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只有冷静地停下脚步,才能看到那些被忽略的美好。在总结中,我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问题的原因和解决方案。以下是一些培养创造力的途径,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县金融工作汇报篇一
如下:
高度重视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会议,下发了活动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将此项活动作为近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结合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
按照**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北处非〔xx〕5号文件的精神,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信访条例等,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同时,注重深入研究分析非法集资的特点,分析受害人的特点,注意区分对象,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针对受害人文化水平较低的特点,编制了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150多份,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案例说“法”、讲“法”。针对非法集资有网上蔓延趋势的特点,利用本地区的政务网站,以新闻、信息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示广大网民,注意防范网络上的非法集资。
把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主题大宣讲,大力推进法律进单位、进乡村、进村组、进学校、进企业,介绍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有关知识。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法律常识,接受群众的咨询,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等宣传活动,受到了居民的广泛关注,收到了良好效果。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个人工作总结代写。
金融要考的四大证书。
县金融工作汇报篇二
长期以来,我市科技金融工作与苏南地区存在较大差距,制约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打造创新型城市,科技金融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2010年,我局在省科技厅的关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由陈星副局长牵头,高新处具体负责,通过召开科技金融工作协调会、举办创投与高科技企业对接会、组织银企项目对接座谈会,举办专家讲座等形式,引导金融机构关注、支持本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科技金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局与招商银行扬州分行、扬州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达成科技、银行和担保三方合作协议,创新融资项目评估和贷款担保机制:由我局向银行推荐技术含量高、成长性好的企业或项目,市担保中心对推荐企业进行考察,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并在担保费收取上给予企业优惠。目前,这一政策已经为一批中小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取得了较好成效。
为我市中小企业、高新企业融资难问题“把脉”、“支招”,帮助科技管理干部学好科技金融知识、用足科技金融政策,我局多次邀请国家、省相关专家来扬举办专题讲座。今年1月,我局专程邀请了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修小平副主任等领导在邗江为我市近百家科技创新型企业进行了《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专场报告会。
为帮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小企业积极争取省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贷款,我局会同市财政局、江苏银行扬州分行建立三方联动合作机制,结合扬州实际情况,制定了《扬州市市级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工作。2010年,有49家企业通过省市两级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担保获得科技贷款9900万元。同时,我局按照《2009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项目贷后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65个贷款项目的跟踪管理,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保证所有企业都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最大程度地降低专项资金使用风险。
得风投后,企业发展明显加速,正在谋求上市。我局还积极扶持有条件的创投公司申报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2010年,江苏高鼎、华夏创投获“省创投引导资金”支持,获省级拨款90万元。
为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为商业银行发现优质企业和科技项目,我局与市人民银行及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中国银行等商业银行形成联合工作机制,由我局高新处与人民银行货币信贷管理科牵头,定期开展银企对接活动。通过银企对接座谈会,扬农化工、牧羊集团、金方圆等高新技术企业各自交流了在技术创新上的做法,介绍了当前科技创新遇到的资金困难,提出了项目融资的需求,每次都当场为企业落实一批项目科技贷款。
2010年5月,根据省金融办和科技厅的统一部署,我局配合市金融办联合举办“扬州市首届创业投资论坛”。会上,市金融办邀请了全国26家著名创投机构、中介机构,我局组织了全市80家高新技术企业及40家成长型科技企业,双方进行了良好的对接。2010年9月20日,我局组织40多家企业和创投机构参加“2010年中国(江苏)科技金融论坛暨创业投资项目对接推进会”,对接创投41家,达成合作意向17家。
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意见》的要求,我局积极与开发区管委会、市金融办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筹建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和科技支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目前,我市对拟筹建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发起人为扬州市金海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投标小组,公司营业场所拟设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注册资本为3.8亿元,并已将相关资料报省级部门审批。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型企业上市工作,作为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我局积极帮助企业上市。一是对重点拟上市企业,积极宣传科技政策,确保企业用足、用好各类科技优惠政策,并根据企业情况,协助企业申报各类科技项目;二是通过各类科技计划,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融资能力,为上市后备企业输送资源。目前,全市已有亚威、杨杰、嘉和等20多家上市后备企业,全部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了科技与资本的无缝对接。
金融与科技结合,是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确定的战略措施,是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瓶颈”的现实选择,科技金融工作有力促进了我市各项科技工作跃上新台阶。
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4家,获批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589个,位列全省第三,认定省农业科技型企业7家。全年专利申请9985件,同比增幅33.8%,其中发明申请2066件,增长78.9%;专利授权3790件,增长50.16%。获批“国家火炬计划扬州智能电网特色产业基地”。
县金融工作汇报篇三
在省、州、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金融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我局利用金融服务体系,优化农牧区金融服务环境,缓解“三农”贷款难、担保难问题,有效促进了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现将存放在我局的支农担保资金600万元、扶贫示范村担保基金450万元、大学生青春创业贷款担保基金120万元、精准扶贫担保基金(互助资金投资收益)800万元的管理、贷款发放及农村金融扶贫贷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及取得成效。
1、支农担保资金运行情况方面。自省财政厅支持建立支农融资担保资金试点工作开始以来,我局紧紧依托“三农”发展定位,充分利用农商行“支农力度大、营业网点普及城乡”的行业优势,与农商行签订了《市支农融资担保资金贷款承办协议》,并在农商行营业部开立了总规模为60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300万元、省级配套300万元)的担保资金账户,双方约定贷款放大倍数为1:6,总放款规模为3600万元。截至6月末,已累计发放支农信贷担保资金贷款5336笔、金额32973万元,余额1173笔、金额7383万元。支农信贷担保资金贷款惠及全市4个乡镇、42个行政村的5336户农牧户。目前尚未形成贷款风险。
2、扶贫示范村贷款担保基金情况方面。,根据《市产业扶贫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将扶贫贷款担保金450万元转入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账户,放大5倍用于贷款支持。对示范村(郭勒木德镇中村、宝库村、东村)里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及全市专业合作组织和当地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进行贷款资金扶持,截至206月末,已累计发放贷扶贫示范村贷款884笔、金额7058万元,余额301笔、金额2966万元,切实解决产业扶贫资金投入不足问题。
3、青春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情况方面。20,我局积极支持青春创业扶贫行动,将青春创业贷款担保基金120万元,按照放大5倍用于贷款支持,贷款期限设定为二年。截至年6月末,已累计发放青春创业贷款17笔、金额870万元,余额8笔、金额369万元。其中2017年发放青春创业贷款2笔、金额110万元。通过开展“青春创业扶贫行动”,促进周边地区城乡青年就业,示范带动广大青年扎根农牧区,艰苦创业,成长成才。
4、精准扶贫贷款担保基金贷款方面。,我局积极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加强与市扶贫办的沟通,在发放贫困户、扶贫企业贷款的同时,积极争取市贫困村互助资金金融扶贫项目16个,贫困村每村50万元,共计800万元存放在农商行,作为贷款担保金(放大3-5倍进行贷款)的同时进行资产收益。截至2017年6月末,已累计发放精准扶贫贷款97笔、金额4110.1万元,累计带动贫困户发展户457户,余额43笔、金额3156.1万元。在保证贫困户贷款的基础上,亦贷款给贫困村的能人大户、家庭农牧场、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支持他们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5、金融扶贫贷款情况方面。2017年,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我市从国开行申请金融扶贫贷款40亿元,实际到位资金26.15亿元。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第一批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扶贫贷款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下达农村牧区基础设施资金7亿元。2017年6月,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支持下,我局就如何开展金融扶贫贷款工作进行了反复研究,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了《市农村牧区基础施设建设项目贷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扶贫贷款的资金筹措、使用范围及监督检查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范了相关工作的运行规则。
二、存在的问题。
1、个别贫困户和贫困人员依赖思想严重。在建档立卡走访入户中,我局发现个别贫困户、贫困人员主动发展的积极性不高,加上家中劳动能力缺乏,存在依赖思想,对金融的需求量不大。
2、一些贫困户和贫困人员对政策措施不甚了解。因扶贫部门、相关单位对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一些贫困户和贫困人员对政策措施不甚了解,对贷款存在只贷不还的思想。
3、金融扶贫贷款工程项目进行缓慢。由于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完善,加上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够,金融扶贫贷款工程项目进行缓慢,影响了金融扶贫贷款的效能。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力度。要进一步深入了解金融扶贫的各项政策,加强对金融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员了解、掌握和运用金融扶贫政策,使金融扶贫政策发挥更大效能。在宣传金融扶贫政策的过程中,要借助各乡镇和驻村第一书记的力量,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
2、营造诚信氛围。在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加大信用户、信用村的评定范围、强度,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不断提高农牧户信用意识。通过营造诚信氛围,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切实解决贫困户和贫困人员生产困难,帮助贫困户和贫困人员脱贫致富,并保障扶贫贷款“放得出、收得回、见成效”。
3、强化合作共建。在目前的金融管理体质下,大量的资金、人才、信息、政策等金融资源集中于金融机构内。我局要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建立起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实现银政“合作共建、优势互补”。在具体实际工作中,我局要跟踪好与各商业银行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推进合作项目的落实;同时加强与信托、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在证券市场、基金市场、保险市场等领域开展更广泛的合作,提高金融助力农牧业发展、金融扶贫的力度和成效。
县金融工作汇报篇四
(2011年2月24日)。
我县金融工作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不断加大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力度,充分发挥金融促推器作用,有效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2010年,全县金融运行平稳,支持力度再创历史新高。现将我县金融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金融运行情况。
(一)金融运行相对平稳,信贷规模持续扩大。2010年,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县的信贷增量计划,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各金融机构,按月考核,按季调度,全县金融运行保持良好态势。2010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1009769万元,比年初增加188470万元,增幅22.95%,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723009万元,比年初增加122870元,人均储蓄存款超过5000元。各项贷款余额403018万元,比年初增加83708万元,增幅为26.22%。存贷比例39.9%,新增贷款占新增存款比例44.4%。2010年各金融机构贷款累计发放52.62亿元,比去年增加8.3亿元。其中,县信用联社贷款余额21.79亿元,较年初增加2.36亿元,增幅12.13%,支农信贷投放力度持续增强。
工作思路,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不断丰富信贷产品,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如在扶植特色农业方面,支持了马集镇马铃薯种植、篱笆镇花生收购加工、范集反季节蔬菜大棚建设、小涧镇双孢菇种植等,带动农户积极创业;为加大对汽车改装支持力度,建设银行开展了网络承兑汇票业务,减少了创业资本运作成本。
2010年,县城投公司与农发行合作,争取贷款规模4.2亿元,支持了城南新区基础设施、三个安臵小区、涡河三桥等项目建设,现已累计发放3.8亿元。县农发行累计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贷款1.6亿元,较年初增加12530万元;发放县域城镇建设中长期贷款1.6亿元,较年初增加13450万元;向占元面粉公司发放产业化龙头及加工企业短期贷款2000万元;发放棉花准政策贷款3500万元。县信用联社累计对企业投放贷款40.77亿元。为解决单笔贷款不能超过资本金一定比例的限制,5月份,县信用联社与涡阳、太和等9家联社合作,帮助东升公司成功申请银团贷款6000万元;12月份,县信用联社与涡阳、利辛2家联社合作,帮助兆鑫汽车集团成功申请银团贷款3000万元。通过组织银团贷款,解决了企业因增加固定资产投资、购原材料及流动资金不足等造成的资金缺口,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人民银行利用与县发改委建立项目推介联席会制度,定期向各金融机构推介项目,以便银行提前介入。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利用营业网点多的优势,大力支持农村合作社、种养殖示范户发展,促进了“三农”经济增长。
南通商银行来蒙筹建村镇银行,目前正在商洽、选址过程中。徽商银行的选址问题基本解决,我们将积极为徽商银行蒙城支行的设立搞好服务。
(四)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取得新进展。2010年,完成夏季作物大豆、玉米、棉花、水稻4种作物投保172.74万亩,完成冬季小麦投保176.1万亩,完成能繁母猪投保59981头。累计赔付2503.05万元,所有赔款均借助财政“一卡通”平台打卡发放到户。其中,完成能繁母猪查勘1982头,已决赔款233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农村发展的“保护伞”、农业增效的“安全网”、农民增收的“护身符”,对于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户防灾抗灾能力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几点做法。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协调服务,指导协调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拓展金融产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大信贷投放的力度,为支持我县地方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保障。
(一)完善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相关政策。结合我县的实际,先后制定了《蒙城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蒙城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蒙城县规模工业经济发展及全民创业服务平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开展好金融工作奠定了的基础。
(二)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皖发〔2008〕21号)文件精神,我县着力改善金融服务,及时做好农村信用社地营业税减免工作。
(三)加快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步伐。目前,我县拥有2家小额贷款公司,分别是恒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近期我县将再成立2家小额贷款公司。
担保公司积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铺路搭桥。目前,振兴担保公司已与农行、农发行、中行和信用联社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开展贷款担保业务,有力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和流动资金不足的困难,促进了企业发展,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2010年上半年,为我县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信用联社等6家银行,向上级申报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奖励项目资金562万元。并积极申报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基础设施融资项目,为我县城乡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六)缩短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贷款的时限。自今年9月起,房产、土地部门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和土地证抵押贷款办证时间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为随到随办。
(七)强化对招商引资企业的服务理念,简化贷款手续。对开发区内未取得房产证、土地证的企业,根据企业设备评估以及购地、建筑安装的实际成本,由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后到金融机构办理贷款。
(八)创新自身特色的助推“小、个、农”发展之路。我县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急需办理贷款的,可以通过亲戚、朋友等关系用财政统发的工资卡进行担保,每人可担保办理贷款5万元,今年我县已经办理个人工资卡抵押小额担保贷款3069万元。另外,我县的邮储银行创新发展理念,努力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搞好金融服务,小额贷款“不需抵押,最快三天”,解决了客户短期、小额资金需求时急要钱、怕麻烦的心理特点;个人商务贷款“一次授信,循环使用,手续简便,放款快捷”,满足了个人体工商户、小企业主生产经营或临时资金周转的需要。
(九)开展重点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试点。为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我县在建设银行试点运行“中小企业助保金”业务。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金融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三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兄弟县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信贷投放不足,信贷投放不平衡。各金融机构虽然推出了新的信贷品种,但从总量上仍然较少,不能满足不同经济类型企业或创业人群的需要,仍需进一步拓宽信贷空间。二是中小企业信贷投放较低。由于申贷企业由于有效资产抵押不足、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评级较低的因素,导致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较低。
四、下步打算。
(一)多措并举,改革创新。充分发挥金融联席会和项目推介联席会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推行应收账抵押、仓储抵押、土地经营权抵押等贷款品种,加大信贷投放。进一步加强银企、银政合作,搭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金融机构沟通平台,定期召开银企座谈会或信贷项目推介会,对于成长性好的项目积极推介给金融部门,争取金融机构授信。
(二)完善机制,注重实效。以新增财政存款为条件,对开办银行给予政策鼓励,并建立有效的贷款损失补偿机制,解除金融机构后顾之忧。创新小额贷款发放机制,建立有效的贷款损失补偿机制,制定鼓励政策,调动银行主动参与小额贷款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小额贷款工作更进一步发展。积极探索新机制,保证小额贷款工作持久开展,并将小额贷款工作与科技发展、创业贷款结合起来,使小额贷款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三)优化环境,服务发展。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打造信用蒙城,为金融部门融资搭建平台。开展信用社区、信用小企业评选,搭建金融信息共享平台;整合金融信息资源,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形成信息交流机制;加强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实现信息共享,为金融业发展服务,使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进一步提高全县中小企业自身素质,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为银行提供必要的基础材料。主动了解银行授信政策,尽力完善贷款手续,争取银行的贷款支持。加大产品研发力度,优化产业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努力成为金融机构的优质客户。
(四)加强监管,破除瓶颈。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组建或参股担保公司,积极创造条件,协调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放大担保倍数。加强对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和指导,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逐步壮大资本实力,促进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对接,解决融资困难和资金有限问题,减少贷款风险,争取为更多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农户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县金融工作汇报篇五
2、继续推进**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改制;
3、兑现小额贷款公司奖励扶持政策,继续推进华晟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筹建成立我区第三家小额贷款公司。
5、继续推进我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扩面工作;
7、探索建立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
8、继续关注市外商业银行引进工作;
9、继续推进德勤集团和森森集团的上市工作;
10、筹备开展村镇银行筹建工作;
11、筹建完成**区金融服务中小企业促进会和重大项目融资工作小组;
12、组织召开融资对接会。
县金融工作汇报篇六
今年以来,县金融扶贫攻坚指挥部紧紧围绕“学习借鉴金融扶贫‘卢氏模式’,组织发放扶贫贷款”的目标任务,加强信贷规范管理,扩大资金使用效益,扎实做好金融扶贫各项工作。2019年,共新增扶贫小额贷款户贷户用28户100万元,累计投放591户2810.5万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完善卢氏模式,提升“四大体系”建设水平。
1.金融服务体系。规范县、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机构管理,确保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目前,全县各乡镇、街道全部建有金融服务站,所有行政村均有金融服务部,全面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相关的政策宣传、贷后管理等工作,金融扶贫三级服务体系作用发挥良好。
2.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了信息采集系统,印制下发了信息采集标准,截止目前,共采集并进行农户等级评定14.3万户,同时,将评定结果全部反馈到乡镇金融服务站及贫困户家中,激励贫困户建立良好信誉。
3.产业支撑体系。协同督导县发改委依托主导产业,组织搞好带贫企业、带贫合作社及扶贫产业项目建设,持续提升产业带贫能力。
4.风险防控体系。扶贫小额信贷严格按照“5万以下、3年以内、两免一补”执行基准利率进行。县财政注入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700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信贷的风险补偿。对每月按时付息、且满一年户贷户用贷款的用户进行贴息,每半年为一个周期,8月份,已发放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20.45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10户。
二是规范小额信贷发放。
2.做好企业带贫。坚持“体现差异化,着重带动未脱贫贫困户增收”的工作原则,主要对无劳动能力、无技能、无项目的贫困户进行覆盖。为全县除享受户贷户用贷款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金融扶贫帮扶资金,分别对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户2681户,每户发放456元金融扶贫帮扶资金;对未脱贫2259户贫困户,发放1000元的金融扶贫帮扶资金。此次共计发放347.8万元,于6月28日发放到位。
3.落实好精准扶贫企业贷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将以上精神和要求转发至金融扶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要求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筛选企业,重点选择带动能力强、产业基础好、带贫效果明显的涉农企业等作为贷款主体,目前,带贫企业材料正在市扶贫办审核。
三、完善预警监测,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1.加强统计监测。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核实,紧盯贷款动态,定期分析研判,抓早抓小,形成上下贯通的风险防范监测。
2.提前做好还款准备。对到期还款企业提前两个月进行跟踪,督促相关单位做好还款准备,防止出现到期未还款或逾期问题。目前,我县无逾期贷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对符合申请扶贫贷款的贫困户实现应贷尽贷。根据我县户贷率低,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无发展生产项目,结合我县实际,我办印发《郏县金融扶贫指挥部进一步加强小额信贷工作的意见》,鼓励贫困户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发展我县特色产业,为贫困户建立连接机制,实现应贷尽贷。
二是做好行业扶贫政策落实。定期召开金融扶贫工作座谈会,及时传达省、市、县工作精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申请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督促责任银行加快办理流程,提升办理效率。
三是抓好贷后管理。组织金融机构与贷款主体建立定期回访机制,了解贫困户或企业使用贷款情况,严防改变贷款用途,充分释放金融扶贫信贷资金的最大效益。
县金融工作汇报篇七
根据国家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财„2010‟720号)精神,结合南昌市申报“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契机,大力推进科技和金融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金融体系,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我公司在近两年的实际工作中紧紧围绕着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主题,不断开拓创新,已开展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科技担保和科技金融入园等工作,从多方面多层次的为南昌市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协助联创光电等公司共申请1600万元贷款,并协助已获贷款的恒大高新、晶能光电等企业申报科技贷款贴息。服务平台累计注册企业达73家,其中16家企业已递交评估材料。累计上传新闻动态346篇,点击率达20500次。
为支持南昌(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分散我市科技型企。
业的创新创业风险,加快推进我市科技创新事业发展,逐步建立企业创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让的保障机制。根据国家科技部、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市科技局委托我公司搭建科技保险服务平台,科技保险服务平台主要负责科技保险相关业务的管理。对于参加科技保险的科技型企业,投保财险类和责任保险的补助最高按其实际保费支出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投保信用证保险类的最高按其实际保费支出的4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标准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2010-2011年,科技保险服务平台共服务25家企业,向江西泰豪、江西康贝尔机电、江西新电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等企业发放补助资金294万元,实现风险保障125亿元,实现保费收入1377万元。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扶持力度,经我市政府2011年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我公司作为政府代表出资2000万元,吸引民间资本3000万元共同组建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经一系列筹备工作,报省政府金融办公室审批后,公司已于2012年1月13日举行了隆重的揭牌仪式,副市长姚燕平出席并公司揭牌。科技担保公司将是南昌市科技金融工作的又一重要进展,科技担保公司力争服务南昌市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南昌市科技局以服务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为基础成为首批科技金融入园试点单位,科技金融入园试点由科技局委托我公司负责管理,组织开展日常工作。2011年11月1日,在小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举行了“南昌市科技金融入园试点单位”揭牌仪式。我公司力争用几年的时间,打造集投、保、贷、补、扶五位一体的多功能多元化科技金融体系,预计年服务园区企业达100家。
县金融工作汇报篇八
根据市教育局党组关于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精神,宝鸡中学党委认真安排部署,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了学习贯彻活动,让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党纪党规的重大意义。接到上级文件后,校党委高度重视,把学习《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规划,并召开全体中层以上干部会,专题学习贯彻文件精神,要求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学习贯彻落实,把党的纪律要求刻印在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深化学习,增强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校党委给每位干部配齐读本,要求各支部把《准则》和《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支部“”时间,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准确把握《准则》提出的“四个坚持”“四个自觉”的内涵,把握《条例》规定的纪律处分种类、措施、规则,特别是“五大纪律”明确的主要内容。
抓好落实,提升党员干部的行为自觉。结合学校思想政治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校党委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教职工讲政治、讲党性、立师德的重要任务,深化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规范廉洁从教,进一步优化师德师风。校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严查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使其成为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和廉洁守纪的行为“底线”,着力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
县金融工作汇报篇九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我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印发了《推行服务型执法工作实施方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等制度,推行服务型执法,促进依法行政,确保行政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具体方案”,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运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涉企信息,探索建立以信用约束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红黑榜”制度、双公示工作方案、“诚信阜阳”宣传月专题活动实施方案、“诚信阜阳”评选活动等方案,及时向市信用办报送双公示信息、信用信息,完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信息的录入工作。
(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通过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录入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完成统一证照(批文)上报工作,通过ftp工具上传政务共享信息。
(五)切实规范权力运行。认真做好20**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对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办理指南、办事流程图和办事要件,强化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六)落实“减证便民”要求。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集中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严格落实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申请材料多、办事难”问题,全面提高行政效能,让办事企业和群众更加方便。通过专项行动,清理材料x项,保留材料x项,精简率x%。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特别是具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较少,基层监管力量有待加强。同时,事中事后监管专业性强,监管队伍不仅需要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性工作经验,基层监管队伍的专业性技术性能力培训需加强。二是数据共享方面。信息资源分布多头化,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还需完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需进一步上下协同,政务信息数据共享方面还需省市县共同规划、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按照统一标准认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进一步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针对涉及公共利益等热点问题,积极有效应对,深入解读政策,及时回应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
(二)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制度落实,按照方案及监管办法,科学制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建立并维护好“一单两库”。要夯实抽查基础,在全面实行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工作体制机制,全量归集政府部门产生的涉企信息,尽快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无缝对接。
(三)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库,将证券公司负责人信息、辖内证券公司基础信息、表彰信息、融资担保公司设立与变更审批信息、担保公司信息、小额贷款公司信息及个人、企业行政处罚等八类信息纳入政务信息资源库,并实行动态调整,共享共用。
(四)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本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我局将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努力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承诺时限,真正做到削减与提速相结合。
县金融工作汇报篇十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农村经济得到了显著发展。在新的国际和国内金融形势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对农村金融体制进行了三轮重大的改革,至此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基本上经历了三个显着阶段:1979-1993年;1994-1996年;1997-2011年。本文对这三个阶段进行详细分析,以此回顾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历程。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包括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邮政储蓄等正规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非正规金融组织。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基本上经历了三个显着阶段,基于对这三个阶段的分析,本文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历程进行探讨。
第一阶段:恢复和建立新的金融机构(1979-1993年) 在1979年之前,我国对于农村地区的金融安排是动员农村储蓄,支持城镇工业化发展,没有建立起单独为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服务的真正的农村金融组织。1979年之后,我国开始了第一阶段的农村金融安排,主要是恢复和建立新的金融机构,形成农村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和竞争状态。
(一)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
年国务院批准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提出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在农业银行领导、监督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存贷业务,而不作为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农村信用社业务规模和业务内容发展迅速,对农民个人贷款用途发生了改变,贷款数额也成倍增加。根据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从该年起农村信用社改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监管,农村信用社脱离中国农业银行的领导管理,实行自主经营,金融监管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农村信用社是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一个与农业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随后,国家农业投资公司、国家林业投资公司、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也逐步成立。这样,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基本上建立起来,并逐步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若以1980年为基期,1980-1993年间中国农业银行和农信社存款增加了18.7倍,年平均增幅达25.7%;贷款增加了15.6倍,年平均增幅24.1%.农村社会总产值增加了12.3倍,年平均增幅22.1%。
(二)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
基金会、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各种合会、私人钱庄,其中农村合作基金会自1984年在少数地区试办以来,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全国发展也较快。从性质上来讲,它不是一个真正的金融机构,而是一个社区性金融系统的补充,对于协调农村闲散资金,缓解农村资金供求不平衡的矛盾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由于中国农业银行身兼政策性和商业性的双重任务,这种背景不利于其商业化发展和经营管理的改善。农信社在农业银行直接管理下,也束缚了其独立发展空间。加上部分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组织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严重的非规范经营,混乱了农村金融市场,加剧了我国农村金融风险。所以,以建立农村金融体系为目的的第二轮农村金融改革势在必行。
第二阶段:建立三位一体的农村金融体系(1994-1996年) 自2004年以后,面临着混乱的农村金融市场,建立一个能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及时、有效服务的金融体系势在必得。这是《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的`。这轮改革形成了一系列新的金融制度的安排。
(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商业化改革
《农村金融改革工作汇报》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