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可以帮助我们避免拖延,增强我们的自律能力。计划的制定需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适应变化和调整。以下是一些计划范例,供大家参考。例如,我们可以制定一个学习计划,明确每天的学习时间和内容,以提高学习效果;我们也可以制定一个健身计划,安排每周的运动时间和方式,以保持身体健康;另外,我们还可以制定一个旅行计划,规划每天的行程和景点,以充实自己的休闲时光。总之,制定一个合理的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和管理生活,实现个人目标的同时提高生活质量。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篇一
20xx年是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的第一年。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围绕_生态产业镇,幸福新蚕乡_发展目标,切实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完善食品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全镇人民饮食安全保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
(一)成立领导小组。按照食品安全属地化管理原则,镇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_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各司其责_要求,镇政府成立以镇长林文杰为组长,分管副镇长刘萍为副组长,食药卫计办、党政办、财政所、推进办、农技综合站、群工办、派出所、卫生院、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村(社区)相应成立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村(社区)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落实工作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年初镇政府与村(社区)、学校等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工作责任,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村(社区)目标考核和村组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_一票否决_,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和无缝对接。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切实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食品监管责任,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消除监管盲区,全面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二、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管。
(一)信息收集。要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的积极性,在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全镇范围内的餐馆、商店、小卖部、流动厨师、个体医疗诊所、村卫生站等基本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工作档案,做到心中有数,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二)日常监管。
一是严格群宴管理。实行农村群宴_双申报_制度。凡5桌以上宴席,承办厨师应向厨师所在的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宴席举办人应向村(居)民小组长报告,组长向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后由镇公卫所指派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并登记。镇食药监办要加强流动厨师教育和培训管理,群宴厨师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要及时掌握各村流动厨师的相关信息,督促群宴厨师及时办验证,每季度对流动厨师承办宴席等情况进行公示。每年对厨师办席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并公示调查结果。
二是加强学校及工地等食堂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工地的日常监控,确保学校食堂、小卖部进货质量可靠和食品安全的工作相关制度的落实。搞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加强日常巡查,整治流动食品摊点。做好开学前后、节日前后、流行病多发季节等特殊时期巡查工作,防止群体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日常巡查。实行食品安全检查情况_月报制_。村(社区)每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镇食药监卫计办针对不同时期检查重点开展巡查,将形成巡查工作台帐。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篇二
(一)根据省、市局、县政府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庐食安委〔20xx〕3号文件精神,我局立即行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狠抓落实。制定了《xx县质监局20xx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重点整治的范围,明确了人员分工、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对各项工作内容、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细化。
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特别是对量大面广、季节性强和高风险食品的监管。我局确定了高风险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高频次的检查、巡查,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摸清企业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47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8家,小作坊1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监管,并按规定建立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及时调整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三)实行食品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制。为切实做好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源头监管工作,解决好监管工作量大,人手少,任务重的突出问题,我局将庐江地域分成庐南、庐北两个监管区域,将机关业务股室和稽查队人员编成两个监管组(庐南监管组和庐北监管组),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企业、定责任的监管模式。
(四)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及中、高考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95家。
(六)根据企业产品的风险程度和企业规模不同,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及时开展巡查、定检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月下达食品加工企业巡查计划,月底严格考核。截止目前我局共巡查食品企业115家(次),抽检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65批次,涉及米、面、油、调味品、白酒、黄酒等10大类。
(七)认真做好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登记工作,确保食品添加剂和添加物质按照规定添加。全县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使用登记。
(九)开展食品企业帮扶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同时做好新标准的宣贯工作,帮助、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合理布置车间、设备,建立化验室。今年以来已经为29家换发生产许可证企业编制、修改申请书、质量手册等材料,指导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对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食品监管信息,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合理化建议,为监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茶叶和含乳企业使用的奶粉等专项检查。检查茶叶生产企业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2家,含乳食品企业2家,均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行为。
(十二)协助上级部门对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上半年国家级监督检查企业2家,抽取样品2组,省级监督检查企业6家,抽取样品7组,样品检验均合格。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篇三
在20xx年,市食品药品_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速提升创新增效落实,积极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全面推进食品药品民生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深化食品药品安全整顿,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加强科学监管能力建设,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坚持工学一体化,通过学习培训、务虚研讨等形式,组织好党的学习贯彻工作。推进监管文化建设。加强系统基层党建工作。
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将监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重点抓好区市、镇办两级安全责任落实,加强乡镇、街道监管机构建设,充实一线监管力量,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企业和基层。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督促机制,加快规划实施进度。
完善药品审评审批机制,提高药品审评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落实药品审评注册质量管理规范。完善生物制品批签发制度,推进疫苗供应体系建设。
加大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力度,严格认证标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确保规范要求在各企业、各环节得到落实。抓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宣传贯彻,提高药品许可准入标准,加强经营企业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加强药用辅料监管。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篇四
2016年以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食品药品产品注册和市场准入管理,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监督实施新版gmp、gsp、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取得了良好成绩。
据了解,2016年,我区加强食品药品产品注册和市场准入管理工作,共核(换)发许可证(批件)3038张、不予许可29家、注销许可证133家;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70763家;组织开展了校园餐饮、交通要道、旅游景区、农村市场、集体聚餐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民族药、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以及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同时,自治区食药监局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收回药品生产企业gmp证书5张,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2张;吊销药品批发企业许可证2张,撤销和收回药品批发企业gsp证书25张。2016年,全区共查办案件5542起,罚没款1738.17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0起9人。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篇五
为全面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国家食药总局“四有两责”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提升质量安全平台,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特制定本计划。
深入贯彻食品监管“四严”的要求,落实_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从严监管”的基本原则,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以“强基础、重监督”为抓手,加强工作创新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和重点行业的监管,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规范引导小作坊、小摊贩依法经营,促进食品行业整体健康有序发展,努力提升我区食品安全生产水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生产过程可追溯能力明显增强。
2.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涉及人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打击和遏制。
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4.全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2.抽检任务(快速检测及实验室检测)完成率100%。
3.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问题企业依法后处理率达到100%。
4.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对食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
5.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信息公示制度,大型生产、餐饮、保健食品、流通公示率达100%。
6.督促企业积极落实主体责任,食品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7.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自律行为,使用食品添加剂公示率达100%,食品原料索证台账建档率达100%。
8.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篇六
局办公室:
加强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高风险食品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法推行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开展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加工食品强制检验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产品召回、销毁、退市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制度,加强巡查回访、强制检验、监督抽查、年度报告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
2、继续加强饮用水、乳制品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饮用安全检查,加强对全旗矿泉水、纯净水、乳制品等质量卫生安全的监督和检测。加快完善食品监督监测制度。开展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等日常监督。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推进食品安全标准认证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质量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强制性标准。加工食品上市前实行内外包装标注等形式,注识统一的商品条码,做到上市商品来源可追溯。
4、推进食品安全检测预警体系建设。
(1)加强重点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逐步整合全旗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充实、发展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发展政府、高校、社会中介和企业内设检测机构,全面建立企业自检制度,全面加强产品的企业自检自测和监管部门监督监测。
(2)建立重点食品强制性标准的专项检查制度,实施电子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交流和管理,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5、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xx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继续抓好全旗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企业的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推广试点行业和品种,推进行业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制度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6、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1)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五进(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及专项政治成果,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的培训教育,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政府食品安全管理、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技能培训,强化依法行政;加强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普及,增强青少年的食品安全意识。
7、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实施,开展综合评价工作。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定期组织对xx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性评价或对食品安全重点区域、领域进行针对性评价,科学评价全旗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以评价促工作,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8、推进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旗创建活动。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篇七
1.员工分批次培训,理论与实做相结合。
2.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接受能力进行岗位微调,重点培养有潜。
力的员工。
3.与有开店经验的资深进行交流,分析开业时会遇到的哪些问。
题,进行重点防范,以及解决方案。
4.进一步更深入的进行桐城市场调研,弥补第一次市调的不足,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分析。
5.与门店主管沟通,让我店员工进行实操,参与滚盘、换挡等等。
6.对各课骨干进行更深入的培训,包括几大异常报表的初步了。
解。
食品部。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篇八
食品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食品安全尤为重要。然而,近年来频频爆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食品生产监管显得尤为重要。笔者有幸参与了前些年在某食品生产企业实习的经历,深感食品生产监管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提出问题。
在食品生产监管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质量控制。食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然而,实践中我们经常发现,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忽视了食品质量的控制,不按照规范操作,甚至出现了造假行为。这种不良行为直接威胁到了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必须给予严厉监管和处罚。
在食品生产监管方面,企业应该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消费者的需求。同时,企业还应该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操作规程,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只有通过严格的管理与监督才能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
政府监管部门在食品生产监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应该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执法,发现问题及时处罚,加强行业信息的公开透明,增加企业的舆论监督压力,推动企业自觉提高食品质量控制水平,并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
第五段:总结全文。
食品生产监管对于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非常重要。企业应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并加强公开透明,推动企业自觉提高食品质量控制水平。只有企业和政府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实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解决,真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篇九
2017年,是我局的食品监管体制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的开局之年,我局在梧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局的指导和支持下,顺利地完成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机构改革,从去年12月16日开始正式履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区局要求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监督抽查、生产许可等工作,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并发挥各县、城区局监管队伍的力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紧密联系技术机构,构建食品监管队伍的新合力。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态势,确保全市生产加工环节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
梧州市辖三县一市(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岑溪市),设三个城区(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全市(含三县一市)共有食品生产许可证318 张,企业300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4家。产品主要为胶原蛋白肠衣、糕点、茶叶(六堡茶)、罐头(龟苓膏)、饮料、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松香甘油酯等,梧州没有乳制品生产企业。
二、食品生产监管人员情况
责事权在市局,城区局只负责小作坊的备案登记和监管工作。
三、职能承接后开展的主要工作
我局承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后,严格落实有关机构改革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连续和有效,已经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2017年12月20日召开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共有140多家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介绍了机构改革监管职能移交以及检验机构的相关情况,同时每个企业代表在会议现场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连续顺畅。许可工作作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我局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业务,保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连续贯通、运转顺畅。今年上半年,我局的技术评审中心已经成立,有工作人员2人,已经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开展许可业务中的受理、审查两个环节工作,截止至5月底,我局共受理、审查、批准50多家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共培训新上岗监管人员80多人次,有效地提升基层食品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四)按照区局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今来我局已 经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包括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桶装水监督抽查、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标签专项整治、白酒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通过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有限地做到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和风险并及时地处置,确保我市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
(五)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根据抽样检验反馈的情况,有对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处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四、各类专项整治完成情况
(一)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中全市共出动162人次对辖区内(含三县一市)42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共抽样23批次。对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共下达整改意见5条,没有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的严重不合格项。
明物质抽样3批次。检查没有发现问题样品。
(三)桶装水监督抽查。对辖区内3家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抽取样品3个,不合格样品2个,分别是产品标签和细菌总数项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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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经排查,我市没有生产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
(五)食品标签专项整治。1-4月份,我局共出动监管人员30多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家,排查食品标签 11份,发现有问题并责令整改的食品标签3份。重点检查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标签的真实性、规范性等重点内容,以食品标签标识屡次被投诉举报及抽检不合格企业为重点对象,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执行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食品标签内容列入检验范围,凡是标签标识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行政许可。
食品添加剂。梧州市白云山酒厂采用固态法生产,无使用香料香精等食品添加剂勾兑生产白酒。生产企业没有出现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的情况。
(七)“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
1、根据要求,我局绕“三重一大”和“两超一非一标”工作重心,抓好“一排查三整治”。今年第二季度完成监督抽检样品茶叶15 个,糕点 5 个,方便食品 1 个,蜂蜜产品1 个,不合格产品为1个。继续开展鲜湿米粉、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没有发现企业有“两超一非”违法行为的。
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我局生产监管科在今年5月份对各县、城区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业务培训,指导各县、城区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试行)》(桂食药监办〔2017〕2号)的要求开展登记备案工作,要求将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加大对“黑作坊”、“黑窝点”的整治力度。
3、继续深入开展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
五、存在问题
(一)由于市级食品生产监管科人员少,除了要完成生产许可、监督抽样工作以外,还要处理一些日常事务、数据上报、信息汇总等大量工作,真正下企业开展检查、监管的时间有限,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容易造成监管缺失。
(二)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分工不明,局内部科室分工不清,仅仅依靠生产2名人员无法完成辖区内所有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工作。
(三)城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刚刚组建,有关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有待提高;小作坊登记备案工作刚刚开展,但是小作坊没有准入制度,有关监管的法律依据可操作性不强,不能开展有效监管。
(四)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经费有限,没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检验费和购买样品费没有保障,未能正常开展市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抽查。
(五)县级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力量薄弱。由于各个县局没有自己的食品检验机构,在质监部门的检测机构由于没有监管职责以后,装备、经费、人员的投入持续减少,检验力量得不到加强。建议区局重新规划和布局食药监系统的食品检验机构,并向地方政府建议重新整合各地的食品检验机构。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6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和省、市、县关于食品安全“三定”方案的工作安排,在**市局、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局紧紧围绕工作职能,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措施,确保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现将我局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为副组长,分别负责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和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其它相关股、所分别按照各自职责具体执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执法检查、抽样检验等工作。
二、加强企业监管,强化建档和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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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登记、监管全记录”的监管目标。
日常巡查中,我局认真落实“3个环节、4本台帐、5项制度”工作。抓住“三个环节”,即日常巡查监管中抓住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产品出厂检验三个重点环节;建立“四本台帐”,即指导企业建立原辅料进货台帐、生产投料记录台帐、检验台帐、产品销售台帐,并把四本台帐作为巡查的必查内容;健全“五项制度”,即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添加剂管理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不合格品召回管理制度、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此外,根据辖区企业的实际情况,我局通过分类监管、区域监管等模式,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企业黑名单制度等长效机制。
三、扎实开展食品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017年,在市、县两级部门的安排部署下,我局继续深入推进“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 “百日行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大检查等行动,开展了“肉制品”、“调味料”、“大米”等11次专项整治,对专项整治中检查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了处罚,极大规范了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
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书》,要求企业在建立食品安全关键岗位责任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等方面予以承诺。通过承诺,促使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严格按规定组织生产,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截至今年12月10日,我局在日常巡查和各类食品专项整治中,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00余人次,车辆130余台次,累计巡查食品生产企业227家次。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及专项整治,2017年,辖区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有效确保了辖区食品质量安全。
四、严格执行抽检计划,加大企业抽检力度
2017年,我局根据我县实际,并按照省、市两级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全年接受80家次企业委托检验194个批次,委检不合格产品10个批次,委检合格率94.8%;按抽检计划抽查85家次食品生产企业的141个批次产品,其中抽查不合格产品8个批次,抽查合格率94.3%,较去年92.8%的抽检合格率上升1.5个百分点。对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我局均约谈了不合格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召回不合格产品及停产整改,查找分析产品不合格原因,写出整改报告,在整改验收合格后重新抽取产品进行复检,一切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
五、加强部门沟通合作,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我局定期向市局和县食安办报送月报表和季度报表,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提供所需工作材料,汇报工作情况。目前,我局共向市质监局、县食安办、县食药监局等各部门报送各类工作材料和总结报告近90余份。
六、拓展方式,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一)为树立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和主体责任意识,今年1月16日和4月24日,我局分别集中全县白酒作坊业主和全县取证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召开食品安全会议,组织企业学习《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法规文件,指导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与到会小作坊业主、企业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和《**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书》。
(二)为提升群众辨别食品的能力,以及营造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6月11日,我局参加了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现场与20家食品生产企业代表签订了《**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书》。并发放宣传资料3300余份,接受咨询260余次;9月14日,我局再次举行了政策现场咨询宣传轰动,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接受咨询100余次。
通过培训宣传,极大的提升了企业的食品安全和主体责
任意识以及群众辨别食品安全的能力,为食品安全的监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虽然今年是我局食品监管工作的最后一年,但我局仍严格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部署一如继往地的高度重视和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本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查实一起”的原则和将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到底的决心,认真履行质监职能职责,主动作为,奋发有为,确保了我县食品质量安全。
2017年12月26日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全面提高禹王台区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自从成立分局以来,我分局迅速、有序地展开展监管工作。现将开展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我分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以马明智局长为组长的开封市质监局禹王台区分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部署禹王台区的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实施。
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
人员根据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情况建立了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档案、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对其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落实其主体责任制。发放宣传资料20份,检查企业5家,对5家企业建立了档案。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现暂未发现企业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
2.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我区21家食品生产企业召开会议,强调食品生产企业要切实担当起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提高认识,抓好管理,严格原料进厂、生产加工、产品检验、出厂销售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把安全投入视作生产投入,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以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做"良心企业"。
的三证及检验检测报告。我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4家食用油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执法车辆5车次,并对4家企业建立了食品监督档案,发放宣传资料15份。
4.开展食品及相关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我分局在接到省、市局各项专项整治文件后,认真组织相关执法人员按照文件指示,逐步落实相关专项整治行动。2011年,禹王台区分局开展了包括瓶(桶)装水;酒类企业;乳制品;调味面制品;沙琪玛等焙烤食品;饮料等农村食品,共7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检查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有无专项整治文件中提到的违规现象,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仓库、生产车间,核对原材料采购验证、出厂检验及销售落实情况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表,确认企业是否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标签标识要求,标签标识内容是否完整、清楚、明显,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着色剂、甜味剂、防腐剂等)。
我分局共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7车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5家,检查食品添加剂企业4家,立案查处案件4家。
注重实效,不搞形式。
一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质量宣传月宣传活动。通过利用社区宣传板报、设立咨询台讲解宣传、发放食品安全知识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广大群众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全年,累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广泛宣传诚信经营单位,及时查处和曝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开展诚信教育。加强食品经营单位职业道德教育,召集禹王台区21家食品生产加工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座谈,组织广大食品经营户积极主动参与食品放心工程。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食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食品行业的自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
质量意识淡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紧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时刻保持高度的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警惕性。二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迎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科普知识,提高食品安全社会参与率。
在今后的食品安全工作中,我分局将再接再厉,尽职尽责,从严治理,依法整治,圆满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的目标任务,促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全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开封市质监局禹王台区分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篇十
食品安全是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食品生产监管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我通过参与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深刻感受到了它的重要性和挑战性。在这个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和体会。下面,我将从加强监管力度、推行责任制、落实技术标准、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和加强宣传教育五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加强监管力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必须要有强大的监管力量,才能有效地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在实践中,我们不仅要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还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将食品生产监管做到细致入微,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推行责任制是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方法。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中,责任制的推行是非常重要的。责任制可以使食品生产经营者有更强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提高他们对食品安全的态度,不敢马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责任制也可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追责,提高整个行业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感。
第三,落实技术标准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技术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标准,并且落实执行,才能够确保食品在生产的全过程中达到安全标准。因此,我们要加强对食品生产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同时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技术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四,建立数据共享平台是提升食品生产监管效能的关键。在食品生产监管中,信息的共享和流通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实现信息的共享和流通,才能够做到警钟长鸣,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因此,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中,我们要加强对监管信息的整理和统计,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平台,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保障食品安全。
最后,加强宣传教育是提高广大民众食品安全意识的必要手段。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中,我们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民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和警惕性。只有广大民众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才能在购买和食用食品时更加慎重,更加注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我参与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实践经验,我深刻认识到了加强监管力度、推行责任制、落实技术标准、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和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重要性。只有在这些方面做好工作,才能够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希望未来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中能够进一步加强合作,取得更好的成绩,为人民群众的福祉做出更大的贡献。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篇十一
为全面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国家食药总局“四有两责”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提升质量安全平台,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总书记食品监管“四严”的要求,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从严监管”的基本原则,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以“强基础、重监督”为抓手,加强工作创新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和重点行业的监管,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规范引导小作坊、小摊贩依法经营,促进食品行业整体健康有序发展,努力提升我区食品安全生产水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工作目标。
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生产过程可追溯能力明显增强。
2.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涉及人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打击和遏制。
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4.全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三、具体目标分解。
1.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网格覆盖率达到100%。
2.抽检任务(快速检测及实验室检测)完成率100%。
3.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问题企业依法后处理率达到100%。
4.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对食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
5.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信息公示制度,大型生产、餐饮、保健食品、流通公示率达100%。
6.督促企业积极落实主体责任,食品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7.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自律行为,使用食品添加剂公示率达100%,食品原料索证台账建档率达100%。
8.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主要监管措施。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继续实行“网格化”监管,严格监管责任制,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监管技能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监管水平,推行食品监管对象定期轮换机制,预防职业懈怠。
2.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开展自查,推进实施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和质量状况定期报告制度,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意识,强化社会监督。
3.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合理安排抽检任务,及时发现并解决食品安全隐患。根据食品品种风险、企业生产管理状况、食品安全状况,以及企业信用记录等信息,加大风险等级高的企业监督抽查和风险检测频次,强化检测数据的分析研判,严格问题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召回和退市制度,并及时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对未执行的责令其限期执行,对拒不执行的要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停产停业整改、吊销生产经营许可,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风险不排除不放过。
4.加强日常监管。对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肉制品、白酒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其他食品企业原则上至少每两个月检查一次。摸清风险底数,理清风险点,按季度制定本辖区的《食品生产环节问题风险清单》。
5.加大查处力度。对不能持续保持获证能力的生产经营企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典治乱,依法关停,注销、吊销行政许可。开展被注销许可企业“回头查”行动,防止明停暗干,采取不提前通知被检查企业的“飞行检查”,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加强暗查暗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与监督,形成多措并举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控监管格局。
6.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关注舆情,对民生关注度高、需求量大的食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旅游景点、集贸批发市场等涉及人群多、影响面广的重点区域及春夏秋季节交替食品安全问题高发期,扎实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提高工作效率和针对性,逐步变事后被动应急为事前主动预防,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避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7.积极探索小作坊监管模式,摸清底数,备案登记,严控原料、人员、环境、操作过程的管理,定期抽检,规范引导依法经营。
8.加强宣传培训,推动社会共治。开展食品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40小时,提升履职能力;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及职业技能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40小时,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信息和违法典型案例宣传报道活动,震慑违法行为。开展进商超、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及时反映企业和消费者诉求,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监督维权意识及消费信心,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努力营造“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五、抽检计划。
1.生产环节对全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共计200批次。
2.流通环节对重点对农贸批发市场、学校周边食杂店经销的小品牌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充分发挥快速检测筛查作用,计划完成个批次食品快速检测任务。根据季节性、节令性特点及日常消费需求量大,且投诉举报又比较集中的食品品种,计划完成300个批次的实验室检测任务。
3.餐饮环节计划对瘦肉精、甲醛、农残、亚硝等高风险指标开展快速检测1000批次。对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各类大中小餐饮单位开展实验室检测300批。
4.保健食品环节配合监管委做好市抽、国抽工作。
5.对辖区内产业集中、质量不稳定、风险度较高和舆情关注度较高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抽检监测,为监管工作把好脉。
6.农产品检测200批。
7.现场制售200批次。
六、大型活动保障工作。
坚持全区联动、区间联合、全员参与、全程监督和现场快速检测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保障工作任务,明确岗位责任规范,保障工作流程,采取预防监督、风险评估、驻点监督、现场检测、巡查督导等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保障方式,强化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防范各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篇十二
为了落实安全责任制,全面实现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确保安全运行,特向班组订立安全生产目标与控制措施。
一、责任对象:
各车间班组长为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对车间主任负责。
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保证所管理运行设备在参数合格范围内的长期稳定运行。
2、带领本班人员严格执行“两票三制”。
3、杜绝重伤、死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3‰以下,当班发生事故负有连带责任。
4、新工人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
5、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100%。
6、积极开展创安全合格班组活动,确保年度实现安全合格班组。
7、积极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
三、控制措施:
1、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组织召开交接班会议,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带领本班组人员安全作业。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经常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班组成员不戴安全帽或赤脚、赤背、穿拖鞋进入工作现场和吸烟、窜岗、睡岗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申报处罚。
3、听从车间负责人的正确指挥。不安排没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或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工人上岗。严格执行工序交接、检查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冒险作业。
4、班前对所有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5、有权拒绝任何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并及时向上级或越级反映。
6、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掌握现场救护基本知识,作好院前的救护工作;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清原因,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7、发生事故立即报告车间主任、调度室和安环科;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特殊情况可以越级报告。
(1).对不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者,班长有权停止其工作;
(2).对违章作业的员工,班长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对任何人的严重违章指挥,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
(4).对环境污染严重,有发生事故可能的作业现场有权提出治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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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篇十三
《食品安全法》颁行后,毫无疑问,《食品安全法》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特别法。对无照生产食品行为,工商部门是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处罚,还是按照《食品安全法》处罚,成为摆在执法人员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罚没有作出规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其中的“许可”,是否包括工商登记,成为工商部门处理此类案件的关键点:如果包括工商登记,那么,工商部门处理无照生产食品案件时应该依照该84条规定处罚;否则,该条就不是工商部门查处无照生产食品案件的依据。
本人认为,该“许可”是指工商登记之前的前置许可,不包括营业执照。依据:
一是《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该条明确规定,“许可制度”中的“许可”,是指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二是《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在该《条例》中,对“许可”和“工商登记”作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设立的两个法律条件分别作了规定,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条例》是《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规,两者在法律术语的使用和含义上具有一致性。
因此,《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中规定的“许可”,仅仅指工商登记之前的“前置许可”,不涵盖工商登记,该条只是对“无证”从事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罚做出了规定,没有对“无照”从事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罚做出规定。所以,工商部门查处无照生产食品行为只能适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不能转至适用《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篇十四
日前,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培训班。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和有关企业分别授课和介绍经验。
针对各区、市局和基层监管所在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难点、热点和疑点问题,分别讲解了国家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对要点表的使用、判定原则等进行了解析;解读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及《加快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产业园和特色食品加工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条例》做好小作坊监管工作,严格依法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小作坊坚决予以取缔,积极探索“产业园区”和“加工基地”建设,全面推广小作坊规范提升工程;邀请青啤公司介绍了在食品安全自查、审计等管理经验;即墨市局和日辰食品、桃李食品介绍了推动追溯体系建设方面的做法。
通过此次培训,使参训人员获益匪浅,基层监管人员了解了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的.先进做法和追溯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步骤,规范了全市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为检查过程中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方向指引,对提高监管队伍的综合业务水平、明确监管任务和监管重点具有重要意义。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分管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各区、市分管局长、相关科室负责人、稽查队长和基层监管所负责人共计220余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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