。当时,我还不懂得这是齐心协力的结果。今天,读了《绿野仙踪》我才明白。
《绿野仙踪》这本书写得真好啊,她让我明白了:我们做什么事都要齐心协力,才能把事情做好。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七
背影是朱自清爷爷在上个世纪20年代写的作品。虽然时代离我们很久远,但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背影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朱自清《背影》全文只有一千五百字,却感人至深,脍炙人口。
《背影》表现了人间的至情——真挚的父子之情,描写细腻、真实、深刻。作者二十岁的冬天的一天,祖母去世后,父亲办完丧事,父子同到南京,父亲送作者上火车北去。在那特定的场合下,作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经久不忘,并且十年之后,想起来,那背影就出现在晶莹的泪光中,使人不能忘怀。文章中父亲从不放心茶房而要自己去送;从寻找座位、反复叮嘱;到亲自去买橘子,都体现了父亲的爱。各种事情,都是极其平常的,极其琐细的,但从中表现出的感情,却是极其珍贵的,我拜读后,也是深深为之感动。
父子之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深沉的,细细读来,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每次离开家和父亲从我这里离开的时候,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难以名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
《背影》是朱自清的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词藻,却处处打动着读者的心,也让我感概万千......
作者开头写到“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从这段话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作者生活的凄凉、惨淡和社会现实的黑暗,也为下文父亲的“背影”作了铺垫。这时候,作者父亲要去南京谋事,而作者要回北京念书,本来说好父亲不送作者的,但父亲再三叮嘱仍放不下心,最终还是陪同了作者,而那时,作者已经二十岁了。作者父亲对作者的爱顿时一览无遗......到了车站,父亲还要为作者买橘子,“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倾斜,显出努力的样子”,瞧,父亲为了儿子不顾艰辛地攀爬,曾不抱怨一句,这是多么真挚、深沉、浓厚的爱啊!而此时的作者,看到眼前的这一幕,也是十分感动,他对父亲同样充满了爱和感激。就这样,作者看着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不舍顿时涌上了心头,我也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达芬奇曾经说过:“父爱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冰心曾经讲过:“父爱是沉默的,如果你感受到了那就不是父爱了”......在《背影》一文中,父亲对儿子的爱是无私、深沉的,而儿子也对父亲充满了关怀。在生活中,我们永远不能忘记父母亲的爱,也永远要记得多多去体谅他们,因为:父母的爱永远是神圣的、伟大的!
朱自清的《背影》,让我潸然泪下。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不能不为之感动,为之心痛。那个时候,朱自清已经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了,虽然处在兵荒马乱,条件艰苦,有不安全的隐患,但他完全能够自己照顾自己。可是在父亲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需要关照的孩子。他对儿子的那种关怀,总是那样无微不至。这篇表达父爱的传世之作,令人百读不厌,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都会令人热泪盈眶。泪光中就会想起自己的老父亲。
母亲坐在灯下,一边纳鞋底,一边听着。熟悉的脚步声近了,母亲赶快跑到门口,掀起门帘,父亲满头大汗,车子前把和后座上都挂满了东西。这时母亲就开始唠叨:不能早点,孩子们都睡了。每每这时,父亲总是一边跟母亲搭话,一边一件一件卸下车子上的东西,嘴里还念叨着:这是发的大米、这是油、这是给孩子们买的吃的等等之类的。
父亲实在太辛苦了!但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抱怨过。如今我们姊妹几个都长大了,父亲也退休了,弟弟妹妹们一个一个都出息了,按理说父亲应该歇息了,可是他仍然闲不住,家里的几亩地让别人承包,父亲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农民不能丢了土地。腰弯了,背驮了,头发也渐渐花白了,这就是我的老父亲。辛苦一辈子!朴素一辈子!为了儿女操心一辈子!
当我读完全文,我才明白:原来他把儿子放在心里的第一位,而他自己,都是其次。其实,普天之下,哪位父亲不是如此呢?把孩子捧在手心上,生怕化了。
文中的朱自清当时都已经20岁了,已来往北京两三次,可他就是怕朱自清口渴,就是怕朱自清一路不顺利,就是非要送朱自清去车站。他总是为儿子着想,无非就是为了和儿子在一起多待一会儿;无非就是为了多照顾照顾儿子;无非就是为了多看他几眼。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我不由得想起我的父亲。有一次他送我,我走下台阶,三步一回头,他还在那里;三步一回头,他还在那里;等我走到了台阶最下层,直到我走远……父亲的身影才消失在茫茫人海中。父爱,是细腻的,缓缓流入儿女的心灵。
记忆的长河中,有些事儿我永远忘不了。我的父亲上班的地方离家很远——500多公里,但他不辞辛劳,每周都要坚持回家看望我,路途上的时间单程都要5个多小时。路途上,窗外的风景应该烂熟于心了吧!哪里会有一座桥、哪里会有一条隧道,父亲定然都看倦了吧!他的旅途定然是无聊的吧!路途上,父亲一定会很劳累吧!他是为了谁?可以每周都要花十多个小时在单位和家之间往返?是什么在支撑着他?是爱啊!
父爱是什么?父爱如伞,为你遮风挡雨;父爱如雨,为你濯洗心灵。其实,父爱更是一份对家、对亲人的眷恋,父亲的爱就在他往返的旅途上,陪伴着我,陪伴在我的成长路上!
秋雨连绵,而我,便喜欢独自坐在书桌前,听着窗外似有若无的雨声,手捧一本《朱自清散文集》,细细品味。已记不清是多少次再读《背影》。中学时的我并不能体味其中深意。如今,我已日渐成长,书中父亲提着橘蹒跚的背影,已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像一根敏感的琴弦,一经拨动,便会引发我无限的感慨。
在中国几千年的浩瀚文海中,歌颂父母的文章不计其数,而《背影》却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也许就在于作者用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普通的父亲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动作。而这恰恰触碰到了我心里某个最敏感的部分,让我想起我的父母,细腻的情感绵绵不绝,汇集成一条温柔的小溪,在我心中缓缓流过。
我敬佩和羡慕那些作家或擅于写作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情感通过笔尖,自然而然地流泻于纸上,读来总能带动读者的心灵随之跃动,让心灵深处的情感也随之点燃,继而蔓延,情到深处,禁不住泪眼模糊,就像《背影》带给我们的感动。
于是我情不自禁地想到我的父母。想着虽然生活艰辛,但他们却乐观幸福的笑容;想起我放假回家,母亲见我时孩童般的喜悦;想到他们冬日里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守着收入微薄的小摊,任冷风吹痛了脸颊的身影;想起他们日渐加深的皱纹、愈加清晰的白发……真的,想到此处,我便忍不住泪眼濛濛。
平凡的父母给了我不平凡的。我有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早日让父母卸下沉重的担,安享晚年的幸福。我只有尽我的努力让他们过得更好,因为我知道,父母,都是无私而伟大的。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八
人生如秋日。俗话说得好,活得像个梦,好像是个悲剧。《飘》讲述了一段坎坷感人的人生,讲述了斯佳丽和瑞特的爱情纠葛,让我们深刻理解了“爱”这个词在人的生命中占据了多大的位置,在“爱”和“被爱”之间做出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角色,让人又爱又恨。她一味的追求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值得托付一生的男人。就像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美好的爱情里,失去了常识。可能很多人觉得她幼稚愚蠢,但我佩服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斯佳丽没有拘泥于一种模式,突破了传统和道德的局限。她才是值得瑞特真挚爱情的人。在战争的情况下,瑞德坚持要上前线,媚兰又要生了。没有任何支援,斯佳丽带着生病的妇女和孩子独自冲出火场,向塔兰村走去。你无法想象一个高贵的女儿冒着生命危险在做什么。也许当一个人面临绝境的时候,他的内心可以强大到超越生死。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九
《傅雷家书》是傅雷夫妇与其长子傅聪间精神接触和思想交流的实录,由傅雷次子、傅雷胞弟傅敏选编。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傅雷家书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傅雷:一位伟大的翻译家。这是我对他的最初印象。但当我读了《傅雷家书》后,我对他又有了新的了解,傅的雷同样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
《傅雷家书》是一本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旨,呕心沥血的教子篇,在这本书中到处都洋溢着傅雷对儿子的教育及爱。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位伟大的父亲形象,他不断用自己的经验教育着、激励着儿子。从表面上看他是一位十分严格、只知道批评儿子的父亲。但他心中充满了对儿子的爱。只是他将严厉化作爱,将批评化作关心,将惩罚化作呵护。
世上哪有不爱儿子的父亲?只是他们对于爱的表达方式不同。有的父亲因过肚疼爱成了溺爱,让自己的该子成了温室中的花朵,经不起风风雨雨;有的父亲过于严格,不允许自己的孩子犯一点错误,将孩子陪养成了“追求完美者”,所以他的孩子总交不到朋友;有的父亲老是和孩子嘻嘻哈哈的,因此在孩子心中失去了威信,使得孩子过于放松,以至于影响学业。
在《傅雷家书》中的父亲可不一样他是一位教子有方、循循善诱的一位父亲,他即懂得何时让孩子学习又懂得何时让孩子放松。但有时他也因他那代表爱的严厉不能让孩子欣然接受而感到十分伤心与苦恼,但他从未在脸上流露的过,特别是在儿子面前,因为他是一位坚强的分亲,他要在儿子心中做个榜样。这也是他教育儿子的一种放式吧!
父亲是一种称呼,父亲是一种责任,父亲更是一种温暖。多么伟大的父亲啊!
最近我读了傅雷先生的《傅雷家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傅雷对儿子浓浓的爱。书中有傅雷夫妇给儿子傅聪写的近百封家书,纯真、质朴洋溢在字里行间,令人感动。从书中,我知道了,傅雷是非常细心的一个人,他对儿子的关怀无微不至,大到人生哲理,小到为人处世,傅雷爱儿子,但却不溺爱儿子,他对儿子悉心培养,希望他成为一个时刻爱国、淡泊名利的人,这样的父亲怎能不令人敬佩呢?。信中,傅雷对儿子写到:“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奇妙的说长道短,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在演奏姿态方面。”
多么真挚感人的话语,傅雷把对儿子各个方面的关怀、培养都寄托在了这一封封书信里,他希望让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希望他成为“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家书中,浓浓的亲情洋溢在字里行间,仿佛父母和子女是不只是亲人,更是无话不谈的朋友。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令我记忆犹新:“人一辈子都在高潮——低潮中浮沉。惟有庸碌的人生活才如一潭死水;或者要有极高的修养,方能廓然无累,真正解脱。”多么深刻的一句话啊,当我们面对成功时,要谦虚坦然,面对失败时,要积极进取,人生本就是一曲跌宕起伏的音乐,这些高潮和低潮构成了精彩的人生,坦然面对,才能真正幸福。这句话给了我深深的启迪,我一定会永久铭记。
读《傅雷家书》有感《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初看《傅雷家书》的时候,首先感到的是傅雷心切和望子成龙,字里行间句句流露出对子女的严格而深刻的教育,每封家书都映照出他对子女的爱之切和情之深。像所有中国的父亲一下,傅雷对子女的爱是热烈而又深沉的。他把行动上羞于表达的爱,当面说不出来的话通过书信传递给子女,使孩子虽然远在国外,但一样体验到父亲浓浓的爱。我在读《家书》的时候,我时常会想:我的爸爸妈妈又何尝不是这样,他们对我或者正面教育,或者循循善诱,都是因为爱!
读《傅雷家书》,我受到了很多的成长教育。傅雷先生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谦虚待人、谨慎做事、礼仪得体;遇到挫折不气馁,取得成绩不骄傲,做人要有气节、有尊严,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我很庆幸在初三这个暑假读到了这本书,因为我正处于摆脱青涩,探知世界,走向成熟的人生关键阶段,还有很多内容我暂时还不能完全理解和接纳,但正像我爸爸对我所说的:“这本书值得你一直读,读一辈子!”
读《傅雷家书》,我最受震动的是傅雷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他敢于让儿子自己去闯,支持孩子有自己的选择。傅聪虽有磨难但最终成为了享誉世界的音乐家,这与其父亲支持他大胆地闯是分不开的。傅雷让孩子从小就出去冒险,接受挫折教育,独自应对国外生活的种种挑战,而不是溺爱孩子。温室里的花朵是经不起风吹雨打的,我们所有人都不能依靠爸爸妈妈一辈子!
《傅雷家书》是一部“百科全书”,它使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也使我更加理解和明白了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我的爸爸妈妈没有傅雷那样学富五车的才华,更没有文学、美术、音乐等方面的高深造诣,但是他们像傅雷深爱着傅聪一样深深地爱着我!我一定会努力,不辜负他们对我的期望!
拿起这本也许并不太重的书,却觉得沉沉的。
了解过傅雷,为他的含冤自杀而感到同情,傅雷在学术上是一位学者,在家里是一位严厉、尽责的父亲。这些家书,有三层内容,第一层是傅雷作为一位普通父亲对远在异国他乡的儿子表达四年、关怀之情;第二层是傅雷与儿子如同益友,知己般倾心地交谈,讨论艺术;第三层就是傅雷作为一名品德高尚、学识丰富的知识分子,认真引导儿子要具备高尚人格和艺德,启发儿子的爱国情、民族情。
《傅雷家书》可以使我们更好的提升自身修养的一本好书,在风云暗涌的年代里,傅雷通过书信亲子爱子,传达出一种高尚的品质。
爱子之情本是人间常情,而傅雷却始终把道德与艺术放在第一,把亲情放在第二。读了《傅雷家书》,可以看到一位父亲对儿子的深爱,也更突出了傅雷在艺术造诣高深,在生活对朋友爱惜尊重,政治上关心国家发展,又如益友、知己般与儿子平等探讨艺术的多个方面的个性特征,并且还能从傅雷对孩子的教育中获得做人的道理,让孩子体会父母之爱。可能如傅雷那样,对我们有着一颗期盼之心,希望我们成人成才,有一份浓浓的、毫无保留的爱。明白了父母的爱心,我们就会努力学习、成人成才。
这是一本“充满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也是“最好的艺术学术修养读物”,更是平凡又典型的“不聪明”的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深刻写照,我们可以像傅雷一样从中体会做人、学习的道理。
认真品味这本好书,你会发现不一样的亲情世界,理解不懂得的人情世态。
编入了1954年至1966年间的家书180多封,其中大部分是父亲傅雷写给长子傅聪的,一部分是母亲写给儿子的.作为文学翻译家的傅雷,一生译著达三十二本,行文流畅,文笔传神.翻译态度严谨..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它不仅仅是家书,更是傅雷对远在万里之外的傅聪的教育的文字篇本,其中最长的家书达七千多字.只有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赶一封家书才可达到如此字数.在家书中傅雷和现实中大不相同,完全颠覆了那个冷酷的傅雷,而向我们展现了一个慈父的形象.
在1955年1月26日的信中,当时傅聪正在"得意"之时,傅雷劝戒孩子如何面对情绪上的跌宕.首先,说明控制情绪的必要,其次,冷静客观的分析前因后果引以为签,从而越来越坚强.十分真切地表达出所有'过来人"回首"过来事"的心情:苍凉而平静,沉郁而超然.这封信写在儿子取得巨大成功被鲜花与掌声簇拥的时候,激励儿子时刻保持谦卑,不惧怕孤独,要勇于攀登艺术的止境,同时他借儿子成功之机给予他更多,向他昭示出更高的人生境界保持一颗纯洁的"赤子之心".
"坚强"是贯穿这封信的内在精神.傅雷对孩子说:"只要你能坚强,我就放心了!"可见坚强对人生的重要意义.坚强有两个方面的体现:a不怕挫折,b永远保持谦卑之心.也就是胜不骄,败不馁.这也是我们可以学到的.
傅雷严谨的治学态度。
傅雷严谨的治学态度可以从.的字里行间中看的出来.傅雷身为一个教育家,文学家,自然想要教育孩子成为和他一样的得人.但孩子从小就不在父母身边,于是用信传达爱意的接力开始了.傅雷在每封家书中都不写白字,这是很重要的.像我们再考试时都写白字.这一点傅雷做的不错,这既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是教育远在万里之外的儿子做事要认真的一个极好的机会.此外,傅雷还在信中教儿子识更多的外文,甚至整篇都用法文或英文书写而成.另外看你还会发现傅雷是个做事雷厉风行得人例如有的信就十分短小,简要地说明用意就好了.傅雷治学严谨在他的绝笔中也可以看出,事物的清单为完成的事一项一项的,一点也不凌乱,一点也不像出自面临死亡的人的手笔.从他的绝笔中我们还可以看出他不但治学严谨,而且富有责任心和强烈的爱国和爱子之情.此外绝笔简洁明了一目了然,不会去猜测后面隐藏的东西.从而产生新一轮的文字灾祸.傅雷一辈子坚信自己的信念,他没有死.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十
茶花女主人公玛格丽特本是一位贫穷的乡下姑娘,为谋生来到巴黎,不幸落入风尘,做了妓女,染上了挥霍钱财的恶习,之后被阿尔芒的一片赤诚之心所感动,彼此深深地相爱,在远离巴黎市区的乡间过起美满的田园生活。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茶花女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玛格丽特是个天使也是魔鬼,她生活在最肮脏的领域,却保持着茶花般洁白清新的气质,她富裕奢侈,但是却让许多的男人葬送在了她的奢侈之上。她本不虚荣,但是生活在那个圈子之中,她又不得不虚荣,在这个圈子中本不能获得真爱,但是幸运如她却找到了自己的真爱--阿尔芒,为了自己的爱,她努力的挥别过去,但是要从那个肮脏的泥潭中爬出来,不仅需要决心更需要力气。可是玛格丽特做到了,而且做的非常出色。可如此巨大的付出,换回的仍是世人的不理解和排挤,阿尔芒的父亲,一个善良但是却被世俗同化的人,他需要面子,他不允许自己的儿子娶一个交际花,他用自己对儿子的爱以及自己的家族的面子,用他自己的手段逼迫玛格丽特离开了自己的儿子。
这是一部世界名著,自问世以来,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映。我无法深入的分析,在我眼里,这只是一篇凄美的爱情故事,却不得不引人遐想。
《茶花女》是一部凝聚永恒爱情的著作,以女主人公玛格丽特的生活经历为主线,真实细致的描写了一位外表与内心都像白茶花那样纯洁美丽的巴黎风尘女子,为了自己不被认同的爱情而被命运遗弃,最终香逝人间。
“你相信我是爱您的儿子的么?是的,我相信。你相信我对您儿子的爱是无私的么?是的,我相信。你相信我对您儿子的爱是我一生的梦想吗?是的,我相信。你相信我对您儿子的爱是我唯一的寄托、唯一的依靠吗?是的,我相信。那么请您吻我,就像吻您的亲生女儿。我像您发誓您的儿子一定会回到您的身边。他可能会一时难过悲伤,但也将得到永恒的解脱。”这是一个令我难以忘怀的语段,贵族青年阿芒的父亲的自私和虚伪拆散了这一对苦苦相恋的年轻人,并且将玛格丽特再次推向灾难之中,又因为阿芒的侮辱与伤害,玛格丽特终因心力交瘁而病逝。
难道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贵族青年的父亲的责任吗?不,当然不是,正是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虚伪与残忍,才会造成这样的悲剧。假使玛格丽特不是妓女而是一位平常人家的女儿,贵族青年阿芒的家族就会接受她吗?当然不会,他们需要的是一个门当户对女子;而玛格丽特成为妓女又是因为什么?正是因为资本主义造成的贫困所致。
我悲哀,为这凄美的爱情故事悲哀,更为资本主义者悲哀。
这段时间,我读了法国小说家、剧作家小仲马的代表作《茶花女》,这是一部法国文学名著,自1848年问世以来,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成为一部广受好评的著作。小仲马是作家大仲马的私生子。他7岁时大仲马才认其为子,但仍拒不认其母为妻。这种痛苦境遇对他的一生产生了深刻影响,使他在走上文学创作道路之后,就以探讨社会道德问题作为自己作品的主题。小仲马的成名作是小说《茶花女》。描写的是一妓女的爱情悲剧。取材于当时巴黎一个妓女的真事故事。
我认为玛格丽特是一朵在黑暗中盛放的雪莲,洁白无瑕,透着光亮,但是这光却那么微弱,漂涉渺。最终还是被黑暗,这般强大的力量吞食掉,她也是一张弓,外表被剥食得一无所剩,而内心却是坚固、圣洁的。但是她为了能将箭射得更远、更准,她在不断崩累自己,直到自己被毁灭掉。玛格丽特是妓女,虽然她放弃了一切,但是仍无法改变现实,在那里没有人能接受,也不用说相信,一个妓女会从良,她永远活在妓女的阴影里。最终还是为了阿尔芒,又沦落了。同时也为了他的妹妹。
《茶花女》中的主人翁玛格丽特.戈蒂埃那种敢于追求和无私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是我懂得了不少的人生道理,真是受益匪浅呀!
“一个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当你不珍惜他的时候,生命将变得毫无意义。”这句话说的多么确切呀!这是我看了法国作家小仲马的成名之作《茶花女》之后悟出的道理。《茶花女》这本书的主要写的是:一个出生在法国巴黎的美丽少女玛格丽特.哥杰被诱骗成为交际花,人称“茶花女”。她由于环境而堕落得了肺病。她曾经三次立志要把病治好,重新做人。但最终都失败了。第一次是因为受不了环境的诱惑;第二次是为了不让自己心爱的亚芒受到牵连;第三次是因为病已经到了晚期,终于离开了人世。读过这本书的人可能都会同情书中主人公茶花女命运的悲惨,或是对那个冷酷的社会表示不满。可我觉得书中的茶花女也有错。因为她把生命看得太没意义了。就算她的命运十分悲惨,那也不应该如此糟蹋生命;就算她第二次失败是情有可原,那也不能用这种自暴自弃的方法让亚芒离开她呀!保尔,不仅全身瘫疾,而且双目失明了,可是他没有放弃生命。因为他知道活着就是一种希望,更知道人应该活着才能实现人生的意义。后来他以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战胜了病残,终于成功地写出了《钢铁是这样炼成的》这部巨作。
再想想我们中国的张海迪,她胸部以下完全失去知觉,可是她并没有失去生活的信心,而是以坚强的毅力战胜了病魔,学完了小学到高中的全部课程,翻译了许多外文著作。保尔、张海迪,他们的一生都在努力着,拼搏着,奋斗着,生命在他们那里是如此精彩;而茶花女却把生命看得如此没有意义,这是我们替她惋惜的地方。生命的价值如何是由自己选择的。让我们都来珍惜生命,感受生命的价值吧!
《茶花女》这一篇文章讲述了青年亚芒和风尘女子“茶花女”之间生死不渝的爱情故事。这“茶花女”从事着为人不齿的职业却有善良、纯洁的心灵。他并不是一位生性放荡的女子只是她不幸生于贫苦的家庭为了生活不得不陷入那堕落的环境。当她遇到一位真心爱她的亚芒后便立刻恢复了原来的纯洁决心要好好做人。但是社会上的人却不同情她她的过去是一个抹不掉的污点。最后她只有孤孤单单的病逝了。
作者小仲马就是想借助这样一位本质纯两的弱女子对这个冷酷无情的社会来表达的不满、愤怒。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想起着一件事。有一个人她开了一间饭店她的这间饭店里的工人都是犯过罪的人。如过没有这间饭店那么那些犯过罪的人就不会有人肯这样的请他们工作了。这样他们就没有钱生活了他们就只能又去犯罪了。多一间这样的店就会少几个误入歧途的人少一间这样的店就会多几个无法回头的青少年。这一间小小的饭店就能挽救回将要送虎口的青少年使他们不会一错再错。
我觉得我们应该给机会那些犯过错的人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不是犯了一次错就被人否定了。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下这些人多和他们沟通使他们感受到这世上有人关心他们使他们感受到爱。这样他们才不会去做犯罪的事。我们应该用心去看而不是只看外表。
我希望大家能多开一些这样的店使犯过罪的人能感受到家的温馨。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十一
看完《红与黑》,内心五味杂陈,有一种悲伤的情绪笼罩在心头。读完这本书,那里的故事我并不喜欢,因为书中的故事让我觉得很悲伤。跟随于连的人生轨迹,又让我对他产生一种可怜、可悲、可恨的情绪。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红与黑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在那个时代,是属于下层阶级的,为此,他受到当地贵族和资产阶级的轻视和侮辱,他痛恨所有贵族和资产阶级,但是他又不满他自己所属的阶层,而是不惜一切代价要往上爬。为此,他做了许多违心的事,比如说仔噶、、为了刚开始为了讨得教父的欢心,而把两部经书背诵下来,诸如此类的事,还有很多。
他从来没有在他家人那里得到过家人的温暖,由于长得瘦弱,干不了重活,他便被父亲和哥哥们嫌弃,拳打脚踢更是常有的事。譬如刚出场的时候,他便因为没有在干活而被父亲打骂,在于连顺利在市长德。瑞纳大人那里得到优厚的俸禄,穿着得体时,他的哥哥却嫉妒交加,痛打他一顿,全然没有骨肉之情。这也是于连多疑性格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吧!
再来说说他和德瑞纳夫人之间的情感。于连是多疑的,他把别人一切的活动都当成有目的性的,甚至连市长大人的孩子对他的敬爱也被当成了一种侮辱性的行为。同时,他又是极其敏感的,别人的一句玩笑,甚至只言片语也会让他内心泛起惊涛大浪,“名门子弟,教养有素”这几个字眼也能让他不痛快好一阵子,只因为自己不是名门之后。正因为这种性格,他对可以说,刚开始的时候,他对得瑞纳夫人抱着很强的目的性的,因为市长大人对他的蔑视,所以才会借助市长夫人来达到报复市长的目的。当市长夫人握住他的手时他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特别是在市长大人面前,当他知道市长夫人喜欢上他时,他内心不是激动,而是欢喜,他觉得一个贵族妇人喜欢上他这个出身卑微的小子,这是使他非常兴奋的。甚至在薇拉夫人和德瑞娜妇人之间,他还做了一个选择,衡量的标准居然是薇拉夫人一开始看见他的时候就是穿着得体的模样,而德瑞娜则看见了他羞涩手拿旧羊布衫的穷酸样——当然,这一切都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因为的瑞纳夫人并没有介意他的阶级。
他将名利看重于一切,他精通拉丁语,能够背诵出经书,得到许多人的赞颂。
《红与黑》是描述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
这篇作品主要写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那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此刻的肥差,从而把自我同复辟政权栓在一齐。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
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蛮不讲理。
《红与黑》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终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于连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他勇敢,出生卑微却敢于追求资产阶级阔佬的夫人:他胆怯,去巴黎面试侯爵助理的时候,凝重的气氛能够让他害怕的哭:他真实,拒绝了艾丽莎的爱慕,不为她所拥有的遗产而魑魅献殷:他虚伪,两段感情的开端都源于他的虚荣心作祟,而不是自我真实的情感:他矜持,对于上流社会的种种不为所动,不阿谀奉承,对于美丽的德·瑞纳夫人和巴黎最漂亮的姑娘玛蒂尔德·德·拉莫尔都表示了反感和被动;他伪善,为两个女人爬梯子偷情,应对深陷的感情毫无尊严;他自信,果断霸气的回复来自上层阶级的侮辱;他自馁,常常怨艾自我的卑贱身世,和自我高攀的可笑……我喜欢于连!
他的风度,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个性……这已经不是怀揣青涩和无知的少女所倾心的仅有个性和外在,没有深度和立场的男人。这是一个无比强势而又不失可爱的男性。而他的死正是因为他的强势和其后对名利的渴求到达一种过分的陷入,他因为眼前的繁华而颠倒了自我的人格。我们不能怪罪他,因为他有无比庞大的自尊心,他有太强烈的对成功的渴求!
这些都是好的东西,这些让这个年轻人显得尤为进取。而正是这些东西与那个时代令人窒息的冷漠和伪善压迫着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打击着他纯白干净的对繁华和成功的梦寐,他便毫无芥蒂的陷入陷阱。他走向成功的道路是比较迅速的,我看到的他成功的因素在于他过人的才华,可是仅有才华恐怕他也很难如此迅速的成功,他的情妇对他的辅助是很大的一个因素,和他自身的拼搏也是脱不了干系的。
而在他步步前进的时候自信心的膨胀,和对于荣耀的难以取舍也为他之后的成败埋下了祸根。有人说于连在他犯罪之后已经彻底的失败了,而我觉得他短暂的一生的成败应当是在最终成功的,因为他在监狱里深刻反省了自我。看清了所有的富贵荣华都是空洞的,看清了这个时代的丑陋,看清了自我真正爱的女人,看清了自我,他能够平静的应对死亡,能够将一切看的更宽容些。
他在这个时期在归于平静之后真正有时间思考,在审视和批判中他的人生境界有了升华。这正是任何金钱名利所交换不了的,那些表面光鲜而本质粗鄙庸俗,不会思考的富人不会甚至一辈子都不会做的,而学会思考就是人生最大的成功,就不是行尸走肉!在于连身上有着我们应当学习的精神,也有我们应当吸取的教训,也许你也会喜欢于连。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
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
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
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十二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简爱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同样有一颗心——题记。
趁着暑假的时间我读完了简爱这本小说,这本小说讲了一位从小变成孤儿的英国女子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作顽强斗争,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让人懂得世界道理,知道爱是什么的书。
读了简爱之后,我想起了这部书的伟大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谢谢你让我们懂得了爱是什么。
读了简爱之后,让我觉得世界的人真与众不同。例如罗切斯特有钱的时候,简爱就不嫁给他,他不好的时候简爱就嫁给他。就像是一个大财主你有钱时不会花,你没有钱时你非要花。
读了简爱之后,我觉得简爱是一个可怜又幸福的人。幼年时父母双亡,来到了唯一可以依靠的舅舅家,可不幸的她舅舅又离去了。使童年的她遭受到了巨大地伤害。舅妈把简爱送到了孤儿院,但长大的她和罗切斯特成了一生的伴侣,她可真幸福啊!
读了简爱之后,我觉得罗切斯特和简爱真像猫和老鼠一样,爱情跌宕起伏,这就是我对简爱的读后感,简爱值得我们学习。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主人公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我今天读完了《简爱》心里由衷的敬佩简爱。她是我的榜样。简爱虽然不够漂亮,但人不是因为漂亮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漂亮。高雅的气质,温柔活波的个性,有自己的见解。这些都是女人最可贵的东西。
我喜欢看简爱在罗奥德学习的那段。她努力向上的精神鼓舞着我。
还有同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故事,这是真爱的过程。人一生有一次这样大的爱就足矣。
让人感觉了生存的价值和意义,人为什么活着与人怎样活着。
前些天我终于把我一直想读但是一直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读的“简爱”一口气读完了。
当我读到主人公简爱在盖慈海德府被14的暴君欺负的时候,我义愤填膺;当我读到主人公简爱坚持自己的感受而流落街头时,我为她而骄傲;当简爱主人公简爱把舅舅给的巨款平均分配给姐姐哥哥时,我感到可贵;最可喜可贺的是简爱终于找寻到了自己的幸福时,我由衷的感到幸福。
我觉得这本书最可贵的地方在于让我们明白了;“即使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再低,再贫穷,再弱小,他也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因为每个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我们没有理由去歧视任何一个人。”
简爱成功的演绎了一个灰姑娘不放弃自己,为自己想得到的东西而奋斗的经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他一样无论何时何地做自己,坚持自己,不放弃自己。
今天,看了《简爱》这部书,使我感受到了主人公简爱的悲惨命运和她那种勇敢追求自己的命运的精神。
这部书主要说了主人公简爱重小失去了父母,寄养在舅妈的家里,虽然百般努力,但是仍然难以讨得舅妈的欢喜。后来,她被送到慈善学校,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刻苦努力坚持学习,慈善学校毕业后,简爱鼓起勇气迎接新的生活,应聘到桑菲尔德的庄园当家庭教师,就在她获得爱情的时候,一桩隐瞒了15年的秘密使婚礼成为泡影,但是简爱并没有为此放弃,而是接着开始新的生活。
看了这部书,我既为主人公的悲惨命运而痛苦,又被她那种不放弃的精神所震撼,简爱告诉我们即使是最平凡的人,也有自己的勇气,爱和尊严。
我今天读完了《简爱》心里由衷的敬佩简爱。她是我的榜样。简爱虽然不够漂亮,但人不是因为漂亮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漂亮。高雅的气质,温柔活波的个性,有自己的见解。这些都是女人最可贵的东西。
我喜欢看简爱在罗奥德学习的那段。她努力向上的精神鼓舞着我。还有同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故事,这是真爱的过程。人一生有一次这样大的爱就足矣。让人感觉了生存的价值和意义,人为什么活着与人怎样活着。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要读一读这样的着作,以提高我们的修养、志趣、心德、能力。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十三
翻开这套书的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便立刻被这本书那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了。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时光内,如饥似渴的看完了这套共为七本的《哈利·波特》。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哈利波特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冥冥之中和你相遇,从这空寂的梦中醒来,用少年的心,少年的情,吟唱这生命最初的歌。曾经的岁月,斑驳的回想,一段段,一片片,记载了你我最初的脚印。
一头乱糟糟的黑色头发,一副架在鼻梁上的细边小眼镜,一身陈旧得不合身的衣服,和那头上明显的疤痕,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由于妈妈的牺牲把你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这便是最初的你。相识时,除了一颗童心,我们一无一切。
你,从小寄养在姨丈家的壁橱里,像每一个孤儿一样压制地生长,饱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视和优待。直到你11岁华诞那天,一位叫海格的巫师敲开了门,你得知了本人的身世,你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你开端了你的魔法学习之旅,你终于踏上了命运转机的列车。
而我呢,一个不更事的少年,用她不更事却又挑剔的目光对待外面的世界,心就像一只孤傲的雏鹰在宽广的天空飞翔,想象宇宙的浩渺,肆意地在这浩渺中体味生命的巨大与寂寥。
一切都是浅浅的记忆,却又那样真实。
在魔法学校,一切对你来说是那么生疏,幸亏你找着了两个好朋友,还学会了空中飞行,得到了一件隐形衣……可是魔法学校里有一块奇异的魔法石,杀害你父母的恶魔想方设法地想得到它。你探明状况后,与朋友们一同进入那个埋藏魔法石的地穴,赶在恶魔前头得到了魔法石,并打败了恶魔。在我看来你是多么的英勇,面对新的一切,你需求多大的勇气。和你在一同时,总觉得本人也似乎与你同行。为你找到好朋友而快乐,在惊险关头为你坚决的信心所打动,同时也为你捏了一把冷汗。在偶尔之中,我也找到了一位知心朋友,不,那是一种必然吧,那是命运中早就布置好的吧。一切是那样神奇,似乎是在做梦。人生如梦,我在做着一个与你“异曲同工”的梦……你遇到了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是你父亲年轻是最好的朋友。可是有一天詹姆死了,巫师们都疑心小天狼星是凶手,于是他含冤入狱十二年。还四处传言小天狼星是“黑魔法”高手伏地魔(杀害哈利父母的凶手)的忠实信徒,曾经用一句魔咒接连完毕了十三条性命。只要你发现这一切都是误解,小天狼星逃出了阿兹卡班,一心追随你,让你晓得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是多么的爱你。那时,我刚步入毕业班,整天都在书山题海中遨游,每天苦不堪言,学习竞争愈加慌张剧烈,学习压力重如泰山。怨恨铃声把生活挤压成“起立”和“坐下”,盼来的节假日、周末休息更忙得慌,没完没了的作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小小的肩膀上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我似乎是一只想飞而飞不高的小鸟,无法展开我的双臂。和你一样都是总是很难得到快乐而被迫早熟的孩子,苦笑这无法,从你的阅历中寻求一丝抚慰,和你一同抚平心灵的伤口。
十四岁的你,在攫取火焰杯的竞技场上,面对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克制重重艰难和曲折,打败自我,以最小的年岁胜出,似乎在张扬地宣示你与众不同的潜力。当你在那片古老的墓地,亲眼看到伏地魔杀死了塞德里克,用你的鲜血使本人复生。我似乎第一次在和你一同面对死亡,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明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协助下,你又一次逃脱了。
我面临毕业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四周的空气似乎也凝固了,抬头仰视灰色的天空,天是空的。我没有心情和你一同去背负那些繁重的负罪感,收敛了悲伤。暗淡的天空下,你我都在为本人的命运而努力。
小天狼星的身体向后弯曲成文雅的弧度,黑色长袍悄悄地飞扬起来,姿势犹如天地间一道永远难以愈合的伤口。卢平和你一同无力地哭喊,你欣喜若狂的尖叫是无声的,卢平寂寞隐忍的脸是无声的,然后故事就这样大名鼎鼎地仓促地完毕。
小天狼星的陨落带给你的伤口还未平复,意味聪慧与信心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有静静地倒在你面前。你是如此的迷茫和无助,心中早以充满着罪反感的你也不在允许在有人为你贪生怕死。
三年来,每一个欢笑,每一滴泪水,每一段故事,每一次阅历,每一声打动,都使我难以忘怀。谢谢你,哈利波特,陪我走过豆蔻年华。是你教会了我要珍惜所具有的一切:勇气、自在、信仰、友谊和爱。你是一个英雄,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魔法石》、《密室》、《阿兹卡班的囚徒》、《火焰杯》、《凤凰社》、《混血王子》、《死亡圣器》。那些逝去的人和事像在黑白的电影胶片里默叹,回收往事,记忆犹新,那是在我记忆深处的残痕,在远远的空谷里缓缓地飘,渐渐沉静下来。含着泪笑容面对那些不可抹灭的痕迹。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武器。《哈利·波特》,一本大爱之书。——题记。
一个黑发小巫师,眼镜下绿眸熠熠闪光,手持魔杖,把你带入梦幻般的魔法世界。他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著作。它一共分为七部,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一个为非作歹的黑魔头伏地魔东山再起,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小伙伴,还有一些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努力抗战伏地魔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是哈利·波特,因为他充满正义感、不屈不挠、永不言弃、勇敢坚强。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伏地魔骗哈利,让哈利以为教父小天狼星遇到了危险。哈利信以为真,于是,就和同伴们去了教父受伤的地方——魔法部。到了那儿,哈利才知道自己受了骗。在跟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的同伴们都受了伤,哈利又要保护同伴们,又要跟伏地魔和食死徒作斗争,甚是艰难。可是,哈利没有为此屈服,一直坚持战斗,请看:“他们在他后面跑着,把桌椅弄得满天飞却不敢朝他施魔法怕把预言弄坏。他朝着那扇唯一开着的门跑去,这是食死徒们来的时候走的门。他心里暗自祈祷纳威会和罗恩待在一起,并找到解救罗恩的办法。他进入了一间新屋子,并感到地面消失了……他顺着陡峭的石壁跌落下去,最后仰面朝天的落在地面上。整个房间充满了食死徒的笑声;他抬起头来看见五个在大脑室的食死徒正向他靠拢,与此同时,更多的从其他走廊里出现并向他走来。尽管他的腿颤抖得很厉害,哈利还是站了起来……”终于,校长邓不利多率领凤凰社赶来了,救出了哈利。
看在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伏地魔占领了魔法部,食死徒们到处追捕哈利,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被迫大逃亡。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吃不饱,不能得到外界消息,每天都要换地方露营。尽管这样,哈利和朋友们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寻找能杀死伏地魔的魂器和圣器。
在哈利·波特系列中,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伏地魔了,同时也为他感到惋惜,他既相貌英俊,又法术高强,为什么比不过哈利?因为他不懂得爱,不懂得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只知道用高超的法术去杀害别人、威逼别人,而不是用爱心去征服别人。正是爱,哈利的母亲为哈利献出了生命,使哈利得到了强大的保护,使伏地魔想尽一切办法都杀不了哈利;正是爱,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能同心同德,不离不弃,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劫难。正是爱,使得所有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众志成城,战胜敌人……是啊!邪恶怎么可能战胜正义,战胜爱呢?伏地魔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
写到这儿,我多么想手持魔杖进入巫师世界,与哈利一起挑战伏地魔呀!
我读《哈利·波特》,不但得到了快乐,还得到了人生哲理。
幻妙的场景,奇特的魔法,有趣的事情,一直都以无法阻挡的魅力吸引着我。《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有些文人会认为这是一部粗制滥造、用来消磨时间的小说,但我反而觉得它是一部励志小说。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叫哈利波特,一位有着特殊身份的男孩,他的出生是个奇迹,他的成长时刻被魔法界关注着,走在路上,所有的人都会议论纷纷,眼中充满着异样的目光,有崇敬,有讶异,哈利波特的心情也由此变得十分复杂。他极其想知道自己的身世,了解当时所发生的事,他想弄清一切,他不想再承受这些目光,有时候他就想,他和正常人一样该多好。
跟随着主人公,我们一起开始探寻他的身世之谜。偶然,也是必然,哈利被送到了魔法学校,校园生活丰富多彩,他拥有两个好朋友,一位仁慈的校长,他们共同经历了生活中的不顺心、艰难险阻,他们一起哭过,笑过,烦恼过,也曾出现分歧,甚至要面临友谊破灭,但是他们最终依然互相依靠,同生共死,哈利波特也学会为自己身份的特殊而感到骄傲和自豪。非常羡慕哈利.波特能有如此不平凡的经历,同时更加期待能拥有如他们一般纯洁的友谊,若能如他一样活着,人生将会变得非常精彩!
电影哈利.波特系列被翻拍成电影,吸引了大量人的眼球,魔法学校的背景设置在英国的苏格兰爱丁堡,城堡的唯美的风景深深得吸引着我,哈利波特与他的朋友之间超越性别界限的友谊,独特的风土人情让我让我无限神往!因此我便深深记住了英国这个国家!迷恋哈利波特的那段时间,本站开口闭口都与英国有关,总是会情不自禁关注英国的消息,并且将自己的梦想提升了——去英国留学。在向父母自豪的宣布了这个消息后,父母嗔笑道:“崇洋媚外!”那时候对父母的话还不以为然,还总是抱怨自己的国家有多么保守,总是达不到自己所谓的要求,但渐渐地,从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我发觉中国人是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人们的,中国有着5000年的博大精深的历史,它有涵养,古人的流风遗韵总归是正确的,需要我们传承下去,而不能因为外国风土人情的流入,而忘却了自己国家的文化。我们现在的首要任务,是把中国的文化学好,学活,我们哪样都不比别人差!
我这才发现,从一开始,我的梦想的立意便是错误的,不是为了成为外国人而去外国,不是一味的模仿,而是要去学习,去参考,把他们好的方面学回来,回国之后,加入自己的构思,为国家建设奉献力量,打造独一无二的世界强国——中国!
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我看过一套特别有意思的书,那就是《哈利·波特》一到七部,现在我准备与大家分享一下这套书里的故事以及看完这套书的感触。就在哈利波特11岁生日即将来临之际,突然出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现象,猫头鹰白天出没,家里收到了一封信,哈利波特的姨夫姨妈看到了信的内容,马上把信撕了。但有源源不断地来了几百封信,却都被撕掉了。
一天,一个彪形大汉(应该是巨人)撞开了哈利家的门,把哈利波特带走了。一路上,这个巨人告诉了哈利波特关于霍格沃茨的许多事情,还告诉哈利自己是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叫海格,并且当着哈利的面使用了一次魔法。到了霍格沃茨,第一个看着不顺眼的就是马尔福(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最讨厌的人,马尔福后来投奔了伏地魔),但它结交上了罗恩和赫敏(哈利的死党,后来跟随哈利波特踏上了毁灭魂器和寻找死亡圣器的征途)两个朋友,他们三个人都被分到四个学院(四个学院分别是格兰芬多、斯莱特林、拉文克劳、赫奇帕奇)的格兰芬多。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里,通过魔药课老师斯内普和斯格拉霍恩、变形术老师麦格教授、以及哈利波特的六个黑魔法防御术老师(黑魔法防御术老师一年换一个),等等人的悉心教导下,哈利完成了以下壮举:第一年,哈利和伏地魔(在霍格沃茨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然后掌管了黑巫师界)第一次交手,处于下风,幸亏邓布利多把他救了出来。第二年,哈利又一次在伏地魔的手里逃生。第三年,哈利孤身一人打败了几百个摄魂怪(阿兹卡班监狱的看门人,会吸走人们快乐的记忆。)。第四年,他闯过了三强争霸赛的所有关卡,但是奖杯却被伏地魔动了手脚,不过还是从伏地魔手里逃生。第五年,他参加了凤凰社的战斗,面对着几十个黑巫师,居然还打死了几个。第六年,他第一次毁灭了一个魂器,并面对霍格沃茨的内乱。第七年,他杀死了伏地魔,并且参与到了打败黑巫师的战斗中,还看了一段记忆,原来斯内普杀死邓布利多的原因是为了保护一个死亡圣器同时博得伏地魔的信任!
十年后,哈利波特也娶妻生子了,他给他的儿子取名叫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这是为了纪念霍格沃茨最伟大的两个校长。《哈利?波特》看着看着就会让人入迷,大家千万不能放过这样的好书!
哈利波特系列丛书终于在我的企盼下结束了,看着这一本又一本书,我的心中,涌起的是对人间事的无限感慨。
在第一部中,哈利以为斯内普要加害于他,但是斯内普却是他的救命恩人,这一个小小的片段告诉我:不要以貌取人。第一部中,哈利在面对奇洛时,我们看到的是他的信念,终于成功的将伏地魔阻止。
还记得,在分院时,哈利面对马尔福时对他的拒绝,他相信自己的眼光,事实也证明了,罗恩是哈利永远的朋友,他不因为哈利的名气尔要求哈利作什么,而是在哈利需要的时候默默站在他的身后,永远支持着哈利。
赫敏是典型的好学生代表,在哈利他们想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第一个站出来阻止他们的,就是赫敏。这也让他们避免了许多错误。在海格准备为他的鹰头马身有翼兽打官司时,是赫敏积极为他准备材料,而哈利他们却忘的一干二净的。这让我们也看到:承诺的事,就要立刻去做。
在面对亲人,朋友一个个离开时,哈利也得知只有他毅然去死,才能救出大家,这种大义,有几人能做到呢?为了朋友们,为了世界安宁,哈利在努力着奋斗着,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扛起那份属于我们的责任!
理解是人生最大的良药,只有理解沟通才能有成功,在第五部中,由于邓不利多对哈利的躲避,才导致小天狼星的死,而这也成为哈利一生无法抹去的痛。缺少理解,缺少沟通,让哈利的人生突然残缺,我们也是一样,在遇到问题时,及时的沟通,才会最大程度上避免错误。
斯内普,留给我们的印象曾经那样的不好,但是谁能想到他才是最大的好人呢?对莉莉的爱,令他一生都致力于对抗黑魔法的事业中。是啊,以貌取人是我们最大的缺点,常常因为这个,我们失去了多少朋友,为自己树立了多少敌人。
幽默也是这一系列丛书的最大亮点,有了幽默,生活才会快乐。双胞胎兄弟正是幽默的制造者,这也是他们对抗乌鲁姆奇的武器之一吧,因为幽默,他们开办了韦斯莱魔法商店,令所有人对他们刮目相看,可惜,幽默过头并不好,因为他们不辩敌我,让食死徒利用他们的产品进入了学校。
想说的太多,有用的也太多,从我们在享受读书时,也在反思我们,升华我们。愿书本与我们常在。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十四
《金银岛》这篇小说描述了一群去寻找宝藏的人们在正义与邪恶之间的一场恶斗,揭露和抨击了人类的贪婪与凶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金银岛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
故事讲述的是,少年吉姆在投宿在自家旅馆的海盗死了以后,偶然从海盗的箱子里发现了一张地图,那是一张藏宝图。吉姆和其他人准备了一艘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聘斯摩菜特船长和水手后,向金银岛出发了,其实这是个荒岛。在航行中,吉姆和厨师——西尔弗关系亲密,后来,吉姆知道西尔弗是海盗,正在预谋发动叛变,抢走宝藏。于是,吉姆他们制定了对付海盗的计划。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年少的吉姆凭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救了大家。原来,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被海盗控制,吉姆他们无法离开荒岛。吉姆趁海盗喝醉时,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划着小船割断了大船的锚索,把大船藏到了岛上一个隐蔽的地方,为后来他们逃离荒岛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最后,吉姆他们打败了海盗,并在已被放逐在荒岛上三年的本·葛恩的帮助下,找到了宝藏,乘大船离开了荒岛。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情,永远少不了聪明的头脑和勇气。我要向少年吉姆学习,学习他遇到困难不退缩、不害怕,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学习他做事情,讲方法和策略,不蛮干。
暑假里,我读了《金银岛》这本书,有了深刻的体会。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吉姆。霍金斯的小孩,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到了金银岛的地图,那里埋有价值70万磅的藏宝。于是有钱的绅士屈利劳尼先生、李甫西医生带着小吉姆一起去寻宝。海盗西尔弗也化装成水手一起去了。在岛上,寻宝者和海盗们之间展开了一次次的生死搏斗,最终机智勇敢的吉姆,在冷静果断的医生和指挥有方的船长帮助下,打败了海盗,寻得了宝藏,平安归来。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什么挫折,都不能因此而放弃,不要退缩,要有信心,不断坚持,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由此,我想到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平时我在学一门功课或练习毛笔字、画画的时候,遇到一点点的挫折,就想退缩,就想不学。在读《金银岛》这本书时,我常常感到脸红。小吉姆遇到那么多的困难和挫折,都没放弃自己的愿望。继续一次次的努力追求。我要学习小吉姆的精神,以后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努力坚持下去永不放弃,这样我也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
这是一个比《鲁宾逊漂流记》更刺激的故事,这是一段比《绿野仙踪》更离奇的历程,作者史蒂文生的这部作品,让幽默与恐怖结合,正义与邪恶并存,史蒂文生那锐利的笔下将整个故事变得充满情义。
本书的主人公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得到一张藏宝图,有钱的乡绅买了一艘名叫“伊斯班袅拉”号的帆船,准备出海寻宝,不料,在招募水手的时候,以约翰。西尔弗为首的一群海盗也充当了水手,一起随船出海,前往金银岛。
围绕先前海盗的头儿——弗林特埋藏的70万英镑,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斗智斗勇的“抢宝游戏”,而吉姆在岛上数次弄“拙”成“巧”,无疑为整个故事画上了点睛之笔。
故事的结局以寻宝者的成功而告终,海盗也被流放在了小岛上,7位寻宝者只剩下了4人,他们从起航到回港共花费了68天,找到了全部宝藏,得胜而归。
这本书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并不是具体的寻宝细节,而是对约翰。西尔弗这个人特点的详细刻画,有刚开始的殷勤、恭敬、巴结到后来凶相毕露时的阴险狡诈,都被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几乎让人无法相信。
对于其他方面,作者依然小心谨慎,任何小小的细节都做到了完美,两个章节之间绝不用同一种方法相连,这也是引人注目的地方。
至于说到这本书所向世人诉说的真理是“不被外表所欺,不被金钱所惑”英勇的斯摩列特船长告诉我们的是:当遇到困难、挫折等不幸时,要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只要这样,就能创造奇迹。
史蒂文生在序言中说“我还想为西尔弗而骄傲,并且至今还欣赏这个狡诈而难以对付的家伙”。所以大家也许不知道,这本书的原名是《船上的厨子》,而如今这本书已风靡全球,它就是大文豪史蒂文生的著作——《金银岛》。
《金银岛》题材新颖,情节曲折,人物生动,可以说是文学中的一朵奇葩。
金银岛这本书里,从头到尾都围绕着一个冒险故事旋转,在这里面一个少年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里,以开着酒店维持生计。那个少年就是主人公吉姆。霍金斯。他无意之中发现了老海盗藏着金银财宝的荒岛地图。但是不久,他们船中的一群水手叛变,已厨子西尔弗为首的船员设计了一条精妙的计谋,就此双方的激烈对战开始,他们与敌人展开了惊心动魄搏斗。最后,由于各个船员的努力,凭借着各个船员的机智勇敢,不久,他们把海盗一网打尽,最后他们载着金银财宝兴高采烈回到了家乡。
读完这本书,吉姆他那正直的面孔总能出现,他是显得那么的高尚、善良、勇敢,他总是能利用自己的智慧制服海盗。为已经十分危险的团队送去希望。
当然我有佩服的人也有愤恨的人,例如为代表的人物,在他们的身上体现的都是虚伪、非分、邪恶的,他们为了自己而杀死别人的性命,他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而是更猖狂,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丧失人性。
作品中体现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厨子西尔弗是其中的代表,开始,他抛弃了船长,船主,吉姆的正义的船员,为了宝藏杀人灭口。最后,为了能不在小岛丧生,他又装出谄媚的样子,细心为正义的船员服务,抛弃了此时弱小的海盗一方,这种墙头芦苇的人真是该死,可惜最后还是让他逃走了。相比之下,吉姆就因为善良赢得了众多好评,为自己的队伍贡献了不可没灭的贡献。
总之,书中告诉我们善良总是能战胜邪恶,善良的人终归有好报!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它叫《金银岛》,我读了很有感触,所以写了这篇金银岛读后感。
我其中最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吉姆。吉姆从小就是一个胆小的人,但是他正是去了金银岛探险,胆子才变得打起来,和海盗们生死拼搏,并拯救了和吉姆一起的一些伙伴,海盗们还用一些东西想收买吉姆可是吉姆看都不看宁死不屈。我这点很佩服他的勇气和正直。这本书中“陷入敌营”和“海上探险”这两个篇章最最吸引这我,其中陷入敌营讲的是吉姆前面独自离开小木屋,又回到小木屋,没想到小木屋已被敌军占领,但他毫不惧怕,他听说敌人要让他上绞刑他也不怕,还给敌人讲大道理。最后感化敌人。看到吉姆要上绞刑是我的心眼提到了嗓子眼,生怕真的被绞刑,可是好人有好报,最后吉姆杀了海盗,逃出了敌营。
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想想,如果吉姆是我,我能做到这些吗?我说不,如果我被海盗抓住了,我一定会投降于他们,一句话也不敢多说,所以,我长大也要做个像吉姆这样的人,做个勇敢,正直,不怕困难的人。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十五
《哈姆莱特》《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所有戏剧中篇幅最长的一部,代表西方文艺复兴最高成就。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哈姆雷特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景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此刻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仅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我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此刻,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此刻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我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悲痛,被自我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明白,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我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此刻,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哈姆雷特》是著名的杯具之一,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齐组成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杯具”。
《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你们能够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理解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主角: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潜质,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思考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我感到很个性的是,为什么他能够毫无顾忌地送两位大臣上黄泉路,能够干净利落地除掉雷欧提斯,却迟迟不肯杀死叔叔为父报仇?甚至错过了能够杀死克劳狄斯的机会呢?哈姆雷特说:“顾虑使我们都成了懦夫”那么他的顾虑是什么呢?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引用弗洛伊德主义者的看法:哈姆雷特有俄狄浦斯情结,他不能采取行动,是正因他也有过弑父的念头,在他灵魂的天平上,他和克劳狄斯的罪孽是同等的。在他眼里,鬼魂代表了善的父亲,克劳狄斯代表了恶的父亲,而它们都是他母亲的丈夫。只有当他的母亲喝下为他而准备的毒酒的时候他才真正有了杀死克劳狄斯的勇气和决心,也许正是这种情结让他对女性产生了厌恶和失望,他才会狠心地拒绝了奥菲利亚。
哈姆雷特是一个可怜的人,他被鬼魂缠绕,他被复仇包围着,他是痛苦的,他是无助的。为了复仇,他牺牲了许多。但是,他确实是一个难以明白的人,这就是为什么哈姆雷特能够成为莎翁众多剧作中最具魅力的人物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至今会一向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就应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下了安逸的生活,放下了自己的感情,放下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正因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正因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取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发奋,我坚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一样的人明白不一样,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杯具,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能够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之后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因此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杯具,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貌,—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述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杯具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杯具,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这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莎翁笔下的哈姆雷特是扑朔迷离的,读者不能把他只定位成一个片面的形象,有一句话说“一千个人的眼中,有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哈姆雷特”,已经不是一个形象,而是一个人。
之所以说哈姆雷特是“一个人”,是因为他的性格存在着许多的矛盾。他既勇敢,又懦弱。在面对雷欧提斯的挑战的时候;在面对他的父亲的灵魂出现的时候;在刺死波洛涅斯的时候,他是勇敢的。但同时他又是懦弱的,对于复仇的犹豫不决,对于他母亲的爱狠交织,面对他叔父即位,迎娶他母亲,哈姆雷特十分不满,心中诅咒,却无可奈何,任凭事情的发生。
他,有时候显得很单纯。比如安排一场戏剧,让自己以前刻意的装疯的努力前功尽弃,比如他在国王祈祷的时候有复仇的机会,却因为迂腐而放弃了。“他现在在祈祷,我正好动手;我决定现在就干,让他上天堂去,我也算报了仇了。不,那还是要考虑一下:一个恶人杀死了我的父亲;我,他的独生子,却把这个恶人送上天堂。啊,这简直是以恩抱怨了。”
他,有时候又显得很虚伪,比如对于奥菲丽亚的“爱情”。哈姆雷特对奥菲丽亚有没有爱呢?可以说有了一点,但还是忏悔多于痛苦。怜惜后悔多于爱。他其实是在看见奥菲丽亚这个昔日的无知少女因为自己的原因而失去亲人、失去理智、失去生命后,情不自禁而产生的后悔,在这种心态下,他才跳进奥菲丽亚的墓中忏悔。
他,同时又在许多时候显得很迷茫。“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刚刚发生在哈姆雷特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那时他只是个无忧无虑的王子。而现在,突如其来的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最后,毒酒和毒剑结束了一切,一场宫廷悲剧最终落幕。奸王虽死,但哈姆雷特也付出了失去自己、朋友、母后生命的代价。我们不能以一笔交易来看待这场复仇悲剧值或不值。但是,如果哈姆雷特没死,他一定会成为最得人心,最仁慈,最宽容的丹麦国王。
历史烟云早以将一代代王朝覆灭,一个个王侯将相堙没,时间的鸿流之中,我们还记得一部《哈姆雷特》,它给予我们永远的关于人性,关于未来的思考。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十六
一个阴冷、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墙角,钻出一朵茶花,糜烂是它的养料。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可凡是花都是向往阳光的。努力、再努力一点,在茶花碰触到阳光那一刹那,在它因阳光的滋润而娇艳欲滴的那一刹那,无情的风折断了花枝,让它又倒在了阴冷的角落,无力再爬起,再去触摸那伸手可及的阳光。上帝是仁慈的,为了弥补命运对它的不公,没让它凋零后再死。而是让它保持着美貌离开世间。
——题记。
情愁爱恨化作一江春水向东流,正因美丽的容颜带来却是无限的哀愁与无奈的悲剧。
妓女,这个几乎配不上职业的职业,在世人眼里,一谈到妓女似乎自然联想到淫荡、放纵、无耻之类的词,认为她们出卖肉体为生,为人所不齿。
这正是十九世纪中期资本主义的真实写照,是那个时期人们内心的矛盾。他们明明鄙视放荡的妓女,却又要逼良为娼;那些处身于贵族富翁位置的人们妓女,自以为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教养,一面却用他们的金钱去占有玩弄她们,表面上还装出一副正人君子之相。他们把拥有情妇作为高贵成功的标志,他们虽然在妓女身上大把花钱但是始终都是为了自我的虚荣;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自私的。而主人公玛格丽特就是被那些阔佬的虚荣品位所把玩的烟花女子之一,她被视为卖身的贱人,尽管陪的是有地位的人,自己却毫无地位可言,她们只能凭借美貌与整个资产阶级相抗衡。以狂欢狂饮缓解精神上所受的侮辱,以及灵魂的孤独。女主人公在这种环境中早趋麻木,但她终被阿尔芒真挚的爱唤醒,致使她向往过一般人的生活,和阿尔芒永远相爱,然而世俗偏见与她们所走的道路纠造就她们根本获得不了爱情的幸福,似乎就连上帝也不允许。
有关《茶花女》的故事情节我就不必细说了,不过,在我看来,《茶花女》的故事情节比《玛侬·莱斯特》更为悲更跌荡起伏,与《红楼梦》倒旗鼓相当。
玛侬是死在荒凉的沙漠里,但她是死在一个真心爱她的情人怀里的。玛侬死后,她的情人为她挖了一个墓穴,他的眼泪洒落在她身上,连同着他的心一同埋葬起来了。而玛格丽特呢,她像玛侬一样是一个罪人,也可能已像玛侬一样改邪归正了,但她却死在富丽豪华的环境里,死在她过去一直睡觉的床上;可是她们的心都是一片空虚,像被埋葬在沙漠里一样,而且这个沙漠比埋葬玛侬的沙漠更干燥、更荒凉、更无情。
而玛格丽特与林黛玉是多么相像啊。玛格丽特处于病态中歇斯底里的疯笑与林黛玉多愁善感的哭泣表达的都是同一种情感。玛格丽特与林黛玉的纯真之爱都是因为世态炎凉,爱人的愚昧无知再加上疾病,最终在自己的床上香消玉损,与世长辞。而她们的爱人,一个怀着忏悔的心与她最后一次相见,一个皈依佛门,不再与世俗之争。
多少女人向往玫瑰花般的爱情、热情、浪漫。玫瑰花瓣即使落了,仍是活鲜鲜的,依然有一种脂的质感,缎的光泽和温暖。当它们脱离枝头的拥挤,自由舒展地躺在那儿,似乎比簇拥在枝头,更有一种遗世独立的美丽。
而茶花令我害怕,它们生前是那样的惊世骇俗,仿佛有一层神秘的薄雾笼罩着它们。但它不问青红皂白,没有任何预兆,在猝不及防间,整朵整朵任性地、鲁莽地、不负责任地、骨碌碌地就滚了下来,真让人心惊肉跳。我大骇,从此怕了茶花,怕它的极端与刚烈。
可怜的妓女,可怜的女人啊!如果爱她们是一种过错,那么至少也应该同情她们。同情见不到阳光的瞎子;同情听不到大自然音响的聋子;同情不能用声音表达思想的哑巴。但是在一种虚假的所谓廉耻的借口之下,人们却不愿同情这种心灵上的哑巴。这些残疾使痛苦不幸的女人们变得疯狂,使她们无可奈何地看不见善良,听不到天主的声音,也无法表达爱情和信仰。
有时候,一个伟大挺身而出,用他的爱情,甚至以他的名誉来为她们恢复名誉。雨果刻画了玛丽翁·德·萝卡姆;缪塞创作了贝尔娜雷特;大仲马塑造了费尔南德。各个时期的杰出思想家和诗人都把仁慈的怜悯之心奉献给了妓女们。
感谢小仲马塑造了这样一个可悲可怜的美丽女人,不管小说是如何地虚构,它带给了我最真挚的情感,催泪而下。但愿这朵茶花来世不再在阴暗的墙角,能整日与阳光相伴。
仰望茶花,仰望一个圣洁的灵魂,愿她今后不再像前世那样美丽而又凄惨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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