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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管理制度培训篇一
1、货币资金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交给签发人。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认真登日记帐,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末达帐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4)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6)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认真审查销售业务的有关凭证,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催收销售货款。发生销售纠纷,贷款被拒付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往来结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办理其他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现金结算业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与内部核算单位和职工之间的款项结算;企业与外部单位不能办理转帐手续和个人之间的款项结算;低于结算起点的小额款项结算;根据规定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结算。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要及时催收结算;应付,暂收款项,要抓紧清偿。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和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实行备用金制度的企业,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及时办理领用和报销手续,加强管理。对预借的差旅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建立其他往来款项清算手续制度。对购销业务以外的暂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债权债务及往来款项,要建立清算手续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清算。
(2)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帐损失。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项往来款项,要按照单位和个人分户设置明细帐,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逐笔登记,并经常核对余额。年终要抄列清单,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3、工资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根据批准的工资计划,会同劳动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掌握工资和奖金的支付,分析工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对于违反工资政策,滥发津贴、奖金的,要予以制止或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2)审核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根据实有职工人数、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审核工资奖金计算表,办理代扣款项(包括计算个人所得税、住房基金、劳保基金、失业保险金等),计算实发工资。按照车间和部门归类,编制工资、奖金汇总表,填制记帐凭证,经审核后,会同有关人员提取现金,组织发放。发放的工资和奖金,必须由领款人签名或盖章。发放完毕后,要及时发工资和奖金计算表附在记帐凭证后或单独装订成册,并注明记帐凭证编号,妥善保管。
出纳管理制度培训篇二
为切实落实公司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控制支出,杜绝浪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公司财务报销制度。
一、所谓“报销”指公司员工将有关支出凭证交付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支付现金的行为。
二、根据“报销”事项内容和用途,分为两类,一类是成本支出,一类是费用支出;凡工地(或项目部)用于工程的各项成本和费用支出,由工地(或项目部)报账员集中办理,公司另行制定有关办法和制度。
三、报销凭证应合法有效,财务部门不得接受白条或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报销人员应将有关支出凭证进行粘贴,报销人、证明人和部门负责人审核栏处应有相应人员签字。
四、公司费用支出一般应由公司领导事先安排,其程序是:公司领导分派任务给经办人员,经办人员办理事项,事项办结后,经办人(经报账员)报销费用。
五、为控制支出,费用报销以部门为单位办理,每个部门确定一名报账员(暂由部门负责人兼任),各项费用的审批及报销手续由报账员办理,每个部门由报账员借支备用金,报账员变动岗位时结清备用金。
六、本制度自20xx年8月15日施行。
出纳管理制度培训篇三
为加强对集团资金的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出纳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黄氏集团全体出纳人员。
出纳岗位分为资金出纳和记帐出纳两岗位,职责如下:
1、资金出纳岗位职责:
(1)支付:严格按照公司的审批制度,对审批手续完整的费用报销单、银行付款单等单据进行支付及转帐。
(2)收款:银行帐上收到款项必须及时通知记帐出纳,确认款项来源、属性,非货款收入需经过会计开具收据,财务经理审核签批,作为收款记帐依据。
(3)收付款后,加盖“收讫”、“付讫”戳记。日常周转现金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0元,如有超出,需缴存银行。
(4)不允许私自坐支收到的现金及支票,当天收到大额现金要及时送交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5)应当按现金管理规定,要自我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即时报告财务总监处理,或董事长处理。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即时报告财务总监处理,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
(6)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网银u盾等,没有上级领导授权,不得转交他人。
(7)每天下班前把当天的收、付原始凭证转交记帐出纳进行记帐,并与记帐出纳核对库存现金余额。
(8)每月1号打印所有银行的对帐单,交记帐出纳核对出纳帐余额与银行余额、现金余额是否相符。如有不符需及时找出原因。
2、记帐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审核资金出纳交来的所有付款凭证审批手续是否完成,未完成的反馈给财务经理处理。
(2)对完成审批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流水账,并结出余额。
(3)每天核对现金帐余额是否与资金出纳的现金实存余额相符,每周核对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是否与银行对账单相符。要随时掌握各银行存款余额情况,每周向财务总监汇报收、支、余情况。
4)月末盘点资金出纳的实存现金,核对资金出纳打印的银行对帐单,做到账表、账物相符。把登记完毕将凭证转会计人员做帐务处理。月末有关未达账项应做好“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接受财务经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两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的监督。
(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a.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b.个人劳务报酬;
c.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d.结算起点件20xx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e.董事长,财务总监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网银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董事长,财务总监批准后支付现金。
(2)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3)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董事长,财务总监批准。
(4)一切现金支付必须按审批流程进行操作,在确认手续齐全、内容真实、金额正确、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后方可支付。
2、银行存款管理。
(1)公帐银行存款使用范围:
a.支付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有正规发票的费用;
b.支付有正规发票的材料采购、加工费用;
c.各类有发票的固定资产采购。
d.对公的单位往来款项,或经董事长审批的单位往来款。
(2)私帐银行存款使用范围:
a.支付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没有正规发票的费用;
b.没有发票或以不含税价采购的材料、加工费用支付;
c.不含税价或供应方只能提供收据的低值品、固定资产采购。d.个人借支、经董事长批准的单位往来款项等。
(3)支付方式:支票支付、网银支付,承兑汇票支付。
1、支付申请。
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
本公司审批人为董事长、财务总监。1000元以内由财务总监审批,1000元及以上付款必须由董事长审批方可支付,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
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资金出纳办理支付手续。出纳人员不得办理未经复核的支付申请或复核人不同意的支付申请。
4、办理支付。
资金出纳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并及时把付款单据转交记帐出纳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如是小额现金支付可直接从备用金支付,公帐网银支付需要资金出纳提交申请,会计(或记帐出纳)负责审核,对于手续不全的出纳,会计应拒绝支付。
5、审批、审核流程:
业务经办人(申请)。
部门负责人(复核)。
会计(复核)。
审批人(审批)。
出纳(支付)。
1、外购、工程承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批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请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4、出纳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审批人批准签字。特殊情况应由支款人设法通知,得到审批人同意,通知出纳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5、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后方能支付。
6、支付款项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1、空白支票由会计保管,出纳需要提现或开具时向会计申请领用。
2、财务专用章由资金出纳保管,法人印章由财务总监(或记帐出纳)保管,所有支票的签发必须是按付款申请单的资料填写完整的单位名称和支付金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3、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和其它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出纳)负责保管,出。
纳印鉴由出纳人员自行保管。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4、网银u盾由不同人员进行保管,初核网银由资金出纳保管并在网上发起对公付款单,复核或管理员网银由财务总监(或记帐出纳)保管并审批。
出纳管理制度培训篇四
1、根据自制和外来原始凭证,由报账经办员审核后,编制收付款会计凭证,凭证编制好后,交财财务审核人员审核,财务主管不定期地审核收付款凭证,经财务主管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登账。
2、次月初,报账经办员将编制好的转账凭证,经财务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进行登账。
3、月底最后一天,出纳员根据现金日记账的最后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1、根据科目流转额,财务主管检查每月借贷发生额,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2、每季度末将明细账打印一次,报账经办员员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清理债权债务。
3、各往来单位的债权债务,每季度清算,如不能及时清回,向财务主管汇报。
4、财务主管每季度将所有会计帐簿审核一次,查出问题,及时纠正。
1、会计报表由会计分中心在微机中直接账转表,其账转表的参数由成本核算员编制、修订。
2、会计报表均由成本核算员编制、打印后,交财务主管审核,经审核无误后上报会计分中心。
1、支票印鉴由两人保管,报账经办员保管支票公章,财务主管保管校长印鉴,每日工作完后分别锁入各自的办公抽屉。
2、银行支票以及其他托收、承付、票汇等空白凭证及备用金,由出纳员负责保管,每日工作完毕后,由报账经办员全部锁入保险柜内,并配给出纳员大保险柜壹个。
3、报账经办员和财务审核人员每月不定期检查两次库存现金,并作好记录。
4、报账经办员每月做到现金日清月结,月底最后一天,应将现金关账,现金日记账余额与实际库存余额核对相符。
5、每月经济业务终了,次月3日前,报账经办员要编制银行调节表,并交财务主管审核后,送交会计分中心。
统一由财务主管审核或财务主管指定专人审核。
出纳管理制度培训篇五
1.资产的保管与账簿的记载,应由不同人员分别负责管理。
2.资产的保管,应明确指派人员负责,以免责任混淆。
3.有形资产应加防护,以免私自或不当使用。
4.应随时核对零用金与库存现金,并维持最少额度。
5.各项支出的核决与支付,应分责办理。
6.应尽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签发与保管,皆应有严密的控制。
7.已签章的付款支票,不得由该支票签章人或核决人领取或寄交。
8.有关现金、存货或其他流动资产收支的单据,应事先印妥连续编号。
9.负责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资产处理责任的人员,须要有充分保证。
10.各项付款凭据一经支付,应即加盖支付印戳销案,防止重复请款。存于内部保险箱或银行保管箱的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应由两人以上共同保管。
11.上项人员编制许可,下列职责应予分立。出纳与账务员,财务主管与会计主管,采购与验收,销售与仓储,薪金计算与支付,收款与账务,装运与仓储,定货与仓储。
a)信用授与、折让折扣、客户赠品、招待等,皆应严格管理。
b)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清查盘点,包括原材料、工具用具、固定资产、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等。
c)多联次单据的开具应一次复写,并避免涂改。
1.财务部负责各单位之零星支付。
2.备用金借支程序如下:
1)各单位零星费用开支,应先填写借款单,权限范围之内的由各部门部部长签字,超出权限范围的由主管经理审批,交财审部审核后,即凭单支付现金。
2)备用金的借支,经手人应于一星期内取得正式发票或收据后应及时交财务部冲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生产经营状况分析。
从产量、产值、销量等方面对企业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作一简单评价并与上年同期水平作一对比说明。
2.成本费用分析。
1)原材料消耗与上期对比增减变化情况,对变化原因做出分析说明。
2)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的增减变化情况(与上期对比)并分析变化的原因。
3)分析当期销售毛利相对于历史各期的增减变化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降低产品单位成本的可行途径。
3.利润分析。
1)分析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2)对各项投资收益、汇总损益及其他营业收入作出说明。
3)分析利润形成情况及原因。
4.资金的筹集与运用状况分析。
1)存货分析。
a.对存货的结构和品质状况进行分析。
b.对燃料等重要物资的库存状况进行分析说明。
c.分析库存积压的形成原因及库存物资完好程度。
d.本期处理库存积压物资的分析,包括处理的数量、金额及导致的损失。
e.对存货的周转情况进行分析。
2)应收帐款分析。
a.分析金额较大的应收帐款形成原因及处理情况,包括催收或上诉的进度情况。
b.本期未取得货款的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如比例较大的应说明原因。
c.应收帐款中非应收货款部分的数量,包括预付货款、定金及借给外单位的款项等,对于借给外单位和其他用途而挂应收帐款科目的款项应单独列出并作出说明。
d.半年、年度分析应对应收帐款进行帐龄分析,予以分类说明。
e.对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分析。
5.负债分析。
1)根据负债率、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及财务风险的大小。
2)分析本期增加的借款的去向。
3)半年分析和年度分析应根据各项借款的利息率与资金利润率的对比,分析各项借款的经济性,以作为调整借款渠道和计划的依据之一。
6.其他事项分析。
1)对发生重大变化的有关资产和负债项目作出分析说明(如长期投资等)。
2)对数额较大的待摊费用、预提费用,超过限度的现金余额作出分析。
对其他影响效益和财务状况较大的项目和重大事件作出分析说明。
出纳管理制度培训篇六
1、因公借款,必须是集团公司正式员工(正式员工:经集团公司正式批准,有人员编号员工,各分公司必须是已内部签约受控,并赋予人员编号员工)。
2、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立借款原则。
3、货币资金收支必须及时全额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4、所有借款、对外付款事前必须坚持主管审批,财务审核手续。
(一)现金借款使用范围: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1、支付给职工、劳务工资、奖金、福利、劳务费。
2、因公出差必须携带差旅费。
3、结算金额起点(1000元)以下零星开支。
4、护照签证费。
5、专门用途备用金。
6、确实需要支付现金其它支出。
7、必须预支现金其他支出。
(二)库存现金量实行限额管理制度。各经营公司根据现金需求量与当地开户行核定库存限额并严格执行。
(三)现金收入要及时全额入账,于当日或最迟下一工作日送存银行。未经银行核准一般不得坐支,对确需坐支公司除经银行核准外,还必须在集团公司日记账中进行完整记录和反映,送款入行开户要有银行现金送款单。
(四)坚持现金盘点制度。每日下班前出纳必须进行现金盘点,填制现金盘点表,并与账面余额核对,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财务经理解决。各级财务经理负责检查出纳盘点工作。
(五)现金借款、报销规定。
1、定额借款:现金(人民币、外币)、支票、汇票、电(信汇)。限额借款:支票。
2、支票、汇票、电(信汇)借款范围。
(1)费用类。
(2)资产类(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
(3)采购付款。
(4)往来结算。
(5)对外投资。
3、报销(报销单据种类: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劳务费支出凭单、支出凭单等)。
公司支付费用要有合法单据(国税局和地税局发票章,财局专用章,相关凭证号,开单方财务专用章)。
4、现金借款或报销超过2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预约。
(1)按约定时间、金额准时足额提取,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取,请及时通知出纳并写出情况说明,由经理签字。
(2)改日领取须另行预约。
5、在财务部借款须填写借款单按借款单内容完整填写,经上级领导批准签字并经财务审核签章后才借款。未经批准和审核单据出纳拒绝受理。
6、借款现金票据(不包括差旅费)报销,必须在票据注明日期30天之内报账。
7、在财务有借款现金票据(不包括差旅费)报销,应在借款后10日内报销。
8、差旅费票据应在返回公司后10天内报销,并交清尾款。
9、所有现金单据报销时均需填写报销单,经领导审批签字并经财务审核签章后方可报账。
10、超过规定期限有借款不报账,财务部将定期发布名单,上报各主管部门领导实行黄牌警告或缓发工资。过期未报财务未进行有效催还,对财务经理通报批评。
11、丢失车票、发票者,报销人应写出书面说明,集团公司报总裁办、分公司报分公司管理部门批准后,只给予报销70%,个人承担30%。能取得发票复印件并有对方单位签章,可全额报销,但财务人员必须对票据进行核对登记。凡丢失发票给公司造成损失,其损失由本部门全额承担,并处责任人50%罚款。
(六)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财务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核算工作进行检查,以保证现金安全与完整。
出纳管理制度培训篇七
1、负责银行支票的领购、保管,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并对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负责。
2、负责现金收付,每日终了时依据当天的现金凭单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并对现金安全完整负责。
3、负责“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帐”的登记,并逐日进行核对。
4、每月月底向银行索取“对帐单”和对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向会计人员上报“出纳报告单”。
(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a、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b、个人劳务报酬;
c、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d、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e、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2)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3)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4)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摘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3)支票付款须先审后付,财务印鉴由会计与出纳人员分别掌管。
3、财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的操作要求: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2)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3)出纳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4)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5)会计、审计人员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
1、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5、审批、审核流程:
1、外购、工程承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批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请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4、出纳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审批人批准签字。审批人外出应由出纳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5、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后方能支付。
6、支付款项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1、本公司涉及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执行票据管理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
2、财务印鉴实行分设管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印鉴由会计保管;出纳印鉴由出纳人员自行保管。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出纳管理制度培训篇八
第一条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及时盘点,按日清理,按月结账。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员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重新点数核对相符。
第二条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内容要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一致;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第三条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并查看账证是否相符。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账的当日库存现金账面余额。
第四条出纳员应按券别(如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
第五条酒店现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日出纳收到的现金款项,当天全额存入银行;核报费用的现金,一律从备用金中列支,备用金不足时,出纳填写支票领用单,逐级审批后,出纳填写现金支票,提现补备。
第六条企业采用定额备用金制,应根据需要向计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计财部核定定额后领用。对于违反规定用途支出备用金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将拒绝报销。计财部负责监督或督促及时报销,对于不需用的备用金,及时结清收回。
第七条监督机制,按月核对检查现金与帐薄是否相符,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计财部收银部管理人员应对各收费点实施经常性检查和突击性抽查,核对中若发现长短款现象,应及时向会计人员或其他指定人员申明,并单设帐户登记。待查明原因后,以书面形式报计财经理进行处理。
出纳管理制度培训篇九
(一)银行账号管理。
1、集团公司财务部应按《银行结算办法》规定,结合公司管理、经营需要,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结算账户。
2、各经营公司在经营属地开设基本账户和结算账户,但最多只可设立两个账号(不含纳税专用账号),必须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未经财务部批准各公司不得自行设立、变更账号。
3、集团公司在外地设立公公司或办事处开设费用账号,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
4、实行内部核算公司,财务部可根据管理需要,给各内部核算部门开设内部存款账号,用于对各核算部门资金增减变化进行记录和管理。
5、收到客户银行转账货款要有银行特种转账贷方传票,编制银收字凭证。
6、支付银行费用要有银行单据,编制银付字凭证。
(二)印章管理。
1、集团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名章必须分开管理,一般出纳和财务经理各持一枚。
2、发票专用章由收款员专人管理和使用。
3、所有印签、专用章、法人名章的.印膜和使用人均需在主管财务和物资副总经理处备案。
(三)银行票据管理:集团公司各级财务部门应严格遵守《票据法》规定,加强银行票据监管,确保票据安全。
1、支票。
(1)请购支票要结合经营单位需要合理确定批次和数量。
(2)对外签发支票必须填列实际用途、当天日期、金额或限额,小写金额栏前必须加封$。定额支票或超过万元限额支票必须填列收款单位全称。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不许签发限额支票。不得签发远期(10日以上)支票。所有对外签发支票均需在《支票登记簿》中进行登记。对违反规定给集团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出纳,财务经理进行行政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为损失额50%。
(3)10万元以下金额借款,可以开具限额支票。
(4)10万以上金额借款不能开具限额支票,必须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支付关税、增值、调汇款除外)。
(5)空白支票必须与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分别存放和保管;对外签发未用或过期退回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剪角后并与存根粘贴妥善保管。
(6)收到支票送存银行要有银行送款单,编制银收字凭证,提取现金要有支票存根,编制银付字凭证。
2、银行汇票:对外办理汇票在未交到经办人之前要妥善保管,转交时在交接簿中进行登记时间,收款单位、金额和经办人等内容。
(1)各经营公司对外付款时暂不使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
(2)各经营公司对所收的支票、汇票认真复核其真实性和有效性,于当日或最迟于次日送存银行;按合同或协议收取不能当日或次日送存期票,应由出纳收款员专人保存,按结算期(收票日后10日内)送存银行。
(3)各经营应建立银行退票登记备查簿,记录银行退回的支票、汇票。如银行通知发生退票在接到银行通知当日取回,进行登记,并及时通知经办人与出票单位联系换票。如超过一周以上仍未换回退票,由出纳上报财务经理催促经办人解决。对因换票不及时造成经济损失由经办人承担,并对主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出纳管理制度培训篇十
为加强保安队伍的组织纪律性及保安人员整体素质,提高保安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并培养一支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文明执勤的保安队伍,树立宏运物业保安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保卫部负责统一管理各部门的保安培训及进行监督指导有关培训情况。
2.保安员日常培训工作由各小区的保安主管负责具体实施。各单位要在每月27日前将保安员培训计划(来自:小龙文档网:保安员培训管理制度)及培训内容报公司保卫部,以便保卫部进行监督与统一管理。
3.各单位培训计划的制定应重点体现公司的程序文件、工作流程、队列训练、礼仪规范等内容。
4.各单位培训要以周为单位,按照培训计划实施,每周必须保证二次军事训练,每次的训练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体能训练必须保证每周进行一次。
5.各部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员工的排班情况安排并通知保安员参加,保安员应按所安排的时间参加培训。
6.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准时上课,因故不能参加者须办理请假手续。对于旷课、迟到、早退、不专心培训的保安将参照保安奖惩制度的规定处罚。各项培训因故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训,补训不参加者,将视为严重违纪。
7.每次培训结束后,应有相应的考试、测验。本部门要安排考评。考评的形式为实地考察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
8.保卫部就所讲授的课程内容是否被保安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抽查考核。凡每次考评不及格者,月末纳入绩效考核做为扣分内容。连续考评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9.各部门根据培训计划将每次的培训内容,认真、详细的填写《保安员培训登记表》,并交保卫部审核。
10.各部门应依据培训实施计划按时实施培训,不得无故拖延或不培训,如有特殊情况可顺延,并向保安部说明情况。
11.各项培训实施时,参加培训的保安员应签到,公司保卫部将了解上课、出席情况。保卫部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小区培训课程的实施成果,并实地进行抽查。好的单位将予以表扬。
12.各部门每个月末应将保安培训实施情况书面上报保卫部,以便保卫部更好的了解该部门保安培训实施情况。
出纳管理制度培训篇十一
责任单位:黑河学院人事处。
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一)省教育厅关于教师培养培训相关文件和通知。
(二)《黑河学院“十二五”师资队伍培养培训规划》。
(三)各系(中心、部)教师培养计划。
三、培训的组织与职责。
(一)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教师培训规划的制定和组织管理工作。教学、科研、外事部门应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
(二)人事处的具体职责是:
1、根据教师的不同情况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切实做好教师培训规划,保证培训经费的落实。
2、运用正确的政策导向,合理引入竞争机制,调动和提高教师培训的积极性,完善教师培训管理机制。
3、关心外出教师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积极配合接受单位做好工作。
4、明确学校教师培训的责任,并纳入对其工作实绩的考核。
四、选派教师培训的程序。
(一)个人申请。
(二)各系(中心、部)、各处签署意见,报人事处承办人汇总。
(三)人事处承办人将汇总的情况报处长审核。
(四)报主管校长审批。
(五)报校长审批。
(六)人事处承办人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出纳管理制度培训篇十二
每期开学第一节课,任课教师务必把上课时光及学校制度向学员说明,让其遵守。
1、严格遵守作息时光,不迟到、早退,不旷课。
2、衣装整洁、朴素、美观大方,不允许穿奇装异服。
3、严禁在学校内吸烟、喝酒,禁止随地吐痰。
4、在教学楼内不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5、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7、对品学兼优、学以致用的学员,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员,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1、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远大理想。
2、刻苦学习,不畏困难,勤于思考,虚心请教,努力掌握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争取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3、尊重教师,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用心支持和配合教师完成教学活动,热情帮忙教师改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4、热爱群众,团结友爱,培养群众主义精神和荣誉感。
5、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勇于向不良言行作斗争。
1、按时上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教室就坐。
2、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上课时要定位就座,衣着整齐,不得敞胸露怀、穿短裤、背心、拖鞋。未经老师,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
3、上课时要认真听讲,记好笔记,不准随便说话,不得吃东西、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需向老师询问或回答老师提问时,要先举手示意,允许后起立问答。上课时光关掉移动电话。
4、持续教室卫生,禁止乱扔纸屑、果皮和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内吸烟。
5、爱护教室内一切教学设备、仪器、和设施,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6、每一天上课前,做好擦黑板等工作。放学前认真做好值日。值日生负责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出纳管理制度培训篇十三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属从业人员的在职教育培训及其有关作业事项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工作权责划分。
1.教育培训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4)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5)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7)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8)外聘讲师对公司的全体在职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每季举办一次。
(9)全公司派外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10)派外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管理制度《公司在职员工培训制度》。
(11)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拟与执行。
(12)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2.各部门。
(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受训员训练结束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训练成果。
第四条培训规范的制定。
1.教育培训部应召集各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从业人员在职教育训练规范》,提供培训实施的依据,其内容包括:
(1)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2)各职务的培训课程及时数。
2.各部门组织机能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生产条件等发生变化时,教育培训部应立即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1.各部门依培训规范及配合实际需要,拟订《在职培训计划表》,送教育培训部审核,作为培训实施之依据。
2.教育培训部应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
3.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于一定时期内,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核准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4.临时性的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核后实施。
第六条培训的实施。
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训练之全盘事宜,如训练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教育培训部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出纳管理制度培训篇十四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公司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人事部门负责安全培训的登录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公司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公司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限空间作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五条公司必须对新上岗的员工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六条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工段)、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公司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公司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车间操作员公司规定岗前培训时间为40小时。
第八条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九条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单位内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在本公司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公司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年度和平时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在年度生产淡季,由生产单位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全员相关的岗位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参照员工入厂时的厂级和车间级培训内容,参见第十一条、十二条。
第十四条公司在消防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习在消防管理制度中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各单位在班前会或班后会或部门、车间集合会议时,在布置生产任务、检讨质量等问题的同时,要讲安全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在发生事故调查处理时,要公布调查处理的事故原因、预防措施、责任人处分等情况,以教育全体人员。
第十七条可以采取各种教育培训方式,比如张贴标语、漫画,放映相关影视等。
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公司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公司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第二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第二十二条公司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各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
(二)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四)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指本公司的最高管理人员即驻地最高主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即管理部主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人员。
公司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最高主管核准之日起实行。
出纳管理制度培训篇十五
公司每年投入适当的资金和人力开展培训,目的是规范公司的工作流程和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为了配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升员工素质并促进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促使员工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企业、部门和员工绩效,特制定《c公司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本公司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项培训的计划、实施、督导、考评及建议等,均依据本制度。
三、权责划分。
1.人力资源部门权责。
(2)拟订、呈送公司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公司各项培训计划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
(6)与财务部门配合,管理培训费用。
(7)组建和管理公司内部培训师队伍。
(8)负责各项培训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9)与各部门配合,考察培训效果。
(10)制定公司人力开始方案。
2.各部门权责。
(2)制定部门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专业培训信息。
(4)促进培训的实施和注重效果反馈。
(5)确定部门内部培训师人选。
1.总则。
(1)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2)培训计划应当接受企业发展战略指导,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确定。
(3)公司培训制度的订立,培训计划的制订和修改,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过程的记录和归档等相关事宜,以人力资源部为主要权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提出建议,并予以配合执行。
(4)公司培训的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人力资源部为主要权责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同时负责督导全公司的培训执行情况,各部门应给予配合。
(1)结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培训需求,以及公司的培训政策、经费预算等,于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公司领导层审核。
(2)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部门培训需求,制订部门培训计划,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由其统筹规划。
(3)人力资源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年度培训计划,制订季度。
培训计划;与相关部门配合,编制培训课程清单并呈报公司领导层。
3.培训对象、内容和方式。
(1)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是针对公司所有新进人员的培训,目的是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态。培训形式以期性的内部方式为主。培训内容分为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具体内容可以根据任职岗位的不同选择。
(2)实习生导师制岗位培训。实习生导师制岗位培训是针对公司招收录用的应届毕业生进行的培训,目的是使他们按照任职岗位的要求,尽快熟悉业务内容和工作流程。培训以师傅带徒弟的固定导师制形式为主。培训内容包括思想素质的培训、企业文化的教育、专业知识的传授和专门技能的训练等。
(3)全体员工内部培训。全体员工内部培训是指依靠公司培训师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沟通与交流,形成相互支持帮助的学习氛围。培训形式以公司内部讲座、讨论会、交流会为主。培训内容涉及公司的技术、市场、管理等多个方面。
(4)全体员工外部培训。全体员工外部培训是依靠外部专家的力量,促使员工掌握在本职工作上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技巧,以幸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进而改善部门和公司的业绩。培训形式包括听外部公司课、参加外部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到公司授课等。
(1)费用管理。由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培训计划对培训经费作统一预算,并依据实际实施情况定期调整。人力资源部门统一负责公司所有的培训开支,对培训费用进行审核;同时应当每6个月做一次培训投资分析并呈报公司领导层。培训费用的审批权限限制在部门经理以及经理以上人员。所有培训费用的报销均须提供完整的《人员培训审批表》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
(2)出勤管理。所有培训一经报名确认,受训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除特殊情况外,应准时参加。凡在公司内部举行的培训,参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范;由专人负责记录,填写《内部培训考勤表》,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参考资料。
(3)培训评估。人力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包括对内部培训的课程内容、准备情况、讲授技巧和对外部培训专家的课程内容、效果等的评估。对受训人员的评估包括出勤情况和培训反馈等。
(4)记录及总结。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并定期呈报。
出纳管理制度培训篇十六
1、参加校本培训是每个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全体教师必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内容。
2、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校本培训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计划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3、校本培训组织者和实施者必须按照校本培训方案规定的内容组织培训活动,并记好笔记,每次有出勤统计,有过程记载。每学年对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无故不参加校本集中培训三次以上视作不合格。
4、校本培训的考核情况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职务聘任、晋升的必备条件。
5、教师培训的方式要灵活多样,切实可行,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不同层次教师提出不同的培训要求,但都应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使教师由逐步实现由初任向胜任转化,由胜任向骨干转化,由骨干向知名转化,由知名向专家转化的奋斗目标。
6、做好校本培训的考核与总结工作。考核要坚持严格、全面的原则;总结中要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对培训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培训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7、经费保障。学校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为顺利开展校本培训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
8、后勤支持。后勤为培训服务,主动、及时提供物质保障。
9、继续教育成绩领先者,在评选优、晋职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
10、对不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或校本培训任务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更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
出纳管理制度培训篇十七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多样化;每班每周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法制科。
9、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一、入学注册。
1、按照学校招收学员条件,同意招收的学员,必须持有关证明(证件)到培训处(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
2、学员持入学证明到财务室交纳培训等费用。
3、学员进校后,一般不允许退学。退学者不退费。
4、学员培训期间的生活、学习等费用一律自理。
5、学员在培训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重大事情非请假不可者,应写出书面请假条经教研室签字后,由校长批准。
6、学员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成绩考核。
1、学完单科或全科时,学员必须参加单科或全科的考试(考核),无故不参加者不记成绩。
2、成绩考核的评定实行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制。
3、成绩考核分理论和实践两种形式,教师对学员成绩的评定应结合平时的学习情况,客观、公正的评定出学员的学习成绩。
4、学员的各科学习成绩应真实的记入学籍档案。
5、学员学习成绩考核除理论课、技能课考核外,学员在校表现情况及操行成绩,亦同时记入学籍档案。操行成绩评定也采用四级制。
三、毕业或结业。
1、学员完成培训计划规定的课目,经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或毕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或毕业证。
2、短期单科班发结业证,半年和一年制的全科班除发结业证外,另发给进修证。
3、单科学员结业后,学校可择优推荐工作,全科班毕业学员,学校将分批推荐安置工作。
4、毕业学员不服从安置者,其工作自行解决。
1、教师要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热爱职教事业,刻苦钻研各种按摩理论和技术手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与能力。
2、教师应按时上课和下课,无特殊原因不得误课和延长上课时间。
3、不论理论课和技能实践课,上课前教师应做好充分备课,要有教案、授课计划。
4、教师应认真上好每节课。做到认真讲课、细讲、精讲、
5、分析深刻、条理清楚、归纳准确。认真辅导,正确回答学员提出的疑难问题,纠正错误手法。
6、教师应认真考核学员的学习成绩。单科技能培训结束时,进行一次考核;全科培训应在诸单科学习结束时分科考核,最后综合评定出学员全科成绩。
7、学员学习成绩考核实行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计分办法。
8、教师既要重视理论和技能教学,又要重视学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9、学员结业前,任课老师应将学员的成绩列表、签名,并经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查签字后,即时报学校教务处或招生办。
1、热爱职教事业,全心全意为“弘扬传统文化,保障社会就业”服务。
2、树立“知博为师,身正为范”的教师形象,努力提高专业理论和技能水平,发扬爱岗精神,培养技艺精湛的人才。
3、坚持规范教学,严格管理,深钻教材,精心讲授,认真传艺,重视技能训练,狠抓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4、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改进教学,共同提高。
5、谦虚和蔼,不骄不躁,团结同志,融洽协作,同心同德,共谋事业。
6、尊重领导,尊重同志,尊重学生,善于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7、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政策法令,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创建优良的教学环境,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任务。
8、重视教学质量,认真对学员学习的效果进行检查与考核,公正评定学习。
9、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其它活动。
治安保卫。
1、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在校长的领导下,由主管部门指导、组织开展工作。
2、经常向职工和学员进行法制教育,“四防”教育,增强治安意识。
3、主管治保工作的领导,应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治保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因及时采取措施与治理。
4、保安值班人员,特别是夜间值班人员,要对校园巡回检查,发现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并积极采取措施。
5、加强重点部位和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6、节假日必须加强值班工作,并做好值班纪录。
消防安全。
1、认真执行《消防监督条例》,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职工及学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消防负责人应定期对学校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容易引起火灾的房间和地点严禁烟火和吸烟,严禁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作业,以上地点必须配置消防器材,写挂“严禁烟火”的醒目标志,装修过的房间、车库、库房等严禁存放易燃物品。
4、校内道路、楼房走廊、楼梯、按摩室等出口严禁堆堵,要保证畅通无阻。
5、维修、安装、装修、使用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有专人专业电工施工。
6、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实行“三定”,既定存放位置,定人管理,定期进行保养。不准乱拿乱用,不准任意挪动和损坏。对违纪者要追究责任。
7、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人人有责任报警及积极参与灭火救灾工作。
8、职工和学员不得在工作场地、宿舍等处随意安装电器插座、拉线或使用电器设备。
9、保证通讯外线畅通,以备紧急情况时报警使用。
请假。
1、学校工作人员和教师要有强烈的纪律观念,牢固树立“严明的纪律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的思想。
2、事假一天以内者,可书面向分管副校长请假;一天以上者须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领导批准而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3、因急事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时,返校后应及时向领导申诉理由,经同意并办理补假手续,方予认可。
4、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私人诊所除外),经校长审批后方予认可。
5、凡请假者,应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允许委托他人代办。
考勤。
1、由校长或办公室主管考勤。各部门考勤情况必须于当月末两日内分别报主管考勤的办公室。考勤表应于下月初两日内报校办公室汇总、以便及时报送校财务部。
2、学校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工作人员和教师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时间需外出办事,应向主管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则按违纪论处。
3、换休一律不兑现工资,根据部门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安排休息。
1、安装防盗门窗,配备灭火器材。工作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设备,特别是下班离室前一定要关锁好保险箱和防盗门。
2、使用公安指定的合格保险箱,做到撬不开,搬不走。
3、现金存放过夜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将超限额现金存入银行的,必须向校长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存放在财会室保险箱内过夜,否则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必须追究全额赔偿责任。
4、学校领导如同意财务室存放大额现金过夜,必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设施防、技防应符合有关安全防范要求,还必须安排专门值班守护人员。
5、学校部门和个人如有大额现金交财会室,应在下午4:00之前办理。学校要加强各项收费安全管理工作,教育教职工不要将所收现金放在办公室内或带回家保管,要及时交财务室,如违反规定造成所收现金失窃或短少,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6、财务人员去银行解、取大额现金,单位应安排保卫人员。
7、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一切财务手续均在柜台外办理。
8、印鉴、票据必须妥善保管,支票、汇票不得预留印章。
1、建立微机管理小组、微机室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建立微机管理档案。对微机进行登记,要明确数量、型号、分布及联网、维修、使用情况。
3、加强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人员离开应检查门窗是否关锁。
4、做好防火工作。室内装璜要符合防火要求。要有严禁烟火标志,配置灭火器材。
5、严格按规定设置电器线路,使用合格线材。不超负荷用电不使用不合格电源。
6、严防黄毒及计算机病毒,定期检查硬盘内容。发现新的计算机病毒、数据破坏严重的以及利用计算机观看、复制、制造、传播黄色淫秽物品和反动内容的,应迅速报告校长室。
7、建立各类软件的购买、使用台帐。学校软盘由专人统一保管。不得自带软盘进入机房,外来软盘上机均应登记并严格检查。
8、上机应定人定机。禁止玩游戏软件,不得破坏系统和擅自设置口令,不得攻击加密系统。
9、教师应经常巡视学生的上机情况。学生上网应在教师的监督之下进行,并做好上网登记。
10、上机完毕,及时按要求填写上机记录卡。
11、微机不得擅自供校外人员使用。
12、爱护机房内所有设备,人为损坏计算机房设备应予以赔偿。
1、多媒体教室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2、加强多媒体操作规程的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独自使用。
3、建立多媒体教室使用台账。
4、加强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人员离开应检查门窗是否关锁。
5、做好防火工作。室内装璜要符合防火要求,严禁烟火,配置灭火器材。
6、严防黄毒及计算机病毒,定期检查硬盘内容。发现新的计算机病毒、数据破坏严重的以及利用计算机观看、复制、制造、传播黄色淫秽物品和反动内容的,应迅速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7、禁止玩游戏软件,不得破坏系统和擅自设计口令,不得攻击加密系统。
8、多媒体教室内所有设备,人为损坏多媒体设备应予以赔偿。
1、设置专门的档案室,安装防盗设备、配备灭火器材,标示严禁烟火标志。
2、配置合格的档案箱、柜;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3、建立健全档案登记、传阅、归档、借阅等制度,防止档案丢失、泄密。
4、档案要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保管;档案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档案内容不外传。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档案。
5、报废的、过期的档案材料及档案工作中形成的不需进档的草稿纸,要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送往有关地点监督销毁,确保保密安全。
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人为的、自然的损坏。
1、学校公章、财务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保密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
7、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
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1、办公室门窗牢固,底楼及无人守护通道上的窗户要有保护栏杆,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2、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峻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4、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5、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在设有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8、严格遵守《学校用火管理制度》、《学校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焊、割动火审批制度》。
9、学校储存、运输、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10、电脑房、演播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图书馆、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11、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12、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13、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1、学校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5、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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