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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关何处读后感篇一
这本书存在我的ipad里很久了,无意中打开,看完了第一章,随后看完了整本书。
开篇《江上的母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野夫的母亲投江自杀了。一个生不逢时的女子,在战乱中,父亲抛弃了她们母女,戎马生涯加官封爵,而后令娶妻生子。女子至死不愿意原谅她的父亲。
一个不原谅父亲的女儿,一辈子都会活在不幸中。被遗弃感成了她生命里的主题。无论是结婚生子,等待儿子出狱,还是后来走出深山,与儿女生活在一起,被遗弃感一直在她心中。所以最后,野夫的母亲选择了跳江。
“一个68岁的老人,在经历了她坎坷备尽的生涯后,毅然走向了深秋的长江,那是水冷如刀,残阳似血,真难以想象我柔肠寸断的老母,是怎样一步几回头地走向那亘古奔流的大河,她最后的回眸可曾老泪纵横?”野夫最后去阳逻江面上寻找母亲的尸体,在长江的回水处,水上死者会在那里漂浮回旋。野夫在江湾逡巡,一具具翻开浮尸,查看面目,最终还是没有找到他的母亲。
那时的野夫已经四十岁了吧。走出深山,走进监狱,走出高墙,人生百转千回,兜兜转转,不见幸福踪影。人近中年,终于以为动荡似浮萍的人生可以安稳下来,却迎来了命运给予的致命一击:母亲跳江自杀。
幸福是相似的,不幸各有不同。但是不幸的起点大多是类似的。悲剧是一种会遗传的事物。生命的延续中,隐藏了多少密码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回头去看一个家族的历史,一个人一生的路途,可以做到管中窥豹。无需太多,即可洞悉命运的密码,命运为我们这一生涂抹了怎样的底色。
这几乎已经是这个罪恶世界的潜规则。这些好人来到这个世界,就是来承担磨难的,他们像一粒糖抛进大海,永远无法改变那深重的苦涩,也许只有经过的鱼才会知道那一丝稀有的甜蜜。”谁的人生不是被抛进苦海呢?幸福就是那一粒糖溶化在你身边时,你舔舐到了那一丝甜。
写大伯张志超的那篇,写出了一个大机器运转上的螺丝钉的无奈。被历史革掉的幸福和命运。
一对青年男女,蹉跎掉了一生。中间还有一个叫罗干的,类似武林邪教中痴情反派的角色,终其一生在这对有情人之间作梗。江湖儿女的爱恨情仇,在历史的滚滚长河中,只是一朵被牺牲掉的浪花,曾经盛开,但是来不及慢慢枯萎就凋零了。
关于死亡,野夫写道了许多上一辈人的离去。“一个个给过我少年养分的老人,似乎都在夕阳中列队,向着一个叫彼岸的地方出发。此岸的悲苦伴随了他们一世,我没有任何信心和能力,足以把他们留在尘世今年。
《畸人刘镇西》是我感触比较深的一篇。野夫的书写好时,刘镇西已经瞎了。”他圆睁的双眼在这个世界上始终像怒目金刚,可是却早已被暗黑遮蔽。他每天在孤老院,拿着我的书,去乞求那些识字的护理员读给他听,听着听着,那枯井般的眼眶就泉涌两行。
刘镇西会给瓷盆上烧字,用红漆写着某某单位纪念。但这手艺到了80年代末,就无用武之地。随后为了谋生,他开始自制剧毒老鼠药。药研发出来了,却不好意思叫卖,野夫让他站在街上收钱。开始帮他吆喝,路过的熟人都被拉去买。看到这一段,莫名的感动,也倍觉五味杂陈。在深山之中,这个一生不得志的刘镇西,独自研究楚辞。在异乡的青灯雨夜,屈子的骚赋一直伴随他的自我放逐,衣衫落拓的苦命人,竟对楚辞倒背如流,更对楚辞古韵研究出了一本书,当他兴冲冲地将自己写的书稿拿给野夫看,是一本楚辞韵读的手写稿,野夫再三犹豫,从书架上抽出了王力的《楚辞韵读》和《诗经韵读》。刘镇西听完,伏在野夫的膝盖上嚎啕大哭。此后,焚稿断痴,再也不谈楚辞。
两次劳改释放,高度近视,接近眼盲。娶了一个隐瞒了四次婚史的女人,女人有好几个孩子。一生没有自己的骨肉,带着妻子和养女穷苦度日,以至于屁股上长满了脓疮也没钱去看病,晚年终于买的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还未来得及入住,妻子就摔死在新楼里。无法诉说命运不公,每个人都是带着自己的密码和使命来到世间的,而有的人,他的使命或许就是诠释不幸。
在野夫离开深山的那一晚。刘镇西请客吃饭,怕家里饭菜不够,让妻女先吃,随后备了两荤一素一汤,放两幅碗筷和酒杯,取出二胡,告诉野夫,为给他送行,填了一首词并谱曲,教会了妻女。“他沙哑的嗓子,和着他五音不全的文盲妻子的如诉如泣,再加上一个少女脆生生的童音。就那样投入地缠绵回环地长歌,使得野夫涕泗交流地低泣。”刘镇西还活着,野夫说,在他终年的黑暗里,是在怎样地渴望重见天日的那一刻。
苏家桥的率性,王七婆的江湖儿女情长,荒野奔命刀枪迸鸣一生厮杀,砍砍杀杀中,他活着,儿子却小小年纪砍死他人。所有的一切都归于诗歌的平静,只有在那些豪气冲天的诗歌里,能看出80年代的伤。
时代的变迁从不停下脚步。小人物的命运随历史的大河翻滚,多少朵浪花被吞噬的瞬间,都会自己短暂的绽放浑然不觉。野夫的这本书是暗夜里痛,描绘出黑色的伤口,散落在离我们有些遥远的人间某处。从已知的过去里,悲哀地暗示着我们的未来。
作者简介:
作家;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媒体主编;“易如意”祁门红茶品牌创始人。
曾在世界月发行量前五的杂志社供职十年。
出版长篇青春小说《粉红四年》,成为青春小说的代表人物;
出版长篇青春小说《独自长大》;成为暖伤青春小说的先锋。
出版长篇轻科幻小说《读心卡:时光深处的秘密》,连载十二个月,引起千万粉丝热追。
连载长篇历史玄幻小说《红莲旅馆》,以深厚的文化背景和文学功底,在玄幻小说领域独树一帜。
短篇小说近百万字,常见于国内畅销刊物《花溪》、《读者》、《青年文摘》等。
乡关何处读后感篇二
桃花正艳时候,我趁出差间隙回了趟县城的家。儿子吵着要养蚕宝宝,苦于采摘不到新鲜的桑叶。我说,要不回乡下老家,那里肯定有。
站在老家断壁残垣处,我在荒草萋萋的家园中,俯下身采摘着桑叶。我重新打量生于斯养于斯的故乡,曾经引以为豪的绿色家园不见了,呈现的是村居老屋塌的塌,倒的倒;杂草丛生、蚊虫嘤嘤;犄角旮旯处长满了野生的桑树、构树,也许是受淅淅沥沥雨水滋润的缘故,叶子个个长得绿油油的,嫩生生的,平添了无限生机。
儿子兴奋地捋着桑叶,生怕被人抢了去似的,几乎是跳跃的模式,很快便捋满了一袋。我提醒着儿子,要慢点,当心脚下的玻璃碎渣和陶瓷沫屑,还有不经意间蹿出的花红蛇。儿子这才放缓了脚步,有些战战兢兢的,少了先前的冒冒失失。
眼前的这些老屋,是我曾经再熟悉不过了,儿时经常串东家逛西家,追逐打闹,撵的那个是鸡飞狗跳、沸反盈天。如今的老家像风烛残年的耄耋之人,久得快要坚守不住了,再也无力手搭凉棚,眺望远走高飞的子孙。我不禁有些怅然,故乡,究竟是一股什么力量让它变成了这样?锈迹斑斑的农具、歪歪斜斜的石磨、留守老人的愁容,我曾经赖以生存的村庄,正在被一点点蚕食,渐渐的消失远去。
一个个画面,在我脑子里飞快地回闪着,希望能找到儿时的美丽、自然、快乐的片段。
那时,村西是个大水塘,是我们的乐园。不用别人教,我们就会截取三尺竹竿,扯根丝线,绑上鱼钩,挂上蚯蚓,撒点香油泡过了的馍花儿,可随意地钓到黄尾的鲤鱼,白花花的鲫鱼,还有讨厌的刀鳅(泥鳅的异种);可以踩着淤泥摸到碗口般模样的河蚌、核桃般大小的泥螺;在芭茅根处可以捡到绿皮的鸭蛋,又是谁家的鸭子在偷偷撂蛋呢!这份诱惑,让我经常起早去拾捡,大多惊喜连连,收获颇丰。母亲会娴熟地把鸭蛋裹上泥巴,撒点盐花,放入瓷坛,待到端午时节,煮三五个鸭蛋,挥刀一斩,蛋白裹着蛋黄,蛋黄依偎着蛋白,泌流金黄,滴着娇艳,绝对会勾起你肚子里的馋虫,刺激你的味蕾。
黄昏的时刻,七彩的云霞舔着酒红色的落日,巷口传来了几声哞哞的牛叫,小山羊紧跟着老母,咩咩地撒着欢,邻家大婶会“鸭噜噜”地引叫着花鸭回家,各家烟囱上缕缕炊烟已悄然升起,灯光闪烁,温馨弥漫。
吃罢晚饭,大伙都不约而同地到村南边晒麦场上乘凉,那儿风大、豁凉,说段古经,拍个瞎话。戏子四爷和东方红二伯最喜欢抬个杠,斗个嘴,他俩经常为“是老毛好还是小平好”,挣得脸红脖子粗的,斗转星移之时,各自搬上自己的小凳子愤愤回家。第二天重新争起,兴致来时二伯也会哼几句:“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他的绰号由此叫起;戏子四爷则会扭动着身腰,伸着兰花指,模仿栓保他娘唱一段“亲家母,你坐下,咱们说说心里话”,那扭捏的身段、字正腔圆的唱词,惹得村民是忍俊不止、拍手叫好,戏子戏子。正月里,村里流行唱大戏时,戏班人数不够时,四爷和二伯经常会跑跑龙套,客串一俩角色,过把草根的戏瘾。如今他们都已作古,村里早没了往日热闹,乘凉的场地也沉寂不堪,没了安放乡愁的地方了。
村子里的老屋,就这样一间间地相继坍塌,也许她再也等不到当年儿女成群,牛羊欢叫的情景吧。城镇化的进程,人们住进了梦寐以求的小洋楼,“关门吃、关门喝”;却也遁去了古老的民风,精神生活的空虚成了无法掩仰的痛楚,往日宽阔的农家小院也成了失乐园。
老屋里记录了无数的幸福,也承载了太多的痛苦。正如昆德拉所说的,在这样一个瞬时性组构的世界里:“一切结果都变得十分的合理。幸福何堪?苦难何重?或许生活早已注定了无所谓幸于不幸。我们只是被各自的宿命局限着,茫然地生活,苦乐自知。或像每一个繁花似锦的地方,总会有一些伤感的蝴蝶从哪里飞过。”
我抑郁地望着,这些陋室空房,蛛丝儿结满柱梁,多少往事都随风而往。故乡,有我童年的回忆,哪怕是一座小桥、一口老井、一条小河、一棵歪脖子枣树,都会永远留在自己甜蜜的记忆里。历经岁月濡染,早已经凝成浓得化不开的乡愁,这乡愁,往往是剪不断,理还乱。因为我们的民族是从刀耕火种中繁衍而来,是一个安土重迁的农耕民族,乡愁是那样的深重。而这种乡愁,随着年龄的递增,使我们的民族心理越发的丰富、珍贵和高贵。总会在某个夕阳西下,古藤伴着昏鸦,断肠人立在天涯,愁绪千转,忍不住远眺长叹: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我想起了余光中,也很自然的想起他的诗,“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它一点一滴地打湿了诗人心中的纸月亮,那种思念故土的感情难以掩仰,撩人愁思、惹人动容。民国元老于右任曾站在海峡彼岸,老泪纵横地吟诵:“葬我于高山之上兮,望我故乡。故乡不可见兮,永不能忘”,这种思乡而不得的无奈是多么的悲怆苍凉。而在浪漫的席慕蓉眼里,乡愁却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
我翘首凝望,房前屋后的那些老槐树,虽历经岁月刷洗,却青翠依旧。偶尔传来几声沉闷“呱呱”老鸹(中原地区多老鸹,少见老鹳,人们叫俗了便称老鹳窝为老鸹窝)声叫,似乎一老翁在清唱:“问我故乡在何处,山西洪洞大槐树,祖先故居叫什么,大槐树下老鹳窝”,哀婉而又亲切,勾起多少游子浓浓的乡思......
我想,我的先祖一定也是从那老槐树下迁移过来的吧,槐树、老鸹窝、一破俩瓣的脚指甲,都是那段历史的烙印和明证。老鹳窝,一个温暖的处所,总是牵动着无数游子的魂魄;大槐树,一个神圣的**,总能波动无数古槐后裔的心弦。
鹳鸣声声,往事悠悠。几百年前的那场流动与迁移,它不是逐水曲,狩猎歌,游牧吟,它是迁徙千里无人地,谱写生命的绝唱,延续中华的血脉......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狗记八百里,猫认三千途,老马识归道,狐死必首丘......
鸟近黄昏皆绕树,人当岁暮定思乡。回得去的是故乡,回不去的是乡愁。那又何以为计?
远望以当归,悲歌以当泣。春去秋来,相思何时歇?
“试问闲情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日日雨。”也许贺铸的这一句诗,很好注解了乡愁。这乡愁,不是一棵草,不是很少的草,而是一川的烟草,是整个“离离原上草”,那疯长的草和饱满的情,和着“山南山北雪晴,千里万里月明。明月,明月胡笳一声愁绝。”便是游子心绪最好的表达。
一颗心,如果心底没有栖息的地方,找不到爱的归属,那么,他这一辈子无论走到哪里,灵魂就好像永远在飘荡,如随波逐流的浮萍。
离开故乡的人,总有一段经历,像田里旱了的庄稼苗,耷拉着、卷缩着,没了精气神。一旦回到故乡,如同喝饱了水,顿时有了鲜活的生命力,这就是故乡的神奇力量。
“燕子归来愁不语,旧巢无觅处。”古人的诗词,仿佛一语成谶,预言了今人难堪的处境。
也许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或者说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迷局,你所追求的往往都是他乡,仿佛诗意和远方,才能告慰自己奢华的梦想。这也是现今最畅行的网络语,好像十几亿中国人,都是这样渴望远方,哪远方呢,究竟远方在哪里,诗意在哪里呢?如今回过头来看,那是有些偏狂的,其实“遥远的温柔,解不了近愁。”廖华歌女士在《紫藤花开》中写到“上帝不会直接给你所需要的东西,有时给你的甚至是你所需要的反面,但只要你能在凄风苦雨中穿行又轻易不喊伤痛,就最终会得以成就。”我一介布衣,平心而论,惟脚上踏着故乡的土地,心里才踏实,才会体味远方不远,诗意也并不是你说的诗意。
杨绛先生曾这样平静地说:我们如此渴望生命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和从容。
愿时光滤去你身上的浮躁和戾气;当你弯腰亲吻故乡泥土气息时,你会豁然发现,原来平淡才是生活的真味,跋涉千山万水,你终会明白----停下就是故乡,明月就是憩园。
公众号:花洲文学。
乡关何处读后感篇三
野夫是个讲故事的人,他的故事没有江河般的波浪翻滚,有的是脉脉的清流,带你走回到故乡的路,顺着时间,逆流而上。
有人说时间是最残忍的,它会把回忆像剥洋葱一样带着血丝剥到你的面前。读野夫的故事,会有那个时代的风扑面而来。
他说幽人苏家桥,总让我联想到竹林七贤。他们所追求的,是自己渴望的生活和自由。说阮籍猖狂,不拘礼,是他厌弃世俗的晦暗。他作《东平赋》、《亢父赋》,借风土之污秽,言社会之黑暗。苏家桥虽曾做得老师,学问也高,那行为方式却极不相称。真悲真喜,敢怒敢言,却也有真性情。这位苏老师好酒,酒后的行为更为任诞。不过也不及阮咸与群猪共享大盆饮酒,那情景略想一想就令人忍俊不禁。苏家桥还有魏晋裸袒之癖好,未服用五石散,仅饮酒就燥热不可耐。这样一人,或许只适合生活在那个风度时代,享受自己真正的自由。
自由其实并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不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做什么。比如不想做官,不想当值。
野夫的故事里还有另一个“奇人”,不,我们应该称他做“神人”。在这个英雄气概几乎荡然无存的末世,出现这样的侠骨风气之人是精彩之至的。他就是王琪博,兄弟眼中的“王七婆”。
听名字,并不觉得这是个出彩的人物,却掩盖不了他一生的光华。酷爱带刀,瘦削高挑,骨子里透出的狠劲儿。我想不到任何一个人能与他相比。人到中年仕途失利,转而写诗作画,却仍能弄得出名堂来。野夫说过写诗时他是琪博,玩儿刀时他是七婆。这个奇男子雄赳赳气昂昂的在三十年里游走于诗与刀之间,不怕失败,不怕衰亡。他身上有烈性,烈得像俄罗斯的伏特加,又经得起沉淀与存放。越久,越烈,越洌。少年时,他拔刀护母;上学时,成为全村唯一的大学生;年过三旬,生意场上失利,仍能从头来过。王琪博是生来就懂得拼杀的人,他相信,世上没有什么能拦住他的。哪怕是油尽灯枯时,也依旧身手矫健,和兄弟们重返张扬的青葱岁月。
过着刀头舔血,臂上刻诗生活的人,不由得让人敬畏三分。
无论如何,都要生活下去,没有永远都输的战斗,这是王琪博能告诉我的。
“窗外是行进着的夜,无穷的远方,无穷的人们。我在生活,我还将生活下去。”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有人愁。所谓故人,在故乡。
乡关何处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琴心何处归》这本书。我读它的时候,一边读,一边泪流满面。
当我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万分,爱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有没有爱,真的不同。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不禁为主人公小男孩阿瑞的不幸的遭遇感到同情。阿瑞幼年丧父,他早已不记得父亲的脸长的什么样了,父亲走时,唯一给他留下的,只有那张父亲背影的照片。三岁那年,他跟外公学小提琴,展现了超人的才华。但是好景不长,外公去世了。是啊在美好的童年中,一下子是去了两个重要的亲人,阿瑞痛心不已,每天沉浸在悲伤中。读到这里,我的心情似乎也很伤心。然而,当我读到后面的时候,()我的心顿时豁然开朗。阿瑞的朋友、老师知道了他的情况以后,决心好好帮助阿瑞脱离伤痛。他们想尽各种办法,终于,阿瑞重新站了起来,世界在他面前变宽了。
是的,阿瑞从小就是去了父亲。但是,他还有母亲,有朋友,还有小提琴可以倾诉。他虽然失去了父爱,却找回了友谊,第一次感受到了一直在他身边的母爱,他的身边充满了爱,他身边的空气都是那样的温馨,令人感到温暖,他从未孤单,从未被冷落,真正冷漠的人,是阿瑞他自己,是爱把阿瑞那颗受伤害的心上的积雪融化。
有没有爱真的不同。
乡关何处读后感篇五
很早就看过这本书,最初是因为被这本书的名字所吸引。从书架上取下,翻看几页,才知道是余秋雨所着,而且讲述的是关于有些偏门的角度――昆曲。读书时就很喜欢余秋雨,他的文章很随性,也有涵养,《文化苦旅》、《千年一叹》、《霜冷长河》、《行者无疆》、《借我一生》这些书都影响了我整个读书生涯。从这些书中,我读出了对历史的探寻,对文明的留恋,对自我的感悟,对世界的审视。而这本《笛声何处》,却是余秋雨作为一名学者向我们展现他心中的昆曲世界,对昆曲的遗存的探寻中,感受到昆曲的厚重及沧桑的历史进程。
昆曲民族的文化瑰宝。在中华文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某一种文化如果长时间地被一个民族所沈溺,那么这种文化一定是触及到了这个民族的深层心里。以这种标准来衡量,中华民族在艺术文化充分成熟之后有几种群体性痴迷值得注意。第一是唐诗,第二是书法,第三就是昆曲。――昆曲曾经让中华民族痴迷了两个多世纪。大致来说,整个十七世纪致清代乾嘉之交,基本上属于昆曲世纪。”
依稀还记得一首诗词,“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东风满洛城。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这是出自《洛城春夜闻笛》的里的一首诗。羌笛声中怨杨柳,自古以来,笛声总和忧愁相思分不开家。正因那一首首泣舟悲戚的曲子,哀怨动人的词调,笛声总是揪动着离人的心弦。很多人觉得,中国的笛声太过轻柔,让人忘却了他的存在。一旦忘记了历史中还有这样的一部分,一切就变得冷峻而粗糙。
《笛声何处》这本书所弥漫着的那一丝曾让人为之沉迷数百年的气息,一直都说中国的地理分为南北方,其实中国的文化也分为南北方,当然笛声也是如此。苏州的笛可谓闻名天下。在箫笛之乡萌发出的昆曲,不可谓不令人惊叹。昆曲的笛声凄美婉转,令人窒息。悠扬的曲调中漂浮着苏州城中积淀千年的悲欢离合,流徜着秦淮水里舞动数载的月明黄昏。由于工作忙碌,平日的生活也比较粗浅,学习不足,很少有所高雅的机会,感受这样的音乐。通过这本书的如诗如醉的描述,算是可以理解书中老余所赋予的深长意味,但是由于才疏学浅,见识浅薄,还是无法把心中的感受完整得地化作文字。
这本书除了对昆曲较为专业的介绍以及来龙去脉的整理,还为昆曲提供了一种成功的范型(社会历史还会在诸多戏剧形态中进行筛选,把那些能与当时当地广大观众的审美心理定势相对应的形态稳定下来并加以强化,这便是我们所说的范型),虽然昆曲随着时间流逝已经示弱,但对后世的影响远未消逝,所以说不能说昆曲消亡了,它的范型仍被其他戏剧借用。昆曲在美学、诗词。戏剧上有十分高的造诣和艺术价值。如高度诗化的风范、雅俗组接方式、连缀型的松散结构、演出的仪式性和游戏性等。昆曲对于中国戏曲的影响是十分广泛深刻的,对中国文化的传承起着重要的作用。。昆曲也成为了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令人十分欣喜。希望借着这样的东风,能够加深加强对昆曲的地方保护,毕竟老祖宗留下来的财富是中华文明最珍贵的东西,他是和全世界文明都不一样的神奇瑰宝。老余的书里还分析了《牡丹亭》,提到牡丹亭是一种青春的生命的存在,我十分认同。《牡丹亭》可以说是昆曲里最出名的戏曲较短,昆曲本身也是一种诗词艺术和戏剧艺术的完美融合。而《桃花扇》体现了一种封建社会衰亡的迹象,因为整个社会已提不出新的思想,里面最精彩的一句戏词是“你看国在那里,家在那里,君在那里,父在那里,偏是这点花月情根,割他不断么?”
《笛声何处》向我展示了平日不曾看到的昆曲世界,让我感受到了中华文明的绚烂和深邃,感受到了高雅的沧桑感。让我浮躁的心得以些许平静,也对中国的古文化更产生了一丝迷恋。一直觉得读书不一定要有多大的实效性,对心灵的洗礼和滋润才是最应该最追求的。而想《笛声何处》这样的典籍就给我心灵的滋养。
乡关何处读后感篇六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近日偶得余秋雨先生的一篇文章《乡关何处》,字里行间浓浓的乡愁气息,深深感动了我。
那个早晨,夜色还未褪尽而朝雾已经迷蒙,他背着简单的行囊,潦草地告别了家乡,告别了那古朴厚重,保留了他全部童年回忆的地方——浙江余姚。然而也就是在他背井离乡接触外面的世界后,才有机会了解到故乡著名的“阳明医院”和“余姚陶瓷”,也更让他懂得了与故乡难舍难分的依恋之情。
我无法忘记山间密密麻麻的杨梅树,也无法想象成堆的孩子猴儿一般攀爬在粗壮的树枝上的情景,更无法品尝杨梅流下的晶莹剔透的汁儿,无法回味山间荡气回肠的笑声。毕竟我们这一代人不曾经历过与大自然如此亲密的接触。可那硕大饱满的杨梅似又出现在我的面前,让我有一种爬上树去大吃一顿的欲望。一边吃一边望着湖底那些纯白的陶瓷片。这沉在湖底的瓷片,几千年前还被当作碗捧在古人的手上,碗里盛满了透明的米饭,上面覆盖了一撮乌黑发亮的霉干菜,菜叶的周围则包裹着琥珀似的阳光。
还记得那个“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的范仲淹,还记得舒兰的那首《乡色酒》。“三十年后,我从椰树梢头望你。你满,乡愁也满”。从古至今,唯一不变的是乡愁。整篇文章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句“摆脱故乡的第一步是摆脱方言。”正所谓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那伴我们长大的乡土话,恰是与故乡血脉相连,成为故乡的一种符号,渐而演变成流淌在游子身体里的血液,即使是到天涯海角,只要浅浅的乡音叩响在耳畔,故乡的面貌也会从远方飞至眼前,云蒸霞蔚中满世界一片澄明。可是当城市雨点般的脚步覆盖了生活的全部,有时候乡音会在心灵深处某个角落悄悄落满尘埃,你丢失了故乡,故乡亦丢失了你。
我不是余秋雨,我也不会十岁离开故乡,包裹里只带一瓶酒浸杨梅。小时候,我在乡村长大,习惯了邻里间用方言大声的交谈,听他们诉说着生活琐碎,小肚鸡肠,甚至有一点厌倦了乡村的那份枯燥。后来,我到了这个说近不近说远不远的小镇上学。离去的前一天,我走上那条熟悉的小径,疏影横斜中倏地感到一丝眷恋与不舍。路像是月光在地上划过的痕,也划过我的心。忽然闪出一个修长的影子,我一看原来是哥哥。他拿了件衣服给我披上,又细细的交代我一些琐事。那个夜晚,让我觉得故乡是如此亲切。两个月后,我乘假期回了家,乡邻们依旧用土土的乡音招呼着我,“呦,娃回来了。”“这两月下来还习惯不?咋瘦成这样儿了呢?”……我细细的听着,略带凉意的天气,心里早已贮了满满一心窝的温暖与感动。
我想,每一个外出的游子,在临走时的话别时一定都想集一缕乡音,撷一丝炊烟放进重重的行囊,这样一个人上路才不会孤单。
浅浅乡音,给游子以心灵的慰藉。请记住,永远不要丢了乡音,也永远是你不要丢了故乡。
乡关何处读后感篇七
题记: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梁千帐灯。纳兰性德长相思。
读完秋雨的文章,我并不觉得苦,相反,我倒觉得秋雨是个很会苦中作乐的人。如果硬要说一个苦字,那也许就是这个被唐朝的轻烟宋朝的风所洗去少年英气的文人,用他那双成熟而苦涩的眸子凝视这个苍茫凄清的大地后所发出的凄怆的感情与热爱吧?对于一个即没有李白的轻舟也没有陆游的毛驴的文人,他在这么山重水复,莽莽苍苍的大地上默默地行行止止;他站在古人一定战国的那些防卫上,用与先辈差不多的黑眼珠打量着很少会有变化的自然景观,静听着与千百年前没有多少差异的风声鸟声,为那一篇篇由人,历史,自然交融在一起的文章做提笔前的蕴酿。
但是秋雨自己却说,他本为追回自身的青春活力而出游,而一落笔却比过去写的任何文章都显得苍老。这是不难理解的,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对历史的多情总会加重人生的负载,由历史沧桑感。于是秋雨边走边想,边想边写,在山水历史间的跋涉中也有了越来越多的人生回忆。他悲,悲阳关的风雪竟越见凄迷,繁星般的坟堆枯废萧条;他恨,恨若大的中国竟容不下莫高窟的几本经卷,而任由一个愚昧无知的道士把它们送给野兽般贪婪的外国人;他怜,怜柳宗元十年憔悴到秦京,谁料翻为岭外行,这个上升到滑稽的悲剧主人公最后在柳州罗池畔寂寞地死去;他赞,赞李冰的都江堰筑得智慧,仁慈,透明,甚至超过知识排场的长城;他思,思洞庭湖的复杂,神秘,难解和范仲淹,吕洞宾那似诗似儒,似史似仙的悲喜人生。
秋雨想的太多了,他的笔下,有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的苍茫深邃,也有小楼一夜听春雨,明朝深巷卖杏花的清新婉约。秋雨写得太好了,他把大漠的壮与江南的秀那样完美的融合在一起,他凭借山水风物以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秘谛,探索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和中国文人的人格构成。他漂泊,每一次留驻都不会否定新的出发,他不知道他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他要到哪里去;他没有归程只有征途,他的耳边时常会想起一批大学者,大诗人的脚步:李白的轻捷潇洒,苏轼的豪放豁达,林和靖的大彻大悟,范仲淹的忧国忧民。
秋雨的文章神形俱佳,令人读后会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轻松,苍老后的年轻。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秋雨正是以这种放达之情,走完了穷途无尽,思索无尽的苦闷,也揭示了中国文化巨大的内涵。
乡关何处读后感篇八
5月9日,北京当代汉语研究所的公告里这样写道:“土家野夫是一位优秀的诗人、作家。在古体/当代诗歌、散文、小说等领域具有建树”.“土家野夫的文章,承接古风,呼应民国,延续20世纪80年代,经过了20世纪90年代的磨洗,在21世纪的今天愈发珍贵。”
野夫在《乡关何处》里一共讲述了十二个故事,写母亲,写外婆,写大伯,写幺叔,写亡友。莫言在《生死疲劳》中用魔幻的笔法讲述真实,而野夫则用真实讲述真实,在文字里,他倾注了自己的苦难与记忆。
母亲历尽人生苦难,却失踪于长江,《江上的母亲》里悲恸的情感让人压抑到不自觉想要痛哭;大伯少年得志投身革命,却阴差阳错失去爱情,落寞孤独走完一生,《大伯的革命与爱情》里,真相大白后回望他曲折的人生,让人扼腕让人悲愤;还有外婆、么叔、朋友、故人……他用白描的手法写人,用东方式的思考写事,独立另类、刚正凌厉,他从哭泣的大地里走来,带着侠客般的孤独和坚持。正如易中天对野夫评价的那样:“巴山楚地多野蛮,恨海情天出丈夫。”
“野夫怒见不平处,磨损胸中万古刀”.
柴静说,近代中国,身世畸零者并不少见,但野夫的笔端是让人害怕的感情,连看得人都被他的深情和痛苦吓怕,不敢深入到这样的感受中去,他半生所受的苦,多半都来自这样的激情驱使,情感越深,创痛越烈。
生活的粗粝总是让人疼痛,自欺欺人的理想主义或许才让人温柔舒适。但野夫的笔锋里带着沉痛悲壮的感情,字字如剑,刺痛我们的神经。没有那么多的慷慨热血,()只有一种沉甸甸的历史感和沧桑感,一种毫不矫情的雍容与大气,一种涌动着激情与人性的智慧和思考,而这些,足以让我们内心激昂,足以让我们有勇气和力量找到心底的爱,找到迷失的理想,找到追问的理由。
台湾著名作家杨渡这样评价他:野夫有种不同的气质,那是介乎古之“侠客”与今之“颓废派”之间的特质。他用鞭子打这世界,也鞭打自己的内心,并以此,指向体制与组织,以及时代里还未泯灭的良知。他的散文,有一种刚正之气,让我仿佛看见一个剑客,当浊世滔滔,早已遗忘了是非黑白的界限,他还站在那里,浑身浴血,坚持人间的爱恨情仇,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把话说分明,没有打混的余地。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野夫自己是这样解释“乡愁”的:“许多年来,我问过无数人的故乡何在,大多都不知所云。故乡于很多人来说,是必须要扔掉的裹脚布;仿佛不遗忘,他们便难以飞得更高走得更远。而我,若干年来却像一个遗老,总是沉浸在往事的泥淖中,在诗酒猖狂之余,常常失魂落魄地站成了一段乡愁。”
而这也使我想起了我的故乡。祖辈至今还居住在山东省德州市下辖的小村落里,每次回乡,淳朴的民风、勤劳的乡亲、浓浓的乡音,总是让习惯了城市生活节奏的我感到亲切和美好。犹记得那年离乡,挥着手说再见,可我分明我看到爷爷抹了把眼泪,跟着我们的车走到巷口。车渐行渐远,我的目光却舍不得离开爷爷越来越模糊的身影。大概我的乡愁就风筝的线,不论我飞得多远,乡愁总会把我拉回到家的方向,拉回到那年爷爷站在巷口留给我的模糊身影,拉回到小时候跟着爷爷奶奶去田间地头的时光……我站立的大地万物都在萌发,所以我的乡愁,不像野夫的那般失魂落魄、飘摇凄凉,我的乡愁,凝集的是我对亲人的感恩和爱,思念与深情。
乡关终是在心上。
本文作者:戴蕾。
乡关何处读后感篇九
快到不惑之年,双手空空的我唯一的爱好是在教书之余读读好书,这段时间读得比较多的是回忆类的书,如《记忆小屋》、《浮生三记》、《浮生琐忆》等。为了生活所迫,现代人大多选择离开故乡去城市发展,繁华喧闹的城市给了我们丰富的物质享受,纸醉金迷之余我们在精神极度空虚,我知道上我们的灵魂仍然梦牵魂绕着故乡那片热土,你看现在三十岁左右就开始怀旧的作家越来越多了。
这本不厚的`小书在手,沉甸甸的乡情一下子钩起了我的思绪。我的故乡离作者江飞的故乡安庆罗岭不远,也是长江边的一个小村庄,1994年来广东读大学工作至今,背井离乡已经整整二十年,虽然我走得没有江飞远,可我远离故土的时间更长。我们村的名字里也有个“岭”字,所以读这本书我感觉特别亲切。记忆建立时间,在这本书里,作者以平实的语言讲述了祖母、外公、外婆、父亲、母亲、八爷、江龙喜老人等的故事,给我们呈现了旧时光里罗岭的无奈、艰难和苦疼。当然,在作者笔下,罗岭是一个有根的乡村,温暖亲情弥漫在那艰苦岁月中,这也是每一个人故乡的根。()无论我们走多远,故乡的温情和味道永远停留在我们心尖,让我们在彷徨和失意时变得坚强。
相信每个人读这本书都有梦回故乡的感触,在这样的年代,我们需要这样一本好书温暖我们寂寞的灵魂。如果说这本书有什么小的不足,由于作者写这些文字的时间跨度较大,所以文笔上不太统一,建议删改部分章节。另外,我觉得这本书的文笔可以更平实些,毕竟我们美好的故乡是不需要任何华丽字藻去修饰的。
每个人的故乡都在消逝,故园已芜,何处还乡?回得去也找不到梦牵魂绕的旧时人物,不如一枕乡愁到天明。
乡关何处读后感篇十
读野夫的文字,让我想起刘瑜评刀尔登的书评《红旗未曾下过这只蛋》,野夫亦是“红旗未曾下过的蛋”.不过,相比于刀尔登埋首故纸堆借古讽今,趟着生活的激流颠沛而来的野夫则更为直截了当刀刀见血。
野夫笔下的.人物让人扼腕叹息:
性格坚毅的母亲,年近七十却纵身一跃,将自己的余生藏匿于长江的浩渺之中,让子女无从寻觅遗恨终身,其悄然带走的,是不凡的身世以及一生的坎坷。她的身上,流淌的是黄埔八期毕业生、国民党将领的血统,这样的血缘,在建国后的日子可想而知。而可悲还在于,她从未享受父亲的嗔爱,却必须领受父亲军装的颜色。
母亲的决然赴死,再次书写了性格决定命运的挽歌。而命运,却系于跌宕起伏的现实之中,让读者不知该感叹性格、命运、抑或现实?大伯亦然。
38年入党的大伯,其经历更加九曲回肠,这样的人生遭际和爱情故事,原本只存在于文人闲来无事漏夜杜撰的传奇之中。无论是他的党籍,还是他心系终身的女人,都因一个人的几句话就全然断送了。而这两者所断送的,是大伯后半生的家庭、事业以及由此而及的一切。而这个人,在大伯溘然而逝时依然身处高位颐指气使,对他来说,提着脑袋干地下党没问题,而为了爱情,却可以将人格降到尘埃里去。人性就这么复杂,抑或爱情比主义、信仰更深刻?大伯的一生,就这样走向寂静、走向落寞,留给后人的,除了不解,就是顿足痛惜。
与野夫足够炫目的前辈相比,我更喜欢野夫笔下的同辈。
喜欢野夫的作品,不单因为人物波谲云诡特立独行,还因为文字足够“筋道”,虽是时尚话语,却蕴含古韵古风。写故友,“我与老李订交忘年,情在师友之间。临歧在即,我委婉相邀他合个影,以慰落月屋梁之思。……他是一个真正的过客,游龙一现,翩然又水逝云飞了。”写忘年交瞎子哥,“人一辈子,相随心转,如水在河,岸宽则波平,岸窄则流激,没一定的。”写畸人刘镇西,“畸人,是伟大的庄子为汉语贡献的一个名词”,“他是那种绝不屈服和畏惧的人,还是悲风扑面地走向了衙门”,“他的工具箱里永远放着《楚辞》。那些异乡的青灯雨夜,屈子的骚赋一直伴随着他的自我放逐。”
在人物的描摹与事件的交代之中,又不乏深沉反思。“他就这样在离乱时代中沉默成长,随时目睹着父母的交相攻伐,以及不断改头换面的官场政治对双亲的轮番迫害。他无法鉴别长辈立场的是非,却渐渐看清社会的善恶。”“全国各地的‘文革’之火并非文盲引起,主要的‘纵火犯’都是书生,……整个知识群体的道义缺失,客观上默许和纵容了暴政的为所欲为。他们为此付出了血腥代价,在当时尚未能完全唤起良知和胆识。历史普遍地作弄了那些深怀使命的人们,我们似乎永远处于一个玩笑的时代。”
读他的文字,简朴而具力道,“单位上横来直去,眼珠里青少白多”,寥寥几笔,人物性格跃然纸上。间或插入的诗赋词阙,力道与韵味具足,“留得故园三分地,俟功名料理归田后。我与汝,再相守。”“我大儿执黑/小儿执白/我左手下黑右手提白/我父子三人奔走于黑白两道/力图走上正道……”《围棋》一诗写的何止是围棋。
在我看来,作家无关乎故事,杜撰故事的是讲古者。作家,是文字高手,能够玩转文字者,方配称为作家。如果说,文字是作家手中之利器,那么,思想就是其内核。以独具韵味的文字,捕捉深邃的思想内核,你不想成为作家,都难。
初读有感,遂敲键盘草就此文。还将继续读野夫。
乡关何处读后感篇十一
《乡关何处》的序言是章诒和所写,有一段话这样写道:“今天,当我们的文人艺术家都争当‘圣洁天使’的时候,野夫的文字却来扮演魔鬼,发出凌厉的声和另类的光。这是当今尘世中的挽歌。我不觉地他是在写作,他是在跟我说话,也是独自沉吟。陛下那些砍断骨头连着筋的血亲,是怎样被一节一寸地搅碎榨干;那些美妙温柔的情感,是怎样被一阵一阵的风雨冲光刮净——我读到的是他的心,看到的是他的泪,那独立之姿,清正之气,令我心生庄严。”
一直以来,我都在思考一个问题。既然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大体你若是一个怎样的人,你的朋友圈子就是一个怎样的圈子。看野夫,看聂尔,看那些文人学者,他们的朋友圈子生活环境也就是一群志同道合的文人学者。但是反观自己,自小爱书,奈何到如今,身旁之人少有爱书之人,更不用讲生活圈子了。若是上句是真,那么明示着其实我不是一个爱书之人,而是伪书痴了。这个推理我实在不能接受,自认为自己算是个合格的爱书之人,那又为何身边都找不到一个可以交流心得,互谈文学的人呢?所以常常纠结于此,就更加羡慕野夫和他的朋友了。
或许,我不是伪读者,而是这个时代除了问题,使我在有限的空间中成了孤者。
乡关何处读后感篇十二
有幸读了新生代女作家黎阳的长篇小说《何处是归程》,给人的感觉是眼前一亮,耳目一新。散文般的语言,诗一样的情愫,充满激情的青春气息扑面而来,让人心动,触人灵魂,感人至深。
作者凭借深厚的中国古典文学的底蕴,用饱满的笔墨塑造了江正原一个大学高材生,胸怀“为传播中国文化而奋斗”的远大理想的现代知识分子的形象。然而,理想与现实是有着较大差距的,残酷的现实生活(家庭生活拮据、父母患病、弟弟高考)逼迫他放弃了读研,与心爱的女友秦梦回家乡执教,养家糊口。
平淡的生活并不平静,他眼看着昔日的同学,学识不如他,学历也不高,却提干、发财,日子过得很滋润,而他,屈身一个大学教师之位。同事们讥笑他是“诗人”、“江诗”、“僵尸”。同事递给他一个学生名单,那名单背后便是复杂的社会关系,一个公安局副局长的儿子竟然在学校里横行霸道,动手打人,甚至打老师!他抑郁,他不解。甚至连他最尊重的老师,只因为填错了工作时间,不会变通解决,而不能涨工资。这些事情刺痛了他的心,他迷茫、痛苦极致。唯一能安慰他的是一直不离不弃与他患难与共的女友秦梦,她善良、美丽、聪慧睿智,给他温暖、关爱和理解。
然而,大上海的繁华、发达以及国际大都市的气息总是在他眼前浮动,挥之不去。他期盼着有一天回到上海,圆自己的梦想。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林菲,一个富有的国企老总的千金,他又回到了上海,那种压在心底的自卑、被人瞧不起、受排斥、讥讽的情绪一股脑地发泄出来,他要出人头地,他要过上等人的生活。终于,他成为国有大型企业老总的乘龙快婿,他和林菲结婚了!他当官了,身前身后,前呼后拥,天天酒席欢歌,无需再动笔写文章,只有签字,签单,他曾一度感到特别的幸福,他成了人上人。
幸福不是天上掉馅饼,幸福不是花天酒地。在林家,他依然被人瞧不起,林家人把他看成一个寄生虫,一条啃剩骨的狗,嫌他土气,嫌他家境贫寒。更令江正原难以忍受的是林菲趾高气扬,成天做着美国梦,达到走火入魔的地步,去美国度假,一去就是一年,回来还带回一个五十多岁的美国人。江正原只是说了林菲几句,便遭来一顿臭骂,让他滚得越远越好。
江正原后悔了,他想秦梦,偷偷给她写信,道歉,表明自己的悔改之意。可是还能回到从前吗?三年时间,他过了一年幸福快乐的日子,这一年,他风光,他惬意。他过上了自己特别向往的生活,有人吹捧,前呼后拥,出入高级酒店歌厅,学会了用特殊的手段敛财、赚钱。对于那些和自己以前一样的自命清高的青年人看不惯了,甚至歧视那些同自己一样的怀有大志、理想抱负的年青人了。他从肉体到灵魂都发生了质的变化。然而,林菲的言行和作为让他感到特别吃惊,这样的日子久了,他心里反而感到迷茫和惶恐。他与林菲之间的文化差异、性情的差异越来越突出。他时不时地就会想起秦梦,林菲骂他一次,他就想一次,秦梦对他那么温柔、体贴、关心她、鼓励他,他们志趣相同,相亲相爱。他有点儿觉醒了,他知道自己是何许人也,他不敢想自己的这种“幸福”还能维持多久。他是有才学的聪明人,他知道“人的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并不是所谓的功成名就,无限风光的那一天,而是从悲观与绝望中迸发出的激情,产生对人生的挑战和对未来辉煌期盼的'那些日子。”
林菲去美国了,江正原又过了一年自在逍遥的日子,他没了约束,没了管制,整天纵酒狂歌,通宵达旦,他觉得自己就是破罐子破摔,如行尸走肉一般。他依然想念秦梦,他知道,他们之间今生是没有指望了,只有期待来世再续前缘。他整日浑浑噩噩,不知所措,任凭青春年华白白流逝。
第三年,林菲从美国回来了,已经美国化的林菲更不把江正原放在眼里,破口大骂,他是她豢养的一条狗!一年屈辱、痛苦难捱的日子,让江正原痛下决心和林菲离婚!痛定思痛,何去何从?明天会是什么样子?明天还能见到他深爱的而又被自己抛弃的梦儿吗?犹如小说的开头写的那样,他独自在憩园的石径上徘徊,寻找过去的影子,期盼奇迹出现,再见到他深爱着的又被他深深伤害的梦儿...
小说的故事情节很简单,然而,江正原这个典型人物,血肉丰满。他何尝不是那个年代(70后)青年知识分子的代表,他代表了一个年代的一个群体。小说中提到的人物并不多,但是每个人物都是活生生的,描写某些人,虽然只寥寥几笔,却勾画了一种人群的心态和人生观。
黎阳,是个诗人。她用诗化的文字描写人与事,她用诗情赞美纯真的爱情,她以激情抨击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不良风气,直白地指出改革开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些负面效应。比如他提到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多个“婆婆”监督不了企业这个“小媳妇”,致使国有资产流失,有人趁改革重组之机变国有为私有等等。这些现象,作者毫不遮掩,客观地指出来,发人深省。
归程?也许人生没有归程,只有过程。小说的结尾没有写每个人的命运如何,留给读者,也留给作者自己去思考,去践行。因为他们还年轻,刚刚步入社会,人生的路还很长,有许多的未知要去体验,有许多的路程要自己走,过程很重要。正如主人公江正原,经过这段经历,他会收获人生最宝贵的经验,他醒悟了,他向往平淡的执教生活,他希望同亲人和自己心爱的人共同走好人生的路程...秦梦、林菲等等,他们不同的人生观必然会有不同的人生经历。善良、阳光的人自然懂得“平平淡淡才是真”,“充满激情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人生。”而追求奢靡,不劳而获的人,必定被时代所淘汰。
读完这部小说,被一种特别新奇的感觉包围着,那些古诗词名句、名篇被黎阳运用的恰如其分,天衣无缝。她落笔成诗的句段,给人一种古典的美感。黎阳,恰似是一位从远古走来的诗情美女,温柔、善良、秀外慧中;又似时尚新潮的现代女孩,阳光、纯净、透明。黎阳,是一位神奇的女子,是善良美好的化身,是集才学、智慧于一身的女中奇才,是心怀宽阔,风流倜傥的女丈夫,是集李白、杜甫神传的女诗人!
做中国文化的传播者,是书中主人公江正原和秦梦的理想,也是作者黎阳的理想,她的诗作、小说、演讲都是在践行这个理想。这是最让人感动、敬佩的地方,作为一位70后的新生代,有这样的胸怀,实属不易。让世人看到了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传播后继有人!她用自己的行动唤醒了亿万中国知识分子,为中国文化的传播付出自己的智慧和才华!这个过程是长远的,是世世代代的传承!
乡关何处读后感篇十三
谈起乡愁,一时间我竟感慨万分,想起老夫子离开故乡大陆时,一肚子乡愁。
无家可归,不亦哀哉。故乡,我是有的,不知我这算不算得上乡愁,顶多算是离乡许久后的感慨罢。
变化的太多,一时我接受不来,好在祖母的手艺未变,只是食者=着总觉得少了些滋味。余光中将乡愁比作一张邮票,一张船票;唐诗宋词中,也有一堆乡愁,“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悲歌可以当哭,远望可以当归。城市化如猛虎下山,粗暴又来势汹汹,它将一切属于乡村的柔和之物一并推倒,所过处高楼耸立,人迹喧嚣。
夜空浑浊,星星隐匿,若不是还有那轮时圆时缺的月儿,我真怀疑这夜晚,是太阳的诡计。
乡愁难免,思乡也是注定,在茫茫人海中听见乡音,竟觉得无比亲切,不晓得文豪墨客们的乡愁是什么模样,但一谈及乡愁,似乎我也融入进他们的思想里去了。这大抵,就是怀有乡愁之人的共鸣吧。
常在剧中见某文士客死他乡,心中多悲凉。“孤客一身千里外,未知归日是何年。”不管怎么说,真要是能走到千里之外去,也未必就是个坏事。汉高祖刘邦称帝后,也不忘归乡,书中说,一生中最大的遗憾,是没离开故乡。没有离开,就谈不上乡愁。我也同意这点,不离,大概也有他的理,尝过离乡之苦的,必定体味过在乡的'甜,都说人生百味,那至少,这两味,我是尝得真切。有经历的人用见识换来了乡愁,从未走出过的人,虽然没有乡愁,可终究,他们也不知,乡愁到底是个啥滋味。
人生之悲,莫过于无家可离,离不了家。其次,才是无家可归,归不了家。
也许潇洒地走遍天下,再带些乡愁回家过年,这才是普遍令大家向往的人之常情。
我思念家乡,也想知道那相关,究竟在何处……。
乡关何处读后感篇十四
日暮里尽染了离殇,江如旧,人空瘦。
――题记。
送离、告别、感伤,这是离殇。
夜未央,灯初上,雨打得落花伶仃,曾经的岁月,都成了泛黄的胶卷,生命轻轻的在觥筹交错间,已成为彼此离殇的悲凉。
“不用述离殇,痛饮从来别有肠”,离殇从来都是用酒、泪、血书写的。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苏轼这么用酒祭奠与杨公的离殇。
多少年后的野夫,在村居阒寂似旷古墓园的怒夜里,他开始写作,就着风和雨、酒和泪写他心目中凄凉的离殇:“她艰难的一跃轰然划破默默的秋江,那惨烈的涟漪却至今荡漾在我的心头”,这失踪了十年的“不知暴尸在哪片月光下的母亲”,一直是他最痛楚的回忆;“一个被组织彻底编织了命运的理想主义者,饮恨长眠”,在大伯已然成灰十八年之后,他依然被这一些故事压迫得艰于呼吸;二伯服刑二十九年后,“老得忘了自己的罪名,已失去了土地,也没有房子,放羊维持风烛残年直至死去……”夜为他降下了雨,点亮了一夜孤灯。
作者用心中渗透的血心力交瘁地叙下故乡・故人一生一世的离殇……。
【坟灯・情殇】。
作者为他的外婆点亮了坟灯,照亮异乡的漫漫长夜。他的外婆,这个缺恃无故的少女,因祖辈的童年之谊,被托付给了这个负心汉。外祖父是个士兵,担任过蒋公的侍卫官,一身荣誉加于己身。他在外参军,她不离不弃;他锦衣玉食,她拾棉纺纱;他寡情薄意,她一笑而过。
十八年的坚贞相守,只盼河清海晏后的团圆幸福。可惜啊,东风不与周郎便,最后倚门守靠留下的,只有一纸休书,但她不怨不弃。
与母亲的刚烈如山相比,外婆仿佛温婉如水。在外祖父被击毙后,早已被休的外婆却迎着他的棺材,一脚一步地迈进了鄂西深山,将一切的爱恨情仇都付之流水。隐约觉得她与卓文君有几分相似之处:她们都是无力的女人,都在期盼着早归。她隔了一整片的苍茫,思念跨过神州寸土记挂着他,卓文君呢?有人说她用一点一点的心意,织成一缕一缕的红线,牵扯着他的回眸一笑。她们的梦,她们的诉说都是一般的,他们扯不断的痴情,是一般的。
但她们不是同样的人。
外婆选择了隐忍,倚门守候待郎归。为了这个红头纱外的人穷尽了一生,她为了他而含辛茹苦,她为了他不舍坚贞。
她们终究还不是相同的人。
在这段婚姻的围城里,卓文君是圆满的、幸福的,外婆是殇情的,她在终身的守候里没有等到外公的回心转意,她太温婉了,不懂得也不会写诗述衷肠。但外婆比起卓文君的心思缜密、机警聪慧,则多了一份大度与宽容,她注定能参悟生死,在一个生死的高度俯瞰众生,在与外公的离殇中获得内心的豁达与平静。
【坟灯・天命】。
古话说:“上帝为你关掉一扇门时,同时也为你开了一扇窗”,饱受情感折磨和世事沧桑的外婆,总算是在汪营雨纷纷的青石小街上,得到了她摇摇欲坠的幸福。
没电的小镇中,木楼上的小油灯摇曳着唐诗宋词般的慰藉,作者的古典文艺---据他来说,完全来自外婆如歌如泣的早期教育。民间的戏曲话本,仿佛折射出她的悲欢离合。
我们是不请自来的异乡人,但是外婆的善良让我们很快融入了这个社会,并赢得周遭人的尊重。她的善良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品质,天生具有佛性。她是一个没有仇恨的人,她不记恨负心的男人,也不记恨架上机枪的“造反派”。她不求人,却从来不回绝向她寻求帮助的人。
小的时候,作者曾不止一次拉着乞丐往家里跑,当然,作者家也不是有钱的,而外婆总能想办法满足他的乐善好施,呵护着他的自尊,外婆的善换来了整个家庭的美满,无论是“我”的结核穿孔,还是对于父母的“批斗”,都随着外婆而逐渐好转。
只是可惜了,好人无好命,我去临县开会,外婆坚持着要为我送行。在反复读到这一段时,总能隐隐预感死神突如其来的脚步,拿捏不准什么时候挥起索命的链锁。
外婆还是没熬过这个关口,在十五天后的早上,她就慢慢地,慢慢地,静静地睡了过去。
每次看到这里,总不由得想起我与外公的最后一次见面。那次,我们从千里之外的温州回到故乡宜宾,当时,外公家住在5楼,我和妈妈本想一起将笨重的行李抬上去的,外公却执意要自己一人提。看着外公提着沉重的箱子,少说也有十五公斤吧,慢慢喘息着,一步一步往楼上挪。我不由自主地想起被风打残的树叶,寂寞中浮出一丝凄凉以及一丝不祥。
每个墓碑都有一个故事,悲伤的作者为她至亲的外婆书写了碑文,然后用很牢固的水泥修成了一所佳城。四十九天的夜近黄昏,四十九夜的殇别,作者始终按照土家族的风俗,在外婆坟前点上一盏悠悠地小灯,然后跪在外婆的坟前烧纸鸣鞭,以此来寄托内心的悔恨与哀思吧,对于一个来不及报答的人,最后都是用守灵的方式来圆满的。
我的思绪又飞回去年,听闻外公去世的消息,我们连夜赶回老家,来到外公的灵堂里,灰色的地板有些杂乱,素净的灵牌上方,悬挂着几个具有吊唁意义的大字。清一色的绿,清一色的红,绿色是幽幽的,红是淡淡的,有一种不张扬的哀思。案几后面,颜色暗淡了,烧纸钱用的大火盆积满了厚厚的纸灰,火苗跳动着,越发显得狰狞。空灵的灵柩凄凄凉凉,单调的花卉,有点叫人可怕,似乎使人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阴阳相隔时的悲伤,无奈,彷徨,后悔又挽留。外公那黑白色的照片被装订在墙上,惨白的笑容,似乎时间静止在这一刻,寂寞在扩散,逐渐感染了每一个人。
照亮异乡长夜的坟灯哟!
【畸人・桀骜】。
畸人,“畸于人而侔于天”,在人世间孤独无匹的他们,却与天道完美契合。
刘镇西老刘,就是这样一个畸人。圆睁着双眼像怒目金刚,拒绝策杖旁若无人地横行于闹市通衢。
初见老刘时,我确实被作者放荡不羁的文笔所震慑了。作者写他初遇老刘时,他近乎无理地夺走了作者手中的《中国古典十大悲剧》,在与他谈论《牡丹亭》后,这个孤僻的人,竟紧紧握住我们的双手,强拉着我们进了一个歪斜的小车门,眼见老妻不在,乃取斧头一柄,口中念念有词:幸有嘉宾至,何妨破门入?一斧头劈开大门,杯茶订交,成了头颅相许的'朋友。初次看来,不免疯癫,谈笑之间就忽而杯茶定交,劈开家门。
真是妩媚。
每看到这里,我就不由得想起竹林七贤,他们在竹林里杯酒定交,放荡形骸,抒写一个又一个的传奇。老刘实在是一个生活在古代的人,阮籍一样用青白眼看人,青少白多的眼珠,好像是对这个社会的蔑视与不满,在这个不同于竹林的鄂西山中,他的桀骜,屡屡在一番慷慨陈词中将他送入桎梏,像嵇康在桀骜看世中,逝在了广陵散的曲调中。
文中作者对他的一段描写:约略四十多岁,皮肤黝黑,额上皱纹深刻如横写的川字。绝对看的出的一种悲苦。早在1958年,他因同情右派乱说“反动言论”被劳教三年。1976年打倒“四人帮”,他被叫去谈这件事的看法,老刘总是一生耿介磊落,带了一床薄被,在衙门里侃侃而谈,自然获得刑八年。
出狱后,他在搪瓷碗盆上烧字养活妻女。一个单位在烧过后就不会再烧,这种手工艺者自是到处流浪。老刘的箱子与众不同,青灯夜雨的日子里,屈子的《楚辞》一直伴随着他艰辛的自我放逐。他的生活就是这样越走越远的,倦游,归来,小坐,倦游。
社会分为俗人和畸人,俗人则是维护现实,在风里像麦子一样点头哈腰,俯仰随人,排挤异类。畸人则是不随和于世俗,在他人奇怪甚至鄙夷的眼光下抬头傲然活着,活出自己的色彩,存留着魏晋风骨。在《世说新语》中:北边的阮家很富,南边的阮家很穷,北阮晒绸缎,南阮晒大鼻。北阮于是嘲笑南阮,北阮乃是俗人,南阮则是畸人。俗人嘲讽畸人,畸人只能隐于市井,林中纵情度日。
老刘的一生几乎没有摆脱过贫困,底层人民的一切苦难他都尝尽,但他从未自怨自艾,艰难却又艰苦地活着,始终面对一切厄运。
就像苏东坡一样,他用笔叙述着一生流放的经历那样: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他总是以为他做好了准备,其实不然,他一次次站起,一次次被打得更痛更狠,他却一直笑个不停。
真是乐观。
而今,他每天长歌穿过闹市,在世人眼中像个疯子一样自得其乐……。
【畸人・咏歌别】。
与畸人的每一次离殇,都充满凄风苦雨:
第一次,武大毕业作者去海南,老刘像初见一般硬拉着我去他家作别,像头犟牛一般,为了回报我对他的恩,他拮据,自己不吃为我饯行。一曲二胡,一间陋室,一首缠绵回环的长歌,我们就这样涕泗地低泣。
真是酸涩。
第二次,作者出牢后两手空空,老刘生意不顺,被迫改行做肥猪增大剂,两人布衣一场,还得各奔东西,恰值我要轻身远行,便带了外婆的遗骨一同去。拾骨迁坟这些事,又找了老刘,毕竟十年岁月一场,老刘瞎着老眼,在那里一点一点刨土,轻轻背着骨殖,再次挥泪而别。
第三次,老刘的孩子分别工作成家,每月寄些钱回来,攒够了几千元,总算买了一个破房子,第二年就可以搬进自己的房子了。这对苦难夫妻,总算熬到了尽头。这就是所谓的“苦尽甘来”吧,好人在一生劳累过多,唯一的奖赏就是晚年平安无事。只是啊,命运与他们,实在太过薄幸了。
次年,老刘鼓盆而歌,送走了他失足摔逝的荆妻。而他的日子愈发不能自理了,骤临老境的他,也无奈地搬进了福利院。时年我在大理,其女儿在西双版纳,他就决定暮年游滇。与我在夜雨寒窗下检点往事,二人再次泪满青衿。
我不仅想起了刘禹锡与柳宗元的离别,二人同时被贬官,刘禹锡在好友“以播易柳”的鼎力相助下,改授连州。二人遂结伴南行,一路上遍游诸景,诗酒相依。从江陵下长江,入洞庭,逆湘江,至衡阳,二人即将分道扬镳,故彼此依依不舍,几度诗酒唱和。
“二十年来万事同,今朝歧路忽西东。皇恩若许归田去,岁晚当为邻舍翁”柳宗元在这首《重别梦得》中深情回忆二十年来两人的默契与亲密无间,对未来携手相伴田间充满几多期许。“歧路”两字无比辛酸地写出两人虽然不舍却不得不分道扬镳,各奔东西,难以相见的事实,憧憬中夹杂着几许凄凉。没想到这一别竟是永别,相伴田间,互为邻舍的期望将再也无法实现。
古代文人为我们演绎了一场又一场离殇,他们是高适与董大“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豁达;是孟浩然与朱大离别时“游人五陵去,宝剑值千金。分手脱相赠,平生一片心。”赠送宝剑的深情;还是王实甫的“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的凄凉……这种挚友之情,在离别的衬托下,有如夜空中的明月,又如黑暗中的烛光,千百年来照亮了那些颠沛流离的文人们的一片天空。
朋友即将远别,一曲二胡,一杯酒,此情此景的凄苦枯索景象,不禁为之黯然垂泪。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野夫用崔颢的长叹作为书的题目。崔颢郁郁不得志,终生落拓,对故乡有种渴求,仿佛这就是极乐世界,任何人归家都可以补足一些失去的东西,一些得不到的东西。
但野夫永远没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他的世界从一出生就笼罩着离殇的悲情。他曾经有妻有女,家庭美满。他干过四年刑警,做过六年牢;干过摆书摊的正事,也干过泄露国家机密罪的恶事。一切灯红酒绿散去之后,却只有一个破碎的,辛酸的故乡――父亲逝世了,母亲尊严完满的投进了东流的大江,故友如波,那个不拘泥与世俗的奇人,也被暴涨的洪流吞噬……故乡变了,不再是那个靠山的小城,从前的日色已成过往,夕阳西下日渐黄昏,小城的宁静被喧嚣取代,铜臭溅满了夕阳能照到的地方,畸人渐行渐远,俗人坐拥江山。或许只有山上的点点古墓,还在唠叨着昨日的风华。这样的故乡,野夫还抱着同样的感情想要投身于怀抱吗?真是玩笑。
我想作者取名《乡关何处》,并不是真的想回到故乡,多半是一种祭奠,一种缅怀。记叙下故乡的前世今生,用酒来祭奠刚烈者,用剑来祭奠仗义者,用诗来祭奠多情者。我很佩服李白的这一点,用酒,用剑,用诗来祭奠那失落的故乡。作者用文来祭奠故乡,他并不想怎么去转变那极难逆转的事实,求个心安吧,正如苏轼曾言“吾心安处便是吾乡。”叙完了,心安了,从此以后即使旅居他乡,也不再为故乡悲伤。于是野夫成为了那个在离别的痛苦中得到滋养的人,在与故乡・故人一次次的离殇中日渐心安,并昂首走向未来,用自己的笔在激情驱使下完成一篇又一篇震撼着人们心灵的佳作。他给自己取的笔名,出自唐代诗人刘叉的《偶书》:“野夫怒见不平处,磨损胸中万古刀。”用以表明自己希望通过写作来对抗外界的恶,也对抗自己内心的黑暗,从而寻找到内心的安定与满足。
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殇。
世界都存在着离殇,生老病死,远走他乡,悲欢离合一次次在心灵里告别,又一次次重生,让每一个人都在轮回中昂首走向未来,这就是离殇的态度。
离殇是心痛而又洒脱的,心痛在于这是一道对于故乡的故人、故事的一种告别;洒脱则是挥泪斩过去,仗剑走天涯,这就是离殇的心境。
踏尽红尘何处是吾乡?吾心安处,便是吾乡。
乡关何处读后感篇十五
《乡关何处》是野夫作品,以外婆、大伯、瞎子哥等亲朋好友为对象,将他们微小而传奇的人生,以一种质朴的深情娓娓道来。
在《乡关何处》中,这等亲朋好友,仿佛就这么站在你的面前,让你感受他们的生命。在野夫讲述他们或悲惨或传奇的经历的同时,更多的展现了人们在时代变革下的坚韧以及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乡关何处读后感篇十六
似乎等待是女人的.专利――如画的江南水乡里,不知到底有多少红颜被埋葬;烟雨朦胧中,不知道有多少等待良人归来的痴情女子在翘首盼望。她们力气去爱,去等。可是,总应该有人告诉她们,有些人,有些感情,是再也等不回来的。
故事开始的很平静。
小荷拥有自己的一片天地,“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欧阳则属于另一个世界。原本没有任何交叉点的两个人,却因为十年前一个善意的谎言而纠结在了一起。欧阳的到来,就像往荷平静的心湖里投了一颗五彩石子,从此不再安稳如初。
在小荷对欧阳的感情升华的时候,欧阳却带着遗憾离开了。
欧阳离开了,小荷却不能再习惯没有欧阳的日子了。她也像阿婆一样,心中有了一个要等的人。
可是,结局真的能像电影中演的一样吗?
“如果你不能承诺,请不要留下任何东西在这里?包括你的感情。”这是我曾经在一部电视剧里见过的一句话。欧阳走之前留下了两件东西,一个是笛子,永远留在了博物馆的玻璃展台里;另一个就是感情,永远溶在了小荷的心里。
欧阳带不走小荷,这良辰美景奈何天终究也锁不住欧阳,他总归是要走的。不是欧阳对小荷感情不够深,而是“纵然碧丝前万条,哪能系得游人住”。欧阳只是千万个过往游人中的一个。
小荷真的能等到欧阳吗?我觉得这是个注定了的悲剧。谁又能保得齐小荷不会成为另一个阿婆呢?小荷在重蹈覆辙。
既然留不下,就不要留下感情;如果等不到,就不要再等下去。
韶华去了不再来,一个人的青春年华稍纵即逝。如果把自己的感情和时光投入到抓不住的幻影中,终生不渝,也不见得就是好事。我希望每个人把握住自己的人生,享受现在。
乡关何处读后感篇十七
今天无意间看到《琴心归何处》,细细品味,我深受感动。
德国小孩呵瑞出生于一个音乐之家,三岁时就跟着外公学拉小提琴。但在那年,他的父亲因一场车祸丧身,小小的他对父亲的印象就停留在床头柜一张小小的照片里。六岁那年,妈妈带阿瑞游历欧洲,偶然发现了阿瑞有即兴作曲的能力,妈妈就在阿瑞八岁时在澳大利亚带阿瑞卖艺。期间遇到了性格开朗的打击乐手杰米,妈妈和杰米相爱了。在阿瑞九岁时,妈妈和杰米结婚了,从此一家人移居澳洲,开始新生活。
九月,阿瑞的外公,一个阿瑞最爱的人也是阿瑞的小提琴导师过世了。阿瑞悲恸不已,不停地拉着外公寄给他的练习曲。
在阿瑞亲戚的引导下,阿瑞终于在妈妈生日之际登台表演。阿瑞的音乐道路也由此翻开了新的一面。
这部小说并不是按阿瑞的成长过程的先后顺序叙述的。正如开篇第一章讲述了阿瑞发现天不怕地不怕的托马斯居然恐高。在这个基本时间中,频繁的穿插了阿瑞的往事,用了很多德语,使小说增添了异国风情。
我想,做任何事都要像阿瑞练小提琴一样,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要练到可以即兴创作为止。但这还不够,要身临其境,把自己的感情融入到曲中。在学琴过程中,阿瑞对不同音乐教法的过程值得我们体会,回想当初,妈妈带我换了一个很好的老师,每次回课都必须把谱子背出来。在以前,这是没有的,以前大多都是看谱弹奏。这种方法我适应了好久。
是啊,琴心何处归?让我们琴童们在音乐中体会人间真情吧!
乡关何处读后感篇十八
余秋雨的散文是一种典型的文化散文,有着一种沉甸甸的历史感和沧桑感,一种浩然而毫不矫情的雍容与大气,一种俯仰天地古今的内在冲动与感悟,一种涌动着激情与灵性的智慧与思考。
“乡关何处”取自唐代诗人崔颢《黄鹤楼》一诗中的名句“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在余秋雨看来,作者此时有着强烈的被遗弃感——时间上,古人飘然远去不再回来,空留白云千载;空间上,眼前虽有晴川沙洲、茂树芳草,而家乡又在哪里呢?很能体会崔颢此时的思念与渺茫,故乡远在他方,却又实实在在的存于心中,于是心中渴盼愈演愈浓,直至不能自抑,只能寄托只言片语来渲泻。
故乡不单是那个出生成长的地方,故乡是属于心灵的家园,即使再没落再荒凉,也依然是我们心中最爱最依恋的现实存在。古往今来,多少离家的游子都在焦渴的思念故乡,思念亲人:“晨起动征铎,客行悲故乡”“因思杜陵梦,凫雁满回塘”“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身处异乡,故乡的一切都是牵挂,都是关切,都是浓情。余秋雨的表白是如此的透彻,淋漓尽致!“异已的一切会从反面、侧面诱发出有关自己的思考,异乡的山水更会让人联想到自己生命的起点,因此越是置身异乡越会勾起浓浓的乡愁。乡愁越浓越不敢回去,越不敢回去越愿意把自己和故乡连在一起——简直成了一种可怖的循环……”
艾芜老人折断双腿仍然说:妈妈,我要去远行,世上没有比远行让人消魂。一切远行者的出发点总是与妈妈告别,走得再远心中一直心存一个妈妈,一路上暗暗地请妈妈原谅,当他们回来时自己已经苍老,妈妈已不在,由一种孤儿变成另一种孤儿的暮年远行者老泪纵横,一声“妈妈,我回来了”的呼喊“道尽了回归,也道尽了漂泊”。
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余秋雨讲任何一个早年离乡游子在思念家乡时都会有一种两重性:他心中的家乡既具体又不具体。具体可具体到一个河湾,几棵小树,半壁苍苔;但是如果仅仅如此,焦渴的思念完全可以转换成回乡的行动。然而真的回乡又总是失望,天天萦绕我心头的这一切原来是这样的么?就像在一首激情澎湃的名诗后面突然看到了一幅太逼真的插图,诗意顿消。因此,真正的游子是不大愿意回乡,突然想起某本书上的一句话:“人生本就是一个旅程,借住在何处已并不重要……只要你我的心,一直在那个地方”。
乡关何处?
“男儿立志出乡关,不学成功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何处不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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