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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100号),经研究,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黎家发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骏、李合豹,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杰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勇、郑旭东、胡勤玲、彭小军、吴玲、张松、李明、李强、邓衍国、李跃翠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事宜。
二、责任分工。
局内部资产,由陈xx同志牵头,各科室、单位负责上报。
马xx、尹xx负责审核,具体经办人:陈xx、郑xx。
政务中心所属资产,由李xx同志牵头,宋xx、吴xx、杨xx负责,具体经办人:吴xx、张xx、李xx、李xx。
市直单位移交资产,由李骏同志牵头,张召军负责,具体经办人:彭小军。
三、工作要求。
局财务科将固定资产台帐初步梳理后,按照分工交各牵头领导,由牵头领导召集有关科室作进一步细化,各科室(单位)对照资产台帐对实物进行盘点,于5月15日前完成自查,形成实物台帐,并对资产盘营、资产损失进行原因分析形成书面材料,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牵头领导审核后,交财务科汇总。6月15日前由局财务科、办公室将清查结果梳理汇总后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报财政部门。
各科室、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国有资产清理工作,做到有专人负责、有工作部署、有推进计划,局效能办将对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科室、单位对资产清查过程发现的问题,要详细记录、及时报送局财务科汇总,不得瞒报、漏报。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1、核对方法。
由于固定资产总账、电子帐、分户明细账、分户账错漏较多,无法实现相互校核,经与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协商,请示主管领导同意,账账核对只能依据财务处固定资产资金帐进行核对。
2、核对结果。
通过核对,学校固定资产账与财务处固定资产资金账实现了相符合,截止年底,学校固定资产账面总额为13108.705342万元。
(二)账实核对结果。
说明。
核查结果统计并不十分精确:一是教室固定资产(桌椅、多媒体设备)未能核实准确;二是个别单位第三轮核对数据提交太迟,没有统计。但对基本统计数据影响不会十分明显。
通过三轮账实核对,学校13108.705342万元账面固定资产中,盘实在用资产12583.637941万元,盘亏525.067401万元。依照资产大类统计,教学仪器设备5985.266956万元,盘实在用资产5607.241794万元,盘亏378.025162万元;其他资产7123.438336万元,盘实在用资产6976.396147万元,盘亏147.042239万元。按照资产使用年限统计,前资产2777.398673万元,盘实在用资产2504.449929万元,盘亏272.948744万元;02年后资产10331.306669万元,盘实在用资产10079.188012万元,盘亏252.118657万元。盘亏资产总量较大,占学校账面总资产4.01%;其中教学仪器设备盘亏占学校账面总资产2.88%,占盘亏资产72%,02年后资产盘亏占学校账面总资产1.92%,占盘亏资产48.02%。
二、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中缺乏专业人员或中介机构的介入,账务核对处理和资产清查过程与方法、资产清查报告都可能不够规范。
二是本报告为资产管理处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形成的报告,能否作为资产账务交接报告,请学校审议。
2、建议。
(1)本次资产清查盘亏总量较大,占学校总资产比例较高。建议学校在实现资产管理信息化和资产编码后,及时再次组织进行各部门资产盘点,盘亏资产将会有所减少。
(2)目前资产清查和管理的难点之一是阶梯教室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学生课桌椅,考虑学校教室使用和管理现状,建议学校明确阶梯教室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学生课桌椅由教务处统一进行二级管理。
(3)本次资产清查中包括上报待批报废262.7万元,建议学校将本次清查盘亏的525.1万元资产,全部列入待报废资产,资产管理处待资产清查交接工作结束后,将及时分批申请报废。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一)设备清查工作基准日:本单位设备清查工作截止基准日是20xx年7月15日。
(二)设备清查工作范围:本单位所有设备。
(三)设备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根据集团公司设备清查要求,分阶段对我矿设备进行了全面清查。6月15日机电科组织召开设备清查专题会议,对开展设备清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及要求进行了传达,对设备清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分工,对各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以财务科的资产台帐为依据进行全面清查,要求各单位建立详实的设备台帐并于6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及书面版上报设备管理组。设备管理组于7月1日开始按采区、系统、单位所使用管理的设备进行了清查对账,对编号牌掉落丢失的进行了补贴编号牌,详细建立了设备清查明细台帐,避免了设备清查遗漏现象,目前此阶段工作已全部完成。
通过清查,我矿现非固定资产设备1923台(套),有固定资产设备748台(套),其中在用固定资产设备512台(套),价值34933704.00元;备用固定资产设备38台(套),价值022.28元。闲置固定资产设备备4台(套),价值149462.84元,调出设备备5台(套),价值748029.00元,待修固定资产设备4台(套),价值58026.50元,待报废固定资产设备备184台(套),价值3164596.78元,报废在用固定资产设备备1台(套)。
20xx年7月20日。
根据公司装备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各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我中心由装备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制定了详细的检查预案,和自查工作。
为了更好的管理好设备,进一步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在车间我们把设备落实到指定的某人,做到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专人维护、专人保养。严格记录设备的运转小时,里程及油料消耗记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杜绝出现以前那种设备使用后无人看管、乱拿乱放、设备运转记录不全、不详细的现象。为了更方便各责任人了解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并管理好设备。我们将安全操作规程及保养说明整理详细后,贴在了运行记录本上,真正做到人性化。
针对当前生产情况,中心制定了有效的机械设备能耗管理。设备管理人员统计并整理好车间所有在使用的设备单机能耗量。这样结合各设备的'运行记录,就对现有车间设备能耗有了大致的了解。从而做到节约能源,为公司节约了成本、增加了效益、真正做到节能环保不是喊空话。
为了设备能正常运行,顺利投入生产,我们不定时、不定期的与车间现场进行联系,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派人解决,做到不延误生产。同时在车间各现场的设备严格认真的按要求进行各项保养,需要维修的尽快维修,杜绝带病操作或操作之前才急忙修理的不良现象。同时中心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间及设备进行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如:设备摆放不整齐、表面有油污、配电箱内存放电焊条、工具乱放、设备运转记录不详细不规范、油料记录不详细、设备保养不及时等……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并要求立即整改。针对这些,我们都认真仔细的加以整改,确保设备运行良好,生产顺利进行。
我们每月认真做好设备保养,能耗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整理好设备资料,同时经常组织人员了解各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回顾这一年来,尽管工作计划都一一完成,但是离中心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在工作中可能还存在某些不足。展望未来,今后我们会更加努力工作,不断进娶将设备管理好,维护好。做到节约成本,更好的服务生产,创造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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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6月3日,江苏省水利厅在南京召开厅系统资产清查工作视频会,会议传达贯彻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厅系统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江苏省省水利厅副厅长陶长生参加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各单位狠抓基础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厅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资产处置程序日趋规范,管理手段不断创新,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截至20底,厅系统资产全部纳入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单位人员情况、资产配置情况、资产对内对外使用情况、绩效管理情况、资产处置情况、产权交易情况等各类信息全部实行信息化管理,资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资产清查,摸清“家底”,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开展其他各项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对全面系统地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对此次清查工作,会议要求要做到“三个落实”:一是组织和措施要落实。厅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层层分解责任;要结合本单位资产的规模、特点等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建立和完善资产清查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要选派思想素质高、熟悉财政、审计、资产管理、电脑操作的人员参加,善于组织协调处理问题。二是工作要求要落实。要抓住本次清查工作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确保“家底”查清查实,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状况。三是责任和纪律要落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各类资料,对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要严肃纪律,防止“走过场”和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对发现的问题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切实维护资产清查工作的严肃性。
会议强调,要不断提升资产管理精细化水平。一是加强制度规范,实现长效管理。要着眼于长效管理,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相关人员、明确职责。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达到资产配置合理,资产使用高效,资产处置规范,绩效评价科学。
二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动态管理。各单位要以此次资产清查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固定资产资产条形码管理和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完善基础数据,及时维护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为推进资产管理与预决算管理紧密结合、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提供基础数据保障。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实现精细管理。各单位要从预算编制入手,严把资产入口关,实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要落实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盘活存量资产的基础上,严控新增资产数量,防止国有资产闲置和财政资金浪费。要及时做好新增资产入账工作,确保资产信息完整准确。要严格政府采购流程,规范采购程序,控制采购风险。要规范资产处置,严格执行资产报废年限制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确需报废的资产要按规定程序报批。要如实反映国有资产收益管理,防止违纪问题发生。
四是突出基建项目资产,实现高效管理。建设单位应参照同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结合工程实际需要,配置建设期自用固定资产。要加强固定资产购置、验收、使用、移交、处置等各环节管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法人应及时与运行管理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对工期较长、单项工程较多的项目,可先行办理实物资产移交,待项目竣工验收后,依据《江苏省水利建设项目资产移交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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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为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健全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6月6日下午,月塘镇财政所组织召开了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算工作会议。
会议要求,各相关站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迅速启动,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清查核算工作不重不漏,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凡有意瞒报、虚报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清查核算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根据《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国资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们于今年初着手准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于3月份正式启动。上半年,我们在市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努力,目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市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清查工作基本数据已上报宁波市财税局,我市资产清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市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12月31日;资产清查范围是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全市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其中行政47家、事业183家、社会团体1家;清查内容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等四个方面。
(一)领导有力、组织有序。为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国资局内设立资产清查办公室,具体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市直属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也根据要求及时成立了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我市实际,我们还制定出台了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操作规程,按照“单位自查、专项审计、汇总上报”三个步骤,对我市资产清查的目的、基准日、范围、期限、组织机构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二)加强培训、精心指导。根据宁波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于3月21日召开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及职责要求,并在会后将资产清查工作落实到专门科室和人员,规范清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同时,还对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操作程序作了详细的讲解说明。
按照“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密切协作”的原则,资产清查办公室为资产清查工作的责任部门,在本次清查工作中,清查办在做好培训工作基础上,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通过电话解答和上门解决的办法,及时解决清查工作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指导处理盘盈盘亏,如实反映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状况,为下一步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资产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三)专项审计、确保质量。为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清查的工作质量,我们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委托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139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对单位资产损溢清查结果作出专业鉴定,出具了《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这次资产清查工作虽然任务重、时间紧,但我们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面仍达到了60%,列宁波市前茅。
全市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行政编制2293人,事业编制7232人,实际在职行政人员2481人,事业7015人,离退休3419人,截止年12月31日止,资产清查账面值328023.95万元,资产清查增加2326.70万元,资产清查减少3772.68万元;全市负债账面值137790.77万元,清查后负债增加50万元,减少20.06万元;净资产账面值188298.21万元;资产待处理净额1475.89万元。行政未脱钩经济实体累计实际投资3740.34万元,经济实体资产总额135021.8万元,净资产10711.5万元;事业单位对外投资1365.3万元,经济实体总资产4315.25万元,净资产1403万元(具体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全市申报、确认的资产损溢情况: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全市在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待处理资产净损失1475.89万元,其中待处理收益2326.7万元;待处理损失3802.62万元(具体见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收益1734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收益70万元,固定资产收益1664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3673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损失206万元,固定资产损失3467万元。
四、清查工作成效及从中发现的一些问题。
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由于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各部门大力支持,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普遍提高了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通过这次清查,各单位、各部门和镇街道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对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有了新的认识,不同程度地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资管理工作的重视。在清查过程中,国资局工作人员与各单位业务人员一起边清查、边调研,共同探讨国资管理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国资管理氛围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涨。绝大部分单位在清查工作中专门成立了工作班子,抽调业务骨干,认真做好本次的清查工作。清查后,许多单位为了更好地管理本部门的资产,还专门增配人员以加强管理力量。如机关事务局、溪口镇等单位针对财务力量薄弱,管理未到位现象,专门从其他部门中抽调业务好、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国资管理岗位中来。
(二)进一步夯实了国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根据这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一方面通过清查各行政事业单位都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台账,进一步完善了实物资产总账、实物资产明细账、保管使用登记册,真正建立了实物资产“户口本”管理制度,为每项实物资产建立了实物资产卡片信息,包括资产名称、数量,购置时间、类别、原值、使用状态、保管人等最原始的信息内容,对以后建立全市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提供了信息支撑;另一方面集中梳理了债权、债务,并对债权债务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包括资金款项性质、与本单位关系、账龄、变动原因等,而且还对资金挂账进行了专业认定,从而理顺了各单位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规范了各单位基建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处理办法;理顺了主管部门与下属部门及下属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产权关系;另外,还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划拨土地进行了登记造册,防止国有土地流失等。
目前这部分资产已全部入账。如某街道在清查过程中,发现一处10多亩的土地没有户主,通过老同志回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这块土地确属街道所有,这样一下子为街道增加了约500万元左右的国有资产。
但是,在清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和管理上的不足,由于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重收入、重购置、轻管理”的传统思想,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缺乏规范和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随意购置、任意处置、不讲效益”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具体表现在:
(一)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少单位没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有些单位即使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但未真正执行,把制度束之高搁。
(二)账务处理不规范、不及时,导致资产账实不符、账卡不符,形成大量账外资产。
(三)资产权证不齐,权属错位现象比较严重。主管部门与下级以及部分单位与单位之间国有资产产权关系不清,权属错位。
(四)个别单位资产处置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五)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存在风险,资产潜在损失严重。
这些问题的发现,为我们以后在加强国资监督管理,改进管理办法找到了着力点。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目前在资产清查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为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后续工作,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因时间紧难免会出现漏清、漏报和错报的资产,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对资产盘盈、各项资产损失、资金挂帐以及往来账款等,按资产清查有关规定核实审批后处理。
(二)充分利用资产清查数据建立资产信息档案。对资产清查各项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加工,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认清自身管理“真空”与“漏洞”,以提高各单位自身财务、资产管理水平。
(三)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防止前清后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在一个动态的过程,各单位要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及时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做到“家底”常清、情况常明,有效防止资产管理上的前清后乱,并要建立离任核查制度,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物清,防止资产流失。
(四)要求各单位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相关人员、明确职责。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
(五)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产权转让、无偿调出、出售、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都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不得越权擅自处置。同时,针对这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出台一项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
(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七)总结这次清查工作经验,我们认为应加强对各单位资产的专项审计和检查力度,必要时,也可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对重点单位进行专项审计,以加大对各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随着我校事业的发展,固定资产数量越来越多,种类越来越复杂,管理难度越来越大,管理中存在和出现问题也越来越多,致使资产清查工作难度大、困难多,任务艰巨。资产管理处依靠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历时近一年,初步完成了学校固定资产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学校固定资产家底。
(一)账账核对结果。
1、核对方法。
由于固定资产总账、电子帐、分户明细账、分户账错漏较多,无法实现相互校核,经与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协商,请示主管领导同意,账账核对只能依据财务处固定资产资金帐进行核对。
2、核对结果。
通过核对,学校固定资产账与财务处固定资产资金账实现了相符合,截止年底,学校固定资产账面总额为13108.705342万元。
(二)账实核对结果。
说明。
核查结果统计并不十分精确:一是教室固定资产(桌椅、多媒体设备)未能核实准确;二是个别单位第三轮核对数据提交太迟,没有统计。但对基本统计数据影响不会十分明显。
通过三轮账实核对,学校13108.705342万元账面固定资产中,盘实在用资产12583.637941万元,盘亏525.067401万元。依照资产大类统计,教学仪器设备5985.266956万元,盘实在用资产5607.241794万元,盘亏378.025162万元;其他资产7123.438336万元,盘实在用资产6976.396147万元,盘亏147.042239万元。按照资产使用年限统计,前资产2777.398673万元,盘实在用资产2504.449929万元,盘亏272.948744万元;02年后资产10331.306669万元,盘实在用资产10079.188012万元,盘亏252.118657万元。盘亏资产总量较大,占学校账面总资产4.01%;其中教学仪器设备盘亏占学校账面总资产2.88%,占盘亏资产72%,02年后资产盘亏占学校账面总资产1.92%,占盘亏资产48.02%。
二、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中缺乏专业人员或中介机构的介入,账务核对处理和资产清查过程与方法、资产清查报告都可能不够规范。
二是本报告为资产管理处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形成的报告,能否作为资产账务交接报告,请学校审议。
2、建议。
(1)本次资产清查盘亏总量较大,占学校总资产比例较高。建议学校在实现资产管理信息化和资产编码后,及时再次组织进行各部门资产盘点,盘亏资产将会有所减少。
(2)目前资产清查和管理的难点之一是阶梯教室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学生课桌椅,考虑学校教室使用和管理现状,建议学校明确阶梯教室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学生课桌椅由教务处统一进行二级管理。
(3)本次资产清查中包括上报待批报废262.7万元,建议学校将本次清查盘亏的525.1万元资产,全部列入待报废资产,资产管理处待资产清查交接工作结束后,将及时分批申请报废。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财政局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__县财政局机构类型为机关法人,单位负责人:刘水录,地址:贵州省__县__镇__中路3-1号,机构情况:机关内设局长室、副局长室、办公室、国库股、预算股、综合股、预算单位资金管理股、地方债务股、绩效评价与采购股,并下设5个二级事业单位,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县基层财政管理局、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县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大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人员编制情况:年末在职人数为57人,行政编制52人,工勤编制5人;退休人员14人,遗属人员5人。20__年财政预算收入为8039.35万元,总支出为2289.66万元。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为: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__〕51号要求,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基准日统一为:20__年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纳入本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行政本部1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1、在清查前,认真执行有关资产清查的制度规定,指定专人参加全县固定资产清查培训会,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刘水录为组长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到专人负责,明确分工,保证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1)基本情况清理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2)财务清理以资产基准日为时点,对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的核对和清理,以及对各项内部资金往来情况的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各项往来款项情况的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了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3)财产清查是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和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
经过清查我局资产总计为102,807,414.00元,负债总计21,050,279.00元,净资产总计81,757,135.00元(含财政拨款结转70,882,479.00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4,325,557.00元,资产基金6,549,099.00元)经过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讨论,最终确认资产损失共计1,840,791.00元,全部均为固定资产(即:通用设备1,785,891.00元,其中:汽车两台,价值358,200.00元;家具用具54,900.00),总计盘亏238项目。
四、对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未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未认真清理资产、未整顿实物管理现尝对损坏不用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做好报废相关手续,账务处理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认真清理资产并整顿实物管理现场,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账务。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霍政办〔20xx〕62号和霍邱县人民政府财政局财资〔20xx〕39号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县政府及财政局有关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分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分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镇直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分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
2.组织镇直各单位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7月)。
1.镇直各部门、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指导本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镇财政分局,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送镇财政分局。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20xx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可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3.20xx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按照财政部和省、市县的要求,编制全镇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连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三)总结阶段(20xx年8月-9月)。
1.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县政府报告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镇财政分局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分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各单位负责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镇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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