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涉及的内容应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支付方式等。那么我们该如何撰写一份合同,以确保各方合法权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采购框架合同采购框架合同篇一
13.1根据中国政府现行税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
合同。
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其他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3.2在中国境外和香港、澳门及中国台湾区域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14.争端的解决。
14.1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14.2诉讼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4.3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合同解除和终止。
15.1合同自然终止。
买卖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5.2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乙方如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
通知书。
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整个合同项目或主要项目分包出去,
3)如果乙方未能在清单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4)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5)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和履行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等行为。
15.3定期评估不合格时的终止:甲方每年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15.4如果甲方根据本条15.2,15.3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相同或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相同或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5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索偿要求后三十(30)天内对甲方作出赔偿。
15.6由于乙方未尽责任或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6.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
17.合同生效。
17.1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以后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17.2“采购清单”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采购专用章”和乙方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后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18.主导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银行费用。
在甲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乙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0.其它。
20.1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0.2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0.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甲方持有。
甲方:
乙方:
买受人(甲方):
工商注册号:
出卖人(乙方):
工商注册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范围。
第二条交易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当第三方销售或采购条件相同时,优先向对方销售或采购。
第三条产品的数量。
1.本协议是年度框架协议,甲乙双方须在每年月日前协商确定下一年度采购计划/销售计划。为确保协议履行的严肃性,甲乙双方应根据协议确认年度数量均衡执行,首月销售/采购数量为,以后在每月日前双方书面确定下月度的分月供货数量。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需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对产品的数量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本协议按确定产品价格。
1.政府定价(含地方政府定价)。
2.政府指导价。
3.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因市场因素,甲乙双方可就产品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新的产品价格,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仍以本协议确定的价格或计价公式执行。
第五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质量标准按执行。
(1)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2)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执行。
(3)按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4)按每笔采购单中质量标准执行。
2.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在_个月的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3.乙方向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质量。
保证书。
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支付方式按执行。
1.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
2.乙方货到验收合格且甲方办理入库手续后结算(适用寄售协议物资)。
第七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执行。
1.标准包装。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适合水运或/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
2.危险品包装。
3.设备包装。
4.包装物由方提供,不计费、回收。
5.无包装物。
第八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第九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执行。
1.以双方共同确定的法定计量为准,合理损耗为%。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
2.无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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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框架合同采购框架合同篇二
需方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购买材料达成以下协议:
一、售货商品的相关批发价:
1、甲方公司向乙方购买华西村铝塑板。
2、甲方所采购板材单价见双方确认的价格表,乙方如需调整产品价格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方可实施。
3、乙方的商品报价含17%增值税(可抵扣增值税发票)。
二、商品的质量保证:
1、乙方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最新行业标准。
2、乙方提供板材样品到甲方封样,并作为甲方验收标准。
3、由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甲方产品售后批量质量事故,经甲乙双方调查确认后,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
4、在来料检验、产品制作、用户使用中,由于乙方产品技术、质量等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用户多次投诉,影响甲方产品声誉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每次的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6、技术资料提供办法:在提供每份订单的同时,以传真的方式,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的尺寸颜色等要求,如因乙方理解有误或在制作前未对订单清晰度提出异议或乙方原因加工出错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数量及时间:
1、以甲方的采购订单要求为准,(采购订单的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必须及时回传确认采购订单,如有疑问需及时与甲方沟通;4小时内不回传,视同确认。
2、乙方发生可能影响其供货能力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报甲方。
3、如乙方逾期交货,每天按未交货部分的百分之五偿付给甲方作为逾期违约金。如由于延误交货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产品的交货地点及方法:
1、运费由乙方承担,到甲方仓库后装卸人员由甲方提供。
2、产品交付的数量以乙方送货单加甲方(仓库)签字为准。
五、包装要求:完整简易包装。
六、产品验收方式:
1、乙方送货时,甲方指定专人验收货物的数量及破损情况,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破损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方质检员按样品进行验收。
3、乙方不能按质量要求生产,甲方退回其产品,乙方按要求进度补货。
七、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在每月的25号将当月发生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在下下月的25号支付此款(发票到后60天支付)。(遇节假日顺延)。
2、甲方支付方式为转帐支票。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未付清相应款项,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如甲方对订单所定产品的数量与产品其他要求更改,应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将自行承担此损失,如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更改,所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能按本合同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违约方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应在不可抗拒发生后的当日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拒发生后三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发生不可抗拒的证明。
3、按合同法执行,如发生争议,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在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的修改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2、本合同为年度采购合同;。
3、合同生效后的订单、双方代表签字的补充合同、技术图纸、实物样品都是本协议的附属,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权力义务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采购框架合同采购框架合同篇三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以下合同,双方在此确认:
1、双方就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已充分地和对方进行了解释;
2、双方已完全理解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遵守这些条款可能产生的后果;3、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作为甲方合格供应商,在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竞价成功后,双方开始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具体义务、行使相应权利。另外,双方无须另行签署电子商务平台自动生成的交易合同示范文本或其他类似合同,如已经签署,则应确保其记载事项与本合同或《订购单》的相关约定相一致,否则以本合同或《订购单》约定为准;如《订购单》的相关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一、采购意向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拟采用宝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网上竞价方式向乙方采购四氧化三锰。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质量要求及检验。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应完全符合国家规定及甲方要求的技术要求。
2、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规范标准和[]标准。
3、检验方法:甲方采取现场随机抽样,并送有资质的。
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起诉。
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30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或《订购单》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9、本合同为框架协议。若乙方为成为中标供应商,则中标后双方签订的《订购单》为本合同的附件组成部分;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上述附件与组成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双方可以采用传真方式签署《订购单》,但传真件需加盖甲方合同章、签名,乙方应在收到上述传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加盖合同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双方买卖合同即成立。双方确认的有效传真号码以《订购单》记载为准,任何一方变更传真号码,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应赔偿因未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上海宝钢磁业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采购框架合同采购框架合同篇四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购买材料达成以下协议:
一、售货商品的相关批发价:
1、甲方公司向乙方购买_______________铝塑板。
2、甲方所采购板材单价见双方确认的价格表,乙方如需调整产品价格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方可实施。
3、乙方的商品报价含17%增值税(可抵扣增值税发票)。
二、商品的质量保证:
1、乙方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2、乙方提供板材样品到甲方封样,并作为甲方验收标准。
3、由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甲方产品售后批量质量事故,经甲乙双方调查确认后,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
4、在来料检验、产品制作、用户使用中,由于乙方产品技术、质量等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用户多次投诉,影响甲方产品声誉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每次的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6、技术资料提供办法:在提供每份订单的同时,以传真的方式,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的尺寸颜色等要求,如因乙方理解有误或在制作前未对订单清晰度提出异议或乙方原因加工出错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数量及时间:
1、以甲方的采购订单要求为准,(采购订单的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必须及时回传确认采购订单,如有疑问需及时与甲方沟通;4小时内不回传,视同确认。
2、乙方发生可能影响其供货能力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报甲方。
3、如乙方逾期交货,每天按未交货部分的百分之五偿付给甲方作为逾期违约金。如由于延误交货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产品的交货地点及方法:
1、运费由乙方承担,到甲方仓库后装卸人员由甲方提供。
2、产品交付的数量以乙方送货单加甲方(仓库)签字为准。
五、包装要求:完整简易包装。
六、产品验收方式:
1、乙方送货时,甲方指定专人验收货物的数量及破损情况,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破损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方质检员按样品进行验收。
3、乙方不能按质量要求生产,甲方退回其产品,乙方按要求进度补货。
七、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在每月的___________号将当月发生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在下下月的25号支付此款(发票到后60天支付)。(遇节假日顺延)。
2、甲方支付方式为转帐支票。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未付清相应款项,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如甲方对订单所定产品的数量与产品其他要求更改,应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将自行承担此损失,如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更改,所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能按本合同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违约方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应在不可抗拒发生后的当日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拒发生后三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发生不可抗拒的证明。
3、按民法典执行,如发生争议,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在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的修改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3、合同生效后的订单、双方代表签字的补充合同、技术图纸、实物样品都是本协议的附属,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权力义务后失效。
采购框架合同采购框架合同篇五
合同签订地:
合同编号:需方:上海宝钢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以下合同,双方在此确认:
1、双方就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已充分地和对方进行了解释;
2、双方已完全理解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遵守这些条款可能产生的后果;3、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作为甲方合格供应商,在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竞价成功后,双方开始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具体义务、行使相应权利。另外,双方无须另行签署电子商务平台自动生成的交易合同示范文本或其他类似合同,如已经签署,则应确保其记载事项与本合同或《订购单》的相关约定相一致,否则以本合同或《订购单》约定为准;如《订购单》的相关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一、采购意向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拟采用宝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网上竞价方式向乙方采购四氧化三锰。
2[]、乙方作为甲方的合格供应商可参与竞价,根据竞价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与数量为甲方供货。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质量要求及检验。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应完全符合国家规定及甲方要求的技术要求。
2、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规范标准和[]标准。
3、检验方法:甲方采取现场随机抽样,并送有资质的。
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30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或《订购单》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9、本合同为框架协议。若乙方为成为中标供应商,则中标后双方签订的《订购单》为本合同的附件组成部分;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上述附件与组成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双方可以采用传真方式签署《订购单》,但传真件需加盖甲方合同章、签名,乙方应在收到上述传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加盖合同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双方买卖合同即成立。双方确认的有效传真号码以《订购单》记载为准,任何一方变更传真号码,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应赔偿因未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上海宝钢磁业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采购框架合同采购框架合同篇六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明确权责、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用于促销礼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采购物品明细。
乙方承诺所提供价格为市场供货最低价,如在市场上发现相同物品更低价位时,则要按低价格结算。
甲乙双方约定在目前市场原材料价格无波动或者上涨5%(含5%)的情况下,按照乙方的报价执行,如原材料上涨超过5%,乙方须提供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有效证明,双方协商定价:如原材料价格下跌,乙方须相应降价。
三、品质保证。
乙方向甲方出售的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向甲方提供已过产品保质期、假冒伪劣、串规串档的产品,并应履行相应的产品三包规定;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者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当对所有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四、订货及送货方式。
2、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以甲方传真件规定时间为准,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免费送货,若不能按时送货即视为违约,甲方可另行采购。乙方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另行采购产生的费用及其造成的损失。
五、结算方式。
退回乙方)及时通知乙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在收到乙方发票并确认无误后个工作日内以方式结清所有款项。
六、退换货条款。
甲方在的过程中,仅对货物的品种、数量及包装要求进行初步检验,如发现乙方未按甲方传真要求供货,或在正常使用货物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无偿退货,所有退换费用(包括退货运费及二次发货运费)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甲方促销活动原因,导致乙方的促销品未实际发放使用完,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甲方有权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货款;货款如已结算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价退货退款。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恪守本合同各条规定全面履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一切损失。
2、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顾客投诉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被媒体曝光或被国家有关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处理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八、争议解决。
双方出现分歧或有合同未尽事宜时,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诉至甲方所在地*。
九、生效事项。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他事项。
以下空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采购框架合同采购框架合同篇七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乙方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货物和/或服务;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1.1双方确认,本合同、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乙方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甲方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甲方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乙方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乙方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甲方已经同意了乙方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乙方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合同附件内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乙方发出报价单,甲方确认。合同附件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四条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合同附件外,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乙方与甲方协商并在甲方登记其将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甲方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乙方订购,且乙方只应向甲方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乙方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甲方一经向乙方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6.1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乙方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乙方即应视为乙方收到,乙方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乙方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乙方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乙方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甲方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乙方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甲方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乙方应依据甲方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7.1乙方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甲方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1个月甲方对该货物的平均需求数量。
7.2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当赔偿。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8.1甲方和乙方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乙方必须保证满足对甲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乙方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公司。如违反本规定,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币伍仟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乙方必须承诺其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甲方价格)为甲方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否则,一经发现,乙方给予的甲方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甲方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乙方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甲方乙方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甲方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包装。
9.1乙方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甲方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乙方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10.1乙方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甲方订单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使货物在甲方指定的交货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乙方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甲方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乙方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通知,则甲方有权拒物且乙方应承担被拒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乙方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乙方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甲方。
10.7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甲方可以就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甲方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10.8乙方不得凭借甲方根据上述第10.7条的签收向甲方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11.3如甲方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乙方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乙方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甲方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依据本合同由甲方拒收的货物应由乙方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甲方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在甲方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乙方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甲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除上述规定外,如甲方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甲方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乙方转移到甲方。
第十五条付款、付款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乙方按上述第12.6条向甲方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甲方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乙方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甲方。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甲方。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甲方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第三章合同变更和解除、争议解决、效力及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16.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16.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6.2.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货物,经催告后7日内仍未交货;。
16.2.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16.2.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货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约地*提起诉讼或仲裁委仲裁。
第十八条效力及其它约定。
18.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8.2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6.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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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框架合同采购框架合同篇八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和品质保证: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5.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6.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7.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8、质保期限:供方对提供的产品实行3年保修。
三、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订单工作令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坏等由供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交货地点:
五、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构成: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
2.供、需双方同意在本。
合同。
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卖双方协商后的价格。
3.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每月根据发票进账情况支付货款,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付款方式原则上采取电汇方式,可采用承兑汇票付款。
六、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为初步验收)。
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七、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2.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重新包装的所有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3.,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每逾期一天一千五元计算,同时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如供方交货时间完成,需方未提货,壹个月内不收滞库费,超过壹个个月部分按银行同期利率结算。
4.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发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5.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个工作日支付至少壹仟元违约金,延误需方出货期而致需空运交货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而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6.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需双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八、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九、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处罚。
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但买卖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迟履行销售合同义务时,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应指遭受不可抗力方无法预见的且超出其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灾害、劳工纠纷、封锁、战争状态、暴乱、阴谋破坏、火灾、履行销售合同的关键设备瘫痪、运输阻滞或交通事故、政府行为(例如但不限于修改法律规定和取消进口许可)以及疫情的爆发。
十、合同纠纷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或合同履行地仲裁会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二、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事项:
需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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