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需要处理各种各样的问题,有时候需要总结一下我们的经验和教训。总结是自我反思的过程,可以促使我们不断进步。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概括和总结,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共同学习。
土地资源管理论文篇一
参加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函授学习的学生大多在政府机关,房地产或测绘评估类企事业单位工作。很多学生都承担着工作、家庭、社会等各种角色的职责,只有在业余时间才能进行学习,参加成人教育学校的面授或集中辅导的难度很大,从而影响到学生的正常学习,甚至影响到学生能否正常毕业。
2、教学内容陈旧。
传统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成人函授教育在教学上存在着课程内容单一陈旧,且授课教师主要以教材为主,对学生的学习需求考虑较少,不能及时调整教学内容,难以满足学生提高技能水平的要求。
3、教育教学资源有限。
目前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函授教育所使用的自学教材和辅导材料缺乏而且更新很少,没有针对函授学生使用的教材,多数学校使用和普通高等教育相同的教材,甚至有的学校所用教材还是几年前的老版本,绝大多数资源内容围绕以教为主,对于学生自主学习、研究性学习等并没有太多支持,无法满足学生学习的需要。
4、学习过程的评价体系不完善。
“自学为主,面授为辅”是成人函授教育主要的特点[1],作业和考试成绩是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的主要考核方式,对学生的学习过程缺乏监控和评价,教师无法掌握学生学习过程的情况,学生也无法进行自我评价,对课程的学习效果造成严重影响。
1、强调以学生为中心自主学习。
网络教学使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成人函授教育教学模式得以改变,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发挥其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和自学能力。学生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根据自身情况安排学习。使已参加工作的学生能合理地安排时间,分配学习任务。2.学习资源利用最大化采用网络教学,使学生获得丰富的学习资源,并且资源内容的设计也从原来的“以教为主”转向“学教并重”,不仅开发素材、课件类资源,更要开发支持自主探究、协作交流和研究性学习的有关资源。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面,提高了学生的自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3、教学手段多样化。
采用网络教学,可以在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全方位的交流,支持探究式、协作式、角色扮演式学习等各种教学方法,教学策略更加丰富新颖,使师生之间感情距离更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学习效率得到提高。
4、学习评价体系相对完善。
采用网络教学,能够全面记录学生学习情况,跟踪学生的学习过程,便于教师能够全方位的了解学生、指导学生。学生也可通过作业、测试等进行自我评价,并结合教师的意见及时调整,进而提高学生自学质量。
1、网络课程建设投资大,进入门槛高。
建设学校自有的网络课程需要建设录播室,开发或者购买网络课堂平台,聘请教师录播课件。根据笔者对武汉理工大学、郑州大学、新乡医学院等高校的调研,建设一门网络课程需投入3-5万元,一个学校一般开设20-30个专业,考虑公共课的因素,假设每个专业开设15门课程,全部下来约需投资900-2000万元。投入高成为影响高校建设网络课堂的最大难题之一。
2、师资不足。
我国现阶段的成人教育院校多是在原有的普通高校基础上通过共享资源建立起来的。这样的办学模式本身就使得我国的成人教育在教学管理上处于普通高等教育的附属地位[2],注重收益轻视投入,对教学质量要求不高。很多成人高校只有专职的管理人员,没有专职的任课教师。在教学中,从本校或者外校的普通高等教育教学部门、离退休教师或者在读研究生中选聘兼职教师代课。专职教师不足,兼职教师也仅是应付性的进行教学,从而使教学质量难以保证。
3、教师参与网络课堂建设的积极性不足。
由于成人教育任课教师多是聘请的兼职教师,他们并不关心成人教育的发展。网络课堂建设是新生事物,参加网络课堂建设所付出的劳动与取得报酬能否匹配难以确定,并且该项工作需占用大量时间,可能会影响到其在普通高等教育中的教育教学活动,致使教师参加网络平台建设的`主动性和自主性不足。
1、加大投入,完善网络课堂平台。
开展成人教育的高校要转变对成人教育的认识,从创收的观念中转变过来,将成人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对待,加大对成人教育的投入,开发或者购买网络课件,构建网络课堂平台,满足学生通过网络完成学习的需求。
2、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
应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将教师所建设的网络课程纳入学校的教学改革项目中,成立网络课程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对网络课程进行认真指导和严格的评审,对制作特别优秀的网络课程给予奖励,使教师积极有效的进行网络课程的建设。
3、改进教学内容,满足学生需求。
机关干部、企业员工和个人是成人教育的主要服务对象。成人教育应特别注重研究社会和人才市场的要求,通过函授教育网络教学模式的改变在教育理念、教学方式、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新的探索,聘请优秀教师及时跟踪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关注土地资源管理新制度,新技术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该专业管理及技术人员能力提升的要求,及时改进教学内容,满足受教育者在就业、转换职业、晋升职称、晋升职务和能力提升等各方面的需求。
土地资源管理论文篇二
摘要:在本文中,笔者主要是通过对国内土地利用冲突的驱动力及原因分析,从土地管理制度着手,致力于土地制度的创新来提高土地要素的空间配置效率,缓解土地资源压力,促进其空间结构向良性方向演进,最终实现土地利用的综合协调管理。
关键词:土地利用;、利益冲突;、土地管理;制度创新。
0、前言。
中国频繁暴发的土地利用冲突事件,引起了国内外的关注,也引起了国内学术界的重视[1]。
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存在诸多问题急待解决,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耕地保护难度加大、违法用地普遍存在,导致依法管理土地形式严峻、农民集体与政府征地冲突日益加剧、现有土地利用冲突管理手段不足等,都是造成我国土地利用冲突的现实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显得日趋重要。
1、土地利用冲突产生的驱动力及原因。
土地资源的多宜性和土地供给的有限性是冲突产生的根本原因,而人口及其需求的增长则是冲突发生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2]。
土地利用冲突受到经济、政治、政策和机制、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可以概括为土地利用冲突产生的自然因素,即冲突产生的内部因素;土地利用冲突产生的社会经济因素,即冲突产生的外部因素[3]。
相比内部因素的不可变性,外部因素是我们解决问题的方向,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1.1、各级政府规划理念的不同导致的土地利益分歧。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由于在土地利用规划理念上不同而产生土地利用冲突,主要表现为指标数量的控制和扩张之间的矛盾。
中央政府要求把节约用地放在首位,以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为原则,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相比征用土地的成本而言盘活城市存量土地的成本太高,地方政府更乐意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坚持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是中央政府基本国策,而地方政府普遍认为发展二、三产业经济产出效率高,而对耕地的保护积极性不高。
1.2、集体主体界定不明确导致土地产权模糊。
我国《土地管理法》、《承包法》中规定我国的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所谓的集体指的是集体经济组织,而我国没有一部法律对集体经济组织有明确的描述和界定,其存在性与合理性都受到置疑。
由于集体主体在法律中概念的模糊使得其土地所有权的实施受到政府的干预和影响,从而导致其主体功能的缺失。
具体表现在农民获得的土地的使用权得不到保障,农业生产的公共建设也跟不上。
1.3、土地征用法律把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成本强加于农民身上。
我国法律限制了集体组织和农民转让土地的权利,采取国家经营土地市场的方式,政府行政垄断了土地的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而什么是“国家利益”却没有任何具体的界定。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需要征用集体土地时,一般由政府通过低廉价格从集体手中征得土地再以高额的出让价格出让。
整个过程中农民既没有参与其中也没有获得相应的利益,甚至连最基本的土地利益也得不到保证,丧失土地后面临着失业和无社会保障的困境使农民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成本被政府的行政权力强加于农民身上。
2、解决土地利用冲突的方向。
土地是是农业活动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
而土地利用冲突存在的根源在于各利益集团追求各自不同的利益,而如何协调这种利益冲突就需要在制度上来指导,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就显得尤为重要。
土地管理制度创新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2.1、明确土地产权主体,完善土地产权制度。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城市地区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其权利所代表的是国务院。
实际上,各项土地管理工作都是由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中央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所共同承担的,而中央政府职能部门对各级地方土地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4]。
从这一规定来看我国的土地产权主体不明确和制度不够完善。
因此,需制定更详细土地产权相关的国家和地区政策,明确土地确权登记的范围、程序、条件、时限等完善政策支持;尊重确权主体地位,发挥自主作用;保证协同推进,提高工作效率;鼓励土地依法有序流转、设立土地交易平台、加大配套服务等创新措施来完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2.2、统一土地市场,健全土地监督惩罚机制。
土地市场是我国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然而由于土地市场进展十分缓慢,使得城乡独立、分离运行,无法提高市场化程度。
因此,健全土地监督管理体系任重道远。
首先,强化社会公众参与规划过程监督。
构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过程社会公众参与新机制,增强重大决策过程的信息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健全多元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形成中央与地方政府及社会公众协商型编制、管理和监督体系[5]。
其次,通过法制建设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建立公检法、纪检监察、工商、城市规划等部门联合的土地执法联动机制,提高执法的力度。
同时,运用3s等高科技手段动态监察,有效预防地方政府违法利用土地,避免土地利用冲突的发生。
2.3、严控“占补平衡”,强化用地指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严格保护耕地”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地方政府一方面在规划编制中基于地方经济发展合法争取农地非农化指标和减少耕地与基本农田规模,另一方面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非法突破规定的建设用地指标和克扣补充耕地数量与质量,使得更多土地违法行为出现[6]。
对于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中央政府明确提出需要“占一补一”,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对于新增项目用地,要严格限制用地规模,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严格执行各项指标,对超标准用地的,坚决核减用地面积。
2.4、规范用地合理布局,开展土地综合治理。
随着现代化建设过程的加快,城市结构、功能、布局都将发生根本性转变,城市人口大量往城郊区移动使得城市面积快速扩大。
因此,优化城市用地布局,规范用地行为,使其完整统一,进而形成城市和农村相协调、产业群和农田相衬托的新格局。
根据土地编制规划,严格依照规划进行综合整治,另外要整合资源,实施高标准建设,积极保护自然资源,实现人类与环境的相融。
3、结语。
随着我国实行社会经济体制的改革,各地区之间土地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千差万别,、土地利用冲突在不同区位、不同时间的表现不一样。
因此,在分析冲突在具体区域的表现形式、发生冲突的原因、土地利用冲突的驱动力、跟踪土地利用冲突的发生与发展变化的同时开展土地管理制度创新,改革土地利用制度,健全土地交易市场机制,规范土地利用制度势在必行。
为建立起功能明确、优势互补的区域发展格局,促进土地资源空间结构向良性方向演进,最终使土地利用冲突得以缓解实现土地利用的综合协调管理。
参考文献。
[1]、谭术魁。、中国土地冲突的概念、特征与触发因素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08,22(、4)、:、4-10.
[4]、李名峰,曹、阳,王春超。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土地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中的利益博弈分析[j].中国土地科学,2010,24(6)、:、10-12.
土地资源管理论文篇三
摘要:我国人口众多,自然资源人均占有量大多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薄弱,目前,我国又处在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步伐不断加快,资源消耗量急剧增长,土地、淡水、能源、矿产等自然资源状况和环境状况不容乐观,而国土资源部门就是主要负责土地、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管理工作,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节约友好型社会的新形势下,其地位及作用尤为重要,本文就将对国土资源管理方面予以简单的阐述。
在现阶段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工作中,存在着违法用地占地等行为,这对我国今后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对此,我国国土资源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此类问题严格查处,以保障我国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而为了使我国的国土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就要制定相关的国土资源规划,并进行管理。此外,还要加强对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从而能够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所谓土地资源管理,就是指国家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方法,为提高土地利用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维护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监督土地利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综合性活动。
要充分发挥规划对建设用地的统筹和管控作用,切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以确保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要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调控和引导,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重点保障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需要,不得安排用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用地,既要保障经济发展,又要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要依法、及时做好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和供应,要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工作和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提前介入,加强对各行业部门和建设单位编报建设项目预审材料的指导;要切实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应和保障服务工作,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农村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自主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灾后重建等建设用地供应的保障力度,加快供地,尽快使重点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要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建立内部会审、集体决策等制度,对土地审批、采矿权登记等重大许可事项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征收供应、耕地开发管理等重大决策,实行有关科室集体会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进而有效地防止各种行为发生,保证重大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多方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对过去供应的土地,应加大检查的力度,随时掌握其利用情况,对闲置和空闲的存量土地,政府通过公开收购、储备、拍卖得以盘活,使政府收益逐年增加。
2.2健全国土资源法律体系,切实做到有法可依。
土地法作为土地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管理以及相应管理机构设置的法律依据,应赋予集体土地独立的和完整的法律地位,明确界定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征收集体土地的法律适用条件,充分体现国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保护的宪法精神土地管理法应规定土地管理的对象、管理机构设置、管理职能、管理手段法律惩罚等事宜,其中还应特别关注政府对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进行管理时的管理职能、管理性质和管理手段的不同,土地规划法应规定土地规划编制的程序、法律地位与效力、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与违法惩罚的机构和程序等,从多个层面和不同方面对地方政府的土地权力予以制约,通过完善法律,促进监督机制中的责任追究机制的完善,而在监督法律方面,我们还要加快制定《监督法》,明确各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规范监督主体的行为,使监督机关和人员能按章办事,名正言顺地实施监督,同时,还要有效完善土地执法的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土地重大案件专项报告制度,对于顶风违法违纪的案件,一定要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2.3加强地质工作。
要把强化行业管理作为地质工作管理的把手,更多地从准入门槛和技术标准入手,促进地勘单位的改革和发展;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克服掌控资源、追求利益的冲动,把职责重点回归到公共管理和为国家的资源战略利益服务上来;要体谅地勘单位的困难,减少政策伤害,进一步落实《决定》中提出的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2.4确立合理的征地补偿机制。
现有的土地补偿制度限制了土地市场正常发展,造成了土地市场上的利益分配畸形,所以对我国目前的土地供给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我们应该实行国家管理下的征地与土地市场供给并行的土地供给制度,对于符合征地要求的可以由国家进行征地,比如为了绝对公共利益需要征地,这样可以确保国家建设的顺利进行,而对于不符合征地要求的,可采用土地市场的方式来实现,对于前者,征地权要收归中央,严格控制征地范围,确保征地权不被滥用,征地的补偿标准要参照土地的市场价格,以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而前者与后者的不同就是前者具有强制性,来保证国家建设的顺利开展,而对于后者,则应该在完善土地产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的基础上由市场来配置,国家实行严格管理,确保土地的使用符合国家总体规划,保护耕地。
2.5对国土管理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做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为了使我市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高效、顺利的进行,就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培训内容,掌握建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政策性和技术性问题,确保数据库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各级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双保工作,同时还要注意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风气,提高研究新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坚持依法行政,发扬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严格依法行政,主动思考,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树立国土资源系统良好形象,而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要按照以下要求严格执行:严格监管,规范秩序,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大基层动态巡查监管力度,做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要建立起反应迅速、长期稳固的联合执法机制,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密切配合,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优化配置,集约开发,要认真做好采矿权年度投放计划编报工作,严格控制矿权投放量和矿山规模标准,确保矿权总量不增加,还要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积极引导和鼓励矿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要完善机制,科学管理。
综上所述,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国土资源管理全局,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要重视和支持国土资源管理,推进国土资源严格保护和集约利用,此外,还要认真强化政府职能,把国土资源管理当作头等大事认真落实,保障我国国土资源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1]王娜,许传刚。论土地资源管理[j].辽宁经济,2009,(1).
[2]郑子敬。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当议。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6(1).
土地资源管理论文篇四
土地是农业发展的根本,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美、日、韩、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在土地管理中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突出法制建设,加强规划控制、运用市场机制等措施,为我国的土地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借鉴。我国应在科学规划,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引入市场机制等方面下大气力,扎实推进土地管理各项工作的有效实施。
土地管理;国外经验;策略选择。
1、法制健全。为了规范土地管理,明确土地的取得、使用、保有、保护和处分的具体规定与程序,很多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制定有相关的法律。如美国拥有一整套比较健全的有极强约束力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从联邦政府到州、郡、市都有相配套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且下级不得与上级法律相冲突。土地资源的权益、地籍管理、保护、规划、开发利用、复垦、征用、地役权、执法力量及地产交易、捐赠、继承和管理、仲裁等均有法可依[1]。美国制定的《联邦土地政策和管理法》是土地管理的基本准则;日本规范土地的法律主要为《国有财产法》;韩国为了有效地管理国有土地,1950年首次制定了国有财产法,1976年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全面修订了国有财产法,要求利用国有土地引导私人土地开发,稳定土地市场,及时灵活地提供国民生活所需的公共用地;新加坡政府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土地管理体系和约束程序,以保障土地出让合法合理。此外,在专业法津方面,道路法、河流法、森林法、水资源法、海洋法、矿产法、能源法等都是与国有土地管理相关的法律,在制定与执行的过程中要确保互相之间不能冲突。在综合法方面,财政法、会计法等也都与国有土以地管理密切相关。
2、规划合理。加拿大、韩国以及日本等国家在土地管理过程中都十分重视土地的规划管理。加拿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规划进行管理,大体分为省级、地区级和市级规划。省级规划是一种政策性和战略性文件,主要是划分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界线,强调保护农业用地,增强土地管理的经济社会服务功能等等;地区级规划是由地方政府制定,省政府批准,是政策性文件。主要目的是省级政策宣言变成自己的行动纲领,以指导地方政府以下几项工作;市级规划,又称《土地分区管理法》,是法律条文,非常详细和具体,具有强制性。主要内容包括:用途(住宅、商业和工业)、密度、建筑体积等[2]。韩国从1977年开始引人并实施国有财产管理计划,定下了尽可能限制出售国有财产、侧重保存的政策基调。国有土地管理计划在一个会计年度来说,是管理和处理国有土地的预定准则。日本高度重视国土综合开发规划,在20世纪50年代经过战后恢复阶段后,自20世纪60年代初以来,先后进行了五次全国国土综合开发规划,为保障国土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日本的土地利用规划就其类型而言可分为国土综合开发规划、国土利用规划、土地利用基本规划及部门土地利用规划,各个不同层次规划之间的相互协调,有效促进了国土资源的综合利用。
3、市场运作。美国有发达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这有利于提高城市土地的利用效率;日本的土地市场管理:第一是土地供应与总量控制。日本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地下空间,有效扩展城市容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大力开发地下交通,发展地铁体系,努力扩展土地经济供给能力。同时,为了缓和土地供需矛盾,日本鼓励建设高层公共住宅;第二是土地交易管理。日本政府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建立了一整套的以限制土地交易为主要目的的土地交易管理制度。在该制度体系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交易审批制度,用以直接控制某些地区的地价水平及土地使用目的。日本的都、道、府、县各地方政府在自己的行政区范围内确定“限制区域”,其时效一般为5年,限制区域确定后,在这个区域内的土地交易如果面积超过一定的标准,就必须得到地方政府的批准。土地交易双方正式签订交易合同以前,必须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请,政府对土地交易主要是从土地交易价格和土地使用目的两个方面进行审查。交易价格审查以交易土地附近的地价水平及政府确定的限制价格为依据。
4、政府调控。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土地管理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90%以上的国家都会在中央设立专门负责国有土地管理的机构;二是横向管理普遍采取1+n模式,不仅有一个主导的国有土地管理机构,还有多个相关的法定管理机构;三是纵向管理体制多为垂直模式[3]。如新加坡土地管理局作为全国最大的公有土地管理者和持有者,负责监督其他国有土地管理与执法部门的活动;财务省是日本最主要的国有土地管理机构,但根据日本法律规定,农林水产省、国土交通省和法务省也具有相应国有土地管理职能;为协调中央与方政府间的关系和部门间的关系,加拿大组建了许多专门的政府协调机构,如加拿大土地利用委员会、联邦政府土地利用委员会、加拿大海洋事务机构委员会等。美国内政部代表美国联邦政府管理土地,下设土地管理局、矿产管理局、复垦局、地质调查局、地表采矿办公室、国家公园管理局、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印第安人事务局等,并在美国各地设立了13个区域性办公室、58个地区性办公室、143个资源区办公室作为土地管理派出机构[4]。
1、完善法律法规。为建立完善的国土规划利用体系,应进一步通过立法,巩固和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国土规划体系中的龙头地位和具体实施。一要加强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等每一项规划,在规划的要求、程度、程序上都有法律规定,但尚缺乏一个能将上述规划之间的衔接加以明确化的法律。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将规划管理体制法制化,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国土资源合理配置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引导作用。为保障规划的实施,财政部门应在金融、税收方面给予积极稳妥的优惠政策,以保障地方建设的顺利开展。有效利用民间力量,并保证公共投资适当分配。政府部门与民间部门密切合作,共同进行地方建设,要增加居民及民间团体参与决策的机会和渠道,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的群众参与与监督机制。
2、制定长远规划。在我国,由于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早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与布局不一致时,它们之间的衔接难度就会很大。因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各级专门规划之间的关系,明确各级专门、专项规划应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内布局,使城市规划在不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用地控制区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各类用地的发展规模。为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同时不断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国土规划理论和方法,以增加规划的弹性,中国的国土规划在理论和方法上应不断创新,建立符合不同层次需要的国土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国土规划的编制方法还应侧重于公众参与的方法,采取开放、包容和交互的方式将公民的意识纳入规划的过程;同时增加公告和听证程序,提高国土规划的社会可接受性。中国的国土规划体系应由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构成[5]。不同规划类型根据其目的,再按行政区域分为全国规划和区域规划;目前尚缺乏对土地利用规划具有指导意义的国土规划。国土规划不仅应平衡资源环境供给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矛盾,为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而且应以各单项规划为基础,从土地、矿产、水资源的耦合机制出发,在更高层次和更远的时间上检讨、协调并提出综合开发与整治方案。
3、引入市场机制。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土地市场的六项基本制度正在积极建立与完善,即:城市建设用地统一供应制度,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制度,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制度,基准地价更新和公布制度,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制度和集体决策内部会审制度[6]。我国目前的土地需求量持续增长,地价也在快速上涨。但我们要看到日本土地市场在高速增长后正经历着长时期的持续下跌,因此,我们要引以为诫,不断建立与健全土地市场制度,继续推进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要加强土地市场建设,促进市场稳定发展。同时,要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有效利用土地税收、国家财政政策等对土地交易与地价市场进行干预,积极稳妥地促进土地市场的稳步规范发展。
4、提高土地利用水平。目前中国许多城乡的布局和结构不够合理,城市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不是很高,城市扩张占用耕地的现象尤为突出。中国应借鉴他国集约利用土地的经验,以都市圈的紧凑型发展来带动中国整个的城市化进程,既有利于控制目前中小城市过度扩张浪费土地资源的现象,又有利于提高大都市圈土地的承载力和区域协调能力,避免重复建设、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除此之外,还要及时开展农村居民点合并,整顿因人口转移而闲置的土地,恢复耕作或转作城市用地,及时调整农村占地结构减少不必要的双重占地问题,合理调整村镇结构,改变分散布局多占耕地的局面。针对中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应建立更为具体和更加完善的耕地保护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和自然环境保护;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管理;强化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作用,逐步建立起耕地异地占补平衡及相应的补偿机制;逐步调整税制,逐步建立一个长效的、理性的地方政府负债机制,减轻“以地取财”违法圈占耕地的短期行为;通过立法和政策引导,促进农地权利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农地的产出效益;加强对农民的经济补贴力度,通过发挥农民种田的积极性来有效保护土地等等。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应该借鉴他国土地管理的优势,建立健全完善的土地法律体系;采用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实行实时地籍管理;加快国有土地交易市场的建设,加强国有土地交易的管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解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提高土地管理效率;这对于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优势,高效地实行土地管理,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3]刘丽.世界主要国家国有土地管理概述[j].国土资源情报,2008,(1).p2-7.
[6]靳凤梅.日本土地管理经验对我们的启示[j].时代经贸,2008,(6).p71.
土地资源管理论文篇五
我国人口众多,自然资源人均占有量大多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薄弱,目前,我国又处在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步伐不断加快,资源消耗量急剧增长,土地、淡水、能源、矿产等自然资源状况和环境状况不容乐观,而国土资源部门就是主要负责土地、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管理工作,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节约友好型社会的新形势下,其地位及作用尤为重要,本文就将对国土资源管理方面予以简单的阐述。
在现阶段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工作中,存在着违法用地占地等行为,这对我国今后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对此,我国国土资源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此类问题严格查处,以保障我国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而为了使我国的国土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就要制定相关的国土资源规划,并进行管理。此外,还要加强对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从而能够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所谓土地资源管理,就是指国家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方法,为提高土地利用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维护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监督土地利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综合性活动。
要充分发挥规划对建设用地的统筹和管控作用,切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以确保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要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调控和引导,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重点保障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需要,不得安排用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用地,既要保障经济发展,又要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要依法、及时做好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和供应,要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工作和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提前介入,加强对各行业部门和建设单位编报建设项目预审材料的指导;要切实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应和保障服务工作,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农村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自主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灾后重建等建设用地供应的保障力度,加快供地,尽快使重点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要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建立内部会审、集体决策等制度,对土地审批、采矿权登记等重大许可事项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征收供应、耕地开发管理等重大决策,实行有关科室集体会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进而有效地防止各种行为发生,保证重大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多方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对过去供应的土地,应加大检查的力度,随时掌握其利用情况,对闲置和空闲的存量土地,政府通过公开收购、储备、拍卖得以盘活,使政府收益逐年增加。
2.2健全国土资源法律体系,切实做到有法可依。
土地法作为土地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管理以及相应管理机构设置的法律依据,应赋予集体土地独立的和完整的法律地位,明确界定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征收集体土地的法律适用条件,充分体现国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保护的宪法精神土地管理法应规定土地管理的对象、管理机构设置、管理职能、管理手段法律惩罚等事宜,其中还应特别关注政府对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进行管理时的管理职能、管理性质和管理手段的不同,土地规划法应规定土地规划编制的程序、法律地位与效力、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与违法惩罚的机构和程序等,从多个层面和不同方面对地方政府的土地权力予以制约,通过完善法律,促进监督机制中的责任追究机制的完善,而在监督法律方面,我们还要加快制定《监督法》,明确各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规范监督主体的行为,使监督机关和人员能按章办事,名正言顺地实施监督,同时,还要有效完善土地执法的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土地重大案件专项报告制度,对于顶风违法违纪的案件,一定要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2.3加强地质工作。
要把强化行业管理作为地质工作管理的把手,更多地从准入门槛和技术标准入手,促进地勘单位的改革和发展;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克服掌控资源、追求利益的冲动,把职责重点回归到公共管理和为国家的资源战略利益服务上来;要体谅地勘单位的困难,减少政策伤害,进一步落实《决定》中提出的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2.4确立合理的征地补偿机制。
现有的土地补偿制度限制了土地市场正常发展,造成了土地市场上的利益分配畸形,所以对我国目前的土地供给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我们应该实行国家管理下的征地与土地市场供给并行的土地供给制度,对于符合征地要求的可以由国家进行征地,比如为了绝对公共利益需要征地,这样可以确保国家建设的顺利进行,而对于不符合征地要求的,可采用土地市场的方式来实现,对于前者,征地权要收归中央,严格控制征地范围,确保征地权不被滥用,征地的补偿标准要参照土地的市场价格,以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而前者与后者的不同就是前者具有强制性,来保证国家建设的顺利开展,而对于后者,则应该在完善土地产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的基础上由市场来配置,国家实行严格管理,确保土地的使用符合国家总体规划,保护耕地。
2.5对国土管理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做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为了使我市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高效、顺利的进行,就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培训内容,掌握建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政策性和技术性问题,确保数据库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各级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双保工作,同时还要注意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风气,提高研究新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坚持依法行政,发扬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严格依法行政,主动思考,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树立国土资源系统良好形象,而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要按照以下要求严格执行:严格监管,规范秩序,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大基层动态巡查监管力度,做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要建立起反应迅速、长期稳固的联合执法机制,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密切配合,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优化配置,集约开发,要认真做好采矿权年度投放计划编报工作,严格控制矿权投放量和矿山规模标准,确保矿权总量不增加,还要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积极引导和鼓励矿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要完善机制,科学管理。
综上所述,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管理全局,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要重视和支持国土资源管理,推进国土资源严格保护和集约利用,此外,还要认真强化政府职能,把国土资源管理当作头等大事认真落实,保障我国国土资源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2]郑子敬.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当议.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6(1).
土地资源管理论文篇六
摘要:我国人口众多,自然资源人均占有量大多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薄弱,目前,我国又处在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步伐不断加快,资源消耗量急剧增长,土地、淡水、能源、矿产等自然资源状况和环境状况不容乐观,而国土资源部门就是主要负责土地、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管理工作,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节约友好型社会的新形势下,其地位及作用尤为重要,本文就将对国土资源管理方面予以简单的阐述。
在现阶段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工作中,存在着违法用地占地等行为,这对我国今后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对此,我国国土资源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此类问题严格查处,以保障我国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而为了使我国的国土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就要制定相关的国土资源规划,并进行管理。此外,还要加强对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从而能够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所谓土地资源管理,就是指国家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方法,为提高土地利用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维护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监督土地利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综合性活动。
要充分发挥规划对建设用地的统筹和管控作用,切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以确保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要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调控和引导,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重点保障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需要,不得安排用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用地,既要保障经济发展,又要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要依法、及时做好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和供应,要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工作和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提前介入,加强对各行业部门和建设单位编报建设项目预审材料的指导;要切实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应和保障服务工作,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农村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自主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灾后重建等建设用地供应的保障力度,加快供地,尽快使重点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要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建立内部会审、集体决策等制度,对土地审批、采矿权登记等重大许可事项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征收供应、耕地开发管理等重大决策,实行有关科室集体会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进而有效地防止各种行为发生,保证重大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多方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对过去供应的土地,应加大检查的力度,随时掌握其利用情况,对闲置和空闲的存量土地,政府通过公开收购、储备、拍卖得以盘活,使政府收益逐年增加。
2.2健全国土资源法律体系,切实做到有法可依。
土地法作为土地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管理以及相应管理机构设置的法律依据,应赋予集体土地独立的和完整的法律地位,明确界定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征收集体土地的法律适用条件,充分体现国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保护的宪法精神土地管理法应规定土地管理的对象、管理机构设置、管理职能、管理手段法律惩罚等事宜,其中还应特别关注政府对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进行管理时的管理职能、管理性质和管理手段的不同,土地规划法应规定土地规划编制的程序、法律地位与效力、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与违法惩罚的机构和程序等,从多个层面和不同方面对地方政府的土地权力予以制约,通过完善法律,促进监督机制中的责任追究机制的完善,而在监督法律方面,我们还要加快制定《监督法》,明确各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规范监督主体的行为,使监督机关和人员能按章办事,名正言顺地实施监督,同时,还要有效完善土地执法的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土地重大案件专项报告制度,对于顶风违法违纪的案件,一定要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2.3加强地质工作。
要把强化行业管理作为地质工作管理的把手,更多地从准入门槛和技术标准入手,促进地勘单位的改革和发展;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克服掌控资源、追求利益的冲动,把职责重点回归到公共管理和为国家的资源战略利益服务上来;要体谅地勘单位的困难,减少政策伤害,进一步落实《决定》中提出的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2.4确立合理的征地补偿机制。
现有的土地补偿制度限制了土地市场正常发展,造成了土地市场上的利益分配畸形,所以对我国目前的土地供给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我们应该实行国家管理下的征地与土地市场供给并行的土地供给制度,对于符合征地要求的可以由国家进行征地,比如为了绝对公共利益需要征地,这样可以确保国家建设的顺利进行,而对于不符合征地要求的,可采用土地市场的方式来实现,对于前者,征地权要收归中央,严格控制征地范围,确保征地权不被滥用,征地的补偿标准要参照土地的市场价格,以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而前者与后者的不同就是前者具有强制性,来保证国家建设的顺利开展,而对于后者,则应该在完善土地产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的基础上由市场来配置,国家实行严格管理,确保土地的使用符合国家总体规划,保护耕地。
2.5对国土管理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做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为了使我市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高效、顺利的进行,就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培训内容,掌握建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政策性和技术性问题,确保数据库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各级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双保工作,同时还要注意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风气,提高研究新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坚持依法行政,发扬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严格依法行政,主动思考,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树立国土资源系统良好形象,而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要按照以下要求严格执行:严格监管,规范秩序,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大基层动态巡查监管力度,做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要建立起反应迅速、长期稳固的联合执法机制,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密切配合,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优化配置,集约开发,要认真做好采矿权年度投放计划编报工作,严格控制矿权投放量和矿山规模标准,确保矿权总量不增加,还要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积极引导和鼓励矿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要完善机制,科学管理。
综上所述,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管理全局,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要重视和支持国土资源管理,推进国土资源严格保护和集约利用,此外,还要认真强化政府职能,把国土资源管理当作头等大事认真落实,保障我国国土资源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2]郑子敬.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当议.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6(1).
土地资源管理论文篇七
[摘要]本文主要针对我国目前土地资源的管理现状进行相关论述,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土地资源是城市建设的主要载体,能够为城市经济发展、人口增长提供场所和空间,因此,对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如今,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城市在突飞猛进建设的同时,如何才能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将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是政府部门将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美国地理学家诺瑟姆曾经分析过,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城市化水平超过30%后,那么这个地区的城市化进程将进入加速发展的阶段。早在2000年时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就已经超过30%,在这十几年期间,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始终处于加速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不断涌入城市寻求发展,城市土地资源不断的在向周边地区扩展。从这些进程中可以看出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尚不完善,各地政府在管理土地资源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可持续发展性,缺乏从长远的眼光来规划和使用城市土地现有资源,从而导致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没有充分发挥出土地资源的作用,造成土地资源严重的浪费,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城市经济水平的发展。目前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的管理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定位不准确,缺乏合理的科学规划。
如今我国城市正处于飞速建设发展阶段,由于经济体制问题,土地资源在短期内还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在原有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又根据城市发展制定出了一套适应经济体制的城市规划内容,与市场经济体制自身内在要求出现了不一致的现象,由于城市实际发展的速度与城市规划内容严重不符,造成了城市定位不准确,并出现了城市重复建设的现象,从而导致了土地资源浪费。出现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土地管理部门与城市建设部门没有充分交流,因此在建设管理上造成了不利的影响。除此之外,城市规划缺乏科学合理性,再加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都无法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最大作用。
(2)城市用地紧张与土地浪费并存。
在我国城市加速发展的过程中,有些城市政府加大了对土地利用开发的力度,导致城市土地资源被过度利用,从而破坏了土地资源生态系统的自我更新能力。如今,尽管我国城市用地面积增长速度较快,经济发展也位于全球领先地位,但城市人均地面积仍然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这种加速发展的情况使人地矛盾十分严重,大部分城市都具有地皮紧缺、住宅拥挤、道路堵塞、公共设施不齐全的情况。在土地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居然还存在土地资源浪费的现象。由于经济体制的关系和影响,长期以来土地资源无偿使用的现象极为严重,导致很多城市出现了多征少用、早征迟用、甚至征而不用的情况,这与城市土地日益紧缺现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3)地方政府的目标和城市长期发展的目标不一致。
在城市飞速发展的过程中,政府的权利就相当于地方经济发展的主要保障。但也有一些城市出现了政府将地方经济发展当做自己的成绩,一味的追求地方经济在短期内迅速达到最大化,在一定程度上过于提高经济发展速度。有的城市甚至在短期内迅速的建立开发区、高新产业区,甚至度假区,虽然提升城市建设速度在短期内能够使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但却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这种损失是无法统计的。近年来,房价持续上涨使开发商将房地产市场不断扩张,一些城市已明显出现了地皮紧张的现象。而土地资源使用情况也不容乐观,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08年7月,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达到1.29亿平方米,由此看出我国土地资源浪费的严重情况。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眼前利益,过度开发土地资源,没有考虑整个城市的合理发展和综合利用,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4)城市土地市场不健全,欠缺规范管理的依据。
目前,我国土地市场主要分为三级市场结构模式,其中,一级市场是由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通过批租将土地的使用权投放到市场中运行。国家可以通过协议、招标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按一定年限让予土地使用者。土地二级市场指的是由获取土地使用权的经营者,直接通过建商品房等方式间接的将土地出售,具有经营性质。土地三级市场指的是由土地使用者通过房产交易而将土地投入市场流通,具有消费性质。在这样一环扣一环的市场模式下,始终出现不稳定的情况,首先,我国的一、二级市场结构并不协调,其中含有很多隐形交易,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的土地市场结构还并不成熟,通过国家拍卖的土地资源相对数量很少。而二级土地市场结构相对来说比较活跃,购买者很多,交易率极高,竞争激烈。在这种市场之间不协调的关系和隐形交易的影响下,导致我国土地资源大量的浪费。
城市建设发展离不开土地资源,土地供应状况将影响到每一个城市的发展和规划。因此,要想将有限的空间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就必须完善土地资源管理,用科学的发展观促进城市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
2.1用科学的发展观来确立城市发展战略。
城市规划必须运用科学的发展观,首先指导城市开发管理土地的作用,使土地使用者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起到城市土地的规范化作用,保证开发管理土地在城市规划的约束下进行。对于一些地区政府利用自己的权利肆意扩建城市的行为一定要彻底改变,增强城市管理规划的严肃性才能将城市规划贯彻实施。而政府方面也应该严格规范自身的行为,并依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内容对城市进行合理建设,同时,城市土地规划必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
2.2充分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
首先,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将城区内闲置土地数量调查清楚后,筹集资金开发利用存量土地。其次,通过科学合理化的方式来进行城市布局,做到优地优用,将土地使用率发挥到最大化。最后,综合开发城市土地,提高土地容积率。例如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科技手段来分析土地潜力,以便更好地规划城市。严格控制土地开发利用度,并确保城市土地资源不会遭受到新的破坏。
2.3转变地区政府观念,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城市飞速发展虽然可以在短期内就实现经济效益和树立形象的双丰收,但前提是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城市发展,不能只为了眼前利益,而忽略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政府应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发挥市场作用,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源价值。同时,在制定城市发展计划时,应根据城市目前的人口、经济、环境等综合因素来考虑,开发管理土地供应计划要秉着公开、公平以及透明的原则来进行,从而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科学进步,土地资源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对协调人口和经济发展都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只有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杜绝土地资源浪费情况,以科学的发展观来规划城市,才能有效的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1]卢陈彦.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营销初探[j].现代城市研究.2011(08).
[2]周鹏,李冰.论城市土地资源管理的现状和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06).
[3]吴厚德.改革城市居民住房模式的思路[j].广东经济.2006(10).
[4]李智.城市规划调控对城市地价房价结构的影响[j].中国物价.2006(05).
土地资源管理论文篇八
引言:土地资源作为自然要素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充分有效的为人们所利用,并为人类创造出理想经济价值,实现人类多方面需求。因此,对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管理自然而然承载着人们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一)工业、城市,耕地三者之间问题重重。工业化污染土地资源,城市化破坏土地资源,耕地保护问题更是眼下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今世界工业发展如火如荼,固有的城镇产业结构需要做出相应调整。因此,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脚步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两大局势[1]。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势必要占用一部分的土地资源。那么,如何制止和预防土地滥用、树立保护耕地资源的强烈意识迫在眉睫。
(二)土地利用阴霾不断。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土地集约利用的重要性。但是由于城市中的产业分布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困难重重,同时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粗放、农村宅基地大量空置等问题的出现也再次为土地资源管理工作蒙上阴影。
(三)农民权益急如星火。在城市项目发展的过程中,为了达成国家和企业对公共利益的需求,导致出现了现行征地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和摩擦。在这样的外部环境刺激下,很容易出现大量耕地被占用以及农民失去大量土地等问题。农民一旦失去土地,其权益就会受到严重的损害,最终为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埋下隐患。
(四)粮食安全刻不容缓。近几年来,我国国内粮食产量已经出现了大幅度减弱的趋势,但是依然没有撼动我国粮食供给大于需求的局面,尽管越来越多的人们注意到了粮食安全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但是,国家粮食局的相关人员提出,近几年粮食持续减产,国家储备起来的粮食以及农民手中的粮食都不多,粮食结构已经出现了短暂性的缺乏局面。
(五)城乡发展水远山长。土地是我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保障,在现有的制度体制发展下,这部分资源一直处于休眠状态。然而,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城乡之间的差距愈演愈烈。当下,统筹城乡发展改革仍处于尝试阶段,城市与农村的发展走向仍旧充满迷茫与未知。
(六)违规隐患深埋隐忧。世界粮农组织曾经做出过精准的测算,如果按百分之九十五的粮食自给作为一个基本目标,那么我们国家就需要十八亿亩的耕地作为红线。然而,关于这个目标该如何实现的问题,不断受到重重阻碍,其中也包括个别地方政府办的阻碍。由此可见,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任重道远。
(一)管理系统理论。管理系统理论是在美籍生物学家创立的普遍系统论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形成的。主要内容为,“管理应该从组织整体的系统方面出发,按照系统特征的相关要求,从整理的角度来把握系统中存在的各种规定,对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提前最初分析应对,实现系统化,并且根据组织活动和社会环境转变,及时对组织系统的运行做出调整和控制,最终达到自身的组织目标。”系统管理的主要观点有:综合性的观点,开放性的观点,以及整体性的观点等等。这些观点对掌握和利用管理系统原理方面,非常具有代表性[2]。
土地管理工作是一项比较系统的工程。然而,在促进城市化发展方面,还需要有效调节规划用地和科学用地这二者之间存在的关系。一定要考虑到目前经济建设方面的有关要求,做好保护耕地方面的有关工作,不能为了发展城市化而忽视耕地保护问题,一定要做到保护耕地和城市化建设并肩而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当代管理的系统理念。
(二)实现整分合理化。对于整分合理这一理念,从原则上就是实现整体规划的明确分工,并在分工的过程中实现有效地綜合,这需要对整体做出详尽的了解,探究其中的现状和规律等等。除此之外,还需要做到的是科学分析,也就是理论上所提及到的分工明确。最后就是协调组织和综合之间的管理,使各个方面的环节都能得到平衡发展。
根据城市的自身规模和所属性质,多方面结合在用地方面的具体条件,像是历史文化背景或者是自然地理条件等方面,从而进一步确定城市的整体容量。改用空间垂直利用替换之前的空间平面利用,提高土地在空间上的利用价值,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道路顺利平稳运行。
(三)动力原理。管理动力原理需要管理时自身具有强大的动力。当然,要正确的利用这种动力,才可以保证在管理的过程中有效运行,物质动力和信息动力是当今管理中最为普遍的动力模式。
(四)弹性管理。所谓的弹性管理,就是要求保持管理原理的可伸缩和可调节,灵活适应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且进行动态管理。管理学在大多时候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在这一过程中无法保证确定性,管理就无法达到预期中出现的期望值。由此可见,弹性管理在管理学中的地位和作用都是十分重要的。想要做到耕地保护,就要农民和城市问题调节好,在保证农民能够获得最大程度上的收益的同时,解决城市建设用地紧缺问题。这一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3]。
:任何一条管理原理都不是单独存在的,各个管理原理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从而在运行的过程中达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单个原理若想得到有效的发挥,需要在互相的配合与牵制下,才能激发其本身的最大作用。在土地资源管理的过程中,只有做到各种有效原理相结合,才能发挥土地资源管理的最大效能。
[1]牛牧.浅谈管理学原理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应用[j].经营管理者,2011,03:164.
[3]于树霞,王万顺.浅谈mapgis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管理系统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应用[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28:3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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