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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室管理制度篇一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中心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食品。
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严禁采购以下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食品.(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
1所有入库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保管员应根据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食品.需冷藏的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均应有避光措施,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食品应离地,隔墙10cm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应根据库存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食品的质量。
1中心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中心相关部门。
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中心分管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1中心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中心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食品不得混垛。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6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7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8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保健室管理制度篇二
为加强素质教育,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1、全体学生均要按规定时间到操场做广播体操(因病因事除外)。学生须整队到场,教师应跟队管理,体育老师负责维持全场秩序。
2、做操要规范,动作要标准、大方、不得马虎;队列须整齐,同时领操员和班主任应在队列之前,另一跟班服务教师位于队列后。
3、任何班级不得占用早操时间,不得利用早操时间举行检测,特殊情况缺席的须报分管校长或少先队大队部批准。
4、离场要有秩序,不得拥挤,队形须在离场后散开。
1、各科老师须在规定时间到所有班级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不得迟到。
2、做眼操时,须由一名同学在讲台领操,全班同学按照眼保健操的正确图示去完成,以确保做操时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3、班主任老师应指导学生如何做眼保健操,也可聘请体育老师作指导。
4、学校值日生一经发现有班级有做眼操时纪律混乱,则对该堂任课教师予以批评
保健室管理制度篇三
1、对药店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药店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药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药店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国家和上及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药店内部的贯彻实施。
6、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销售人员定期一次全身检查。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药店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药店的计划按需要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药店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或《药品流通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销售保健食品的包装情况很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药店负责人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7、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药店负责人反馈信息。
保健室管理制度篇四
1、保健食品、药品、普通食品务必执行分类管理制度。保健食品、药品、普通食品务必分类、分区存放、专人专柜专库管理。门店务必挂有醒目标志,注明区域(或柜台),引导群众正确消费。严禁混放、互替销售。
2、1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资料务必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务必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保健食品包装上有特定的蓝帽子标示。
卫食健字(+4位年号)第xxxx号(国产保健食品)。
卫进食健字(+4位年号)第xxxx号(进口保健食品)。
国食健字g+4位年号+4位顺序号(国产保健食品)。
国食健字j+4位年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
2、2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准字+(化学药品以h开头,中成药以z开头,生物制品以s开头,保健药品以b开头,药用辅料以f开头,以j开头的为进口原料国内分装的产品)+4位年号+顺序号。如国药准字h0029,前四位为批准年份,后面为顺序号。
2、3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普通食品(一般食品)和保健食品都是食品,都有食品声称:。
第一种功能都能带给人体生存务必的基本营养物质;
第二种功能是有特定的色、香、味、形;
第三种功能只有保健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规定的27种保健功能)。
一般食品批准文号:(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食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xx-yyyyyy号(xxxxxx指行政区域代码,yyyyyy指本行政区域发证顺序编号)。以前的格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食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将逐步被代替。
1、保健食品采购原则及依据:在采购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确保购进保健食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2、进货前的审核标准:。
2、1首营企业:审核该企业是否具有法定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信誉(证照齐全、供货质量好且稳定、价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誉、售前、售后服务好)。
2、2首营品种:审核所购保健食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特定保健功能、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是否具有质量标准。
2、3审核包装和标识是否贴合有关法定标准和储运要求,以确保保健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
2、4审核与保健食品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员的合法资格。
2、5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进合同。
3、对供应商进行多方面评审后,将状况汇总后,报经理审批。
4、凡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采购员务必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保健食品审批表》,并经经理审批,方可进货。
5、进口保健食品的采购程序:进口保健食品的采购,务必严格审核该企业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并按以下规定办理手续,确保购进保健食品的质量。
5、1索取和审核盖有供应单位红色印章的证照复印件。
5、2索取盖有该单位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核对品名和生产国家、厂商。
5、3签订合同时应注明有关质量条款,并对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予以了解和确认。
5、4无《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或无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不予验收。
5、5进口保健食品务必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主要成分、注册证号及依法登记的国内销售代理商名称和地址。
6、采购员应按计划购货,并开具发票。
7、保管员按到货单据入库。
8、验收员按《保健食品验收管理制度》要求逐批进行验收。
9、经验收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存入不合格品区,由采购员负责及时与供货商联系办理退货手续。
10、采购员要及时做好采购记录,其资料包括:品名、规格、保质期、生产企业、供货单位、批准文号、购进数量、购货日期、批号。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1、保健食品进货务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采购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保健食品采购务必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以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和使用安全为前提。
4、购进保健食品务必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进货。
5、从首营企业购进保健食品务必索取有关企业和保健食品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6、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质量审核,经经理批准后方可经营。
7、购进进口保健食品要加盖有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8、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及其联系电话、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单位、品名、生产批号、规格、保质期等资料。票据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9、购进保健食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
10、采购员要随时了解市场信息和库存动态,按照采购计划购进保健食品,保证保健食品定点、按时、定量、优质、优价采购,并要求供货单位开具合法发票。
保健室管理制度篇五
(一)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鉴定费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二)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三)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是的票据,做到票、账、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四)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五)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六)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七)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八)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九)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保健室管理制度篇六
1.为规范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与健康,杜绝管理浪费,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制度》,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2.本制度所称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是指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保护用品。
3.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分为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大劳保和小劳保)、和特殊作业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特种劳保)和防暑降温保健品。
4.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按照《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岗位类别》、《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要求发放。后勤机关工作人员、生产部门职能人员及其他非生产岗位职员原则上不发放小劳保,一般劳保用品应根据需要严格控制发放周期。
1.生产技术处负责制定公司员工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办法,负责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计划申报、发放审核和台帐建立。
计划申报流程。
二级部门申报。
生产技术处审核汇总。
供应处报批及执行。
2.各二级部门根据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标准负责本部门人员大劳保、小劳保及特种劳保用品的计划申报,生产技术处负责各部门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报汇总、发放审核和台帐建立;以及特种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和临时需要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程序;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对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退换;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查处,及时反馈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情况。
3.供应处负责委托采购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落实,并对劳保用品的到货进行验收保管及台帐记录,按照生产技术处批准的劳保领料单进行核发,并负责安全、健康用品的回收。
4.供应处负责采购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时涉及到人身安全的必须确保质量,按期采购,满足发放需要,并获取和保存生产厂家提供产品“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1.生产技术处根据《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岗位类别》、《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负责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的发放审核并健全台帐。台帐一人一卡。
2.行政人事处应将员工名册送生产技术处一份,员工岗位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生产技术处,以确保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准确发放。
3.新进员工根据岗位工作需要,于上岗前配发劳动保护用品,首次发放春秋工作服或夏季工作服两套。安全帽一顶、劳保鞋一双。
4.转岗职员因新工种需要而在原岗位未配发的保护用品,经生产技术处核实后予以补发。
5.职员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应按其危害保护进行发放,不得重复发放。
6.一般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中的易耗物品(手套、口罩等)按部门员工人数及岗位实际需要由生产技术处核发。
7.因生产、检修等作业中涉及特殊保护需要的,由使用部门申请,生产技术处确认、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发放特种保护用品,使用后专人保管以供备用。
8.各二级部门应在使用前履行计划申报手续,特种劳保用品计入领用人台帐,领用人岗位变动,凭移交手续到生产技术处变更领用人记录,特种劳保不设定使用周期,但必须以旧换新。
9.各工种职员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因工作调动,大劳保用品随人走,原发大劳保用品顺延使用期限;若公司间临时工作调动的,大劳保用品由原单位发放,小劳保及特殊劳保用品由新单位发放。
10.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领料单经生产技术处审核登记后又因仓库无货暂时无法领用的,应在三日内持原领料单到生产技术处进行冲销,货到后再重新履行领用手续,否则台帐反映的.个人领用情况视为属实。
11.各工种职员不管什么原因脱离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停发当月有关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半年以上者,停发工作服、防护鞋,回岗位后原发劳动防护用品顺延使用期限。
12.外来代培人员,实习人员按公司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方能上岗。
13.调职员工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的发放要按照新岗位的发放标准,发放卡随岗位转移。新岗位发放标准施行后,原岗位劳保发放时间具有延续性,原岗位未配齐的劳保用品,予以补发。
14.保卫(保安)人员的着装,由保卫部门提交专项申请,行政人事处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
15.职员一般大劳保和特种劳保用品达到发放周期后,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交由公司安全员验证报废后,换领新的劳动保护用品;未到发放周期而损坏或丢失的劳动保护用品,根据责任大小,落实后予以赔偿,及时予以核发。各种劳保用品的赔偿标准,由供应处报公司审定。
16.生产技术处每年根据当地季节情况合理制定发放时间,不得反季节发放劳保用品;根据本地气候状况,公司不发放棉衣,夏季工作服在周期内相应增加一套。
1.公司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按换装时间和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各级管理部门和员工均有权对劳保保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或举报,凡违反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以上的处理。供应处每季度对生产技术处劳保台帐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印有企业标志的职员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让他人,否则,因此造成企业形象损害或涉及非法事件的,由当事人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3.为保护职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职员在生产岗位操作时,必须规范穿戴、配齐劳动保护用品;机关、后勤工作人员参加生产现场作业或义务劳动时,必须穿戴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所需手套、口罩等根据实际情况核发,但不得超过核定标准。
4.员工退休、辞职、调离或因其它原因离开公司的,工作服、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如数回收。劳保用品管理部门要严格发放、回收手续,防止在过程中造成流失;因失职导致新、旧劳保用品流失的,予以严肃处理。
5.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了解和收集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状况,通过安全生产技术处向供应处反馈信息。
6.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物资保管人员应妥善管理劳动保护用品,防止过期、变质,对库存过期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准发放;定期统计库存情况,对缺供或积压的现象应及时报告、处理。
7.保健用品发放在每年夏季7、8、9月,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报计划到生产技术处审核,交采购部门采购发放给员工。生产技术处负责发放台帐记录。
1.本制度中所称大劳保包括:夏、春秋、冬季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雨衣、雨鞋;小劳保包括:布手套、纱手套、防尘帽、纱口罩等;特种劳保包括:安全绳(带)、防尘镜、防冲击护面具、阻燃(热)保护服、防静电工作服、专用绝缘靴、防噪声护耳器、各类专用保护手套等。保健用品包括:夏桑菊、板蓝根、人丹、风油精、清凉油等防暑降温药品。
2.本细则由生产技术处归口管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保健室管理制度篇七
为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各连锁门店经营保健食品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4、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5、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无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标签标识不符规定的保健食品;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4、进货台帐和索证资料不得涂改、伪造。
1、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经营场所要定期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
5、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
6、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等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1、员工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进行健康体检,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5、在岗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着装要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经营和办公区域;
6、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两年。
1、保管员要按照产品储存要求做好养护,保证产品不变色、不变质;
2、保管员对储存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上报负责人并放入不合格区;
3、保管员应在专用货架摆放产品;
4、保管员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5、库房要做到干净整洁,符合库房码放要求。
1、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不得采购、上架和销售;
2、不合格保健品须与合格产品分开存放,并挂有红牌警示标志,设专人、专帐管理;
5、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要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1、按年度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的,内容和考核要求。
2、明确专人负责培训工作,每半年培训一次。
3、执行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培训内容包括保健食品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和安全知识等。
5、培训完毕后应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6、建立培训记录,及时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
保健室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条:为提高我省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水平,预防与控制疾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构建和—谐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要成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卫生保健机构、总务(后勤)、教导处等有关部门参与。
第三条:学校要设立卫生保健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做好学校预防保健工作。学生数1000人以上规模的中小学校必须配备专职卫生专业人员;其它中小学要配备专(兼)卫生保健人员,也可聘请卫生部门专业人员兼职。班主任要积极参与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了解健康教育课内容。
第四条:加强校医和保健教师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参加有关学校卫生防疫、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的能力水平。
第五条: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学校要制订饮食卫生、环境卫生、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治、学生健康检查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学校每年初要制订卫生工作计划,年终要进行认真总结,并把卫生工作纳入评优评先内容。
第三章:学校健康教育。
第六条: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落实学校健康教育课程计划,通过课堂教学、讲座、活动等各种形式向学生传授健康教育知识,增强学生自我保健意识。根据不同年龄段开设不同内容的健康教育课程,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课程安排做到有教师、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有评价。
第七条:学校要根据不同季节学校疾病预防的重点,通过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板报、广播、宣传图片、vcd录像片及多媒体技术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按照不同年龄开设相应心理卫生和心理健康课程或讲座。初中以上学校应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及时发现并疏导学生的心理卫生问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第四章:卫生基础设施。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项目必须按规定通过有关卫生部门的'评价和监督审核,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通过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学校的教室面积、采光、照明、课桌椅配置和隔音效果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
第十一条:学生宿舍人均面积应在3平方米以上,且采光、通风换气良好。生活洗涤水槽人均0.05米以上。
第十二条:学生食堂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并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存放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有数量足够、方便师生使用的水冲式厕所。其设计和用材应便于通风祛臭、防蝇防蛆、冲洗保洁,粪便处理应实行三格化粪池、净化沼气池或纳入市、镇污水处理系统。粪池要密封,做到不渗漏,不满溢。
第十四条:学校应使用城镇水厂供应的管网水。没有管网水需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其自备水源周围50米内必须无污染源,并要建有消毒安全设施。
第十五条: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要设卫生保健室。卫生保健室的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并有上下水设备。保健室的各种图表要上墙。仪器设备最低要达到教育部《中小学卫生室器械设备配备目录》三类标准。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饮食卫生管理。
学校食堂、副食品店、自备水等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副食品店一律不得开办。
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对患有痢疾、伤寒、肝炎、活动性肺炎、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人员必须调离岗位。
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索证、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做到生熟分开;餐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要落实安全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学校必须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特别是对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的食堂、副食品商店,必须把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的管理,定期检测、定期消毒,以保证水质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安全饮用水。向学生提供桶装饮用水的学校,应向供应商索取相关的合格证书。提供安全饮用水确有困难的学校,提倡走读学生自带开水。
第十七条: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馆)、文体、会议场馆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明亮,要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动。
学生宿舍应保持清洁整齐,并敦促学生经常通风换气、勤晒被褥。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当地卫生部门指导下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保持校园环境清洁整齐,垃圾箱、果壳箱应及时清理。厕所要每天进行清扫、消毒,做到无积水、无积粪、无异味、无蚊蝇。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第十八条:学校传染病预防与管理。
认真落实晨检制度,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要在校医的指导下,及时了解掌握早晨到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做好晨检记录,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结合季节特点、传染病流行趋势,重点做好相关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春秋学校开学时,要重点做好学校的清洁卫生工作,对学校环境卫生和食堂饮用水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
学校要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做好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当地卫生、教育部门,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消毒、隔离等工作,如有必要,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的应急免疫接种工作。
幼儿园、小学新生入学时,学校要按照《浙江省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学生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督促无证和漏种儿童及时补证、补种。
第十九条:学生健康体检和常见病防治。
学校要每年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进行学生健康体检的单位必须是具有预防性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体检结束后,学校要将体检结果通知学生家长,使家长及时了解子女的健康状况。学校要对学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疾病及时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转诊复查治疗。体检单位要对学生的体检结果进行全面分析,以便学校能够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积极做好学生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二十条:学校要加强对实验室、医务室危险化学品、药品和有毒菌株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发事故。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加强卫生档案建设。全面详尽地记录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生长发育、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健康教育以及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第六章:突发事件预防。
第二十二条: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师生健康监测制度,对因病缺勤者进行登记汇总并分析,及时发现事件隐患。要加强与所属区域的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的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提早做好预防工作。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学校传染病爆发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向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要求,各地各校要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各校主要负责人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卫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在全教育系统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认真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教育行政部门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文档为doc格式。
保健室管理制度篇九
(一)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二)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三)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四)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五)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 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六)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 一规定的区域内。
(七)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八)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 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四)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五)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六)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七)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一)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四)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六)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七)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保健室管理制度篇十
1、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2、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3、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4、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壹年。
5、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6、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8、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9、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一)首营企业的审核。
1、首营企业是指首次与本企业建立保健食品购入业务关系的保健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3、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4、经营特殊管理保健食品的首营企业,还必须审核其经营特殊管理保健食品的合法资格,索取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内容:gsp或gmp证书,荣获国家级或省级优质产品的证书等。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定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企业的生产或经营场地、技术人员状况、储存场地、质量管理体系、体验设备及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保健食品质量的要求等。
6、首营企业的审核由保健食品购进部门或人员会同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共同进行;审核工作要有记录,审核合格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购进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二)首营品种的审核。
1、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保健食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2、业务部门应向生产企业索取该品种生产批件、法定质量标准、保健食品出厂检验报告书、保健食品说明书及保健食品销售最小包装样品等资料。
3、资料齐全后,业务部门填写“首次经营保健食品审批表”,报质量管理组审核合格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货。
4、填写“首次经营保健食品审批表”和要书写规范,字迹清晰。
5、对首营品种的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应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审核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了解保健食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
3)审核保健食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
6、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应按首营品种审核程序重新审核。
7、审核结论应明确,相关审核记录及资料应归档保存。
1、当市场产品发现严重的质量事件,由质量部立即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2、首先成立“紧急召回”处理小组,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小组应由下述人员组成:总经理;销售经理;质量经理。
3、根据市场有关情况,该小组必须做出是否执行紧急召回的决定。
4、一经做出紧急召回的决定,应由销售及质量部立即通知下述机构停止销售或使用有关产品:产品经营机构;医疗机构。
5、各区域销售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与接收该产品的直接客户联系,根据该客户的销售记录追踪下一级客户,及时进行召回。如部分产品已被使用,应尽可能追访使用者,写出详细报告。
6、各地区将召回的产品全部退回公司,并将各地的收回情况做出总结,填写“紧急召回报告”。
7、召回工作结束后,由质量部将整个召回过程写出总结。召回过程的书面材料由质量部负责整理、存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7、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保健室管理制度篇十一
保健食品是一种带有功能性的特殊食品,对特定人群,特定年龄,或者特殊病人。有着辅助治疗作用的一种特殊食品。以下是小编整理给大家的关于保健品管理制度,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第一条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下称(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卫生部)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说明书实行审批制度。
第四条保健食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必要的动物和/或人群功能试验,证明其具有明确、稳定的保健作用;
(四)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
第五条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审查确认。研制者应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卫生部审批。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第号"。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标志图案见附件》。
第六条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保健食品申请表;
(二)保健食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
(一)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四)保健功能评价报告;
(六)产品的样品及其卫生学检验报告;
(七)标签及说明书(送审样);
(八)国内外有关资料;
(九)根据有关规定或产品特性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七条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分别成立评审委员会承担技术评审工作,委员会应由食品卫生、营养、毒理、医学及其它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第八条卫生部评审委员会每年举行四次评审会,一般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召开。经初审合格的全部材料必须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寄到卫生部。卫生部根据评审意见,在评审后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卫生部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保健食品认为有必要复验的,由卫生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复验费用由保健食品申请者承担。
第九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作者共同申请同一保健食品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共同署名,但证书只发给所有合作者共同确定的负责者。申请者,除提交本办法所列各项资料外,还应提交由所有合作者签章的负责者推荐书。
第十条《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可凭此证书转让技术或与他方共同合作生产。转让时,应与受让方共同向卫生部申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副本。申领时,应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并提供有效的技术转让合同书。《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副本发放给受让方,受让方无权再进行技术转让。
第十一条已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经营的药品,不得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第十二条进口保健食品时,进口商或代理人必须向卫生部提出申请。申请时,除提供第六条所需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出产国(地区)或国际组织的有关标准,以及生产、销售国(地区)有关卫生机构出具的允许生产或销售的证明。
第十三条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进口保健食品发放《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注批准文号和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
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行检验,合格后放行。
第十四条在生产保健食品前,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在申请者的卫生许可证上加注"××保健食品"的许可项目后方可进行生产。
第十五条申请生产保健食品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有直接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
(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正本或副本;
(三)生产企业制订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及制订说明;
(五)生产条件、生产技术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介绍;
(六)三批产品的质量与卫生检验报告。
第十六条未经卫生部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企业,不得生产保健食品。
第十七条保健食品生产者必须按照批准的内容组织生产,不得改变产品的配主、生产工艺、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等。
第十八条保健食品的生产过程、生产条件必须符合相应的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或其它有关卫生要求。选用的工艺应能保持产品的功效成分的稳定性。加工过程中功效成分不损失,不破坏,不转化和不产生有害的中间体。
第十九条应采用定型包装。直接与保健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或容器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或卫生要求。包装材料或容器及其包装方式应有利于保持保健食品功效成分的稳定。
第二十条保健食品经营者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索取卫生部发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采购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
第二十一条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标明下列内容:
(一)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
(二)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
(三)贮藏方法;
(五)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六)保健食品标志;
(七)有关标准或要求所规定的其它标签内容。
第二十二条保健食品的名称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容易误解的名称,不得使用产品中非主要功效成分的名称。
第二十三条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理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
第二十四条严禁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第二十五条未经卫生部按本办法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进行宣传。
第二十六条根据《食品卫生法》以及卫生部有关规章和标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监测及管理。卫生部对已经批准生产的保健食品可以组织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第二十七条卫生部可根据以下情况确定对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进行重新审查:
(一)科学发展后,对原来审批的保健食品的功能有认识上的改变;
(二)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以及保健功能受到可能有改变的质疑;
(三)保健食品监督监测工作需要。
经审查不合格或不接受重新审查者,由卫生部撤销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合格者,原证书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般卫生监督管理,按照《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条进行处罚。
(一)未经卫生部按本办法审查批准,而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的;
(二)未按保健食品批准进口,而以保健食品名义进行经营的;
(三)保健食品的名称、标签、说明书未按照核准内容使用的。
第三十条保健食品广告中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的,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卫生部《食品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违反《食品卫生法》或其它有关卫生要求的,依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保健食品标准和功能评价方法由卫生部制订并批准颁布。
第三十三条保健食品的功能评价和检测、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由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承担。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1996年6月1日起实施,其它卫生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
保健室管理制度篇十二
根据公司加强部门内部管理的要求,销售部的人员除了遵守公司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外,还应遵守和执行下列销售部管理制度。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使每个人的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本制度为试行草案,在正式制度出台之前,销售团队成员请服从和遵守,如果试行中尚有不尽完善与不尽合理之处,可以提出修改,全体人员一起探讨,让保健品销售部管理制度尽可能的合理完善。
第一条、销售人员每个工作日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准时上班,按时下班。到达公司后,填写当日的.工作计划。外出完成今天工作计划,工作结束后应返回公司,处理当天工作任务。如因工作需要出差或加班可以除外,不算迟到早退。在外出销售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不能返回公司按时下班,必须提前打电话给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不能影响正常的工作。经部门负责人同意认可后的外出,才能算销售工作中的正常安排。如不经同意擅自外出或不返回,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算早退。如公司安排培训或者会议,销售人员要安排协调好自己工作,必须准时到场。
第二条、一个月一考核,一个季度一评测,销售人员必须每个月完成规定的销售任务,未完成销售任务者扣除当月考核工资。三个月将对销售人员工作进行一次评测。如果销售人员连续3个月都没有完成销售任务,季度评测也认为该人员离完成销售任务还有很大差距,将调离不能胜任销售工作的人员离开销售岗位。
第三条、销售人员如需要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必须事先提前填写“优惠销售申请表”,报送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呈报董事长批准。经董事长认可签字后,方能进行优惠销售。禁止不经批准,就进行优惠销售。
第四条、销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销售模式和销售范围,未经负责人同意或批准,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法进行违规销售。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规销售人员自行承但一切后果,公司概不负责,还将依法追究其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第六条、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
(三)不得接受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人员间要创造一种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的氛围;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消费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第七条、各销售岗位职责。
直销部门岗位职责:
直销部门根据公司有关经营发展战略制订年度、季度、月度销售方案、推广方案、执行计划并监督实施,高效的完成各项业绩指标。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做好市场预测,不断开发新客户,建立销售信息库,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市场情况制定季度、年度等销售计划,销售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公司销售人员的培训、选拔和推荐工作,销售过程的监控及业绩评估工作,搜集房地产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按日、周和月向领导上报销售情况统计表并做好保密工作。做好客户信息来源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反馈给上级领导。建立客户档案,经常走访客户尤其是新客户和潜在客户,反馈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和产品形象,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配合公司做好产品的广告宣传工作,并通过电话营销,电话接听或现场接待将媒体宣传效果反馈给公司。协同相关部门进行销售资料的准备。销售过程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以便及时让相关人员对策划方案进行修正。加强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承办领导交与的其它工作。
直销部经理岗位职责:
负责直销部日常运营,以及从销售角度向公司提供整体发展建议,根据公司有关经营发展战略制订年度、季度、月度销售方案、推广方案、执行计划并监督实施,高效的带领团队完成各项业绩指标。制定相关项目专业科目,为业务员提供专业培训,并为队员提供相关资源,比如电话资源,以及人脉资源,市场资源,后勤保障资源,,深入一线考察并研究地区实行业务的可行性,潜在客户的比例与群体,配合公司整体发展制定、规划部门用人计划和团队建设目标计划并付诸实施;组织开展工作过程检查、监督、考核及管理;做好各项衔接工作。
直销部主管岗位职责。
高效的完成自己个人业绩指标,并督促自己小组业务人员达到相关业务拜访量,以及业绩,及时向客户经理反馈一线业务执行实时情况,整理并统计好数据库,当天交与部门经理,并为队员提供相关资源,比如电话资源,以及人脉资源,市场资源,后勤保障资源,协助业务员与客户沟通洽谈,协助、监督所属团队管理,业绩管理等工作,并制订年度、季度、月度销售方案、及时与部门经理沟通,反馈本所属团队业绩近况与业务量,高效的完成相关的业绩指标。直销业务员岗位职责:
高效的完成部门经理安排的日常工作,积极完成当日客户拜访量,电话量,带看量,有效的挖掘开拓潜在客户,分析接待整个过程中的可取点与不足,做好新老客户的维护工作。团结协作达成目标做好当日数据的统计交与所属主管,积极维护好自己所属客户。
第八条、新员工的培训。
1、企业概况、企业文化、公司概况及业务范围培训,为新员工介绍我司所处之保健饮品营销行业的发展及现状;我司目前的市场地位及发展历程;我司的企业文化及组织结构;我司主营业务介绍;我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和展望。
2、我司销售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工作方法培训,我司销售团队目前的结构、人数、个职位的只能与职责;公司其他相关部门简介;业务流程培训;日常工作内容介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培训;工作方法培训。
4、帮带制度,每位新员工必须制定以为资深销售作为其帮带老师,帮带老师负责监督和管理新员工的培训、工作情况,定期生成报告,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并留档,绑带老师的绩效奖于新员工的培训评估结果挂钩。
第九条:销售人员的薪资分析。
让每位新员工都知道自己的薪资构成,每月的收入标准和考核,解析公司的各项政策,灌输多劳多得;举列说明并介绍优秀员工分享经验。
第十条公司口号。
口号相当于公司的司训,有激―情,有意义,有活力。
第十一条早会制度。
早会纪律与要求。
1、作为公司文化建设的基础部份,全体员工必须严肃认一丝不苟,不能走过场;
2、对迟到、无故缺席早会者,罚款每次10元;对早会组织者不认真组织、走过场、图形式或不做早会记录的,处罚主持人每次20元。
3、主持人有事请假,可由其上级领导指定人员主持早会。
4、早会情况的考核纳入工资绩效考核范围,每月兑现奖惩。
早会内容及程序。
1、总结评点前一天销售、工作情况;
a、销售、服务工作好的方面,好人好事(公布昨日之星);
b、报告昨天的工作任务和质量效率情况;
4、进行思想与企业文化教育;让员工分享工作经验、体会与感悟。
保健室管理制度篇十三
一、根据“按需购进,择优挑选”的方法,依据行业动态、库存结构及品质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主管同意后执行。要实行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导致损失。
二、严格执行本店建立的保健饮料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本店购入合法和品质可靠的保健食品。
三、要认真核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品质声誉,考察其履行协议的素质,必要时会同质量管控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合同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确立有效期。
四、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协议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应当标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五、质量管控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要加盖企业公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制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测合格证》保健食品批文转让,以及美容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六、购进保健饮料应有合法凭证,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储存至低于保健制品有效期三年,但不得超过五年。
七、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检测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它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达到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它不依照法律规章条例的保健食品。
保健室管理制度篇十四
xxxx年,全校有x个班,在校生x名,其中初中生x名,高中生x名。在校党委和校长室及教导处的领导下,我所本着提高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素质的前提下,一年来,认真学习贯彻《学习卫生工作条例》,积极开展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强化学校健康教育活动,有计划有目的的抓好学校各项卫生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学校健康教育。
一年来,我所始终把健康教育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办卫生小报、卫生。
知识讲座、广播宣传、班级红十字卫生角、卫生知识宣传橱窗、组织观看录相等)进行健康知识、常见病防治知识、青春期保健知识等宣传。自编自印《卫生知识与健康》小报12期,3000份,举办卫生讲座2次,出版报4期。根据教学安排,初中部健康教育做到课时、师资、教材、考核四落实,完成本年度健康教育课的教学和考核工作。学年考核结果表现使学生的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
二、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
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是《学生卫生工作条例》的明确要求,十月份我所配合市防疫站对x名在校学生进行全面健康检查,受检率达x,主要检查了学生内科、外科、身高、体重、视力、沙眼、口腔、耳、鼻、血压、脉博、肺活量等十六个项目,并且使用wzr——eb保健电脑进行统计分析,对学生作个体评价,以了解学生个体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
三、常见病防治方面。
我们结合对全校学生进行体检结果,分别对近视、沙眼、龌齿、营养不良、
肥胖采取综合防治,使部分学生常见病发病率较上学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或得到控制。如新发生近视的学生通过告家长书和向学生宣传防治知识,定期检查眼保健操质量,指导学生注意用眼卫生习惯;对x多例沙眼患者用药物治疗,并教导学生注意用眼卫生习惯;对学生作个体评价,以了解学生个体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
四、学校环境卫生方面。
学校环境卫生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评比,校园无乱丢废物、无痰迹、无污水洼、无乱写乱画、厕所清洁,有消毒措施。教学用房和宿舍无烟头纸屑、壁无污迹、窗明、桌椅净、宿舍通风、采光照明好,无异味,物品摆放整齐。
五、食品卫生方面。
全年多次深入学校食堂检查食品卫生,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规,确保两证率100%,定期做身体健康检查。督促餐饮工作人员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要求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为了与时俱进,我们积极参加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从20xx年9月份起我所每月还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并展开讨论,增长业务知识。同时我所每人还参加不同形式的专业考试,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七、卫生室日常工作。
在卫生局行业协会及市医保中心的领导下,在校长及教导处直接关怀下,医务室全体医务人员认真进行医德规范教育,学习各项医疗卫生法规,紧抓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制定计划,落实措施,并专人检查,每月进行评估,认真总结经验,操作中,严格执法无菌操作原则,加强无菌观念,消毒液每周更换,对一次物品及敷衍均予消毒后焚毁,并记录严防交叉感染。药品管理方面也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和采购制度,帐册符合、药品合格,无过期失效药品。加强医患沟通,对学生和老师如亲人,认真进行每次诊治,回答每一次问题,并为他们建立健康档案,建立了了相互信任、互相理解,非常良好的医患关系。
本年度门诊看病x余人次,进药约x元,销售金额达x余元。全年无一起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受到全校师生的好评。圆满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布置的任务。
保健室管理制度篇十五
1.生产技术处负责制定公司员工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办法,负责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计划申报、发放审核,物资供应处建立台帐。
2.各二级部门根据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标准负责本部门人员大劳保、小劳保及特种劳保用品的计划申报,生产技术处负责各部门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报汇总、发放审核,物资供应处建立台帐;以及特种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和临时需要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程序;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对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退换;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查处,及时反馈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情况。
3.物资供应处负责委托采购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落实,并对劳保用品的到货进行验收保管及台帐记录,按照生产技术处批准的劳保领料单进行核发,并负责安全、健康用品的回收。
4.物资供应处负责采购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时涉及到人身安全的必须确保质量,按期采购,满足发放需要,并获取和保存生产厂家提供产品“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保健室管理制度篇十六
1、对药店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药店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药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药店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国家和上及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药店内部的贯彻实施。
6、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销售人员定期一次全身检查。
二、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药店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药店的计划按需要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药店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或《药品流通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销售保健食品的包装情况很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药店负责人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7、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药店负责人反馈信息。
1、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药店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还应包括组织代码证,进出口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2、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3、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两年。
4、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5、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药店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6、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键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8、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保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9、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1、陈列保健食品的货架及柜台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保健食品。
2、营业场所应配备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每日检查保健食品陈列条件与环境,每天上、下午定时对营业场所的湿温度进行观察记录,发现不符合保健食品正常陈列要求时,应及时调控。
3、不合格保健食品部能陈列在货架及柜台。
4、拆零保健食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5、陈列保健食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对存放条件有特别要求的保健食品(如避光、密闭、阴凉等)应放在营业场所内相适应的位置。
1、药店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保健食品。
2、药店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经营药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3、销售保健食品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
4、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文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5、药店建立售后服务制度,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建立售后服务档案。
6、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1、药店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2、应保持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个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污染源。
3、货架及陈列的保健食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保健食品陈列规范有序。
4、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5、仓库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6、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保健食品货架或柜台中。
7、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勤洗澡、勤理发。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1、为防止保健食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店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近效期保健食品为:
(1)保健食品有效期在二年以上,距有效期不足一年的。
(2)保健品有效期在二年以下,距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3、近效期保健食品在货为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
4、对近效期的保健食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5对近效期保健食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6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保健食品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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