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署是双方达成共识和信任的象征,也是商业伙伴间合作的基石。合同的生效条件和期限应当明确约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以下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合同示例,供您学习和参考。
劳动合同续签篇一
单位与你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将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届满,单位决定继续与你续订劳动合同,如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上/下午__________时到__________(部门)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不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以书面方式答复单位。
通知方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单位(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发出的《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合同续签篇二
xx单位领导:
一是合同期内,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工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与同事融洽相处,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并协助同事完成各项工作。
二是合同期内,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一年来,在同事的支持下,工作之余,积极主动地抓好专业经验的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对工作中涉及到的部分软件进行进一步的掌握,达到熟练运用的程度,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
_____年来,虽然在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自己的各方面与贵单位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劳动合同续签篇三
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
您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前与我司签订/续订劳动合同,经过我公司与您的多次协商,至今仍未能订立劳动合同。
现公司催告,请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携带公司劳动合同至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逾期未订立的,公司与您的劳动关系依法终止。未订立/续订劳动合同的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请接到通知后确认。
随本催告函附上公司欲与您订立的劳动合同文本。
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收人:_________________。
签收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续签篇四
合同编号:____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____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____本市(县、区)办公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____本合同期限为(从下列a、b中选择)。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双方的具体约定为:
第二条____试用期约定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无试用期;。
b、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单位与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满,单位决定继续与你续订劳动合同,如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时到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前以书面方式答复单位。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单位(职工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的《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续签篇五
甲、乙双方就建立劳动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甲方已向乙方如实告知涉及劳动合同的有关情况基础上,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1.2甲方系乙方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用工主体,具有用工资格;
1.4 乙方保证受聘于甲方后,从事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均不会侵犯此前曾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违反,乙方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1 伪造学历、证书与工作经历的;
1.5.3 经体检发现患有传染病、不可治愈以及严重疾病的;
1.5.4 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或经试用期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1.5.5 拒绝接受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的;
1.5.6 非因工伤无法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
1.5.9 有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行为的;
1.5.10 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
2.1 甲、乙双方就合同期限选择一下 类劳动合同;
日止;
2.2 本合同试用期结束前,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有义务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关转正事宜;乙方试用期内不符合有关录用条件的或具有本合同10.2.5条规定的情形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2.3 本合同期满,且不具有法定续签情形的,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2.4 如本合同签订的起始日期与实际用工之日不一致,则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期限亦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
3.3 甲方根据经营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身体状况等因素,可依法合理变更本条中规定的乙方工作部门、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如甲方举行广告展会、广告调查、进行广告设计、创意等项目的需要,可临时性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或地点,该临时性调整不视为对乙方工作内容或地点的变更。)。
4.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
4.3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将依法支付超时工作的劳动报酬或给予调休。
加班须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加班申请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自行加班。乙方自行加班的,无权要求甲方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4.4 甲方定期将乙方的通勤记录(含加班记录)汇总成表,并由乙方签字确认。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记录以该通勤记录表的记载为准。如对通勤记录表的记载有异议,乙方必须自收到通勤记录表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乙方完全认可通勤记录表的记载。
4.6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婚假、丧假等假期。
5.3 本条第一款所列乙方收入为税前收入,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5.5 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若甲方发放年终奖的,年终奖视为特殊福利,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报酬,甲方有权确定每次年终奖发放时间和发放标准,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决定。
5.7 如对劳动报酬有异议,乙方应当自劳动报酬发放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乙方确认甲方已完全结清劳动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奖金等)。
6.2 乙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期间待遇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6.3 乙方因公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等待遇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6.5 培训员工、鼓励个人发展是甲方的政策之一,甲方会有计划地为乙方提供职业培训。除各种内部培训活动外,甲方也鼓励乙方自己参加一些外部的培训活动或课程。
如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则双方约定服务期至少为 个月。在服务期内,如乙方提出辞职或因过失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服务期违约金=(应服务月数-已服务月数)/应服务月数×培训费总额。
如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的,该协议为本合同附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为准。
6.6 甲方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经营效益等相应调整乙方的各项福利待遇。
7.2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7.3 甲方将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职业病防护措施,确保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
8.8 乙方因尚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而致甲方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9.9 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职责和义务而以直接或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给第三方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1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10.1.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
10.2.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0.2.3 甲方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0.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额,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0.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依法办理退工手续: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甲方决定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0.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10.2.2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门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5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如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10.6 在最后工作日前,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并配合所载部门及其他部门办理完所有的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归还所有代表公司员工身份的证明文件,如工作证、介绍信函、员工信息卡等;
归还所有公司文件、资料、记录、设备、工具、文具、通讯设备等;
归还更衣箱、工具箱以及员工保管的所有公司的钥匙;
向继任者或公司指派的其他同事交代清楚所有工作;
与财务部门结算所有应付款项、应收款项;
;
其他根据公司规定必须移交的物品。
办理工作交接的程序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交接完毕,由甲方在工作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乙方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1.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1.3 一方侵占甲方财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返还相应财物,并赔偿甲方损失。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获得甲方利益的,乙方应将所获得不当得利返还甲方。
12.5 释义;。
本合同所称第三方,若未做特殊说明,系指除甲方、乙方之外的第三方;
12.6 本合同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壹份。叁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已详细阅看,对合同内容予以全面理解,并已知晓甲方的各类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任职保密责任合同书》、《竞业禁止协议书》等,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其他附件一起,与劳动合同同等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劳动合同续签篇六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终止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起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通知乙方。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
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商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盖章)。
鉴证时间:年月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劳动合同续签篇七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签本劳动合同。
一、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于年月日期满,本次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第种形式。
1、固定期限:自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
3、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工作任务完成止。
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并于每月工资分配办法和支付方式,以 元支付乙方工资。
三、双方协商变更或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除本劳动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第十三条约定外,其他内容与原劳动合同内容一致,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各自约定的义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原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应作为争议处理的依据。原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按现行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私自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六、本劳动合同(续签)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盖章)乙 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续签篇八
导言: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可以不续约吗?这是很多公司在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经常碰到的问题。现在可以肯定地告诉大家,怀孕期间,即使合同到期,除非劳动者有过错,用人单位不得以此终止劳动合同,必须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中,只是笼统地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但是,在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从女职工的生育及哺乳等实际情况出发,又作了补充性规定,其中第34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因此,如果女职工孕期劳动合同到期,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只有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满时,方可终止。
综上,孕妇合同到期,公司是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二、合同到期孕期可以不续约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规定并不包含《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对于《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不能孤立理解,应结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准确理解。《劳动办公厅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明确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可以辞退。”
由此可见,女职工在怀孕后,用人单位并非绝对不能解除合同,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证明怀孕的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但要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即使合同到期,企业绝对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是对“女职工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可以不续约吗?”相关问题的分析与解答。在怀孕期间原则上劳动者不得被辞退,这体现了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综上,怀孕妇女在劳动权益受到侵犯时,应尽可能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必要时,寻求劳动法方面专家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帮助。
劳动合同续签篇九
单位(本人)与你(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满,单位(本人)决定继续与你(单位)续订劳动合同,如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时到____(部门)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不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前以书面方式答复单位(本人)。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签收回执。
本人(单位)已收到单位(职工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的《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通知。
编号:
尊敬的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及公司相关规定,按照公司年月日发给您的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的要求,您的劳动合同于年月日终止。经公司综合评定,公司决定不再与您续订劳动合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您到综合办领取《办理离公司手续通知单》,并根据该通知单上的要求及说明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离公司手续,办理离公司手续时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二、在办清离公司手续后,请您交回到综合办。
三、以上各项工作由于您的原因逾期不办者,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劳动合同续签篇十
甲方(出租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乙方(承租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乙方续租甲方出租房租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意:
续租赁标的的基本情况:
1、房屋位置:福州市福新中路丰泽园1座301。
租赁用途:居住。
2、房屋套型:建筑面积:楼层:其他:
3、配套设施:参照原到期合同。
4续租赁期为半年,自年10月23日起至年4月22日止。
5。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参照原到期合同。
2、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参照原到期合同。
补充:因是续租末列条款见原到期合同。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同具法律效力。
注:该房内水电气底数为:参照原到期合同。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看过租赁续约合同的人还看了:
7.标准市场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8.学校租赁合同范本。
9.商铺柜台租赁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续签篇十一
阎律师首先为hr们列出了劳动合同续签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对hr的工作有些许借鉴和指导的作用:
一、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续签有关事项、自动顺延。
二、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hr应当了解员工意向。
先征求员工意见是否续签,协商续签合同事宜,避免不续签的补偿金。
三、协商续签合同的期限、报酬、特别约定等,充分沟通。
四、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各条款确定后,双方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
五、建议:将劳动合同起始期限统一调整到1月1日至12月31日,便于统一操作,避免漏签、遗忘,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双倍工资或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风险。
续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由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已经有了一定的工作年限,续签劳动合同可能会涉及岗位、职位、工资、保险、福利等内容的变化,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进行协商,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
如若原劳动合同中有部分内容仍适用,也应在新的劳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便于双方明确权利义务。
2、续签劳动合同还可能涉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续订时,除非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劳动者均可要求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拒绝。
此外,合同到期时,在用人单位处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员工也有权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部分劳动者是否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或“停工留薪期”或“医疗期”等特殊保护时期。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用工属于什么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由此看出,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的,视为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是原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的续延。
由于双方并无书面劳动合同上的约束,一方当事人可以径行终止这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这段时期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吗
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理由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适用双倍工资罚则的起算点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给了用人单位一定的宽限期,便于新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实际用工中协商并确定合同内容。
而劳动合同到期后再签订,由于劳动者已经有了一定的工作年限,双方也有订立合同的经验,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应该已就是否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有所协商,因此自劳动合同期满一旦未续签,则从期满的次日起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续签篇十二
q:我是某公司的部门经理,2001年12月,我与公司签订的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我已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书面报告。前几天,我去人事部办理调离手续遭到拒绝。理由是,根据《员工守则》规定,凡到公司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所以我必须与公司再续签两年合同,否则就要交2000元违约金才能调离。
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读者熊先生。
a:熊先生你好!公司的做法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是否续订合同,应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求。所以,公司强迫你续订两年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公司认为,根据《员工守则》的规定,“凡到公司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因而你必须与其续签两年合同,这一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员工守则》只是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即使该守则在你们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就已颁布实施,但鉴于该守则只是一个一般性的约定,针对的`对象是全体员工,而劳动合同只针对特定的当事人。当初你和公司签订的是三年期劳动合同,不管是公司疏忽也好,爱才也罢,总之你们是以特别约定的方式排除了《员工守则》的有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两者对服务期限的规定发生冲突时,按照“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应执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
至于交2000元违约金才能调离的说法,同样没有任何法律根据。违约金是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即只有发生了一定的违约行为,才发生违约金的支付。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而告终止,其间并无任何的违约行为,故而2000元违约金无从说起。
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力市场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地位是平等的,法律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用人单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劳动者的做法将难以立足,同样,劳动者想“从一而终”,强迫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劳动合同续签篇十三
我的合同上规定,应当提前一个月就是否续签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表明意向.
可是我的老板在9月30日才我谈话,并口头表示不与我续签合同.他承认我工作表现达到或超过公司的量化业绩指标,但是我的工资相对于同级员工较高,因此不续约.
我到现在还没拿到公司正式的书面通知,表明不再续约意向.
我想知道的是,。
1.公司没有提前书面通知,是否违法,我有什么经济补偿?
2.我是否应当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局举报?
劳动合同续签篇十四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出如下变更:
(一)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__年鉴证人员(盖章)____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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